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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校注

此书获1991年全国首届古籍整理图书二等奖。

《后汉纪》是记载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历史的一部编年体史书,三十卷,作者是东晋的袁宏。袁宏字彦伯,曾在安西将军谢尚属下做参议军事,后来升任大司马桓温府的记室,又曾做东阳太守。他很擅长写文章,著作有《竹林名士传》等。

书中所记内容开始于淮阳王刘玄更始元年(公元23年),止于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写此书前,当时已经有《东观汉记》和谢承、司马彪等人的史书面世。但袁宏觉得这些书编撰庞杂,所载史实也不一致,出入较多。袁宏在参考各家著作的基础上,又参照《汉山阳公载记》、《汉灵献起居注》、《汉名臣奏》,以及各郡的相关史料,前后用了四年功夫,终于写成了《后汉纪》。后来,他看到张写的《后汉纪》中记载的东汉历史比较详细,又参考着进行了补充。

袁宏的著作并不是简单的参考前人的著作,然后进行编辑。他下了很大的功夫来搜集整理史料,内容丰富,语言简略明了,是现在东汉史研究者必不可少的参考史料,其历史价值也很高。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四部丛刊》本。   


  一、袁宏字彥伯,東晉陳郡陽夏(今河南太康)人。晉成帝咸和三年(公元三二八年)出生于一個世族家庭。他的七世祖袁滂曾任東漢靈帝時的司徒,六世祖袁渙任過曹魏的郎中令,其後「袁氏子孫世有名位」。然而在袁宏年少的時候,其父臨汝令袁勖去世,家道因之中衰,他不得不以運租自業。由于一個偶然的機遇,袁宏以他的詠史詩受到謝尚的賞識,故于謝尚任安西將軍、豫州刺史時,特聘其參議軍事,從此踏上仕途。以後遷任大司馬桓溫府記室,因桓溫重其文筆快捷典雅,遂專綜書記。但是袁宏不滿意桓溫的專橫跋扈和圖謀篡逆,因而于著文或談論中,多次冒犯桓溫,故「榮任不至」。直到桓溫死後,袁宏才由吏部郎出任東陽郡太守。不久,即于晉孝武帝太元元年(公元三一六年)病死在任所,時年四十九歲。

  袁宏一生寫下詩賦誄表等計三百餘篇,其中膾炙人口的則有東征賦、北征賦和三國名臣序贊。當時,王珣嘗發出「當今文章之美,故當共推此生」的感慨。所以袁宏是以「一時文宗」而著稱於世的。唐代撰修晉書時,仍將他列入文苑傳。但是袁宏的主要成就并不表現在文學方面,而是反映在他的史著中。除了久已散佚的竹林名士傳外,後漢紀是他流傳至今的唯一精心史作。

  後漢紀仿荀悅漢紀而寫,是一部出色的編年體斷代史。其書共三十卷,約二十一萬多字。所載起自王莽末年的農民大起義,迄於曹丕代漢,劉備稱帝,記述了東漢二百餘年的興衰史。後漢紀的成書要早于范曄後漢書五十餘年,是現存有關東漢史史籍二大部中的一部。正如當年袁宏往往被人視作文章家而不是史學家一樣,後漢紀長期以來一直未能受到應有的重視,不能不令人為之惋惜。  二、魏晉時期,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銳。在戰亂頻仍、政局變幻莫測的形勢下,有的人為了給統治者提供歷史的鏡鑑,探求削平亂世的靈丹妙藥;有的人在仕途得意之際,為了顯示自己的才華以邀寵信;有的人在仕途失意之後,退而著述以寄托情懷,因而湧現出大量的史書。這些著史者大多出身于魏晉名門,為了昭明世系,炫耀門庭,在追溯士族源流之際,又多以東漢史作為其畢生努力之目標。在袁宏著作後漢紀的前後,有關東漢史的有影嚮的著作,就有謝承的後漢書、薛瑩的後漢記、司馬彪的續漢書、華嶠的漢後書、謝沈的後漢書、張瑩的後漢南記、袁山松的後漢書(以上紀傳體)和張璠的後漢紀(編年體)。這些著作主要都取材于東漢時斷斷續續修撰而成的東觀漢記,但在取材的精疏、史識的高下、文筆的優劣、體例的純駁、篇幅的繁簡各個方面,都表現出明顯的差異。袁宏不滿意他所見到的諸種後漢書,于是發憤披閱資料,重加釐訂,歷時八年之久,終于撰成了後漢紀。其取材不可謂不富,撰述不可謂不勤,與主要是刪削漢書而成漢紀的荀悅相比較,他所遇到的困難要多得多,所付出的努力也大得多,因而所取得的成就也更顯得寶貴。

  在魏晉時撰成的東漢史著中,後漢紀碩果僅存,絕非偶然。

  首先,袁宏几乎蒐集了當時有關東漢史的所有材料,在吸取諸書精華的基礎上,刪繁補缺,糾謬釋疑,反復修改,不憚其煩,故能取得「比諸家號為精密」的評價。即使在後漢紀初稿流傳後,袁宏發現張璠紀所言漢末之事,頗有可採,就又及時補充進來,使後漢紀關於漢末的記載,不僅遠遠超過同時代的諸家後漢書,而且連晚出的范曄後漢書也不如其翔實。  其次,袁宏採用左傳的史法,以漢紀作范本,完成了又一部便于觀覽而又詳略有體的編年體斷代史,在當時紀傳體如林的史界中,別開一番洞天,因而也就受到許多學者的重視。

  然而清王鳴盛于十七史商榷中言:「宏所採亦云博矣,乃竟少有出范書外者,然則諸書精實之語,范氏摭拾已盡。」這就是說,范書是諸家後漢書的總結性之作,要想弄清東漢歷史,只要有范書就足夠了,而包括袁宏後漢紀在內的其他諸家後漢書,已沒有什麼參考價值。這一觀點確實代表了不少學者的看法。但是事實并非如此。

  范書博大精深,許多成就確非袁宏後漢紀所能企及。但是袁紀一則早成于范書五十多年,不少方面更接近於原始材料,因而史料價值不僅不低於范書,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還要高於范書。二則袁紀的精實之語,也并非全被范書所吸取,「其中多有范氏所刪取而不盡錄者」,往往可以訂正范書的謬誤和補充范書的不足。

  如魯丕舉賢良方正對策、尚敏陳廣學校疏、張衡和馬融的陽嘉二年京師地震對策、朱寵與鄭凱論潁川士人,以及明、章二帝的某些詔文,均不見於范書。其他與范書各有詳略的情況則更多。如卷二十引朱穆奏記中有一段范書即失載,其文曰:「河內一郡,嘗調縑素綺縠纔八萬餘匹,今乃十五萬匹。官無見錢,皆出于民。民多流亡,皆虛張戶口,戶口既少,而無貲者多,當復割剝,公賦重斂。」對了解東漢中期統治者的橫征暴斂及其惡果很有幫助。

  再如馬續補撰班固漢書七表及天文志之事,有關佛與佛學思想在漢時傳播的情況,有關朱寵生平和鄧禹子鄧股的事跡,均賴袁紀而得以保存下來。  此外,袁紀(一)可以訂正范書的時間之誤,如建武十一年光武帝幸南陽的月份、建寧元年九月朱瑀盜發竇武奏疏的日子,通鑑都舍范書而從袁紀。(二)可以訂正范書地名之誤,如和帝系葬于順陵而非慎陵,劉攽即據袁紀以糾正范書及李賢注的錯誤。(三)可以訂正范書謚號之誤,如舂陵考侯當是孝侯之誤。(四)可以訂正范書姓名之誤,如寒朗當作寋朗。(五)可以訂正范書職稱之誤,如樂松非任中常侍而是侍中。(六)可以訂正范書史實之誤,如田況非敗於赤眉,而是赤眉戰敗,不得不轉入青州。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正如王銓所說的那樣,「讀荀袁之紀,如未嘗有班范之書;讀班范之書,亦如未嘗有荀袁之紀也。各以所存,自達於後也」。范袁二書各有其不可泯滅的史料價值,不可有所偏廢。清惠棟後漢書補注之所以能取得較大成就,就與大量利用袁紀的材料以考訂范書有關。

  不僅如此,袁紀還保存了東觀記天文志、五行志及西域傳佚文十五條,華嶠書之論四條。既讓我們能更多地窺知這些佚書的原貌,也推翻四庫館臣關於東觀記天文志已全闕的舊說。

  無怪劉知幾曰:「世言漢中興史者,唯范、袁二家而已。」這一書一紀,相得益彰,以袁紀配范書,符合事實,絕非溢美之辭。

  顯而易見,袁宏後漢紀這座有待進一步發掘的史料寶庫,是研究秦漢史必不可少的重要典籍。

  三、後漢紀在史學上也頗具特色,有所創新。

  首先,袁宏在荀悅「通比其事,例系年月」寫作方法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為「言行趣舍;各以類書」的撰述方法,以達到「觀其名跡,想見其人」的目的。

  袁宏的「類書」,歸納起來有以下二種形式:

  其一,把某人的某一品德,因類舉事,末尾概括為「某某皆此類也」的品題式結語。如寫王丹,則曰「其高抗不屈皆此類也」;寫朱暉,則曰「其信義慎終皆此類也」;寫樂恢,則曰「其不念舊惡,恥交進趣,皆此類也」;寫周舉,則曰「其公亮不撓皆此類也」。  其二,把時代相近而德行類似的人放在一起寫。如卷五類書嚴光、周黨、王霸、逢萌等所謂隱士;卷十一類書江革、毛義、薛苞等所謂孝子;卷十九類書任峻、蘇章、陳琦、吳祐、第五訪等所謂良二千石;卷二十二類書徐稚、姜肱、袁閬、韋著、李曇等所謂五處士。

  而在卷二十二中,袁宏于敘述郭泰事跡的同時,涉及仇香、袁閎、黃憲、茅容、魏昭、孟敏、左原、黃元艾、賈子序等多人,文末概括以「其弘明善惡皆此類也」,「其善誘皆此類也」,接著又進一步類書與泰齊名的仇香、黃憲、陳寔三名士。于此袁宏合二形式為一,全文長達四千餘字,所敘人物一個個活龍活現,頗有傳神之筆。

  自然上述方法處理得當,可以開拓編年史體的容量,使作者認為足以為法式的言行,更為集中地表達出來,給讀者以強烈的感染。然而用之過度,則亦往往造成體例的不純,連綴而出的名人小傳,使編年史的特點為之減色。而袁宏喜歡品題人物,這種誇誇其談的名士作風,也使他所推崇的人物偶象化、概念化,常由此導致寫作的失敗。于是,「類書」的成功也就與失敗相伴隨,既矛盾而又不可分割地反映在他的後漢紀中。

  其次,袁紀詳略有體,重點突出。他分別以八卷和六卷的篇幅敘述了東漢始建國和漢末紛亂的歷史。兩個時期各有眾多的人物登場,事件也千頭萬緒,錯雜紛紜。而袁宏宛如一個傑出的導演,把眾多的人物和複雜的事件安排得井井有條,真正做到事繁而不亂,文約而不漏,其駕馭史料的能力令人驚歎。其中關于赤壁之戰的描述,主要通過周瑜、諸葛亮、孫權三人的慷慨陳辭,展現了三位政治家的非凡膽略和遠見卓識,最終以「曹操與周瑜戰於赤壁,操師大敗」一句收尾,文字洗練,語言生動,寓大戰勝負於談笑縱論之中,袁宏的文才于此得到高度的發揮。它為司馬光寫赤壁之戰,提供了良好的先例。  這二部分是袁紀的精華所在,也是最堪補正范書不足之所在。

  再則,袁紀很注重論贊,全書之論共計五十五條(包括所引華嶠論四條),最長的達一千零三十四字,最短的四十一字,一般都在三百字上下,共計約一萬七千字左右,占全書篇幅的十二分之一,為歷來史書所僅見。

  固然,袁宏之論以名教觀為核心,多迂腐陳舊之說,是魏晉士族腐朽世界觀的一個縮影。劉知幾批評他「務飾玄言,玉卮無當」,可謂一針見血!與荀悅尚能從經濟方面探求動亂之由,還知道重民務實相比較,他的名教觀可以說毫不足取。

  但是,凡事不可一概而論,撇開其名教觀,其中也間有佳篇。

  如袁宏紀卷二十二論風俗變遷,上下縱貫近千年,筆勢放縱,較客觀地反映了從春秋至漢末之風俗變遷的概貌。被後人推崇的范曄黨錮列傳序,其中兩漢風俗部分,實取資於袁紀。

  另外,如他肯定學術分歧,自古已然,天下之事,不必相襲,主張諸子百家,各存其說,不必強求整齊劃一,并提出「道明其本,儒言其用」的觀點,也非一般俗儒所能言及。又如他指斥讖緯之虛妄,還借用賈誼之言,主張禮制非天之所設,乃人之所為,不修則壞,損益宜隨時,其強調人為的作用和順應時代而改革的看法,無疑是可取的。同時他又主張神道設教,在非人力所能解難釋疑的時候,當借助鬼神的力量來應變適會。他說:「神實聰明正直,依人而行者也。」可見,袁宏并不把神看作是一種值得敬畏而不可捉摸的東西,他更強調人的作用,把神道作為人道的必不可少的輔助手段,比起迷戀天人感應及圖緯讖記的神學家來,袁宏更少一些迷信色彩,更多一點實用主義。

  不難看出,袁宏後漢紀是一部可與荀悅漢紀相匹敵的編年體斷代史代表作,是研究中國古代史學史不可忽視的重要課題。

  四、袁宏後漢紀的流傳幾經波折,不絕一   


  一、本書的校勘,以清康熙蔣國祚、蔣國祥兄弟刊本為工作底本,用果親王、陳澧手校的明嘉靖黃姬水本、馮班手校的明萬曆南京國子監本、清光緒廣東學海堂本、龍溪精舍叢書覆校蔣氏本、四部叢刊影明本與之相較。迷信古書,不敢輕改一字,其蔽失之陋;遇所不解,奮筆隨意改竄,其蔽失之妄。故整理古籍一要慎重細致,二要當改則改。為了使當校改者盡量得到校改,而即使出現紕漏,也使讀者有糾正的可能,特作如下處理:凡底本不誤,他本訛誤者,一律不出注;其文字有重要不同,且具參考價值者,則出注。凡可直接改正者,逕改之,並於注中說明;疑而不能決者,亦於注中提出傾向性意見。凡屬誤文、衍文當刪者,括以圓括弧;凡已改正之正文和應補入之脫文,括以方括弧。

