欢迎 Guest!
《风俗通义》,是一部内容非常丰富的学术著作,无论是内容还是见解,都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應劭風俗通義,隋書經籍志入之雜家,前人評論,大都譏其不純,儕之俗儒;後進循聲,莫能原察。閒嘗繙●其書,知其立言之宗旨,取在辯風正俗,觀微察隱,於時流風軌,鄉賢行誼,皆著為月旦,樹之風聲,於隱惡揚善之中,寓責備求全之義;故其考文議禮,率左右采獲,期於至當,而不暖姝於一先生之言,至於人倫臧否之際,所以厚民風而正國俗者,尤兢兢焉。周禮合方氏職云:「除其怨惡,同其好善。」鄭玄注云:「所好所善,謂風俗所高尚。」其應氏之謂乎! 在中國古代社會時期,任何王朝,無不強調移風易俗之作用,漢代且設有風俗使,常以時分適四方,覽觀風俗。賈山至言曰:「風行俗成,萬世之基定。〔一〕」王吉上疏曰:「春秋所以大一統者,六合同風,九州共貫也。〔二〕」唐德宗時,遣黜陟使行天下,陸贄說使者庾何,請以五術省風俗為首務〔三〕。樓鑰論風俗紀綱,謂:「國家元氣,全在風俗;風俗之本,實繫紀綱。〔四〕」鄭曉論風俗,謂:「夫世之所謂風俗者,施于朝廷,通于天下,貫于人心,關乎氣運,不可一旦而無焉者。〔五〕」黃中堅論風俗,謂:「天下之事,有視之無關于輕重,而實為安危存亡所寄者,風俗是也。〔六〕」其視風俗之重也胥若是,蓋未嘗不以移風易俗為手段,而達其潛移默化之目的,此春秋井田記所以有「同風俗」〔七〕之說也。良以吾華為多民族之國家,幅員廣大,人口眾多,「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共俗」〔八〕,故爾古之大一統之君,繼同軌同文之後,莫不以同風俗為急務也。然則風俗云者,誠為研究封建社會不可或少之課題也。應氏此書,不僅為論述此問題之權輿,抑且為董理漢代風俗之第一手材料,足供研究中國風俗史者之要刪。蓋應氏於通古今之郵而外,尤究心於通雅俗之故,故其書於先民在生活實踐中所積累之經驗而以俚語出之者,尤津津樂道焉,此於先漢古籍中尤為不可多得者。劉知幾曰:「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牆面而視,或訛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膠柱,動多拘忌,故應劭風俗通生焉。〔九〕」 風俗通義之稱風俗通,四庫提要謂:「不知何以刪去「義」字,或流俗省文,如白虎通義之稱白虎通,史家因之歟?」器案:華嶠、范曄俱稱風俗通,劉昭補注續漢書,裴松之注三國志,亦稱風俗通,補注且於五行志卷五引風俗通曰:「劭故往觀之,何在其有人也?……劭又通之曰云云。」又引風俗通曰:「光和四年四月,南宮中黃門寺有一男子長九尺云云。」臣昭注曰:「檢觀前通,各有未直。」然則是劭自以通為言,而六朝承之也。洪邁嘗據此書謂漢儒訓釋,有通之名〔一0〕,其說是矣而未盡也,應氏此書實已具三通之雛形,而為後代「通書」之初祖,固非白虎通諸書之所可同日而語也。 桂馥謂風俗通,蓋劭「少年之作」〔一一〕,其說似是而實非。本書正失篇封泰山禪梁父條云:「予以空偽,承乏東嶽,忝素六載。」此為仲遠行事見於本書最晚之年限。考本傳,劭以中平六年拜太山太守,至興平元年,棄官歸袁紹,前後適為六載。則是書之成,當在歸袁以後。同篇彭城相袁元服條,盛稱袁氏「載德五世」,此亦歸袁後之佞言也。又續漢書五行志注引風俗通言:「光和中,……劭時為太尉議曹掾云云」,光和為漢靈帝中平前之年號,以光和紀元僅有七年,則劭之為太尉議曹掾,不過早於拜太山太守者十許年耳,亦不得謂之少年。此皆應劭自言其歷官之於本書之足徵者,益知桂氏謂為少作之不足據也。 應氏書,隋志著錄三十卷,注:「錄一卷,梁三十卷。」意林三十一卷,兩唐志俱作三十卷,而日本國見在書目又作卅二卷,當即並錄一卷計之耳。其書三十一卷,卷為一篇,今存者十篇,則北宋時崇文先闕本,蘇頌以私本因官書校定,而次第錄之者也。元祐中,嘗徵書於高麗,其目錄中有風俗通義三十卷〔一二〕,然當時猶傳此本者,蓋彼邦亦無是也。其餘二十篇,見於蘇頌校風俗通義題序〔一三〕者:曰心政,曰古制,曰陰教,曰辨惑,曰析當,曰恕度,曰嘉號,曰徽稱,曰情遇,曰姓氏,曰諱篇,曰釋忌,曰輯事,曰服妖,曰喪祭,曰宮室,曰市井,曰數紀,曰新秦,曰獄法。蘇頌又云:「子鈔但著卷第凡三十一,而不記篇名,意林則存篇名,而無卷第,……而第八則篇名亦亡。」則應氏書原本三十一卷也,其作二十卷者亦非矣。而章學誠乃謂:「應劭風俗通義,劭自序寔十卷,隋書亦然,至唐志乃有三十卷,非疏解家為之離析篇第,其書安得有三倍之多乎〔一四〕?」既昧探源,遂滋嚮壁,乃欲以通文史之義,續歆、固之業,豈非「白圭之玷」乎! 應氏書卷帙,今所存者,劣及三分之一,原書佚篇,已如蘇氏所舉,於其存者,覆加尋檢,則一篇之中,猶有佚條〔一五〕,一條之中,猶有佚句〔一六〕,甚矣,應書之厄也!自錢大昕以下諸家,蒐采遺文,拾遺補闕,冀復舊觀;而姓氏一篇,●之者尤眾〔一七〕,前脩未密,後出轉精,諒乎其為應氏之功臣也。唯諸家所●,其沈而未鉤者固多,其●而非佚者亦夥,錢輯則有孝文革舄、柘林為弓二條,顧輯則有秦刻、漢書、藉田、大江、笙●、坎侯、羌笛、秦箏、五聲、八音,及福脯、秦運十一條,此皆二氏之失者也。別有割裂未當,倫脊毫無,或一事而兩屬〔一八〕,或兩事而不分〔一九〕,或當在甲而入乙〔二0〕,或既見前而重申〔二一〕,且有以漢以後之事而羼入者〔二二〕:凡此紕繆,悉為是正,並依蘇氏所見篇目,略為類聚。夫由今之所●,欲以復應書之舊,懸解肊斷,不無得失,如之何其任情無例,至此極也!比年以來,逸書頗出,多為前脩所不及見,其引應氏書,往往溢出舊●之外,爰最錄之,以程其識小之功,非以此求勝前人也。 昔呂氏著書,始發互見之例〔二三〕,後儒繼起,多沿其波,其述作繁富者,往往稱一事,陳一義,見於彼者,復具於此,出於甲者,又詳於乙,觀其會通,兼收並蓄,固無害也。今於本書說時王典制者,即取其漢官儀以相印證;又應氏漢書集解,可與本書相發明者,亦采獲無遺;蓋以應氏之說,證應氏之書,其為證尤切也。 至是書之足供研讀後漢書之助者,尤為指不勝數。後漢書周景傳及三國志吳書周瑜傳注引張璠漢紀,俱載當時論者,譏議韓演、周景二人之失,語焉不詳,其辭則見於本書之十反篇也。又後漢書方術傳中人,類皆流俗所傳,其中多有取古仙人名,傅會為時人者。淮南子泰族篇已稱王喬、赤松子,齊俗篇作王喬、赤誦子,而東漢復有王喬;宋玉高唐賦已稱上成鬱林,而東漢復有上成公。俗語不實,流為丹青。應氏則於正失篇葉令祠條,舉王喬事而辨其誣,其識高出東漢諸史,不啻倍蓰,此其一隅耳。 應氏書,自盧氏拾補為之考文訂事,篳路襤褸,已導先路;其後,錢氏大昕、臧氏鏞堂、顧氏明、孫氏志祖、郝氏懿行、朱氏筠、劉氏師培,續有是正,而孫氏詒讓札迻所發二十許事,尤微至。凡此,皆校注取精用宏之所資也。至於校注所用之底本則為四部叢刊景印元大德本,而校以宋本〔二四〕、朱藏元本〔二五〕,明仿元大德丁未刊本〔二六〕、吳琯本〔二七〕、兩京遺編本〔二八〕、何允中本〔二九〕、程榮本〔三0〕、胡文煥本〔三一〕、鍾惺評本〔三二〕、郎壁金本〔三三〕、汪士漢本〔三四〕、王謨本〔三五〕、鄭國勳本〔三六〕、百家類纂本〔三七〕、百子類函本〔三八〕、諸子彙函本〔三九〕、諸子合雅本〔四0〕、古文奇賞本〔四一〕、諸子拔萃本〔四二〕、增訂漢魏六朝別解本〔四三〕,以及郎壁金校引之宋本、錢大昕所引之嚴于鈇本,徵引所及,例得備書。至諸古注、類書及子雜等書引及風俗通者,尤為繁富,不及一一 昔仲尼沒而微言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五〕。重遭戰國,約從連橫〔六〕,好惡殊心〔七〕,真偽紛爭〔八〕:故春秋分為五〔九〕;詩分為四〔一0〕;易有數家之傳〔一一〕;並以諸子百家之言〔一二〕,紛然殽亂〔一三〕,莫知所從。 〔一〕朱藏元本作「大德新刊校正風俗通義序」。 〔二〕「太山」,當作「泰山」,後漢書應劭傳亦作「太山」,此范曄避祖諱改;何本、郎本、鍾本作「泰山」。 〔三〕何本、郎本、鍾本「應劭」上有「南頓」二字。應劭,范書有傳。劭之字,范書作仲遠,李賢注:「謝承書、應氏譜並云字仲遠,續漢書文士傳作仲援,漢官儀又作仲瑗,未知孰是。」惠棟後漢書補注曰:「劉寬碑陰有故吏南頓應劭仲瑗,洪适云:「漢官儀作瑗。」官儀既劭所著,又此碑可據,則知遠、援皆非也。」器案:文心雕龍議對篇:「仲瑗博古而銓貫以敘。」水經河水注東阿縣下引應仲瑗,正作瑗,亦其證。郎本正文大題下署名亦作「漢南頓應劭仲瑗著」。今案:古人名字率以音近字代之,惟昔然矣,如見於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之南宮括、論語作南宮适,曾蒧、論語作曾點,公伯繚、論語作公伯寮,皆其比也。應氏字仲遠,則其名當作卲,卲字從 蓋天地剖分,萬物萌毓〔三〕;非有典藝〔四〕之文,堅基可據,推當今以覽太古,自昭昭而本冥冥〔五〕,乃欲審其事而建其論,董其是非而綜其詳略〔六〕,言也實為難哉!故易紀三皇,書敘唐、虞,惟天為大,唯堯則之,巍巍其有成功,煥乎其有文章〔七〕。自是以來,載籍昭晢。然而立談者人異,綴文者家舛〔八〕,斯乃楊朱哭於歧路〔九〕,墨翟悲於練素者也〔一0〕。是以上述三皇,下記〔一一〕六國,備其終始曰皇霸。 〔一〕程本、鄭本「第」上有「卷」字,何本、胡本、鍾本作「卷一」,今從元本。蘇頌校風俗通義題序載三十一卷本篇名、卷第云:「獨皇霸一篇,同為第一。」 〔二〕何本、胡本、鍾本有此一行,今從之。 〔三〕萌毓即萌育,易蠱卦:「君子以果行育德。」釋文:「王肅本作「毓德」。」漢書五行志中之上:「孕毓根核。」師古曰:「「毓」字與「育」同。」 〔四〕類聚五二引王粲儒吏論:「古者,八歲入小學,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文法典藝,具存於此矣。」典藝,猶言經典。賈誼新書六本篇:「詩、書、易、春秋、禮、樂,六者之本,謂之六藝。」漢書藝文志有六藝略,師古曰:「六藝,六經也。」 〔五〕莊子知北游:「夫昭昭生於冥冥。」淮南人間篇:「人能由昭昭於冥冥,則幾於通矣。」又要略篇:「昭昭之通冥冥。」又繆稱篇:「人能貫冥冥入于昭昭,可與言至矣。」漢書外戚孝武李夫人傳:「去彼昭昭,就冥冥兮。」則以「昭昭」與「冥冥」對文,為漢人習慣用法。昭昭亦作炤炤,淮南子泰族篇:「由冥冥至炤炤。」又:「從冥冥見炤炤。」 〔六〕「詳略」,原作「詳矣」,拾補曰:「疑。」劉師培風俗通義書後曰:「「矣」疑「略」。」今據改正。 〔七〕論語泰伯篇:「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惟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集解:「孔安國曰:「則,法也;美堯能法天而行化也。」何晏曰:「功成化隆,高大巍巍也。煥,明也;其立文垂制,復著明也。」」 〔八〕漢、魏、六朝人以「家」、「人」對文,「家」、「人」義同,詳遼海引年器撰「家」「人」對文解。 〔九〕「歧」原作「岐」,今改。 〔一0〕程本、鄭本「練素」作「絲素」,郎本校云:「俗本作「絲素」,今從宋本。」案:淮南子說林篇:「楊子見逵路而哭之,為其可以南可以北;墨子見練絲而泣之,為其可以黃可以黑。」 〔一一〕郎本、程本、鄭本「記」作「紀」。 三皇〔一〕春秋運斗樞說:「伏羲、女媧、神農,是三皇也。〔二〕」皇者天〔三〕,天不言,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四〕;三皇垂拱無為〔五〕,設言而民不違〔六〕,道德玄泊〔七〕,有似皇天,故稱曰皇。〔八〕皇者,中也,光也,弘也;含弘〔九〕履中,開陰陽〔一0〕,布剛上〔一一〕,含皇極〔一二〕,其施光明,指天畫地〔一三〕,神化潛通〔一四〕,煌煌盛美〔一五〕,不可勝量。禮號謚記說:〔一六〕「伏羲、祝融、神農。〔一七〕」含文嘉記〔一八〕:「虙戲,燧人,神農〔一九〕。伏者,別也,變也〔二0〕;戲者〔二一〕,獻也,法也;伏羲始別八卦,以變化天下,天下法則,咸伏貢獻,故曰伏羲也〔二二〕。燧人始鑽木取火〔二三〕,炮生為熟,令人無復腹疾〔二四〕,有異於禽獸,遂天之意,故曰遂人也〔二五〕。神農,神者,信也;農者,濃也;始作耒耜,教民耕種,美其衣食,德濃厚若神〔二六〕,故為神農也。」尚書大傳說:「遂人為遂皇,伏羲為戲皇,神農為農皇也。遂人以火紀〔二七〕,火,太陽也〔二八〕,陽尊,故託遂皇於天;伏羲以人事紀,故託戲皇於人:蓋天非人不因〔二九〕,人非天不成也。神農以地紀〔三0〕,悉地力,種●疏〔三一〕,故託農皇於地:天地人之道備〔三二〕,而三五之運興矣。〔三三〕」 〔一〕潛夫論五德志篇:「世傳三皇、五帝,多以為伏羲、神農為二皇;其一,或曰燧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媧,其是與非,未可知也。」 〔二〕禮記曲禮疏、路史後紀二載鄭玄注中候敕省圖引運斗樞:「伏犧、神農、女媧為三皇。」鄭玄注明堂位引春秋緯說同,正義引作春秋運斗樞差德命敘。御覽七六引春秋運斗樞作:「虙犧,女媧,神農,是謂三皇也。」呂氏春秋用眾篇高誘注:「三皇:伏羲,神農,女媧也。」蓋亦本春秋緯為說。 〔三〕詩大雅文王:「思皇多士。」毛傳:「皇,天也。」 〔四〕論語陽貨篇:「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五〕尚書武成:「垂拱而天下治。」蔡沈集傳曰:「垂衣拱手而天下自治。」 〔六〕御覽七七引「設」作「謹」,拔萃引「民」作「明」,俱不可據。晉書刑法志:「三皇設言而民不違,五帝畫象而民知禁。」正與此同。淮南子氾論篇:「神農無制令而民從。」高誘注:「無制令,結繩以治也。」義與此可互參。 〔七〕玄泊,謂玄冥寂泊。陸機七徵:「玄虛子耽性沖素,雍容玄泊。」 〔八〕公羊傳成公八年,何休注:「德合玄者稱皇。孔子曰:「皇象玄,逍遙術,無文字,德明謚。」」疏以為春秋說文。 〔九〕「含弘」,御覽引作「合元」,與所引運斗樞合。 〔一0〕御覽引無「開陰陽」三字,明以三字為句也。 〔一一〕「布剛正」,鄭本「剛」作「綱」,御覽作「網」,俱未可據。「正」原作「上」,今從吳本、拔萃本改正。陳立白虎通疏證二號篇引此句作「布紀綱上」,劉師培則以為「「剛」下疑脫「柔」字」,俱有未當,蓋未董其是非,從而句讀不明耳。 〔一二〕鄭本、御覽「含」作「合」。尚書洪範:「五皇極,皇建其有極。」漢書五行志上:「次五曰建用皇極。」應劭注曰:「皇,大;極,中也。」 〔一三〕後漢書侯霸傳:「韓歆指天畫地,言甚剛切。」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不仰視天而俯畫地。」集解:「張晏曰:「視天,占三光也;畫地,知分野所在也。」」指天與視天義同。 〔一四〕御覽七六引春秋運斗樞:「皇者,合元履中,開陰布綱,指天畫地,神化潛通。」 〔一五〕御覽七六引應劭漢官儀:「皇者,大也,言其煌煌盛美。」蔡邕獨斷上:「皇者,煌也,盛德煌煌,無所不照。」類聚一一、文選西京賦注引尚書刑德放:「皇者,煌煌也。」初學記九、御覽七六、西京賦注引春秋元命包:「皇者,煌煌也。」初學記九、御覽七六引書帝命驗及尚書緯:「皇者,煌煌也。」白虎通號篇:「號之為皇者,煌煌人莫違也。」文選東都賦注引春秋元命包:「伏羲,女媧,神農為三皇。」高誘呂氏春秋用眾、孝行二篇注並云:「三皇:伏羲,神農,女媧也。」水經渭水注:「庖羲之後,有帝女媧焉,與神農為三皇矣。」是並以女媧為三皇者。 〔一六〕郎本校云:「或無「說」字。」 〔一七〕白虎通號篇:「三皇者,何謂也?謂伏羲,神農,燧人;或曰:伏羲,神農,祝融也。禮曰:「伏羲,神農,祝融,三皇也。」」所引之禮,即號謚記,亦漢人引經與經說不分之證。 〔一八〕器案:以上下文例之,「記」疑當作「說」。 〔一九〕「燧人」,拾補以為當作「遂人」。案:禮記曲禮疏引宋均注援神契引甄耀度,亦謂燧人、伏羲、神農為三皇。 〔二0〕御覽七八、路史後紀一注引禮含文嘉,無「變也」二字。 〔二一〕「戲」,御覽作「犧」,路史注作「羲」。又路史注無「法也」二字。 〔二二〕類聚一一、御覽七八、路史後紀一注引禮含文嘉:「伏羲德洽上下,天應以鳥獸文章,地應以龜書,伏羲乃則象作易。」易繫辭下釋文:「「犧」,孟、京作「戲」,云:「伏,服也;戲,化也。」」 〔二三〕「燧」,拾補校作「遂」,云:「「燧」非,上亦當改。」何本、汪本、鄭本「始」訛「取」。 〔二四〕鄭本刪「復」字,類聚一一、初學記九、御覽七八引含文嘉無「復」字,路史後紀五注引含文嘉作「有」。拾補載臧鏞堂、顧明說:「舊本「復」、「腹」二字,必本來止一「復」字,古與「腹」通用,呂覽季冬紀可證。後人記「腹」字於旁,遂誤并寫入,當刪「腹」留「復」。」盧文弨曰:「「腹」字易曉,故不從其說;然此亦學者所當知也,仍著之。」 〔二五〕「遂人」,初學記、御覽作「燧人」,類聚、路史注作「遂人」。案:禮緯說三皇名,俱以同音字為訓,如伏者別也,(說文:「●,迫也,讀若易虙羲氏。」蓋古無輕脣音也。此以別訓伏,正是一例。)變也;戲者,獻也,法也;神者,信也;農者,濃也。準此,則禮含文嘉此文正自作燧人,故以遂天之意釋之。盧氏謂當作「遂人」,蓋未觀其會通,今所不從。白虎通號篇:「謂之燧人何?鑽木燧取火,教民熟食,養人利性,避臭去毒,謂之燧人也。」蓋亦用禮緯說。 〔二六〕「德濃厚若神」,路史後紀三注引含文嘉作「德信濃厚若神」,御覽七八引含文嘉作「其德濃厚若神」。白虎通號篇:「謂之神農何?古之人民,皆食禽獸肉;至於神農,人民眾多,禽獸不足,於是神農因天之時,分地之利,製耒耜,教民農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謂之神農也。」 〔二七〕類聚一一、初學記九引尚書大傳,「紀」下有「官」字,此引無「官」字,與下文例同。 〔二八〕拾補曰:「御覽無「太」字,是。」器案:御覽七七引本書,又七八引尚書大傳,俱無「太」字。 〔二九〕宋本御覽卷七七引「因」作「固」,未可據。 〔三0〕「以地紀」三字,原無,今據盧文弨說校補。拾補云:「「以地紀」,本無此三字,今大傳略說有,與上下文一例,茲補入。」 〔三一〕「種●疏」,吳本作「種□疏」彙函本、拔萃本作「種百疏」,御覽引作「植穀」,無「疏」字。案:干祿字書:「●,穀俗字。」今所見唐寫本諸書,「穀」多作「●」,與此正同。拾補校作「●」,云:「即穀字,但禾居左居中小異耳。各本上從●,下從木,如論衡偶會篇、高誘注呂氏春秋季秋紀,齊民要術引海內經,皆同,乃後來轉寫之誤,字書唯篇海獨從禾,今并上正之。」朱筠曰:「案說文解字:「●,續也,百穀之總名,從禾●聲。」●即穀字。疏通蔬,假借字也。」 〔三二〕原無「之」字,今據御覽七七引補,與下文一例。 〔三三〕尚書大傳略說下:「遂人為遂皇,伏羲為戲皇,神農為農皇也。遂人以火紀,火,大陽也,陽尊,故託遂皇于天;伏羲以人事紀,故託戲皇于人。蓋王非人不固,人非天不成也。神農以地紀,悉地力,種穀蔬,故託農皇于地。天地人之道,而三五之運興矣。」 謹案〔一〕:易稱〔二〕:「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結繩為網罟,以田以漁〔三〕。伏羲氏沒,神農氏作,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四〕」唯獨敘二皇〔五〕,不及遂人;遂人功重於祝融、女媧,文明大見〔六〕,大傳之義,斯近之矣。 〔一〕鍾本案語低一格,以下所有案語並同。器案:案猶考也,荀子不苟篇:「國亂而治之者,非案亂而治之之謂也。」楊倞注:「案,據也。」漢書賈誼傳:「臣謹稽之天地,驗之往古,按之當今之務。」師古曰:「稽,考也。」案、按古通。 〔二〕引易,見繫辭下。 〔三〕胡本、鍾本「田」作「佃」,與繫辭同,古通。御覽七八引春秋內事:「伏犧氏以木德王天下。天下之人,未有室宅,未有水火之和;於是乃仰觀天文,俯察地理,始畫八卦,定天地之位,分陰陽之數,推列三光,建分八節,以爻應氣,凡二十四氣,消息禍福,以制吉凶。」 〔四〕繫辭「通其變」上有「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云云,此蓋傳鈔者誤省。漢書百官公卿表注,應劭曰:「虙羲氏始作八卦,神農氏為耒耜,黃帝氏作衣服,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又武紀注,應劭曰:「黃帝、堯、舜,祖述伏羲、神農,結網耒耜,以日中為市,交易之業,因其所利,變而通之,使民知之,不苦倦也。」所述黃帝、堯、舜事,亦本繫辭為說,俱出應氏一人之手,不應有所違啎,明此本有,而為傳鈔者誤省之也。 〔五〕淮南子原道篇:「泰古二皇。」高誘注:「二皇,伏羲、神農也。」御覽七七引許注:「庖犧、神農。」又繆稱篇:「昔二皇,鳳至於庭。」文選長笛賦注引高誘注曰:「二皇,伏羲、神農也。」潛夫論五德志篇說同。獨斷上:「古天子庖犧氏、神農氏稱皇。」則以伏羲、神農為二皇,蓋漢儒舊說。郎本作「二王」,非。 〔六〕「大見」,原作「文見」,朱筠曰:「恐誤。」按何本、鄭本、拾補引一本作「大見」,今據改正。易乾卦文言:「見龍在田,天下文明。」正義:「陽氣在田,始生萬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 五帝〔一〕易傳、禮記、春秋國語、太史公記〔二〕:黃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是五帝也〔三〕。 〔一〕史記五帝本紀第一,小題下正義云:「案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禮,以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為五帝,譙周、應劭、宋均皆同。」 〔二〕太史公記,即後人改題之史記,先漢人俱稱為太史公記,或太史公書,或太史公傳,或太史公。褚少孫補龜策傳:「竊好太史公傳。」揚子法言君子篇:「淮南說之用,不如太史公之用也。太史公,聖人將有取焉。」漢書藝文志:「太史公百三十篇,馮商所續太史公七篇。」漢書楊惲傳:「惲始讀外祖太史公記。」又宣元六王傳:「東平王宇上疏求諸子及太史公書,……大將軍王鳳言……太史公書有戰國縱橫權譎之謀。」又敘傳上:「自東平思王以叔父求太史公、諸子書。」後漢書竇融傳:「乃賜融以外屬圖及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傳。」又范升傳:「時難者以太史公多引左氏,升上太史公違戾五經、謬孔子言,及左氏春秋不可錄者三十一事。」又陳元傳:「博士范升等所議奏左氏春秋不可立,及太史公違戾,凡四十五事。」又楊終傳:「後受詔刪太史公書為十餘萬言。」按史記太史公自序:「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索隱:「案桓譚云:「遷所著書成,以示東方朔,朔皆署曰太史公。」則謂太史公是朔稱也;亦恐其說未盡,蓋遷自尊其父著述,稱之曰公。或云:「遷外孫楊惲所稱。」事或當爾也。」是是書題署為太史公,有出自司馬遷、東方朔及楊惲三說,總之,初不名為史記也。應氏稱為太史公記,亦從其朔也。後漢書班彪傳乃謂:「司馬遷著史記。」此范蔚宗之言,非班氏父子之文也。三國志魏書。王肅傳:「帝又問:「司馬遷以受刑之故,內懷隱切,著史記,非貶孝武。」」是史記為太史公書專名,始於魏世也。清人乃謂:「史記之名,當起叔皮父子,觀漢五行志及後書班彪傳可見。」(梁玉繩史記志疑。梁氏之誤,齊召南考證、錢大昕三史拾遺、沈欽韓漢書疏證、洪頤烜讀書叢錄已質言之也。)或又謂:「蓋晉後著錄,改從今名。」(王先謙漢書補注)皆無稽之言,不足致詰也。 〔三〕白虎通號篇:「五帝者,何謂也?禮曰:「黃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也。」易曰:「黃帝、堯、舜氏作。」書曰:「帝堯、帝舜。」(堯典)」史記五帝本紀:「予觀春秋國語,其發明五帝德、帝繫姓章矣。」(大戴禮記有是二篇。)器案:世本及高誘呂氏春秋用眾、先己、執一、孝行各篇注,並以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為五帝。魯語上:「黃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帝嚳能序三辰以固民,堯能單均刑法以儀民,舜勤民事而野死,……故有虞氏褅黃帝而祖顓頊,郊堯而宗舜。」韋昭注:「此上四者,謂祭天以配食也。祭昊天於圜丘曰褅,祭五帝於明堂曰祖,宗祭上帝於南郊曰郊。有虞氏出自黃帝、顓頊之後,故褅黃帝而祖顓頊;舜受禪於堯,故郊堯。禮祭法:「有虞氏郊嚳而宗堯。」與此異者,舜在時則宗堯,舜崩而子孫宗舜,故郊堯耳。」此即司馬遷、應劭稱國語言五帝所本,故韋昭舉「祭五帝」以實之也。 謹按:易〔一〕、尚書大傳,天立五帝以為相,四時施生,法度明察,春夏慶賞,秋冬刑罰〔二〕。帝者任德設刑〔三〕,以則象之,言其能行天道〔四〕,舉錯審諦〔五〕。黃帝始制冠冕,垂衣裳,上棟下宇,以避風雨〔六〕,禮文法度,興事創業。黃者,光也〔七〕,厚也,中和之色,德施四季〔八〕,與地同功,故先黃以別之也〔九〕。顓者,專也;頊者,信也〔一0〕;言其承文,易之以質,〔一一〕使天下蒙化〔一二〕,皆貴貞愨也〔一三〕。嚳者,考也,成也,言其考明法度,醇美嚳然,若酒之芬香也〔一四〕。堯者,高也,饒也〔一五〕,言其隆興煥炳,最高明也〔一六〕。舜者,推也〔一七〕,循也〔一八〕,言其推行道德,循堯緒也〔一九〕。 〔一〕此本易繫辭下言所謂聖人制器尚象之事為言。 〔二〕王闓運尚書大傳補注六略說下據白虎通引佚文云:「天立五帝以為相,四時施生,法度明察,春夏慶賞,秋冬刑罰。」今白虎通無文,蓋即風俗通之誤。 〔三〕鍾本「刑」誤「形」。 〔四〕御覽七七引「天道」作「大道」,不可據。 〔五〕御覽引「錯」作「措」,古通。又引「諦」下有「也」字,是,當據補。御覽七六引應劭漢官儀:「帝者,德象天地,言其能行天道,舉措審諦,父天母地,為天下主。」文選西京賦注、初學記九、御覽七六引春秋元命包:「帝者,諦也。」後漢書李雲傳:「露布上書移副三府,引孔子曰:「帝者,諦也。」」注引春秋運斗樞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統調陰陽,招類使神,故稱帝。帝之言諦也。」鄭玄注:「審諦於物色也。」禮記玉藻正義、明堂位正義引孝經援神契:「帝者,諦也。」尚書堯典正義:「言帝者,天之一名,所以名帝。帝者,諦也,言天蕩然無心,忘於物我,言公平通遠,舉事審諦,故謂之帝也。」 〔六〕繫辭「避」作「待」。 〔七〕釋名釋采帛:「黃,晃也,猶晃晃象日光也。」說文黃部:「黃,地之色也,從田,從●,●亦聲,●,古文光。」黃從光得聲,故二字古多通用。左傳襄公二十年:「陳侯之弟黃出奔楚。」公羊、穀梁並作「光」。文選東京賦注引瑞應圖:「騰黃,神馬,一名吉光。」漢書天文志:「黃道,一曰光道。」水經濟水二注:「齊人言廣音與光同。」 〔八〕「施」字各本俱脫,御覽引有,拾補據補,是,今從之。白虎通疏證號篇引作「德與四季同功,故先王以別之也」,嚮壁虛造,大抵葫蘆漢書之流亞耳。 〔九〕郎本「以」作「而」。史記封禪書:「或曰,黃帝得土德,黃龍地螾見。」集解:「應劭曰:「螾,丘蚓也。黃帝土德,故地見其神。蚓大五六圍,長十餘丈。」」白虎通號篇:「黃者,中和之色,(又見五行篇。)自然之性,萬世不易;黃帝始作制度,得其中和,萬世常存,故稱黃帝也。」又謚篇:「黃帝先黃後帝者何?古者質,生死同稱,各持行,合而言之,美者在上。黃帝始制法度,得道之中,萬世不易,後世雖聖,莫能與同也。後世德與天同,亦得稱帝,不能制作,故不得復稱黃帝。」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篇:「黃帝之先謚,(凌曙曰:「黃,謚也,在帝上,故曰先謚。」)四帝之後謚,何也?曰:帝號必存,五帝代首天之色,號至五而反;周人之王軒轅,直首天黃號,故曰黃帝。云帝號尊而謚卑,故四帝後謚也。」 〔一0〕御覽引有「愨也」二字。 〔一一〕「文易」二字原倒植,拾補據御覽引乙正,是,今從之。 〔一二〕拾補云:「御覽「蒙」作「遵」。」 〔一三〕白虎通號篇:「謂之顓頊何?顓者,專也;頊者,正也;能專正天人之道,故謂之顓頊也。」通典一0四引五經通義:「顓頊者,顓猶專,頊猶愉,幼少而王,以致太平,常自愉,嗛約自小之意,故兩字為謚。」 〔一四〕白虎通號篇:「謂之帝嚳何?嚳者,極也,言其能施行,窮極道德也。」陳立疏證曰:「說文學部:「嚳,急告之甚也,從告,學省聲。」釋玄應說嚳與酷音義皆同。案急告者,嚳之本訓,引申為窮極之義。史記三代年表、管子侈靡篇作帝?,集韻:「?通作嚳。」史記注引世紀作帝 孔子曰:「眾善焉,必察之;眾惡焉,必察之。〔二〕」孟軻云:「堯、舜不勝其美,桀、紂不勝其惡。傳言失指,圖景失形。〔三〕」眾口鑠金〔四〕,積毀消骨〔五〕,久矣其患之也。是故樂正后夔有一足之論〔六〕,晉師己亥渡河,有三豕之文〔七〕,非夫大聖至明,孰能原析之乎?論語:「名不正則言不順。〔八〕」易稱:「失之毫釐,差以千里。〔九〕」故糾其謬曰正失也。 〔一〕蘇頌曰:「正失第二,子抄云:「第六。」」 〔二〕論語衛靈公章:「子曰:「眾惡之,必察焉;眾好之,必察焉。」」潛夫論潛歎篇、傳葛洪涉史隨筆、司馬光論選舉狀、又議貢舉狀、王安石答段縫書、王若虛滹南辨惑引此俱先好後惡,應氏引此語句又別,羅隱兩同書真偽章又引作「眾善者,必察焉;眾惡者,必察焉」,引「好」作「善」,與應氏同,而俱與今本論語異。王注云:「或阿黨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惡不可不察也。」豈所見本亦先好後惡耶? 〔三〕史通疑古、惑經二篇並引孟子曰:「堯、舜不勝其美,桀、紂不勝其惡。」本篇下文孝文帝條引此二句,「美」作「善」。顏氏家訓書證篇:「孟子曰:「圖景失形。」」偽孟子外書性善辨:「孟子曰:「性善也,堯、舜不勝其美;習不善也,桀、紂不勝其惡。」」又孝經篇:「傳言失指,圖景失形。言治者而覈實。」列子楊朱篇:「天下之美,歸之舜、禹、周、孔;天下之惡,歸之桀、紂。」論衡變虛篇:「世間聖人莫不堯、舜,惡人莫不桀、紂。」尸子處道篇:「桀、紂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內皆亂,而關龍逢、王子比干不與焉,而謂之皆亂,其亂者眾也。堯、舜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內皆治,而丹朱、商均不與焉,而謂之皆治,其治者眾也。」(長短經勢運篇引慎子同。) 〔四〕詳佚文。 〔五〕史記張儀列傳:「眾口鑠金,積毀消骨。」鄒陽列傳同。又漢書中山靖王傳、鄒陽傳亦有此語。 〔六〕詳後文。 〔七〕呂氏春秋察傳篇:「子夏之晉,過衛,有讀史記者,曰「晉師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與三相近,豕與亥相似。」至於晉而問之,則曰「晉師己亥涉河」也。」又見家語七十二弟子解。案說文己古文作●,與三相似,亥古文作●,云:「古文亥為豕,與豕同。」又案:古書篇章,有先挈舉其事於前,而後申述之者,此於韓非子一書中,尤為習見不 夫聖人之制禮也,事有其制,曲有其防〔二〕,為其可傳,為其可繼〔三〕,賢者俯就,不肖跂及〔四〕。是故子張過而子夏不及,〔五〕然則無愈;子路喪姊〔六〕,期而不除,仲尼以為大譏〔七〕;況於忍能矯情,直意而已也哉?詩云:「不愆不忘,帥由舊章〔八〕。」論語:「不為禮,無以立。〔九〕」故注近世苟妄曰愆禮也。 〔一〕蘇頌曰:「 孔子稱:「大哉!中庸之為德,其至矣乎!〔二〕」又曰:「君子之道,忠恕而已。〔三〕」至於訐以為直〔四〕,隱以為義,枉以為厚,偽以為名,此眾人之所致譽,而明主之所必討;蓋觀過知仁,〔五〕謂中心篤誠,而無妨於化者,故覆〔六〕其違理曰過譽也。 〔一〕蘇頌曰:「過譽第四,子抄云:「第七。」」 〔二〕今論語雍也篇作「子曰:「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無「大哉」二字,有「也」字。禮記中庸:「子曰:「中庸其至矣乎!」」釋文:「一本作「中庸之為德,其至矣乎」。」與應氏引合。 〔三〕今論語里仁篇作「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此以為孔子語。金樓子立言篇亦以此為孔子語。 〔四〕論語陽貨篇:「惡訐以為直。」 〔五〕論語里仁篇文。 〔六〕「覆」,郎本作「覈」。 長沙太守汝南郅惲君章〔一〕,少時,為郡功曹〔二〕。郡俗冬饗〔三〕,百里內縣,皆齎牛酒〔四〕,到府〔五〕宴飲。時太守司徒歐陽歙〔六〕,臨饗,禮訖,教〔七〕曰:「西部督郵〔八〕繇延〔九〕,天資忠貞,稟性公方,典部折衝〔一0〕,摧破姦雄〔一一〕,不嚴而治。書曰:「安民則惠,黎民懷之。〔一二〕」蓋舉善以教,則不能者勸〔一三〕,今與諸儒,共論延功,顯之于朝。〔一四〕」主簿〔一五〕讀教〔一六〕,戶吏〔一七〕引延受賜。惲前跪曰〔一八〕:「司正舉觥〔一九〕,以君之罪,告謝于天,明府〔二0〕有言而誤,不可覆掩〔二一〕。按延資〔二二〕性貪邪,外方內圓〔二三〕,朋黨搆〔二四〕姦,罔上害民〔二五〕,所在荒亂〔二六〕,虛而不治〔二七〕,怨慝並作〔二八〕,百姓苦之〔二九〕。而明府以惡為善,股肱莫爭〔三0〕。此既無君,又復無臣〔三一〕,君臣俱喪,孰與偏有〔三二〕。君雖傾危,臣子扶持〔三三〕,不至於亡〔三四〕。惲敢再拜奉觥。〔三五〕」歙甚慚。 〔一〕書鈔二四引華嶠後漢書:「郅惲拜長沙太守,崇教化,表異行。」 〔二〕續漢書百官志五:「功曹,主選署功勞。」後漢書張酺傳注引漢官儀:「督郵、功曹,郡之極位。」 〔三〕後漢紀七同,後漢書本傳、御覽二六四引東觀漢紀俱作「十月享會」。 〔四〕古者,無故不飲酒,漢律且有「三人以上無故群飲酒,罰金四兩」之文(漢書文紀文穎注引)。此因冬饗,故百里內縣,皆持牛與酒,到府合聚飲食也。至牛酒之賜,出自朝廷,見於漢書者,則習見不 易記出處默語〔二〕,書美「九德咸事」〔三〕,同歸殊塗,一致百慮〔四〕,不期相反,各有云〔五〕尚而已。是故伯夷讓國以採薇〔六〕,展禽不去於所生〔七〕;孔丘周流以應聘〔八〕,長沮隱居而耦耕〔九〕;墨翟摩頂以放踵〔一0〕,楊朱一毛而不為〔一一〕;干木息偃以藩魏〔一二〕,包胥重 易稱:「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二〕」詩云:「鐘鼓鍠鍠,磬管鎗鎗,降福穰穰。〔三〕」書曰:「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四〕」鳥獸且猶感應,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夫樂者,聖人所以動〔五〕天地,感鬼神〔六〕,按〔七〕萬民,成性類者也。故黃帝作咸池〔八〕,顓頊作六莖〔九〕,嚳作五英〔一0〕,堯作大章〔一一〕,舜作韶〔一二〕,禹作夏〔一三〕,湯作@,〔一四〕武王作武〔一五〕,周公作勺〔一六〕。勺,言能斟勺先祖之道也〔一七〕;武,言以〔一八〕功定天下也;護,言救民也;夏,大承二帝也;韶,繼堯也〔一九〕;大章,章之也〔二0〕;五英,英華茂也〔二一〕;六莖,及根莖也〔二二〕;咸池,備矣〔二三〕。其後,周室陵遲,禮崩樂壞〔二四〕,諸侯恣行,競悅所習,桑間、濮上〔二五〕,鄭、衛、宋、趙之聲,彌以放遠,滔湮心耳,乃忘和平〔二六〕,亂政傷民,致疾損壽。重遭暴秦,遂以闕忘〔二七〕。漢興,制氏世掌大樂,頗能紀其鏗鏘,而不能說其義〔二八〕。武帝始定郊祀,巡省〔二九〕告封,樂官多所增飾,然非雅正〔三0〕,故繼其條暢曰聲音也〔三一〕。 〔一〕蘇頌曰:「聲音六,子抄云:「十三。」」 〔二〕豫卦文。 〔三〕周頌執競文也,今詩作「磬管將將」,荀子富國篇作「管磬瑲瑲」,說文作「管磬●●」,古同聲通假,蓋三家詩異文也。毛傳:「將將,聲和貌;穰穰,眾也。」 〔四〕堯典文。 〔五〕漢書禮樂志「動」作「感」。 〔六〕漢志作「通神明」。 〔七〕「按」,漢志作「安」,按左傳襄公十一年:「樂以安德。」安子義長。大戴禮記禮三本篇:「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性、生古通。 〔八〕白虎通禮樂篇:「禮記曰:「黃帝樂曰咸池。」」莊子天地篇:「黃帝張咸池之樂,於洞庭之野。」呂氏春秋古樂篇:「黃帝又命伶倫與榮將鑄十二鐘,以和五音,以施音韶,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始奏之,命之曰咸池。」文選嘯賦注引樂緯動聲儀,初學記十五引樂協圖徵,禮記樂記疏、類聚四一、御覽五六六、初學記十五引樂緯,並云:「黃帝樂曰咸池。」白虎通禮樂篇:「黃帝曰咸池者,言大施天下之道而行之,天之所生,地之所載,咸蒙德施也。」初學記十五引劉向五經通義:「黃帝所以為咸池者何?咸,皆也,施也,(「施」上脫「池」字)黃帝時道皆施于民。」樂記:「咸池,備矣。」鄭注:「咸,皆也;池之言施也。言德之無不施也。」(周禮大司樂注同)初學記十五引樂緯注:「池音施,道施于民,故曰咸池。」又引宋均樂協圖徵注:「咸,皆也;池,取無所不浸;德潤萬物,故定以為樂名也。」御覽五六六引樂緯注:「池,施也,道施於民,故曰咸池。」 〔九〕廣雅釋樂「莖」作「●」。白虎通:「禮記曰:「顓頊樂曰六莖。」」又:「顓頊曰六莖者,言和律呂以調陰陽。莖者,萬物也。」樂記疏引樂緯:「顓頊曰五莖。」宋均注:「五莖者,能為五行之道立根莖也。」(書鈔一0五引樂緯及注,類聚四一引樂緯,初學記十五引樂協圖徵及宋均注,文選魏都賦注,又傅毅舞賦、周禮大司樂疏引樂緯動聲儀,並同。)初學記十五引樂緯:「顓頊曰五莖。」注:「道有根莖,故曰五莖。」御覽五六六引樂緯:「顓頊曰六莖。」注:「道有根莖,故曰六莖。」通典樂典一:「顓頊作六莖。」注:「莖,根也,謂澤及下也。又樂緯云:「樂名五莖。」」 〔一0〕廣雅「英」作「韺」。白虎通:「禮記曰:「帝嚳樂曰五英。」」又:「帝嚳曰五英者,言能調和五聲以養萬物,調其英華也。」樂記疏引樂緯:「帝嚳曰六英。」宋均注:「為六合之英華。」類聚四一引樂緯:「帝嚳曰六英。」通典:「帝嚳作五英。」注:「英謂華茂也。又樂緯云:「樂名六英。」」初學記十五引樂緯:「帝嚳曰六英。」注:「道有英華,故曰六英。」御覽五六六引樂緯:「帝嚳曰五英。」注:「道有英華,故曰五英。」呂氏春秋古樂篇:「帝嚳命咸黑作為聲,歌九招、六列、六英。」困學紀聞五:「樂緯動聲儀:「顓頊之樂曰五莖,帝嚳之樂曰六英。」漢志、白虎通云:「六莖、五英。」帝王世紀:「高陽作五英,高辛作六莖(宋翔鳳集校本失引此條)。」列子注(周穆王篇)以六瑩為帝嚳樂,通鑑外紀(卷一)云:「漢志、世紀放六樂撰其名,故多異。」」 〔一一〕樂記:「大章,章之也。」鄭注:「堯樂名也,言堯德章明也。」疏引樂緯:「堯作大章。」白虎通:「禮記曰:「堯樂曰大章。」」又:「堯曰大章者,大明天地人之道也。」書鈔一0五引樂緯:「堯曰大章。」注:「言其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其道大章明也。」類聚四一引樂緯:「堯曰大章。」初學記十五引樂緯曰:「堯曰大章。」注:「堯時仁義大行,法度章明,故曰大章。」御覽五六六引樂緯:「堯曰大章。」注:「堯時仁義大行,法度彰明,故曰大章。」呂氏春秋古樂篇:「帝堯立,乃命質為樂,質乃效山林谿谷之音以歌,乃以麋●置 易稱:「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二〕」然時有昏晦。詩美:「滔滔江、漢,南北之紀。〔三〕」然時有壅滯。論語「固天縱之〔四〕」,莫盛於聖,然時有困否。日月不失其體,故蔽而復明;江、漢不失其源,故窮而復通;聖人不失其德,故廢而復興。非唯聖人,俾爾亶厚〔五〕,夫有恒者,亦允臻矣〔六〕。是故君子厄窮而不閔,勞辱而不苟〔七〕,樂天知命〔八〕,無怨尤焉〔九〕,故錄先否後喜〔一0〕曰窮通也。 〔一〕蘇頌曰:「窮通七,子抄云:「十五。」」 〔二〕易繫辭上文。 〔三〕詩小雅四月文。「北」,拾補曰:「「國」之誤,似非異文。」徐璈詩經廣詁曰:「漢在北,江在南,故云南北之紀。詩人蓋從事於江、漢間也。」 〔四〕程榮本「天」誤「大」。此子罕篇文。全祖望經史問答:「問:「固天縱之,吾丈句讀甚新,但果何出,幸詳示其所自。」答:此本漢應仲遠風俗通,亡友雪汀,最賞其說。蓋多能本不足以言聖,亦有聖而不多能者。太宰不足以知聖,故有此言,子貢則本末並到,故曰「固天縱之」,兼該一切;「將聖而又多能也」,則「將」字「又」字俱圓融,此突過前人者。」 〔五〕詩小雅天保:「俾爾單厚。」潛夫論慎微篇引與此同。 〔六〕論語述而篇:「得見有恒者,斯可矣。」 