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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子》是战国时期法家代表慎到等人所著。慎到(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赵国人,原来学习道家思想,是从道家中分出来的法家代表人物。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对于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做出了贡献。《史记》说他有《十二论》,《汉书。艺文志》的法家类著录了《慎子》四十二篇。后来很多都失传了,《慎子》现存有《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五篇,《群书治要》里有《知忠》、《君臣》两篇,清朝时,钱熙祚合编为七篇,刻入《守山阁丛书》。此外,还有佚文数十条。 在先秦的法家代表人物中,慎到、申不害和商鞅分别重视“势”、“术”、“法”,但都是在提倡法治的基础上提出的不同观点。“势”主要指权势,慎到认为,君主如果要实行法治,就必须重视权势,这样才能令行禁止。 第一,慎到主张“民一于君,事断于法”,即百姓、百官听从于君主的政令,而君主在做事是必须完全依法行事。而且,立法权也要集中于君主之手,各级的官吏只能严格地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即“以死守法”。百姓则要接受法令的规定,按法做事,即“以力役法”。慎到认为这样才能实行法治,并取得功效。在君主具体执法的过程中,慎到提倡法治,做到公平执法,反对人治。主张立法要为公,反对立法为私。用他的话说,就是“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他认为法治比人治优越,甚至说不好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 第二,他提倡重“势”和“无为而治”。重“势”是为了重视法律,君主只有掌握了权势,才能保证法律的执行。慎到把君主和权势分别比喻为飞龙和云雾,飞龙有了云雾才能飞得高,如果云雾散去,飞龙就是地上的蚯蚓了。如果有了权势,即使像夏桀那样的昏庸残暴,命令也能执行,即“令则行,禁则止”。如果没有权势,即使像尧那样贤德,百姓也不听从命令。所以,慎到反对儒家主张的“德治”,认为那样不可能使法律贯彻执行,会产生很多弊端。在无为而治方面,慎到和申不害主张是相似的,只是论述的角度不同。他认为,如果国君什么事都自己亲自去做,不但会筋疲力尽,还会使大臣旁观,不积极做事,等一旦有了过失,大臣会把责任推到君主身上,君臣矛盾的激化甚至会导致谋反篡位的事出现。 周慎到撰金山錢熙祚錫之校 威德天有明。不憂人之暗也。地有財。不憂人之貧也。聖人有德。不憂人之危也。天雖不憂人之暗。闢戶牖必取己明焉。則天無事也。地雖不憂人之貧。伐木刈草必取己富焉。則地無事也。聖人雖不憂人之危。百姓準上而比於下。其必取己安焉。則聖人無事也。故聖人處上。能無害人。不能使人無己害也。則百姓除其害矣。聖人之有天下也。受之也。非取之也。百姓之於聖人也。養之也。非使聖人養己也。則聖人無事矣。毛嬙。西施。天下之至姣也。衣之以皮倛。則見者皆走。易之以元緆。則行者皆止。由是觀之。則元緆色之助也。姣者辭之。則色厭矣。走背跋●窮谷野走十里。藥也。走背辭藥則足廢。故騰蛇遊霧。飛龍乘雲。雲罷霧霽。與蚯蚓同。則失其所乘也。故賢而屈於不肖者。權輕也。不肖而服於賢者。位尊也。堯為匹夫。不能使其鄰家。至南面而王。則令行禁止。由此觀之。賢不足以服不肖。而勢位足以屈賢矣。故無名而斷者。權重也。弩弱而矰高者。乘於風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於眾也。故舉重越高者。不慢於藥。愛赤子者。不慢於保。絕險歷遠者。不慢於御。此得助則成。釋助則廢矣。夫三王五伯之德。參於天地。通於鬼神。周於生物者。其得助博也。古者。工不兼事。士不兼官。工不兼事則事省。事省則易勝。士不兼官則職寡。職寡則易守。故士位可世。工事可常。百工之子。不學而能者。非生巧也。言有常事也。今也國無常道。官無常法。是以國家日繆。教雖成。官不足。官不足則道理匱。道理匱則慕賢智。慕賢智則國家之政要。在一人之心矣。古者。立天子而貴之者。非以利一人也。曰。天下無一貴。則理無由通。通理以為天下也。故立天子以為天下。非立天下以為天子也。立國君以為國。非立國以為君也。立官長以為官。非立官以為長也。法雖不善。猶愈於無法。所以一人心也。夫投鉤以分財。投策以分馬。非鉤策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德。使得惡者。不知所以怨。此所以塞願望也。故蓍龜。所以立公識也。權衡。所以立公正也。書契。所以立公信也。度量。所以立公審也。法制禮籍。所以立公義也。凡立公。所以棄私也。明君動事分功必由慧。定賞分財必由法。行德制中必由禮。故欲不得干時。愛不得犯法。貴不得踰親。祿不得踰位。士不得兼官。工不得兼事。以能受事。以事受利。若是者。上無羨賞。下無羨財。 天道因則大。