  二、現存後漢紀諸本多有訛脫,故本書除版本互校外,又用范曄後漢書、陳壽三國志、東觀漢記、七家後漢書諸書,比較異同,以資校助。

  三、本書前人已做過不少校勘工作,如陳澧東塾遺稿之讀後漢紀、蔣國祚兩漢紀字句異同考、陳璞兩漢紀校記、紐永建兩漢紀校釋,以及果親王、陳澧、馮班的眉批,本書不同程度地吸取了他們的成果,并于注中一一標明所出。

  四、除文字校勘外,本書注釋著重于史實的考訂,並盡量吸收前人和今人的研究成果,為研究東漢史的讀者提供方便。

  五、仿資治通鑑點校本之例,于諸年號下括注干支和公曆,以便檢查。

  六、本書輯得佚文七條,除附錄于書末外,且分別列入相應卷之注中,予以說明。對其一、二條有疑義者,亦考辯之。

  七、有關袁宏生平及著述的記載或評論,均不多見,是研究袁宏及其史學思想的寶貴資料。現盡力網羅,分別歸入袁宏傳及其軼事、歷代著錄及雜論、敘跋諸目下,附之書末。

  八、為讀者閱讀方便,書後還編附引用書目。   


  予嘗讀後漢書,煩穢雜亂,睡而不能竟也。聊以暇日,撰集為後漢紀。其所綴會漢紀〔一〕、謝承書、司馬彪書、華嶠書、謝忱書、〔二〕漢山陽公記、漢靈獻起居注、漢名臣奏,旁及諸郡耆舊先賢傳,凡數百卷。前史闕略,多不次敘,錯謬同異,誰使正之?經營八年,疲而不能定。頗有傳者,始見張璠所撰書,其言漢末之事差詳,故復探而益之。

  〔一〕四庫提要以為此「漢紀」,「蓋指荀悅之書涉及東漢初事者」,甚謬。按此「漢紀」,實乃「漢記」之誤,即東觀漢記也。袁紀卷首雖接續荀紀言西漢末史事,而行文絕無相襲之處,一閱即可知。而東觀漢記乃諸家後漢書之本源,袁紀亦不例外。古者紀、記多混用,不可隨文附會。

  〔二〕「謝忱」乃「謝沈」之誤。晉書本傳、北堂書鈔卷五七引何法盛晉中興書俱作「謝沈」,隋志及新舊唐志亦然。

  夫史傳之興,所以通古今而篤名教也。丘明之作,廣大悉備。史遷剖判六家,建立十書〔一〕,非徒記事而已,信足扶明義教,網羅治體,然未盡之。班固源流周贍,近乎通人之作;然因籍史遷,無所甄明。荀悅才智經綸,足為嘉史,所述當也,大得治功已矣;然名教之本,帝王高義,韞而未敘。今因前代遺事,略舉義教所歸,庶以弘敷王道,前史之闕。古者方今不同,其流亦異,言行趣舍,各以類書。故觀其名跡,想見其人。丘明所以斟酌抑揚,寄其高懷,末吏區區注疏而已〔二〕。其所稱美,止於事義;疏外之意,歿而不傳,其遺風餘趣蔑如也。今之史書,或非古之人心,恐千載之外,所誣者多,所以悵怏躊躇,操筆悢然者也。

  〔一〕史記有八書,此作「十書」,乃袁宏為行文方便,約略言之。

  〔二〕陳澧曰:「末吏者,謂末世史官也。注疏者,條記其事也。」   


  孝景帝生長沙定王發。武帝世,諸侯得分封子弟〔一〕,以泠道縣舂陵封發中子買,為舂陵節侯。買生鬱林太守外,外生鉅鹿都尉回,回生南頓令欽,欽生光武皇帝。元帝時,節侯之孫孝侯以南方卑溼〔二〕,請徙南陽。於是以蔡陽白水鄉為舂陵侯封邑,而與從昆弟鉅鹿君及宗親俱徙焉。湖陽人樊重女曰歸都〔三〕,自為童兒,不正容不出於房。南頓君聘焉,生齊武王縯、魯哀王仲、世祖、〔湖陽〕、新野、寧平公主〔四〕。

  〔一〕漢書主文偃傳曰:「偃說上曰:「古者諸侯地不過百里,彊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彊,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則逆節萌起,前日朝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地之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必稍其銷弱矣。」於是上從其計。」

  〔二〕按:范曄後漢書城陽恭王祉傳曰(以下簡稱范書):「熊渠卒,子考侯仁嗣。」文選卷四南都賦李善注曰:「東觀漢記曰:「舂陵節侯,長沙定王中子買。節侯生戴侯,戴侯生考侯。考侯仁以為舂陵地勢下濕,難以久處,上書願徙南陽,守墳墓。元帝許之,於是北徙。」考或作孝,非也。」范書祉傳李賢注引東觀記亦作「考侯」。清人編四庫全書,改東觀漢記原輯文「孝侯」為「考侯」,即以范書和李善注為據。殊不知漢書王子侯表明載:「元康元年,孝侯仁嗣。」東觀記之光武帝紀,乃班固主持撰寫,自不當與漢書相抵牾。且范書安城孝侯賜傳、藝文類聚(以下簡稱類聚)卷十二引東觀記均作「孝侯」。孝、考形近易訛,恐當以孝侯為是。袁紀此文亦可謂有力佐證。  〔三〕范書北海靖王興傳作「嫺都」。

  〔四〕范書北海靖王興傳曰:「生三男三女:長男伯升,次仲,次光武;長女黃,次元,次伯姬。」又曰:「建武二年,封黃為湖陽長公主,伯姬為寧平長公主。元與仲俱歿於小長安,追爵元為新野長公主。十五年,追謚仲為魯哀王。」據此則袁紀脫「湖陽」二字,故補之。

  世祖諱秀,字文叔。初,南頓君為濟陽令而世祖生,夜有赤光,室中皆明。使卜者筮之,曰:「貴不可言!」是歲,嘉禾生,縣界大熟,因名曰秀。為人隆準,日角,大口,美鬚眉,長七尺三寸。樂施愛人,勤於稼穡。嘗之長安,受尚書,大義略舉〔一〕。兄縯,字伯昇,慷慨有大節。王莽篡漢,劉氏抑廢,常有興復之志,不事產業,傾身以結豪傑,豪傑以此歸之。  〔一〕東觀記光武帝紀曰:「年九歲,而南頓君卒。隨其叔父在蕭,入小學。後至長安,受尚書于中大夫廬江許子威。資用乏,與同舍生韓子合錢買驢,令從者僦以給諸公費。大義略舉,因學世事,朝政每下,必先聞知,具為同舍解說。高才好學,然亦喜遊俠,鬥雞走馬,具知閭里姦邪,吏治得失。時會朝請,舍長安尚冠里,南陽大人賢者,往來長安,為之邸,闇稽疑議。」按:「其叔父」者,趙孝王劉良也。良,漢平帝時舉孝廉,為蕭令。光武兄弟少孤,良撫養甚篤。

  新野人鄧晨,字偉卿,家富於財。晨少受易,好節義。世祖與之善,以姊妻之,是為新野公主。世祖與晨遊宛,穰人蔡少公,道術之士也,言「劉秀當為天子」。或曰:「是國師公劉子駿也。」〔一〕世祖笑曰:「何知非僕耶?」坐者皆笑。當是時,莽行一切之法,犯罪輒斬之,名曰「不順時令」〔二〕。晨謂世祖曰:「王莽暴虐,盛夏斬人,此天亡之時,宛下言儻能應也。」世祖笑而不應。

  〔一〕子駿,劉歆之字。漢書楚元王傳曰:「初,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穎叔。及王莽篡位,歆為國師。」應劭注曰,「河圖赤伏符云「劉秀發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鬥野,四七之際火為主」,故改名,幾以趣也。」

  〔二〕漢書王莽傳下曰:「地皇元年正月乙未,赦天下。下書曰:「方出軍行師,敢有趨讙犯法者,輒論斬,毋須時,盡歲止。」於是春夏斬人都市,百姓震懼,道路以目。」又曰:「自莽為不順時令,百姓怨恨,莽猶安之,又下書曰:「惟設此壹切之法以來,常安六卿巨邑之都,枹鼓稀鳴,盜賊衰少,百姓安土,歲以有年,此乃立權之力也。今胡虜未滅誅,蠻僰未絕焚,江湖海澤麻沸,盜賊未盡破殄,又興奉宗廟社稷之大作,民眾動搖。今復壹切行此令,盡二年止之,以全元元,救愚姦。」」師古曰:「一切者,權時之事,非經常也。猶如以刀切物,苟取整齊,不顧長短縱橫,故言一切。」據上可知,王莽因起義所在蜂起,故行一切之法,凡犯法者立斬決,不待秋後。於是春夏斬人,故又稱之曰「不順時令」。

  宛人李通,字次元〔一〕。父守為王莽宗卿師〔二〕。守身長八尺〔三〕,容貌絕異,治家與子孫如官府。少事劉歆,好星曆讖記之言,云:「漢當復興,李氏為輔。」私竊議之,非一朝也。通嘗為吏,有能名〔四〕。見王莽政令凌遲,挾父守所言,又居家富佚〔五〕,為閭里豪,自免歸。從弟軼,亦好事者,謂通曰:「今四方兵起,王氏且亡,劉氏當興。南陽宗室,獨有劉伯昇兄弟汎愛眾,可以謀大事。」通甚然之。世祖常避吏於宛〔六〕,通遣軼候世祖。初,通同母弟申屠臣善為醫術〔七〕,以其難使也,縯殺之,故世祖不欲見軼。軼輒來不止,世祖乃彊見之。軼徐達通意,殊不以申屠臣為恨,世祖不得已,乃許之往。時通病臥室內,世祖與通兄儵、弟寵及軼語。儵等喜悅,並言天下兵起、王莽亡敗之狀。世祖初以士君子道相慕,故往答之。及聞其語,大驚,不敢應,起入室候通,通握手極歡。移日復言及兵起及讖文,世祖微難通曰〔八〕:「即如是,當如宗卿師何?」通曰:「已自有度。」世祖深知通意,遂相結〔九〕。  〔一〕汪文臺七家後漢書所輯華嶠書李通傳作「字文元」。汪注曰引自初學記卷十一、北堂書鈔卷五十一(以下簡稱書鈔)。今按:初學記作「文元」,而書鈔所引實出卷五十二。明陳禹謨本脫「字文元」三字,清孔廣陶影刻宋鈔本則作「字次元」,與袁紀同。恐當作「次元」為是。又東觀記光武帝紀曰:「宛大姓李伯玉從弟軼,數遣客求帝。」據此則通又字伯玉。然袁紀曰通有兄儵」,故字不當稱「伯」,作「伯玉」亦恐誤。

  〔二〕李賢曰:「平帝五年,王莽攝政,郡國置宗師以主宗室,蓋特尊之,故曰宗卿師也。」胡三省曰:「余按莽置宗師,主漢宗室耳。此宗卿師,莽篡時所置也。」胡說是。

  〔三〕范書李通傳作「身長九尺」。

  〔四〕據范書本傳,通曾任五威將軍從事,出補巫丞。

  〔五〕佚通逸,荀子堯問篇曰:「舍佚而為勞。」

  〔六〕范書光武紀曰:「光武避吏新野,因賣穀於宛。」注云「續漢書曰:「伯昇賓客劫人,上避吏於新野鄧晨家。」東觀記曰:「時南陽旱饑,而上田獨收。」」常即嘗,古通用。

  〔七〕按申屠臣,東觀記光武紀作「公孫臣」。范書李通傳注引續漢書作「申徒臣」。又按:吳樹平風俗通義佚文曰:「(申徒氏)本申屠氏,隨音改為申徒氏。」則申徒臣即申屠臣。申屠一作勝屠,見史記酷吏傳索隱引風俗通。又王符潛夫論志氏姓曰:「信都者,司徒也。俗前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或勝屠,然其本共一司徒耳。」據此則申徒、勝屠、申屠,皆司徒之音轉。按東觀記李通傳亦作「申屠臣」,故紀作「公孫臣」,非也。

  〔八〕范書李通傳作「微觀通」。王先謙曰:「穀梁傳:「常事曰視,非常曰觀。」謂以其家重大事指示之,感動其意慮也。」按「觀」,文義較「難」為長。

  〔九〕東觀記光武紀曰:「(李通)兄弟為帝言天下擾亂饑餓,下江兵盛,南陽豪右雲擾。因具言讖文事,劉氏當復起,李氏為輔。帝殊不意,獨內念李氏富厚,父為宗卿師,語言譎詭,殊非次第;嘗疾毒諸家子數犯法令,李氏家富厚,何為如是,不然諾其言。諸李遂與南陽府掾史張順等連謀。帝深念良久,天變已成,遂市兵弩、絳衣、赤幘。」按:張順事跡,諸家後漢書唯此一見,錄以補袁紀不足。  初,琅邪呂母之子為縣長所殺。呂母家產數百金〔一〕,志欲報怨,乃治酒多買刀兵,少年隨其所乏而與之。如此數歲,財產單盡,少年相與償母。母涕泣曰:「所以相待,非治產求利也,欲以為子報怨耳!諸君寧能相哀也?」〔二〕少年壯之,又素被恩,皆許諾。聚眾數百人,母自號將軍,攻縣長及掾吏。既而解掾吏曰:「諸卿無罪,唯欲報長耳。」諸吏叩頭為長請。母曰:「吾子犯小罪,不當死,長殺之。殺人當死,又何請乎?」母遂手殺之,以其首祭子墓。自是莒人樊崇〔三〕、東〔莞〕(宛)人逄安〔四〕、東海人徐宣、謝祿並為盜賊,一歲間眾各數萬人。王莽沐陽侯田況大破之〔五〕,遂殘州郡,所過抄掠百姓。

  〔一〕范書劉盆子傳作「貲產數百萬」。按:漢書食貨志載,王莽時,「黃金重一斤,直錢萬」。范書作「數百萬」,乃指錢而言,實與數百金值相當。

  〔二〕報怨即復讎,兩漢時此風極盛。報怨以報父母之仇為主,兼及為兄弟、舉主、師長、友朋復讎。參與其事者,上自天子,下至百姓,不分男女老幼,遍及城鄉僻野。甚而子孫相報,後忿深前,至于滅戶殄業。兩漢諸史,多有記述,此不一一論列。呂母即以報子仇為起因,而發展為農民起義。