〔七〕孟子公孫丑上:「遺佚而不怨,阨窮而不憫。」韓詩外傳一:「阨窮而不憫,勞辱而不苟。」列女傳貞順衛夫人傳:「厄窮而不閔,勞辱而不苟。」 〔八〕易繫辭上:「樂天知命故不憂。」 〔九〕論語憲問篇:「不怨天,不尤人。」 〔一0〕易否卦:「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孔子困於陳、蔡之間〔一〕,七日不嘗粒〔二〕,藜羹不糝〔三〕,而猶絃琴於室〔四〕。顏回釋菜於戶外〔五〕,子路、子貢相與言曰:「夫子逐於魯,削跡於衛,拔樹於宋〔六〕,今復見厄於此。殺夫子者無罪,籍夫子者不禁〔七〕;夫子絃歌鼓舞,未嘗絕音〔八〕。蓋君子之無恥也若此乎?〔九〕」顏淵無以對,以告孔子〔一0〕。孔子恬然推琴,喟然而嘆曰:「由與賜小人也,召,吾語之。」子路與子貢入,子路曰:「如此可謂窮矣。〔一一〕」夫子曰:「由,是何言也?君子通於道之謂通,窮於道之謂窮。今丘抱仁義之道,以遭亂世〔一二〕之患,其何窮之為?故內省而不疚於道〔一三〕,臨難而不失其德。大寒〔一四〕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一五〕。昔者〔一六〕桓公得之莒,晉〔一七〕文公得之曹,越得之會稽〔一八〕,陳、蔡之厄,於丘〔一九〕其幸乎!〔二0〕」自衛反魯,刪詩、書,定禮、樂,制春秋之義,著素王之法〔二一〕,復相定公,會于夾谷,昭舊以正其禮,抗辭以拒其侮,齊人謝過,來歸鄆、讙、龜陰之田焉〔二二〕。 〔一〕兩京本、胡本、程本此條不跳行另起,蓋朱藏元本、仿元本解題末句適至行末而止,兩京本等據之,遂致行款不分耳。 〔二〕呂氏春秋任數篇同,慎人篇作「七日不嘗食」,莊子山木篇、天運篇、讓王篇、荀子宥坐篇作「七日不火食」,韓詩外傳七、說苑雜言篇、家語在厄篇作「七日不食」。 〔三〕莊子讓王篇同,釋文:「糝,素感反。」呂覽慎人篇、韓詩外傳、說苑、荀子、墨子非儒下作「●」,楊倞注:「●與糝同,蘇覽反。」家語作「充」。 〔四〕莊子讓王篇、呂覽慎人篇作「絃歌於室」,莊子秋水篇作「絃歌不惙」,韓詩外傳作「讀書習禮、樂不休」,說苑作「讀詩、書治禮不休」。 〔五〕莊子讓王篇作「顏回擇菜」,呂覽慎人篇作「顏回擇菜於外」,釋、擇古通。 〔六〕莊子天運篇作「伐樹於宋,削跡於衛」,讓王篇作「夫子再逐於魯,削跡於衛,伐樹於宋,窮於商、周,圍於陳、蔡」,(卷子本無「再」字,無「商周圍於」四字。)呂覽慎人篇作「夫子逐於魯,削跡於衛,伐樹於宋」,舊校云:「「伐」一作「拔」。」與應氏同。 〔七〕呂覽慎人篇高注:「藉猶辱也。」莊子讓王篇釋文:「藉,毀也,陵藉也,一云鑿也,或云係也。」 〔八〕莊子讓王篇「舞」作「琴」,呂覽慎人篇作「舞」。 〔九〕呂覽慎人篇作「蓋君子之無所醜也若此乎」,注:「醜猶恥也。」 〔一0〕莊子讓王篇作「入告孔子」,呂覽慎人作「入以告孔子」,此當據補「入」字。 〔一一〕莊子讓王篇同,呂覽慎人篇作「子貢曰」,今案論語衛靈公篇亦作子路語,呂覽非是。 〔一二〕「世」,宋本如是,餘本俱作「性」,莊子讓王篇、呂覽慎人篇作「世」,今從宋本。 〔一三〕「而」字原無,今據拾補校補。「疚」,莊子讓王篇作「窮」。 〔一四〕「大寒」,呂覽慎人篇、淮南俶真篇同,莊子讓王篇作「天寒」。 〔一五〕論語子罕篇:「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 〔一六〕「者」,郎本誤作「有」。 〔一七〕拾補曰:「「晉」衍,呂無。」 〔一八〕呂覽慎人篇同。莊子讓王篇無此三句,陳碧虛莊子闕誤引江南古藏本有。荀子宥坐篇作「昔晉公子重耳,霸心生於曹,越王句踐霸心生於會稽,齊桓公小白霸心生於莒」,說苑作「昔者,齊桓公霸心生於莒,句踐霸心生於會稽,晉文公生於驪氏」,家語作「是以晉重耳之有霸心生於曹、衛,越王句踐之有霸心生於會稽」。 〔一九〕「丘」,大德本誤作「立」。 〔二0〕按陳、蔡之厄,又見史記孔子世家、琴操、類聚引典略。衝波傳又言採桑女為七言之詩教孔子,穿九曲明珠以解陳、蔡之圍。 〔二一〕杜預春秋左氏傳序:「說者以為仲尼自衛反魯,脩春秋,立素王,丘明為素臣。」正義曰:「麟是帝王之瑞,故有素王之說。言孔子自以身為素王,故作春秋,立素王之法;丘明自以身為素臣,故為素王作左氏之傳。漢、魏諸儒,皆為此說。董仲舒對策云:「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繫以萬事,是素王之文焉。」賈逵春秋序云:「孔子覽史記,就是非之說,立素王之法。」鄭玄六藝論云:「孔子既西狩獲麟,自號素王,為後世受命之君,制明王之法。」盧欽公羊序云:「孔子自因魯史記而脩春秋,制素王之道。」是先儒皆言孔子立素王也。孔子家語稱齊太史子餘歎美孔子言曰:「天其素王之乎!」素,空也,言無位而空王之也。彼子餘美孔子之深,原上天之意,故為此言耳,非是孔子自號為素王,先儒蓋因此而謬,遂言春秋立素王之法,左丘明述仲尼之道,故復以為素臣。其言丘明為素臣,未知誰所說也。」(困學紀聞八襲用正義此文。)今案淮南主術篇:「專行教道,以成素王。」論衡超奇篇:「孔子作春秋以示王意,然則孔子之春秋,素王之業也;諸子之傳書,素相之事也。」又定賢篇:「孔子不王,素王之業,在於春秋。」太史公自序:「壺遂曰:「孔子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史記儒林傳:「因史記作春秋,以當王法,其辭微而旨博。」文選曹攄思友人詩注引論語崇爵讖:「子夏共撰仲尼微言,以當素王。」左傳序釋文:「王,于況反。」 〔二二〕事見左傳定公十年及史記孔子世家。「讙」,史記作「汶陽」,集解引服虔曰:「三田,汶陽田也。」崔述曰:「鄆、讙、龜陰,乃九年陽虎以之奔齊者,皆在汶水之陽,故傳前云「反我汶陽之田」,後云「來歸鄆、讙、龜陰之田」。」 孟軻受業於子思〔一〕,既通〔二〕,游於諸侯,所言皆以為迂遠而闊於事情〔三〕,然終不屈道趣舍〔四〕,枉尺以直尋〔五〕。嘗仕於齊,位至卿,後不能用。孟子去齊〔六〕,尹士曰:「不識王之不可以為湯、武,則是不明也;識其不可,然且至,則是干祿也;〔七〕千里而見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後出畫〔八〕,是何濡滯也?〔九〕」軻曰:「夫尹士烏知予哉!千里而見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豈予所欲哉?予不得已也。予三宿而出畫,於予心猶以為速,王庶幾改諸〔一0〕,王如改之〔一一〕,則必反予。夫出畫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後浩然有歸志。〔一二〕」魯平公駕,將見孟子,嬖人臧倉謂曰:「何哉?君所謂〔一三〕輕身以先於匹夫者,以為賢乎?」樂正子曰:「克告於君〔一四〕,君將為來見也,嬖人有臧倉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之所能也,吾不遇於魯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一五〕」又絕糧於鄒、薛〔一六〕,困殆甚〔一七〕,退與萬章之徒,序詩、書、仲尼之意〔一八〕,作書中、外十一篇〔一九〕,以為:「聖王不作,諸侯恣行〔二0〕,處士橫議〔二一〕,楊朱、墨翟之言,盈於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楊氏為我〔二二〕,是無君也,墨氏兼愛〔二三〕,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楊、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說誣民,充塞仁義也,仁義充塞,則率獸食人,人將相食也;吾為此懼,閑先王〔二四〕之道,距楊、墨,放淫辭,正人心,熄邪說,以承三聖者〔二五〕。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二六〕」梁惠王復聘請之,以為上卿。 〔一〕列女傳母儀鄒孟母篇:「孟子師事子思。」漢書藝文志:「孟子,子思弟子。」趙岐孟子題辭:「師事孔子之孫子思。」史記本傳索隱引王劭說,以「人」為衍字,亦以為受業子思之門,子思子(郡齋讀書志引)、孔叢子等書更載思、孟問答之辭,於是自韓愈、李翱以下,至毛奇齡四書賸言,皆以為學於子思,與應氏之言合。而史記本傳以為受業子思之門人,今所傳孟子外書則謂子思之子曰子上,軻嘗學焉。今考自孔丘卒至齊宣王元年,凡百五十年,孔丘卒時,子思為喪主,計其時當已年長;孟軻游齊,在去梁之後,見梁惠王時,即呼之為叟,則其時孟軻已老,中間更不了百五十年,縱使子思、孟軻俱長壽,恐亦未得親相授受,孟子自言「私淑諸人」,則亦後人所謂「門生門下見門生」之比耳。史遷之言,當得其實。故詹景鳳詹氏性理小辨子思孟子考、譚貞默三經見聖編、梁玉繩史記志疑、周廣業孟子四考、黃玉蟾孟子年譜、管同孟子年譜皆從之;應氏仍持「受業於子思」之說,蓋亦未之思耳。 〔二〕史記、列女傳俱作「道既通」。 〔三〕史記孟軻傳:「道既通,游事齊宣王,宣王不能用。適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則見以為迂遠而闊於事情。」 〔四〕林春溥孟子列傳纂、焦循孟子題辭正義引「舍」改作「合」。 〔五〕孟子滕文公下:「陳代曰:「不見諸侯,宜若小然。今一見之,大則以王,小則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為也。」」趙注:「枉尺直尋,欲使孟子屈己信道,故言「宜若可為也」。」趙岐孟子題辭:「慕仲尼,周流憂世,遂以儒道游於諸侯,思濟斯民,然由不肯枉尺直尋,時君咸謂之迂闊於事,終莫能聽納其說。」 〔六〕梁玉繩史記志疑:「孟子游歷,史先齊後梁,趙岐孟子注、風俗通窮通篇並同,古史從之,然年數不合,說在六國表,當從通鑑始游梁、繼仕齊為是。通鑑蓋據列女傳母儀篇也。孫奕示兒編曰:「七篇之書,以梁惠王冠首,以齊宣王之問繼其後,則先後有序可見矣,故列傳為難信。」(朱子序說兩存之)」案孟軻遊宦,顧炎武日知錄、閻若璩孟子生卒年月考、王懋竑白田草堂集、周廣業孟子四考、曹之升孟子年譜、江永群經補義、任兆麟孟子考、林春溥孟子列傳纂、陸寶泉孟子時事考徵、蔣一鑑孟子章句考年、黃本驥孟子年譜、黃式三周季編略諸書,言之詳矣,茲不列舉。 〔七〕孟子「祿」作「澤」。 〔八〕「畫」原作「晝」,朱藏元本僅下文「夫出畫而王不予追也」句之「畫」不誤,今據改正。史記田單傳畫邑,集解引劉熙曰:「畫,音獲。」水經淄水注、史記田單傳正義引括地志作「澅」,說苑立節篇又作「蓋」,音近借用。 〔九〕史記集解引劉熙曰:「畫,齊西南近邑。」正義引括地志云:「戟里城在臨淄西北三十里,春秋時棘邑。……澅邑,蠋所居,即此邑,因澅水為名也。」水經淄水注:「澅水出時水,東去臨淄十八里,所謂澅中也。」據此,則畫為臨淄西南近邑,孟子三宿而後出畫,故尹士以為濡滯也。 〔一0〕今本孟子「諸」作「之」,論衡刺孟篇亦作「諸」。 〔一一〕孟子「之」作「諸」。 〔一二〕見孟子公孫丑下。 〔一三〕「謂」,孟子作「為」,古通。 〔一四〕劉節廣文選:「魯平公與齊宣王會于鳧繹山下,樂正克備道孟子于平公曰:「孟子私淑仲尼,其德輔仁長民,其道發政施仁,君何不見乎?」」此後人擬文耳。 〔一五〕見孟子梁惠王下。 〔一六〕孟子公孫丑下:「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餽之。」予何為不受?」絕糧於鄒未詳。考孟子去薛即反鄒(史記孟軻列傳),時有惡人欲惡孟子(趙注),或即困孟子於鄒、薛之間,故應氏說為絕糧於鄒、薛,一如孔丘之在陳絕糧,亦說為阨於陳、蔡之間也。類聚三五、初學記十八引應璩與董仲連書:「孟軻困於梁、宋,宣尼飢於陳、蔡。」說又與此異。 〔一七〕史記本傳作「所如者不合」。 〔一八〕本傳作「序詩、書,述仲尼之意」,淮南氾論篇高注作「敘詩、書、仲尼之意」,與應氏合。 〔一九〕趙岐孟子題辭:「孟子著書七篇,……又有外書四篇:性善辨,文說,孝經,為正。其文不能弘深,不與內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世依放而託之者也。」案漢書藝文志亦云十一卷,即包舉外書為言。 〔二0〕「恣行」,孟子作「放恣」,漢書異姓諸侯王表注引應劭說,亦作「恣行」,與此同。 〔二一〕異姓諸侯王表注:「應劭曰:「孟子云:聖王不作,諸侯恣行,處士橫議。」」 〔二二〕呂氏春秋不二篇:「陽生貴己。」金樓子著書篇:「楊朱貴己。」淮南氾論篇:「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楊子之所立也,而孟子非之。」 〔二三〕呂氏春秋不二篇:「墨翟貴廉。」爾雅疏一引尸子廣澤篇:「墨子貴兼。」案墨子有兼愛篇,孟子闢墨,亦祇言其兼愛無父,呂氏作「廉」,非是。 〔二四〕「王」,孟子作「聖」,下文亦言「聖人復起」,此作「王」,當是「聖」之壞文。 〔二五〕三聖,謂禹、周公、孔子也。 〔二六〕見孟子滕文公下。 孫況〔一〕齊威、宣王之時〔二〕,聚天下賢士於稷下〔三〕,尊寵之〔四〕,若鄒衍、田駢、淳于髡之屬甚眾〔五〕,號曰列大夫〔六〕,皆世所稱,咸作書刺世。是時,孫卿有秀才,年十五〔七〕,始來遊學。諸子之事,皆以為非先王之法也。孫卿善為詩、禮、易、春秋,至襄王時,而孫卿最為老師,齊尚循〔八〕列大夫之缺,而孫卿三為祭酒焉〔九〕。齊人或讒孫卿〔一0〕,乃適楚,楚相春申君以為蘭陵令〔一一〕,人或謂春申君:「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孫卿賢者也,今與之百里地,楚其危乎!」春申君謝之,孫卿去之,游趙〔一二〕,應聘於秦〔一三〕。是時,七國交爭,尚於權詐;而孫卿守禮義,貴術籍,雖見窮擯,而猶不黜其志〔一四〕,作書數十篇〔一五〕,疾濁世之政,國亂君危相屬〔一六〕,不遵〔一七〕大道,而營乎巫祝〔一八〕,信禨祥〔一九〕,蘇秦、張儀以邪道說諸侯,以大貴顯,隨〔二0〕而笑之曰:「夫不以其道進者,必不以其道亡。〔二一〕」又小五伯,以為仲尼之門,羞稱其功〔二二〕。後客或謂春申君曰:「伊尹去夏入殷,殷王而夏衰;管仲去魯入齊,魯弱而齊彊〔二三〕。故賢者所在,君尊國安〔二四〕;今孫況天下賢人,所去之國,其不安乎?」春申君使請〔二五〕孫況,況遺春申君書,刺楚國,因為歌賦,以遺春申君〔二六〕;春申君恨,復固謝孫卿〔二七〕,因不得已,乃行,復為蘭陵令焉〔二八〕。 〔一〕朱藏元本、仿元本、胡本、程本不跳行另起,蓋大德本上行「上卿」二字適在行末故誤仞為相承耳。郎本「上卿」下作」號,即知應分段。今從宋本。 〔二〕劉向校孫卿書錄作「齊宣王、威王之時」。案史記儒林傳:「然齊、魯之間,學者獨不廢也,于威、宣之際,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業而潤色之,以學顯於當世。」漢書儒林傳同。是威王在宣王之前,應說是,劉錄非。胡元儀郇卿別傳攷異二十二事,引應劭,惟作齊威王時,無宣王,蓋以臆妄為筆削耳。 〔三〕水經淄水注:「劉向別錄以稷為齊城門名也,談說之士,期會於稷門下,故曰稷下也。」書鈔八三引虞喜志林:「齊有稷山,立館其下,以待周遊學士,因以為名。」則別一說也。稷山在今山東省臨淄縣西十三里。 〔四〕「之」字原無,據史記孟荀列傳、劉向校孫卿書錄補。 〔五〕史記田完世家:「宣王喜文學,遊說之士,自如騶衍、淳于髡、田駢、接予、慎到、環淵之徒七十六人,皆賜列第,為上大夫,不治而議論,是以齊稷下學士復盛,且數百千人。」鹽鐵論論儒篇:「齊宣王褒儒尊學,孟軻、淳于髡之徒,受上大夫之祿,不任職而論國事,蓋齊稷下先生千有餘人。」 〔六〕漢書樊噲傳:「賜爵列大夫。」文穎曰:「即公大夫也,爵第七級。」 〔七〕史記本傳作五十,劉向書錄同,顏氏家訓勉學篇:「荀卿五十,始來游學,猶為碩儒。」郡齋讀書志引劉向序作「十五」,並詳考適楚歸趙之年,其說允當。今考宣王十八年,稷下學士復盛,且數百千人,下距襄王時,凡四十餘年,彼時荀子已年六十餘,故曰老師。拾補謂「以所當之世考之,似年十五是」,其說是也。 〔八〕「循」,拾補曰:「史作「脩」,劉向序錄同。」 〔九〕意林引風俗通:「禮云:「飲酒必祭,尊其先也。」孫卿在齊,最是老師,故三稱祭酒。」史記淮南王安傳集解、漢書伍被傳注引應劭曰:「禮:「飲酒必祭,示有先也。」故稱祭酒,尊之也。」案續漢書百官志二庄引胡廣漢官解詁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長者也。古禮,賓客得主人饌,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於地。舊說以為示有先。」御覽二三六引韋昭辯釋名:「祭酒者,謂祭六神,以酒醊之也。辨云:凡會同饗讌,必尊長先用酒以祭先,故曰祭酒,漢時,吳王年長,以為劉氏祭酒是也。」案漢以吳王為祭酒,見漢書伍被傳。漢書蘇武傳:「以武著節老臣,會朝朔望,號稱祭酒。」師古曰:「加祭酒之號,所以示優等也。」後漢書班超傳:「其後行詣相者曰:「祭酒,布衣諸生耳。」」注:「一坐所尊,則先祭酒,今稱祭酒,相尊敬之詞也。」 〔一0〕拾補據史記重「孫卿」二字。 〔一一〕鹽鐵論論儒篇:「齊威、宣之世,顯賢進士(此二句從張敦仁校),國家富強,威行敵國。及湣王奮二世之餘烈,南舉楚、淮,北并巨宋,苞十二國,西摧三晉,卻彊秦,五國賓從,鄒、魯之君,泗上諸侯皆入臣;矜功不休,百姓不堪,諸儒諫不從,各分散:慎到、捷子亡去,田駢如薛,而孫卿適楚。內無良臣,故諸侯合謀而攻之。」今案荀子強國篇云:「荀子說齊相國曰:「今巨楚縣吾前,大燕 禮:「天子祭天地山川,歲遍。〔二〕」春秋國語〔三〕:「凡禘郊宗祖報,此五者,國之典禮〔四〕;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為質者也〔五〕;及天之三辰,所昭〔六〕仰也;地之五行,所生殖也;九州名山川澤,所出財用也:非是族也,不在祀典。」禮矣〔七〕。論語:「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八〕」又曰:「淫祀無福〔九〕。」是以泰山不享季氏之旅〔一0〕,而易美西鄰之禴祭〔一一〕,蓋重祀而不貴牲,敬寶而不求華也。自高祖受命,郊祀〔一二〕祈望〔一三〕,世有所增,武帝尤敬鬼神〔一四〕,于時盛矣。至平帝時,天地六宗〔一五〕已下,及諸小神,凡千七百所〔一六〕。今營夷寓泯〔一七〕,宰器闕亡,蓋物盛則衰,自然之道,天其或者〔一八〕,欲反本也,故記敘神物曰祀典也。 〔一〕蘇頌曰:「祀典八,子抄云:「二十。」……又意林以「祀典」為「儀禮」。」 〔二〕禮記曲禮下:「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歲遍。」疏云:「歲遍者,謂五方之帝,迎氣、雩祀、明堂及郊,雖有重者,諸神摠遍,故云歲遍。」 〔三〕魯語上文。 〔四〕「禮」,國語「祀」。 〔五〕國語「質」上有「明」字。 〔六〕「昭」,郎本、鍾本作「招」,國語作「瞻」。拾補覆校曰:「祭法是「瞻仰」,此與漢書郊祀志同。」 〔七〕拾補:「孫云:「禮」字似在下文「又曰」中間,脫在此,但下卷所引亦同,或二字皆衍文。」器案:此文又見禮記祭法及漢書郊祀志。 〔八〕為政文。 〔九〕此禮記曲禮下文,「又」疑「禮」訛。 〔一0〕論語八佾篇:「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包注曰:「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誣而祭之。」 〔一一〕易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王注:「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居既濟之時,而處尊位,物皆盛矣,將何為焉?其所務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漢書郊祀志注:「東鄰,謂商紂也。西鄰,周文王也。禴祭,謂禴煮新菜以祭,言祭祀之道,莫盛脩德,故紂之牛牲,不如文王之蘋藻。」 〔一二〕水經渭水注下:「渠南有漢圜丘,成帝建始二年罷雍五畤,始祀皇天上帝于長安南郊。」應劭注曰:「天郊在長安南,即此也。」 〔一三〕書舜典:「望於山川。」 〔一四〕漢書郊祀志:「武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 〔一五〕書舜典:「禋于六宗。」續漢書祭祀志中注:「李氏家書曰:「司空李郃侍祠南郊,不見六宗祠,奏曰:案尚書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方,在六合之中,助陰陽,化成萬物。漢初甘泉、汾陰天地亦禋六宗;孝成之時,匡衡奏立南北郊祀,復祀六宗。及王莽謂六宗易六子也。建武都雒陽,制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廢不血食。」……六宗之議,自伏生及乎後代,各有不同。……尋虞書所稱「肆類于上帝」,是祭天,天不言天,而曰上帝,帝是天神之極,舉帝則天神斯盡,日月星辰,從可知也。「禋于六宗」,是實祭地,地不言地,而曰六宗,宗是地數之中,舉中是以該數社稷等祀,從可知也。天稱神上,地表數中,仰觀俯察,所以為異。宗者,崇尊之稱,斯亦盡敬之謂也。」 〔一六〕漢書郊祀志:「莽遂崇鬼神淫祀,至其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通典禮十五:「平帝末年,崇淫祀,自天地六宗以下,凡千七百所。」 〔一七〕器案:「寓」當作「宇」,形近而訛。說文,宇,籀文宇字。文選東京賦:「德寓天覆。」注:「「宇」與「宇」同。」漢書敘傳:「攸攸外寓。」吳都賦劉注引作「悠悠外宇」,亦「寓」為「宇」誤之證。淮南俶真篇:「夫牛蹄之涔,無尺之鯉,塊阜之山,無丈之材,所以然者,何也?皆其營宇狹小,而不能容巨大也。」(又見劉子觀量篇)此營宇連文之證,與此以營宇對文,義正相同。 〔一八〕左傳僖公十九年、二十三年、哀公元年,俱有「天其或者」語。 先農謹按:春秋左氏傳〔一〕曰:「夏四月,三卜郊,不從,乃免牲,孟獻子曰:「吾乃今而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農事也,是故啟蟄而郊,郊而後耕。今既耕而卜郊〔二〕,宜其不從也。」」周四月,今二月也,先農之時也〔三〕。孝文帝二年詔曰:「農者,天下之本,其開籍田〔四〕,朕躬帥耕〔五〕,以給宗廟粢盛。〔六〕」今民間名曰田官〔七〕。古者,使民如借,故曰籍田〔八〕。 〔一〕見襄公七年。 〔二〕「卜郊」上,石經有「後」字,宋本無,正義及禮記曲禮正義引亦無,與此合。 〔三〕後漢書明紀注、續漢書禮儀志補注、書鈔九一、御覽五三二引漢舊儀:「春始東耕於籍田,祠先農黃帝也。祠以一牢,百官皆從,大賜三輔二百里孝悌、力田、三老布帛。」續漢書祭祀志下:「以乙未日祠先農于乙地。」 〔四〕應劭注曰:「古者,天子耕籍田千畝,為天下先。籍者,帝王典籍之常也。」 〔五〕漢書文紀作「朕親率耕」。 〔六〕書鈔九一引應劭注:「黍稷曰粢,在器中曰盛。」今漢書作師古注。周禮天官甸師職:「掌帥其屬而耕耨王籍,以時入之,以供粢盛。」國語周語上:「宣王即位,不籍千畝,虢文公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農,上帝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於是乎生。」」 〔七〕「田官」,拾補校作「官田」。 〔八〕禮記王制注:「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惡取於此,不稅民之所自治也。」詩載芟箋:「籍之言借也。」初學記三引蔡邕月令章句:「籍者,借人力以成其功,故曰籍。」國語周語韋注:「籍,借也,借民力以為之。」孟子滕文公上疏引徐邈曰:「籍,借也,謂借民力治公田,不稅民之私也。」 社神孝經說:「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報功也。〔一〕」周禮說:「二十五家置一社。〔二〕」但為田祖報求。詩云:「乃立冢土。〔三〕」又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四〕」 〔一〕世說新語方正篇注引作「孝經稱「社者,土也,廣博不可備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報功也」。」周禮大宗伯疏引孝經援神契:「社者,五土之總神。」續漢書祭祀志注、通典四五注、初學記十三、書鈔八七、類聚三九、御覽三一又五三二引孝經緯:「社,土地之主也,土地廣博,不可盡敬,故封土為社,以報功也。」白虎通社稷篇:「王者所以有社稷何?為天下求福報功。人非土不立,非穀不食,土地廣博,不可遍敬也,五穀眾多,不可一一而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五穀之長,故立稷而祭之也。稷者,得陰陽中和之氣,而用尤多,故為長也。」御覽五三二引禮記外傳:「國以民為本,人以食為天,故建國君民,先命立社,地廣穀多,不可遍祭,故於國城之內,立壇祭之,親之也,日用甲,尊之也。」 〔二〕說文社下云:「周禮:「二十五家為社。」」亦通謂經說為本經也。史記魯世家集解引賈逵左傳注、呂氏春秋慎大篇高注、左傳哀公十五年杜注並同,蓋周禮家舊有此說。漢書五行志中之下注:「臣瓚曰:「舊制,二十五家為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為田社,是私社。」」 〔三〕大雅綿文。 〔四〕小雅甫田文。 謹按:春秋左氏傳〔一〕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龍佐顓頊,能平九土〔二〕,為后土〔三〕,故封為上公,祀以為社,非地祇。〔四〕」 〔一〕見昭公二十九年。 〔二〕「九土」,禮記祭法作「九州」,杜注作「水土」,國語魯語上作「九土」,與此同。 〔三〕今左傳作「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漢書百官公卿表注,應劭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五行之官,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獨斷上:「社神,蓋共工氏之子句龍也,能平水土,帝顓頊之世,舉以為士正,天下賴其功,堯祠以為社。」蔡邕集陳留東昏庫上里社碑:「社祀之建尚矣,昔在聖帝,有五行之官,而共工子句龍為后土;及其沒也,遂為社祀。故曰:社者,土地之主也。」冊府元龜三二引應劭曰:「湯遭天旱七年,明德以薦,而旱不止,故遷社,以棄代為稷,欲遷句龍,而德莫繼,故作夏社。」 〔四〕世說注引作「然則社自祀句龍,非土之祭也」。禮記郊特牲正義、書鈔八七、御覽五三二引五經異義:「今孝經說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封五土以為社。」古左氏說:「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后土為社。」許君謹案,亦曰:「春秋稱公社,今人稱社神為社公,故知社是上公,非地祇。」駁云:「社祭土而主陰氣,又云,社者,神地之道謂社神,但言上公,失之矣,今人亦謂雷曰雷公,天曰天公,豈上公也?」」尚書召誥正義:「左氏說:「社稷惟祭句龍,后稷,人神而已。」孝經說:「社為土神,稷為穀神,句龍、后稷配食者。」又湯誓正義:「漢世儒者,說社稷有二,左氏說:「社祭句龍,稷祭柱、棄,惟祭人神而已。」孝經說:「社為土神,稷為穀神,句龍、柱、棄是配食者也。」」 稷神孝經說:「稷者,五穀之長,五穀眾多,不可遍祭,故立稷而祭之。〔一〕」 〔一〕周禮大司徒疏、續漢書祭祀志注、通典四五注、初學記十三、書鈔八七、類聚三九、御覽三一又五三二引孝經援神契:「稷,五穀之長也,穀眾不可遍祀,故立稷神祀之。」獨斷上:「稷神,蓋厲山氏之子柱也,柱能植百穀,帝顓頊之世,舉以為田正,天下賴其功;周棄亦播殖百穀,以稷五穀之長也,因以稷名其神也。社稷二神功同,故同堂別壇,俱在未地。」餘並詳上條。 謹按:春秋左氏傳〔一〕:「有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殖百穀疏〔二〕果,故立以為稷正也〔三〕;周棄亦以為稷,自商以來祀之。〔四〕」禮緣生以事死,故社稷人祀之也,則祭稷穀,不得稷米,稷反自食也〔五〕。而邾文公用繒子於次睢之社〔六〕,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七〕,祭以為人也,民〔八〕,神之主也,用人,其誰享之?」詩云:「吉日庚午,既伯既禱。〔九〕」豈復殺馬以祭馬乎?孝經之說,於斯悖矣。米之神為稷,故以癸未日祠稷於西南,水勝火為金相也。 〔一〕見昭公二十九年。 〔二〕「疏」,何本作「蔬」,古通。禮記曲禮:「稷曰嘉疏。」釋文:「「疏」本作「蔬」。」論語述而:「飯疏食。」釋文:「「疏」本作「蔬」。」此二字通用之證。 〔三〕漢書百官表后稷,注引應劭曰:「后,主也,為此稷官之主也。」 〔四〕器案此文有訛羨,今左傳云:「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國語魯語上:「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穀百蔬,夏之興也,(器案:「興」當為「衰」,尚書湯誓正義引此曰:「「興」當為「衰」字之誤。」祭法正作「衰」。左傳昭公二十九年注:「湯既勝夏,廢柱而以棄代之。」亦是指夏衰時言。詳器讀國語雜志。)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禮記祭法:「厲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農,能殖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 〔五〕拾補曰:「此文有訛,當云「若稷是穀神,祭之用稷,反自食也」,「也」與「邪」通。應氏以社稷是人神,駁孝經說,其實上所引出援神契,文不全,通典亦引其說云:「稷乃原隰之中,能生五穀之祇。原隰之祇,祭穀何害?」」札迻云:「案盧校非也。「則」與「即」通,「不得稷米稷」,當作「不以稷米祭稷」,此篇說社稷五祀,皆本許氏五經異義說,禮記郊特牲孔疏引異義:「許君謹案:禮緣生及死,故社稷人事之,既祭稷穀,不得但以稷米祭稷,反自食。」可據以校此文。」器按:郊特牲疏引異義:「今孝經說:「稷者,五穀之長,穀眾多,不可遍敬,故立稷而祭之。」古左氏說:「列山氏之子曰柱,死祀以為稷,稷是田正,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下接「許君謹案」云云」,孫引未備,故補之。 〔六〕左傳僖公十九年,「繒」作「鄫」,杜注:「睢水出受汴,東經陳留、梁、譙、沛、彭城縣入泗。此水次有妖神,東夷皆社祠之,蓋殺人而用祭也。」器案博物志:「琅邪臨沂縣東界次睢有大叢社,民謂之食人社,即次睢之社也。」 〔七〕杜注:「謂若祭馬先不用馬也。」器案:左傳昭公十一年:「申無宇曰:「五牲不相為用。」」亦是此意。 〔八〕「民」下,原有「人」字,左傳無,此後人以避唐諱旁注「人」字誤增,十反篇亦有此文,正無「人」字,今據刪。 〔九〕小雅吉日作「吉日維戊,既伯既禱」,此疑涉下章「吉日庚午」而誤。毛傳:「維戊,順類乘牡也。伯,馬祖也。重物慎微,將用馬力,必先為之禱其祖。禱,禱獲也。」箋云:「戊,剛日也,故乘牡為順類也。」爾雅釋天:「既伯既禱,馬祭也。」郭注:「伯,祭馬祖也,將用馬力,必將祭其先。」周官甸祝「馬禂」,杜子春曰「禂,禱也,為馬禱無疾。」引爾雅為證。說文禂下云:「禱牲馬祭也,從示周聲。詩曰:「既禡既禂。」」蓋三家異文。漢書敘傳引詩「是類是禡」,注引應劭曰:「禮,將征伐,告天而祭,謂之類,告以事類也。至所征伐之地,表而祭之,謂之禡。禡者,馬也;馬者,兵之首,故祭其先神也。」說與此異,蓋誤以師祭為馬祭,故又從而為之辭耳。 靈星俗說:縣令問主簿:「靈星在城東南,何法?〔一〕」主簿仰答曰:「唯靈星所以在東南者,亦不知也。〔二〕」 〔一〕史記封禪書正義引廟記、續漢書祭祀志下注引三輔故事、御覽五三二引三輔舊事,並云:「長安城東十里有靈星祠。」通典禮四:「周制:仲秋之月,祭靈星於國之東南。」 〔二〕論衡祭意篇:「世儒案禮,不知靈星何祀,其難曉而不識,說縣官名曰明星云云。」疑此即當時案禮之事也。 漢書郊祀志:「高祖五年,初置靈星,祀后稷也,歐爵簸揚〔一〕,田農之事也。〔二〕」 〔一〕「歐」當作「敺」,續漢書祭祀志下作「驅」,漢書百官公卿表下注:「「敺」讀與「驅」同。」又韓信傳注:「「敺」與「驅」同。」文選風賦注:「「敺」,古「驅」字。」 〔二〕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並云:「其後二歲,(前言「天下已定」,乃高帝五年,此言「其後二歲」,則七年也。)或言曰:「周興而邑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於是高祖制詔御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常以歲時祠以牛。」」按玉海九九以其後二歲,即高祖八年。續漢書祭祀志謂「漢興八年,高祖立靈星祠」,通典禮四同,論衡祭意篇又謂「高皇帝四年,詔天下祭靈星」,獨斷上、漢舊儀(封禪書正義引)並云在高祖五年,與此同。北史劉芳傳:「芳疏云:靈星本非禮事,兆自漢初,專為祈田,恒隸郡縣。郊祀志云:「高祖五年制詔御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牲用太牢,縣邑令長得祠。」晉祠令云:「郡縣國祠稷社先農,縣又祠靈星。」此靈星在天下諸縣之明據也。」續漢書祭祀志下:「漢興八年,有言:「周興而邑立后稷之祀。」於是高帝令天下立靈星祠,言祠后稷而謂之靈星者,以后稷又配食星也。舊說:星謂天田星也。一曰:龍左角為天田官,主穀,祀用壬辰位祠之,壬為水,辰為龍,就其類也,牲用太牢,縣邑令長侍祠,舞者用童男十六人,舞者象教田,初為芟除,次耕種,次耘耨驅爵及穫刈春簸之形,象其功也。」 謹按:祀典,既以立稷,又有先農,無為靈星,復祀后稷也。左中郎將〔一〕賈逵說,以為龍第三有天田星,靈者神也,故祀以報功〔二〕。辰之神為靈星〔三〕,故以壬辰日祀靈星於東南〔四〕,金勝木為土相〔五〕。 〔一〕後漢書賈逵傳:「和帝即位,永元三年,以逵為左中郎將。」書鈔設官部引漢官儀:「五官,左、右中郎將,秦官也,秩比二千石,凡郎官,皆主更,直執戟宿衛。」 〔二〕獨斷上:「舊說曰:靈星,火星也。一曰:龍星,火為天田。」史記封禪書集解、漢書郊祀志注並引張晏云:「龍星左角曰天田,則農祥也,晨見而祭。」 〔三〕劉寶楠愈愚錄二曰:「靈星,即龍星角亢也,故又曰角星;龍屬辰為大火,故又曰火星;辰為農祥,故又曰農祥;又曰天田星;星色赤,又曰赤星;靈通作零,又曰零星。」案:淮南主術篇:「君人主其猶零星之尸。」後漢書高句驪傳云:「好祠鬼神、社稷、零星。」字皆作「零」。 〔四〕後漢書東夷傳注引「辰」上無「壬」字。朱亦棟群書札記曰:「零星二字,切音為辰,此古真、青之所以通也,猶曰辰星云爾。祠于東南者,因其方也。」 〔五〕史記封禪書正義引漢舊儀:「五年,脩復周家舊祠,祀后稷於東南,為民祈農,報厥功。夏則龍星見而始雩,龍星左角為天田,右角為天庭,天田為司馬,教人種百穀為稷。靈者,神也,辰之神為靈星,故以壬辰日祠靈星於東南,金勝木為土相也。」案:毛詩絲衣序:「繹賓,尸也。高子曰:「靈星之尸也。」」說者謂高子與孟子同時,即所謂「固哉高叟」者,則靈星之祭,自周已然。漢因周祭后稷而立靈星之祀者,周、漢皆祀天田,以后稷配之也。古之祀典,尤重農事,故稷與先農,不嫌重複,何獨疑於靈星之重祀后稷哉?劉芳襲仲遠之說,謂靈星本非禮事,兆自漢初,非也。 灶神禮器記曰:「臧文仲安知禮?燔柴於灶,灶者,老婦之祭也,故盛於盆,尊於瓶。〔一〕」 〔一〕今禮記禮器,「灶」作「奧」,鄭注:「「奧」當為「爨」,字之誤也。或作「灶」。……老婦,先炊者;盆、瓶,炊器也。明此祭先炊,非祭火神,燔柴似失之。」正義:「或作「灶」者,諸禮記本有作「灶」字,故云或也。」器案:應氏所見禮記,字正作「灶」。 周禮說:「顓頊氏有子曰黎,為祝融〔一〕,祀以為灶神。〔二〕」 〔一〕此古周禮說,見五經異義(詳後)。史記曆書集解引應劭曰:「黎,陰官也。」漢書百官公卿表注,應劭曰:「顓頊氏有子曰黎,為祝融五行之官,封為上公,祀為貴神。」 〔二〕說文:「周禮以灶祠祝融。」(今本脫,段從史記五帝本紀索隱補。)左傳昭公二十九年疏引賈逵云:「祝融祀於灶。」淮南時則篇注云:「祝融,吳回為高辛氏火正,死為火神,託祀於灶。」並用古周禮說。淮南氾論篇:「炎帝作火,死而為灶。」炎帝為火德之帝,祝融為火官之神,故同有灶神之說也。 謹按:明堂月令:「孟冬之月,其祀灶也〔一〕。五祀之神,王者所祭〔二〕,古之神聖,有功德於民,非老婦也。〔三〕」漢記:「南陽陰子方〔四〕積恩好施,喜祀灶,臘日晨炊,而灶神見〔五〕,再拜受神〔六〕,時有黃羊,因以祀之〔七〕。其孫識〔八〕,執金吾〔九〕,封原鹿侯。興衛尉,鮦陽侯〔一0〕。家凡二侯〔一一〕,牧守數十。其後子孫常以臘日祀灶以黃羊。〔一二〕」 〔一〕明堂月令,即小戴記之月令,蔡邕作月令章句,即據小戴記,其釋月令篇名云:「成法具備,各從時月藏之明堂,所以示承祖考神明,不敢泄瀆之義,故以明堂冠月令以名其篇。」今禮記月令作「孟夏之月」,呂氏春秋四月紀同。應氏此篇,多本五經異義,通典、御覽引異義,亦作「孟夏之月」(詳後),此作「孟冬之月」,誤。 〔二〕五祀有二。一為五行之祀,左傳昭公二十九年:「魏獻子問蔡墨曰:「社稷五祀,誰氏之五官也?」對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木及水。重為句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玄冥,此其三祀也。顓頊氏有子曰黎,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后土,此其二祀也。」」大宗伯:「以血祭祭五祀。」後鄭所謂「五官之神」是也。一則月令所謂「春祀戶,夏祀灶,中央祀中霤,秋祀門,冬祀行」是也。並見禮記祭法。 〔三〕禮記禮器正義引五經異義:「灶神,今禮戴說引此燔柴盆瓶之事。古周禮說:「顓頊氏有子曰黎,為祝融,祀以為灶神。」(荊楚歲時記注引「古周禮」以下十九字)許君謹案同周禮。」鄭駁之云:「祝融乃古火官之長,猶后稷為堯司馬,其尊如是,王者祭之,但就灶陘,一何陋也?祝融乃是五祀之神,祀于四郊,而祭火神于灶,于禮乖也。」御覽五二九引五經異義曰:「大戴說禮器云:「灶者,老婦之祭。」許君按月令「孟夏之月,其祀灶,五祀之神,王者所祭,非老婦也。」」鄭玄曰:「灶神祝融是老婦。」通典禮十一引許慎云:「月令:「孟夏祀灶」,王者所祭,古之有功德于人,非老婦也。」鄭玄云:「為祭五祀,灶在廟門外之東,祀灶禮設主於灶陘,祝融乃古火官之長,猶后稷為堯司馬,上公也。今但就灶陘而祭之,屈上公之神,何其陋也。」又月令云:「其帝炎帝,其神祝融。」文列在上,與祀灶絕遠,而推合之,文義不次,焉得為義也。又左傳云:「五官之神,生為上公,死為貴神。」若祭之灶神,豈得謂貴神乎?特牲饋食禮云:「尸謖而祭饎,爨以謝先炊者之功。」知灶是祭老婦,報先炊之義也。臧文仲燔柴于灶,夫子譏之,云:「盛于盆,尊于瓶」者,是祝融之神,豈可以盆瓶之器,寘于陘而祭之乎? 〔四〕器按:此事又見後漢書陰興傳、搜神記四及蒙求舊注。蒙求舊注以子方為陰識祖父,搜神記亦云:「至識三世而遂繁昌。」與此合。范書未詳,足補其闕。 〔五〕李賢注引雜五行書曰:「灶神名禪,字子郭,衣黃衣,被髮,從灶中出,知其名呼之,可除凶惡,宜市豬肝泥灶,令婦孝。」器按:史記封禪書:「少翁以方,蓋夜致王夫人及灶鬼之貌云。」又見漢書郊祀志。莊子達生篇:「灶有髻。」釋文引司馬云:「髻,灶神,著赤衣,狀如美女。」史記武紀索隱引司馬彪注莊子云:「浩,灶神也,如美女,衣赤。」李弘範音誥,則莊子一作「浩」。玉燭寶典十二引灶書:「灶神,姓蘇名吉利婦名博頰。」荊楚歲時記:「灶神名蘇吉利。」