化則細。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為也。化而使之為我。則莫可得而用矣。是故先王見不受祿者不臣。祿不厚者。不與入難。人不得其所以自為也。則上不取用焉。故用人之自為。不用人之為我。則莫不可得而用矣。此之謂因。 民雜處而各有所能。所能者不同。此民之情也。大君者。太上也。兼畜下者也。下之所能不同。而皆上之用也。是以大君因民之能為資。盡包而畜之。無能去取焉。是故不設一方以求於人。故所求者無不足也。大君不擇其下。故足。不擇其下。則易為下矣。易為下則莫不容。莫不容故多下。多下之謂太上。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無事。君逸樂而臣任勞。臣盡智力以善其事。而君無與焉。仰成而巳。故事無不治。治之正道然也。人君自任。而務為善以先下。則是代下負任蒙勞也。臣反逸矣。故曰。君人者。好為善以先下。則下不敢與君爭為善以先君矣。皆私其所知以自覆掩。有過。則臣反責君。逆亂之道也。君之智。未必最賢於眾也。以未最賢而欲以善盡被下。則不贍矣。若使君之智最賢。以一君而盡贍下則勞。勞則有倦。倦則衰。衰則復反於不贍之道也。是以人君自任而躬事。則臣不事事。是君臣易位也。謂之倒逆。倒逆則亂矣。人君苟任臣而勿自躬。則臣皆事事矣。是君臣之順。治亂之分。不可不察也。 亂世之中。亡國之臣。非獨無忠臣也。治國之中。顯君之臣。非獨能盡忠也。治國之人。忠不偏於其君。亂世之人。道不偏於其臣。然而治亂之世。同世有忠道之人。臣之欲忠者不絕世。而君未得寧其上。無遇比干子胥之忠。而毀瘁主君於闇墨之中。遂染溺滅名而死。由是觀之。忠未足以救亂世。而適足以重非。何以識其然也。曰。父有良子而舜放瞽叟。桀有忠臣而過盈天下。然則孝子不生慈父之家。而忠臣不生聖君之下。故明主之使其臣也。忠不得過職。而職不得過官。是以過修於身。而下不敢以善驕矜守職之吏。人務其治。而莫敢淫偷其事。官正以敬其業。和順以事其上。如此。則至治已。亡國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國之君。非一人之力也。將治亂。在乎賢使任職而不在於忠也。故智盈天下。澤及其君。忠盈天下。害及其國。故桀之所以亡。堯不能以為存。然而堯有不勝之善。而桀有運非之名。則得人與失人也。故廊廟之材。蓋非一木之枝也。粹白之裘。蓋非一狐之皮也。治亂安危。存亡榮辱之施。非一人之力也。 立天子者。不使諸侯疑焉。立諸侯者。不使大夫疑焉。立正妻者。不使嬖妾疑焉。立嫡子者。不使庶孽疑焉。疑則動。兩則爭。雜則相傷。害在有與不在獨也。故臣有兩位者國必亂。臣兩位而國不亂者。君在也。恃君而不亂矣。失君必亂。子有兩位者家必亂。子兩位而家不亂者。父在也。恃父而不亂矣。失父必亂。臣疑其君。無不危之國。孽疑其宗。無不危之家。 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則誅賞予奪。從君心出矣。然則受賞者雖當。望多無窮。受罰者雖當。望輕無已。君舍法。而以心裁輕重。則同功殊賞。同罪殊罰矣。怨之所由生也。是以分馬者之用策。分田者之用鉤。非以鉤策為過於人智也。所以去私塞怨也。故曰。大君任法而弗躬。則事斷於法矣。法之所加。各以其分。蒙其賞罰而無望於君也。是以怨不生而上下和矣。 為人君者不多聽。據法倚數以觀得失。無法之言。不聽於耳。無法之勞。不圖於功。無勞之親。不任於官。官不私親。法不遺愛。上下無事。唯法所在。 行海者。坐而至越。有舟也。行陸者。立而至秦。有車也。秦越遠途也。安坐而至者。械也。 厝鈞石。使禹察錙銖之重。則不識也。懸於權衡。則氂髮之不可差。則不待禹之智。中人之知。莫不足以識之矣。 諺云。不聰不明。不能為王。不瞽不聾。不能為公。海與山爭水。海必得之。 禮從俗。政從上。使從君。國有貴賤之禮。無賢不肖之禮。有長幼之禮。無勇怯之禮。有親疏之禮。無愛憎之禮也。 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爭。今立法而行私。是私與法爭。其亂甚於無法。立君而尊賢。是賢與君爭。其亂甚於無君。故有道之國。法立則私議不行。君立則賢者不尊。民一於君。事斷於法。是國之大道也。 河之下龍門。其流。駛如竹箭。駟馬追。弗能及。有權衡者。不可欺以輕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長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詐偽。 有虞之誅。以幪巾當墨。以草纓當劓。以菲履當刖。以艾 史記稱慎到著十二論。徐廣註云。今慎子劉向所定。有四十一篇。按漢志本四十二篇。徐註一字誤也。通志藝文略。慎子舊有十卷。四十二篇。今亡九卷三十七篇。是宋本已與今同。群書治要有慎子七篇。今所存五篇具在。用以相校。知今本又經後人刪節。非其原書。今以治要為主。更據唐宋類書所引。隨文補正。其無篇名者。別附於後。雖不能復還舊觀。而古人所引。搜羅略備矣。舊本後有逸文。不知何人所輯。內有數條。云出文獻通考。今檢之不可得。且鄭漁仲所見。已止五篇。安得通考中尚有逸文。尋其文句。蓋雜取鬻子。墨子。韓非子。戰國策諸書。以流傳既久。姑過而存之。己亥七月錫之錢熙祚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