  〔三〕鈕永建後漢紀校釋曰:「按:劉盆子傳云瑯琊人樊崇起兵於莒,是樊崇非莒人也。」今按:范書劉盆子傳曰:「或說崇曰:「莒,父母之國,奈何攻之?」乃解去。」則樊崇是莒人無疑。莒屬琅邪郡,故傳云「琅邪人樊崇」,是泛以郡國名稱代出生地。又如逄安,東莞人,屬琅邪郡,故傳稱「崇同郡人」。徐宣、謝祿、楊音均系臨沂人,皆以所屬郡稱「東海人」。鈕說失考。  〔四〕按范書劉盆子傳注引東觀記曰:「「逄」音龐。安字少子,東莞人也。」又漢書地理志琅邪郡只有東莞縣,無東宛,故據改。又「逄」原誤作「逢」,據黃本逕改。

  〔五〕鈕永建曰:「沐陽侯,據盆子傳作「探湯侯」。李賢注云:「王莽改北海益縣曰探湯。」今考地理志,云:「益,莽曰探陽。」三文互異。」今按:王莽改易郡縣名,多據經義。益之改名,乃封田況鎮壓赤眉起義軍之功,其意蓋本論語季氏篇之「見不善如探湯」。故作「探湯」者是。漢書地理志作「探陽」,乃形近而訛。袁紀作「沐陽」,則失之遠矣。又按:范書劉盆子傳曰:「因擊王莽探湯侯田況,大破之,殺萬餘人,遂北入青州,所過虜掠。」又御覽卷四二引郡國志曰:「東海有謝祿山。按漢書,王莽時,東海徐宣、謝祿等擊王莽將田況,大破之,曾屯兵于此,因名謝祿山。」據上二引,則袁紀「王莽沐陽侯田況」上似脫「擊」字。此事通鑑略而不述,必有疑焉。今按漢書王莽傳曰:「唯翼平連率田況素果敢,發民年十八以上四萬餘人,授與庫兵,與刻石為約,赤眉聞之,不敢入界。田況有此聲威,則此前必無敗績。又田況於天鳳六年始進封為伯,則封探陽侯必在是年之後。王莽傳地皇二年曰:「後況自請出界擊賊,所向皆破。莽以璽書令況領青、徐二州牧事。」況所任翼平郡,乃分北海郡而置,屬青州。謝祿山在東海,屬徐州。戰役發生於謝祿山一帶,則必系況出界擊賊時事。若況一敗涂地,豈能得探湯侯之封?又豈能兼領青、徐二州牧事?則袁紀不誤,范書之說不足取也。

  初,崇等以困窮為賊,無攻城略地之心。結聚浸盛,乃相與為約殺人號令〔一〕。最尊者稱三老,其次從事、卒〔史〕(吏)〔二〕。王莽遣平均公廉丹〔三〕、太師王匡東擊之。軍至定陶,莽詔丹曰:「倉廩盡矣,府庫空矣,可以怒矣,可以戰矣。」丹惶恐,夜召掾馮衍,以書示之。衍因說丹曰:「張良以五世相韓,椎秦始皇於博浪之中,勇冠乎賁、育〔四〕,名高乎泰山。將軍之先,為漢信臣〔五〕。新室之興,英俊不附。今海內潰亂,百姓塗炭,民之思漢,甚於詩人之思邵公也,愛其甘棠,況其子孫〔六〕?民所歌舞,天必從之〔七〕。方今為將軍計,莫若先據大郡,鎮撫吏士,百里之內,牛酒日賜,納雄傑之士,詢忠智之謀,興社稷之計,除萬民之害,則福流於無窮,勳著於不朽。與其軍覆於中原,身分於草野,功敗名滅,恥及先祖者哉?聖人轉禍而為福,智士因敗而為功,願明公深計而無與俗同。」丹不能從。進及睢陽,復說丹曰:「蓋聞明者見於無形,智者慮於未萌〔八〕,況其昭哲者乎?凡患生於所忽,禍發於細微,敗不可悔,時不可失。公孫鞅曰:「有高人之行,負非於世;有獨見之慮,見疑於人。」〔九〕故信庸庸之論,破金石之策,襲當世之操,失高明之德。夫決者智之君也,疑者事之役也。時不重至,公勿再計。」丹不聽。衍,奉世曾孫也〔十〕。

  〔一〕范書劉盆子傳曰:「眾既寖盛,乃相與為約:殺人者死,傷人者償創。以言辭為約束,無文書、旌旗、部曲、號令。」袁紀恐有脫文。

  〔二〕據劉攽東漢刊誤改。又范書「卒史」下尚有「汎相稱曰巨人」句。

  〔三〕按漢書王莽傳作「更始將軍平均侯之兗州」,至攻拔無鹽後,始進爵為公。袁紀下文有「進爵為公」句,此當作「平均侯」為是。

  〔四〕即孟賁、夏育,皆衛國之勇士。史稱賁生拔牛角,育力舉千鈞。

  〔五〕李賢曰:「廉褒,襄武人,宣帝時為後將軍,即丹之先。」又惠棟曰:「案廉范傳,帝問范云:「卿與右將軍褒,大司馬丹,有親屬乎?」范對曰:「褒,臣之曾祖。丹,臣之祖也。」案此褒乃丹之父也。」  〔六〕邵公,周宣王時名相。曾出巡南國,舍于甘棠樹下。既去,民思其德政,愛及此樹,作詩以詠之。其辭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發。蔽芾甘棠,勿翦勿敗,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說。」見詩召南甘棠之章。  〔七〕詩小雅車舝曰:「雖無德與汝,式歌且舞。」又尚書泰誓曰:「天矜於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

  〔八〕語見商君書更法篇,亦見史記商君列傳。

  〔九〕商君書更法篇曰:「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負於世。有獨智之慮者,必見驁於民。」史記商君列傳「負」作「非」,「驁」作「敖」。驁、敖均為謷之借字,作嘲笑解。索隱引商君書又作「訾」,與袁紀作「疑」,三解均可通,然恐當以「敖」最近原本。

  〔十〕馮奉世,漢馮唐之後。元帝時官至左將軍、光祿勳,為折衝宿將,功次趙充國。漢書有傳。

  崇等欲戰,恐其眾與莽兵亂,乃皆朱眉,以相識別,由是號曰赤眉。赤眉別校董憲等眾數萬人,在梁郡。匡、丹攻拔無鹽,莽遣中郎將奉璽書勞匡、丹,進爵為公。王匡〔欲〕(故)進擊憲〔一〕,廉丹以為新拔城罷勞,當且休士養威。匡不聽,引兵獨進,丹隨之。合戰成昌,兵敗,匡走。丹使吏持其印韍、符節付匡曰:「小兒可走,吾不可!」遂止,戰死。校尉汝雲、王隆等二十餘人別鬥,聞之皆曰:「廉公已死,吾誰為生!」馳奔賊,皆戰死。莽傷之,下書曰:「惟公多擁選士精兵,眾郡駿馬、倉穀、帑藏,皆得自調,忽於詔策,離其威節,騎馬呵譟,為狂刃所害,嗚呼哀哉!賜謚曰果公。」  〔一〕據陳澧校而改。  國將褒章謂莽曰〔一〕:「皇祖考黃帝之時,中黃直為將,破殺蚩尤。今臣居中黃直之位,願平山東。」莽遣章馳東,與太師匡并力。又遣大將軍陽浚守敖倉,司徒王尋將十餘萬屯雒陽填南宮,大司馬董忠養士習射中軍北壘〔二〕,大司空王邑兼三公之職。司徒尋初發長安,宿霸昌廄,亡其黃鉞。尋士房揚素狂直,迺哭曰:「此經所謂「喪其齊斧」者也〔三〕。」自劾去。莽擊殺揚。

  〔一〕漢書、范書、通鑑「褒章」均作「哀章」。

  〔二〕胡三省曰:「恐當作「北軍中壘」。」

  〔三〕見易巽卦。

  四方盜賊往往數萬人,攻城邑,殺二千石以下。太師王匡等戰,數不利。莽知天下潰畔,事窮計迫,迺議遣風俗大夫司國憲等分行天下〔一〕,除井田、奴婢、山澤、六筦之禁〔二〕即位以來,詔令不便於民者皆收還之。待見未發,會世祖與通定謀議,期以材官都試騎士日〔三〕,欲劫前隊大夫甄阜及屬正梁丘賜〔四〕,因以號令大眾。乃使世祖與軼歸舂陵,舉兵以相應。遣從兄子季之長安,以事報父李守。季於道病死。守密知之,欲亡歸。素與邑人黃顯相善,時顯為中郎將,聞之謂守曰:「今關門禁嚴,君狀貌非凡,將以此安之?不如詣闕自歸。事既未然,脫可免禍。」守從其計,即上書歸死,章未及報,留闕下。會事發覺,通得亡走,莽聞之,乃繫守於獄。而黃顯為請曰:「守聞子無狀〔五〕,不敢逃亡,守義自信〔六〕,歸命宮闕。臣顯願質守俱東,曉說其子。如遂悖逆,令守北向刎首,以謝大恩。」莽然其書。會前隊復上通起兵之狀,莽怒,欲殺守,顯爭之,遂并被誅,及守家在長安者盡殺之。南陽亦誅通兄弟、門宗六十四人,皆焚尸宛市。  〔一〕先師陳直漢書新證曰:「風俗大夫官名,姓司國名憲,此句歷來無注。十六金符齋續百家姓譜十一頁,有「司國奮」、「司國勝」、「司國漢成」三印。十鍾山房印舉舉二十六,二十頁,有「司國黽」二印。漢印文字徵第四,九頁,有「司國鸞印」。足證司國在兩漢為習見之姓,但此姓在古籍中,僅此一見。亦不見於元和姓纂、姓氏急就篇等姓書。」按袁紀此文實錄自漢書,雖使「司國」之姓再見於古籍,其源一也。又姓解卷三載「司國」之姓,其注曰:「姓苑:漢有朝議郎司國吉。」則此姓亦見載於古姓書也。」

  〔二〕按漢書王莽傳,始建國元年,莽令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始建國二年,又設六筦之令,命縣官酤酒,賣鹽鐵器,鑄錢,諸采取名山大澤眾物者稅之。又令市官收賤賣貴,賒貸予民,收息百月三。

  〔三〕李賢曰:「漢法以立秋日都試騎士,謂課殿最也。翟義誅王莽,以九月都試日勒車騎材官士是也。」又漢官儀曰:「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騎士乃騎兵,材官乃步卒。

  〔四〕李賢曰:「王莽置六隊,郡置大夫一人,職如太守。南陽為前隊,河內為後隊,潁川為左隊,弘農為右隊,河東為北隊,滎陽為祈隊。隊音遂。」又屬正者,都尉也,亦王莽所改。

  〔五〕李賢注:「無狀,謂禍大不可名言其狀也。」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曰:「李說非也。前書東方朔傳「妾無狀」。顏注:「狀,形貌也。無狀,猶言無顏面以見人也。一日自言所行醜惡無善狀。」顏有二說,後說尤長。皇甫規傳注云:「無狀者,謂無善狀。」是也。」楊說甚是。

  〔六〕馮班曰:「信,告也。」

  時劉縯召諸豪傑計議曰:「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連年,兵革並起。此亦天亡之時,復高祖之業,定萬世之秋也。」眾皆然之。於是分遣親客,使鄧晨起新野,世祖與李通、李軼起於宛。伯昇自發舂陵子弟。諸家子弟恐懼,皆亡逃自匿,曰:「伯昇殺我!」及見世祖絳衣大冠〔一〕,皆驚曰:「謹厚者亦復為之!」乃稍自安。凡得子弟七八千人,部署賓客,自稱「柱天都部」。

  〔一〕東觀記光武帝紀曰:「上時絳衣大冠,將軍服也。」

  使宗室劉嘉往誘新市、平林兵與其帥王鳳、陳牧等,合軍而進,〔一〕西擊長聚。世祖初乘牛,殺新野尉乃得馬。進屠唐子鄉,殺湖陽尉。軍中分財物不均,眾恚恨,欲反攻諸劉;世祖斂宗人所得物,悉與之,眾乃悅,進拔棘陽。與莽前隊大夫甄阜、屬正梁丘賜戰於小長安,漢軍大敗,還保棘陽。阜、賜乘勝留輜重藍鄉,引兵南渡。伯昇饗士設盟,潛師夜襲藍鄉,盡獲其輜重。  〔一〕范書齊武王縯傳「王鳳」作「王匡」。二人雖俱為新市兵領袖,然推其首帥當以王匡為是。

  十一月,有星孛于張,東南行五日不見。孛星者,惡氣所生,或謂之慧星;張為周分。其後世祖都洛陽,除穢布新之象。

  更始元年〔一〕(癸未、二三)  〔一〕惠棟曰:「張衡以為更始居位,人無異望。光武初為其將,然後即真,宜以更始年號,建於光武之初。東觀諸書,不為更始立紀,蔚宗集中亦言其失。其作漢書,獨書更始元年者,蓋從平子之說也。」按袁紀有此紀年,則從平子之說者,非自范曄始明矣。  正月,斬阜、賜,死者萬餘人〔一〕。嚴尤、陳茂聞阜、賜死,馳欲據宛。伯昇乃焚積聚,破釜甑,與茂戰於育陽,大破之,斬首二千餘級〔二〕。尤、茂走汝南,漢兵遂圍宛。伯昇自號柱天將軍,聖公稱更始將軍。王莽惡之,購伯昇五萬戶,黃金十萬斤,使長安中諸宮署及天下鄉亭皆畫伯昇像〔三〕,使旦起射之。