魏志管輅傳云:「王基家賤婦人生一兒,墮地即走入灶中,輅曰:「直宋 禮:天子祭天地、五嶽、四瀆,諸侯不過其望也,大夫五祀,士門戶,庶人祖〔二〕。蓋非其鬼而祭之,諂也〔三〕。又曰:「淫祀無福。〔四〕」是以隱公將祭鍾巫〔五〕,遇賊蒍氏〔六〕;二世欲解淫神,閻樂劫弒〔七〕;仲尼不許子路之禱,而消息之節平〔八〕;荀罃不從桑林之祟〔九〕,而晉侯之疾間〔一0〕。由是觀之:則淫躁而畏者〔一一〕,災自取之,厥咎嚮〔一二〕應,反誠據義,內省不疚者〔一三〕,物莫能動,禍轉為福矣。傳曰:「神者,申也。〔一四〕怪者,疑也。〔一五〕」孔子稱「土之怪為墳羊」〔一六〕,論語:「子不語怪、力、亂、神。〔一七〕」故采其晃著者曰怪神也。 〔一〕蘇頌曰:「神怪九,子抄云:「三十一。」」 〔二〕禮記曲禮下:「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歲遍。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歲遍。大夫祭五祀,歲遍。士祭其先。」又王制:「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公羊傳僖公三十一年:「天子祭天,諸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無所不通。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內者,則不祭也。」左傳哀公六年:「楚昭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 〔三〕見論語為政篇。 〔四〕禮記曲禮下:「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 〔五〕見左傳隱公十一年及史記魯世家,集解引賈逵曰:「鍾巫,祭名也。」 〔六〕「蒍」,拾補曰:「左傳作「寪」,此從史記。」 〔七〕事詳史記秦本紀二世三年。通鑑三三:「祖母馮太后自養視,數禱祠解。」胡注:「師古曰:「解音懈。」余按韻書,解音懈者,釋「除也」,禱祠以除災也。賈公彥曰:「求福曰禱,禱禮輕;得求曰祠,祠禮重。」」 〔八〕論語述而篇:「子病,子路請禱,子曰:「有諸?」子路對曰:「有之。誄曰:禱爾干上下神祇。」子曰:「丘之禱久矣。」」世說新語規箴篇:「殷顗病困,……殷荊州……往與顗別,涕零,屬以消息所患。」 〔九〕「祟」,程本誤作「崇」,拾補校作「禜」。案下陽城景王祠條亦云:「晉悼不解桑林之祟」,彼文,程本不誤,盧校非是。 〔一0〕左傳襄公十年:「晉侯懼,還及著雍,疾,卜,桑林見。荀偃、士 孝經曰:「聖不獨立,智不獨治,神不過天地,同靈造虛,由立五嶽,設三台。〔二〕」傳曰:「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其餘或伯或子男,大小為差。〔三〕」尚書:「咸秩無文。〔四〕」王者報功,以次秩之,無有文也〔五〕。易稱:「山澤通氣。〔六〕」禮:「名山大澤,不以封諸侯。〔七〕」故積其類曰山澤也。 〔一〕蘇頌曰:「山澤十,子抄云:「二十四。」」 〔二〕馬國翰以下引傳為援神契,定此為孝經緯援神契文。黃奭曰:「案風俗通原文引作孝經,今孝經無其文,據列仙傳引作援神契,其為緯文無疑。朱彝尊經義考僅引「聖不獨立」二句,以為緯語,疏矣。」札迻曰:「案孝經無此文,攷劉向列仙傳讚云:「援神契言神不過天地,造靈洞虛,猶立五嶽,設三台。」與此文同,則是孝經緯文。漢人引經、緯,不甚分別也。「同靈造虛」,「同」疑「洞」之誤。」譚獻復堂日記五曰:「此當為孝經緯文,古微書、緯 聲音 相,拊也,所以輔相於樂 。奏樂 之時,先擊 相。(御覽五八四) 器案:禮記樂 記:「治亂以相,訊疾以雅。」鄭玄注:「相即柎 也,亦以節樂 。柎 者,以韋為 衣,裝之以糠,糠一名柎 ,因以名焉。今齊人或謂糠為 相。」孔穎達疏:「相即柎 也,所以輔助於樂 ,故謂柎 為 相。」孔疏即本之應 說。 雅,形如漆筩,有椎。禮云:「訊疾以雅」是也。(御覽五八四) 擊 壤,形如履,長三四寸,下僮以為 戲 。(路史後紀十) 壤,木為 之,前廣後銳,長尺四寸,闊三寸,未戲 先側 一壤於地,遠三四十步,以手中壤擊 之,故曰擊壤 。(羅氏識遺九) 古琴歌曲有五,如鹿鳴、騶虞之類;操有十二,如將 歸、拘幽、履霜、別鶴之類;引有九,如烈女、湘妃、霹靈、思歸、走馬之類;又有二十一章,如陽春弄、連珠弄之類。(類說三六) 九引:烈女(楚樊妃),伯妃(魯伯妃),思歸(衛女),霹靂(楚商梁),走馬(樗里牧恭),箜篌(霍子高,即公無渡河),琴引(秦屠門高),楚引(楚龍丘子)。(合璧事類前五七、小學紺珠四) 清角、黃帝之琴,號鐘、齊桓公琴,繞梁、楚莊王琴,綠綺、司馬相如琴,焦尾、蔡邕琴,鳳皇、趙飛燕琴。(天中記四二) 梧桐生於嶧陽山巖石之上,采東南孫枝以為 琴,聲清雅。(事類賦二五、御覽九五六、桐譜下器用篇又雜說篇、蘇軾次韻和王鞏詩施注、天中記五一) 十月謂之應 鍾何?應 者,應 也;鍾者,動 也;言萬物應 陽而動 ,不藏也。(意林、御覽二七、合璧事類前十四) 器案:白虎通五行篇:「十月謂之應 鍾何?應 者,應 也;鍾者,動 也;言萬物應 陽而動, 下藏也。」「下藏」,風俗通作「不藏」,疑「不」字是,謂時至十月,一陽復 生,故不藏也。 十二月律,謂之大呂 何?大者,太也;旅,拒也;言陽氣 欲出,陰不許也。呂 之言拒也,旅拒難之也。(意林、御覽二七) 器案:「旅抑」,原作「依即」,錢大昕、盧文弨俱疑「即」當作「抑」。器案:白虎通五行篇:「十二月律,謂之大呂 何?大者,大也;呂者 ,拒也;言陽氣 欲出,陰不許也。呂 之為 言拒也,旅抑拒難之也。」字正作「旅抑」,今據 改正。 祀典 太山巖石松樹 ,鬱鬱蒼蒼如雲中。(文選贈白馬王彪詩注、又劉 楨公讌詩注、又謝朓之宣城詩注) 器案:續漢書 祭祀志上注、通典禮典引應 劭漢官儀:「馬第伯封禪儀記曰:『仰視巖石松樹 ,鬱鬱蒼蒼,若在雲中。』」 謹案:自郊貙膢,春秋饗射,天子射麑掩雉,獻諸宗廟,扶陽發滯 ,養老致敬,化之至也。(御覽三三) 四夷(器案:蘇頌記風俗通義存佚篇名及其次第,云「第八並篇名亦亡」,以今所輯佚文觀之,即四夷也,今輒代擬之。) 東方曰夷者,東方仁,好生,萬物觝觸地而出。夷者,觝也,其類有九:一曰玄菟,二曰樂 浪,三曰高驪,四曰滿飾(一作蒲飾),五曰鳧臾,六曰索家,七曰東屠,八曰倭人,九曰天鄙。南方曰蠻者,君臣同川而浴,極為 簡慢。蠻者,慢也,其類有八:一曰天竺,二曰垓首,三曰僬僥,四曰跂踵,五曰穿胸,六曰儋耳,七曰狗軹,八曰旁脊。西方曰戎者,斬 伐殺 生,不得其中。戎者,兇 也,其類有六:一曰僥夷,二曰戎夷,三曰老白,四曰耆羌,五曰鼻息,六曰天剛。北方曰狄者,父子叔嫂,同穴無別。狄者,辟也,其行邪辟,其類有五:一曰月支,二曰穢貊,三曰匈奴,四曰單 于,五曰白屋。(禮記王制疏、爾雅釋地疏、羅氏識遺一0、鄭樵爾雅注、通鑑三三注) 王制云:「東方曰夷,夷者,柢也,言仁而好生,萬物柢地而出。」(後漢書 東夷傳 文,注云:「見風俗通」) 羌乃三苗,姜姓之裔。(通鑑釋文一0) 器案:同卷又引「裔」作「別」。 羌本西戎,卑賤者也,主牧羊,故羌字從 羊人,因以為 號。無君臣上下,健者為 豪,不能相一,種別部分,強者陵弱,轉相抄盜,男子戰 死以為 吉,病終者謂之凶。(御覽七九四) 諸羌種落熾 盛,大為 邊害。(文選謝靈運傳 論注) 氐言抵冒貪饕,至死好利。樂 在山谿,本西南夷,別種號曰白馬,孝武皇帝遣中郎將 郭昌等引兵征之,降服,以為 武都郡。(史記匈奴傳 索隱、御覽七九四、通鑑釋文一0、又一三、綱目集覽一八、又二0) 器案:史記索隱:「西接氐、羌,案風俗通云:『二氐,本西南夷種。』地理志云:『武都有白馬氐。』」 貊者,謹案:春秋傳 :「大貊、小貊。」貊,略也,云無禮法,不知送往勞 來 ,無宗廟粢盛,賦斂 輕薄也。(御覽七八0) 胡者,謹案:漢書 :「山戎之別種也。」又胡者,互也,言其被髮左衽,言語贄幣 ,事殊互也。殷時曰獯粥,改曰匈奴。(史記匈奴傳 索隱、通鑑六注) 器案:水經河水注二:「應 劭曰:『反舌左衽,不與華同,須有譯言乃通也。』」 樓 煩 ,故樓 煩 胡地也。(史記匈奴傳 正義) 器案:索隱引應 劭曰同。 春秋傳 曰:「狄本山戎之別種也,其後分居,號曰赤翟、白翟。」(史記晉世家正義) 器案:此據 會 注考證本。 昔高辛氏有犬戎之寇,帝患其侵暴,而征伐不克,乃訪募天下有能得犬戎之將 吳 將 軍頭者,購黃金千鎰,邑萬家,又妻以少女。時帝有畜狗,其毛五采,名曰槃瓠,下令之後,槃瓠遂銜人頭,造闕下。群臣怪而診之,乃吳 將 軍首也。帝大喜,而計槃瓠不可妻之以女,又無封爵之道,議欲有報 ,而未知所宜。女聞之,以為帝 皇下令,不可違信,因請行;帝不得已,乃以女配槃瓠。槃瓠得女,負而走,入南山,止石室中,所處險絕,人跡不至。於是女解去衣裳,為 僕鑒之結,著獨力之衣。帝悲思之,遣使尋 求,輒遇風雨震晦,使者不得進。經三年,生子一十二人,六男六女,槃瓠死後,因自相夫妻,織績木皮,染以草實,好五色衣服,制裁皆有尾形。其母後歸,以狀 白帝,於是使迎諸子,衣裳斑蘭,語言侏離,好入山壑,不樂 平曠 ;帝順其意,賜以名山廣澤 。其後滋蔓,號曰蠻夷,外癡內 黠,安土重舊,以先父有功,母帝之女,田作賈販,無關梁符傳 租稅之賦,有邑君長,皆賜印綬,冠用獺皮,名渠曰精夫,相呼為 姎徒。(後漢書 南蠻傳 文,注云:「此已上,並見風俗通。」) 器案:槃瓠神話,又見搜神記十四、水經沅水注、後漢書 南蠻傳 注及御覽八七五引魏略,荒誕不稽,可無錄也。史通書 事篇曰:「范曄 博採 眾書 ,裁成漢典,觀其所取,頗有奇工,至於方術篇及諸蠻夷傳 ,乃錄王喬 、左慈、廩君、槃瓠,言雖迂誕,事多詭越,可謂美玉之暇,白圭之玷,惜哉,無是可也。」 哀牢夷者,其先有婦人名沙壹,居于牢山,嘗捕魚水中,觸沈木,若有感,因懷 ?十月,產子男十人,後沈木化為 龍,出水上,沙壹忽聞龍語曰:「若為 我生子,今悉何在?」九子見龍驚走,獨小子不能去,背龍而坐,龍因舐之。其母鳥語,謂背為 九,謂坐為 隆,因名子曰九隆。及後長大,諸兄以九隆能為 父所舐而黠,遂共推以為 王。後牢山下有一夫一婦,復 生十女子,九隆兄弟皆娶以為 妻。後漸相滋長,種人皆刻畫其身,象龍文,衣皆著尾。(後漢書 西南夷傳 文,注云:『自此以上,並見風俗通也。』) 器案:九隆神話,又見華陽國 志四南中志永昌郡、御覽三六一引益部耆舊傳 。 巴有賨人,剽勇。高帝為 漢王時,閬中人范目說高祖募取賨人,定三秦,封目為 閬中慈鳧鄉侯,並復 除目所發賨人盧、朴、沓、鄂、度、夕、襲七姓,不供租賦。閬中有渝水,賨人左右居,銳氣 善舞,高祖樂 其猛銳,數 觀其舞,後令樂 府習之。(文選蜀都賦注) 器案:華陽國 志一巴志:「漢高帝滅 秦,為 漢王,王巴、蜀。閬中人范目有恩信方略,知帝必定天下,說帝,為 募發賨民,要與共定秦。秦地既定,封目為 長安建章鄉侯。帝將 討關東,賨民皆思歸,帝嘉其功,而難傷 其意,遂聽還巴,謂目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耳。』徙封閬中慈鄉侯,目固辭,乃封渡沔縣侯,故世謂亡秦范三侯也。目復 除民羅、朴、昝、鄂、度、夕、龔七姓,不供租賦。閬中有渝水,賨民多居水左右,天性勁 勇,初為 漢前鋒陷陣,銳氣喜 舞,高帝善之,曰:『此武王伐紂之歌也。』乃令樂人 習學之,今所謂巴渝舞也。」後漢書 南蠻傳 載板楯七姓作羅、朴、督、鄂、度、夕、龔。羅、盧一聲之轉。文選注引孫盛蜀譜:「朴音浮。」三國 時有巴東太守朴胡。沓、昝、督三字,疑當從 昝為 是。襲、龔二字,或則以為 作「龔」者誤也。漢書 禮樂 志:「巴俞鼓員三十六人。」師古曰:「巴,巴人也,俞,俞人也,當高祖初為 漢王,得巴、俞人,並趫捷善鬥,與之定三秦,滅楚 ,因存其武樂 也。巴俞之樂 ,因此始也。巴即今之巴州,俞即今之渝州,各其本地。」 槃瓠之後,輸布一匹二丈,是謂賨布。廩君之巴氏,出幏 布八丈。(文選魏都賦注) 廩君乘土船,下至夷城,石岸曲,水亦曲,廩君望之如穴狀 ,曰:「我既道穴中,又入此柰何。」石岸為 崩,廣三丈餘,陛級之。廩君行至上岸,上岸有平石,廣長五丈,休其上投算,投算處皆有石,因立城其旁。(書 鈔一五八) 器案:書 鈔一六0引蜀錄同。又御覽三七引世本:「稟君名務 相,姓巴,與樊氏、暉氏、相氏,凡五姓俱出皆爭神,以土為 舡,雕文畫之,而浮水中,其舡浮,因立為 君。它舡不能浮,獨稟君舡浮,因立為 君。」 秦始皇遣蒙恬築長城,徒士犯罪,亡依鮮卑山,後遂?息;今皆髡頭衣赭,亡徒之明效也。(書 鈔四五、御覽六四七) 器案:論衡寒溫 篇:「亡秦之路,赤衣比肩。」 古制(以下略本蘇頌所列次第,就其可識別者而彙 輯之。) 周禮:「五黨為 州。」州,疇也;疇,類也。州有長,使之相周足也,字從 重川。堯 遭洪水,居水中高土曰州。(類聚六、玉燭寶典一二、御覽一五七、止觀輔行傳 弘決四之三、天中記一三) 周制:天子方千里,分為 百縣,縣有四郡。郡者,群也。故左氏傳 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至秦始皇初,置三十六郡以監縣,縣,平也。(意林、史記秦始皇本紀正義、類聚六、御覽一五七、天中記一三) 器案:此說與說文郡下、呂 氏春秋季夏紀、季冬紀高注合。左氏傳 云云,見哀公二年。 周禮:「百里曰同。」所以獎王室,協風俗,總名為 縣,縣,●也,首也,從 系倒首,與縣易偏矣。言當●靜,平徭役也。(水經河水注二、御覽一五七、玉海二0、天中記一三) 盧文弨曰:「案:『首也』疑當從 意林作『平也』,『●』與『平』,皆與『縣』聲相諧合,下方云『倒首』,上必不以首為 正釋,且『從 系』亦當作『從 ●』,與說文自別。下云『●靜平傜 役』,正申說●也平也之義,『首也』之訓,殊無意理。」器案:「與縣易偏」,今從 永樂 大典本水經注,天中記同,蓋謂縣之為 字,與首倒易其偏旁也。他本作「舉首易偏」,非是。又案:司馬法:「地方百里為 一同。」(左傳 昭公二十三年注同)漢書 藝文志六藝略禮著錄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今存者僅一卷,蓋其殘餘耳。 周禮:「五家為 鄰,四鄰為 里。」春秋國 語:「五家為 軌,十軌為 里。」里者,止也,里有司,司五十家,共居止,春秋通其所也。(續漢書百 官志五注、廣韻六止、御覽一五七、希麟續一切經音義一、又三、事文類聚續四、群書 通要甲一0、天中記一六) 器案:「春秋通其所也」,宋本後漢書 「春秋」作「舊欣」。引春秋國 語者,齊語文也。又案:漢書 異姓諸侯王表注引應 劭說閭閻,疑風俗通亦當有此文,文云:「周禮:『二十五家為 閭閻。』音簷。門閭外旋下廕謂之步簷也。」 國 家制度,大率十里一鄉。(續漢書 百官志五注) 謹案:春秋國 語:「疆有寓望。」謂今之亭也,民所安定也。亭有樓 ,從 高省,丁聲也。漢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今縣有亭長。又語有亭待,蓋行旅宿食所館也。亭亦平也,民有爭訟,吏留平處,勿失其正也。亭吏舊名負弩,改為 亭長,亭長者,一亭之長率也。陳、楚、宋、魏謂之亭父,齊謂之師。(原本玉篇高部、漢書 高紀上注、續漢書 百官志五注、書鈔七九、御覽一九四、營造法式總釋上、職官分紀四二、大事記解題三、玉海一七五、天中記一四) 器案:「平處」一作「辨處」,今從 原本玉篇。平、辨古通,尚書 堯 典:「平秩東作。」史記五帝本紀索隱引尚書 大傳 作「辯秩東作」,即其證。「疆有寓望」,見國 語周語中,韋注:「境界之上,有寄寓之舍,候望之人。」說文高部:「亭,民所安定也。亭有樓 。從 高省,丁聲。」此用說文義。方言三:「楚、東海之間,亭父謂之亭公,卒謂之弩父。」注:「主儋幔弩導 幨 ,因名。」漢書 高紀上注引應 劭曰:「舊時,亭有兩 卒:一為 亭父,掌開閉掃 除;一為 求盜,掌逐捕盜賊。」後漢書 陳忠傳 注引謝承後漢書 :「施延,家貧母老,周流傭 賃,……後到吳 郡海鹽,取卒月直,賃作半路亭父,以養其母。是時,吳 、會 未分,山陰馮敷為 督郵,到縣,延持?往,敷知其賢者云云。」與應 氏所言「亭父掌開閉掃 除」合,是亭父乃賃作。楚、東海之間,亭卒謂之弩父,蓋即求盜,俱以父名,其義一也。風俗通謂「陳、楚、宋、魏謂之亭父」,「父」字恐訛。 中人城北四十里有左人亭,鮮虞故邑。(御覽一六一) 器案:水經滱水注引應 劭曰:「左人城,在唐縣西北四十里。」 光武中興以來 ,五曹詔書 ,題鄉亭壁,歲補正,多有闕誤。永建中,兗 州刺史過翔,箋撰卷別,改著板上,一勞 而久逸。(御覽五九三) 拾補曰:「『過翔』,廣韻八戈作『過栩』。」 器案:漢時詔令皆奏可施行,成帝初置尚書 員五人掌之,故謂之五曹詔書 ,見後漢書 應劭 傳 。 殺 青書 可繕寫。謹案:劉 向別錄曰:「殺 青者,直治青竹作簡書 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蠹,凡作簡者,皆於火上炙乾之,陳、楚之間謂之汗,汗者,去其汗也。吳 、越曰殺 ,殺 亦治也。劉 向為 孝成皇帝典校書 籍,二十餘年,皆先書 竹,為 易刊定,可繕寫者,以上素也。由是言之:殺 青者竹,斯為 明矣。今東觀書 ,竹素也。(書 鈔一0四、初學記二八、文選張景陽雜詩注、又劉 孝標 重奏劉 秣陵沼書 注、事類賦二四、御覽六0六、九六二、王荊文公詩注三三、黃山谷謝鄭閎中惠高麗畫扇詩任注) 案:劉 向別錄義曰:「周宣王太史作大篆也。」(文選魏都賦六臣本注) 案:劉 向別錄:「讎校,一人讀書 ,校其上下,得謬誤為 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 ,若怨家相對 為 讎。」(文選魏都賦注、慧琳一切經音義七七) 拾補曰:「『怨』同『冤』。」 姓氏(案四庫 全書 風俗通義有附錄一卷,乃從 永樂 大典「通」字韻中所載馬總意林節本姓氏篇裒集而成者。嗣後,朱筠、錢大昕、盧文弨、嚴 可均、張澍、顧櫰 三、姚東升、徐友蘭、陳漢章、王仁俊,俱有輯補,而張澍併 為 之注焉;則應 書 此篇雖亡,經後人之鉤沉輯佚,庶幾 可復 舊觀矣。然諸家俱以四聲為 次,固非應 氏之舊,雖失本真,此亦無可如何者,吾亦時且從 眾焉。至其自相牴 牾之處,亦頗為 之是正,夫豈故為 薄古哉,亦將 以之信今云耳。篇名舊引多歧出,今從 蘇頌所見,定為 姓氏,蓋漢人亦習稱姓某氏云。) 萬類之中,惟人為 貴。春秋左氏傳 :「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公羊譏衛滅 邢,論語貶昭公娶於吳 ,諱同姓也。蓋姓有九:或氏於號,或氏於謚,或氏於爵,或氏於國 ,或氏於官,或氏於字,或氏於居,或氏於事,或氏於職。以號,唐、虞、夏、殷也;以謚,戴、武、宣,穆也;以爵,王、公、侯、伯也;以國 ,齊(一作「曹」)、魯、宋、衛也;以官,司馬、司徒、司寇、司空、司城也;以字,伯、仲、叔、季也;以居,城、郭、園、池也;以事,巫、卜、陶、匠也;以職,三烏、 五鹿、青牛、白馬也。(北史高構傳、 姓纂二十三元、御覽三六二、廣韻五支、十虞、十二齊、六豪、十四清、十姥、一送、十九代、四十一漾、一屋、姓解一、三、古今姓氏書 辨證五支、十二齊、通志氏族略、古今源流至論後七、困學紀聞二0、小學紺珠七、急就篇補注二、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一、五、二二九) 器案:廣韻十二齊、姓解三、古今源流至論後七俱引作風俗通氏姓篇序。春秋左氏傳 :「官有世功云云。」見隱公八年。春秋公羊傳 僖公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 邢。衛侯燬何以名?絕。曷為 絕之?滅 同姓也。」又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稱孟子何?諱娶同姓,蓋吳 女也。」論語述而篇:「陳司敗 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孔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君取于吳, 為 同姓,謂之吳 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 齊、魯、宋、衛四族,齊為 之長。(姓解三) 張、王、李、趙,黃帝賜姓也。(姓解三) 器案:廣韻十陽引作:「風俗傳: 『張、王、李、趙,黃帝賜姓也。』」 東方氏,伏羲之後,帝出於震,位主東方,子孫因以為 氏焉。(姓纂一、通志氏族略、能改齋漫錄五、辨誤錄下、類稿五七、路史後紀一、五、合璧事類續三0、通鑑注一七)平原厭次,漢太中大夫東方朔。(能改齋漫錄五) 東郭氏,東郭牙,齊大夫,咸陽,其後也。(史記平準 書 索隱) 東陵氏,東陵侯邵平,子孫氏焉。(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辨證二) 東關氏,晉東關嬖五之後,漢有將 軍北亭侯東關義。(古今姓氏書 辨證二) 僮氏,漢有交阯刺史僮尹。(廣韻一東、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六二、卮林四) 銅鞮氏,晉銅鞮伯華之後。銅鞮,晉之別邑也。(通志氏族略) 中氏,漢有少府卿中京。(廣韻一東、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中行氏,穆子後。(路史後紀九下) 中壘 氏,劉 向為 中壘 校尉,支孫以官為 氏。(姓纂一、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辨證二) 沖氏,漢有博士沖和。(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辨證一) 終古氏,桀內 史終古,後氏焉。(姓纂一、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辨證二) 器案:呂 氏春秋先識篇:「夏太史令終古,出其圖法 執 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亂愈甚,太史令終古乃出奔如商。」淮南氾 論篇:「夏之將 亡,太史令終古先奔於商,三年而桀乃亡。」此應 氏所本,通志訛為 「紂內 史」,錢大昕以下諸家悉據 之,而不知是正,所謂以訛傳 訛也。 鍾離氏,鍾離,子國 ,在九江,蓋其後徙于此,吳 滅 之。(路史國 名紀二) 嵩氏,漢有嵩極玄子。(古今姓氏書 辨證一) 弓氏,魯大夫叔弓之後,漢有光祿勳 弓祉。(姓解二、卮林四) 熊氏,黃帝有熊氏之後也。(姓解二) 公旗氏。(古今姓氏書 辨證二引姓源韻譜) 公文氏,衛有公文要。(姓解三) 公叔氏,衛大夫公叔文子。(姓解三) 公乘氏,魯有公乘子皮,見列女傳 。(晉書 音義六、姓源韻譜) 公賓氏,魯大夫公賓庚之後。(後漢書 劉 玄傳 注、姓氏急就篇下、通鑑注漢紀三一) 公族氏,晉成公立嫡子為 公族大夫,韓無忌號公族穆子,見左氏傳 。(後漢書 黨錮傳 注、姓氏急就篇下) 公玉氏,齊湣 王臣有公玉冉,其後也。(史記封禪書 索隱、武紀索隱) 器案:呂 氏春秋審己篇、正名篇、過理篇及新序雜事五,俱作公玉丹,此作「冉」,疑誤。戰 國 策燕策上作公玉曰,「曰」亦是誤字。 功氏,晉大司功景子之後,晉有功景。(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辨證一、類稿二、姓氏急就篇上) 蒙氏,東蒙主,以蒙山為 氏,秦有將 軍蒙驁,驁生武,武生恬,皆仕秦。(姓纂一、通志氏族略、類稿二、合璧事類續二四、通鑑注四、彊識略三三) 農氏,神農之後。(廣韻二冬、姓氏急就篇上、韻會 二冬) 龍丘氏,吳 郡,漢時博士龍丘長。(姓纂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博士」通志作「高士」,廣韻十一尤云:「漢有吳 人龍丘萇,隱居不屈。」尋後 漢書 循吏任延傳 :「吳 有龍丘萇者,隱居太末,志不降辱,王莽時,四輔三公,連辟不到,掾吏白請召之,延曰:『龍丘先生躬德履義,有原憲、伯夷之節,都尉埽灑 其門,猶懼 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謁,修書記,致醫藥,吏使相望於道,積一歲,萇乃乘輦詣府門,願得先死備 錄。延辭讓再三,遂署議曹祭酒。萇尋 病卒。」據 此,則「博士」當作「高士」。 雍氏,周文王第十二子也,雍伯之後,以國 為 姓,今或音雍州之雍,鄭大夫有雍糾,楚有雍子,齊有雍廩,宋有雍鉏,漢什邡侯雍齒,沛人也。(通志氏族略、類稿二、急就篇補注一、合璧事類續二五、通鑑注八) 重氏,顓頊重黎之後,少昊時,重為 南正,司天之事,黎為 北正,司地之事。(姓纂一、通志氏族略、類稿二) 移氏,齊公子雍,食采於移,其後氏焉,漢有弘農太守移良。(後漢書 楊 震傳 注、廣韻五支、姓解二、容齋五筆一、古今姓氏書 辨證三、路史後紀四、又國 名紀四、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漢紀四二) 器案:移良見楊 震傳 。 為 氏,漢有南郡太守為 昆。(廣韻五支、容齋五筆一、姓氏急就篇上) 隨氏,隨侯之後,漢有博士隨何,又有右扶風隨蕃。(廣韻五支、急就篇補注一) 岐氏,岐伯,黃帝師。(類稿四引風俗傳 ) 羲氏,堯 卿羲仲之後。(廣韻五支、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上) 戲 陽氏,衛有戲 陽速。(姓解二) 皮氏,周卿士樊仲皮之後,漢有皮尚,又有皮延至孝,後漢有諫議大夫皮究。(姓纂二、類稿三、祕笈新書 別二、合璧事類續一六、翰苑新書後 六、彊識略三三) 離氏,離婁 ,孟子門人,漢有中庶子離常之。(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辨證三、類稿四) 訾氏,帝嚳 妃,訾娵 氏女,漢有樓 虛侯訾順。(通志氏族略、類稿四、合璧事類續二七、急就篇補注二、彊識略三三) 器案:樓 虛侯訾順,見漢書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卑氏,鄭大夫卑諶之後,漢有北平太守卑躬,議郎卑整。(後漢書 皇后紀下注、容齋五筆一、古今姓氏書 辨證三、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卑諶,漢書 古今人表同,左傳 襄公二十九年、論語憲問篇作裨諶。廣韻五支引胡太傅碑有太傅椽雁門卑整,今本蔡邕集誤作畢整,後漢書 皇后紀下有議郎卑整,即其人也。 裨氏,鄭有裨灶明天文。(姓解二) 器案:裨灶見左傳 昭公十七年、十八年。 差氏,人姓。(急就篇補注二) 池氏,漢有中牟令池瑗。(廣韻五支、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夷維氏,故萊,夷維邑也,蓋因邑為 姓。(史記魯仲連傳 正義引應 劭) 師氏,師,樂 人,瞽者之稱,晉有師曠 ,魯有師乙,鄭有師悝、師觸、師蠲、師成,又師服,晉大夫也。漢有東海師中作雅琴師氏八篇。(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辨證三、類稿四、合璧事類續二七、彊識略三三) 器案:漢書 藝文志六藝略樂 類:「雅琴師氏八篇。」本注:「名中,東海人,傳 言師曠後 。」書 鈔一0九引別錄:「師氏雅琴者,名忠,東海下邳人,傳 云言師曠 之後,至今邳俗猶多好琴也。」 師尹氏,師尹,三公官也,以官為 姓。(詩經小雅節南山正義) 鴟夷氏,本范蠡也,後人以為 氏。(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辨證三) 資氏,資成,陳留人。(姓纂二、通志氏族略、類稿四) 尸氏,其先封於尸鄉,故為 尸氏,齊相有尸臣。(通志氏族略、類稿四、姓氏急就篇上) 伊氏,漢有議郎伊推,又伊嘉為 雁門都尉,石顯黨。(姓纂二、類稿四) 器案:伊推見漢書 儒林瑕丘江公傳 ,伊嘉見佞幸石顯傳 。 纍氏,纍祖之後,晉七輿大夫纍虎,里克、丕豹之黨。(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辨證三、類稿四) 器案:類稿「虎」作「彪」。 邳氏,奚仲為 夏車正,自薛封邳,其後以為 氏焉,後漢二十八將 有衛尉信都邳彤。(廣韻六脂、姓解一、通志氏族略、類稿四、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漢紀三一) 器案:水經泗水注引應 劭曰:「邳在薛。」又曰:「奚仲自薛徙居之,故曰下邳也。」 司鴻氏,古有司鴻苟,著書 ,漢中大夫司鴻儀,諫議大夫司鴻荀。(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古今姓氏書 辨證四) 司功氏。(通志氏族略) 司馬氏。(通志氏族略) 司寇氏,蘇忿生為 武王司寇,後以官為 氏,禮記司寇惠子,魯大夫。(姓纂二、廣韻五十候、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辨證四) 期氏,楚大夫居期思城,因以為 姓。(古今姓氏書 辨證四、類稿四、姓氏急就篇上) 期思氏,古有期思國 ,國 人以為 氏。(廣韻七之、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辨證四) 旗氏,齊卿公孫灶,惠公孫也,生欒 施,字子旗,子孫以王父字為 氏,後漢有旗流甘,九江太守旗光。(通志氏族略、姓解三、類稿四、卮林四) 旗思氏,楚大夫居旗思城,因以為 氏。(姓纂二) 器案:此即前期思氏之誤。 綦毋氏,漢有廷尉綦毋參 ;晉大夫綦毋張,戰 國策 綦毋子與公孫龍爭辯。(姓纂二、通志氏族略、姓解三) 器案:綦毋參 見後漢書 班勇傳 ?丘氏,勇士?丘訢。(姓解二) 飛廉氏,飛廉國 ,秦所滅 ,因氏焉,漢書 光祿大夫飛廉安國 。(姓纂二) 器案:漢書 無文,「書 」疑當作「有」。 非氏,非子伯益之後。(廣韻八微、姓纂四、姓解三) 器案:漢書 河渠志有大司農非調。 肥氏,漢有肥韶、英布將 肥銖,又仁恕掾肥親。(姓纂二、通志氏族略「銖」作「赫」) 孫詒榖曰:「『肥赫』即下條之『賁赫』。」 器案:孫說是。史記黥布傳 :「中大夫賁赫。」集解、索隱並云:「賁音肥。」漢書 黥布傳 師古注同,姓纂「赫」作「銖」,誤。 賁氏,秦非子之後,漢有賁赫,禮有縣賁父。(晉書 音義六九、通志氏族略、通鑑注一一) 器案:縣賁父見禮記檀弓上。 威氏,齊威王之後,以田氏始王,故其後以為 氏。(廣韻八微、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上) 威王氏,漢有中郎威王弼,出自楚威王後。(廣韻八微、十陽、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下) 幾 氏,宋大夫仲幾 之後,以王父字為 氏。(姓纂二) 魚氏,宋桓公子目夷,字子魚,賢而有謀,子孫以王父字為 氏,漢有長安富人魚翁俶也。(廣韻九魚、姓纂二、通志氏族略、姓解二、通鑑釋文二一、二四、通鑑注晉紀二0、綱目集覽四一) 器案:長安富賈魚翁叔,見漢書張湯 傳 。 魚孫氏,宋大夫魚石奔楚,在國 者因氏焉。(姓纂二、路史後紀一0) 舒氏,舒子之後,以國 為 姓。(姓纂二、類稿八、合璧事類續一八) 渠丘氏,莒有渠丘公,因氏焉。(姓纂二、路史國 名紀二) 器案:渠丘公見左傳 成公八年,路史「莒」作「魯」,誤。 余氏,秦由余之後,以國 為 姓,代居歙州。(廣韻九魚、姓纂三、通志氏族略、通鑑釋文二七、類稿六、合璧事類續一六、翰苑新書 後六、祕笈新書 別二、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唐紀七三) 器案:姓纂新安望下引此,祕笈新書 「歙」作「陝」,疑誤。 夫餘氏,吳 公子夫概奔楚,餘子在吳 者,以夫餘為 氏。(廣韻九魚、姓纂二、姓解三、通志氏族略) 沮氏,黃帝時史官沮誦之後。(後漢書 獻紀注、通鑑釋文七) 樗里氏,琴引有樗里牧恭。(姓氏急就篇上) 於陵氏,陳仲子,齊世家也,辭爵灌園,居于於陵,因氏焉,漢有議郎於陵欽。(姓纂二、姓解三、齊乘四、通志氏族略、急就篇補注二) 諸氏,漢有雒陽令諸於。(廣韻九魚、容齋五筆一) 器案:南唐書 :「諸祐,蘄州獨木人。」注:「諸音查。」 諸葛氏,葛嬰 為 陳涉將 軍,有功非罪而誅,孝文帝追錄封其孫諸縣侯,因并氏焉。(三國 志吳 書 諸葛瑾傳 注、廣韻九魚、姓纂二、通志氏族略、通鑑釋文一二、姓解一、類稿五六、合璧事類續三0、祕笈新書 別三、姓氏急就篇下、通鑑注漢紀二0) 儲 氏,齊大夫儲 子之後也。(後漢書 鮑永傳 注) 屠氏,漢末有屠景先,河東人也。(姓纂三、類稿五、通志氏族略) 屠門氏,秦屠門高。(姓氏急就篇下) 虞氏,凡氏之興九事,一氏於號,唐、虞、夏、殷是也。(廣韻十虞) 虞丘氏,晉有虞丘書 為 乘馬御。(姓解二) 器案:虞丘書 見左傳 襄公十六年。 騶氏,越王句踐之後。(姓解二) 毋車氏,樂 安毋車伯奇,為 下邳相,有主簿步邵南,時人稱毋車府君步主簿。(廣韻十虞、姓解三) 巫氏,凡氏於事,巫、卜、匠、陶也,殷有巫咸、巫賢,漢有冀州刺史巫捷,又有巫都著養性經也。(廣韻十虞、姓纂二、通志氏族略、類稿八、合璧事類續二三、卮林四) 瞿氏,漢有南陽太守瞿茂。(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須氏,太昊風姓之後,有須句國 ,又殷有密須,並以國 為 氏,魏有須賈,漢有平陸侯須無,紹封傳 四代。(姓纂二、廣韻十虞、一切經音義九、姓解一、類稿八、合璧事類續一八、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周紀五) 須卜氏,匈奴貴姓有須卜氏。(綱目集覽七) 器案:漢書 匈奴傳 下、王莽傳 下有右骨都侯須卜當。 區氏,歐冶子之後,轉為 區氏,又音歐,吳 有區景,長沙人,官至蒼梧太守。(類稿八) 案:廣韻十虞區下云:「後漢末有長沙區景。」 蒲氏,漢有詹事蒲昌,又有蒲遵。(姓纂三、廣韻十一模、姓解二、通志氏族略、類稿七、合璧事類續二四、通鑑注二九一) 器案:東觀漢紀馬援傳 :「受齊詩,師事潁川蒲昌,昌受詩於匡衡。」字作「蒲」,與此同;而漢書 則作滿昌,字君都,潁川人,詹事,見溝洫 志、韋玄成傳 、王嘉傳 、王莽傳 中,滿、蒲二字,形近易誤,如「州滿」一作「州蒲」,即其明證。 胡毋氏,本陳胡公之後也,公子完奔齊,齊宣王母弟,別封毋鄉,遠本胡公,近取毋邑,故曰胡毋氏也。(後漢書 獻紀注、通鑑釋文七、通鑑注漢紀四八、綱目集覽一七) 壺 氏,漢有諫議大夫壺 遂。(廣韻十一模) 器案:壺 遂見漢書 律歷志、韓安國 傳 及司馬遷傳 。 徒人氏,齊有徒人費。(姓解一) 屠氏,漢末有屠景先。(姓纂三、類稿五、合璧事類續二四) 屠門氏,秦有屠門高。(姓氏急就篇下) 塗氏,塗山氏之後,漢有諫議大夫塗惲 ,治尚書。 (後漢書 賈逵傳 注、廣韻十一模、通志氏族略、類稿八、玉海三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塗惲 ,字子真,平陵人,受尚書 ,見漢書 儒林張山拊傳 ,類纂作「漢有諫議大夫塗禪,又塗子真治尚書 」,既誤「惲 」為 「禪」,又誤分為 二人,不可據 。 齊氏,氏於國 。(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二齊) 器案:並詳篇首序。 黎氏,九黎之後,尚書 :「西伯戡黎。」亦見毛詩,左傳 齊大夫黎彌、黎且,字亦作犁。(姓纂三、通志氏族略、類稿八、合璧事類續二四) 器案:左傳 定公九年作犁彌。 鞮氏,晉銅鞮伯華之後也。(姓纂三、通志氏族略、類稿八) 稽氏,稽黃,秦賢人也。(姓纂三、通志氏族略、類稿八) 西鄉氏,宋大夫西鄉錯之後,尸子有隱者西鄉曹。(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四、路史後紀十) 洼氏,漢有大鴻臚洼丹。洼音圭。(後漢書 儒林傳 注、廣韻十二齊) 枚氏,六國 有賢人枚被。(通鑑注一七) 裴氏,伯益之後。(後漢書 桓紀注) 案:姓解三引作「非氏,有非子者,伯益之後也」。 哀氏,魯哀公之後,因謚以為 姓,漢有哀章。(後漢書 劉 玄傳 注、古今姓氏書 辯證六、類稿十、路史後紀十、姓氏急就篇下) 臺氏,金天氏裔孫曰臺駘,其後氏焉,漢有侍中臺崇。(後漢書 獻紀注、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臺崇即見獻紀。 來 氏,楚有來 英,漢功臣表:『軑侯來 蒼。』(通志氏族略、類稿九) 器案:軟侯黎蒼有作來 蒼者,此亦其證。 真氏,漢有太尉長史真祐。(姓纂三、廣韻十七真、通志氏族略、姓解三、類稿一二、卮林四) 器案:姓纂作真俗,疑誤。 新垣氏,魏將 新垣衍,畢公高之後,漢書 文帝時,新垣平善望氣 。(通志氏族略) 神氏,神農之後,漢有騎都尉神曜。(姓纂三、廣韻十七真、類稿一一、路史後紀四、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申公氏,申公巫臣之後,漢太子傅申公。(姓解三、古今姓氏書 辯證六) 申徒氏,本申屠氏,隨音改為 申徒,尸子:「申徒狄,夏賢人也,湯 以天下授之,恥以不義聞,己自投於河。」莊子:「申徒嘉,兀者,鄭人也。」漢有西屏將 軍申徒建。勝 屠,即申徒也。(史記酷吏傳 索隱、姓纂三、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六、急就篇補注二) 器案:申屠建更始西屏將 軍,見漢書 游俠原涉傳 、王莽傳 下,後漢書 劉 玄傳 ,「西屏」或作「西平」,非是。 秦氏,氏於國 。(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二齊) 頻氏,漢有酒泉太守頻暢 。(姓纂三、廣韻十七真、姓解一、通志氏族略、容齋五筆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解云:「一云名暘 。」 淳于氏,春秋時小國 也,桓五年不復 其國 ,一號州淳于公,子孫以國 為 氏。(姓纂三、通志氏族略、通鑑釋文一七、類稿五六) 器案:漢書 地理志:「北海郡淳于。」注:「應 劭曰:『春秋州公如曹。左傳 曰:淳于公如曹。』臣瓚曰:『州,國 名也,淳于,公國 之所都。』」左傳 見桓公五年。 倫氏,黃帝樂 人伶倫氏之後。(廣韻十八諄、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六、類稿一一、姓氏急就篇上) 春氏,楚相黃歇號春申君,子孫氏焉。(姓纂三、通志氏族略、類稿一一) 鈞氏,楚大夫元鈞之後,漢有御史鈞喜。(姓纂三、廣韻十八諄、通志氏族略、類稿一一、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廣韻作「侍中鈞喜」。 文氏,周文王支庶,以謚為 氏,越大夫文種。(姓纂三、通志氏族略、類稿一二、合璧事類續二七、翰苑新書 後六、秘笈新書 別二) 聞人氏,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其後遂以聞人為氏 ,漢有太子舍人聞人通漢、沛人,治后氏禮。(後漢書 靈紀注、通志氏族略、姓解一、類稿五七、合璧事類續三0、通鑑注漢紀四八、通鑑綱目集覽二二、二八) 器案:聞人通漢字子方,見漢書儒 林孟卿傳 ,類稿作「聞人通」,脫「漢」字。 芸氏,晉大夫芸賢,見戰 國 策。(姓纂三、類稿一二) 器案:類稿作芸質。 云氏,祝融之後。(姓纂三、類稿一二) 芬氏,晉大夫芬賢。(通志氏族略) 顧櫰 三曰:「疑『芸賢』之偽 。」案:廣韻二十文芸下無文,芬下云:「又姓,戰 國 策晉有大夫芬質。」則未必「芬」誤而「芸」是也。 殷氏,氏於號,唐、虞、夏、殷是也。(急就章補注二) 勤氏,魯有大夫勤成。(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七、姓氏急就篇下) 元氏,魏武侯公子元食邑於此,因而遂氏焉。(漢書 地理志魏郡元城注引應 劭) 器案:姓纂四:「元氏,左傳 衛大夫元咺之後,其先食采於元,因氏焉。」說與此異。 垣氏,垣,秦邑,因以為 氏,秦始皇有將 垣齮,漢有西河太守垣恭。