  〔一〕范書齊武王縯傳作「死者二萬餘人」。

  〔二〕范書齊武王縯傳作「斬首三千餘級」。

  〔三〕范書齊武王縯傳「宮署」作「官署」,恐當以范書為是。

  自阜、賜死後,降者十餘萬,無所統一,諸將請立君。南陽英雄及王常皆投歸伯昇,然漢兵以新市、平林為本,其將帥起草野,苟樂放縱,無為國之略,皆憚伯昇而狎聖公。

  二月辛巳〔一〕,朱鮪等於濟水上設壇場〔二〕,立聖公為天子,議示諸將。伯昇曰:「諸公妄尊宗室,甚厚無益,然愚竊有所難。聞赤眉起青徐,眾數十萬,其中必有諸劉,若南陽有所立,此必將內爭。王莽未滅而宗室相攻,是疑天下而自損權,非所以破莽之道也。且首兵唱號,鮮有能遂,陳涉、項羽是也。舂陵去宛纔三百里,功德未有所施,遽自尊立,為天〔下〕(子)準的〔三〕,後人將得承吾弊,非計之善者也。為將軍計,不如且稱王,王勢亦足以斬諸將。今赤眉所立者賢,相率而往從之,必不奪吾爵位;如無所立,破莽降赤眉,然後舉尊號,亦未晚也。」諸將多曰:「善!可且為更始王。」〔四〕將軍張斤拔劍擊地〔五〕,曰:「疑事無功〔六〕,今日之議,不得有二!」乃立聖公。聖公素懦弱,流汗不敢言〔七〕。以次拜諸將,劉良為國三老,王匡為定國上公,王鳳為成國上公,朱鮪為大司馬,劉縯為大司徒,陳牧為大司空,世祖為太常卿,餘皆九卿將軍〔八〕。改元為更始元年。於是豪傑失望。  〔一〕范書與袁紀同,而漢書王莽傳作「三月辛巳朔」,惠棟以為漢書誤。楊樹達曰:「莽改曆,以建丑為正月,則莽之三月正漢之二月,前書據莽曆言之,不為誤也。」楊說是。  〔二〕范書劉玄傳「濟水」作「淯水」。按水經注卷三十一淯水曰:「王莽地皇二年,朱鮪等共於城南會諸將,設壇燔燎,立聖公為天子於斯水上。」又按卷八濟水,其一出王屋山,與黃河相交後,又平行東入於海;其二出河北贊皇山,於鉅鹿南匯入泜水。二水所經均與綠林軍活動地區無涉。袁紀作濟水誤。

  〔三〕據陳澧校而改。

  〔四〕東觀記劉玄載記曰:「馬武、王匡以為王莽未滅,不如且稱王。」

  〔五〕東觀記劉玄載記作「張卬」范書亦同。通鑑考異曰:「司馬彪續漢書「卬」作「印」,袁宏後漢紀作「斤」,皆誤。今從范曄後漢書。」考異之說是。今仍其舊文而明其誤。

  〔六〕語見戰國策趙策二。

  〔七〕觀劉玄結客報怨,復以詐死拔父於獄;誅莽後,納鄭興之諫,斷然西都長安,絕非一般怯懦無能之輩。袁紀此文因襲東觀記,實東漢史臣美諛光武、貶惡劉玄之曲筆也。

  〔八〕胡三省曰:「匡、鳳皆位上公而加定國、成國美號也。九卿將軍,職為九卿,各帶將軍之號,仍王莽之制也。」按范書光武帝紀曰「光帝為太常偏將軍」,即其例也。

  劉稷擊魯陽,聞更始立,怒曰:「本宗室謀討王莽復社稷者,伯昇兄弟也。更始何為者!」不肯詣宛。更始大臣不悅,世祖惡之,謂伯昇曰:「事欲不善。」伯昇笑曰:「如是耳。」李軼初與世祖善,後諂新貴而疏世祖。世祖誡伯昇曰:「此人不可親也!」伯昇不從。平林兵圍新野,不能下,其宰潘臨登城曰:「願得劉公一信。」伯昇降之。伯昇威名日盛,更始君臣內不自安。頃時,詔示縯七尺寶劍,〔一〕申屠建隨獻王玦示。樊宏曰:「昔鴻門之會,范曾舉玦示項羽,指在高祖,建得無不善乎?」而縯不應。及世祖將至潁川,復深誡伯昇。

  〔一〕范書齊武王縯傳作「更始取伯昇寶劍視之」。

  三月,世祖與諸將略地潁川,父城人馮異、內鄉人銚期〔一〕、潁陽人王霸、襄城人俊傅、棘陽人馬成皆從世祖。

  〔一〕按兩漢志潁川郡無內鄉縣,范書作郟人,袁紀恐誤。或其為長社縣之向鄉亦未可知。

  異字公孫,通左氏春秋,好孫子兵法,為郡功曹,監五縣事〔一〕,與父城令苗萌共守。異出行屬縣,為漢兵所得。異曰:「老母在城中,且一夫之用,不足為彊,願據五城以效功。」世祖善之。異歸謂萌曰:「觀諸將皆壯士屈起,如劉將軍非庸人也,可以歸身,死生同命。」萌曰:「願從公計。」〔二〕  〔一〕鈕永建曰:「為郡功曹,范書馮異傳云,異以郡據監五縣。按續漢志,郡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其監屬縣,有五部督郵,曹掾一人。據此則掾與功曹不同,馮異蓋以功曹兼督郵之職者。范書云郡掾,蓋以督郵有曹掾之稱而偏舉也。」

  〔二〕范書馮異傳作「敬從子計」。  期字次況,身長八尺二寸,容貌壯異。父卒,期行喪三年,鄉里義之。世祖聞其氣勇有志義,召為掾。  霸字元伯,家世獄官。霸為獄吏,不樂文法,慷慨有大志,其父奇之,使學於長安。數年歸,會世祖過潁陽,以賓客見世祖曰:「聞將軍興義兵,誅篡逆,竊不自量,貪慕威德,願充行伍,故敢求見。」世祖曰:「今天下散亂,兵革並興,得士者昌,失士者亡。夢想賢士,共成功業,豈有二哉!」霸父謂霸曰:「吾老矣,不任軍旅,汝往,勉之!」

  俊字子衛,成字君遷,以縣吏、亭長從〔一〕。

  〔一〕俊為亭長,成乃縣吏,均見范書本傳。

  夏五月,王莽遣大司徒王尋、大司空王邑將四十萬兵,號百萬眾,至潁川。嚴尤、陳茂復與二公遇。莽之遣二公也,欲盛威武,以震山東,至賚猛獸、車甲攻戰之具,輜重千里。世祖與下江、新市、平林兵數萬人,擊之於陽關。二公〔兵盛,漢〕兵反走〔一〕,世祖入昆陽,諸將惶怖,各欲歸保所得城。世祖曰:「昆陽即破,一日之間,諸將亦滅。不同力救之,及欲歸守妻子財物耶?」諸將怒曰:「劉將軍何以敢如此!」世祖乃笑而去,唯王常然世祖之計。會候還言:「大兵來,長數百里,不見頭尾,頗至城北矣!」諸將乃遽更請劉將軍計之,世祖復為陳相救之勢。諸將素輕世祖,及追急,世祖為畫成敗,皆從所言。時漢兵在城中者八九千人,世祖留王鳳、王常守昆陽,夜與宗佻、李軼、鄧晨十三騎出城。

  〔一〕東觀記光武帝紀:「帝邀之於陽關。尋、邑兵盛,漢兵反走,帝馳入昆陽,諸將惶恐,各欲散歸。」范書光武帝紀亦同。袁紀有脫文,故據以補。

  時二公至城下者且十萬人,世祖幾不得出。嚴尤說王邑曰:「昆陽城小而堅,今稱尊號者在宛,然進大兵向宛〔一〕,彼必奔走;宛下兵敗,昆陽自服。」邑不聽。遂環昆陽作營,圍之數重,雲車十餘丈,旗幟蔽野,金鼓之聲聞數十里。或為地窟,或作衝車,弩射城中如雨,城中負戶以汲〔二〕。二公自以功在刻漏,校尉、司馬請托郡縣,取受賄賂,不以軍事為憂。有流星墮營中,正書有雲氣若壞山,直於營而墮,不及地尺而滅〔三〕,吏士皆壓仆。

  〔一〕「然」恐是「亟」之誤,范書作「亟」。

  〔二〕范書此句下有「王鳳等乞降,不許」句。又惠棟曰:「言戶內穿井,故云負戶。通典一百五十八卷作負楯。」按周壽昌曰:「此說非也。戶,門扇也,所以避弩矢之亂發也。」周說是。

  〔三〕楊樹達曰:「莊七年公羊傳云:「雨星不及地尺而復。」」

  世祖既至定陵,晨悉發諸營精兵救昆陽。諸將戀輜重,欲留兵守之。世祖曰:「今同心併力以破二公,珍寶萬倍,大功可成。如為所敗,身首無餘,何財物之有!」諸將聞二公兵盛,皆震懼。世祖為陳天命歷數,說其意請為前行。諸將不得已皆從世祖。世祖將步騎千餘人居諸將前,二公遣步騎千餘人來合戰,斬首數十級。諸將喜曰:「劉將軍平生見小敵怯,今見大敵勇,甚可怪!」世祖復進,諸將乘之,斬首數百級〔一〕。連戰輒勝,諸將益奮。

  〔一〕東觀記、范書均作「數百千級」。

  棘陽人岑彭,字君然,以郡吏共嚴說守宛城〔一〕。伯昇攻之數月,城中相食。是月,岑彭、嚴說舉城降。諸將欲誅之,伯昇曰:「彭為郡吏,執心堅守,是其節也。舉大事,當表義士,不如封之,以勸後人。」更始乃封彭為歸德侯。更始入都太守府,封宗室諸將,皆為列侯者百餘人。  〔一〕按范書岑彭傳,彭本守棘陽長。嚴說,注引東觀記作「貳師嚴尤」,誤。說乃前隊貳,即李賢所謂甄阜之副也。

  宛城之拔,昆陽未知也。世祖為書與城中,言「宛下兵復至昆陽」,墜其書〔一〕,二公得書,恐。六月己卯,世祖選精兵三千,從城西水上奔二公陣,二公兵走北,殺司徒王尋。而昆陽城中兵亦鼓譟而出,中外並擊。會大風雷雨,滍水盛〔二〕,二公大眾遂潰,奔走赴水溺死以數萬,滍水為之不流。王邑、嚴尤、陳茂輕騎逃去。漢軍獲其輜重、車甲,連月不盡,或焚燃其餘。  〔一〕陳璞校記據范書改「昆」為「而」,作「言「宛下兵復至」,而陽墜其書」。

  〔二〕東觀記、范書「盛」下有「溢」字,袁紀恐脫。

  於是劉稷詣宛、李軼等共譖之,更始乃陳兵收稷。伯昇固爭之,遂并殺伯昇。以光祿勳劉賜為大司徒。時世祖在父城,乃詣宛謝之,不伐昆陽之功。更始以是慚,拜世祖為破虜大將軍,封武信侯。  秋八月,故鍾武侯劉望據汝南,自立為定漢王〔一〕,嚴尤、陳茂皆歸之。

  〔一〕望,長沙定王發之孫,鍾武節侯度之子也。漢書王莽傳「望」作「聖」。又范書劉玄傳作「自立為天子」,而袁紀冬十月始自立為天子,恐別有所據。通鑑從范書。

  王莽遣太師王匡、國將褒章守洛陽,以距更始。更始遣西屏將軍申屠建、司直李松攻關,定國王匡攻洛陽〔一〕,三輔震動。長安中兵起,共攻莽。  〔一〕司直,乃丞相司直。李松,李通之從弟也。關,武關,非如常例指函谷關。定國是定國上公之省文也。

  九月丙子,東海公孫賓就斬莽首〔一〕。會申屠建、李松至,傳莽首及璽綬詣宛。更始視之曰:「莽不如是,當與霍光等。」更始韓夫人言云:「不如此者,帝當那得之?」  〔一〕漢書王莽傳曰:「商人杜吳殺莽,取其綬。校尉東海公賓就斬莽首。」師古曰:「公賓,姓也。就,名也。」風俗通曰:「公賓,姓也。魯大夫公賓庚之後。」東觀記、范書亦作「公賓就」,惟兩漢紀均作「公孫賓就」,恐誤。

  是月,王匡亦拔洛陽,執太師公王匡、國將褒章,至宛斬之。

  冬十月,劉望自立為天子,嚴尤為大司馬,陳茂為丞相。更始使劉信擊之〔一〕,望兄子回殺望降,嚴尤、陳茂走朗陵,為故吏所殺。

  〔一〕劉信,更始大司徒劉賜兄顯之子,官拜奮威大將軍。

  更始欲北之洛陽,以世祖為司隸校尉。初,三輔官府吏東迎者,見更始諸將數十輩,皆冠幘而衣婦人衣〔一〕,大為長安所笑〔二〕,智者或亡入邊郡。及司隸官屬至,衣冠制度皆如舊儀。父老、舊吏見之,莫不垂涕悲喜曰:「何幸今日又見漢官威儀!」

  〔一〕漢官儀曰:「幘者,古之卑賤執事不冠者之所服也。」范書「婦人衣」下有「諸于繡镼」四字。李賢曰:「前書音義曰:「諸于,大掖衣也,如婦人之褂衣。」」又曰:「揚雄方言曰:「襜褕,其短者,自關之西謂之裗   


  二年(甲申、二四)

  春正月,公到薊。王郎購公十萬戶,薊中驚恐,言郎使者方至,太守已下皆出城迎。公見官屬議,耿弇曰:「今兵從南方來,不可南行。上谷太守耿況,〔即弇父也〕;漁陽太守彭寵,公邑人也〔一〕。發此兩〔郡〕(都)控弦彊弩萬騎〔二〕,所向無前,邯鄲不足平也。」公曰:「卿言善!」時公官屬盡南方人,莫有欲北者,皆曰:「死南首,奈何北行?」公指弇曰:「是我北道主人。」公駕出,官屬不盡相及,弇與公相失。道路擾攘,皆欲擊公,銚期奮戟在前,嗔目叱之。至城門,已閉矣,攻之得出。兼晨夜,蒙霜雪,所過城邑不敢入,或絕日不食。至饒陽蕪蔞亭,馮異進豆粥,公曰:「得公孫豆粥,飢寒俱解。」公將出,或曰:「閉之。」亭長曰:「天下詎可知,何閉長者為!」遂南行〔三〕。

  〔一〕按:耿況乃扶風茂陵人,其先於武帝時,以吏二千石自鉅鹿徙,非劉秀邑人。范書、通鑑「耿況」下均有「即弇父也」四字,故據以補。又彭寵乃南陽宛人,故稱公之邑人。

  〔二〕郡、都形近而訛,亦據范書、通鑑而改。

  〔三〕東觀記光武帝紀曰:「至饒陽,官屬皆乏食,帝乃自稱邯鄲使者,入傳舍。傳吏方進食,從者飢,爭奪之。傳吏疑其偽,乃椎鼓數十通,紿言邯鄲將軍至。官屬皆失色。帝升車欲馳,而懼不免,還坐曰:「請邯鄲將軍入。」久乃駕去。」范書與東觀記略同,下復曰:「傳中人遙語門者閉之。門長曰:「天下詎可知,而閉長者乎?」遂得南出。又東觀記蕪蔞亭事在此後,且曰:「異進一笥麥飯免肩,聞王郎兵至,復驚去。」均與袁紀異。通鑑折中而書,先敘蕪蔞亭馮異進豆粥,再述至饒陽傳舍事。諸書所載,錯雜紛紜,未衷一是,錄以存疑。

  至呼沱河,導吏還言河水流澌,無船,不可渡。官屬皆失色。公遣王霸視之,信然。霸恐驚眾,〔雖〕不可渡〔一〕,且前依水為阻,即言:「冰堅可渡。」士眾大喜。比至,冰合可涉〔二〕既渡,公謂霸曰:「安吾眾令渡者,卿力也。」霸曰:「此明公至德,神靈之祐,雖武王渡河白魚之應〔三〕,無以加也。」公曰:「王霸權時以安眾,是王瑞也。為善不賞,無以勸後。」以霸為軍正,賜爵關內侯。

  〔一〕據東觀記王霸傳補。

  〔二〕東觀記王霸傳曰:「上令霸護渡,馬欲僵,各以囊盛沙布冰上,乃渡,渡未畢數車而冰陷。」

  〔三〕類聚卷十引尚書中候曰:「武王發渡於孟津,中流,白魚躍入王船。王俯取魚,長三尺,有文王字。」此乃徵應、符命之類的迷信傳說。

  於是未知所之,有老公在道旁,曰:「信都為長安守〔一〕,去此八十里。」乃至信都。太守任光、都尉李忠聞世祖至,開門出迎。世祖見光喜,曰:「伯卿,兵少不足用,如何?」光曰:「可發奔命,攻旁縣,不降者掠之。兵貪財物,可大致也。」以光為左大將軍,封武成侯。忠為右大將軍,封武固侯。

  〔一〕惠棟曰:「時更始都長安,故云為長安守。」  光字伯卿,南陽宛人。好黃老言,為人純厚,鄉里愛之。(知)漢兵至宛〔一〕,或見光衣服鮮明,欲殺之。解衣未已,會安城侯劉賜適至,見光容貌長者,救全之。因率與黨從賜,為偏將軍,與世祖共破二公兵於昆陽。後,更始拜光為信都太守。

  〔一〕「知」字無解,當衍,故刪。

  李忠字仲卿〔一〕,東萊人。以好禮稱。王莽時,為信都都尉。〔二〕更始立,以忠郡中為所敬信〔三〕,即拜忠為都尉,兼璽書勞勉焉。王郎起,光與忠發兵固守。廷掾有持郎檄詣府者,光斬之,以令百姓。

  〔一〕范書李忠傳作「字仲都」,東觀記、續漢書亦同。袁紀恐涉任光之字而誤。  〔二〕范書從莽制,作「新博屬長」。袁紀從漢稱,自亂其例也。

  〔三〕疑「為」字當在「郡中」之上。  邳彤字偉君,信都人。王莽時,分鉅鹿為和成郡,以彤為郡卒正〔一〕。公之平河北,彤舉城降,復以彤為太守。是時,郡縣得王郎檄,皆望風嚮應,唯信都、和成二郡不降。彤聞公來失眾,使五官掾張萬將精騎二千詣公所。彤與公會信都,議者或言可因信都兵,自送入關。彤庭對曰:「議者之言皆非也。何者?吏民思漢久矣,故更始之立,天下嚮應。當此之時,一夫大呼,無不捐城遁逃,虜伏請降。自上古已來,用兵之盛,未有如此者也。邯鄲劉胡子等假此威勢〔二〕,惑亂吏民,詐以卜有王郎為成帝子,擁而立之。其眾烏合,無有根本之固。明公奮二郡之兵,揚嚮應之威,以攻,則何城不剋,以戰,則何軍不服!今釋此而西歸,非徒亡失河北,又驚動三輔,其隳損威重,安可量也。明公審無征伐之計,則雖信都之眾,難可合也。何者?明公西,則邯鄲、和成民不肯捐棄親戚,而千里送公〔三〕,其離散逃亡,誠可必見。」以彤為後大將軍。

  〔一〕郡卒正,即太守也,莽所改。  〔二〕惠棟曰:「趙繆王子林,蓋字胡子也。」  〔三〕通鑑曰:「則邯鄲勢成,民不肯捐父母、背成主而千里送公。」考異曰:「范書邳彤傳:「邯鄲成民不肯背成主」,字皆作「城」。袁紀作「邯鄲和城,民不肯捐和城而千里送公」,漢春秋作「邯鄲之民不能捐父母、背成主」。按文意,「城」皆當作「成」。邯鄲成,謂邯鄲勢成也。成主,謂王郎為已成之主也。」按袁紀「邯鄲和成」四字,必有誤奪,或「和」系「勢」之誤,或「邯鄲」下脫「勢成」二字。通鑑之文,明白條暢,最近乎原意。又陳璞據考異所引袁紀之文,謂蔣本改「和成」作「親戚」,非也。然蔣本乃從南監本,非妄改。考異所據與黃姬水本同。陳澧校,亦據南監本改黃本「和成」為「親戚」。今從之。

  世祖使宗廣守信都,李忠、邳彤征伐。

  耿純率宗族二百餘人,老者載棺而隨之,及賓客二千人,並衣襦迎公於貫〔一〕。鉅鹿人劉植亦率賓客數十人,開城門迎〔二〕。公大悅,以純為前將軍,植為驍騎將軍。耿〔純〕(況)攻〔下〕曲陽,皆下之〔三〕。眾益盛,乃渡呼沱,攻中山。所過郡縣,望風影附。耿純使從弟訢歸燒宗室廬舍。公以問純,純曰:「竊見明公單車臨河北,非有府藏之畜,重賞甘餌,以聚人者也。接下以至誠,待之以恩德,是以士眾旁來,思樂僵仆。今邯鄲自立,北州疑惑,純雖舉宗歸命,老弱充行,猶恐宗人賓客卒有異心,無以自固,燔燒廬舍,絕其反顧之望。」公善之。

  〔一〕范書耿純傳作「育」,李賢曰:「育,縣名,故城在冀州。」通鑑胡注曰:「余考兩漢志,無育縣,蓋「貰」字之誤。」沈欽韓曰:「前志鉅鹿郡有貫縣。一統志:今保定府束鹿縣西南。此育字誤。據通鑑,則沿訛已久。」袁紀作「貫」,亦誤。貰,音世。

  〔二〕按范書劉植傳,時植據昌城以迎世祖。惠棟曰:「水經注曰:「世祖下堂陽,植率宗親子弟據邑以奉世祖。」

  〔三〕此句原在下文「憲還東海,攻利城」之下,實唐突不類。按范書耿況傳,況無攻下曲陽事。范書耿純傳曰:「拜純為前將軍,封耿鄉侯,訢、宿、植皆偏將軍,使與純居前,降宋子,從攻下曲陽及中山。」通鑑亦曰:「拜純為前將軍。進攻下曲陽,降之。眾稍合,至數萬人,復北擊中山。」可知此乃耿純迎世祖後之事。袁紀錯簡,故據范書、通鑑移置於此以正之。「況」系「純」之誤,又「曲陽」上脫「下」字,亦皆改補。

  更始將相皆山東人也,咸勸更始都洛陽。丞相長史鄭興說更始曰:「陛下起自荊楚,無施於民,舉號南陽,而雄傑已誅王莽,開門而迎者,何也?苦王氏,思高祖之舊德也。今不久撫之,臣恐百姓心動,盜賊復起。議者欲平赤眉而後入關,是不守其本而爭其末也。恐國家之守轉在函谷〔一〕,雖臥洛陽,得安枕邪?」更始曰:「朕西,決矣!」乃以興為梁州刺史〔二〕。

  〔一〕李賢曰:「言若不早都關中,有人先入,則國家鎮守,轉在函谷也。」

  〔二〕袁紀「敘」多作「梁」。

  二月,更始西至長安。自王莽之敗,西宮燔燒,東宮、府、市里、太倉、武庫皆如故。更始居於東宮,郎吏以次侍,更始媿不能視。〔一〕諸將後至者,更始勞之曰:「掠得幾返?」左右大驚。

  〔一〕乃東觀記曲筆之謬種流傳。

  李松、趙萌說更始宜立諸功臣為王,以報其功。朱鮪以為高祖之約,非劉氏不得王。更始乃先封宗室:劉祉為定陶王,劉賜為宛王,劉慶為燕王,劉歙為元氏王,劉嘉為漢中王。後遂立王匡為比陽王,王鳳為宜城王,朱鮪為膠東王,張邛為淮陽王〔一〕,王常為鄧王,廖湛為殷王〔二〕,申屠建為平氏王,胡殷為隨王,李通為西平王,李軼為武陰王〔三〕,成丹為襄邑王,陳茂為陰平王〔四〕,宋佻為穎陰王〔五〕。以李松為丞相,趙萌為大司馬〔六〕,隗囂為御史大夫。  〔一〕張邛乃張卬之誤,下同,說見上卷注。又沈家本後漢書瑣言曰:「岑彭傳:更始遣立威王張卬。按聖公傳卬封淮陽王,而此曰立威者,殆先封立威,更封淮陽歟?」

  〔二〕范書劉玄傳作「穰王」。按兩漢志無殷縣,袁紀誤。

  〔三〕武陰當是舞陰之誤。袁紀「舞」常作「武」,下同。

  〔四〕更始將無陳茂,此乃陳牧之誤。范書作「大司空陳牧為陰平王」。

  〔五〕范書劉玄傳與袁紀同。而光武帝紀作「宗佻」。袁紀上卷及通鑑亦作「宗佻」,未知孰是。  〔六〕范書劉玄傳作「右大司馬」。時朱鮪為左大司馬,劉賜為前大司馬,皆出鎮關東,唯萌留長安。袁紀此乃省文也。

  即拜張步為輔漢大將軍,步弟弘為衛將軍,藍玄武將軍,壽高密太守〔一〕。步乃分兵略地,盡得琅邪、泰山、城陽、東萊、高密、膠東、北海、齊郡、濟南。拜董憲為臨淮太守〔二〕。憲還東海,攻利城〔三〕。拜劉芳為騎都尉,使鎮撫安定以西。

  〔一〕范書張步傳曰:「時梁王劉永以更始所立,貪步兵彊,承制拜步輔漢大將軍、忠節侯,督青、徐二州,使征不從命者。步貪其爵號,遂受之。乃理兵於劇,以弟弘為衛將軍,弘弟藍玄武大將軍,藍弟壽高密太守。」袁紀略言之耳。

  〔二〕范書劉永傳曰:「永遣使拜憲翼漢大將軍。」臨淮太守非董憲,乃侯霸也,袁紀卷五及范書均同,此誤。  〔三〕此下有「耿況攻曲陽,皆下之」句,已移於前,詳見前注。

  更始以趙萌女為夫人,有寵,委政於萌。更始日在後宮,與婦女飲酒。諸將欲言事,更始醉不能見,請者數來,不得已,令侍中於帷中與語。諸將又識非更始聲,皆怨曰:「天下未可知,欲見不得!」而韓夫人尤嗜酒,手自滴酒,謂常侍曰:「帝方對我樂飲,間時多,正用飲時即事來為!」起,抵書按破之。議郎有諫者言「萌放縱,縣官但用趙氏家語署耳」,更始怒,拔劍斫議郎。時御史大夫隗囂在旁,起謂左右曰:「無漏泄省中事。」萌嘗以私事扶侍中下斬之,侍中呼曰:「陛下救我!」更始言:「大司馬哀縱之。」萌曰:「臣不奉詔!」遂斬之。如此者數。李軼等擅命於外,所置牧守交錯,州郡不知所從,彊者為右。王匡、張卬之屬橫暴長安,三輔苦之。又所署官爵多群小,長安為之語曰:「灶下養,中郎將;爛羊胃,騎都尉。」〔一〕由是四方不信,豪傑離心。

  〔一〕東觀記、范書、通鑑尚有「爛羊頭,關內侯」句,袁紀恐誤脫。  博士李淑諫曰〔一〕:「方今賊臣始誅,王化未行,百官有司宜得其人。陛下本因下江、平林之勢,假以成業,斯亦臨時之宜。事定之後,宜釐改制度,更延英俊,以匡王國。今者公卿尚書,皆戎陣亭長凡庸之隸,而當輔佐之任。望其有益,猶緣木求魚〔二〕,終無所獲。海內望此,知漢祚未興。臣非有憎疾以求進也,但為陛下惜此舉措。願陛下更選英彥,以充廊廟,永隆周文濟濟之盛〔三〕。」更始怒,收淑繫之詔獄歷年,至更始之敗,乃免。  〔一〕按范書劉玄傳作「軍帥將軍」。「帥」當作「師」。

  〔二〕李賢曰:「求之非所,不可得也。孟子對粱惠王曰:「以若所為,求若所欲,猶緣木求魚也。」」周壽昌曰:「注梁惠當作齊宣。」周說是。

  〔三〕詩大雅文王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

  初,隗囂被徵將行,方望止之曰:「更始未可保,且觀百姓所歸。」囂不聽,以書謝囂曰:「足下將建伊、呂之業,任存亡之權,大事草創,雄傑未集。以望異域之人〔一〕,疵瑕未暴於眾,可且依託,亦有所宗,望知大指,順風不讓。幸賴將軍尊賢廣謀,動有功,發中權,基業已定,英傑雲集,思為羽翮比肩是也〔二〕。望久以羈旅抱空,資託賓客之上,誠自媿也。假望懷介然之節,潔去就之分,又不貳其志矣。何則?范蠡收續於姑蘇〔三〕,狐犯謝罪於始入〔四〕。夫以二子之勤,從君二十餘年,蠡苞七術之機〔五〕,犯為舅氏之親,然至際會,猶釋罪削跡,請命乞身,蓋亦宜也。望聞烏氏有龍池之山,微徑南通,與漢相連,其旁有奇人,聊及閒暇,廣求其真。願將軍勉之而已。」囂固留,望遂去。

  〔一〕李賢曰:「望,平陵人,以與囂別郡,故言異域。」

  〔二〕李賢曰:「管子曰:桓公謂管仲曰:「寡人之有仲父,猶飛鴻之有羽翼耳。」」

  〔三〕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載:范蠡事越王勾踐,深謀二十餘年,困吳王夫差于姑蘇之山,遂滅吳。蠡以為大名之下,難以久居,且勾踐為人可與同患,難與處安,為書辭勾踐曰:「臣聞主憂臣勞,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於會稽,所以不死,為此事也。今既以雪恥,臣請從會稽之誅。」乃乘舟浮海以行。