(後漢書 公孫述傳注 、古今姓氏書 辯證七、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錢大昕曰:「今本史記作『桓齮』。」 園氏,姓於所居,城、郭、園、池是也。(姓纂四、類稿一四、姓氏急就篇上)鄭穆公之子圈,其後為 姓,至秦博士逃難,乃改為 園。(齊東野語五) 軒氏,軒轅之後,漢有諫議大夫軒和。(姓纂四、通志氏族略、類稿一四) 軒轅氏,軒轅,即黃帝也,姓公孫,或言姓姬。(通志氏族略) 器案:張澍據 路史收入軒丘氏。尋 路史國 名紀三:「軒丘,楚文庶子采邑。」不言出風俗通。漢書 梁孝王傳 有軒丘豹。 孫陽氏,秦穆公時孫陽伯樂 善相馬,漢有侍御史孫陽敖。(古今姓氏書 辯證七) 器案:姓纂四引風俗通孫陽氏一條,文大誤,說詳後櫟 陽氏條。 尊氏,太昊諸侯尊盧氏之後。(廣韻二十三魂、姓解三、路史前紀八、姓氏急就篇上) 尊盧氏,太昊之世侯者。(路史前紀八) 屯氏,漢有常山太守屯莫如。(急就篇補注二、困學紀聞一二、卮林四) 困學紀聞曰:「儒林傳 『毛莫如少路』,宋景文公引蕭該音義:『案風俗通姓氏篇。混沌氏,太昊之良佐,漢有屯莫如,為 常山太守。』案此莫如姓非毛,應 作屯,音徒本反。愚案:溝 洫志云:『自塞宣房後,河復 北決於館陶,分為 屯氏河。』顏師古注:『屯音大門反。而隋室分析州縣,誤以為 毛氏河,乃置毛州,失之甚矣。』以此語之,則屯、毛之相混久矣。屯之為 氏,於此可考。廣韻云:『後蜀錄有法部尚書 屯度。』」案:漢書 杜欽傳 :「幸賴陛下至明,遣使者毛莫如先考驗,卒得其姦 。」李尋 傳 :「光錄勳 平當、光祿大夫毛莫如與御史中丞、廷尉雜治。」儒林施讎傳 :「魯伯授太山毛莫如少府,……莫如至常山太守。」字皆誤作「毛」,自宋祁以來 ,多有質言其誤者矣。 盆成氏,盆成括仕齊,孟軻知其必死,其子逃難,改氏成焉。(廣韻二十三魂、姓解三、古今姓氏書 辯證七) 賁氏,魯有賁浦。(通志氏族略、類稿一四、合璧事類續二一、通鑑注漢紀四) 根牟氏,根牟子,六國 時賢者,著書 七篇。(廣韻二十四痕、姓解二、古今姓氏書 辯證七、類稿一四、姓氏急就篇下) 陸璣草木蟲魚疏:「孔子刪詩授卜商,商為 之序,以授魯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魯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趙人荀卿,荀卿授魯國 毛亨,毛亨作訓詁傳 ,以授趙國 毛萇,時人謂亨為 大毛公,萇為 小毛公。」 恩氏,陳大夫成仲不恩之後。(廣韻二十四痕、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七、類稿一四、姓氏急就篇上) 韓氏,韓之先出於唐叔虞,曲沃桓叔之子萬食邑於韓原,因以為 氏。(姓解三) 邯鄲氏,因國 為 姓,漢有衛尉邯鄲義。(廣韻二十五寒、姓解一、路史國 名紀二、通鑑注六一) 丹氏,晉有大夫丹木。(廣韻二十五寒、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 安氏,漢有安成為 太守。(姓纂四、廣韻二十五寒、通志氏族略、類稿一六、合璧事類續一五、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類稿俱無「為 太守」三字。漢書 藝文志諸子略小說家:「待詔臣安成未央術一篇。」應 劭注:「道家也,好養生事,為 未央之術。」當即其人。 莞蘇,楚大夫,見呂 氏春秋,漢有莞路,為 御史中丞。(宋景文公筆記中、急就篇補注一) 盧文弨曰:「莞路,見漢書 儒林顏安樂 傳 中,宋所見本是艸下完,故引為 證。蕭該音丸,又音官,與師古云『亦管字』異。但呂 氏春秋長見篇作『莧譆』,莧或莞字之誤歟?莞蘇,見新序一,作莞蘇。」陳漢章曰:「案新序雜事一正本呂 氏春秋,莧、莞字古通,非字之誤。周易夬 :『九五,莧陸。』釋文:『莧字一作莞。』集解引虞翻注:『莧,說也,讀夫子莧爾而笑之莧。』論語陽貨篇:『夫子莞爾而笑。』釋文作莧,云:『本今作莞。』說文艸部有莧有莞,又部首莧字云:『山羊細角者,從 苜,從 兔足。』唐韻:『胡官切。』與莞字同紐,據 蕭該所引應 劭所見呂 氏春秋古字,與劉 向所見同,故稱莞蘇為 莞氏祖。張氏刪之,非也。」器案:說苑君道篇作「莞饒」,潛夫論慎微篇作「管蘇」,後漢書 宦者傳 論:「勃貂、莞蘇,有功於楚、晉。」以莞蘇為 宦者,未詳所本。 冠氏,古賢者鶡冠子之後。(廣韻二十六桓、通志氏族略、類稿一五、姓氏急就篇上) 瞞氏,荊蠻之後,本姓蠻,其枝裔隨音變改為 瞞氏。(廣韻二十六桓、古今姓氏書 辯證八、類稿一五、路史後紀六、姓氏急就篇下、通鑑注三四) 關氏,關令尹喜之後,漢長水校尉關並。(廣韻二十七刪、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八、類稿一六、合璧事類續二八、通鑑注三六、彊識錄三三) 器案:關並,姓解作「關陽」,尋 漢書 溝 洫志:「長水校尉平陵關並。」師古曰:「桓譚新論云:『並字子陽。』」姓解作「關陽」,誤。 班氏,楚令尹鬥班之後。(廣韻二十七刪、希麟續一切經音義一0、姓解二) ?氏,漢有南郡太守?秘。(卮林四) 山氏,古烈山氏之後,晉大夫山祈,漢有武都太守山昱。(姓纂四、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八、類稿一六、路史後紀四、合璧事類續二三、排韻氏族大全二、姓氏急就篇下、彊識略三三) 器案:益州刺史山昱,見後漢書桓 紀延熹四年及南蠻西南夷莋都夷傳 。 千氏,漢有蜀郡都尉千獻。(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弦氏,弦子後,左傳 鄭有商人弦高。(廣韻一先、禮部韻略條式、姓氏急就篇上) 田氏,陳敬仲始食采地於田,由是改姓田氏。(史記陳敬仲完世家集解、索隱引應 劭) 淵氏,齊大夫淵湫。(姓解一) 玄氏,玄都,古諸侯國 也,子孫以國 為 氏焉。(通志氏族略、類稿一七、通鑑注晉紀二二) 縣氏,縣成父,孔子門人,見史記,漢有甘陵相縣芝。(通志氏族略、類稿四五) 器案:史記仲尼弟子列傳 :「縣成,字子祺。」正義:「縣音玄。」廣韻二十三霰:「縣,又姓,孔子弟子縣單 父。」類稿從 之,列入去聲,今從 正義音,「成」廣韻作「單 」,亦非。 鮮氏,武王封其子於朝鮮,其子食采於朝鮮,因氏焉。(後漢書 第五倫傳 注) 錢氏,黃帝之後,有為 文王師者,封為 錢府官,後以為 氏。(姓解三) ?氏,吳 人也。(姓解三) 綿氏,孟子有綿駒善歌。(姓解三) 宣氏,宋宣公之後,氏於謚,漢有宣虎、宣義,後漢有宣秉、司空宣酆。(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九、類稿一七、路史後紀一0、合璧事類續二一、急就篇補注二、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宣虎,南安侯,見漢書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宣義,土軍侯,亦見功臣表。宣秉,後漢書 有傳 。宣酆,字伯應 ,汝南人,東陽亭侯,見後漢書 桓紀及靈紀。 虔氏,黃帝之後,莊子有虔天根。(通志氏族略、類稿一七) 拾補云:「路史云:『虔氏出黃帝。』」案見路史國 名紀一。類稿同卷又有天氏,云:「莊子有天根,注云:『人姓名。』」 騫氏,仲尼弟子閔子騫之後,以王父字為 氏。(廣韻二仙、通志氏族略、類稿一七、通鑑釋文二一、通鑑注二0三) 圈氏,楚鬻熊之後為 圈;鄭穆公之子圈,其後為姓 ,至秦博士逃難,乃改為 園。(通志氏族略、類稿三八、齊東野語五) 器案:類稿列入去聲。 蕭氏,宋樂 叔以討南宮萬立御說之功,受封於蕭,列附庸之國 ,漢相國 蕭何,即其後氏也。(廣韻三蕭、急就篇補注一、姓氏急就篇上) 刀氏,齊大夫豎刀之後,戰 國 時有刀勃,漢有刀閒,齊人,以富聞,子孫居勃海,後漢有刀韙。(廣韻三蕭、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0、學林九、類稿一八、通鑑釋文一六、合璧事類續一九、彊識略三三) 器案:辯證「刀」作「貂」。 聊氏,聊蒼,為 漢侍中,著子書 。(廣韻三蕭、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0、類稿一八、學林三、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器案:通志、類稿云:「著書 號聊子。」漢書 藝文志縱橫家:「待詔金馬聊蒼三篇。」本注:「趙人,武帝時。」師古曰:「嚴 助傳 作膠蒼,而此志作聊,志、傳 不同,未知孰是。」器案:東方朔傳 亦作「膠蒼」,作「膠」者通假字。 廖氏,古有廖叔安,左傳 作飂,蓋其後也,漢有廖覬,為 鉅鹿太守。(姓纂五、通志氏族略、類稿四八、合璧事類續二六、翰苑新書 後七、秘笈新書 別三、通鑑注漢紀三0、彊識略三三) 器案:左傳 見昭公二十九年。漢書 古今人表作「廖叔安」,師古曰:「左氏傳 作『飂』,同,音力周反,又力授反。」案:類稿即從 力授反之音,收入去聲。 超氏,漢有太尉超喜。(卮林四) 器案:類稿一八作「漢有太僕超喜。」未記出處。 晁氏,衛大夫史晁之後,漢有晁錯。(廣韻四宵、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漢紀七) 焦氏,姬姓國 也。按史記:周武王封神農之後於焦,後以國 為 姓。左傳 曰:「虞、虢、焦、滑,皆姬姓也,為 晉所滅 。」漢有外黃令焦貢。(類稿一八、合璧事類續二三) 器案:漢書 京房傳 :「治易,事梁人焦延壽 ,延壽 字贛,贛貧賤,以好學得幸梁王,王共其資用,令極意,學既成,為 郡吏,察舉補小黃令。」師古曰:「贛音貢。」 饒氏,漢有饒斌,為 漁陽太守。(廣韻四宵、姓氏急就篇上) 徭氏,東越王徭,句踐之後,其後以徭為 姓。(後漢書 岑彭傳 注、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0、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氏急就篇作「搖」,與廣韻同。 招氏,漢有大鴻臚招猛。(類稿一八、合璧事類續二四、卮林四) 苗氏,楚大夫伯棼之後,賁皇奔晉,食采於苗,因而氏焉。漢有長水校尉苗浦,王莽時有苗訢。(廣韻四宵、類稿一八、合璧事類續二四、通鑑注漢紀二九) 器案:五威將 軍苗訢,見漢書 王莽傳 中。 蟜氏,黃帝孫蟜極之後。(類稿一八) 又案:廣韻入三十小,云:「漢有蹻慎。」通志氏族略引作「僑」。 麃氏,秦始皇將 軍麃公之後。麃,秦邑。漢有麃宣、麃禮。(姓解三、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一、姓氏急就篇上) 高堂氏,齊卿高敬仲,食采於高堂,因氏焉。(通志氏族略、類稿五七、通鑑注魏紀五) 案:路史國 名紀一:「高堂,風俗通云:『高徯 采。』」謂高徯 食采於高堂也。 皋氏,漢有司徒長史皋誨。(通志氏族略、類稿二0) 毛氏,毛伯,文王子也,見左傳 。漢有毛樗之,為 壽 張令。(宋景文公筆記中引蕭該音義、姓氏急就篇下) 陶氏,凡事於事,巫、卜、陶、匠是也。(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一、急就篇補注二、姓氏急就篇上) 敖氏,顓頊大敖之後。(路史後紀八) 那氏,朝那,東夷也,其後單 姓那氏。(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二、類稿二一、合璧事類續二七、彊識略三三) 阿氏,阿衡,伊尹號,言倚之如秤,其後氏焉。(廣韻七歌、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二、路史後紀四、姓氏急就篇上) 過氏,過國 ,夏諸侯,後因為 氏,漢有兗 州刺史過栩。(廣韻八戈、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二、急就篇補注一、卮林四) 器案:姓解作「過詡」,辯證作「過羽」,卮林作「過杇」,云:「一作『過栩』。」案:御覽五九三引本書 有兗 州刺史過翔,文各不同,未知孰是。類稿二一作「過栩」,未言出何書 。 麻氏,齊大夫麻嬰 之後,漢麻光為 御史大夫,又麻達注論語。(廣韻九麻、通志氏族略、姓解三、類稿二一、路史國 名紀三、通鑑釋文二二、合璧事類續一八、通鑑注九五) 器案:麻光,治歷,大司農中丞,見漢書 歷律志。麻達,後漢人。 車氏,舜之後也,陳敬仲奔齊,稱田氏,至漢丞相田千秋,以年老,得乘小車出入省中,時號車丞相,子孫以為 氏。(姓解二) 器案:車丞相云云,見漢書 車千秋傳 。 蛇丘氏,濟 北有蛇丘惑,為 河內 太守。(姓解二) 器案:姓纂五:「蛇邱,濟 北,河(誤)漢河內 太守蛇邱惑生重,濟 北太守,女適羊續。」姓纂此文多誤,「羊續」或是「羊續祖」,則「河漢」當是「後漢」。 佘丘氏,有佘丘炳。(姓解二) 家氏,漢有家羡,為 劇 令。(廣韻九麻、類稿二一、合璧事類續二二、姓氏急就篇上) 瑕丘氏,魯桓公庶子食采於瑕丘,子孫氏焉。(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二) 器案:張澍據 氏族略補「項羽紀:『漢有瑕丘申陽』。」考申陽,瑕丘人,張說誤。 巴氏,漢有太常巴茂。(姓解三) 又案:巴茂,北海人,見後漢書丁 鴻傳 。 沙氏,晉有沙廣。(姓纂五、姓解一) 牙氏,周穆王大司徒君牙之後,以王父字為 氏。(廣韻九麻、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辯證一二、類稿二一) 陽成氏,陽成胥渠,晉隱士也,漢有諫議大夫陽成公衡。(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四) 器案:陽成胥渠,見呂 氏春秋愛士 篇。御覽八一五引桓譚新論:「陽城子張名衡,蜀郡人,王翁與吾俱為 講樂 祭酒,及寢疾,預買棺槨 ,多下錦繡,立被發冢。」論衡對 作篇有陽成子張作樂 ,超奇篇又云:「陽成子長作樂 經。」又續史記者有陽城衡,見後漢書 班彪傳 注(史通古今正史篇作「衛衡」,非是。),當即此人。元和姓纂十:「伯成氏,風俗通:『伯成咠 渠,晉隱士。諫議大夫伯成衡,功臣表吾侯伯成延,傳 封六代。成或作城,王莽時伯成修獻符命。』」案:姓纂此條「伯成」實「陽成」之誤,「伯成咠 渠」即「陽成胥渠」之誤,據 呂 覽胥渠固晉人也。漢書 功臣侯表有梧齊侯陽城延,無吾侯伯成延,功臣侯表,延子敬侯去疾,去疾子靖侯偃,偃子戎奴,延六世孫注梧公士,元康四年詔復 家,所謂傳 封六代也。又王莽傳 下有即陽成脩獻符命。皆與姓纂所引風俗通合,足徵「伯成」為 「陽城」之誤。 梁氏,伯益治水,封於梁。(路史後紀八) 商丘氏,衛大夫食邑於商丘,因以為 氏,漢有御史大夫秺侯商丘成,又有商丘子胥,高邑人,見列仙傳。 (韻譜) 器案:「侯」字原脫,姓纂五亦脫,大鴻臚御史大夫秺侯商丘成,見漢書 功臣侯表及百官公卿表。 章氏,秦有將 軍章邯。(姓解三) 昌氏,黃帝子昌意之後。(通志氏族略、類稿二六、合璧事類續一四、彊識略三三) 疆氏,晉有大夫疆劍 ,漢有疆華,又漢陽太守疆釋之。(通志氏族略、類稿二七、通鑑注漢紀三二) 張氏,張、王、李、趙,皆黃帝賜姓也。又晉國有 解張、高張侯,自此晉國 有張氏。(廣韻十陽、姓解二、通鑑注一) 器案:廣韻作「風俗傳 」。 穰氏,田穰苴,諸田之族,穰,所食之邑,因以氏焉。(通志氏族略、類稿二七) 方氏,方雷氏之後。(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三、類稿二六、合璧事類續一四、排韻氏族大全四、彊識略三三) 器案:大全「雷」誤作「霄」。 襄氏,楚大夫襄老之後。(後漢書 襄楷傳 注、姓氏急就篇上) 將 匠氏,漢官有將 匠少府,因為 氏。(姓纂五、通志氏族略) 常丘氏,常丘崎。(姓解三) 嘗氏,齊孟嘗君之後。(廣韻十陽、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三、姓氏急就篇上) 匡氏,魯邑也,句須為 之宰,其後氏焉,漢有匡衡。(廣韻十陽、通鑑注漢紀二0) 王人氏,王人子突之後,因氏焉,漢有安平太守王人宰公。(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辯證一四) 王史氏,周先王太史,號王史氏。(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四) 芳氏,漢有幽州刺史芳乘。(廣韻十陽、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四、類稿二七、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漢紀三三、卮林四) 器案:姓解作「芳乘敷」,辯證作「芳華敷」,尋 廣韻十陽:「風俗通云:『漢幽州刺史芳乘。』敷方切。」姓解、辯證妄以反切音屬 上讀,非是。辯證「乘」作「華」,亦形近之誤。 堂氏,堂,楚邑,大夫五尚為 之,其後氏焉。(廣韻十一唐、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續事始、彊識略三三) 器案:姓解云:「風俗通:『楚伍尚為 堂邑大夫。』即棠谿也。今揚州六合縣是其地。伍尚時,有以棠為 氏者,後人寫字訛,乃有堂姓。」案:左傳 昭公二十年作「棠」,「棠」、「堂」古通,見魯峻碑。 唐溪氏,吳 夫概王奔楚,封唐谿,因以為 氏。(後漢書 延篤傳 注) 器案:李賢注云:「『唐』與『堂』同也。」 蒼氏,八凱蒼舒之後,漢有江夏太守蒼英,子孫遂為 江夏人。(通志氏族略、類稿二七) 倉氏,黃帝史官倉頡之後,春秋時,周有倉葛。(合璧事類續二五) 器案:廣韻十一唐:「倉,又姓,黃帝史官倉頡之後。」不言出處。蒼葛見左傳 僖公二十五年。 皇氏,三皇之後,因氏焉。左傳 ,鄭大夫皇頡、皇辰,宋有皇氏,世為 上卿,本皇父充石之後,以字為氏 ,漢有琅邪相皇運。(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五、類稿二七) 臧孫氏,魯有臧孫辰。(姓解二) 橫氏,韓王子成,號橫陽君,其後為 氏。(廣韻十二庚、通志氏族略、姓解二、類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下) 京氏,鄭武公子段,封於京,號京城大叔,其後氏焉。漢有京房,本姓李,字君明,後推律自定為 京氏。(廣韻十二庚、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漢紀二一) 荊氏,漢有九江太守荊修。(容齋五筆一) 卿氏,趙相虞卿之後,戰 國 有卿秦為 魏將 。或云:項羽將 卿子冠軍宋義之後,後漢有卿仲遼。(廣韻十二庚、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六、類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卿秦,燕王喜將 ,此作魏將 ,非是。史記燕召公世家:「今王喜四年,……卒起二軍,車二千乘,栗腹將 而攻鄗,卿秦攻代云云。」「卿秦」,戰國 策燕策作「慶秦」,卿、慶古通。又卿仲遼,見後漢書 文苑黃香傳 。 甥氏,晉大夫呂 甥之後。(廣韻十二庚、姓解三、類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類稿有黥氏無甥氏,並引此文於黥氏之下,非是。 行氏,漢有行祐為 趙相。(後漢書 光武紀注、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衡氏,衡,阿衡也,伊尹官也,見詩傳 ,子孫以衡為 氏。一云:魯公子衡之後,以王父字為 氏,漢有衡咸,講學祭酒。(廣韻十二庚、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八、宋景文筆記中引蕭該音義、類稿二八、合璧事類續二六、彊識略三三) 器案:衡咸字長賓,傳 梁丘易,王莽講學大夫,見漢書 儒林傳 。 營氏,周成王卿士營伯之後,漢有京兆尹營郃。(廣韻十四清、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六、類稿二八) 嬰 氏,晉大夫季嬰 之後。(廣韻十四清,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六、類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通志、辯證、類稿作「晉大夫趙嬰 齊之後」,姓解作「齊大夫晏嬰 之後,遂有單姓 者」。徐友蘭曰:「案『晉』、『齊』通用,易、春秋有之。此當趙嬰 齊是,蓋應 以趙嬰 為 複姓。」 城氏,姓於氏者,城、郭、園、池是也。(廣韻十四清、姓解一、類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下) 名氏,楚大夫彭名之後也。(姓解一) 青氏,青史善著書 。(示兒 編一五) 器案:類稿二九云:「青陽氏之後亦為 青氏。」 青烏 氏,漢有青烏 子善數 術。(廣韻十五青、姓解三、五百家注柳先生集一三孫注、姓氏急就篇下) 青陽氏、青陽,黃帝子也,始得姓焉,見國 語。漢有東海太守青陽愔 ,又東海王國 中尉青陽精。(廣韻十五青、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七、路史後紀七、永樂 大典六三八0) 器案:永樂 大典見純常子枝語三七引。 青牛氏。(廣韻十五青) 青史氏。(杜甫贈鄭十八賁詩分門集注) 器案:漢書 藝文志諸子略小說家著錄青史子五十七篇,大戴禮記保傅篇引青史氏之記。 丁若氏,齊丁公子懿伯食采于若,因氏焉。(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七) 器案:姓纂五:「丁若氏,晉遂興令丁若賢,字宏固。」孫星衍、洪瑩校云:「案風俗通:『齊丁公子懿伯食采于若,因氏焉。』原本作『子若』,當是『丁若』之誤。」 靈氏,齊靈公之後,或云宋公子靈圍 龜之後,晉有餓者靈輒。(廣韻十五青、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 伶氏,周有大夫伶州鳩。(後漢書 靈紀注) 泠氏,黃帝時典樂 泠倫之後。(通志氏族略) 器案:通鑑三三注:「古者樂 工謂之泠人,因以為 氏。」 冥氏,冥,侯國 ,姒姓,禹後,見史記,漢書 有冥都,為 丞相史。(廣韻十五青、漢書儒 林傳 、宋祁筆記、卮林四) 器案:漢書 儒林傳 ,冥都,泰山人。 瓶氏,漢有太子少傅瓶守。(廣韻十五青、姓解二、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姓解作「缾中」,「中」字恐誤。 乘氏,楚大夫子乘之後,以王父字為 氏。又乘睢,古賢人。(通志氏族略、類稿二九) 勝 屠氏,漢有河東太守勝 屠公。(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勝 屠公,見漢書 甯成傳 。 弘氏,衛大夫弘演之後,漢有宦者弘恭,為 中書令 。(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七、類稿二九、合璧事類續二六) 恒氏,楚大夫恒思公之後,見世本,漢有東安長恒裴,子孫因居之。(姓纂五、通志氏族略) 猷氏,衛有猷康。(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八、姓氏急就篇下) 由章氏,由余,秦相也,見史記,漢有由章至,長沙太傅。(宋景文公筆記中、姓解三、急就篇補注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解作「長沙太守」。漢書 儒林瑕丘江公傳 :「丁姓至中山太傅,授楚申章昌曼君,為 博士,至長沙太傅。」李奇曰:「姓申章,名昌,字曼君。」宋祁曰:「蕭該音義曰:『晉灼作「由章」。』予案風俗通義姓氏篇云:『由余,秦相也,見史記。漢有由章至,長沙太傅。』今宜作由章陽夏公。」案:廣韻十七真有「申章昌」,「申」當為 「由」之誤。 牛氏,漢有牛崇為 隴西主簿,馬文淵為 太守,羊喜為 功曹,涼 部云:「三牲備 具。」(廣韻十八尤、急就篇補注一、姓氏急就篇上、廣博物志七) 犨 氏,晉大夫郤犨 之後。(廣韻十八尤、姓氏急就篇上) 周生,姓也。(後漢書 馮衍傳 注) 州氏,晉有州綽、州賓,其先食采于州,因以為氏 。(通志氏族略、類稿三二、通鑑注魏紀七) 丘氏,魯左丘明之後,又齊太公封于營丘,支孫以地為 氏,世居扶風,漢末丘俊持節江淮,屬 王莽篡位,遂留江左,居吳 興也。(廣韻十八尤、兼明書 五引唐韻、急就篇補注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魏紀十、又隋紀四) 器案:史記楚元王世家索隱引應劭 曰:「丘,姓也。」 謀氏,周卿士祭公謀父之後,以王父字為 氏。(姓纂五、廣韻十八尤、姓解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牟氏,牟,子國 ,祝融之後,後因氏焉,漢有太尉牟融。(廣韻十八尤、通志氏族略、姓解二、類稿三二、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漢紀三七) 侯叟氏,飂叔安之後。(路史後紀八) 侯史氏,董狐為 晉侯史官,因氏焉。漢桑弘羊故吏侯史吳 匿弘羊子遷,後漢侯史乾為 東萊太守,因家焉。(姓纂五、通志氏族略、宋本辯證十九侯) 器案:侯史吳 見漢書 杜延年傳 。 婁 氏,邾婁 之國 ,子孫或以婁 為 氏,或以邾婁 為氏 ,左傳 齊大夫婁 禋。(姓纂五、通志氏族略、類稿三二、合璧事類續一九) 疇氏,摯 疇,古之諸侯,後有摯 疇氏、摯 氏、疇氏,或即任姓之摯 ,以國 為 氏。(類稿三二、路史國 名紀六) 林氏,林放之後,至林玉為 相,有九子,號十德之門,又居九門,見戚苑。(姓纂五、廣韻二十一侵、祕笈新書 別三、翰苑新書 後七、合璧事類續一九、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二三七) 斟灌氏,夏諸侯也,子孫氏焉。(通志氏族略) 箴氏,衛大夫箴莊子。(廣韻二十一侵、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左傳 僖公二十八年作「鍼莊子」,「箴」、「鍼」古通,左傳 宣公四年有「箴尹克黃」,定公四年有「鍼尹固」,即其證。 金氏,少昊金天氏之後。(姓纂五、類稿三三、合璧事類續一二) 陰氏,陰康氏之後,周有陰不佞,陰里人也,管修自齊適楚,為 陰大夫,其後氏焉。後漢光武陰皇后,其先則宣帝時祀灶者陰子方之後也,弟將 軍陰識,識弟興。(廣韻二十一侵、通志氏族略、姓解二、類稿三三、路史前紀九、合璧事類續二五、通鑑注漢紀三二) 器案:陰不佞,見左傳 昭公二十四年。 岑氏,古岑子國 之後,漢有岑彭。(廣韻二十一侵、通鑑釋文五、姓氏急就篇上、綱目集覽八) 南氏,楚大夫南遺。(姓解三) 堪氏,八元仲堪之後。(廣韻二十二覃、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 甘氏,甘,夏時侯國 也,以國 為 氏。(類稿三三、合璧事類續二四) 澹臺氏,澹臺滅 明,字子羽,武城人,漢有博士澹臺恭。(通志氏族略) 顧櫰 三曰:『澹臺恭,即杜撫 弟子澹臺敬伯也。』器案:後漢書 儒林薛漢傳 :「弟子犍為 杜撫 、會 稽澹臺敬伯、鉅鹿韓伯高最知名。」顧秋碧以為 杜撫 弟子,非是。 三烏 氏,凡氏於職,三烏 、五鹿,有三烏 大夫,因氏焉,漢有三烏 郡為 上都計。(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下、永樂 大典二三四六、卮林四) 永樂 大典見純常子枝語三七引,卮林作「沛上計三烏 群」。文苑英華四八二引張柬之對策 :「應 氏著書 ,具表三烏 之始。」 三伉氏,衛邑也,晉公子重耳封舅犯於三伉,支孫氏焉,漢有少府三伉充宗,代郡有陽縣有三伉氏。(姓纂五) 陳漢章曰:「『有陽』當作『陽原』。」 聃氏,周文王第十子聃季載之後。(通志氏族略) 兼氏,衛公子兼之後。(廣韻二十五添、姓纂五、通志氏族略、類稿三三) 函氏,漢有豫章太守函熙。(卮林四) 董氏,本飂叔安之裔子,董父實甚好龍,帝舜加焉,賜姓曰董。(姓解二) 被氏,漢有牂柯太守被條。(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九、類稿三四) 委氏,漢太原太守委進。(廣韻四紙、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李氏,李伯陽之後。(廣韻六止) 俟氏,有俟子,古賢人,著書 。(姓纂六、廣韻六止、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書辯證二二、類稿三四) 器案:姓纂、通志、類稿作「六國 時人」;姓解云:「著書 八篇。」漢書 藝文志儒家有「俟子一篇」,注云:「李奇曰:『或作侔子。』」 子氏,左傳 有子鉏商,鄭大夫子人九。(姓纂六、類稿三四) 孫星衍、洪瑩校刻姓纂注云:「左傳 :『叔孫氏之車子鉏商。』杜注:『車子,微者,鉏商名。』此文附會 不合。」陳漢章曰:「此校大誤。漢書 古今人表中下明著子鉏商,應 劭同時人服虔注左傳亦 云:『車,車士,微者也,子姓,鉏商名。』其後王肅注家語辨物解同服虔,安得以杜預一說而疑應 劭附會? 特『子人九』與左傳 稱『子人氏』不合耳。」 子仲氏,魯宣公子仲之後。(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二) 陳漢章曰:「案辯證引作『陳宣公子子仲之後』。而引詩『子仲之子』辨其誤,然詩又有公孫子仲,陳士元姓?引姓苑亦云:『陳宣公子後。』又引姓源:『宋司馬子仲皇野後。』是子仲氏所自出非一,不獨魯公子憖字子仲也。」 子獻氏,齊大夫子獻之後也,楚文王之時,子獻遼為 大夫。(姓纂六、通志氏族略) 幾 氏,宋大夫仲幾 之後,以王父字為 氏。(通志氏族略) 舋氏,魯大夫舋夏。(姓解三) 鬼谷氏,鬼谷先生,六國 時縱橫家。(史記蘇秦傳 集解、通鑑注周紀二、通鑑綱目集覽一) 旅氏,周大夫子旅之後,漢高功臣昌平侯旅卿,傳 封六代。(通志氏族略、類稿三六) 器案:漢書 功臣表作「昌圉侯」,此誤。 處氏,史記趙有辨士處子,故有處姓也。漢有北海相處興,又有陳留相處就。(史記孟荀列傳 集解、後漢書 酷吏李章傳 注、姓纂六、廣韻八語、容齋五筆一、姓解二、類稿三六、姓氏急就篇上) 案漢書 藝文志諸子略法家:「處子九篇。」師古曰:「史記云:『趙有處子。』」尋 史記孟荀傳 作「劇 子」,古通。處興,即見李章傳 ,云「太守處興」,姓纂作「北郡太守」,誤。 所氏,宋大夫華所事之後,漢有諫議大夫所忠。(史記司馬相如傳 正義、後漢書 獨行劉茂 傳 注、姓纂六、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三、類稿三六、急就篇補注一、姓氏急就篇下、困學紀聞七) 器案:通志、類稿「華所事」作「所華」,錢大昕曰:「按左氏傳 有『華御事』,未見名『所事』者。」 楚氏,芊姓,鬻熊封楚,以國 為 姓,左傳 魯有楚尹、楚丘,趙襄子家臣楚隆。(姓纂六、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二、類稿三六) 禹氏,禹支庶以諡為 姓。(姓纂六、路史後紀一三) 甫氏,甫侯之後。(廣韻九麌、類稿三七、姓氏急就篇下) 府氏,漢有司徒掾府悝。(廣韻九麌、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三、類稿三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武氏,宋武公之後,氏於諡,秦末武臣自立為 趙王,項羽之客有武涉,魏將 武滿,漢有武虎、武讓、武勃。(廣韻九麌、急就篇補注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武臣見漢書 高紀及陳勝 、陳餘、蒯通、嚴 安等傳 ,武涉見漢書 項籍、韓信、蒯通等傳 ,武滿見漢書 高紀,武虎見漢書 功臣表,武讓見漢書 翟方進傳 ,武勃見後漢書 馮異傳 。 武強氏,漢武強侯王梁,其後因封為 氏。(廣韻九麌、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下) 武成氏,趙平原君勝 ,封武城,因氏焉。(姓纂六、通志氏族略、路史後紀七) 器案:「封武城」,通志、路史作「封武成君」,誤,史記平原君傳 :「封於東武城。」今從 姓纂。 輔氏,智果以智伯剛愎必亡,其別輔氏,漢有輔狠為 尚書 令。(姓纂六) 孫星衍、洪瑩校注曰:「案漢有尚書 令輔糧,此作狠,不同,糧亦俗字,疑誤。」器案:戰 國 策趙策上:「智過見君之不用也,言之不聽,出更其姓為 輔氏。」 魯氏,凡氏於國 ,齊、魯、宋、衛是也。(廣韻十二齊、急就篇補注一) 古氏、周有古公亶父,其後氏焉,晉平公時有舟人古乘。(後漢書 東平王蒼傳 注、姓纂六、通志氏族略、合璧事類續一七、彊識略三三) 古成氏,即苦成之後,隨音改焉,漢有廣漢都尉古成雲。(姓纂六、通志氏族略) 陳漢章曰:「三家輯本並據 通志入上聲,與五鹿、五王氏並列,不知其誤始鄭樵也。潛夫論志氏姓云:『苦成,後人書 之或為 枯,不喜枯、苦之字,則更書 之曰古成氏。』廣韻十四清云:『漢有廣漢太守古成雲。古音枯。』然則古成讀為 平聲,應 劭必同王符說,三家並失考。」 虎氏,漢有合浦太守虎旗,其先八元伯虎之後。(廣韻十姥、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四、容齋五筆一、類稿三七、姓氏急就篇上) 扈氏,趙有扈輒。(廣韻十姥、禮部韻略十姥、姓解一、類稿三七、合璧事類續二六) 苦氏,苦成,越大夫,漢苦均為 會 稽太守,苦音庫 。(姓纂六) 器案: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苦成,乃言音變為 庫 成。』」 五王氏,齊自威、宣、湣 、襄至建五王,因以為氏 。(通志氏族略) 五鳩氏,趙有將 軍五鳩盧。(姓解二) 五鹿氏,五鹿,衛邑也,晉公子重耳,封舅犯於五鹿,支孫氏焉,漢有少府五鹿充宗。(通志氏族略、通鑑釋文四、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四) 邸氏,漢有上郡太守邸杜。(廣韻十一薺、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四、容齋五筆一、類稿三四、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通志、類稿「杜」作「社」。 釆氏,漢有度遼將 軍釆皓。(廣韻十五海、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姓纂六:「漢渡遼將 軍釆皓,見英賢傳 。」 尹氏,師尹,三公官也,以官為 姓,周有尹吉甫、尹喜,漢尹咸、尹賞、尹齊,後漢尹敏。(姓纂六、類稿三八、西溪叢 語下、合璧事類續一六、彊識略三三) 尹公氏,衛有尹公佗。(姓解三) 隱氏,漢有隱翁、河間太守隱?。(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上) 蹇氏,漢有蹇蘭,為 交趾刺史。(通志氏族略、類稿三八) 圈氏,楚鬻熊之後,一本云,本姓□氏,鄭穆公之後,秦末為 博士,逃難改為 圈氏。(類纂三八) 混沌氏,少昊氏之良佐,漢有屯莫如,為 常山太守。(宋景文公筆記中引蕭該漢書 音義、路史前紀四、急就篇補注二、姓氏急就篇下、困學紀聞一二、卮林四) 管氏,管夷吾,齊桓佐也,見論語,漢有管虢,為 西河太守。(宋景文公筆記中、急就篇補注一) 器案:「漢書 儒林顏安樂 傳 :「疏廣授琅邪筦路,路為 御史中丞。」宋祁曰:「蕭該音義:『案草下完,音丸,又音官。』今漢書 本卻作草下完。風俗通姓氏篇有管、莞二姓,云:『莞蘇,楚大夫,見呂 氏春秋,漢有莞路,為 御史中丞。』即此是也。又有管姓,云:『管夷吾,齊桓佐也,見論語,漢有管虢,為 西河太守。』今莞路是草下完,非竹下完及竹下官,由來 讀者多惑,檢風俗通乃知。」 滿氏,荊蠻有瞞氏,音舛變為 滿,漢有滿昌。(廣韻二十四緩、通志氏族略、通鑑釋文七、類稿三八、合璧事類續三六、通鑑注三四、彊識略三三) 器案:滿昌見漢書 溝 洫志、及韋玄成、王嘉、后蒼、王莽等傳 。 銑氏,昇平中,鉤弋有鮮卑人御史中丞銑管。(姓解二) 器案:昇平為 東晉穆帝年號,此文有誤。 典氏,漢有校尉典韋。(姓纂七、通志氏族略、類稿三八) 顯氏,顯甫為 周卿。(廣韻二十七銑、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顯甫見詩大雅韓奕。 衍氏,宋微仲衍之後。(通志氏族略、類稿三八) 勉氏,漢有上郡太守勉昂。(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下) 矯氏,晉大夫矯父之後。(後漢書 逸民矯慎傳 注、姓氏急就篇下) 昊氏,昊英氏之後,一云少昊之後。(姓纂七、通志氏族略、類稿三九) 老氏,顓頊子老童之後,左傳 宋有老佐,論語老彭即彭祖也,或云,老氏,老聃、老萊子之後。(姓纂七、通志氏族略、類稿三九、姓解一) 我氏,我子,六國 時人,著書 號我子。(姓纂七、類稿三九) 器案:漢書 藝文志諸子略墨家「我子一篇。」師古曰:「劉 向別錄云:『為 墨子之學。』」 下門氏,晉大夫下門聰。(姓纂三) 社南氏,其先齊倡,徙居社南,因以為 氏。(廣韻三十五馬、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六、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姓纂六引風俗通:「祖南與社南,皆齊倡也,漢高惕娶扶風祖南氏。」說與廣韻異,今附於此。 社北氏,凡氏於職,社北、五鹿,有社北大夫,因氏焉,漢有社北郡為 沛郡上計。(姓纂七) 器案: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六、姓氏急就篇下作「社北氏,與社南皆齊倡,後有居社北者,自稱社北氏。」 蔣氏,周公之裔。(廣韻三十六養、通鑑釋文四) 壤駟氏,息公子邊為 大夫氏焉,漢有光祿大夫宜陵侯壤駟射。(姓纂七) 孫星衍、洪瑩校注曰:「案:家語孔子弟子有壤駟赤,秦人。」 廣氏,廣成子之後。(姓纂七、通志氏族略、類稿三九、合璧事類續二七、排韻氏族大全七、彊識略三三) 丙氏,齊有大夫丙歜。(廣韻三十八梗、姓解三) 景氏,景鳳。(姓解一) 隱氏,漢有隱翁、河間太守隱?。(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一) 靖氏,單 靖公之後,以謚為 氏,一云,齊田氏之族,靖郭君之後。(姓纂七、廣韻四十靜、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有氏,有巢氏之後,仲尼弟子有若,魯人,漢有有祿。(元和姓纂七、通志氏族略、姓解三、類稿四0、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姓解、姓氏急就篇作「漢有光祿勳 有光。」 又案:漢書 百官公卿表光祿勳 有「有祿」,作「有光」疑誤。 糗氏,漢有糗宗,為 嬴長。(廣韻四十四有、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四、類稿四0、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咎氏,湯 司空咎單 ,左傳 咎犯,即舅字也。(姓纂七、類稿四0、姓氏急就篇上) 酉氏,黃帝之後,見國 語。(類稿四0) 壽 氏,吳 王壽 夢 之後,吳 大夫壽 於姚,漢末兗 州牧壽 良。(後漢書 方術傳 注、冊 府元龜八七六、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四、類稿四0、排韻氏族大全七、合璧事類續二五、通鑑注宋紀一二) 郈氏,魯大夫郈昭伯食采於郈,因氏焉。(姓纂七、類稿四0) 耦氏,宋卿華耦之後,漢有侍中耦嘉。(姓纂七、廣韻四十五厚、通志氏族略、類稿四0、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奄氏,奄,國 號也,尚書 云:「成王既踐奄。」左傳 秦大夫奄息,其後也。(姓纂七、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八、類稿四一) 仲氏,湯 左相有仲虺,孔子弟子仲由,漢有廷尉仲定。(廣韻一送、姓解一) 趙明誠金石錄十六廷尉仲定碑:「定,漢史無傳 ,惟風俗通、元和姓纂具載姓名官爵,今案姓纂云:『漢有廷尉仲定。』此當同也。」 用氏,古有用國 ,見毛詩,漢有高唐令用虯、名士錄有高士用羽之。(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容齋五筆一、類稿四二、路史國 名紀六) 孫星衍、洪瑩校注曰:「毛詩有用國 ,未詳。」孫星衍平津館文稿上用國 考:「應 劭云:『出毛詩』者,桑中篇有『孟弋、孟庸』,毛傳 以弋、庸為 姓,孔氏正義不能言其所出。錢少詹大昕,以古書『 庸』與『閻』通,左氏傳 『閻職』,史記齊世家作『庸職』是也。嘉靖山東通志:「古用國 ,在今高唐州地,故有用姓,引名士錄有用羽之,蓋以國 為 氏。太平寰宇記:『古高唐城,在禹縣城南五十里。』蓋漢縣在今高唐、禹城交界,庸職正是齊人。古庸、用亦通字,是孟庸、庸職、用虯、用羽之、當為 一族,其故城在禹城、高唐之間,既可釋毛詩,亦可補方志之缺。盧學士文弨輯風俗通逸文,刪『見毛詩』三字,蓋不知其指孟庸也。禹城縣舊志古跡,不載用國 ,因據 嘉靖通志增入之,而為 之考。」陳漢章曰:「風俗通所謂『古有用國 ,見毛詩』者,即毛詩鄘國 也。古鄘與庸通,漢書 地理志:『詩風邶、庸、衛國 。』師古注:『「庸」字或作「鄘。」』說文:『鄘從 邑庸聲。庸從用 從 庚。』故庸又與用通,堯 典『徵庸』,疏:『庸聲近用,故為 用。』皋陶謨:『帝庸作歌。』史記夏本紀作『帝用作此歌』,又『五刑五用哉』,後漢書 梁純傳作 『五庸』,皆其證也。鄘國 之為 用姓,正猶雝國 之變為 雍姓矣。」 雍氏,周文王第十三子雍伯之後,以國 為 姓,今或音雍州之雍,漢雍齒,沛人。(姓纂八、廣韻三用、大金集禮二三、急就篇補注一、通鑑注八) 類稿四二:「雍,本於龍反,俗呼去聲,今附上平聲。」案:左傳 桓公十一年雍姞,釋文:「音於龍反。」 被氏,漢有牂柯太守被條。(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九、類稿三四) 義氏,義伯陽卿也,漢有南陽太守義縱。(姓纂八、類稿四二) 義渠氏,狄國 ,為 秦所滅 ,因氏焉,漢有光祿大夫義渠安國 。(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書辯證二九) 器案:義渠安國 見漢書 趙充國 傳。 摯 氏,摯 疇,古諸侯也,見毛詩,周有摯 荒。(姓纂八、通志氏族略、類稿四二、路史國 名紀六) 器案:摯 荒見左傳 昭公二十二年。 摯 疇氏,古之諸侯後有摯 疇氏。(路史國 名紀六) 遂氏,虞後,商人窴之遂。(路史後紀十一) 備 氏,宋封人備 之後。(廣韻六至、姓氏急就篇上) 利氏,漢有利乾,為 中山相。(廣韻六至、通鑑注十一) 肆氏,宋大夫肆臣之後,漢漁陽太守肆敏,子孫因居之。(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姓解一、類稿四二) 懿氏,齊懿公之後。(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九、類稿四二) 季連氏,晉有棠邑大夫季連齊。(姓解二) 嗣氏,衛嗣君之後。(廣韻七至、類稿四二、姓氏急就篇上) 食氏,食我,韓公子也,見戰 國 策,漢有食子公,為 博士。食音嗣。(唐寫唐韻卌一職、廣韻二十四職、通志氏族略、宋景文公筆記中、姓解二、類稿五二、卮林四) 器案:廣韻「子」誤「于」,通志、類稿「公」作「通」。食我,見韓非子說林上。食子公,見漢書 儒林趙子傳 。 忌氏,周公忌父之後,以王父字為 氏。(廣韻七至、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九、類稿四二、姓氏急就篇上) 貴氏,陸終之後,漢有貴遷為 廬江太守。(姓纂八、廣韻八未、通志氏族略、容齋五筆一、類稿四二、姓氏急就篇上) 既氏,吳 夫概王之後,因避仇,改為 既氏,漢有安南長史既涼 。(姓纂八、通志氏族略、類稿四二) 器案:通志作「漢有長安長既長」,未可據 。 御氏、漢有司空史御長卿。(史記殷本紀索隱) 器案:史記殷本紀集解:「皇覽曰:『湯 冢在濟 陰亳縣北東郭,去縣三里,冢四方,方各十步,高七尺,上平處平地。漢哀帝建平元年,大司空御史長卿,案行水災 ,因行湯 冢。』」索隱:「長卿,諸本多作劫姓,按風俗通有御氏,為 漢司空御史,其名長卿。明劫非也。亦有劫彌,不得為 御史。」洪頤烜讀書 叢 錄十七曰:「案『大司空』下,不得言『御史』,劫、御聲相近,此本作『大司空史御長卿』,傳 寫者誤乙作『御史』,而因以劫為 姓。水經汳水注引皇覽作『大司空史卻長卿』,『卻』即『御』字之訛。」張文虎舒藝室續筆十九曰:「集解『御史』當作『史御』,索隱『司空』下『御』字衍。」 御龍氏,陶唐氏之後有劉 累學擾龍,事夏孔甲,賜氏曰御龍氏。(通志氏族略) 遇氏,漢有遇沖,為 河內 太守。(姓纂八、廣韻十遇、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容齋五筆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遇、類稿四三、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辯證、類稿「河內」 作「東安」。 鑄氏,鑄國 也,堯 後也,在濟 北蛇丘縣,左傳 ,臧宣叔娶于鑄。後世以國 為 氏。(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遇、類稿四三) 傅氏,說築於傅巖,因以為 姓。(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0) 露氏,漢有上黨都尉露平。(唐寫本唐韻十一暮、廣韻十一暮、通志氏族略、類稿四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後漢書 鮑永傳 有上黨都尉路平,姓纂八露、路分為 二氏,風俗通作露平,疑誤。 布氏,趙有布子,善相馬。(通志氏族略、類稿四三) 庫 氏,古守庫 大夫之後,以官為 氏,漢文、景時有倉氏、庫 氏,後漢竇融傳 有輔義侯庫 鈞。(姓纂八、廣韻十一暮、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一暮、類稿四三、合璧事類續二七、姓氏急就篇上、疆識略三三) 器案:姓纂作「後漢竇融傳 有庫輔、庫 義、庫 侯」,誤。 庫 成氏,本亦苦成也,方言音變為 庫 成。(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一暮) 步氏,漢有步邵為 下邳主簿,車伯琦為 明府,時人為 之語曰:「車府君,步主簿。」(姓解一) 帝疇氏。(路史前紀四) ?氏。(玄應 一切經音義三、慧琳一切經音義九、又三五) 器案:漢書 王莽傳 下有中常侍?惲, 韋昭音徒計反。 第八氏,亦齊諸田之後,田廣弟田英,為 第八門,因氏焉,王莽時有講學大夫第八矯。(姓纂八、通志氏族略) 計氏,漢計子勳 為 司空掾。(姓纂八) 薊氏,漢有薊子訓為 司空。(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二霽) 桂氏,漢有揚州刺史桂褒。(通志氏族略、類稿四三) 昋氏,彭城昋景以為 計掾。(晉書 音義七九) 器案:姓纂八:「昋音桂,或作炅,漢衛尉昋橫,彭城,漢上計掾昋景雲,見姓苑。城陽,後漢陳球碑:『城陽炅橫被誅,有四子守墳墓,改姓炅氏;一子居徐州郡,雲之先也,姓昋氏;一子居幽州,姓桂氏;一子居華陰,姓炔氏;皆九畫,以避難也。』」類稿「雲」作「曇 」,云一作「雲」。又「華陰」作「華陽」。漢書 儒林師丹傳 有博士炔欽,師古注引蘇林曰:「炔音桂。」 厲氏,齊厲公之後,漢有魏郡太守義陽侯厲溫 。(通志氏族略、姓解三、類稿四三、合璧事類續二四、姓氏急就篇下) 勵 氏,後漢魏郡太守義陽侯勵 溫 ,見功臣表。(姓纂八) 器案此二條,實為 一姓。考漢書功 臣表有匈奴厲溫 敦,降封義陽侯,即此文所本,則其全名為 厲溫 敦,各書 所引,俱脫「敦」字。又「義陽侯」有作「美陽侯」,「漢」有作「後漢」者,俱誤。至謂為 「齊厲公之後」,尤屬 臆測之言,蓋厲溫 敦本匈奴人,焉得為 齊厲公之後也。 世氏,戰 國 時有秦大夫世鈞,漢有世寵,又世碩著子書 。(廣韻十三祭、類稿四三) 器案:「世碩著子書 」,原誤為「 世顧者子書 」,今校正。漢書 藝文志諸子略儒家:「世子二十一篇。」本注:「名碩,陳人也,七十子之弟子。」案王充論衡本性篇:「周人世碩以為 人性有善有惡 ,舉人之善性,養而致之,則善長;惡 性,養而致之,則惡 長:如此,則性各有陰陽善惡 ,在所養焉。故世子作養書 一篇。」 太史氏,漢有尚書 郎太史稟。(姓解三) 太陽氏,衛大夫太陽速。(姓纂八) 孫星衍、洪瑩校曰:「案:左傳為 戲 陽速。」 艾氏,龐儉母艾氏。(姓纂八、廣韻十四泰、姓解二、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四泰、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晉紀二四) 大氏,大庭氏之後,又大填、大山稽,黃帝師,大穎為 顓頊師。禮記曰:「大連,東夷之子。」(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四泰、類稿四四) 孫星衍、洪瑩校曰:「案:古今人表『穎』作『款』。」案:類稿作「款」。 大庭氏。(路史前紀六) 會 氏,陸終之子會 乙之後,漢有武陽令會 相。(姓纂八、類稿四四) 器案:「會 相」,類稿作「會 炳」,廣韻十四泰云:「漢有會 栩。」字又作「栩」,疑不能明也。古今人表女潰 注云:「會 乙也。」 賴氏,漢有交阯太守賴先。(唐寫本唐韻十二泰、廣韻十四泰、姓解一、容齋五筆一、姓氏急就篇下、通鑑注六六) 蒯氏,晉大夫蒯得之後,見左傳 、禮記,漢有蒯徹 。(姓纂八、通志氏族略、類稿四四、合璧事類續二八、彊識略三三) 快氏,漢有快欽。(姓解一) 器案:此當即「炔欽」之誤,已見上文「昋氏」下,姓纂八、類稿四四俱云:「漢書 :『齊人快欽治尚書 。』」亦誤。 內 史氏,周內 史叔興之後,因官氏焉,周又有內史 過。(姓纂九、通志氏族略) 載氏,姬姓之後,春秋有載國 。(廣韻十九代、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九代、路史後紀十、姓氏急就篇上) 陳漢章曰:「廣韻十九代注引風俗通但云:『姬姓之後。』姓氏急就篇又引『春秋有載國 』。三家不復 分別,而引路史。張氏又引鄭樵云:『疑即戴姓之訛。』不知載、戴二字古通,春秋之戴姓,出自宋之子姓,非即姬姓之國 。春秋隱公十年:『宋、蔡、衛伐戴。』公羊、穀梁經並作『伐載』,漢書 五行志亦作『戴』,師古注:『讀者多誤為 載,故隋置載州。』此國 與宋無涉。杜預釋例、顧棟高大事表並失考風俗通,何論鄭樵。」 信氏,魏公子信陵君之後。(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二、類稿四四) 信都氏,張敖尚漢魯元公主,封於信都,因氏焉。(姓纂九、通志氏族略) 胤氏,夏時侯國 ,子孫氏焉。(姓纂九、通志氏族略、路史國 名紀六) 遴氏,遴到,為 韓大夫,著遴子三十篇。(姓纂九) 慎氏,慎到,為 韓大夫,著慎子三十篇。 器案:史記孟荀列傳 :「慎到,趙人,學黃老道德之術,故著十二論。」漢書 藝文志諸子略法家:「慎子四十二篇。」本注:「名到,先申、韓,申、韓稱之」此作三十篇,疑有誤。又此條與上遴氏條文全同,疑作遴者亦因音近而改,猶昋氏之比也。 晉氏,出自姬姓,周武王子唐叔虞封為 晉侯,傳國 二十代,為 韓、魏、趙所滅 ,子孫以國 為 姓。(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二) 靳氏,楚大夫靳尚,漢有信武侯靳歙,又汾陽侯靳強。(姓纂九、類稿四四、合璧事類續二二) 器案:「靳尚漢有信武侯」七字原脫,今據 孫星衍、洪瑩校補。 建氏,楚太子建之後,漢有建公,見元后傳 。(姓纂九、通志氏族略、類稿四五) 獻氏,晉獻公之後,有秦大夫獻則,戰 國 時有獻淵。(姓纂九、廣韻二十五願、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十五願、類稿四五、姓氏急就篇上) 頓氏,頓子國 ,今南頓是也,後為 楚所滅 ,子孫以國 為 氏,漢有頓肅。(姓纂九、類稿四五) 灌氏,斟灌之後,子孫以國 為 氏焉,漢丞相潁陰侯灌嬰 ,嬰 孫賢汝陰侯,又太僕灌夫父張孟嘗為 嬰 舍人,易姓灌氏,列仙傳 有灌光。(姓纂九、通鑑注九、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十九換、類稿四五) 孫星衍、洪瑩校曰:「案漢書 ,賢封臨汝侯。」 段氏,段干木之後,姓段,名干木。(史記老子列傳 集解、廣韻二十九換、路史國 名紀二、齊東野語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九段氏下引三輔決錄云:「段氏,李老君之自出,段干木之子隱如入關,去干為 段氏。」孫星衍、洪瑩校曰:「案段干氏,羅泌謂『初邑段,後邑干,因邑為 氏。』魏世家有段干子,田世家有段干朋,風俗通以為 姓段名干木,蓋以呂 氏春秋『干木富於義』,魏都賦『干木之德自解紛』之言誤之,唐表遂謂『封段為 干木大夫』,疏矣。又木子名同,為 趙相,無隱如名。此云『入關為 段氏』,亦屬 傅會 。且春秋時以段名者,如鄭印段、公孫段,宋褚孫段,或其後以名為 氏,亦未可知,未必定為 共叔後也。」 諫氏,周禮有司諫氏,因以為 氏,漢有持書 侍御史諫忠。(唐寫本唐韻卅諫、廣韻三十諫、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二、類稿四五、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類稿無「侍」字,廣韻、通志、姓氏急就篇作「治書 侍史」,辯證、卮林作「治書 御史」。 晏氏,漢司隸校尉晏稱,漢書 御史晏忠。(姓纂九) 器案:「晏稱」原作「晏南」,類稿四五引姓纂作「晏稱」,今據 校正,後漢書 張酺傳有 司隸校尉晏稱。 賤氏,漢有北平太守賤瓊。(唐寫本唐韻卅三線、姓纂九、廣韻三十三線、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十三線、類稿四五、容齋五筆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類稿「北平」上有「左」字,當是「右」字之誤。 變氏,遼東人姓也。(姓解三) 孝氏,齊孝公之後。(唐寫本唐韻卅六效、廣韻三十六效、姓氏急就篇上) 豹氏,八元叔豹之後。(唐寫本唐韻卅六效,廣韻三十六效、姓解二、路史前紀九、姓氏急就篇上) 到氏,漢有東平太守到質。(容齋五筆一) 暴氏,暴辛公,周諸侯也,秦有將 軍暴鳶、漢御史大夫暴勝 之。(姓纂九、通志氏族略、類稿四五、路史後紀九下、合璧事類續二三、排韻氏族大全八、詩地理考三) 器案:暴勝 之見漢書 武紀、百官公卿表及劉 屈釐、王訢、?不疑、孝元王皇后等傳 。 播氏,播?武,商末賢人。(姓纂九、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十九過、類稿四五) 謝丘氏,周宣王支子食采謝丘,因氏焉,漢書 古今人表魯有謝丘章。(姓纂九、通志氏族略) 夜氏。(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三) ●氏,新鄭人,楊 ●村,在縣西二十五里邢山東。(姓纂九、通志氏族略、類稿四六) 暢 氏,出姜姓。(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三) 匠氏,凡氏於事者,巫、卜、陶、匠是也,古有匠石。(廣韻四十一漾、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 望氏,齊太公望之後。(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三、類稿四六) 伉氏,漢有伉喜為 中大夫。(唐寫本唐韻卌二宕、廣韻四十二宕、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四十二宕、姓氏急就篇上) 抗氏,衛大夫三抗之後,漢有抗喜為 漢中太守。(後漢書 桓紀注、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伉、抗實一姓,故王應 麟兩 存之,鄧名世、孫星衍、洪瑩皆以為 「伉」當作「抗」。 曠 氏,師曠 之後。(通志氏族略、類稿四六、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三) 敬氏,陳敬仲之後,後漢有揚州刺史敬歆。(唐寫本唐韻卌五敬、廣韻四十二映、通鑑注一一五) 陳漢章曰:「案集古錄、金石錄跋漢揚州刺史敬使君碑並云:『姓苑載風俗通有敬歆。』三家並未考及。」 慶忌氏。(姓氏急就篇下) 令氏,楚令尹子文之後。(史記文紀索隱、通鑑注漢紀七) 救氏,漢有諫議大夫救人。(唐寫本唐韻卌九宥、廣韻四十九宥、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四十九宥、類稿四八、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廣韻、姓解、辯證、姓氏急就篇、卮林「人」作「仁」,古通,通志、類稿作「乂」,形近而誤。 晝氏,齊大夫食邑於晝,後因氏焉。(姓纂九、唐寫本唐韻卌九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書辯證四十九宥、通志氏族略、類稿四八、路史國 名紀六、姓氏急就篇上) 副氏,周公忌父之後,以王父字為 氏。(姓纂九) 孫星衍、洪瑩校曰:「案:魏志副呂 氏改為 副氏,又為 呂 氏,此言忌父後為 副氏,當有脫誤。」 富氏,漢有富留人為 公田使者。(姓纂九) 廖氏。 器案:或列入去聲,今列入平聲,已見前。 寇氏,蘇忿生為 武王司寇,後以官為 氏,後漢有寇恂。(廣韻五十候、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竇氏,夏后相遭有窮氏之難,其妃方娠,逃出自竇,而生少康,其後氏焉,漢有竇嬰 。(唐寫本唐韻五十候、廣韻五十候、通鑑注漢紀五、姓解一) 竇公氏,魏文侯時,有樂 人竇公氏獻古文樂 書 一篇。(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四) 器案:漢書 藝文志六藝略:「六國 之君,魏文侯最為 好古。孝文時,得其樂 人竇公,獻其書 ,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 章也。」師古注引桓譚新論云:「竇公年百八十歲,兩 目皆盲,文帝奇之,問曰:『何因至此?』對 曰:『臣年十三失明,父母哀其不及眾技,教鼓琴,臣導 引無所服餌。』」 監氏,衛康叔為 連屬 之監,其後氏焉。(姓纂九、廣韻五十九鑑、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五十九鑑、類稿四八、姓氏急就篇上) 穀梁氏,穀梁名赤,子夏門人。(經典釋文敘 錄、意林、容齋續筆一四、玉海藝文四0) 器案:孝經序疏引「門人」作「弟子」。 祿氏,殷紂子武庚字祿父,其後以王父字為 氏。(姓纂十、通志氏族略、類稿四九、合璧事類續二七、永樂 大典一九六九五、彊識略三三) 器案:永樂 大典見純常子枝語三七引。 鹿氏,漢有巴郡太守鹿旗。(唐寫本唐韻一屋、廣韻一屋、容齋五筆一、通鑑注晉紀二0) 卜氏,凡氏於事,巫、卜、陶、匠是也,春秋魯大夫卜齮,魯莊公車右卜國 。(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五) 濮陽氏,長沙太守濮陽逸。(姓解一) 沐氏,漢有東平太守沐寵。(唐寫本唐韻一屋、廣韻一屋,容齋五筆一、姓氏急就篇下、通鑑注漢紀四六、卮林四) 宓氏,宓康公之後,以國 為 氏,史記仲尼弟子宓不齊字子賤,魯人。(姓纂十) 器案:密康公事見周語及列女傳, 字俱作密,姓纂引風俗通,以子賤為 康公之後,則子賤之姓,當音美筆切,廣韻一屋虙字下云:「又姓,虙子賤是也。」則音房六切。顏氏家訓書 證篇謂「伏生為 子賤之後,子賤為 虙戲 之後」,與此所言迥異。 鞠氏,漢有尚書 令鞠譚,或為 麴氏,音訛轉改,漢有麴衍。(唐寫本唐韻一屋、姓纂十、廣韻一屋、通志氏族略、姓解二、通鑑釋文四、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祝其氏,宋戴公之子公子祝其為 大司寇,因氏焉,見世本,漢有清河都尉祝其承先。(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一屋) 鄐氏,漢有東海太守鄐熙。(容齋五筆一) 宿氏,漢有雁門太守宿詳。(唐寫本唐韻一屋、廣韻一屋、容齋五筆一、姓氏急就篇下、通鑑注魏紀四) 牧氏,漢有越嶲太守牧根。(唐寫本唐韻一屋、廣韻一屋、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牧根」,廣韻以下諸書俱 誤作「牧稂」,今從 唐韻。後漢書 南蠻西南夷邛都夷傳 云:「王莽時,郡守枚根。」御覽七九一引後漢書 及注俱作「枚根」,漢書 西南夷傳 亦作「枚根」,與風俗通不同。 牧師氏。(廣韻六脂、姓氏急就篇下) 沃氏,太甲子沃丁之後。(唐寫本唐韻二沃、姓纂十、廣韻二沃、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沃、通志氏族略、類稿四九、合璧事類續二七、姓氏急就篇上、彊識略三三) 督氏,宋大夫華父督之後,晉有督戎,欒 盈臣,漢有五原太守督瓚。(唐寫本唐韻二沃、姓纂十、廣韻二沃、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沃、容齋五筆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唐韻「督瓚」作「督?」,姓解作「督瓊,一名●」,辯證作「督瓊」,姓氏急就篇作「督●」。 僕氏,漢有渾梁侯僕多。(廣韻二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煇梁」當作「煇渠」,煇渠侯僕多見史記建元以來 侯者年表及衛青傳 、漢書 功臣侯表及霍去病傳 ,功臣侯表「僕多」作「僕朋」,形近之誤,姓氏急就篇因之而沿誤。 頊氏,顓頊之後。(姓纂十、類稿四九) 蓐氏,蓐收之後。(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燭、類稿四九、路史國 名紀二、通志氏族略) 逯,秦邑也,其大夫氏焉,漢有大司空逯並。(後漢書 郅惲 傳 注、唐寫本唐韻三燭、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燭、類稿四九、路史國 名紀六、合璧事類續二八、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大司空」通志作「大司馬」,與漢書 王莽傳 中合。逯並,見漢書 王莽傳 中、翟方進傳 及恩澤 侯表、後漢書 郅惲 傳 ,唐韻作「逯普」,類稿、合璧事類作「逯石」,俱誤。 續氏,漢有續相如。(姓解二) 器案:續相如使西域,封承父侯,見漢書 功臣侯表。 亍氏,河東亍氏,楚有大夫亍衡。(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六) 濯氏,漢有濯輯。(唐寫本唐韻四覺、廣韻四覺、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六、路史國 名紀六、姓氏急就篇上) 郅氏,郅,商時侯國 也,見毛詩,子孫氏焉,漢有濟 南太守郅都。(姓纂十、通志氏族略、類稿五0、通鑑注一六) 孫星衍、洪瑩校曰:「案:毛詩郅國 未詳。」 器案:類稿無「見毛詩」三字,當據 刪。 吉氏,周尹吉甫之後,漢有漢中太守吉恪。(通鑑注六八) 室中姓。(史記高祖功臣表索隱) 單 行本索隱作「窒中」,器案:漢書 功臣侯表亦作「室中」,作「窒」者疑誤。姓纂十云:「漢書 藝文志有室中周,著書 十篇,王莽時,室中公避地漢中,漢功臣表清簡侯室中同。」 密氏,密康公之後,以國 為 氏。(類稿五0) 密須氏,姞姓之國 。(史記周本紀集解引應 劭) 乙氏,漢有南郡太守乙世。(姓解三、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六) 屈侯氏,魏賢人屈侯鮒,漢有郎中令屈侯豫。(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七、路史國 名紀三) 述氏,魯大夫仲述之後。(唐寫本唐韻六術、廣韻六術、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六) 恤氏,魯有恤由。(姓解一) 闕氏,古闕者,官為 姓。承闕黨童子之後,縱橫家有闕子著書 ,漢有荊州刺史闕翊。(後漢書 獻紀注、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七、合璧事類續二七、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漢紀五二) 器案:漢書 藝文志諸子略縱橫家:「闕子一篇。」劉 勰新論九流篇作「闞子」,非是。 謁氏,古有謁者官,因以為 氏,漢有汝南太守謁渙(一作「瓊」),又張湯 小吏謁居。(廣韻十月、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七、容齋五筆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後漢書 方術廖扶傳 作「謁煥 」,華陽國 志巴志亦作「謁煥 」。 勃氏,宋左師勃之後也,晉有寺人勃鞮。(通志氏族略) 鶡冠氏,楚賢人,以鶡為 冠,因氏焉,鶡冠子著書 。(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通志「賢」誤「賨」,「鶡」誤「褐」。 器案:漢書 藝文志諸子略道家:「鶡冠子一篇。」本注:「楚人,居深山,以鶡為 冠。」師古曰:「以鶡鳥羽為 冠。」 葛氏,葛天氏之裔,子孫氏焉。夏時葛伯,嬴姓國 也,亦為 葛氏。漢有潁川太守葛興。(姓纂十、通志氏族略、路史前紀七、合璧事類續十四、翰苑新書 後七、祕笈新書 別三) 滑氏,漢有詹事滑典。(唐寫本唐韻十四黠、廣韻十四黠、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頡氏,蒼頡,古之賢人,頡衛,古之賢者。(唐寫本唐韻十六?、廣韻十六?、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七、姓氏急就篇上) 列氏,古帝王列山氏之後,子孫氏焉,鄭有隱者列禦寇著書 八篇,號列子。(姓纂十,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十七薛、類稿五三、路史後紀八、姓氏急就篇上) 列山氏。(路史後紀四) 列僊氏。(路史前紀四) 舌氏,越有大夫舌庸。(姓解一) 鄀氏,春秋時鄀國 ,以國 為 氏。(類稿五一) 鐸氏,漢有廷尉鐸政。(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幕氏,舜祖幕之後,支孫以王父字為 氏,見左傳。 (姓纂十、通志氏族略、類稿五一、路史後紀一二、合璧事類續二六、彊識略三三) 落氏,皋落氏,翟國 也,此赤翟別種,以國 為 姓,見左傳 ,漢有落下閎,巴郡人,撰太初曆 。(姓纂十、通志氏族略、類稿五一) 落下氏,漢有落下閎。(文選公孫弘傳 贊注) 作氏,周公之子胙侯,子孫因避地改為 作氏,漢有涿郡太守作顯。(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容齋五筆一) 薄氏,衛賢臣薄疑,漢高帝薄夫人生文帝,夫人弟昭,封軹侯,官至車騎將 軍,子戎奴嗣。(姓纂十、通志氏族略、類稿五一、合璧事類續二四、通鑑注周紀四) 器案:戎奴見漢書 恩澤 侯表,姓纂作「戍奴」,誤。 博氏,漢有博子勞 ,善相馬,望出淮南廣平。(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八、類稿五一) 器案:辯證作「漢有博勞 吉,善相馬」,廣韻十九鐸云:「博,又姓,古有博勞 ,善相馬也。」疑博勞 即伯樂 之轉音。 郭氏,氏於居,城、郭、園、池是也。(廣韻十四清) 白馬氏,微子乘白馬朝周,因氏焉。一云,公孫瓚在幽州,乘白馬,因以為 氏。(姓纂十、廣韻三十五馬、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十陌、路史後紀十、姓氏急就篇下) 白象氏,白象先生古隱者。(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三九) 白鹿氏,白鹿先生古賢人,著書 。(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帛氏,楚有帛州黎。(姓解三) 伯氏,嬴姓伯益之後,晉大夫伯宗生州犁,仕楚。(姓纂十、類稿五二) 百里氏,秦大夫百里奚之後,其先虞人,家於百里,因氏焉。(通志氏族略) 柏氏,柏皇氏之後,又柏亮父為 顓頊師,柏招帝嚳 師,柏冏 為 周太僕。柏國 在汝南西平縣,為 楚所滅 ,子孫以國 為 氏。漢有柏始昌、柏英為 大鴻臚,秦大將 軍柏直。(姓纂十、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十陌、類稿五二、合璧事類續一三) 器案:柏直乃魏將 ,見漢書 高紀上,此云「秦大將 軍」,誤。柏始昌見漢書 西南夷傳 。 柏成氏,伯成子高,堯 時諸侯也。(通志氏族略) 笮氏,楚有笮倫。(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漢紀六一) 器案:姓解作「●」,云:「又作『笮』,注在竹部。」 赫氏,赫胥氏之後。(姓纂十、類稿五二、路史前紀七) 器案:「胥」,姓纂誤作「咠 」,類稿誤作「骨」,今從 路史。 赫胥氏。(路史前紀七) 獲氏,宋大夫猛獲之後,以王父字為 氏。(姓纂十、通志氏族略、類稿五二) 鬲氏,偃姓,咎繇後。(水經河水注五引應 劭) 昔氏,周大夫封昔,因氏焉,漢有昔登為 烏 傷 令。(唐寫本唐韻十九昔、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十二昔、通志氏族略、類稿五二、路史國 名紀六、容齋五筆一) 器案:唐韻、姓解「傷 」誤「陽」。 赤氏,帝嚳 師赤松子之後,見神仙傳 ,單 姓赤。(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十二昔、類稿五二) 析氏,齊大夫析歸父。(廣韻二十三錫) 櫟 陽氏,漢景丹封櫟 陽侯,丹曾孫分,避亂隴西,因封為 氏焉。(姓纂四、通志氏族略) 器案:姓纂引作『景母封孫陽侯,丹曾孫汾,避亂隴西,因封為 氏』,文多訛誤,今據通 志改正;通志『隴西』誤作『櫟 陽』。景丹封櫟 陽侯,見後漢書 本傳 。 職氏,漢有山陽令職供。(唐寫本唐韻卌一職、廣韻二十四職、姓解二、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十四職、容齋五筆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供」,廣韻、姓解、容齋五筆、姓氏急就篇作「洪」,今從 唐韻及辯證。 嗇 氏,古嗇 夫,子孫因氏焉。(姓纂十、通志氏族略、類稿五二) 即氏,漢有單 父令即費,其先食采即墨,因以命氏。(唐寫本唐韻卌一職、姓纂十、廣韻二十四職、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十四職、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費」,唐韻作「貴」,廣韻、容齋五筆作「賣」,今從 姓纂等作「費」。 即墨氏,漢有即墨威為 咸陽令。(姓解二) 稷氏,后稷之後。(唐寫本唐韻卌一職) 墨夷氏,宋大夫有墨夷須、墨夷皋。(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書 辯證四0) 墨胎氏,伯夷之國 也,其君姓墨胎氏。(史記伯夷列傳 索隱引應 劭) 北唐氏,晉有高人隱於北唐,因氏焉,漢有北唐子真治京氏易。(急就章注) 器案:姓纂十引英賢傳 作「晉有高人越者隱者,隱於北唐,因氏焉,漢有北唐子真治京氏易者」。 習氏,習,國 名,漢有習響為 陳相。(姓纂十、通志氏族略、類稿五三、合璧事類續二六、通鑑注魏紀四、彊識略三三) 襲氏,賨人七姓有襲氏。(姓氏急就篇上) 集氏,漢有外黃令集一。(廣韻二十六緝、宋本古今姓氏書 辯證二十六緝、容齋五筆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魏紀九) 拾補曰:「通鑑注『集』作『習』,疑彼誤。」 汲氏,衛宣公太子伋 之後,居汲,因以為 氏。(姓纂十、通志氏族略、類稿五三、合璧事類續二二) 沓氏,賨人七姓有沓。(姓氏急就篇上) 納氏。(急就章注) 葉氏,楚沈尹戌生諸梁,字子高,食采於葉,因氏焉。(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翰苑新書 後七、祕笈新書 別三、合璧事類續二四) 捷氏,邾公子捷菑之後,漢藝文志有捷子二篇,六國 時人。(姓纂十、通志氏族略、類稿五三) 器案:漢書 藝文志諸子略道家:「捷子二篇」本注:「齊人,武帝時說。」王念孫讀書雜志以「武帝時說」四字,乃涉下條注「武帝時說於齊王」而誤。器案:證以應 氏此文,王說良是。 輒氏,衛出公輒之後,以王父字為 氏,漢有輒終古。(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器案:姓纂又云:「史記:『錢塘輒終古封禦兒 侯。』」孫星衍、洪瑩校曰:「案:史記作『轅終古。』」器案:漢書 功臣表、閩粵王傳 亦作「轅終古」,此疑誤。 莢氏,莢成僖子,晉大夫,見世本。(通志氏族略) 甲氏,太甲之後,一云鄭大夫石甲之後。(姓纂十、通志氏族略、類稿五三) 鄴氏,漢有梁令鄴風。(唐寫本唐韻卅三業、廣韻二十三葉、姓解一、古今姓氏書 辯證四0、類稿五三、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諱篇 汝南主簿應 劭議,宜為 舊君諱,論者皆互有異同。(三國 志吳 書 張昭傳 ,注云:「事在風俗通。」) 彭城孝廉張子矯議云:「若君臣不得相襲作名,周穆王諱滿,至定王時,有王孫滿,厲王諱胡,莊王之子名胡。」(意林) 周廣業意林注曰:「三國 志:『張昭字子布,彭城人,弱冠為 孝廉,與王朗共論舊君諱事。』裴松之注云:『時汝南主簿應 劭議,宜為 舊君諱,論者皆互有異同,事在風俗通。昭著論略曰:周穆王諱滿,至定王時,有王孫滿者為 大夫,是臣協君也。厲王諱胡,莊王之子名胡,其比眾多。』」器案:左傳 成公十年疏:「漢末有汝南應 劭作舊君諱議云:『昔者,周穆王名滿,晉厲公名壽 滿,又有王孫滿,是同名不諱。』」「壽 滿」,史記晉世家作「壽 曼」,王劭讀書 志、史通五行志雜駁篇作「州滿」,「州」「壽 」、「曼」「滿」,音近相通。左傳 成公十年,經、傳 及杜注作「州蒲」,釋文云:「本或作『州滿』。」案作「蒲」者,「蒲」「滿」形近之誤。 茂才,舊言秀才,避光武諱稱茂才。(漢書 武紀元封五年詔注引應 劭) 釋忌 不舉併 生三子。俗說:生子至於三,似六畜,言其妨父母,故不舉之也。謹案:春秋國 語:「越王句踐,令民生二子者,與之餼;生三子者,與之乳母。」三子不能獨養,故與乳母,所以人民繁息,卒滅 強吳 ,雪會稽 之恥,行霸於中國 也。古陸終氏娶於鬼方,謂之女嬇, 是生六子,皆為 諸侯。今人多生三子,子悉成長,父母完安,豈有天所孕育而害其父母兄弟者哉?(意林、御覽三六一) 器案:「卒滅 強吳 」,道藏本意林作「遂滅 強吳 ,何害之有」。本書 正失篇:「今俗間多有禁忌,生三子者……以為 妨害父母。」與此可以互證。開元占經一一三引天鏡:「婦女一時生三男,不出三年,外國 來 伐;生三女,國 有陰私。」與此文所載俗說,正復 一脈相承。 不舉寤生子。俗說:兒 墮地便能開目視者,謂之寤生;舉寤生子,妨父母。謹案:春秋左氏傳 :「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因名寤生。」武公老終天年,姜氏亦然,安有妨其父母乎?(御覽三六一、西溪叢 話上、困學紀聞六、群碎錄) 不舉父同月子。俗說:妨父也。謹案:左氏傳 :「桓公之子,與父同月生,因名子同。」漢明帝亦與光武同月生。(意林、御覽三六一) 周廣業意林注曰:「後漢書 張奐傳 :『武威郡俗多妖忌,凡二月五日生子,及與父母同月生者,悉殺 之。』」器案:東觀漢記:「光武皇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帝生。」又:「建武四年夏五月甲申,帝(明帝)生。」據 此,則「十二月」、「五月」,必有一誤,非「十二」誤分「五」為 二,即「五」誤合「十二」為 一也。 俗說: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故田文生而嬰 告其母勿舉,且曰:「長與戶 齊,將 不利其父母。」(史記孟嘗君傳 索隱、蘆浦筆記一) 器案:本書 正失篇:「今俗間多有禁忌,……五月生者,以為 妨害父母。」論衡四諱篇:「四曰諱舉正月、五月子。以為 正月、五月子,殺 父與母;不得已舉之,父母禍死。」通典六九引田瓊四孤議:「有俗人五月生子妨忌之,不舉者。」此俱東漢時之言不舉五月子者。至具事例,則有如正失篇言田文事者,又有西京雜記言:「王鳳以五月五日生,其父欲不舉,其叔曰:『以田文推之,非不祥也。』遂舉之。」又有世說新語言:「胡廣本姓黃,五月五日生,父母惡之 ,置之甕中,投於江。胡公聞甕中有兒 啼,取之,養為 己子,遂登三司。」(御覽二一、三一引) 不舉生鬢鬚子。俗說:人十四五,乃當生鬢鬚,今生而有之,妨害父母也。謹案:周書 :「靈王生而有髭,王甚神聖,克修其職,諸侯服享,二世休和。」安在其有害乎?(御覽三七四、天中記二二) 不宜歸生。俗云:令入衰。案:婦人好以女易他男,故不許歸。(意林) 盧文弨曰:「案句末疑脫一『生』字。」周廣業注曰:「出嫁女不宜歸母家生子。」 宅不西益。俗說:西者為 上,上益宅者,妨家長也。原其所以西上者,禮記:「南向北向,西方為 上。」爾雅曰:「西南隅謂之隩。」尊長之處也。不西益者,難(一作「恐」)動 搖之耳。審西益有害,增廣三面,豈能獨吉乎?(類聚六四、御覽一八0、天中記一四) 器案:淮南人間篇:「魯哀公欲西益宅,史爭之,以為 西益宅不祥。」許注:「西益宅,築舊居之西,更為 田宅。」論衡四諱篇:「俗有大諱四:一曰諱西益宅。西益宅謂之不祥,不祥必有死亡。相懼 如此,故世莫敢西益宅。」案:新序雜事五、家語正論解又有「東益宅不祥」之說。 祝、阿不食生魚。