  〔四〕僖公二十四年左傳曰:「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紲從君巡於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于河。」狐偃字子犯,或作狐犯。乃重耳之舅,故亦稱舅犯。又作咎犯,諸本作「狐犯」,唯蔣本作「姑犯」,逕改之。

  〔五〕史記越王句踐世家載:越王乃賜文種劍曰:「子教寡人伐吳七術,寡人用其三而敗吳,其四在子,子為我從先王試之。」種遂自殺。正義引越絕書作「九術」,即「一曰尊天事鬼,二曰重財幣以遺其君;三曰貴糴粟稿以空其邦;四曰遺之好美以熒其志;五曰遺之巧臣,使起宮室高臺,以盡其財,以疲其力;六曰貴其諛臣,使之易伐;七曰彊其諫臣,使之自殺;八曰邦家富而備器利;九曰堅甲利兵以承其弊」。

  囂詣長安,更始以囂為右將軍,季父崔為白虎將軍,義為左將軍。既而崔、義謀叛西歸,囂懼并誅,即求見而告其謀,二人誅死。更始以囂為忠,故以為御史大夫。  方望既去隗囂,遂說安陵人弓林曰:「更始必敗,劉氏真人當受命。劉嬰本當嗣孝平帝,王莽以嬰為孺子,依託周公,以奪其位,以為安定公,今在民間,此當是也。」林等信之,於長安求得嬰,將至臨涇,聚黨數千人,立嬰為天子,望為丞相,林為大司馬〔一〕。更始遣李松、蘇茂等擊,皆斬之。

  〔一〕范書及通鑑均作更始三年春正月事。

  公之擊趙國,引兵入鉅鹿,降廣阿。

  更始初立,遣使徇諸國,曰:「先降者復爵位。」上谷太守耿況出迎使者,上印綬,使者無還意。功曹寇恂勒兵入,請印綬。使者曰:「天王使者,功曹欲脅之邪?」恂曰:「非敢脅使君,竊傷計之不詳也。今天下初定,國信未宣,使君立節銜命,以臨四方,郡國莫不延頸傾耳,望風歸命。今至上谷而隳〔一〕,阻向化之心,生離叛之隙,何以復令他郡乎?且耿況在上谷,久為吏民所親,今易之,得賢則造次未安〔二〕,不賢則為亂。為使君計,莫若復況,以安上谷,外以宣恩信。」使者不應。恂因顧叱左右,以使者教召況。況至,恂前取印綬帶況。使者不得已,承詔授之,況遂拜受而出。恂字子翼,上谷昌平人也,家世為郡縣之著姓。恂好學,為郡功曹,耿況甚重之。

  〔一〕范書寇恂傳作「今始至上谷而先墮大信」,袁紀恐脫「大信」二字。

  〔二〕造次,倉卒也。

  時,王郎使上谷發兵。恂與門下掾閔業議:「邯鄲拔起,不可信。王莽末時,所難伯昇。今聞大司馬,伯昇親弟,尊賢下士,所至見說,可歸附也。」況曰:「邯鄲兵彊,不能獨距,如何?」對曰:「今據大郡,悉舉其眾,控弦萬騎,可以詳擇去就。恂請東約漁陽太守,與合為一,邯鄲不足圖也。」耿弇之與公相失也,間行歸上谷,會適至,勸況發兵,乃遣寇恂至漁陽說太守彭寵。  初,吳漢說寵曰:「漁陽、上谷突騎,天下所聞也。君何不率勉上谷共遣精銳,以詣劉公,并力擊邯鄲,此一時之功也。」護軍蓋延、狐奴令王梁亦勸寵,寵欲從之,其官屬不聽。漢知寵不得自專,乃辭,去城外思所以調其眾者。時道多饑民,見一諸生,漢使人召之,乃問所聞見。此生具說劉公所過為郡縣所稱,言邯鄲劉子輿非劉氏也。漢乃獨為檄,發漁陽兵,使此生奉檄詣寵。寵官屬皆疑,會恂至,寵遂發兵。以漢行長史事,與都尉嚴宣、護軍蓋延、王梁等將步騎三千人,共攻薊,誅王郎大將趙閎等。所過攻下城邑,誅其將帥。

  將及廣阿,聞城中車騎甚眾,漢乃勒兵問曰:「此何兵?」曰:「大司馬公也。」時王郎亦遣大司馬略地,漢復問曰:「大司馬為何公也?」對曰:「劉公也。」漢聞之喜,即進兵城下。  初聞二郡兵且至,或云王郎來,甚憂之。及聞外有大兵,公親乘城勒兵傳問之,漢等答曰:「上谷兵,為劉公。」諸部莫不喜躍。「耿弇得所歸附矣?」〔一〕耿弇拜於城下,具言發兵狀。公迺悉召入,笑曰:「邯鄲將帥數言我發漁陽、上谷兵,吾聊應一言「我亦發之」,何意二郡良為吾來〔二〕!方與士大夫共此功名耳。」乃皆以為偏將軍,加況、寵大將軍,封列侯。

  〔一〕此句上恐脫「公曰」二字。

  〔二〕通鑑考異曰:「袁紀作「良牧為吾來」,今從景丹傳。」陳璞曰:「今本無牧字,是後人據范書改。」通鑑所引袁紀每每與今本異,現存明清諸本恐多有改竄。又胡三省曰:「良,首也,信也。」

  吳漢為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自達,然沈勇有智略。鄧禹及諸將多知之,數相薦舉,乃得召見,遂見親信,常居門下。

  更始遣尚書令謝躬率六將軍討王郎,不能下。王郎遣將攻信都,信都大姓馬寵等開城內之,收太守宗廣及武固侯李忠母、妻,而令親屬招呼忠。時寵弟從忠為校尉,忠即時召見,責數以背恩反城,因格殺之。諸將皆驚曰:「家屬在人手中,殺其弟何猛也?」忠曰:「若縱賊不誅,則二心也。」公聞而美之,謂忠曰:「今吾兵已成矣,將軍可歸救老母妻子,宜自募吏民能得家屬者,賜錢千萬,來從我取。」忠曰:「蒙明公大恩,思得效命,誠不敢內顧宗親。」

  郎所置信都王捕繫後大將軍邳彤父、弟及妻子,使為手書呼彤曰:「降者封爵,不降族滅。」彤涕泣報曰:「事君者不得顧家。彤親屬所以至今得安於信都者,劉公之恩也。公方爭國事,彤不得復念私也。」公乃使左大將軍任光將兵救信都,光兵於道散降王郎,無功而還。會更始所遣將攻拔信都,敗走王郎兵,忠、彤家屬悉全。公因使忠行太守事,還歸信都,誅郡中反者數百人。

  公東擊鉅鹿,未下。耿純說公曰:「守鉅鹿,士眾疲弊,雖屠其城,邯鄲存。不如以精銳擊邯鄲,若王郎已誅,鉅鹿不戰自服矣。」公從之。

  夏四月,攻邯鄲。王郎使杜威持節詣軍。威曰:「實成帝遺體子也。」公曰:「設使成帝復生,天下亦不可得也,況詐子輿者乎!」威固請降,求萬戶侯。公曰:「一戶不可,顧得全身耳。」威曰:「邯鄲雖鄙,并力城守,尚曠日月,終不君臣俱降,但欲全身也!」乃辭去。  少傅李立反,開城門。五月甲辰,破邯鄲,誅王郎。公得文書,謗毀公者皆燒之,曰:「令反側子自安也。」

  更始遣使封公為蕭王,令罷兵,將有功者詣行在所。遣幽州牧苗曾之部〔一〕。

  〔一〕據范書耿弇傳載,隨苗曾之部者,尚有上谷太守韋順,漁陽太守蔡充二人。後耿弇北發幽州突騎,至上谷,並誅之。

  王幸溫明殿,耿弇請問曰:「吏士死傷者多,願歸上谷益兵。」王曰:「王郎已破,河北略平,國家今都長安,天下大定,復用兵何為?」弇曰:「王郎雖破,天下兵革乃始耳。今使者來,欲罷兵,不聽也〔一〕。銅馬、赤眉之屬數千萬人,所向無前,聖公不能辦也,〔二〕敗必不久。」王曰:「卿勿妄言,我告斬卿?」弇曰:「大王哀厚弇如父子,故敢披赤心。」王曰:「我戲卿耳,何以言之?」弇曰:「百姓患苦王莽,復思劉氏,聞漢兵起,莫不歡喜從風,如去虎口,得歸慈母,倒戟橫矢,不足以喻。更始未都長安時,百姓未具責也。今都長安,即位宮室,成以為天子,而大臣專權,貴戚縱橫,夫政令不出城,諸將虜掠,甚於賊盜,百姓愁怨,天下失望,是以知必敗也。明公首事南陽,破昆陽下百萬眾;今復定河北,以義征伐,表善懲惡,躬自剋薄,發號嚮應,望風而至。天下至重,公可自取,無令他姓得之。」王曰:「卿得無為人道之?」弇曰:「此重事,不敢為人道。」

  〔一〕鈕永建曰:「不」下脫一「可」字。

  〔二〕胡三省曰:「賢曰:辦,猶成也。余據史記,項梁曰「使公主某事不能辦」,即此之意。今人謂了事為辦事。」  於是王謂鄧禹曰:「吾欲取幽州突騎,誰可使者?」禹曰:「吳漢文能柔未附,武足斷大事,可用也。」乃以漢為大將軍,持節與耿弇發幽州十郡兵。幽州牧苗曾不肯調,漢將二十騎至無終。曾以漢無備,出迎漢,漢麾騎收曾,即誅之。遂取其軍,威振北州。漢將兵詣王所,諸將望見漢還,兵馬甚盛,皆曰:「此欲自將之,何肯與人?」及漢至,上公簿〔一〕,請所付,諸將各多請之。王曰:「屬者恐其不與人,今所請又何多也?」諸將由是服焉。  〔一〕簿,兵簿,即軍士之名冊也。范書吳漢傳作「上兵簿」。

  秋,王擊銅馬於清陽,破之。又擊高明、董連〔一〕,大破之。眾十餘萬悉降,皆封其渠帥。諸將未能信賊,賊示二其心。王敕降賊各勤兵,王將輕騎入其營。渠帥曰:「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二〕」由是遂安,悉以賊配諸將營。

  〔一〕「高明」當作「高湖」。「湖」一作「胡」,「明」、「胡」形近而訛。又「董連」當作「重連」,詳見卷一注。

  〔二〕胡三省曰:「投,托也,託以死也。」

  更始柱功侯李寶、益州刺史張忠徇益州,公孫述使弟將兵要之綿竹〔一〕,大破寶、忠,由是威振益州。功曹李熊說述曰:「方今四海震盪,匹夫橫議。將軍割據千里,地十湯武〔二〕,奮發威德,以投天隙〔三〕,王霸之業成矣。宜改名〔號〕〔四〕,以鎮百姓。」述以為然,乃自立為蜀王。遣將軍侯丹守句水關,任滿據扞關。蜀地肥饒,民彊兵實,遠方多歸之。邛人長貴殺王莽越嶲太守,自立為邛穀王〔五〕,稱臣於術。塞外君長皆貢述。

  〔一〕述之弟,乃公孫恢也。

  〔二〕李賢曰:「枚乘諫吳王曰:「湯武之土,不過百里。」述據地千里,故曰「十湯武」。

  〔三〕列子說符篇曰:「施氏曰:「凡得時者昌,失時者亡。投隙抵時,應事無方,屬乎智。」」

  〔四〕據范書公孫述傳補。

  〔五〕范書西南夷傳與袁紀同。而公孫述傳作「越嶲任貴」。按漢書西南夷傳亦作「粵嶲蠻夷任貴」,袁紀卷七同,此作長貴」,恐誤。

  更始武陰王李軼據洛陽,尚書謝躬據鄴,各十餘萬,王患焉,將取河內以迫之。謂鄧禹曰:「卿言吾之有河內,猶高祖之有關中。關中人非蕭何誰能(之)使一方晏然〔一〕,高祖無西顧之憂者矣!吳漢之能,卿之舉矣,復為吾舉蕭何。」禹曰:「寇恂才兼文武,有御眾才,非恂莫可安河內也〔二〕。」

  〔一〕「之」字係衍文,涉「吳漢之能」而誤,故刪。

  〔二〕按通鑑考異曰:「袁紀:「鄧禹初見王於鄴,即言欲據河內」;至此又曰「王患焉,將取河內以迫之,謂鄧禹」云云按世祖既貳更始,先得河內、魏郡,因欲守之,以比關中,非本心造謀即欲指取河內也。今依范書為定。」今按續漢書所載,與袁紀略同,恐別有所據。

  王至河內,太守韓歆謀將城守。〔脩〕(備)武人衛文多奇計,〔一〕馮異素知之。異言於王,使衛文說歆令降。岑彭亦勸歆,遂從之。王以歆不即降,置之鼓下〔二〕,將斬之。彭在城內,使人召彭。初,彭賴伯昇獲免,因以兵屬。伯昇被害,更為朱鮪校尉。後為穎川太守,將之官,道不通,乃將麾下數百人,從邑人韓歆於河內。彭見王曰:「赤眉入關,更始危殆,四方蜂起,群雄競逐。竊聞大王開拓河北,此誠皇天祐漢,士民之福也。彭賴司徒公得全濟〔三〕,今復遇大王,誠願出身自效,以報恩施。」王深納之。因言歆南陽人,〔四〕可以為用。乃赦之。  〔一〕兩漢志無備武縣,地理志河內郡有脩武縣,「脩」,「備」形近而訛。  〔二〕李賢曰:「中軍將最尊,自執旗鼓。若置營,則立旗以為軍門,並設鼓,戮人必於其下。」

  〔三〕司徒公,伯昇也。更始初立,以伯昇為司徒。  〔四〕范書岑彭傳作「南陽大人」,注曰:「大人謂大家豪右。」袁紀恐脫「大」字。

  於是以馮異為孟津將軍,寇恂為河內太守。王謂恂曰:「河內富實,帶河為固,北通上黨,南迫洛陽,吾將因是以濟。高祖留蕭何守關中,吾〔今〕(令)委卿以河內〔一〕。」恂乃伐漢園竹以為兵矢,收其租賦以給軍糧,養馬二千匹以供軍用。

  〔一〕據范書寇恂傳改。

  劉隆字元伯,王之宗人〔一〕。更始初,為偏將軍,預於昆陽之戰。更始入關,請迎妻子,至洛陽。聞王在河北,隆單身歸王,王以為騎都尉,使與馮異守洛陽。李軼聞隆歸王,乃盡殺隆妻子。

  〔一〕隆:南陽安眾侯宗室也。  河北既定,遣吳漢、岑彭擊謝躬。〔躬〕時拒五校於隆慮〔一〕,令大將軍劉慶守鄴城。漢說魏郡太守陳康曰:「上智處危以求安,中智因危以為功,下愚安危以自亡。危亡之至,在人所由,不可不察。今京都敗亂,四方雲擾,劉公所向輒平之,公所見也。謝尚書不量力,內與蕭王違戾,外失河北之心,公所知也。公據孤危之城,堅守自安,以待滅亡。義無所立,節無所成。不若開門內軍,轉禍為福,免下愚之危,收中智之功,此計之至者也。」於是陳康乃收劉慶及躬妻子,開門內漢軍。躬聞漢等至,將輕騎歸,不知漢已得其城,與數百騎夜至鄴。時漢在城外,彭在城中,開門內躬,脅將詣傳斬之〔二〕。

  〔一〕陳璞曰:「時上尚脫「躬」字。」據以補。

  〔二〕傳,傳舍,客館也。  初,更始遣躬將馬武等六將軍,與世祖俱定河北。及王郎平,躬與世祖復俱(共)在邯鄲中,〔分〕(不)居城內〔一〕。躬所領諸將多放縱,為百姓所苦,躬不能整;又數與王違戾,常欲襲之,以為兵彊故止。然躬勤於吏事,每至所在,理冤結,決詞訟,王常稱之曰:「謝尚書,真吏也。」躬由此不自疑。躬妻子嘗誡之曰:「終為劉公所制焉!」  〔一〕據范書吳漢傳改。

  馬武字子張,南陽湖陽人。少時避怨綠林中,起隨擊甄阜、二公兵,故王常觀引之。邯鄲既平,王登臺從容謂武曰:「吾得漁陽、上谷突騎,欲令將軍主之,何如?」武讓不敢當,然歸心於王。武既降,置之帳下,每饗諸將,武斟酌於前,自以新屬也,甚卑恭,不敢與南陽時等,王善之。  冬十二月,赤眉西入關,更始定國上公王匡、襄邑王成丹、抗威王劉均據河東〔一〕,丞相李松、大司馬朱鮪據弘農拒之。王度長安必危,方憂山東,關西未有所屬,乃以鄧禹為前將軍,中分軍西入關。以韓歆為軍帥〔二〕,李文、程憲〔三〕、李春為祭酒,馮愔為積弩將軍,樊崇為驍騎將軍,宗歆為大將軍〔四〕,鄧尋為建武將軍,耿訢為赤眉將軍,左于為軍師〔將軍〕〔五〕,戎士二萬,王送鄧禹於野王。

  〔一〕范書鄧禹傳作「抗威將軍劉均」。諸書均無劉均封王之記載,袁紀恐誤。

  〔二〕「軍帥」當作「軍師」。  〔三〕范書鄧禹傳作「程慮」。

  〔四〕范書鄧禹傳宗歆作「車騎將軍」。鄧禹為前將軍,宗歆為偏裨,不當有大將軍名號,袁紀誤。

  〔五〕將軍二字據范書補。

  王反而獵於道,見二人者即禽。王曰:「禽何向?」二人舉手西指曰:「此中多虎,臣每即禽,虎亦即臣,大王勿往也。」王曰:「苟有備,虎何患!」二人曰:「何大王之謬也!昔湯即桀於鳴條,而大城於亳,其備非不深也,武王即紂而殺之。故即人者,人亦即之,雖有重備,豈能有守乎?」王不自得,顧謂左右曰:「此隱者也。」將用之,乃不辭而俱去。   


  建武元年(乙酉、二五)

  春正月,鄧禹攻安邑。

  王匡、成丹、劉均等合兵十餘萬,共擊禹。禹與戰不利,驍騎將軍樊崇臨陣死。會日暮,兵疲,韓歆及諸將見戰敗而敵盛,皆諫禹,欲夜去,禹不聽。明且癸〔亥〕(丑),匡等以六甲窮日不出〔一〕,禹得益治兵。敕軍中曰:「匡等雖出,無妄動,令至營下乃擊。」匡等悉至,禹鼓而並進,大破之,斬劉均、河東太守楊寶,遂定河東。禹承制拜軍祭酒李文為太守,悉更置令鎮撫之。

  〔一〕鈕永建曰:「鄧禹傳「癸丑」作「癸亥」。按六甲窮日者,謂六十甲子之盡日也。十干始甲而終癸,十二支始子而終亥,范書是,紀文寫誤。」據以改。又按是年正月庚午朔,無癸丑日,亦無癸亥日,袁紀置此役於三月前似係二月事。然范書光武帝紀作六月事恐當以范書為是。

  王擊銅馬於元氏〔一〕,使耿弇、吳漢將精兵在前,大破之。追至慎水北〔二〕,漢兵乘勝薄之,賊皆殊〔死〕戰〔三〕,漢軍大壞。王親揮刃以禦賊,未交鋒,耿弇射之,賊不得前。岸高不得上,王自投馬下。值突騎王豐,豐以馬授王,王撫豐肩曰:「幾為賊所突。」馬武在後,戰甚用力,故賊不得進。軍士奔散者先保范陽,或言「王已沒矣」,軍中恐懼,不知所為。吳漢曰:「王兄子在南陽,何憂!」有頃,王至,眾乃復振。夜,賊引去,(王)退入漁陽〔四〕,破之。吳漢別追至右北平,斬首三千餘級〔五〕。

  〔一〕鈕永建曰:「按銅馬已於前一年破滅,餘眾十餘萬悉降,無復遺類,故關西號光武為「銅馬帝」。此云擊銅馬,不可解。光武紀及耿弇、吳漢、馬武等傳皆云光武北擊尤來、大槍、五幡於元氏,不云擊銅馬,疑紀文有誤。」按:河北諸義軍,銅馬最強,他軍多以銅馬之命是從。時銅馬雖敗沒,餘部尚存,并與五幡、尤來、大槍諸軍合兵並進。范書吳漢傳載,建武二年,漢破銅馬、五幡於新安,即可為證。又水經注亦曰:「光武追銅馬、五幡,破之於順水。」可見袁紀乃按當時習慣,以銅馬統稱諸義軍。鈕說失考。

  〔二〕范書耿弇傳亦作「慎水」,但光武紀作「順水」。李賢曰:「酈元水經注云:「徐水經北平縣故城北,光武追銅馬、五幡,破之於順水,即徐水之別名也。」在今易州。本或作「慎」者,誤也。」李說是。「酈元」即酈道元。

  〔三〕據范書及陳璞校記補。

  〔四〕范書光武紀曰:「賊雖戰勝,而素懾大威,客主不相知,夜遂引去。大軍復進至安次,與戰,破之,斬首三千餘級。賊入漁陽。」則退入漁陽者非王明矣。袁紀作「王退」云云,與其上下文義亦不合。「王」系衍文,故刪。

  〔五〕范書耿弇傳曰:「弇與吳漢、景丹、蓋延、朱祐、邳彤、耿純、劉植、岑彭、祭遵、堅鐔、王霸、陳俊、馬武十三將軍追賊至潞東,及平谷,再戰,斬首萬三千餘級,遂窮追於右北平、無終、土垠之間。」與此異。

  更始遣廩丘王田立、大司馬朱鮪、白虎公陳僑將三十萬眾,助李軼守洛陽。馮異與李軼書曰:「愚聞明鏡所以照形,往事所以知今也〔一〕。昔微子去殷而入周,項伯叛楚而歸漢,周勃迎代王而黜少帝,霍光尊孝宣而廢昌邑。彼皆畏天知命,重祖宗而憂萬民,睹存亡之符效,見廢興之必然,故能成功於一時,垂業於萬世。今長安壞亂,赤眉在郊,王侯構難,大臣分離,朝無紀綱,而四方分崩,異姓並起,此劉氏之憂也。故蕭王跋涉霜雪,躬當矢石,經營河北。英俊雲集,百姓歸往,豳岐見慕〔二〕,不足為喻。今馬子張皆復親幸爵位如此,謝躬達戾伏辜如彼,又明效也。季文誠能覺悟,亟斷大計,論功古人,轉禍為福,在此時矣。如猛將長驅,嚴兵圍城,雖有悔恨,亦無及已矣。」初,軼譖害伯昇,欲降而不自安,冀王開納之。乃報異書曰:「軼本與蕭王首謀造漢,約結死生,邂逅中道別離。今軼守洛陽,將軍鎮孟津,俱據機軸,千載一會,思成斷金〔三〕。唯有深達蕭王,冀得進愚策,以得佐國安人。」異奏軼書,王報異曰:「季文多詐,人不能得其要領。今移其書告守、尉當警備者。」眾以軼擁大眾,據名都,欲有降意,怪上露之也。軼書既布,朱鮪得其書,使人殺軼,雒陽大眾乖離,多出降者。

  〔一〕沈欽韓曰:「大戴禮保傅篇:「明鏡者,所以察形也;往古者,所以知今也。」」

  〔二〕史記周本紀曰:古公亶父復脩後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薰育戎狄攻之,乃與私屬遂去豳,度漆沮,踰梁山,止於岐下。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

  〔三〕易繫辭之語。

  蕭王之北,朱鮪使蘇茂將三萬人,渡河襲溫,鮪自將數萬人攻平陰。寇恂乃發屬縣兵,令與恂會溫。軍吏皆諫曰:「洛陽兵渡河,前後不絕,宜待眾兵畢至,乃可擊之。」恂曰:「溫者,郡之藩蔽,如失溫,郡不可得守也。」遂馳赴之。明旦,陳兵未合,而馮異適至,恂乃令士卒乘城鼓噪曰:「公兵至!」茂陣動,因奔擊,大破之。茂兵自投河死者過半,斬其副將賈彊,遂乘勝渡河,環洛陽城乃還。自是洛陽震恐,城門晝閉。初,傳聞朱鮪破河內,有頃恂檄至,上大喜曰:「吾知寇子翼可任也。」  三月,李松與赤眉戰於蓩鄉,松大敗。

  李熊說公孫述曰:「山東饑饉,人民相食,百姓塗炭,城邑丘墟。今蜀土豐沃,稼穡嘗熟,果實所生,不穀而飽。女工之業,覆衣天下。陸有器械之用,水浮轉漕之便。北據漢中,杜褒、斜之險;東守巴郡,拒扞關之口。地方數千里,戰士百萬。見利則出兵而略地,無利則堅守而力農。東浮漢水以闚秦地,南順江流以震荊、揚。所謂用天因地,成功之資也。今君王之聲聞于天下,號位不定,志士狐疑,宜即大位,使遠人有知。」述然其言。有龍出府殿中,夜有光,述以為符瑞。  夏四月,公孫述自立為天子。

  廣濮人李業〔一〕,字巨遊。嘗為郎,王莽居攝,謝病去,不應辟召,隱跡山谷。述素聞業名,欲以為博士,因辭病不起。述羞不致業,乃遣大鴻臚尹融奉詔持鴆曰:「業起,則授大位;不起,則賜鴆。」融喻業曰:「今天下三分,孰非孰是,何為區區身投不測之泉!朝廷募名德,於子厚矣。宜上奉知己,下為妻子計之,身名俱全,不亦優乎?今阻疑眾心,凶禍立加,非計之得者也。」業乃歎曰:「「危邦不入,亂邦不居「〔二〕,蓋為此也。君子見危授命,何可誘以高位哉?」融見持心彌堅,復曰:「宜呼室家計之。」業曰:「丈夫內斷於心久矣,何妻子之為乎?」遂仰鴆而死。  〔一〕黃本、南監本均作「   


  二年(丙戌、二六)

  春正月甲子朔,日有蝕之。本志曰〔一〕:「日者陽精,人君之象也。君道虧,故日為之蝕。諸侯順從,則為王者。諸侯專權,則疑在日〔二〕。於是在危十度〔三〕,齊之分野,張步未賓之應也。」

  〔一〕天游按:諸家後漢書中堪稱「本志」者,唯東觀記可當之。范書蔡邕傳載,邕作「靈紀及十意,又補諸列傳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亂,湮沒多不存」。意即志也,因避桓帝諱,故作意。李賢注引邕別傳曰:「有律歷意第一、禮意第二、樂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車服意第六。」其餘四意缺書焉。全後漢文卷七0蔡邕戍邊上章嚴可均注曰:「劉知幾史通稱邕作朝會、車服二志。又後漢本傳云,事在五行、天文志。則十意中有朝會及五行。其餘二意,蓋地理、藝文也。」其言當不虛。袁紀此引,必出五行意。此外袁紀尚引五行意之文十二條,又有「蔡邕以為」二條,疑亦出自五行意,詳見後注。四庫館臣輯東觀記,均失之。

  〔二〕鈕永建曰:「按「則疑在日」,語不可解。續漢五行志六作「諸侯專權,則其應多在日所宿之國」。紀文有脫誤。」陳璞以為「疑」系「應」之誤,是。

  〔三〕續漢五行志作「在危八度」。

  封諸有功者二十人。更封鄧禹為梁侯,吳漢為廣平侯,各食四縣。諸將各言所欲封,唯景丹辭櫟陽,丁綝請鄉亭。上謂丹曰:「關東數縣,不當櫟陽萬戶。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丹謝而受之。或謂丁綝曰:「人皆求縣,子何取鄉邪?」綝曰:「昔孫叔敖受封,必求墝埆之地。今綝能薄功淺,豈可遇厚哉!」

  壬辰,立宗廟社稷于洛陽〔一〕。

  〔一〕范書光武紀作「壬子」。通鑑考異曰:「按正月甲子朔,不應有壬子,誤。」袁紀是。

  漁陽太守彭寵、涿郡太守張豐反。

  銅馬餘人〔一〕,上率諸將追之。師及於薊。彭寵郊迎,謁見,意頗不滿。上知寵不說,以問幽州牧朱浮,浮曰:「前吳漢北發兵時,上遺以所服劍,又手書慰納,用為北面主人。寵望上至,當迎問握手,特異於眾也。今誠失望。」上曰:「何等子而望獨異乎?」浮因曰:「王莽為宰衡時,甄豐旦夕議論於前,常言:「夜半客,甄長伯。」及莽即位後,豐見疏,不說,父子誅死。」上大笑曰:「不及於此!」