俗說:祝、阿凡有賓婚吉凶大會 ,有異饌,飯食自極至蒸魚也。(書鈔一五一) 俗說:臨日月薄蝕而飲,令人蝕口。謹案:日,太陽之精,君之象也,日有蝕之,天子不舉樂 。里語:「不救蝕者,出行遇雨。」恐有安坐飲食,重懼 也。(御覽八四九) 俗說:雷鳴不得作醬,雷已發聲作醬,令人腹內雷 鳴。謹案: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剛好勇,死,衛人醢之,孔子覆醢,每聞雷,心惻 怛耳。(書 鈔一四六、開元占經一0二、白帖五、御覽一三、八六五、事類賦三、天中記四六) 器案:「作醬」,事類賦作「蓋醬」。御覽一三引論衡:「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剛好勇,親涉衛難,結纓而死;孔子聞而覆醢,每聞雷鳴,乃中心惻 怛。故後人忌焉,以為 常也。」今本論衡四諱篇有云:「世諱作豆醬,惡 聞雷,一人不食,欲使人急作,不欲積家踰至春也。」不知御覽所引為 是論衡此篇脫文,抑復 他處佚文也。書 鈔一五二引論語說:「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剛好勇,親涉衛難,結纓而死;孔子聞而覆醢,每聞雷鳴,乃中心惻 怛。故後人忌焉,以為 常也。」則此亦漢人習傳 之說。又案:李濟 翁資暇集中云:「人間多取正月晦日合醬,是日偶不暇為 之者,則云時已失,大誤也。又案:昔者,王政趨民正月作醬,是日以農事未興之時,俾民乘此閑隙,備 一歲調鼎之用,故紿云:『雷鳴不作醬,腹中當鳴。』所貴今民不於三二月作醬,恐奪農事也。今不躬耕之家,何必以正晦為 限,亦不須避雷,但問菽趨得法否耳。」蓋亦本風俗通為言 。 堪輿書 云:「上朔會 客,必鬥爭。」案:劉 君陽為 南陽牧,嘗上朔設盛饌,了無鬥者。(御覽八四九) 俗云:五月到官,至免不遷。今年有茂才除蕭令,五月到官,破日入舍,視事五月,四府所表,遷武陵令。余為 營陵令,正觸太歲,主余東北上,余不從 ,在事五月,遷太山守。(意林) 錢大昕曰:「『免』似『死』字,或『老』字。」器案:「武陵令」當作「武陵守」,漢有武陵郡無武陵縣,「令」字蓋涉下文「營陵令」而誤;由蕭令遷武陵守,正猶劭之由營陵令遷太山守也。北齊書 宋景業傳 :「或曰:『陰陽書 :五月不可入官,犯之,卒於其位。』」則此謬說至北齊時猶然。又案:後漢書 趙典傳 注:「四府:太尉,司徒,司空,大將 軍府也。」 俗說:二人共澡手,令人鬥爭。良無異器,當共澡者,其祝曰:「人相愛 ,狗相齧。」言狗鬥時,灑 之以水,便自解也。(御覽四九六) 坐不移樽。俗說:凡宴飲者,移轉樽酒,令人鬥爭。(御覽四九六、七六一) 器案:「令人鬥爭」,御覽七六一作「令人訟諍」。 俗說:帷帳 不可作衣,令人病癘。(書 鈔一三二、御覽七00) 俗說:臥枕戶 砌者,鬼陷其頭,令人病顛。(白帖三、御覽七三九) 錢大昕曰:「『陷』疑『蹈』。案淮南氾 論訓云:『枕戶 橉 而臥者,鬼神蹠其首。』蹠、蹈義同。」器案:玉篇木部:「楚人呼門限曰橉 。」 五月蓋屋,令人頭禿。謹案:易、月令,五月純陽,姤 卦用事,齊麥始死。夫政趣民收獲,如寇盜之至,與時競也。除黍稷,三豆當下,農功最務 ,間不容息,何得晏然除覆蓋室寓乎?今天下諸郭皆諱禿,豈復 家家五月蓋屋邪?俗化擾擾,動 成訛謬,尼父猶云「從 眾」,難復 縷陳之也。(顏氏家訓書 證篇、玉燭寶典五、初學記四、白帖一、御覽三一、記纂淵海二、歲華紀麗二、歲時廣記三一、書 林事類韻會 五四、群碎錄) 器案:酉陽雜俎十一廣知:「俗諱五月上屋,言五月人蛻上屋,見影,魂當去。」則此俗諱,至唐代又有所發展。 五月五日,不得曝床薦席。(白帖一、歲華紀麗二、記傳 淵海二、書 林事類韻會 五四) 器案:御覽二二引荊楚歲時記:「俗忌五月曝床薦席。」又引異苑:「新野庾寔嘗以五月曝席,忽見一小兒 死在席上,俄失之,其後寔子遂亡。或起於此。」又:「或問董勛 曰:『俗五月不上屋,云五月人脫上屋,見影,魂便亡。』勛 答云:『蓋秦時王自為 之,禁夏不得行,漢、魏未改。案月令:仲夏可以居高明,可以遠眺望,可以升山陵,可以處臺榭。鄭玄云:順陽在上也。今云不得上屋,正與禮反。敬叔云:見死小兒 而禁曝床席。何以異於此乎?俗人月諱,何代無之,但當矯之歸於正。』」案玉燭寶典五:「董勳問禮,俗云:五月望,禮有乘高為 良,曰即其義也。世稱惡 月者,月令:『仲夏,陰陽爭,死生分,君子齋戒;止聲色,節嗜欲。』案異苑:『新野庾寔家常以五月曝薦,忽見一小兒 死於席上,俄失所在,其後寔女子遂亡,故相傳 以為 忌。』」寶典與御覽引董勳 問禮,互有詳略,故並存之,以其可以取證應 說也。 俗說:正月長子解浣衣被,令人死亡。謹案:論語:「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補更小事,何乃成??源其所以,正月之時,天甫淒栗,里語:「大暑在七,大寒在一。」一謂正月也。人家不能羸袍異裳,脫著身之衣,便為 風寒所中,以生疹疾,疹疾不瘳,死亡必矣。或說:正月,臣存其君,子朝其父,九族州閭,禮賢當周,長子務 於告慶,故未以解浣也。諺曰:「正月?,二月初,自?妃女煞丈夫。」不著潔衣,爾後大有俗節戲 笑。(玉燭寶典一) 徒不上墓。俗說:新遭刑罪原解者,不可以上墓祠祀,令人死亡。謹案:孝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曾子病困,啟 手足以歸全也。」今遭刑者,髡首剔髮,身被加笞,新出狴犴,臭穢不潔。凡祭祀者,孝子致齋貴馨香,如親存也,時見子被刑,心有惻 愴 ,緣生事死,恐神明不歆承,當不上墓耳。(御覽六四二) 器案:論衡四諱篇「二曰:諱被刑為 徒,不上丘墓。…實說其意,徒不上丘墓者有二義,義理之諱,非凶惡 之忌也。徒用心以為 先祖全而生之,子孫亦當全而歸之。故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開予足,開予手,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曾子重慎,臨絕效全,喜免毀 傷 之禍也。孔子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弗敢毀 傷 。』孝子怕入刑辟,刻畫身體,毀 傷 髮膚,少德泊行,不戒慎之所致也!愧負刑辱,深自刻責,故不升墓祀於先。古禮廟祭,今俗墓祀;故不升墓,慚負先人。一義也。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處;祭祀之禮,齋戒潔清,重之至也。今已被刑,刑殘之人,不宜與祭供侍先人;卑謙謹敬,退讓自賤之意也。緣先祖之意,見子孫被刑,惻 怛憯傷 ,恐其臨祀,不忍歆享,故不上墓。二義也。」仲遠所通,與仲任之意合。 汝南陳伯敬,行必矩步,坐必儼 然,目有所見,不食其肉。(書 鈔一四五、御覽三九三、八六三) 錢大昕曰:「案:後漢書 郭躬傳云 :『司徒河南吳 雄,少時,家貧喪 母,營人所不封土者,擇 葬其中,喪 事趣辦,不問時日,醫巫皆言當族滅, 而雄不顧。司隸校尉下邳趙興,亦不卹諱忌,每入官舍,輒更繕修館宇,移穿改築,故犯妖禁,而家人爵祿,益用豐熾 。汝南陳伯敬者,行必矩步,坐必端●,呵叱狗馬,終不言死,目有所見,不食其肉,行路聞凶,便解駕留止,還觸歸忌,則寄宿鄉亭,年老寖滯 ,不過舉孝廉;後坐女婿亡吏,太守邵夔,怒而殺 之。時人罔忌禁者,多談為 證焉。』此條疑風俗通之文,御覽所引,即是此事,而詞意未完。」器案:論衡辨祟篇:「塗上之暴尸,未必出以往亡;室中之殯柩,未必還以歸忌。」則歸忌為 當時惡 俗明矣。 服妖(拾補作「災 異」,云:「續漢書 五行志:『故泰山太守應 劭,給事中董巴、散騎常侍譙周,並撰建武以來 災 異。』故知當有災 異一篇。」其餘諸家輯佚文者,亦作「災 異」。器案:蘇頌所見意林引作「服妖」,今從 之,並依五行志引序其次第焉。) 桓帝元嘉中,京師婦人作愁眉、啼妝、墮馬髻、折腰步、齲齒笑。愁眉者,細而曲折;啼妝者,薄拭目下若啼痕;墮馬髻者,側 在一邊;折腰步者,足不任體,齲齒笑者,若齒痛不忻忻。始自梁冀家所為 ,京師翕然皆放效之。天戒若曰:將 收捕冀,婦女憂愁,踧眉將 啼也。(後漢書 梁冀傳 注、意林、御覽三六五、又四八八) 錢大昕曰:「案『天戒』以下,語意未完,續五行志云:『天戒若曰:兵馬將 往收捕,婦女憂愁,踧眉啼泣,吏卒掣頓,折其腰脊,令髻欹斜,雖強語笑,無復 氣 味也。』」 延熹中,中常侍單 超、左悺 、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縱其姦 慝,時人為 之語曰:「左迴天,徐轉日,具獨坐,唐應 聲。」言其信用甚於轉圓也。(御覽三九三、又四九六) 延熹中,京師長者,皆著木屐。婦女始嫁至,作漆畫屐,五采為 系。謹案:黨事始發,傳 詣黃門北寺,臨時惶恐,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亡不就考者,九族拘繫,及所過歷,長幼婦女,皆被桎梏,應 木屐像矣。(原本玉篇系部、書 鈔一三六、北戶 錄三、御覽六四四、又六九八、倭名類聚鈔四、天中記四八) 孝靈帝建寧中,京師長者,皆以葦辟方笥為 妝,其時有識者竊言:葦方笥,郡國 讞篋也,今珍用之,天下皆當有罪,讞於理官也。後黨錮皆讞廷尉,人名悉葦方笥中,斯為 驗矣。(書 鈔一三五、御覽七一一、天中記四九) 靈帝好胡服、胡帳 、胡床,京師皆競為 之;後董卓擁 胡兵掠宮掖。(御覽六九九、又七0七、王荊文公詩注三0、淨土三經音義二、倭名類聚鈔六、事始、古今事物考七、天中記四九) 漢靈帝好胡舞。(書 抄一0七、事始) 靈帝於西園宮中駕四白驢,躬自操轡,馳驅周旋,以為 大樂 ;於是公卿貴戚轉相倣,至乘軒以為 騎從 ,價與馬齊。凡人相罵曰死驢,醜惡 之稱也。董卓陵虐王室執 政皆如死驢。(意林、御覽九0一) 靈帝數 以車騎將 軍過拜孽臣內 孽,又贈亡人,顯號加於頑凶,印綬汙於腐屍 ;昔辛有睹被髮之祥,知其為 戎,今假號雲集,不亦宜乎!(續漢書 五行志一注引應 劭) 靈帝時,京師賓婚嘉會 ,皆作魁?,酒酣之後,續以挽歌。魁?,喪 家之樂 ;挽歌,執 紼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國 家當急殄悴,諸貴樂 皆死亡也。自靈帝崩後,京師壞 滅 ,戶 有兼屍 ,蟲而相食,魁?挽歌,斯之效乎!(續漢書 五行志一注、御覽五五二、事物紀原九) 器案:後漢書 周舉傳 :「陽嘉六年三月上巳日,商大會 賓客,讌於洛水;舉時稱疾不往。商與親暱 ,酣飲極歡,及酒闌倡罷,繼以薤露之歌,坐中聞者,皆為 掩涕。」即其事也,可以互證。 桓帝世謠曰:「直如弦,死道邊;曲如鉤,反封侯。」梁冀欲樹 幼主,李固欲立清河王,梁冀遂奏李固,死於獄中,曝屍 路邊。如鉤,梁冀;如弦,李固。(意林) 桓帝之初,京師童謠曰:「車班班,入河間。」言徵靈帝者,輪班擁 節,入河間也。(續漢書 五行志一注) 桓帝初,京師謠曰:「游平賣印自有評,不避豪強及大姓。」(通典三九、通考五七) 桓帝之末,京都童謠曰:「茅田一頃中有井,四方纖纖不可整。嚼復 嚼,今年尚可後年譊。」于時,中常侍管霸、蘇康,憎疾海內 英哲,與長樂 少府劉 囂 、太常許永、尚書 柳分、尋 穆、史佟、司隸唐珍等,代作唇齒。史佟,左官媮進者也。(續漢書 五行志一注) 京師謠歌曰:「烏 臘,烏 臘。」案:逆臣董卓,滔天虐民,窮凶極惡 ,關東舉兵,欲共誅之,轉顧望,莫肯先進,處處停兵數 十萬,若烏 臘蟲相隨,橫取之矣。(續漢書 五行志一注) 中平中,京師歌董逃。董卓以董逃之歌,主為 己發,大禁絕之,死者千數 。靈帝之末,禮樂 崩壞 ,賞刑失中,毀 譽無驗,競飾偽 服,以盪典制,遠近翕然,咸名後生放聲者為 時人。有識者竊言:舊曰世人,次曰俗人,今更曰時人,此天促其期也。其間無幾 ,天下大壞也 。(續漢書 五行志一注) 器案:古今注中音樂 :「董逃歌,後漢游童所作也。後漢有董卓作亂,率以逃亡。後人習之,以為 歌章;樂 府奏之,以為 儆戒焉」 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此董卓字也。青青,暴盛之貌。(意林) 靈帝光和七年,陳留濟 陰諸郡,西及成皋、陽武,城郭路邊草生,作人狀 ,操持矛弩,牛馬萬狀 ,一一備 具。後關東義兵,先起於宋、衛之郊。東郡太守橋 瑁負眾怙亂,陵蔑同盟,忿嫉同類,以殞厥命。陳留、濟陰迎助,謂為 離德,棄好即戎,吏民殲之。草妖之興,豈不或信。(續漢書 五行志二注、後漢書 靈紀注、御覽九九四、事類賦二四) 拾補曰:「五行志作『中平元年』。」 夏禹廟中,有梅梁忽一春生枝葉。(御覽九七0、事類賦二六) 中平中,懷 陵上有雀萬餘亂鬥殺 ,頭縣著樹 也。(御覽九二二) 光和中,雒陽男子夜龍,從 兄陽求臘錢,龍假取繁數 ,頗厭患之;陽與錢千,龍意不滿,欲破陽家,因持弓矢射玄武東闕,三發,吏士呵縛,首服。因是遣中常侍、尚書 、御史中丞、直事御史、謁者、衛尉、司隸、河南尹、雒陽令,悉會 發所。劭時為 太尉議曹掾,白公鄧盛:「夫禮設闕觀,所以飾門,章於至尊,懸 諸象魏,示民禮法也。故車過者下,步過者趨。今龍乃敢射闕,意慢事醜,次於大逆,宜遣主者參 問變狀 。」公曰:「府不主盜賊,當與諸府相候。」劭曰:「丞相邴吉,以為 道路死傷 ,既往之事,京兆、長安,職所窮逐,而住車問牛喘吐舌者,豈輕人而貴畜哉?顧念陰陽不和,必有所害,掾史爾乃悅服,漢書 嘉其達大體。今龍所犯,然中外奔波,邴吉防患大豫,況於已形昭晰者哉?明公既處宰相大任,加掌兵戎之職,凡在荒裔,謂之大事;何有近目下而致逆節之萌者?孔子攝魯司寇,非常卿也,折僭溢之端,消纖介之漸,從 政三月,惡 人走境,邑門不闔,外收強齊侵地,內 虧三桓之威;區區小國, 尚於趣舍,大漢之朝,焉可無乎?明公恬然謂非己,詩云:『儀刑文王,萬國 作孚。』當為 人制法,何必取法於人。」於是公意大悟,遣令史謝申,以鈴下規應 掾自行之,還具條奏。時靈帝詔報 ,惡 惡 止其身,龍以重論之,陽不坐。其後,車騎將 軍何苗與兄大將 軍進部兵,還相猜疑,對 相攻擊 ,戰 於闕下,苗死兵敗 ,殺 數 千人,雒陽宮室內 人燒 盡。龍者,陽類,君之象也;夜者,不明之應 也;此其象也。(續漢書 五行志五注) 洪亮吉四史發伏曰:「盛以中平元年四月為 太尉,至二年五月罷,則龍事當屬 中平中,非光和中也。」器案:鄧盛字伯能,弘農人,見後漢書桓 紀、靈紀及鄧彪、王允等傳 。 光和元年,司徒長史馮巡馬生胡子,問養馬胡蒼頭,乃姦 此馬以生子。(續漢書 五行志五注) 熹平二年六月,雒陽民訛言,虎賁寺東壁中有黃人形容,鬚眉良是,觀者數 萬,省內 悉出。劭時為 郎,故往視之,何在其有人也,走漏汙處,膩赭流漉,壁有他剝數 寸曲折耳。謹案:季夏土,黃中行用事,又在壁中,壁亦土也,以見於虎賁寺者,虎賁,國 之祕兵,扞難禦侮。必示於東,東者,動 也,言當出師,行將 天下搖動 也。天之以類告人,甚於影響也。(續漢書 五行志五注) 光和四年四月,南宮中黃門寺,有一男子,長九尺,服白衣,中黃門解步呵問:「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宮掖。」曰:「我梁伯,夏後,天使我為 天子。」步欲前收取,因忽不見。謹案:尚書 、春秋左傳 曰:伯益佐禹治水,封於梁。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龍多歸之,帝舜嘉之,賜姓董氏。董氏之祖,與梁同焉。到光熹元年,董卓自外入,因閒乘釁,廢帝殺 后,百官總己,號令自由,殺 戮決前,威重於王。梁本安定,而卓隴西人,俱涼 州也。天戒若曰:卓不當專 制奪矯,如白衣無宜蘭入宮也。白衣見黃門寺,及卓之末,中黃門誅滅 之際,事類如此,可謂無乎?(續漢書 五行志五注、開元占經一一三、路史後紀八) 器案:劉 昭注又引云:「見中黃門曹騰之家。」占經「我梁伯、夏後」作「我梁伯憂」,誤以「夏後」二字合為 「憂」字。 靈帝光和二年,洛陽上西門外,女子生兒 ,兩 頭異肩,四臂共胸,俱以為 不祥,因棄去。朝廷瞀亂,上下無別,二頭之象也。(開元占經一一三) 喪 祭(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禮,臣子無爵謚君父之義也,故群臣累其功美,葬日,遣太尉於南郊告天而謚之。(後漢書 明紀注) 天子新崩,未有定謚,故且稱大行皇帝,以別嗣主。(隋書 禮儀志三、通典七九、後漢書 安紀注、文選元皇后哀策文注、合璧事類前六二、癸辛雜識後集、綱目集覽五0) 宮車晏駕。謹案:史記曰:「王稽謂范睢曰:『夫事有不可知者,有不可柰何者。一旦宮車晏駕,是事不可知也;君雖恨於臣,是無可奈何。』謂秦昭王以天年終也。」昔周康王一旦晏起,詩人以為 深刺。天子當夜寢早作,身省萬機,如今崩殞,則為 晏駕矣。(文選竟陵王行狀 注、又恨賦注) 器案:史記范睢傳 集解、漢書 天文志注引應 劭說晏駕同。藝文類聚三五、初學記一九引張超誚青衣賦:「周漸將 衰,康王晏起。畢公喟然,深思古道,感彼關雎,德不雙侶,得願周公,妃以窈窕,防微消漸,諷喻君父。孔氏大之,列冠篇首。」以關雎為 刺詩,與應 說合。又案:意林引「秦昭王太后始臨朝也」句,疑在「秦昭王以天年終也」句下。 梓宮者,禮,天子斂 以梓器,宮者,存時所居,緣生事亡,因以為 名。凡人呼棺,亦為 宮也。(後漢書 明紀注、文選齊敬皇后哀策文注、又宋孝武宣貴妃誄注、御覽五五0、綱目集覽一八) 葬之郭北,北首,求諸幽之道。(文選古詩十九首注、又詠懷 詩注) 俗說:凡祭祀先祖,所以求福。方者,興旭;相者,所以威厲鬼,敺 罔像;方相欲以驚逐鬼魅。(書 鈔九二) 器案:續漢書 禮儀志中注、通志禮引漢舊儀:「方相帥百隸及童女,以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穀播灑 之。」 俗說:亡人魂氣 飛揚,故作魌頭以存之,言頭體魌魌然盛大也。或謂魌頭為 觸壙 ,殊方語也。(書 鈔九二、御覽五五二) 器案:魌即荀子非相篇之倛,楊倞注:「倛,方相也。」又引韓侍郎(愈)曰:「四目為 方相,兩 目為 倛。」酉陽雜俎十三曰:「世人死者有作伎樂 ,名為 樂 喪 。魌頭,所以存亡者之魂氣 也。一名蘇,衣被蘇蘇如也;一曰狂阻;一曰觸壙 。四目曰方相,兩 目曰僛。據 費長房識李娥(一曰「俄」)藥丸,謂之方相腦。則方相或鬼物也,前聖設官象之。」 墓上樹 柏,路頭石虎。周禮:「方相氏,葬日入壙 ,敺 魍象。」魍象好食亡者肝腦,人家不能常令方相立于墓側 以禁禦之,而魍象畏虎與柏,故墓前立虎與柏。或說:秦穆公時,陳倉人掘地,得物若羊,將 獻之,道逢二童子,謂曰:「此名為 蝹,常在地中食人腦,若殺 之,以柏東南枝插其首。」由是墓側 皆樹 柏。(封氏聞見記六、事類賦二五、御覽九五四、天中記五一) 器案:周禮夏官「敺 魍象」作「敺 方良」,釋文:「方良:上音罔,下音兩 。」 謹案:禮,臣有大喪 ,三年不呼其門。(御覽五四六) 葬小兒 必於道邊,傷 其人道未成,故置於道側 ,使視成人之道也。(書 鈔九二) 慎終悼亡。(文選潘安仁悼亡詩注) 宮室(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論語:「夫子宮牆數 仞。」禮記:「季武子入宮,不敢哭。」由是言之:宮,室,一也。秦、漢已來 ,尊者以宮為 常號,下乃避之云室耳,已前貴賤無別。弟子職曰:「室中握手。」論語曰:「譬如宮牆。」由此言之:宮其外,室其內 也。(意林、御覽一七四、初學記二四、營造法式總釋上、事物紀原八、急就篇補注三、天中記一三) 顧櫰 三曰:「不敢者,杜氏,非武子,事載檀弓。大抵諸家所引,類多訛脫。」 殿堂宮室,象東井形,刻作荷菱,荷菱,水物也,所以厭火。(類聚六二、六三、文選西京賦注、初學記七、廣韻三十二霰、御覽一七六、一八八、九七五、禮部韻略三十二霰、釋氏要覽下、淨土三經音義一、嘉泰會 稽志十二、緯略六、王荊文公詩注二九、陶山集六廟制議、埤雅十五、事文類聚續五、倭名類聚鈔三、天中記十三) 魯昭公設兩 觀於門,是謂之闕,從 門●聲。(水經榖水注、營造法式總釋上) 屋,止也。(廣韻一屋) 閈,城外郭內 里門也。閈,捍也,言為 人藩屏以捍難也。(御覽一八二、天中記十五) 鑰施懸 魚,魚翳伏淵源,欲令楗閉如此。(御覽一八四) 錢大昕曰:「『淵源』疑『深淵』。」 府,聚也,公卿牧守府,道德之所藏;府,私府,賦賄之所聚也。(左傳 隱公七年疏、原本玉篇?部、意林、廣韻九麌、一切經音義九、四六、通鑑注漢紀七) 器案:「賦賄」左傳 疏作「財貨」,此從 原本玉篇。 廷,平也,又正也,言縣廷、郡廷、朝廷,皆取平均正直也。(後漢書 郭太傳 注、廣韻十五青、通鑑注周紀二) 寺,司也,廷之有法度者也,諸官府所止曰寺。光武嘗從 皇考至南頓,故識官府寺舍。今尚書 侍御史謁者所止,皆曰寺。故後代道場 及祠宇皆取稱焉。(文選吳 都賦注、西征賦注、又劉 楨贈徐榦詩注、又應 瑒與岑文瑜書 注、又在懷 縣作詩注、後漢書 光武紀注、和紀注、又張湛傳 注、慧苑音義下、玄應 一切經音義十四、五九、禮部韻略七志、通鑑注漢紀二三、又漢紀三五、新編事文類聚翰墨大全癸一) 顧櫰 三曰:「案道場 、祠宇,不類仲遠語,恐有闌入。」案:道場 、祠宇,僅見禮部韻略及翰墨大全。 皇后居椒房,以椒塗房,取其溫 且香也。(文選曹子建求通親親表集注殘本鈔引) 器案:後漢書 皇后紀下注引漢官儀:「皇后稱椒房,取其蕃實之義也。詩云:『椒聊之實,蕃衍盈升。』」 案:天子有外屏,令臣下屏氣 息。(意林) 器案:荀子大略篇:「天子外屏,諸侯內 屏,禮也,外屏不欲見外也,內 屏不欲見內 也。」淮南子主術篇:「天子外屏,所以自障也。」高誘注:「屏,樹 垣也。爾雅曰:『門內 之垣謂之樹 。』論語曰:『圍 君樹 塞門。』諸侯在內 ,天子在外,故曰所以自障也。」(據 治要引) 屏,卿大夫以帷,士以簾,稍有弟以自鄣蔽也,示臣臨見自整,屏氣 處也。(廣韻四十靜、御覽一八五、急就篇補注三) 錢大昕曰:「弟,古第字。」器案:公羊傳 莊公三十一年解詁、禮記郊特牲正義、儀禮覲禮疏引禮緯斗威儀:「禮,天子外屏,諸侯內 屏,大夫以簾,士以帷。」說簾帷與此互易。 漢顧成廟設投老鉤欄 。(事文類聚別六、群書 通要己四) 器案:漢書 文紀注引應 劭曰:「文帝自為 廟,制度卑狹,若顧望而成,猶文王靈臺,不日成之,故曰顧成。賈誼曰:『因顧成之廟,為 天下太宗,與漢無極。』」又案:古今注上:「枸欄 ,漢成帝顧成廟有三玉鼎、二真金鑪、槐樹 ,悉為 扶老枸欄 ,畫風雲龍角虛於其上。」據 此,則「投老」當為 「扶老」之誤;而古今注之「成帝」,則又「文帝」之誤也。 門戶 鋪首。謹案:百家書 云:「公輸般之水上,見蠡,謂之曰:『開汝匣,見汝形。』蠡適出頭,般以足畫圖之,蠡引閉其戶 ,終不可得開,般遂施之門戶 ,欲使閉藏當如此周密也。(類聚七四、歷代名畫記四、御覽一八八、營造法式總釋上、演繁露六、日聞錄、古今事物考七、天中記五七) 拾補曰:「蠡音螺,『匣』一作『頭』,『施』一作『設』。」器案:說文金部:「鋪,箸門戶 鋪首也。」水經渭水注十九:「渭橋 舊有忖留神像,此神嘗與魯班語,班令其人出,忖留曰:『我貌很醜,卿善物容,我不能出。』班於是拱手與言曰:『出頭見我。』忖留乃出,班於是以腳畫地,忖留覺之,便沒水,故置其像於水,惟背以上立。」蓋即此神話而異傳 。又案:後「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條亦引百家書, 漢書 藝文志諸子略小說有百家百三十九卷,當即此書。 史記五帝本紀:「太史公曰:『百家言黃帝。』」又甘茂傳 :「學百家之說。」又范睢傳 :「百家之說,吾亦知之。」皆指是書 也。 案世本:「鯀作城、郭。」城,盛也,從 土盛聲。郭,大也。(意林、水經河水注二) 城之為 言?,郭之為 言廓,謂寬廓?受也。(慧苑華嚴 音義上) 案:慧琳音義二一載慧苑音義,「?」作「盛」。 郭亦謂之郛,郛者亦大也。(初學記二四、御覽一九三、天中記十三) 天子治居之城曰都,舊都曰邑也。(慧苑音義上、又下) 漢改郵為 置,置者,度其遠近之閒置之也。今吏郵書 傳 府督郵職掌此。(後漢書 郭太傳注 、續漢書 輿服志上注) 器案:漢書 文紀注:「如淳曰。『律說:都吏,今督郵是也,閑惠曉 事,即為 文無害都吏。』」漢曹全碑、中部碑有郵書 掾。 傳 舍。案:諸侯及使者有傳 信,乃得舍於傳 耳。今刺史行部車,號傳 車從 事督郵。(意林、文選范雲贈張徐州詩注、又任昉哭范僕射詩注、又冊 魏公九錫文注) 器案:漢書 平紀注,如淳引律:「諸當乘傳 及發駕致傳 者,皆持尺五寸木傳 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乘傳 參 封之。參 ,三也。有期會 累封兩端 ,端各兩 封,凡四封也。乘置馳傳 ,五封也,兩 端各二,中央一也。軺傳 ,兩 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也。」 南北曰阡,東西曰陌。河東以東西為 阡,南北為陌 。(原本玉篇?部、史記秦本紀索隱、意林、初學記二四、文選籍田賦注、又曹子建送應 氏詩注、又陸士衡答張士然詩注、又江文通雜體詩注、御覽一九五、草堂詩箋三0、朱熹開阡陌辨、困學紀聞十六、通考一、新編事文類聚翰墨大全後乙七、天中記十六) 里語云:「越陌度阡,更為 客主。」(文選魏武帝短歌行注、史記秦本紀正義) 阡陌,田間道路也。(綱目集覽六) 京師有長壽 街、萬歲街、士馬街,若此非一。街者,?也,離也,四出之路,?離而別也。(意林、御覽一九五、廣韻十三佳) 「士馬」下原脫「街」字,今據孫詒穀校補。後漢書 劉 隆傳 :「吏不肯服抵,言於長壽 街上得之。」 菀,蘊也,言薪蒸所蘊積也。(意林、初學記二四、御覽一九六、錦繡萬花谷別二四、天中記十五) 拾補曰:「『菀』與『苑』同。」器案:錦繡萬花谷作「苑」。荀子富國 篇楊 倞注:「宛讀為 蘊,暑氣 也。」 囿者,畜魚鱉之處也。囿猶有也。(御覽一九六、天中記十五) 園,援也,從 囗,袁聲,四皓園公,亦本園者。(御覽八二四) 秦築長城,土皆紫色,謂之紫塞。南徼土色丹,謂之丹徼。塞者,壅塞夷、狄也。徼,繞也。(事文類聚別六,群書 通要己四、綱目集覽九) 器案:古今注上:「秦所築長城,土色皆紫,漢亦然,故云紫塞也。塞者,塞也,所以擁 塞夷、狄也。南方徼色赤,故謂之丹徼。徼,繞也,所以繞逆蠻、夷,使不得侵入中國 也。」 池者,陂池,從 水也聲。(左傳隱公三年正義) 孫子云:「金城湯 池而無粟者,太公、墨翟,不能守之。」(意林) 孫子有金城湯 池之說,後人因此開地為 池,以養魚鱉。(書 鈔一五九、初學記七、事文類聚續九、事物紀原八) 海,一云朝夕池,一云天池,亦云大壑、巨壑。(初學記六) 市井(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井,法也,節也,言法制居人,令節其飲食,無窮竭也。久不渫滌 為 井泥,易云:「井泥不食。」不停污曰井渫,易云:「井渫不食。」滌 井曰浚井,水清曰洌井,易云:「井洌寒泉。」甃,聚磚修井也,易云:「井甃無咎。」(書 鈔一五九、初學記七、御覽一八九、營造法式總釋下、記纂淵海八、草堂詩箋十六、天中記一0) 雍丘縣夏后公祠有神井,能致霧。(錦繡萬花谷後二) 器案:「夏后公祠」語有誤。 市,恃也,養贍老少,恃以不匱也。亦謂之市井。俗說:市井者,謂至市鬻賣者,當於井上洗濯,令其物香潔,及自嚴 飾,乃到市也。謹案:春秋井田記:「人年三十,受田百畝,以食五口,五口為 一戶 ,父母妻子也。公田十畝,廬舍五畝,成田一頃十五畝,八家而九頃二十畝,共為 一井。廬舍在內 ,貴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賤私也。井田之義:一曰無泄地氣 ,二曰無費一家,三曰同風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財貨。因井為 市,交易而退,故稱市井也。」(詩陳風東門正義、後漢書 循吏劉 寵傳 注、初學記二四、御覽一九一、八二七、事文類聚續三、合璧事類別十、文昌雜錄五、草堂詩箋十八田舍注、天中記十六) 公羊傳 宣公十五年解詁:「是故聖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婦受田百畝,以養父母妻子,五口為 一家,公田十畝,即所謂十一而稅也。廬舍二畝半。凡為 田一頃十二畝半,八家而九頃,共為一 井,故曰井田。廬舍在內 ,貴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賤私也。井田之義:一曰無泄地氣 ,二曰無費一家,三曰同風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財貨。因井田以為 市,故俗語曰市井。」當亦本春秋井田記為說。 市者,百步為 畝,秦孝公以□百卌步為 畝,半為廛 也。(原本玉篇?部) 器案:慧琳音義七七引風俗通云:「秦孝公以二百四十步為 畝。」(詳下篇)則此條闕文當是「二」字。 數 紀(拾補作「論數 」,云:「御覽引風俗通論數 曰:『踦者,奇也。』論數 當是篇名。」錢大昕、嚴 可均說同。器案:蘇魏公集校風俗通義題序作「數 紀」,今從 之,應 氏亦自言「其數 可紀」也。) 十十謂之百,十百謂之千,十千謂之萬,十萬謂之億,十億謂之兆,十兆謂之經,十經謂之垓,十垓謂之秭,十秭謂之選,十選謂之載,十載謂之極:有物者有事者,紀於此矣,過此往者,則其數 可紀,其名未之或聞也。夫數 ,一為 特、侯、奇、隻,二為 再、兩 、偶、雙,三為 參 ,四為 乘。(術數 紀遺注、原本玉篇系部、慧琳一切經音義三、六、九、十六、二七、三0,玄應 一切經音義三、六,妙法蓮華經釋義上、御覽七五0) 器案:慧琳音義二七、三0,玄應 音義六「經」作「京」。又慧琳音義二七、三0、玄應 音義三、六引「垓」下尚有「垓猶大數 也」五字。拾補云:「『秭』本訛『捕』,下同。案孫子算經改;但下云:『京生秭,秭生垓。』又不同。」又云:「『侯』疑。」 千生萬,萬生億,億生兆,兆生京,京生秭,秭生垓,垓生壤,壤生溝 ,溝 生澗 ,澗 生正,正生載。載,地不能載也。(翻譯名義集三、廣韻五旨) 賈誼書 曰:「數 度之遺,以六為 法。數 度之始,始於微細。有形之物,莫細於豪,是故立一豪以為 度,十豪為 髮,十髮為 釐,十釐為 分,十分為 寸,十寸為 尺,備 於六,故先王以為 天下用也。」(御覽七五0) 涉始於足,足率長十寸,十寸則尺,一躍三尺,法天地人,再躍則涉。(文選四子講德論注、急就篇補注三) 器案:後漢書 趙典傳 :「於易:『一為 過,再為 涉,三而弗改,滅 其頂,凶。』」注:「易大過上六曰:『過涉滅 頂,凶。』」涉義與此同,拾補作「步」,非是。 八尺曰尋 ,倍尋 曰常。(史記屈賈列傳 集解及漢書 賈誼傳 注引應 劭) 秦孝公以二百四十步為 畝,五十畝為 畦。(慧琳一切經音義七七) 踦者、奇也,履舄之一也。(御覽六九七) 銖六則錘,錘,暉也;二錘則錙,錙,熾 也,二錙則兩 也。(慧琳音義一00、玄應 音義二0、七五) 圭,自然之形,陰陽之始也,四圭曰撮,三指撮之也。(漢書 律歷志上注引應 劭) 十黍為 絫,十絫為 一銖。(同上) 斛者,角也。庾,三斛四斗;秉,二十四斛。(御覽八三0) 新秦(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秦昭王聽田貴之議,遣李冰為 蜀郡太守,開成都兩江 ,溉田萬頃,無復 水旱之災 ,歲大豐熟。江水有神,歲取童女二人以為 婦,不然,為 水災 。主者白出錢百萬以行聘,冰曰:「不須,吾自有女。」到時,裝飾其女,當以沈江水,徑 至神祠,上神坐,舉酒酹曰:「今得傅九族,江君大神,當見尊顏,相為 進酒。」冰先投杯,但澹澹不耗,冰厲聲曰:「江君相輕,當相伐耳。」拔劍 ,忽然不見,良久,有兩 蒼牛鬥於岸旁,有閒,冰還,流汗,謂官屬 曰:「吾鬥大極,當相助也,若欲知我,南向腰中正白者,我綬也。」主簿乃刺殺 北面者,江神遂死,後無復 患。蜀人慕其氣 決,凡壯 健者,因名冰兒 。(水經江水注一、類聚九四、書鈔七四、一五六、史記河渠書 正義、事類賦二二、御覽二六二、六八二、八八二、八九九、大事記解題四、紀纂淵海九八、天中記九、七國 考二) 器案:太平廣記二九一、三一三引成都記,與此同。 秦昭王聽田貴之議,以李冰為 蜀守,開成都兩 江,造興溉田,萬頃以上,始皇得其利以併 天下,立其祠也。(書 鈔七四) 秦政并吞六國 ,苞宇宙之弘敞。(文選齊敬皇后哀策文注) 秦相趙高,指鹿為 馬,束蒲為 脯,二世不覺。(文選西征賦注、天中記四六) 陸賈新語辨惑:「秦二世之時,趙高駕鹿而從 行,王曰:『丞相何為 駕鹿?』高曰:『馬也。』王曰:『丞相誤邪?以鹿為 馬也!』高曰:『乃馬也。陛下以臣之言為 不然,願問群臣。』於是乃問群臣,群臣半言馬,半言鹿。」文選潘岳西征賦:「野蒲變而為 脯,苑鹿化以為 馬。」張銑注:「趙高欲為 亂,恐群臣不聽,乃先設驗,以蒲為 脯,以鹿為 馬,獻于二世,群臣言鹿言脯者皆誅之。」書 鈔一四五引古今注:「秦二世時,丞相趙高用事,乃先獻蒲脯、鹿馬,以驗群臣也。」金樓 子箴戒篇:「秦二世即位,自幽深宮,以鹿為 馬,以蒲為 脯。」 獄法(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謹案:律者,法也。皋陶謨:「虞始造律。」蕭何成以九章,此關諸百王不易之道也。時主所制曰令,漢書 :「著于令甲。」夫吏者,治也,當先自正,然後正人,故文書 下「如律令」,言當承憲履繩墨,動 不失律令也。(唐律疏議名例篇、文選陳琳檄豫州文注,類聚五四、書 鈔四五、翻譯名義集四、御覽六三八、事始、事物紀原十、考古質疑四、演繁露二、路史後紀七、玉海六五、書 林事類韻會 一00、吏學指南) 拾補曰:「『關諸』二字疑,書鈔無。」器案:「此關」二字,書 林事類作「比開」。 漢令:「蠻、夷、戎、狄,有罪當殊。」殊者,死也。(史記蘇秦傳 集解) 易:「噬嗑為 獄。」獄,十月之卦,從 犬言聲,二犬,亦所以守也。廷者,陽也,陽尚生長。獄者,陰也,陰主刑殺 。故獄皆在廷北,順其位。詩云:「宜犴宜獄。」犴,司空也。周禮:「凡萬民之有罪過,未離於法者,桎梏以上,坐諸嘉石,役諸司空。」令平易道路也。(意林、御覽六四三) 拾補曰:「意林云:『獄字,二犬守,言無情狀 ,犬亦得之。』與此所引小異。」器案:今詩小雅節南山作「宜岸宜獄」,釋文:「『岸』,韓詩作『犴』。」三家詩字多同,此亦魯詩也。說文:「獄,司空也。」漢書 儒林王式傳 :「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書 乎?』」服虔注曰:「道家以儒法為 急,比之於律令也。」案漢以司空主獄,故賈誼亦云「輸諸司空」也。 周禮:「三王始作獄。」夏曰夏臺,言不害人,若游觀之臺,桀拘湯 是也。殷曰羑里,言不害人,若於閭里,紂拘文王是也。周曰囹圄,囹、令,圄、舉也,言令人幽閉思愆,改惡 為 善,因原之也。今縣官錄囚,皆言舉也。(意林、玉燭寶典二、初學記二0、慧琳一切經音義六、希麟續一切經音義二、御覽六四三、事物紀原十、海錄碎事二一、書 林事類韻會九 0、古今事物考八) 案:漢書 禮樂 志注引應 劭曰:「囹圄,周獄名也。」 自辛為 罪,令其辛苦憂之也。秦皇謂罪字似皇,故改為 罪。(意林、御覽六四一) 盜,逃也,言其晝伏夜奔,逃避人也。(詩小雅南山之什巧言疏) 囚,遒也,言辭窮情得,以罪誅遒也。禮:「罪人窴諸圜土。」故囚罪人置諸圓土,故囚字為 囗中人,此其象也。(意林、初學記二0、御覽六四二) 械,戒也,所以警戒,使為 善也。桎,實也,言其下垂至地,然後吐情首實。(御覽六四四) 頃者,廷尉多牆面,而苟充茲位;治書 侍御史,不復 平議讞當糾紛,豈一事哉!里語曰:「縣官漫漫,冤死者半。」昔在清平之世,使明恕君子,哀矜折獄,尚有怨言,況在今時耶!(意林、御覽二二六、四九六、職官分紀一四、翰苑新書 二二) 意林注云:「應 劭三國 時人,當時有此語。」拾補曰:「『冤』,意林作『怨』。」器案:御覽四九六亦作『怨』。「冤」六朝、唐人別字作「惌 」,故「冤」多訛「怨」。 折當(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目錄云:「泰山太守臣劭再拜上書 曰:『秦皇焚書坑 儒,六藝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往於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遺文,竹帛朽裂,殘闕不備 。至國 家行事,俗間流語,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軒使者,經絕域,採 方言,令人君不出戶 牖而知異俗之語耳。』」(蘇頌蘇魏公文集六六校風俗通義題序) 蘇頌曰:「此其自敘 如此,勢 當在卷首或卷末,今乃云第十,以此又知庾、馬所載篇第,未必當然。」 汝南王叔漢,父子方,出游二十餘年不還,叔漢作尚書 郎,有人告子方死於汝南,即遣兄伯三往迎喪 ,叔漢即發哀,詔書 賻錢二十萬。即而子方從 蒼梧還,叔漢詣闕乞納賻錢,受虛妄罪。靈帝詔將 相大夫會 議之,博士任敏議云:「凡人中壽 七十,視父同儕亡,可製服也。子方在遠,人指其處,不可驗也,罪不可加焉。」詔書 :「還錢,復 本官。」(意林) 濟 北李登,為 從 事史,病,得假歸家,復 移刺延期,後被召,登自嫌不甚羸瘦,謂雙生弟寧曰:「我兄弟相似,人不能別,汝差類病者,代我至府。」寧曰:「府君大嚴 ,得毋不可。」登曰:「我新吏耳,無能識者,我自行見主,必死。」寧詣府,主不辨,後為 人所言,事發覺,時相弊久,弟大怒曰:「濟 北爾乃欲相為也 。」遂殺 登。(書 鈔三二、御覽六三四) 陳國 張伯喈,弟仲喈婦炊於灶下,至井上,謂伯喈曰:「我今日妝寧好不?」伯喈曰:「我伯喈也。」婦大慚愧。其夕時,伯喈到更衣,婦復 牽 伯喈曰:「今旦大誤,謂伯喈為 卿。」答曰:「我故伯喈也。」蓋親密無過夫婦,然尚如此,況於初未相見而責先識之乎?(類聚三二、御覽三九六、四九一、類說三六、淵海五八、黃山谷蠟梅詩任注) 器案:「喈」,一作「階」,一作「偕」。暌車志載向汲事同。 陳留有富室翁,年九十無子,取田家女為 妾,一交接,即氣 絕;後生得男,其女誣其淫佚有兒 ,曰:「我父死時年尊,何一夕便有子?」爭財數 年不能決。丞相邴吉出殿上決獄,云:「吾聞老翁子不耐寒,又無影,可共試之。」時八月,取同歲小兒 ,俱解衣裸之,此兒 獨言寒;復 令並行日中,獨無影。大小歎息,因以財與兒 。(意林、書 鈔三六、四四、御覽三八八、八三六、職官分紀三、合璧事類前三二、錦繡萬花谷前十八、群書 類編故事六、古今事物考一、天中記二三、稗史彙 編七四) 器案:通典一六八、折獄龜鑑三亦載此事,不言出何書 。 沛郡有富家公,資二千餘萬,小婦子年裁數 歲,頃失其母,又無親近,其大婦女甚不賢;公病困,思念惡 ?爭其財,兒 判不全,因呼族人為 遺令云:「悉以財屬 女,但遺一劍 與兒 ,年十五,以還付之。」其後兒 大,姊不肯與劍 ,男乃詣郡自言求劍 。謹案:時太守大司空何武也,得其辭,因錄女及?,省其手書 ,顧謂掾史曰:「女性強梁,?復 貪鄙,其父畏賊害其兒 ,又計小兒 正得此財,不能全護,故且俾與女,內 實寄之耳,不當以劍 與之乎?夫劍 者,亦所以決斷 也;限年十五者,度其子智力足以自活,此女?必不復 還其劍 ,當聞縣官,縣官或能證察,得以見伸展也。凡庸何能思慮強遠如是哉!」悉奪取財以與子,曰:「弊女惡 ?溫 飽十五歲,亦以幸矣。」於是論者乃服,謂武原情度事得其理。(書 鈔四四、又一二二、御覽六三九、八三六、折獄龜鑑八、棠陰比事下、困學紀聞十二) 器案:通典一六八亦載此事。 南郡讞:「女子何侍為 許遠妻,侍父何陽,素酗酒,從 遠假求,不悉如意,陽數 罵詈,遠謂侍:『汝公復 罵者,吾必揣之。』侍曰:『共作夫妻,柰何相辱,揣我公者,搏若母矣。』其後陽復 罵,遠遂揣之。侍因上堂搏姑耳三下。司徒鮑宣決事曰:『夫婦所以養姑者也,今?自辱其父,非姑所使;君子之於凡庸,尚不遷怒,況所尊重乎?當減死論。』」(書鈔一二0、御覽八四六) 陳國 有趙祐者,酒後自相署,或稱亭長、督郵;祐復 於外騎馬將 絳幡,云:「我使者也。」司徒鮑宣決獄云:「騎馬將 幡,起於戲 耳,無它惡 意。」(書 鈔一二0、御覽八四六) 汝南張妙會 杜士,士家娶婦,酒後相戲 ,張妙縛杜士,捶二十下,又懸 足指,士遂至死。鮑昱決事云:「酒後相戲 ,原其本心,無賊害之意,宜減死。」(意林、御覽八四六) 周廣業意林注曰:「昱字文泉,永平年汝南太守,後為 司徒,奏定辭訟七卷,決事都目八卷,後書 有傳 。」又曰:「案抱朴子(疾繆篇)云:『俗有戲 婦法,於稠眾中,問以醜言,或蹙以楚撻 ,繫腳倒懸 ,酒客酗醟,不知限齊,至有踒折支體者,非峻刑不能止也。』觀張妙之事,則漢末已然,薄俗成風,可歎也。」器案:群書 治要引仲長統昌言:「今嫁娶之會 ,捶杖以督之戲 謔,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族親之閒,污風詭俗,生淫長?,莫此之甚,不可不斷 者也。」仲、應 二氏所言,實後世鬧房惡 俗之由始。 臨淮有一人,持一匹縑到市賣之,道遇雨而披戴,後人求共庇蔭,因與一頭之地;雨霽,當別,因共爭鬥,各云:「我縑。」詣府自言,太守丞相薛宣劾實,兩 人莫肯首服,宣曰:「縑直數 百錢耳,何足紛紛,自致縣。」呼騎吏中斷 縑,各與半;使追聽之。後人曰:「受恩。」前撮之。縑主稱冤不已。宣曰:「然,固知當爾也。」因結責之,具服,俾悉還本主。(意林、白帖十三、御覽四九六、六三九、八一八、折獄龜鑑六、淵海六四、天中記二七) 器案:通典一六八、棠陰比事下俱載此事。 汝南陳公思,為 五官掾,王子祐為 兵曹,行會 食下亭。子祐曾以官事考殺 公思叔父斌,斌無子,公思欲為 報 仇,不能得,卒見子祐,不勝 憤怒,便格殺 之,還府歸死。時太守太傅胡廣,以為 招罪人也,陳公思追念叔父,仁勇憤發,手刃仇敵 ,自歸司敗 ,便原遣之。(書 鈔七七、御覽四八二) 潁川有富室,兄弟同居,兩 婦皆懷 任,數 月,長婦胎傷 ,因閉匿之;產期至,同到乳舍,弟婦生男、夜因盜取之,爭訟三年,州郡不能決。丞相黃霸出坐殿前,令卒抱兒 ,去兩 婦各十餘步,叱婦曰:「自往取之。」長婦抱持甚急,兒 大啼叫;弟婦恐傷 害之,因乃放與,而心甚自悽 愴 ,長婦甚喜。霸曰:「此弟婦子也。」責問大婦,乃伏。(意林,書 鈔四四、御覽三六一、六三九、折獄龜鑑六、棠陰比事上、天中記二七) 平原郡讞:「胡譚取周碧為 妻,譚陰陽不屬 ,令碧與李方、張少姦 通,冀得其子。」(類聚三五) 巴郡宋遷,母名靜,往阿奴家飲酒,遷母坐上失氣 ,奴謂遷曰:「汝母在坐上,何無儀適?」遷曰:「腸痛,誤耳,人各有氣 ,豈止我母。」遷罵奴,奴乃持木枕擊 遷,遂死。(御覽八四六) 扶風蘇不違父為 司隸李暠 所逮,暠 遷司農,不違穿府北垣,徑 上聽事,听暠 臥具,暠 一宿數 遷。(御覽七0八、天中記四六) 器案:不違父蘇謙為 司隸李暠 所逮,死獄中,見後漢書 蘇不韋傳 。不違即不韋,猶呂 不韋一作呂 不違也。 恕度(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汝南周霸,字翁仲,為 太尉掾,婦於乳舍生女,自毒無男,時屠婦比臥得男,因相與私貨易,裨錢數 萬。後翁仲為 北海相,吏周光能見鬼,署為 主簿,使還致敬於本郡縣,因告光曰:「事訖,臘日可與小兒 俱上冢,去家經十三年,不躬烝嘗,主簿微察知,相先君寧息,會 同飲食忻娛 否?」往到於冢上,郎君沃酹,主簿俛伏在後,但見屠者弊衣蠡結,踞神坐,持刀割肉,有五時衣帶 青墨綬數 人,彷徨陰堂東西?,不敢來 前。光怪其故,還至,引見,問之,乞屏左右,起造於膝前,白事狀 如此。翁仲曰:「主簿出勿言。」因持劍 上堂,問嫗:「女何以養此子?」嫗大怒曰:「君常言兒 體質聲氣喜 學似我,老公欲死,為 作狂語。」翁仲具告之,曰:「祀祭如此,不具服,子母立截。」嫗辭窮情竭,泣涕具陳其故。時子年已十八,呼與辭決曰:「凡有子者,欲以承先祖,先祖不享血食,無可奈何。」自以衣裘僮僕車馬迎取其女;女嫁為 賣?子婦,後適安平李文思,文思官至南陽太守。翁仲便養從 弟子熙,為 高邑令。神不歆非類,明矣,安得養他人子乎?(意林、書 鈔一四四、御覽三六一、八八三、太平廣記三一七) 拾補曰:「『蠡結』即『螺髻』。」案道藏本意林作「襤縷」。 趙孝以父田禾將 軍任為 郎,每告歸,白衣步擔 。嘗從 長安還,欲止郵亭;亭長聞孝當過,灑 掃 待之。孝既到,長不肯內 ,因問曰:「田禾將 軍子何時到?」孝曰:「尋 到矣。」顯宗皇帝聞孝名,詔拜諫議大夫,遷衛尉。(廣博物志十六) 器案:此全本後漢書 趙孝傳 ,疑廣博物志誤引。 將 作大匠陳國 公孫志節,有蒼頭地餘年十七,情性聰惠,儀狀 端正,工書 疏。志節為 戶 曹史,令地餘歸取資用,因持車馬亡去,到丹陽,自云姓王名斌,字文高,遂留為 諸曹史。志節拜揚州刺史,郡選曹史衣冠子弟,皆出斌下,乃用之。斌乞屏左右,叩頭涕洟 ,曰:「斌即明使君地餘也。」斌後為 蒼梧太守。(類聚三五、初學記十九、御覽四八二、五00、天中記十九、廣博物志十七) 楊 範,字文端,齊人。齊、宋之亂,母在賊中,採 椹藏於地,夜取之進母,如是非一。忽於地中得米十斛,上有字云:「米十斛,賜孝子楊 範,以資給母。」(御覽四一一、天中記二四、五一) 情遇(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百里奚為 秦相,堂上作樂 ,所賃澣 婦,自言知音,呼之,搏髀援琴,撫 絃而歌者三。其一曰:「百里奚,五羊皮,憶別時,烹伏雌,炊扊 ?,今日富貴忘我為 。」其二曰:「百里奚,初娶我時五羊皮,臨當別時烹乳雞,今適富貴忘我為 。」其三曰:「百里奚,百里奚,母已死,葬南谿,墳以瓦,覆以柴,舂黃藜,搤伏雞,西入秦,五羖皮,今日富貴捐我為 。」問之,乃其故妻,還為 夫婦也。(書 鈔一二八、樂 府解題、樂 府詩集六0、事類賦十一、御覽五七二、群書 通要乙二、古詩紀四) 器案:又見漢書 鄒陽傳 注引應 劭。 司農黃昌為 蜀郡太守,得所失婦,便為 正室,使後婦下之。(通典八九虞眕議引) 器案:後漢書 酷吏傳 、書 鈔七六引謝承漢後書 、御覽三七二引會 稽典錄,水經沔水下注:「江水又東逕黃橋 下,臨江有漢蜀郡太守黃昌宅,橋本 昌創建也。昌時為 州書 佐,妻遇賊相失,後會 於蜀,復 修舊好。」 河南平陰龐儉,本魏郡鄴人,遭倉卒之世,亡失其父,時儉三歲,弟纔繈抱耳,流轉客居廬里中,鑿井,得錢千餘萬,遂溫 富。儉作府吏,躬親家事,行求老蒼頭謹信屬 任者,年六十餘,直二萬錢,使主牛馬耕種。有賓婚大會 ,母在堂上,酒酣,陳樂 歌笑。奴在灶下助廚,竊言:「堂上老母,我婦也。」客罷,婢語次,說:「老奴無狀 ,為 妄語,所說不可道也。」窮詰其由,母謂婢試問其形狀 ,奴曰:「家居鄴時,在富樂 里宛西,婦艾氏女,字阿橫,大兒 字阿癡,小兒 曰越子,時為 縣吏,為 人所略賣。阿橫右足下有黑子,右腋下赤誌如半櫛 。」母曰:「是汝公也。」因下堂相對 啼泣:「兒 婦前,為 汝公拜。」即洗浴身,見衣被,遂為 夫婦如初。儉子歷二千石刺史七八人。時人為 之語曰:「廬里諸龐,鑿井得銅,買奴得公。」子孫羞之,言:「我先人初居廬里者兄弟二人,家買奴得公爾。」(類聚三五、白帖六、初學記十八、事類賦十、御覽一八九、四七二、五00、八三六、蒙求舊注下、合璧事類外六一、天中記十七) 蜀郡任嘉,年三四歲時,父騰,為 諸生,於漢中就師,有盜賊,道路斷 絕,蜀亦覆沒,轉客長沙,為 州郡吏;後嘉為 長沙太守,騰為 奏曹掾,默知嘉實其子也,嘉母語次謂嘉曰:「奏曹任掾,則汝父也,但差老耳。」嘉曰:「天下豈獨蜀有一任,夫人何以老更生邪意?」母曰:「咄,我守養汝數 十年,無嫌譏,豈以垂沒更失計哉?顧實真父,不可棄捐。」後嘉問掾:「聲音何類太守?何州里邪?」掾曰:「本犍為 武陽人,蓬轉流宕到此。」母察審諦,又識左耳前贅,因出抱持,對之 流涕。嘉自拔榻,歔欷哽咽。(御覽二五九、天中記三四) 陳留太守泰山吳 文章,少孤,遭憂衰之世,與兄伯武相失,別二十年,後相會 下邳市中,爭計共鬥,伯武毆 文章,文章欲報 擊 之,心中悽 愴 ,手不能舉,大自怪也,因投杖於地,觀者咸笑之;更相借問,乃親兄也,相持涕泣。觀者復 曰:「兄校弟,不得報 兄。」向者所笑,乃其義也。(御覽五一六、八二七、東坡物類相感志卷四、類林一下) 器案:水經泗水注:「昔泰山吳伯 武,少孤,與弟文章相失二十餘年,遇於縣市,文章欲毆 伯武,心神悲慟,因相尋 問,乃兄弟也。」 輯事(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彭祖壽 年八百歲,猶恨唾遠。(御覽三八七) 器案:楚辭天問王逸注:「彭鏗即彭祖,……至七百歲,猶曰:『悔不壽 ,猶恨杖晚而唾遠。』」 荊鱉令死,尸隨水上,荊人求之,不得也。鱉令至岷山下,已復 生起,見蜀望帝,帝使鱉令鑿巫山,然後蜀得陸處。望帝自以德不如,以國 禪與鱉令,為 蜀王,號曰開明。(御覽五六) 拾補曰:「案:怪神篇雖有鱉令事,而語不詳,當別為 一條。」器案:水經江水注一引來 敏本蜀論:「荊人鱉令死,其尸隨水上,荊人求之不得,鱉令至汶山下復 生起,見望帝,——望帝者,杜宇也,從 天下女子朱利,自江源出為 宇妻,遂王於蜀,號曰望帝。——望帝立以為 相。時巫山峽而蜀江不流,帝使鱉令鑿巫峽道水,蜀得陸處,望帝自以德不若,遂以國 禪,號曰開明。」又案:後漢書 張衡傳 注、文選思玄賦注、事類賦六、御覽八八八、九二三引揚雄蜀王本紀:「荊人鱉令死,其尸流亡,隨江水上,至郫,遂活,與望帝相見,望帝以為 相。時玉山出水,若堯 之洪水,望帝不能治,使鱉令決玉山,民得安處。鱉令治水,去後,望帝與其妻通,慚愧,自以德薄,不如鱉令,乃委國 授之而去,如堯 之禪舜。鱉令即位,號曰開明帝。」據 此,則「巫山」當是「玉山」之誤。華陽國 志蜀志言「開明決玉壘 山以除水害」,玉山即玉壘 山也。蜀中名勝 記八:「金堂,峽口,相傳 鱉令所鑿。」讀史方輿紀要:「金堂縣,縣東二十里,高山拱峙,河流其中,相傳 望帝鱉令所鑿,宋轉運使韓琦續修之,以通舟楫,亦曰峽口。」四川通志十從 之。 齊人不食而死也。(御覽八四七引檀弓黔敖事,注引風俗通此文) 器案:愆禮篇言:「昔黔敖忽於嗟來 ,然君子猶以為 其嗟可去,謝可食。」亦本檀弓為言 。 伯魚之生適有饋孔子魚者,嘉以為 瑞,故名鯉,字伯魚。(御覽九三五、事類賦二九) 吳 王夫差,大敗 齊于艾陵,還,誅子胥,取其身流之江,抉其目東門,曰:「使汝視越之人吳 也。」(匡謬正俗八) 吳 王夫差羞見子胥,以帛幕面而死,故後人因之製面衣,以為 常則也。(事物紀原九、事始) 天下之女白,不如越谿之女肌皙。(杜甫納涼 遇雨詩注) 器案:杜甫壯 遊詩:「越女天下白。」當亦本此。 潁川張欽孟孝,吳 、楚反,與亞夫常為 前鋒,陷陳潰 圍 ,傍人觀曰:「壯 哉此君!」欽聞自矜,遂死軍。(御覽三八六) 汝南周勃,辟太尉清詔,使荊州。(後漢書 第五種傳 注、通鑑五四注) 器案:第五種傳 :「永壽 中,以司徒掾清詔,使冀州。」李賢注引風俗通此文,並釋之曰:「蓋三公府有清詔員,以承詔使也。」又范滂傳 :「時冀州饑荒,盜賊群起,乃以滂為 清詔使,案察之。」 武帝廣開獻書 之路,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 以官祿,訖於元始,百有餘年,書 積如丘山,傳 業浸眾,枝葉繁滋,經說百萬言,蓋利祿之路然也。(御覽六0七) 文選為 范始興求立太宰碑表注引七略:「孝武皇帝敕公孫弘廣開獻書 之路,百年之間,書 積如丘山。」此文本之。 張仲春,武帝時人也,善雅歌,與李延年同時,每奏新歌,莫不稱善,然不知休息,終至於敗 亡,以諭人之進退,當有節奏。(御覽五七二) 昭帝時,大官上食,羹中有髮,切中有土,令丞坐不謹敬,皆論。(御覽八六一、天中記四六) 徐友蘭曰:「疑『飯』爛為 『切』。」 昭帝時,蒙人焦貢為 小黃令,路不拾遺。詔遷貢,百姓揮涕守闕,求索還貢;天子聽增貢之秩千石。貢之風化猶存,其民好學多貧,此其風也。(廣博物志十七) 侯霸,字君房,為 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及王莽敗 ,霸保固自守,卒全一郡。更始元年,遣使徵霸,百姓老弱,相攜號哭,遮使者車,或當道而臥,皆曰「願乞侯復 留期年」。民乃誡乳婦,勿復 舉子,侯君當去,必不能全。使者慮霸就徵,臨淮必亂,不敢授璽書 ,而具以狀 聞。(天中記三四) 器案:此後漢書 侯霸傳 文,疑天中記誤引。 案:明帝起居注:「上東巡泰山,到滎 陽,有烏飛鳴乘輿上,虎賁王吉射中之,作辭曰:『烏 烏 啞 啞 ,引弓射,洞左腋,陛下壽 萬歲,臣為 二千石。』帝賜錢二百萬,令亭壁悉畫為 烏 也。」(文選赭白馬賦注、初學記三0、御覽七三六、九二0、天中記五九) 何敞為 鬼蘇珠娘按誅亭長龔壽 。(南村輟耕錄十四) 器案:搜神記十六、法苑珠林七四引冤魂志亦載此事。御覽一九四引謝承後漢書 :「倉梧廣信女子蘇娥,行宿鵲巢亭,為 亭長龔壽 所殺 及婢,致富取財物埋置樓 下。交阯刺史周敞行部宿亭,覺壽 奸罪,奏之,殺 壽 。」(列異傳 云:「鵠奔亭。」)則以為 周敞。 陳龜遷京兆尹,民有疾病,則給醫藥,常使戶 曹巡行。(書 鈔七六) 東海王興宗議曰:「晏平仲以齊君奢,故澣 其朝冠,振其鹿裘。」(御覽八二六) 潁川黃子廉者,每飲馬,投錢於水中。(初學記二七、御覽一八九、四二六、八三六、事類賦十、紀纂淵海四九、困學紀聞十八) 拾補曰:「案愆禮卷載郝子廉事,絕相類,此云潁川黃子廉,唯姓不同耳,豈本一事,而傳 者異與?」器案:淵海引此,與郝子廉過姊飯留錢事,合為 一條。 南陽酈縣有甘谷,谷中水甘美,云其山上大有菊華,水從 山上流下,得其滋液,谷中三十餘家,不復 穿井,仰飲此水,上壽 者百二三十,中者百餘歲,七八十者,名之為 夭,菊華輕身益氣 ,令人堅 強故也。司空王暢 、太尉劉 寬、太傅袁隗為 南陽太守,聞有此事,令酈縣月送水三十斛,用之飲食;諸公多患風眩,皆得瘳。(類聚八一、初學記二七、御覽五四、九九六、錦繡萬花谷後三八、事文類聚二九、合璧事類別三九) 器案:抱朴子內 篇仙藥,襲用此文。 袁湯 卒時年八十六,有子十二人。(後漢書 袁安傳 注) 光祿奉肸上戴就為 主事。(後漢書 獨行戴就傳 注) 謝自然,女道士也,果州人,居金泉山,晝夜不寐,忽有雲氣 散漫,彌久仙去。(猗覺寮雜記上) 器案:謝自然,唐女道士,果州南充人,韓愈詩集卷一有謝自然詩一首,劉 商有謝自然卻還舊居詩,施肩吾有謝自然陞仙詩,續神仙傳 、御覽六六二引三洞珠囊、太平廣記五五引集仙錄,俱言謝自然為 貞元時人,朱翌誤記為 風俗通文。 陰教(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女媧禱祠神祈而為 女媒,因置昏姻,行媒始行明矣。夫昏以昏時,而昏繇此;因以因婭,而因乎人。姻者,姻之始,媒者,姻之聚,所謂昏因姻媒如此。(路史後紀二) 器案:文有脫誤,惜不得善本以訂補之。 女媧,伏希之妹。(路史後紀二) 又案:廣雅十三佳:「媧,女媧,伏羲妹。」說即本此。 漢以八月算人,后家以金帛賂遺主者,以求入也。(後漢書 皇后紀注、通考帝系考四) 列侯尚公主,國 人尚翁主,以妻制夫,陽屈於陰爾。(初學記十、御覽一五四、紀纂淵海八一、書 林事類韻寶五三) 器案:漢書 王吉傳 :「漢家列侯尚公主,諸侯則國 人承翁主,使男事女,夫詘於婦,逆陰陽之位,故多女亂。」後漢書 荀爽傳 :「今漢承秦法,設尚主之儀,以妻制夫,以卑臨尊,迷於乾坤之道,失陰陽之義。」 六宮采女凡數 千人。案采者,擇 也,天子以歲八月,遣中大夫與掖庭丞相工,率於洛陽鄉中閱視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長壯 皎潔有法相者,因載入後宮,故謂之采女也。(文選皇后紀論注、慧苑華嚴 經音義上) 器案:後漢書 皇后紀上:「漢法,常因八月算人,遣中大夫與掖庭丞及相工,於洛陽鄉中,閱視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麗,合法相者,載還後宮,擇 視可否,迺用登御。」通典三四文同,即用風俗通也。後漢書 皇后紀下:「順烈梁皇后,諱妠,……永建三年,與姑俱選入掖庭,時年十三,相工茅通見后,驚,再拜賀曰:『此所謂日角偃月,相之極貴,臣所未嘗見也。』」其事正可取證此事。 易稱:「帝乙歸妹,以祉元吉。」婦人謂嫁娶之禮曰歸,歸其妹於諸侯,亨終吉也。(初學記十) 拾補曰:「亨、享通。」 周禮媒氏,因三十之男,二十之女,冰泮鳴雁,於是乎合。(事類賦八) 織女七夕當渡河,使鵲為 橋 。(歲華紀麗三) 兩 袒。俗說:齊人有女,二人求之,東家子醜而富,西家子好而貧,父母疑不能決,問其女:「定所欲適,難指斥言者,偏袒令我知之。」女便兩 袒,怪問其故,云:「欲東家食,西家宿。」此為 兩 袒者也。(類聚四0、御覽三八二、類說三六、天中記十八) 辨惑(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俗有不□□語,謂之東野之言。(文選陳孔璋答東阿王牋集注陸善經引) 器案:□□疑「經之」二字,東野之言,即指齊東野人之語,見孟子萬章上。 積習而成,不敢獨否。(文選王文憲集序注) 子不以從 令為 孝,後主固宜是革,浸以為 俗,豈不謬哉!(文選王融策秀才文注) 器案:十反篇「豫章太守汝南封祈武興、泰山太守周乘子居」條,應 劭案有「子不以從令 為 孝」語。 傳 曰:「后稷冬墾 田,流汗而種,田不生者,人力非不至,天時不與。(御覽三八七) 器案:漢書 李尋 傳 :「設上農夫而欲冬田,肉袒深耕,汗出種之,然猶不生者,非人心不至,天時不得也。」 俗說:天地開闢,未有人民,女媧摶 黃土作人,務 劇 力不暇供,乃引?於泥中,舉以為 人。故富貴者黃土人也,貧賤者?人也。(御覽七八、三六0、事物紀原一、廣博物志九) 拾補云:「『力』一作『劣』。」 上古之時,草居露宿,冬則山南,夏則山北。(意林) 錢大昕曰:「『上古』二句,亦見後『無恙』條。然馬氏先引此條,後引『無恙』云云,不相連屬 ,故別出之。」 無恙。俗說:恙,病也。凡人相見,及通書 問,皆曰無恙。謹案:易傳 :「上古之世,草居露宿。」多被此毒。恙,噬人蟲也,善入人腹,食人心,人每患苦之,故俗相勞 問者云無恙,非為 病也。(匡謬正俗八、類聚七五、史記刺客列傳 索隱、意林、御覽三七六、七三九、通鑑綱目集覽三四) 器案:事文類聚翰墨大全後一引作「恙,俗說:疾也,曰無恙疾邪?世俗相承,謂病輕為 微恙」。「微恙」之說,當是附益。戴埴鼠璞下:「戰 國 策:『趙威后問齊使:歲無恙耶?王亦無恙耶?』晉顧愷 之與殷仲堪牋:『行人安穩,布帆無恙。』隋日本遣使稱:『日出處天子致書 日沒處天子無恙。』風俗通云:『恙,毒蟲也,喜傷 人。古人草居露宿,相勞 問曰無恙。』神異經云:『北大荒中有獸,咋人則病,名曰●。●,恙也,常入人室屋,黃帝殺 之。』北人無憂病謂無恙。蘇氏演義亦以無憂病為 無恙,恙之字同。或以為 蟲,或以為 獸,或謂無憂病,廣干祿書 兼取憂及蟲,事物紀原兼取憂及獸。予看廣韻,其義極明,於恙字下云:『憂也,病也,又噬蟲善食人心也。』於●字云:『●獸如師子,食虎豹及人。』是●與恙為 二字,合而一之,神異經誕矣。」 俗說:膊,闊大脯也。案:泰山博縣十月祠泰山,膊闊一尺,長五分。(書 鈔一四五) 器案:山澤 篇言祀泰山有福脯。 祝阿不食生魚。俗說:祝阿凡有賓婚吉凶大會 ,有異饌飯食,自極至蒸魚也。(書 鈔一五一) 俗說:人飲如犢 。人飲酒無量如犢 也。(書 鈔一四八) 菟髕。俗說:臘正旦食得菟髕者,名之曰幸,賞以寒酒。幸者,善祥,令人吉利也。或說:食菟髕者,令人面免生髕,露見醜惡 ,今覺得之,嘉不為 己疾也。謹案:尚書 :「夏禹始作肉刑。」則天象而慎其過,故穿踰盜竊者髕。髕者,去其髕骨也。逮至暴秦,亂獄糾紛,烹俎車裂抽脅,黔首窮愁,飲泣永歎。凡人食得菟髕,以為 佳瑞,物類相感,冀全己之髕也,所以有賞耳。(類聚五、書 鈔一五五、白帖一、初學記二九、御覽三三、六四八、九0七、事類賦三三、歲時廣記三九、書 林事類韻會 一00) 器案:白帖「正旦」作「正祖」。 元日食雞子一枚,以鍊形也。(歲時廣記五) 器案:歲華紀麗一、御覽二九引周處風土記:「元旦當生吞雞子一枚,謂之鍊形。」御覽二九、歲時廣記五又引莊子:「乃有雞子五熏鍊形。」注:「正旦皆當生吞雞子一枚。」今莊子無文,蓋出莊子五十二篇本、陸德明經典釋文敘 錄所謂「漢志『莊子五十二篇』,即司馬彪、孟氏所注是也,言多詭誕,或似山海經,或類占夢 書 」者也。 元日飲桃湯 及柏葉酒。(歲時廣記五) 器案:御覽二九、歲時廣記五引荊楚歲時記:「元旦服桃湯 。桃者,五行之精,能厭伏邪氣 ,制御百鬼。」 呼雞曰朱朱。俗說:雞本朱氏翁化而為 之,今呼雞皆朱朱也。謹案:說文解字:「喌 ,二口為 讙,州其聲也,讀若祝。」祝者,誘致禽畜和順之意,喌 與朱音相似耳。(齊民要術六、兼明書 五、初學記三0、御覽九一八、事類賦十八、野客叢 書 十一、事文類聚後四六、事文類聚翰墨大全後戊七、紀纂淵海九七、群書 通要庚七) 呼虎為 李耳。俗說:虎本南郡中廬李氏公所化為, 呼李耳因喜,呼班便怒。(御覽八九一、事類賦二0、天中記六0) 器案:方言八:「虎,陳、魏、宋、楚之間,或謂之李父,江、淮、南楚之間,謂之李耳。」郭注:「虎食物值耳即止,以觸其諱故。」 肅肅,蝦蟆掉尾。俗說:蝦蟆一跳八尺,再跳丈六,從 春至冬,袒裸相逐,無他所作,掉尾肅肅。謹案:蝦蟆既處水中,其尾又短,正使能掉之,豈能肅肅乎?原其所以,當言夏馬。夏馬患蠅蚋,掉尾振擊 ,常肅肅也。蝦蟆、夏馬音相似。(類聚九三、御覽九四九、類說三六、天中記五五) 器案:天中記「至冬」作「至夏」。又董仲舒葬下馬陵,俗呼為 蝦蟆陵,音近之訛,與此正復 相似。 戶 律:漢中、巴、蜀、廣漢,自擇 伏日。俗說:漢中、巴、蜀、廣漢,土地溫 暑,草木早生晚枯,氣 異中國 ,夷、狄畜之,故令自擇 伏日也。謹案:漢書 :高帝分四郡之眾,用良、平之策,還定三秦,席卷天下。蓋君子所因者本也,論功定封,加以金帛,重復 寵異,令自擇 伏日,不同於凡俗也。(類聚五、白帖一、歲華紀麗二、御覽三一、事類賦四、歲時廣記二五、書 林事類韻會 八八、天中記五) 器案:戶 律「諸郡自擇 伏日」,至魏時始改,見晉書 刑法志引魏新律序。 赤春。俗說:赤春從 人假貸,皆自乏之時。或說:當言斥春,春舊穀已□,新穀未登,乃指斥此時,相從 假貸乎?斥與赤,音相似耳。謹案:詩曰:「春日遲遲,卉木萋萋。春日載陽,有鳴倉庚。」月令:「衣青衣,服蒼玉。」爾雅云:「春曰青陽。」凡三春時,不得服赤也。今里語曰相斥觸,原其所以,言不當觸春從人 求索也。(玉燭寶典一、御覽二0) 器案:觸春,猶程曉 之言觸熱 也。 夏至著五綵,辟兵,題曰游光。游光,厲鬼也,知其名者無溫 疾。五綵,避五兵也。案:人取新斷 織繫戶 ,亦此類也。謹案:織取新斷 二三寸帛,綴著衣衿,以己織縑告成於諸姑也。後世彌文,易以五綵。又永建中,京師大疫,云厲鬼字野重、游光。亦但流言,無指見之者。其後歲歲有病,人情愁怖,復 增題之,冀以脫禍。今家人織新縑,皆取著後縑二寸許,繫戶 上,此其驗也。(書 鈔一五五、玉燭寶典五、歲時廣記二四、御覽二三、八一四、合璧事類前十六、廣博物志四、天中記五) 器案:淮南說林:「曹氏之裂布,蛷者貴之。」高注:「楚人名布為 曹。今俗間以始織布繫著其旁,謂之曹布,燒 以傅蝫蛷則愈,故蛷者貴之。」潛夫論浮侈篇:「或裂拆繒綵,裁廣數 分,長各五寸,縫繪佩之;或紡綵絲而縻,斷 截以繞臂:此長無益於吉凶,而空殘滅 繒絲,縈悸小民。」所說蓋與此相類。文選東京賦:「殪野仲而殲游光。」注:「野仲、游光兄弟八人,恒在人間作怪也。」案:野仲即風俗通之野重。後漢書 馬融傳 :「捎罔兩 ,拂游光。」注:「游光,神也,兄弟八人。」 五月五日,賜五色續命絲,俗說以益人命。(類聚四、初學記四、御覽八一四、事類賦十、紀纂淵海二、歲時廣記二一) 五月五日,以五綵絲繫臂,名長命縷,一名續命縷,一名辟兵繒,一名五色縷,一名朱索,辟兵及鬼,命人不病溫 。又曰,亦因屈原。(類聚四、書 鈔一五五、初學記四、御覽三一、事類賦四、歲時廣記二一、事物紀原八、錦繡萬花谷後四、事文類聚前九、書 林事類韻會 五四、群書 通要甲七、古今事物考一、天中記五) 器案:御覽三一、歲時廣記二一、事物紀原又引云:「五月五日,集五色繒,辟兵。余問服君,服君曰:『青赤白黑以為 四方,黃為 中央,襞方綴于胸前,以示婦人蠶功也。織麥●懸 于門,以示農工成,轉聲以襞為 辟兵耳。』」盧文弨、錢大昕以下諸家輯風俗通佚文者,俱收入此條。今案:此非應 劭之言,乃裴玄之語也。玉燭寶典五引裴玄新言:「五色繒謂之辟兵。服君云:『襞方以綴腹前,示養蠶之功也。又織麥●,同日俱成,以懸 於門,彰收麥也。謂為 辟兵,聲之誤。』」歲華紀麗二、天中記五引此俱作裴玄新語,今從 之。新語、新言互出,蓋傳 鈔之誤;服君,天中記作伏君,古通。裴玄新言中,率多與河南服君問答之語,今所見玉燭寶典一、歲華紀麗一、御覽二九各另引有「以問河南伏君」之言,則信乎其為 裴玄新言之書 也。 八月一日是六神日,以露水調朱砂蘸小指,宜點灸,去百疾。(天中記五) 器案:歲華紀麗三、天中記五引荊楚歲時記:「八月一日以朱墨點小兒 ,名為 天灸,以厭病也。」 八月秋穰,可以殺 瓠,取其色澤 而堅 ,類從 以為瓠 死燒 穰,瓜亡煮漆,即此是也。今俗畜瓠之家不燒 穰,種瓜之家不焚漆。俗說:家人燒 黍穰,則使田中瓠枯死也。(御覽九七九、埤雅十六、天中記四六) 俗說:高祖與項羽戰 ,敗 於京、索間,遁叢 薄中,羽追求之,時鳩正鳴其上,追者以為 必無人,遂得脫,及即位,異此鳥,故作鳩杖以賜老人也。謹案:少皞氏官五鳩,鳩民者,聚民也。周官羅氏:「獻鳩養老。」漢無羅氏,故作鳩杖以扶老。(水經濟 水注、類聚九二、玉燭寶典一、御覽七一0、九二一、太平寰宇記五二、避暑錄話上、林下偶談一、木筆雜鈔上、天中記四八、五九) 器案:御覽二九引三齊略:「滎陽有免井,漢沛公避項羽追,逃於井中,有雙鳩集其上,人云沛公逃入井,羽曰:『井中有人,鳩不集其上。』遂下道,沛公遂免難。後漢世元日放鳩,蓋為 此也。」太平廣記一三五、說郛二五引殷芸小說:「滎 陽板渚津原上有厄井,父老云:『漢高祖曾避項羽於此井也,為 雙鳩所救。故俗語云:漢祖避難時,隱身厄井間,雙鳩集其上,誰知下有人。』漢朝每正旦輒放雙鳩,或起於此。」說與此異。又漢書 高紀上:「與楚戰 滎 陽南京、索間。」應 劭注曰:「京,縣名,今有大索、小索亭。」 禹入裸國 ,欣起而解裳。俗說:禹治洪水,乃播入裸國 ,君子入俗,不改其恒,於是欣然而解裳也。原其所以,當言皆裳。裸國 ,今吳 郡是也,被髮文身,裸以為 飾,蓋正朔所不及也,猥見大聖之君,悅禹文德,欣然皆著衣裳也。(御覽六九六、天中記四七) 眾口鑠金。俗說:有美金於此,眾人咸其詆訾,言其不純,賣金者欲其必售,固取鍛燒 以見真,此為 眾口鑠金。(類聚六三、史記鄒陽傳 索隱、御覽八一一、事文類聚別二一、紀纂淵海五0、群書通 要丙七、天中記五0) 器案:國 語周語下、戰 國 策魏策上、鬼谷子權 篇、新語辨惑篇、史記張儀傳 、鄒陽傳 、漢書 中山靖王傳 、鄒陽傳 、楚辭九章惜誦、論衡言毒篇,並有「眾口鑠金」語。 眾心成城。俗說:人同心者,可共築起一城;同心共飲,雒陽酒可盡也。(類聚六三) 器案:國 語周語下:「伶州鳩引諺曰:『眾心成城。』」韋昭注:「眾心所好,莫之能敗 ,其固如城也。」 錢刀。俗說:害中有利,利旁有刀,言人治生,卒多得錢財者,必有刀劍 之禍也。案漢書 曰:「王莽造大錢,作契刀、錯刀、五銖錢,凡四品並行,故稱錢刀也。」(事類賦十、御覽八三六) 器案:「案漢書 曰云云」,御覽跳行另起,拾補以下諸輯本遂失之。「五銖錢」原作「錯銖錢」,今從 漢書 食貨志下改正。 城門失火,禍及池中魚。俗說:司門尉姓池,名魚,城門火,救之,燒 死,故云然耳。謹案:百家書 :「宋城門失火,因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中空竭,魚悉露見,但就取之,喻惡 之滋,並中傷 良謹也。」(類聚八0、九六、意林、廣韻五支、事類賦八、御覽八六九、九三五、太平廣記四六六、類說三六、五色線上、群書 通要丁六、通鑑注梁紀十六) 器案:漢書 藝文志諸子略小說:「百家,百三十九卷。」應 劭所引,當即其書 。淮南說山篇:「宋君亡其珠,池中魚為 之憚。」 俗說:殦白日目無見,常隱丘藂之間,亦深竄牆穴之內 ,因無得見兔鼠之無遺失於人屋下庭中。殦貪鼠殘姦 邪,眾所憎疾,有此異者,令人死亡也。(書 鈔一五八) 器案:殦,鴟俗字,見龍龕手鑑卷二鳥部。 夜糴。俗說:市買者當清旦而行,日中交易所有,夕時便罷,無人也;今乃夜糴穀,明其癡騃不足也。凡靳不施惠者曰夜糴。(御覽四九0、七三九、八二八) 俗說:齊人有空車行,魯人有負釜者,便持釜置車中,行二三百里,臨別,取釜,各不相問為 誰;後車家繫獄當死,釜主徑 往募人取之,穿壁未達,曰:「極哉!」車者怒,不肯出,釜主慚,欲與俱死。明日,主者以事白齊君,齊君義而原之。(意林、御覽四二一、七五七、永樂 大典一四九一二、天中記二六) 俗說:有功得賜金者,皆黃金也。謹案:孫子兵書 :「日費千金。」千金,百萬錢也,陳平諫楚千金,贈二疏五十斤,並黃金也。或云:一金亦是一萬錢也。(意林、御覽六三三) 錢大昕曰:「『諫』即『閒』字,古通用。」鍾山札記三說同。 鹹如炭。俗說:鹹亦與熱 正等,炭火不可以入口,人食得大鹹,亦吐之。謹案:東海朐人,曉 知鹽法者,云:攪鹽木多日,每燋 黑如炭,非謂灶中火炭也。(御覽八六五) 酢如蓂莢。謹案:孝經說:「古太平,蓂莢生階,其味酸,王者取以調味,後以醯醢代之。」(意林、御覽八六六、八七二) 顧櫰 三曰:「案詩正義尚有『澀如 杜,苦如薏』,皆漢時里語也。」器案:御覽八七三引孝經援神契曰:「王者德至于地,則蓂莢生。」漢人稱經緯為 經說,此亦一證。 俗說:?馬啖賓客。宴食已闕,主意未盡,欲復飲酒,餘無所施,更出脯鮓,椒薑鹽豉,言其速疾如?馬之傳 命。(書 鈔一四二、御覽八四九) 案:方言:「豚,豬子也。」今人相罵曰孤豚之子,是也。(文選答客難注) 凡人相罵曰死驢,醜惡 之稱也。(事文類聚後三八) 俗說:大餓不在車飯。謂正得一車飯,不復 活也。或曰:輔車上飯,小小不足濟 也。案:吳 郡名酒杯為 ●,言大餓人得一●飯,無所益也。寧相六,不守熟。案:蒸飯更泥謂之餾,音與六相似也。(書 鈔一四四、御覽四八六、八五0) 錢大昕曰:「●字見方言、廣雅,曹憲音又音反。」拾補云:「『更泥』,疑當從 說文作『氣 流』。」 瘦馬不能度繩。俗說:馬羸不能度繩索,言其極也。或云:不能度菜畦塍也。謹案:齊有繩水,裁廣三四步,言馬之疲,乃不能度此水耳。(類聚九三、御覽八九七) 器案:「繩水」疑當作「澠 水」。 殺 君馬者,路旁兒 也。俗說:長吏食厚祿,芻稿肥美,馬肥希出,路旁小兒 觀之,卻驚致死。案:長吏馬肥,觀者快馬之走驟也,乘者喜其言,驅馳不已,至於瘠死。(類聚九三、御覽八九七) 器案:通志樂 略一,張敞為 京兆條,文全同,漢書 張敞傳 無文。 賣牛者勿握角,令不售。案:恐觸人,故人不敢取也。(意林、事類賦二二、御覽八九九) 月與星並無光,日照之,乃光耳。如以鏡照日光,則影見壁,月初光見西方,月望後光見東北,一照也。(御覽六) 案:御覽四引劉 向七略:「京房易說云:『月與星至陰也,有影無光,日照之乃有光,喻如鏡照日即有影見。月初,光見西方,望已後,光見東者,日所照也。』」案:「劉 向」當作「劉 歆」。 吳 牛望月則喘,使之苦於日,見月怖,亦喘之矣。(事類賦一、御覽四、蘇軾南禪長老和詩不已故作六蟲篇答之王注、埤雅二0、事文類聚前二、天中記一) 器案:世說新語言語篇:「滿奮曰:『臣猶吳 牛,見月而喘。』」注:「今之水牛,唯生江、淮間,故謂之吳 牛也。南土多暑,而此牛畏熱 ,一見月,疑是日,所以見月則喘。」 桑車榆轂,聲聞數 里。俗說:凡人揉桑作車,又以榆為 轂,牢彊朗徹 ,聲響乃聞數 里。(類聚八八、書 鈔一四一) 俗云:亂如蘊者,糞除不潔,艸芥集眾,火就燒之 ,謂之蘊,言其煙氣 縕縕,取其希有淆亂。(御覽八七一) 案:里語:「厚哉鮑、管,探腸案腹。」不清然尚不盥,何共財而生喜怒也。(御覽三九五) 今宴飲大會 ,皆先黍臛。(書 鈔一四0、御覽八五0) 鈴柄施懸 魚,魚者,欲君臣沈靜,如魚之入水,不可復 得聞見也。(御覽三三八) 器案:芝田錄:「鑰必以魚者,取其不瞑目,守夜之意。」 謹案:詩曰:「手如柔荑。」荑者,茅始熟中穰也,既白且滑。(御覽九九六、敬齋古今黈拾遺四) 嘉號(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四方皆有七宿,各成一形:東方成龍形;西方成虎形,南首而北尾;南方成鳥形;北方成龜形,西首而東尾。以南方之宿象鳥,故謂之朱鳥七宿者也。(草堂詩箋二四) 風者,天地之號令,譴告人君,風而靡者也。(書 鈔一五一) 器案:論衡感虛篇:「夫風者,氣 也,論者以為 天地之號令也。」後漢書 蔡邕傳 :「上疏曰:『風者,天之號令,所以教人也。』」注:「翼氏風角曰:『風者,天之號令,所以譴告人君也。』」 風或清明,來 久長,不搖樹 木枝葉,離地三二丈者,此有龍德在其下。風或清明,不及地二三尺者,此君子之風也。(類聚一、御覽九、廣博物志三、天中記二) 狂風曰颲,涼 風曰瀏,微風曰飉,小風曰颼,小風從 孔來 曰●。(初學記一、御覽九、事文類聚前二、合璧事類前二、廣博物志三) 器案:事文類聚以下三書 引「瀏」作「飀」,「飉」作「●」。 五月有落梅風,江、淮以為 信風。又有霖霪,號為 梅雨,沾衣服,皆敗 黦。(事類賦二六、御覽九七0、歲時廣記二、合璧事類別四一、海錄碎事一) 積冰曰凌,壯 冰曰凍 ,冰流曰澌,冰解曰泮。(初學記七、御覽六八、事文類聚前五、紀纂淵海二、合璧事類前四、事文類聚翰墨大全後甲一、群書 通要甲五) 器案:呂 氏春秋十一月紀:「仲冬之月,冰益壯 。」說文水部:「澌,流冰也。」 言人清高,如冰之潔。(文選漢高祖功臣頌注) 夫火者,南方陽,光輝為 明,聖人嚮 之而治取其象也。(初學記二五、錦繡萬花谷續八) 馬稱匹者,俗說:相馬比君子,與人相匹。或曰:馬夜行,目明照前四丈,故曰一匹。或說:度馬縱橫,適得一匹。或說:馬死賣得一匹帛。或云:春秋左氏說:「諸侯相贈,乘馬束帛。」束帛為 匹,與馬相匹耳。(類聚九三、史記貨殖列傳 索隱、御覽八一八、八九七、類說三六、千家注分類杜工部詩卷十七沙苑行王洙注、又分門集注杜詩沙苑行、事文類聚後三八、天中記五五、古今事物考八) 錢大昕曰:「文心雕龍指瑕篇云:『周禮井賦,舊有匹馬,而應 劭釋匹,或量首數 蹄,斯豈辨物之要哉?原夫古之正名,車兩 而馬匹,兩 稱自以並耦為 用:蓋車貳佐乘,馬儷 驂服,服乘不隻,故名號必雙,名號一正,則雖單 為 匹矣。匹夫匹婦,亦配義也。夫車馬小義,而歷代莫悟,況鑽灼經典,能不謬哉?」器案:貨殖列傳 索隱引韓詩外傳 :「孔子與顏回登山,望見一匹練,前有藍,視之果馬。馬光景一匹長也。」此為 度馬縱橫適得一匹之證。漢書 食貨志:「布長四丈為 匹。」說文:「匹,四丈。」 車一兩 ,謂兩 兩 相與為 體也。原其所以言兩 者,箱轅及輪,兩 兩 而耦,故稱兩 耳;猶屨 有兩 隻,亦稱為兩 ,詩云:「葛屨 五兩 。」即其類也。(尚書 牧誓正義、詩齊風南山正義、史記貨殖列傳 正義、類聚七一、御覽七七三、七七六、通鑑注周紀四、又漢紀三三) 車有兩 輪,馬有四匹,故車稱兩 ,馬稱匹。(詩召南鵲巢正義) 黃帝戰 蚩尤於涿鹿,常有五色雲氣 ,金枝玉葉,止於帝上,因作華蓋。(事文類聚續二五、合璧事類外六0) 器案:古今注上:「華蓋,黃帝所作。與蚩尤戰 於涿鹿之野,常有五色雲氣 ,金枝玉葉,止於帝上,有花葩之象,故因而作華蓋也。」 武王伐紂,大風折蓋,遂為 曲蓋。(合璧事類外六0) 器案:古今注上:「曲蓋,太公所作。武王伐紂,大風折蓋,太公因折蓋之形,而制曲蓋焉。」 鹿車,窄小裁容一鹿也。或云樂 車,乘牛馬者,剉斬 飲飼達曙,今乘者雖為 勞 極,然入傳 舍,偃臥無憂,故曰樂 車;無牛馬而能行者,獨一人所致耳。(書 鈔一四0、後漢書 趙熹傳 注、御覽七七五、通鑑注晉紀二0) 北俗三牛為 一具,以備 一犁。(陳士元俚言解二) 鎌刀自葵,積芻蕘之效。(御覽七六四) 拾補云:「『自』疑『刈』。」 刻葦傷 盜為 槍。(御覽三五四) 合繩為 糾。(史記賈生傳 索隱) 仗者,刀戟之總名也。(慧苑音義下) 器案:慧苑音義中兩 引俱作「風俗記」,此從 卷下所引,卷下亦兩 引也。 匕首,其頭類匕,故曰匕首,短而便用也。(史記鄒陽傳 索隱、通鑑釋文一、五、十二、二六) 器案:文選鄒陽獄中上書 注、史記黃善夫本引作「通俗文」。御覽六九二引周遷輿服雜事曰:「應 仲遠云:『昔荊軻逐秦王,其後謁者持匕首以備 不虞,從 此侍官執 刀劍 ,漢高祖偃武修文,始制手板代焉。』」 矛長八尺謂之?。(書 林事類韻會 九二) 白鷴,古弓名。(御覽三四七、困學紀聞十三、廣博物志三二) 柘材為 弓,彈而放快。(御覽九五八) 器案:此疑是正失篇「烏 號弓」下佚文。 耳珠曰璫。(書 鈔一三五、御覽七一八) 任大椿曰:「書 鈔、御覽引此皆作『風俗通』,乃『通俗文』之誤。」 火斗曰尉。(廣韻八未) 器案:御覽七一二引通俗文:「火斗曰●。」都穆鐵網珊瑚十一漢熨斗條云:「或曰刁斗,非也。刁斗受一斗,晝炊飲食,夜持以行,如鎖鋗而無緣,此器頗與今之所謂熨斗者無異,蓋伸帛之器耳。」 織毛褥謂之? ?。(廣韻十虞、禮部韻略十虞、押韻釋疑十虞、學林八、蘇軾游靈隱寺得來 詩復 用前韻施注、急就篇補注二) 丸毛謂之踘。(御覽七五四) 錢大昕曰:「以上四條,疑出服虔通俗文。」 笈,學士所以負書 箱,如冠籍箱也。(御覽七一一) 錢大昕曰:「題云『風俗記』。」 兩 角曰菱,四角曰芰,總謂之水栗。(增修校正押韻釋疑十六蒸、五窴) 橙皮可為 醬虀。(御覽九七一) 醬成於鹽而鹹於鹽,夫物之變,有時而重。(類聚七二、書 鈔一四六、白帖五、御覽八六五、天中記四六) 菖蒲放花,人得食之,長年。(御覽九九九、事文類聚後三二、合璧事類別五五、群書通 要庚五、天中記五三) 徽稱(蘇頌所見意林引有此篇) 丞者,承也;相者,助也。(類聚四五) 器案:漢書 百官公卿表上注:「應 劭曰:『丞者,承也;相者,助也。』」 漢武帝諱徹 ,改曰通侯,或曰列侯。秦時,六國未 平,將 帥皆家關中,故稱關內 侯。通侯,言其功大,通於王室。列者,言其功德列箸,乃饗爵也。(御覽一九八) 拾補曰:「『箸』,古『著』字。」案:漢書 高紀下注、文選奏彈曹景宗注、奏彈王源注、報 孫會 宗書 注引應 劭曰:「通侯,舊曰徹 侯,避武帝諱曰通侯,通亦徹 也。通者,言其功德,通於王室也。」 御史中丞,舊持書 御史也。(御覽二二六) 三公一歲共食萬石。(通典職官二、通考職官二) 器案:漢書 百官公卿表上:「太師、太傅、太保,是為 三公。」應 劭注曰:「師,訓也;傅,覆也;保,養也。」師古曰:「漢制,三公號稱萬石,其俸,月各二百五十斛穀。」 案:秦昭王太后始臨朝也。牧守長不宜數 易。案:尚書 有考績,孔子曰:「如有用我者,期月而已,三年有成。」子產從 政三年,民乃歌之。賢聖尚須漸進,況中才乎?數 易,豈不紛錯道路也?(意林) 此條,拾補分為 二條。周廣業曰:「此條上下當有闕文。」 巴吾縣者,宋雜陳、楚地,故梁國 寧陵種龍鄉也,今其都尉印文曰種龍。(錦繡萬花谷後三六) 尚書 御史臺,皆以官倉頭為 史,主賦舍,凡守其門戶 。(續漢書 百官志三注) 有秩,則田間大夫,言其官裁有秩耳。(續漢書 百官志五注、大事記解題三、通鑑注周紀五) 嗇 者,省也;夫,賦也;言消息百姓,均其役賦。(續漢書 百官志五注、急就篇補注四、通鑑注漢紀五、又漢紀四四) 器案:後漢書 第五倫傳 :「為 鄉嗇 夫,平徭賦,理怨結,得人歡心。」 乘者,單 夫之高爵。(書 鈔四八) 器案:此蓋指公乘。 大夫衣湊帶 ,不為 正衛。(書 鈔四八) 古制本無奴婢,奴婢皆是犯事者,或原之。奴者,劣;婢者,卑陋;臧者,被臧罪,沒入為 官奴婢;獲者,逃亡獲得,為 奴婢者也。(類聚三六、白帖六、意林、初學記十九、御覽十九、翻譯名義集二、凈 土音義二、李壁王荊文公詩注二、合璧事類前五四、群書 通要乙九) 器案:漢書 司馬遷傳 注引應 劭曰:「揚雄方言云:『海、岱之間,罵奴曰臧,罵婢曰獲,燕之北郊,民而?婢謂之臧,女而婦奴謂之獲。』」 易云:「利見大人。」大人與聖人,其義一也。(意林) 聖者,聲也,通也,言其聞聲知情,通于天地,條暢 萬物,故曰聖也。(類聚二0、唐寫本唐韻卌七勁 、廣韻四十五勁 、天中記二四) 器案:白虎通聖人篇:「聖人者何?聖者,通也,道也,聲也,道無所不通,明無所不照,聞聲知情,與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時合序,鬼神合吉凶云云。」又案:左傳 文公十七年:「葬我小君聲姜。」公羊作「聖姜」,古今人表衛聲公,索隱作「聖」,則二字同聲通用。 賢者,堅 也,堅 中廉外。(御覽四0二) 論語曰:「君子上達。」臧孫紇曰:「後有達者,將 在孔丘乎。」(意林) 周廣業曰:「此左傳 孟僖子述臧孫之言,以明今之達者將 在孔子,非全是臧孫言也。」 儒者,區也,言其區別古今,居則翫聖哲之詞,動 則行典籍之道,稽先王之制,立當時之事,綱紀國 體,原本要化,此通儒也。若能納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講誦而已,無能往來 ,此俗儒也。(後漢書 杜林傳 注、又賈逵傳 注、通鑑注漢紀十九) 章帝時,以賈逵為 通儒,時人語曰:「問事不休賈長頭。」(意林) 禮云:「群居五人,長者必異席。」今呼權 貴作長者,非也。(意林) 春秋之末,鄭有賢人者著書 一篇,號鄭長者,謂年長德艾,事長於人,以之為 長者也。(翻譯名義集二、慧苑音義下、淨土音義一) 器案:韓非子外儲 右上,兩 引鄭長者言,又難二引鄭長者言,漢書 藝文志道家:「鄭長者一篇。」本注:「六國 時,先韓子,韓子稱之。」師古曰:「別錄云:『鄭人,不知姓名。』」 管子云:「先生施教,弟子則之。」非知古之道,是師者之稱。諸生,弟子學者非一,故曰諸。先生者當如醒,學者譬如醉,言生俱醉,獨有醒者。(意林) 錢大昕曰:「『非知古之道,是師者之稱』,此二語疑有訛,大意謂古者以先生為 師之稱也。」周廣業曰:「韓詩外傳 :『古之謂知道者曰先生,何也?猶言先醒也,不聞道術之人,冥於得失,眊眊乎其猶醉也。』應 氏語蓋本此,而文有脫誤,不可強解。」器案:錢說未審,此文以為 師者之稱,非知古之道而已,周引韓詩外傳 解之,是也,文見韓詩外傳 六,賈子新書 先醒篇說同。 祭酒,禮云:「飲酒必祭,尊其先也。」孫卿在齊,最是老師,故三稱祭酒。(意林) 周廣業曰:「『老師』,舊作『師老』,據 史記及類聚改。御覽作『孫卿在齊襄時,最是老師,三為 祭酒』。」又曰:「『三稱祭酒』之『稱』當作『為 』,史記索隱云:『擇 席中之尊者當祭酒也,後因以為 官名,吳 王濞為 劉 氏祭酒是也。』」器案:史記淮南王安傳 集解引應 劭曰:「禮,飯酒必祭,示有先也。故稱祭酒,尊也。」本書 窮通篇亦言荀卿三為 祭酒事。 士,詩云:「殷士膚敏。」髦士俊秀,雅士博達,列士有不易之分,處士隱居放言。(意林、文選曹子建雜詩注、又補亡詩注、又鸚鵡賦注、又酒德頌注、草堂詩箋二三) 器案:漢書 異姓諸侯王表注引應劭 曰:「孟軻云:『聖王不作,諸侯恣行,處士橫議。』」又案:「列」一作「烈」。 易曰:「師貞,丈人吉。」非徒尊老,亦須德行先人也。傳 云:「杖德莫如信。」言其恩德可信杖也。(意林、后山詩注一) 盧文弨曰:「案左傳 無『德』字,此所說亦別解。」案:左傳 見襄公八年。 禮云:「十尺曰丈,成人之長也。」里語:「八尺男子。」夫者,膚也,言其知能膚敏弘毅也,故曰丈夫。(意林、杜甫徐卿二子歌集千家注) 論語曰:「匹夫匹婦。」傳 曰:「一晝一夜成一日,一男一女成一室。」案:古人男女作衣用二匹,今人單 衣,故言匹夫。(意林) 周廣業曰:「白虎通:『庶人稱匹夫者,匹,偶也,與其妻為 偶,陰陽相成之義也。一夫一婦為 一室,如成人不當使男女過時,無正偶也。』論語曰:『匹夫匹婦之為 諒也。』趙岐孟子注:『匹夫,一夫也。』文心雕龍云:『古名車以兩 、馬以匹者,車貳佐乘,馬匹驂服。服乘不隻,故名號必雙,由是雖單 ,亦名匹矣;匹夫匹婦,猶此義也。』案:古者,士以上皆有妾媵,雖庶人無之,夫婦合而成家,故舉匹為名 ,因之呼單 丁隻妻亦云匹。」器案:引白虎通見爵篇。 夫人當龍變雲起,不繫鄉里;若止繫風俗,見善不徙,故謂之俗人。(意林) 「起」上原脫「雲」字,周廣業曰:「疑脫『雲』字,漢書 敘 傳 :『雲起龍襄,化為 侯王。』」今據 補正。又道藏本意林,「夫」字上接上條末「匹夫」為 一條。 禮言:「簡不肖。」案:生子鄙陋,不似父母,曰不肖。(意林、文選報 任少卿書 注) 器案:漢書 刑法志:「夫人宵天地之?。」注:「應 劭曰:『宵,類也,頭圜象天,足方象地。』師古曰:『宵義與肖同,應 說是也。故庸妄之人,謂之不肖,言其狀 ?,無所象似也。?,古貌字。』」 方言:「人不事事而放蕩,謂之無賴。」不可恃賴也。猶高祖謂太上皇云:「大人以臣無賴也。」(意林) 器案:漢書 高紀下:「始大人常以臣亡賴。」注:「應 劭曰:『賴者,恃也。』」 心政及其它(蘇頌所見意林引有心政篇。別有無所比附者,綴於其次。) 天地遵化。(書 鈔十、御覽七七) 器案:書 鈔「遵」作「尊」。 易說:「天先春而後秋,地先生而後凋,日月先光而後幽,是以王者則之,亦先教而後刑。三皇結繩,五帝畫象,三王肉刑,五霸黠巧,此言步驟稍有優劣也。」(御覽七七、天中記一一) 拾補曰:「『黠巧』二字疑。」 大禹闕百品之羞,而菲庖廚;殷湯 寐寢黃屋,駕而乘露輿。(御覽四三一、天中記二七) 拾補曰:「『闕』疑。」案:論語泰伯篇:「禹……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 顏色厚,所顧盼若以親密也。(文選嵇叔夜贈秀才入軍詩注) 器案:十反篇:「惟顏之厚,薄而俗矣。」 漢書 注:「沛人語初發聲皆言其。其者,楚言也,高祖始登帝位,教令言其,後以為 常。」(史記高祖本紀集解) 牛乃耕農之本,百姓所仰,為 用最大,國 家之為強弱也。建武之初軍役亟動 ,牛亦損耗,農業頗廢,米石萬錢,天愛 斯民,扶助聖主,事有徵應 ,於是旅穀彌望,野繭被山。(類聚八五、御覽八三七、天中記四五) 丁壯 小犢 ,跳梁弄角,飲水數 石,生芻十束,當風路夜,至死不曲。(御覽八九九) 拾補曰:「『路』、『露』通。」器案:此疑是易林文,而御覽誤引,或應 劭引用其文,而御覽佚其通之之文也。今本易林家人之震云:「黃牛騂犢 ,東行折角,云云。」艮之屯云:「蹇牛折角,不能載角,云云。」文俱與此相似。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類聚八五、事類賦二四、御覽九九五) 器案:荀子勸 學篇:「蓬生麻中,不扶而直。」此文本之。文又見大戴禮記曾子制言上、說苑談叢 、論衡程材、率性二篇。 舟漂汎 似散蓮花。(書 鈔一三七) 范曄 後漢書 應 劭傳 劭字仲遠,少篤學,博覽多聞,靈帝時,舉孝廉,辟車騎將 軍何苗掾。中平二年,漢陽賊邊章、韓遂,與羌胡為 寇,東侵三輔,時遣車騎將 軍皇甫嵩西討之,嵩請發烏 桓三千人。北軍中候鄒靖上言:「烏 桓眾弱,宜開募鮮卑。」事下四府,大將 軍掾韓卓議,以為 「烏 桓兵寡,而與鮮卑世為 讎敵 ,若烏 桓被發,則鮮卑必襲其家,烏 桓聞之,當復 棄軍還救,非唯無益於實,乃更沮三軍之情;鄒靖居近邊塞,究其態詐,若令靖募鮮卑輕騎五千,必有破敵 之效」。劭駁之曰:「鮮卑隔在漠北,犬羊為 群,無君長之帥,廬落之居,而天性貪暴,不拘信義,故數 犯障塞,且無寧歲,唯至互市,乃來 靡服,苟欲中國 珍寶,非為 畏威懷 德,計獲事足,旋踵為 害,是以朝家外而不內 ,蓋為 此也。往者,匈奴反叛,度遼將 軍馬續、烏 桓校尉王元,發鮮卑五千餘騎,又武威太守趙沖,亦率鮮卑征討叛羌,斬 獲醜虜,既不足言,而鮮卑越溢,多為 不法,裁以軍令,則忿戾作亂,制御小緩,則陸掠殘害,劫居人,鈔商旅,噉人牛羊,掠人兵馬,得賞既多,不肯去,復 欲以物買鐵,邊將 不聽,便取縑帛,聚欲燒 之,邊將 恐怖,畏其反叛,辭謝撫 順,無敢拒違。今狡寇未殄,而羌為 巨害,如或致悔,其可追乎?臣愚以為 可募隴西羌胡守善不叛者,簡其精勇,多其牢賞;太守李參 ,沈靜有謀,必能獎勵 ,得其死力,當思漸消之略,不可倉卒望也。」韓卓復 與劭相難反覆,於是詔百官大會 朝堂,皆從 劭議。三年,舉高第,再遷。六年,拜太山太守。初平二年,黃巾三十萬眾入郡界,劭糾率文武,連與賊戰 ,前後斬 首數 千級,獲生口老弱萬餘人,輜重二千兩 ,賊皆退卻,郡內 以安。興平元年,前太尉曹嵩及子德,從 琅邪入太山,劭遣兵迎之,未到,而徐州牧陶謙,素怨嵩子操,數 擊 之,乃使輕騎追嵩、德,並殺 之於郡界。劭畏操誅,棄郡,奔冀州牧袁紹。初,安帝時,河間人尹次,潁川人史玉,皆坐殺 人當死;次兄初及玉母軍,並詣官曹,求代其命,因縊而物故;尚書 陳忠以罪疑從 輕,議活次、玉。劭後追駁之,據 正典刑,有可存者。其議曰:「尚書 稱『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而孫卿亦云:『凡制刑之本,將 以禁暴惡, 且懲 其末也。凡爵列官秩,賞慶刑威,皆以類相從 ,使當其實也;若德不副位,能不稱官,賞不酬功,刑不應 罪,不祥莫大焉。殺 人者死,傷 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高祖入關,雖尚約法,然殺 人者死,亦無寬降。夫時化則刑重,時亂則刑輕,書 曰:『刑罰時輕時重。』此之謂也。今次、玉公以清時,釋其私憾,阻兵安忍,僵屍 道路,朝恩在寬,幸至冬獄,而初、軍愚狷,妄自投斃 。昔召忽親死子糾之難,而孔子曰:『經於溝 瀆,人莫之知。』晁氏之父,非錯刻峻,遂能自隕其命,班固亦云:『不如趙母指括,以全其宗。』傳 曰:『僕妾感慨而致死者,非能義勇,顧無慮耳。』夫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耀殺 戮也,溫 慈和惠,以放天之生殖長育也。是故春一草枯則為 災 ,秋一木華亦為異;今殺 無罪之初、軍,而活當死之次、玉,其為 枯華,不亦然乎?陳忠不詳制刑之本,而信一時之仁,遂廣引八議求生之端;夫親故賢能,功貴勤賓,豈有次、玉當罪之科哉?若乃小大以情,原心定罪,此為 求生,非謂代死可以生也。敗 法亂政,悔其可追。」劭凡為 駁議三十篇,皆此類也。又刪定律令,為 漢儀,建安元年,乃奏之曰:「夫國 之大事,莫尚載籍也。載籍也者,決嫌疑,明是非,賞刑之宜,允獲厥中,俾後之人,永為監焉。故膠東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 廷尉張湯 親至陋巷,問其得失,於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 以經對 ,言之詳矣。逆臣董卓,蕩覆王室,典憲焚燎,靡有孑遺,開辟以來 ,莫或茲酷。今大駕東邁,巡省許都,拔出險難,其命維新。臣累世受恩,榮祚豐衍,竊不自揆,貪少云補,輒撰具律本章句、尚書 舊事、廷尉板令、決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詔書 、及春秋斷 獄,凡二百五十篇,蠲去復 重,為 之節文,又集駁議三十篇,以類相從 ,凡八十二事,其見漢書 二十五、漢記四,皆刪敘 潤色,以全本體;其二十六,博採古 今瑰瑋之事,文章煥 炳,德義可觀;其二十七,臣所創造,豈繄自謂,必合道衷,心焉憤邑,聊以藉手。昔鄭人以乾鼠為 璞,鬻之於周;宋愚夫亦寶燕石,緹?十重。夫睹之者,掩口盧胡而笑,斯文之俗,無乃類?。左氏實云:『雖有姬、姜絲麻,不棄憔悴菅蒯。』蓋所以代匱也。是用敢露頑才,廁 於明哲之末,雖未足綱紀國 體,宣洽時雍,庶幾 觀察,增闡聖聽,唯因萬機之餘暇,遊意者覽焉。」獻帝善之。二年,詔拜劭為 袁紹軍謀校尉。時始遷都於許,舊章堙沒,書 記罕存,劭慨然歎息,乃綴集所聞,著漢官、禮儀故事,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初,父奉為 司隸時,並下諸官府郡國 各上前人像贊,劭乃連綴其名,錄為 狀 人紀。又論當時行事,著中漢輯序。撰風俗通,以辯物類名號,識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凡所著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漢書 ,皆傳 于時。後卒于鄴。 三國 志魏書 王粲傳 注引華嶠 後漢書 應 奉子劭,字仲遠,亦博學多識,尤好事,諸所撰述,風俗通等,凡百餘篇,辭雖不典,世服其博聞。 同上引續漢書 劭又著中漢輯敘 、漢官儀及禮儀故事,凡十一種,百三十六卷,朝廷制度,百官儀式,所以不亡者,由劭記之。官至太山太守。 晉書 祖納傳 王隱曰:「應 仲遠作風俗通,崔子真作政論,蔡伯喈作勸 學篇,史游作急就章,猶皆行於世,便成沒而不朽。」 劉 知幾 史通自敘 篇 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牆面而視,或訛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膠柱,動 多拘忌,故應 劭風俗通生焉。 蘇頌蘇魏公文集校風俗通義題序 臣所校定風俗通義,崇文先闕本,臣以私本因官書校 定,凡十卷,謹次第錄。謹案:范曄 後漢書 :「應 劭字仲遠,汝南南頓人,歷太山太守,後為 軍謀校尉,卒於鄴。撰風俗通,以辨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然傳 不記其篇卷,惟梁錄載風俗通義三十卷,隋書 經籍志三十二卷、錄一卷,唐志亦云三十卷,而臣某所傳 才十卷,初疑闕其下篇,歷代諸儒,著書 引據 最多,而無若庾仲容子抄、馬總意林、載之略備 ,今以其書 校之,乃篇次不倫。然子抄但著卷第凡三十一,而不記篇名;意林則存篇名,而無卷第。今校其文意,粗可見者:獨皇霸一篇,同為 第一;其正失第二,子抄云第六;?禮三,子抄云第八;過譽四,子抄云第七;十反五,子抄云第九;聲音六,子抄云十三;窮通七,子抄云十五;祀典八,子抄云二十;神怪九,子抄云三十一;山澤 十,子抄云二十四。又意林以祀典為 儀禮。其餘篇名可見者:曰心政,曰古制,曰陰教,曰辨惑,曰折當,曰恕度,曰嘉號,曰徽稱,曰情遇,曰姓氏,曰諱篇,曰釋忌,曰輯事,曰服妖,曰喪 祭,曰宮室,曰市井,曰數 紀,曰新秦,曰獄法,其書 並亡,而第八並篇名亦亡。又案意林於折當篇載目錄云:「太山太守臣劭再拜上書 曰:『秦皇焚書 坑儒,六藝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往於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遺文,竹帛朽裂,殘闕不備 。至國 家行事,俗間流語,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軒使者,經絕域,採 方言,令人君不出戶 牖而知異俗之語耳。』」此其自敘 如此,勢 當在卷首或卷末,今乃云第十,以此又知庾、馬所載篇第,未必當然,故不復 更改,謹以黃紙繕寫,藏之館閣。 洪邁容齋五筆卷六經解之名 晉、唐至今,諸儒訓釋六經,否則自立佳名,蓋各以百數 ,其書 曰傳 ,曰解,曰章句而已。若戰 國 迨漢,則其名簡雅,一曰故,故者,通其指義也;書 有夏侯解故,詩有魯故、后氏故、韓故也。毛詩故訓傳 ,顏師古謂:「流俗改『故訓傳 』為 『詁』字,失真耳。」小學有杜林蒼頡故。二曰微,謂釋其微指,如春秋有左氏微、鐸氏微、張氏微、虞卿微傳 。三曰通,如洼丹易通論名為 洼君通,班固白虎通、應 劭風俗通、唐劉 知幾 史通、韓滉 春秋通。凡此諸書 ,唯白虎通、風俗通僅存耳。 晁公武昭德先生郡齋讀書 志卷二子類 風俗通義十卷,右漢應 劭撰。劭字仲遠,奉之子,篤學博覽多聞,靈帝時舉孝廉,仕至泰山太守。撰風俗通,以辨物名號,釋時俗嫌疑,文雖不典,世服其洽聞。(據 袁州刊本) 陳振孫直齋書 錄解題卷十 風俗通義十卷,漢泰山太守汝南應 劭仲遠撰,唐志三十卷,今惟存十卷,餘略見庾仲容子鈔。 丁黼跋 余在餘杭,借本於會 稽陳正卿,正卿蓋得于中書 徐淵子,訛舛已甚,殆不可讀,愛 其近古,鈔錄藏之,攜至中都,得館中本,及孔復 君寺丞本,互加參 考,始可句讀,今刻之夔子;好古者或得善本,從 而增改,是所望云。嘉定十三年秋七月庚子,東徐丁黼書 。 器案:是年四月望日,丁黼刻古今註於夔門,相距僅三月耳。丁黼,宋史卷四百五十四有傳 。又案:魏了翁鶴山大全集卷三十六有答丁大監黼,卷三十七有與丁制副(黼,甲午),程公許滄 洲塵缶編卷五有代上夔帥丁文伯,吳 泳鶴林集卷三十褒忠廟碑云:『成都守臣副四川制置使丁黼賜謚立廟。』 李晦跋 上行下傚 謂之風,眾心安定謂之俗,移風易俗在則人,亡則書 ,此應 劭風俗通所由作也。然漢世有其書 ,後人著述,多引以為 證,今罕見全本。錫學比刊白虎通矣,風俗通一體書 也,尚缺焉,三衢毛希聖挈來 橫經,錫守劉 平父一見,以此勉之,遂繡梓於學。客有自錫山來 者,道廣文此意,徵予跋語,余深嘉至教之浹 洽,異書 迭出,可為 斯道賀,敬因其請而題於篇首云。大德丁未中和節,太中大夫行都水監李果題。 器案:拾補「李果」作「李晦」,蓋所據 本漫漶不全,遂據 謝居仁題辭及大德本白虎通張楷序所言之「耆儒李顯翁晦」而臆改之,誤矣。 謝居仁題辭 豐城雙劍 ,張華謂「天生神物終當合」,古劍 、古書 ,一也。白虎通與風俗通二書 ,並行於二千年前,不復 見久矣;余觀風西浙,至無錫,有耆儒李顯翁晦來 訪,云:「魯齋許文正公之門人劉 平父世常,來 守吾邦,嘗刊白虎通於學,參 政恪齋嚴 公,題於卷首,方慮未得風俗通以完二書 ,未幾 ,某之子元昭,錄吳 泮,得之於館下生,以歸,郡博士遂抄之,將 併 刻於學,願求著語。」余曰:神物終合之論信然,喜而為 序。大德乙巳陽月中議大夫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副使謝居仁顯卿題。 郎壁金序 嘗聞漢有典司,號黃車使,其書 九百四十,皆推本于周。蓋周官有誦訓,掌道方志,而訓方氏又訓四方之傳 道,及閭師、縣師,各有其書 ,豈欲廣其載記,亦欲借以範世耳。世衰,即有名儒,未嘗引藉殿中,領校祕書 ,奉詔著作,獨遇四海幅裂,豪杰並起,逐鹿中原,橫遭禍害;如以其身馳騖功能則不合,若博學積聞,終老巖穴,聲名腐朽,又非其心,乃創一家言,冀垂後世,而零墜散遺,湮煙廢沒,並其姓名,亦不復 著者固多矣。漢季應 劭,為 一時名儒,受學鄭玄,位不大顯,乃昉古義作風俗通。夫四方風氣 ,剛柔細大美醜,上下千古,歷代不移,與天地終始,音律冥符,識其情者王,逸其軌者亡,故?皇霸;以迨季世,循環互轉,無殊五音,先王作樂 ;薦殷莫重祀典,朝野祭饗,亦各有屬 ;東西南北,神鬼所向,紛然莫紀;其與覆載同靈者惟山澤 ;雖卷析為 四,義歸於一,良足為 立政致治者之助。予讀隋書 ,史臣稱高構工吏事,馮翊啞 女,採 樵生孕,據 風俗通斷 其姓氏;則居民上者,何必一事相符,即置之座右,亦奚不可。家嚴 嗜古,嘗以文事飾吏治,即庭訓不憚孜孜;予小子奉其教,若獨樂 園司馬誨,雖不及向、歆父子,錄書 萬卷,而鋟其書 以行世,經濟 皆從 此始,猶愈于曹氏書 倉,倪氏脩羊也。天啟 丙寅春仲,仁和後學郎壁金公府父題。 朱君復 諸子酌淑 汝南應 劭,博學多識,撰風俗通,以辯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今觀其書 ,視白虎通不啻過之。余獨取其述劉 向論文、宣二帝一條,尤古勁 有法,可與子政諸疏,並絕千古。 方孝孺遜志齋集卷四讀風俗通義 風俗通義三十篇,後漢末應 劭所著,今所存者,皇霸、正失、愆禮、過譽、十反、聲音、窮通、祀典、怪神、山澤 十卷而已。其辭固無他奇,然語怪神之事,一以理勝 之,足以解流俗之弊。又載當時人品,而具評其事,非按經受禮,不敢略於中臆之說,故至今傳 而不廢也。後世著書 者,厭常喜異,設為 詭激邪曲之辨,以為高 一時,雖可以動 人,而無補於世,終不能如此書 之傳者 眾矣。天下之物,山嶽有時而崩,金石有時而毀 ,惟至理之言,與天地並存;立言之士,其不可不務 知道哉! 蔡仲光謙齋文集卷五讀風俗通義 善交友者,感其一事協於情,其餘雖盡非者,儀型其一事可也;善讀書 者,聆其一言審於理,其餘雖盡非者,佩服其一言可也:以此交人,故天下鮮廢人;以此讀書 ,故天下無廢書 。風俗通義,東漢應 劭之書 ,其文質而膚疏,而鋒鍔不足用,數 見數 掩卷不即竟,及後見劉 向論文及宣治之上下於成帝之朝,有味哉,何其言之閎深也!嗚 呼,此真忠臣之言哉!文帝,三代以後之令主也,亦三代以前之令主,而三代以後未有賢能過之者也。每讀漢書 ,至終歲斷 獄數 百,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未嘗不嘆息,誦其時,慕其德,以為 後世不可幾 及;矧向為 宗室遺老,去文帝時未遠,而顧以綜核不如宣帝少之哉?此其故不在文帝,而在成帝。當成帝時,國 家承累世治平之後,百姓乂安,中國 無事,蠻、夷無不帶 綬來 朝;然而日食星孛,岷崩江竭,無雲而雷,黃霧四塞,上天重戒,為 漢災 異。而王氏之驕奢僭盛,其先墓在濟 南者,則梓柱生枝,扶疏出屋,以為 其徵。忠臣顧景懷 憂,徘徊古今之際,權 衡在心,而抑揚發為此 論,於以激成帝之懦弱,而厲其氣 ;蓋成帝以溫 雅寬博之資,優遊朝宁之間,而無雄斷 之略,不能總攬幾 務, 察其變而圖之,以轉移危亂於未事之先,而因循以基王氏之禍,此其天資綜核之材不足,而臨朝淵嘿之度有餘,法當緩文帝之寬仁,急宣帝之明察,其後成帝卒湛於酒色,無以自振,而忠臣以空言不能補救,遂賚恨以死;而世因謂向懵於是非,豈非世懵於知向也哉!予取風俗通義以此。 王鉞讀書 蕞殘 風俗通,漢應 劭仲遠所作。劭博覽多聞,廣所撰述;又以綴文之士,析文便辭,轉相凌高,乃撰風俗通十卷,以辨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漢史謂「其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今讀之,誠哉其洽聞也!劭自敘 其書 ,比諸畫犬馬之難;蓋所裨在耳目之前,日用飲食之際,固當懸 諸日月,與揚雄方言、蔡邕獨斷 ,同為 不刊之書 也。 朱筠風俗通補逸題識 辛未夏,宣室偶問趙高束脯事出何書 ,余據 文選潘岳西征賦注引風俗通曰:「秦相趙高指鹿為 馬,束蒲為脯 ,二世不覺。」以對 ,遍檢今本風俗通義十卷,實無其文。考文獻通考:「陳氏云:『風俗通義,唐志二十卷,今唯存十卷,餘略見庾仲容子鈔。』」蓋此書 在宋時已非完本矣。仲容字子仲,梁尚書 左丞。陳氏稱「子鈔所取諸子之書 百有五家」,近亦絕少傳 其書 者,因歷舉文選注及後漢書 注、唐類函、事類賦注所引風俗通義今本所無者,凡得十則,其餘散見尚多,暇日便當旁搜藝林,補綴亡闕,錄為 一編。古書 之亡者既多,今世又無強敏如古人張子孺輩者,雖其愚,不敢不及也。元黓涒 灘 九月下澣 ,大興朱筠識。 案廣韻所引風俗通義,多言姓氏者,皆今本所無,其十二齊注中引風俗通氏姓篇序曰:「四氏於國 ,齊、魯、宋、衛是也。」考今本十卷十篇,篇有小序,而無氏姓一篇,乃知二十卷中,其亡十餘篇矣。按隋人陸法言韻本,自唐儀鳳中長孫訥言為 之箋注,後郭知元更以朱箋三百字,宋景德、祥符中,敕命重修廣韻,字雖增,其注不改也。今應 氏書 ,在宋時已非完本,而氏姓篇名,獨賴此韻不亡,則古書 幸不幸耳。昭陽作噩如月朔,竹君甫書 。 器案:朱氏據 唐志二十卷誤文為說,非是。 案:廣韻所引風俗通義,今本所無者,凡錄出百六十六則,其中為 氏姓一篇言,凡百五十五則,其不能入此類者,僅十一則耳。蓋應 氏書 此篇全亡,而廣韻於氏姓字義所引據 最該洽,如古書 之不存者,世本、姓苑、百家譜數 十種,皆賴之粗傳 ,不獨是書 而已。但古人之書 ,有源有委,其用意甚深至,為 學甚博大,今不得見全書 ,而徒撮其散失之言,一掛 萬漏,不足以存古人也。序稱「氏之興九事」,得其七而亡其二,可悲也夫!癸酉二月五日竹君氏書 。 四庫 全書 總目卷一百二十子部三十雜家類四風俗通義十卷附錄一卷 漢應 劭撰。劭字仲遠,汝南人,嘗舉孝廉,中平六年,拜泰山太守,事蹟具後漢書 本傳 。馬總意林稱為三 國 時人,不知何據 也。考隋書 經籍志:「風俗通義三十一卷。」注云:「錄一卷,應 劭撰,梁三十卷。」唐書 藝文志:『應 劭風俗通義三十卷。』崇文總目、讀書志 、書 錄解題,皆作十卷,與今本同,明吳 琯刻古今逸史,又刪其半,則更闕略矣。各卷皆有總題,題各有散目,題後略陳大意,而散目則先詳其事,以謹案云云,辨證得失。皇霸為 目五,正失為 目十一,愆禮為 目九,過譽為 目八,十反為 目十,音聲為 目二十有八,窮通為目 十二,祀典為 目十七,怪神為 目十五,山澤 為 目十九。其自序云:「謂之風俗通義,言通於流俗之過謬,而事該之於義理也。」後漢書 本傳 稱:「撰風俗通,以辨物類名號,識時俗嫌疑。」不知何以刪去「義」字,或流俗省文,如白虎通義之稱白虎通,史家因之歟?其書 因事立論,文辭清辨,可資博洽,大致如王充論衡,而敘 述簡明,則勝 充之冗漫。舊本屢 經傳 刻,失於校讎,頗有訛誤,如十反類中,分范茂伯、郅朗伯為 二事,而缺其斷 語;窮通類中,孫卿一事有書 而無錄;怪神類中,城陽景王祠一條,有錄而無書 ;今並釐正。又宋陳彭年等修廣韻,王應 麟作姓氏急就篇,多引風俗通姓氏篇,是此篇至宋末猶存,今本無之,不知何時散佚。然考元大德丁未,無錫儒學刊本,前有李果序,後有宋嘉定十三年丁黼跋,稱:「余在餘杭借本於會稽 陳正卿,正卿蓋得於中書 徐淵子,訛舛已甚,殆不可讀,愛 其近古,鈔錄藏之,攜至中都,得館中本及孔復君 寺丞本,互相參 攷,始可句讀,今刻之于夔子;好古者,或得舊本,從 而增改,是所望云。」則宋寧宗時之本,已同今本,不知王氏何以得見是篇,或即從 廣韻註中輾轉援引歟?永樂 大典通字韻中,尚載有風俗通姓氏一篇,首題馬總意林字所載,與廣韻註多同,而不及廣韻註之詳,蓋馬總節本也;然今本意林無此文,當又屬缺 脫,今採 附風俗通之末,存梗概焉。 四庫 全書 簡明目錄卷十三子部雜家類風俗通義十卷附錄一卷 漢應 劭撰。後漢書 劭本傳 作「風俗通」,省文也。原本三十卷,卷為 一篇,分子目一百三十四。其姓氏一篇,自宋已佚,然散見永樂 大典中,今裒為 一篇,附錄於末。其書 考論典禮類白虎通義,糾正流俗類論衡,不名一體,故列之於雜說。 周廣業意林注 風俗通三十一卷,應 劭。案劭字仲遠,汝南南頓人,太山太守,建安初,拜袁紹軍謀校尉,著風俗通義,辨物類名號,時俗嫌疑,當時服其洽聞,或直稱為 風俗通。隋志云:「三十一卷,錄一卷,梁三十卷。」唐志同,隋至宋時亡二十一卷,故宋志止十卷,今存,其篇次前後,與此不同,姑據 所有注之。案:陳振孫書 錄云:「風俗通止存十卷,餘略見庾仲容子鈔。」今子鈔已亡,馬氏所錄又甚簡,所謂存十一於千百也。但是書 實引於唐人注疏及類書 者甚多,皆可藉以考見;近代著述家亦頗引風俗通,大都因襲他書 ,不復 問本書 完闕,似非傳 信之道。若明刻本直改應 氏自序「方以類聚,凡一十卷,謂之風俗通義」,王世貞名文宗亦然,則更厚誣古人矣。 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十四風俗通義 應 氏風俗通義,隋書 經籍志稱「三十一卷,錄一卷」,馬總意林亦云「三十一卷」,而新、舊唐志俱作「三十卷」,宋史及晁氏、陳氏書 目,皆云「十卷」,則已失其三之二矣。今世所傳 ,惟元大德刊本,前有行都水監李果序,後載宋嘉定十三年丁黼跋,知其書 在南宋已難得。又言:「訛舛已甚,得館中本及孔寺丞本,互相參 校,始可句讀,今刻之夔子,好古者,或得善本,從 而增改,是所望云。」則其訛謬相承,非一日矣。盧學士召弓嘗寓書 問愆禮篇載「徐孺子負●●涉齎一盤醊」,「●●」二字何義。予答云:「此必●字之訛,史記鄭當時傳 :『其餽遺人不過●器食。』徐廣云:『●,竹器也。』●與●同,說文:『●,淥米籔也。』士冠禮:『爵弁皮弁緇衣冠各一●。』注:『●,竹器名。』本『●』字,誤分為 兩 字,遂不可識矣。」予又嘗采輯應 氏逸文一冊 ,學士見而喜之,為 刊入群書 拾補中,頃歲讀馬總意林、僧元應 一切經音義等書 ,續有所得,惜學士已逝,不及增入矣。 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卷三十六風俗通 應 奉傳 :「奉子劭,撰風俗通,以辨物類名號,識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論曰:「劭撰著篇籍,甄紀異知,雖云小道,亦有可觀者焉。」案劭著述今存者,惟風俗通,前明新安吳 琯刻僅四卷,予所藏有十卷,元大德丁未,無錫州守劉 平父刻,係三衢毛希聖所攜本,有太中大夫行都水監李果序,比俗刻多且倍之。然由今考之,此書 卷帙甚富,此刻亦非全本,即如李賢注所引,出於此刻外者甚多,則知佚者多矣。劭,漢俗儒也,風俗通,小說家也,蔚宗譏其不典,又云「異知小道」,可謂知言。王充傳 云:「著論衡八十五篇,釋物類同異,正時俗嫌疑。」此與風俗通品題略同,尤為 妙解。蓋兩 書 正是一類,皆摭拾謏聞,郢書 燕說也。 盧文弨群書 拾補風俗通義 隋、唐志皆三十一卷,錄一卷,至宋始作十卷,蓋亡其二十一篇矣。今尚有僅刻四卷者,得十卷,即為 足本。余所蓄乃明胡文煥 本,脫誤甚多,略以程榮本少為補綴,後又得元人刻本相校,殊無大異;乃考百家傳 記,互相參 訂,又得多聞強識之友,相助疏剔,始較勝 於俗本,然去古久遠,斷 不能盡無遺憾也。至於遺文,尚多散見,嘉定錢詹事,搜輯頗富,又經仁和孫侍御覆審,屬 為 付梓,余因以所校本書 先焉,倘有疏舛,更望直友惠以教言,使得改正,是幸。 器案:孫志祖頤谷吟稿自題深柳勘書 圖:「謝承後史誰曾睹,應 劭遺編僅有存;(嘗輯風俗通逸文,抱經老人采入群書 拾補中。)排纂苦心忘歲月,柳花如絮記春痕。」盧文弨風俗通義逸文識語云:「此十卷外之所遺也。嘉定錢詹事曉徵 ,采集頗富;仁和孫侍御詒穀復 因其本重加訂補,縱不能盡復 舊觀,然碎金斷 璧,終可寶愛 ,嗜古者所不忍遺也。」 桂馥晚學集卷五書 風俗通後 世傳 風俗通,殘闕太甚,見於太平御覽諸書 者,今本多失載。余觀書 中名義,不無疏違,蓋少年之作也。裴松之注張昭傳 云:「汝南主簿應 劭議宜為 舊君諱,論者皆互有異同,事在風俗通。昭著論駁之:『周穆王諱滿,至定王時有王孫滿,其為 大夫,是臣協君也。又厲王諱胡,及莊王之子名胡,其比眾多;今應 劭雖上尊舊君之名,而下無所斷 齊云云。』」馥案:劭官至太山太守,及與鄭康成會 袁本初坐上,又在去官之後,風俗通為 郡吏時所成,故知為 少作。然其書 多沿襲說文,是漢人之好許學者。 周中孚鄭堂讀書 記卷五十六風俗通義十卷(漢魏叢 書 本) 漢應 劭撰。四庫 全書 著錄,又有附錄一卷,隋志作三十一卷,注云:「錄一卷,梁三十卷。」新、舊唐志俱作三十卷,崇文目、讀書 志、書 錄解題、通考、宋志,俱作十卷,與今本同,蓋亡其二十一矣。是書 每卷各為 一目,曰皇霸,曰正失,曰愆禮,曰過譽,曰十反,曰音聲,曰窮通,曰祀典,曰怪神,曰山澤 。每目各有小序,又分子目一百三十九,謂之風俗通義,自序言:「通於流俗之過繆,而事該之於義理也。」後漢書 本傳稱其:「撰風俗通(脫「義」字),以辨物類名號,識時俗嫌疑,文雖不典,後世服其洽聞。」又論之曰:「劭撰著篇籍,甄紀異知,雖云小道,亦有可觀者焉。」蓋仲遠漢之俗儒,學無師授,其撰是書 ,頗近小說,蔚宗譏其「不典」,又云「異知小道」,可謂知言。王充傳 云:「著論衡八十五篇,釋物類同異,正時俗嫌疑。」此與應 氏書 品題略同,尤為 妙解。蓋兩 書 正是一類,皆摭拾謏聞,郢書 燕說也。案是書 原有姓氏一篇,久已散佚,今館臣從 宋重修廣韻及永樂 大典載意林所引(今意林本無此文),采附於末,惜不得文瀾閣本以校補之。又盧抱經群書 拾補於是書 校勘極精審,又附有逸文一卷,凡類百條,皆十卷外之所遺也,碎金斷 璧,終可寶愛 ,以之鈔附是書 之末,亦屬 美觀。祕書 二十一種所收僅四卷,更非足本矣。 張澍養素堂文集卷三補風俗通姓氏篇序 昔春秋之時,周之史伯,魯之眾仲,鄭之子羽、晉之胥臣,楚之觀射父,皆善言族姓,炎、黃以來 ,如指諸掌;而以姓氏著書 傳 後者,周則有左丘明世本之姓氏篇,戰 國 則有荀況之血脈譜,漢則王符潛夫論之氏族志,鄧氏官譜,潁川太守聊謀之百姓譜,徵君管寧之姓氏歌,斯為 最古,而泰山太守應 劭風俗通姓氏篇繼之,溯厥所祖,推究更改,雖有附會 ,大致典碻;惜其篇散逸,不為 完書 。馬總意林,原有風俗通姓氏之篇,今亦闕如。予於輯世本之暇,輒搜簡尋 牘 ,粹薈成帙,復 以穴管,正其疏漏。後見抱經盧氏群書 拾補,亦輯此篇,殊多漏略,聊復 刊布,貽之同好云。 黃廷鑑元大德本風俗通義跋 余向知二書 有元人大字合刻本,間訪藏書 家,而鮮有著錄者。嗣於道光初元,愛 日精廬購得吳 門士禮居所藏,祗白虎通刻單 本,以為 得所未見,而應 氏書 惜已佚。今夏,子雍明經出示近得二書 元刊本,假歸亟讀一過,班書 中十篇舊目,及書 中同異處,足訂俗本之偽 者,盧氏校勘,已著其善。至應 氏書 ,自宋以來 無完帙,惟此十卷本僅存,而明代叢 刊,訛繆滋甚;其元刻本今得合璧者,真絕無僅有。書 中自來 脫誤者,亦與明無刻甚大異。然如卷一「建共」訛「楚共」(六國 條),卷二「收舉」訛「取舉」(袁伯服條),卷三「由訊」(「誶」通)訛「猶止」(夏甫條),卷五「起家」訛「起姜」(姜肱條),又「相」訛「統」,「州家」訛「皇家」(李統條),卷七「出晝」字三見,未作「畫」,(孟軻條。按「畫」字是,其從 「晝」者,係明人補刊所改也。)卷九「絳天」訛「絳繒」(石賢士神條)之類,得非元刊無由證後來 竄易之失。如由猶、青菁、飾飭、京原、哲誓、齊資等字,古書 多通假互用,後人不知,輒訾繆誤而臆改者,皆可據 是本正定之,益信元刊猶存古書 真面,彌足寶貴矣。道光辛丑八月寒露後三日,八十拙叟黃廷鑑識。 又據 盧氏群書 拾補云,「曾見此書 元刊本」,然所錄李果序文,誤作「李晦」,謝居仁序末「大德乙巳陽月中議大夫江南」十二字中脫空十字,「乙巳陽月」誤作「三陽月」,想其書 漫漶不全,遠遜此本矣。拙叟又識。 顧櫰 三補輯風俗通義佚文自序 風俗通義舊稱三十卷,至宋僅存十卷,近汝上王氏、新安汪氏、竹汀錢氏、召弓盧氏,皆有輯本,殿本並有鈔綴姓氏一篇附後。予向有補輯佚文一卷,參 攷群籍,時有改正增益,各著其所出,間與各本不同,與各本同而刊本見存者不錄。江寧顧櫰 三。 譚獻復 堂日記卷五 閱風俗通義,仲遠原書 卅卷,今本十卷,闕佚多矣,不獨姓氏一篇也。漢末文體疏拙,亦漸非博士家法。 龔自珍最錄漢官儀 劭著書 多,自劭以前,未之有也,皆軼不傳 ,傳 者風俗通義,小學之旁支,小說之別祖也,予無所取。(中國 學報 第九期) 陸心源儀顧堂集卷二風俗通義篇目攷 風俗通義,隋書 經籍志三十一卷,注云:「錄一卷。」唐書 藝文志三十卷,與隋志同,蓋隋志並錄計之,唐志不並錄計之也。至宋已無完書 ,是以崇文總目所載惟十卷。元豐中,蘇魏公以官私兩 本互校,次為 十卷,即今所行本也(見蘇魏公集卷六十六)。嗣後,郡齋讀書 志、書 錄解題、文獻通考所載,無過十卷者。但風俗通原本雖佚,而庾仲容子抄、馬總意林,宋時尚有全書, 所錄皆據 三十卷本,此見於廣韻、御覽、通志者,所以多出今本外也。嘉定錢曉 徵始有逸文之輯,仁和孫詒穀繼之,盧弨弓又加考訂,刊入群書 拾補中,于應 氏書逸 文,搜羅略備 矣。惟原書 三十卷,篇各有名,今自十篇之外,書 亡而篇名亦亡,雖以錢、孫、盧三君之博洽,僅據 太平御覽、續漢書 五行志,考得論數 、災 異兩 篇名,其他未能詳也。愚以蘇魏公集校正風俗通義序考之,皇霸、正失、?禮、過譽、十反、聲音、祀典、怪神、山澤 十篇之外,其餘篇名之見於意林者:曰心政,曰古制,曰陰教,曰辨惑,曰析當,曰恕度,曰嘉號,曰穢稱,曰恃遇,曰姓氏,曰諱篇,曰釋忌,曰輯事,曰服妖,曰喪 祭,曰宮室,曰市井,曰數 紀,曰新秦,曰獄法,凡二十目,合之今存十篇,適得三十篇,與唐書藝文志合,御覽所引論數 ,當即數 紀篇,盧氏據 續漢五行志增災 異一目,恐未必然也。敘 又引意林所載析當篇云:「泰山太守臣劭再拜上書 曰:『秦皇焚書 坑儒,六藝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于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遺文,竹朽帛裂,殘缺不備 ,至國 家行事,俗間流語,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軒使者,經絕域,採 方言,令人君不出戶 牖而知異俗之語耳。』」凡九十字,為 群書 拾補所遺,故並錄之。 器案:陸謂原書 三十卷,非是,說詳余所撰校注敘 例。又「穢稱」、「恃遇」二目,亦誤,今仍其舊,曾樸 補後漢書 藝文志攷襲此沿其誤,亦非也。 蔣國 榜補輯風俗通義佚文跋 右補輯風俗通義佚文一卷,亦江寧顧秋碧先生著。應 氏之書 博綜先秦古籍,為 藝林瑰寶,其零章斷 句,散見於他書 者甚夥,張氏澍有補輯姓氏篇一卷,錢氏大昕輯本,刻入群書 拾補中;先生盧牟隊文,甄采瑣義,其用力可謂勤矣。惟其引史記高祖功臣表索隱注●中姓,案:●字字書 所無,說文有●,即主字,與此不合。今以毛氏所刻單 本索隱校之,其正文為 「清簡侯空中同」,注云:「『空』亦作『窒』,窒中姓,見風俗通。」應 氏所引本此。先生「窒」作「●」,殆所見索隱本與今本不同與?既據 索隱校改,仍存先生之真於此,以俟大雅正之。鄉後學蔣國 榜。 劉 咸炘 舊書 別錄卷四乙二風俗通義(壬戌三月) 是書 三十一篇,今惟存十,佚篇名見於蘇頌集風俗通義序者,凡二十目,曰心政、古制、陰教、辨惑、析當、恕度、嘉號、穢稱、恃遇、姓氏、諱、釋忘(當作「忌」)、輯事、服妖、喪 祭、宮室、市井、數 紀、新秦、獄法。後漢書 稱其書 「辨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昔之評者,大都視為 攷證之書 ,推其博洽,此耳食目論也。古之儒家,不尚繁博,攷證雜記,不成家言。況皇霸、聲音、山澤 諸篇,但有引據 ,罕下己意;六國 一節及窮通一篇,全鈔古事,但加總論;怪神一篇,記瑣事而少質正;攷證如此,亦何貴哉!仲遠在當時,蓋徒博覽而無師法者,故於儒生附會 陋說,盲從 而不知正,參 差異說,又宛轉而不敢決,引書 多蕪冗,造文多晦滯, 蓋自桓譚、王充以來 ,俗儒不少,仲遠則其著者耳。然古人不苟著書 ,必有所為 。此書 以風俗名書 ,攷證辨釋,皆主於正俗訛,史通自敘 曰:「民者,冥也,率彼里蒙,或訛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膠柱,動 多拘忌,故風俗通生焉。」此實得其本旨。佚篇文中,尤多舉俗說,古今子家,能留意閭巷風俗者,惟此書 及雞肋篇為 善,昔人多忽之。然其佳處,猶不止是。吾讀愆禮、過譽、十反諸篇,及亡篇名目,乃知劭之宗旨,尤在論正時風,所謂時俗嫌疑,非獨名物雜事也。西漢重經學,諸大師以委蛇蘊藉致尊顯,士習頑懦,一二清名之士,若王、貢、鄭、嚴 以廉潔稱,而紀逡、兩 唐復 以偽 亂之,竟致王莽之亂,班書 合傳 王、貢諸人,蓋已切致意焉。東漢沿其遺習,日益偷薄,和、安以降,權 奄執 柄,吏多污黷,士憤而標 節概,或養高山林,或廣結僚友,多為 矯行,以盜虛聲,舍公事而從 私誼,近成黨錮之禍,遠開流品之風,當世談匡濟 者,如王符、崔實、仲長統等,皆持名法之論,欲核實整齊之,而曹操竟用其說,蓋由是也。是書 愆禮篇序著「忍能矯情直意」,過譽篇序著「訐以為 直,隱以為 義,枉以為 厚,偽 以為 明」,其意固已明矣。其所刺譏,遍及鉅公名臣,無所曲撓 。然一據 典禮,不雜申、商之說,平允純正,斯為 罕見。夫申、商之學,人皆知其悖於德教,而抑私從 公,後世多用其說者,何哉?儒行不中,矯激自異以激之也。孟子非陳仲,蓋已見之矣。論世而知其言,是書 豈獨一時得失之林乎?觀其論郅惲 而及汝南之俗,急疾氣 決,干上怵忮,以采名譽;論趙仲讓而及河內 之俗,好大言而少實行;綜及土風,所以名書 為 風俗也。四庫 提要乃謂為 「大致如王充,而敘 述簡明,勝 於充之冗蔓」,是不知充主思測,劭主典證;充止正雜俗,劭兼議行誼,不可同論也。 陳漢章風俗通姓氏篇校補敘 風俗通有氏姓篇,或作姓氏,依史記稱姓某氏例之,作姓氏者近是。元大德刻本風俗通十卷已佚此篇,四庫 書 目提要稱:「永樂 大典通字韻中,尚載馬總意林節本,輯為 附錄。」然今意林卷四,節錄風俗通三十一篇,並無姓氏篇文,疑不能明者,一也;乾、嘉間,餘姚盧氏刻抱經堂叢 書 ,內 有補風俗通佚文者,其一為 氏姓篇,以四聲為 次,或曰是嘉定錢氏所輯,刻入群書 拾補中(書 目答問),而拾補中案語,明著文弨之名,初無錢大昕一語,疑不能明者,二也;烏 程嚴 氏輯全後漢文卷卅九及四十,並是此篇佚文,卷首注云:「今從 群書摘 出,以四聲編次為 二卷。」檢其文自此注外,與盧輯本無一字異,何其符合至斯耶?疑不能明者,三也;漢章既讀盧、嚴 二輯,旁證群書 ,和二輯尚未完備 ,將 為之 補苴罅漏,而武威張氏刻二酉堂叢 書 ,乃亦有姓氏篇二卷,其自序稱「抱經盧氏,殊多闕略」。可謂先得我心。繼讀其書 ,仍不能免闕略之譏,復 有盧、嚴 所已拾補者,張輯本轉失之俄空焉(如廣氏、陽成氏等),疑不能明者,四也。有此四疑,故校補之為 一卷。凡姓氏已詳於諸家輯本,止校其異同,不復 詞費,惟補諸家所未有者,必注明某書 某卷,誠恐無徵不信爾。壬申歲重九後四日,陳漢章敘 。 案:陳氏此文,實為 魯莽滅 裂,一無是處。今本意林非原書 ,故無姓氏篇文,蘇頌校風俗通義題序,言之詳矣。群書 拾補所載之風俗通義逸文,實本之錢大昕,盧氏已於識語中,先後兩 言之,其「垣氏」下即赫然有「大昕案」之文,何言「初無錢大昕一語」也?潛研堂全集即收入風俗通義逸文,尤為 出於錢氏之證。至嚴 輯全文,本出攘竊,其風俗通佚文二卷,亦本之錢氏,其次第出處,全然相同,不過稍稍覆檢所引之書 ,於卷第不同者,略加改正,並於錢氏指出「此條誤重」之處,逕加刪削而已。若陳氏不知「伯成胥渠」即「陽成胥渠」之誤,乃以陽成氏事係伯成氏下,反譏張輯本之疏,諸如此等,于其不當疑者而疑,當疑者而不疑,馴致疑難重重,困惑而不能自解,得不謂之魯莽滅 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