  〔一〕陳璞曰:「句上疑脫「初」字」  是時朱浮為牧,年少,昭厲治跡,辟州郡名士,招王莽時故吏二千石,皆置幕府〔一〕,欲收禮賢之名。多發漁陽倉穀,給其貧民。寵以為天下未平,軍旅並發,不宜多置官屬,費耗倉穀,頗不從其令。浮性隘急,發於睚眥,因峻文法,以司察寵。寵亦自伐其功,以為群臣莫能及。吳漢、王梁為三公,寵所遣也。寵曰:「如此,我當為王;今但若是,陛下忘我邪?」

  〔一〕幕府一詞最早見于史記李牧傳,其文曰:「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輸入莫府。」史記集解引如淳曰:「將軍出征,行無常處,所在為治,故言「莫府」。」索隱又引崔浩曰:「古者出征為將帥,軍還則罷,理無常處,以幕簾為府署,故曰「莫府」。」按此則幕府初乃出征將帥之中軍帳也,非常設機構。至漢代,外戚多以大將軍、車騎將軍職輔政,均設幕府,召署名人學士,與參政事。如昭宣時,大將軍霍光辟楊敞為軍司馬,以明經辟蔡義,以材略辟田延年,置之幕府。又元帝時,樂陵侯史高以外屬為大司馬車騎將軍,辟匡衡為議曹史,列身幕府。又成帝時,大將軍王鳳秉政,陳咸薦蕭育、朱博除莫府屬。中興後,此風更盛,鄧、竇、梁、馬輔政,均開幕府,以樹私黨,以邀名譽。幕屬雖多居武職,然軍政之事,無所不預議,實開後世幕僚之緒。

  是時北州殘破,漁陽獨完,有鹽鐵之積,寵多買金寶。浮數奏之,上輒漏泄,令寵聞,以脅恐之。

  是春,遣使徵寵,寵上書願與朱浮俱徵。又與吳漢、王梁、蓋延書,自陳無罪,為朱浮所侵。上不許,而漢等亦不敢報書。寵既自疑,其妻勸寵曰:「天下未定,四方各自為雄。漁陽大郡,兵馬最精,何故為人所奏而棄此去!」寵與所親人議,皆勸寵反。上遣寵從弟子后、蘭卿喻寵,寵因留之,遂發兵反,攻朱浮,分兵擊旁郡。上谷太守耿況遣子舒將突騎救浮,寵兵乃退。  上遣游擊將軍鄧隆,軍於潞,浮軍雍奴,相去百餘里,遣吏奏狀曰:「旦暮破寵矣。」上大恐曰〔一〕:「處營非也,軍必敗,比汝歸,可知也。」寵遣萬餘人〔出〕(長)潞西與〔隆〕(險)相距,〔二〕而使精騎二千從潞南濟河,襲隆營,大敗之。浮遠,不能救,引兵而卻。吏還說上語,皆以為神也。

  〔一〕范書彭寵傳作「帝讀檄,怒謂使吏」。疑袁紀「恐」是「怒」之誤。  〔二〕據果親王及陳璞校改。

  真定王劉楊謀反〔一〕,使耿純持節收楊。純既受命,若使州郡者,至真定,止傳舍。楊稱疾不肯來,與純書,欲令純往。純報曰:「奉使見王侯牧,不得先往,宜自彊來。」時楊弟林邑侯讓、從兄紺皆擁兵萬餘人〔二〕,楊自見兵彊而純意安靜,即從官屬詣傳舍,兄弟將輕兵在門外。楊入見純,接以禮敬,因延請其兄弟皆至,純閉門悉誅之,勒兵而出。真定振怖,無敢動者。  〔一〕范書劉植傳、耿純傳「楊」作「揚」,而光武帝紀與通鑑同袁紀,當以作「楊」為是。  〔二〕林邑侯,范書光武帝紀作「臨邑侯」,而耿純傳與袁紀同。王先謙曰:「「林」當從帝紀作「臨」。」王說是。又范書耿純傳「從兄紺」作「從兄細」。注曰:「東觀記、續漢書「細」並作「紺」。」則袁紀不誤。

  純還京師,自請曰:「臣本吏家子孫〔一〕,幸遭大漢復興,聖帝受命,位至列將,爵為通侯〔二〕。天下略定,臣無所用志,願試治一郡,盡力以自效。」上笑曰:「卿復欲治人自著邪?」乃拜純為東郡太守。詔純將兵擊泰山、濟南、平原數郡,皆平之。居東郡數年,抑彊扶弱,令行禁止,後坐殺長吏免〔三〕,以列侯奉朝請。嘗從上東征過東郡,百姓老小數千人隨車駕啼泣曰:「願得耿君。」上謂公卿曰:「純年少被甲冑為軍吏耳,治郡何能見思若是?」百官咸嗟歎之。

  〔一〕純父艾,為王莽濟平尹,即濟陰太守也,故曰本吏家子孫。

  〔二〕通侯,即徹侯,避武帝諱而改。

  〔三〕范書耿純傳曰:「發干長有罪,純案奏圍守之。奏未下,長自殺,純坐免。」

  更始諸將多據南陽,聞更始死,世祖起河北,皆勒兵為亂。上會諸將,以檄叩地曰:「郾最彊,宛次之,誰當擊郾者?」賈復率然對曰:「臣請擊郾。」上笑曰:「執金吾擊郾,吾復何憂!大司馬當擊宛。」於是賈復擊郾,吳漢擊南陽,皆平之。

  漢縱兵掠新野,破虜將軍鄧奉,新野人也,怒漢暴己邑,勒兵反,襲漢敗之。  三月乙酉〔一〕,大赦天下。詔曰:「惟酷吏殘賊,用刑深刻,獄多寬人〔二〕,朕甚愍之。孔子不云乎:「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三〕其與諸中二千石、諸大夫議省刑罰。」

  〔一〕范書光武帝紀作「三月乙未」是月癸亥朔,無乙未,范書誤。

  〔二〕范書光武帝紀作「頃獄多冤人,用刑深刻」。按類聚五十二引續漢書與袁紀同,下尚多「自今以後有犯者,將正厥辜」二語。王先謙、楊樹達據汪輯作語出類聚五十一,誤。  〔三〕見論語子路篇。

  更始之敗,劉永以兵略地,北至河,南及陳、汝〔一〕,以周建為將軍,蘇茂為大司馬,遣使拜張步為齊王,董〔憲〕(宮)為〔海西〕(西海)王〔二〕。  〔一〕范書劉永傳曰:「攻下濟陰、山陽、沛、楚、淮陽、汝南,凡得二十八城。」按陳,陳國;汝,汝南也。

  〔二〕按范書劉永傳作「董憲為海西王」。兩漢志無西海縣,有海西,西漢末屬東海郡,正是董憲活動地區。袁紀作「董宮」、作「西海」,均誤。現據范書改之。又范書、通鑑均將此事系於建武三年二月,亦與袁紀異。

  夏四月,蓋延、王霸等擊劉永,永守城不出。晝收其麥,夜襲其城,永大驚,引兵走,延逆擊,大破之。永棄其軍,輕騎將母妻奔虞。虞人反,殺其母妻,永與麾下數十人奔譙。蘇茂、周建將三萬人攻延於〔沛〕(浦)西〔一〕,延逆擊,大破之。茂保廣樂,永保〔湖〕(胡)陵〔二〕。世祖使太中大夫戴兢使兗州,東昏人執以詣永。兢罵永曰:「若非國家敵也,猶今死耳!」永怒殺兢。

  〔一〕據范書蓋延傳改。

  〔二〕據兩漢志改,下同。  甲午,封叔父良為廣陽王,兄子章為太原王,章弟興為魯王,故定陶王劉祉為城陽王,外祖母黃為湖陽君〔一〕。

  〔一〕諸書均無光武外祖母名黃者及封湖陽君事。按黃實乃光武之姊,建武二年封為湖陽長公主。袁紀此句殊謬,恐乃封姊黃事之訛,且脫封光武妹伯姬為寧平長公主,追爵姊元為新野長公主事。

  良嘗為蕭令,坐法免。世祖、齊武王少孤,良撫循甚篤。及漢兵起,世祖以告良,良大怒,不聽。既而不得已〔一〕。良從更始入關,甚見尊寵。更始敗,良乃歸世祖。章、興皆伯昇之子,既封為王,世祖以其少貴,欲以吏事就其名,乃使章守平陰令,興守緱氏令。頃之,章遷梁郡太守,興遷弘農太守。興求賢好善,郡中翕然,朝廷每有異議,必乘驛問興。祉字巨伯,世祖族兄也。為人謙遜,為宗族所敬。更始敗,祉間行詣世祖。是時宗室唯祉先至,上大悅,賞賜車服甚厚。

  〔一〕按「不得已」,語意未盡,下當有脫文。范書趙孝王良傳曰:「既而不得已,從軍至小長安,漢兵大敗,良妻及二子皆被害。更始立,以良為國三老,從入關。」  五月,宛王劉賜將更始三子詣闕,皆封為列侯。封故元氏王劉歙為泗水王,歙子終為淄川王,故宛王劉賜為順侯〔一〕,劉順為成〔武〕侯〔二〕;周後姬當為周承休公〔三〕,李通為固始侯。

  〔一〕范書安城孝侯賜傳作「慎侯」,袁紀順誤慎,慎誤順,此又一例。

  〔二〕據范書安城孝侯賜傳補。

  〔三〕范書光武帝紀「姬當」作「姬常」。  歙字經世〔一〕,世祖族父也。歙從兄稷有功於齊武王,歙子終又與上少相善,漢兵之剋新野,終之力也。上曰:「使歙父子並王者,所以顯報之也。」賜字子琴,順字平仲,皆世祖族兄也。更始敗,賜親至武關,迎更始妻子將詣洛陽。上以賜得為臣之道,每嘉歎之。順與上同里,少相親厚,更始死,順東歸世祖。順素謹厚,以其事更始不失節,尤重之。

  〔一〕范書泗水王歙傳作「字經孫」,是。

  初,更始使宛王劉賜、鄧王王常、西平王李通俱之國,鎮撫南方。通娶世祖妹,即寧平公主也。世祖即位,徵通為光祿勳〔一〕。上每征四方,嘗留通守京師,撫百姓,治宮室。

  〔一〕范書李通傳曰:「光武即位,徵通為衛尉。建武二年,封固始侯,拜大司農。」與袁紀異。

  六月戊戌,立皇后郭氏,皇子彊為皇太子,大赦天下,增卿、謁者秩各一等〔一〕。

  〔一〕范書光武帝紀作「增郎、謁者、從官秩各一等」。袁紀「卿」恐是「郎」之誤。

  郭氏,真定人也。父昌孝謹,真定恭王以女妻昌。昌早終,其妻號為郭主,好禮節儉,雖以王女之富,手常執作。有女曰聖通,男曰況。世祖自信都還,納聖通,有寵,生皇子彊。以況為城門校尉、綿蔓侯〔一〕。雖皇后弟,賓客輻湊,而小心謹慎,謙恭愈篤。追贈昌為安陽思侯。上數幸況第,賞賜甚厚,京師號況〔家〕為金穴〔二〕。

  〔一〕范書皇后紀作「封況綿蠻侯」。王先謙集解引陳景雲曰:「綿蠻當是綿曼之誤,真定屬縣也。郡國志無之,蓋後已省。」又引李賡芸曰:「春秋「戎蠻子」,公羊作「曼」。蠻曼二字古通借。」按漢書地理志,真定國有綿曼縣,王莽時稱綿延。師古曰:「曼音萬。」曼通蠻,昭公十六年公羊傳:「楚子誘戎曼子殺之。」李說甚是。蔓本作曼,見經典釋文。

  〔二〕據范書皇后紀補。

  鄧禹遣兵上林中,率諸將謁高廟,收十二帝神主送洛陽〔一〕,埽除園陵,為置吏卒。復就穀雲陽。  〔一〕御覽卷五三一引謝承書與袁紀同。而范書光武帝紀及鄧禹傳作「收十一帝神主」。按西漢高、惠、文、景、武。昭、宣、元、成、哀、平,計十一帝,故當以范書為是。

  漢中王劉嘉、來歙詣禹降〔一〕。

  〔一〕范書劉嘉傳「嘉」下有「因」字,通鑑同。袁紀恐誤脫。

  嘉字孝孫,世祖族兄。少孤,為世祖父南頓君所養,遇之如子。與齊武王俱學長安,而與世祖尤相親。嘉之王漢中,都南鄭,眾數十萬。南陽人延岑起兵武當,眾數萬人,轉攻漢中,圍南鄭。嘉戰敗,餘眾走谷口。赤眉使廖湛將十餘萬兵擊嘉,嘉大敗之,斬廖湛,遂至雲陽。上素與嘉善,常開引之,來歙又勸嘉歸世祖,乃詣禹降。以嘉為千乘太守,封順陽侯,嘉子廧為黃李侯。

  來歙字君叔,南陽新野人。父沖〔一〕,哀帝時為諫議大夫,娶世祖姑,生歙。歙有才略,多通,慷慨有大志,兄弟五人,而世祖獨親愛之。漢兵起,王莽使人捕諸劉親屬,得歙擊之,賓客共篡出歙。更始立,以歙為吏,數正諫,不用,謝病去。歙女弟為劉嘉妻,遣人迎歙,因南就之。時或勸嘉未可降,宜觀天下形勢〔二〕。歙為陳成敗,深曉喻之,嘉乃從焉。上見歙大悅,拜歙為太中大夫。

  〔一〕范書來歙傳作「父仲」。然注引東觀記作「沖」。范書恐非。

  〔二〕范書劉嘉傳曰:「李寶等聞鄧禹西征,擁兵自守,勸嘉且觀成敗。光武聞之,告禹曰:「孝孫素謹善,少且親愛,當是長安輕薄兒誤之耳。」禹即宣帝旨,嘉乃因來歙詣禹於雲陽。  秋,睢陽反,劉永復入睢陽,吳漢、蓋延帥諸將圍之。

  九月,赤眉復入長安,鄧禹連戰輒為赤眉所敗。三輔饑,民人相食,諸有部曲者皆堅壁清野,赤眉虜掠少所得。上復詔鄧禹,令:「勒兵堅守,慎無與窮寇交鋒!老賊疲弊,必當束手事吾也。以飽待饑,以逸擊勞,折捶而笞之耳。」自馮愔殺宗歆後,禹威益損,又乏糧食,歸附者離散,上乃遣使徵禹。

  馮異西征,上敕異曰:「三輔遭王莽、更始之亂,又遇赤眉、延岑之弊,兵家縱橫〔一〕,百姓塗炭。將軍今奉辭討諸不軌,兵家降者,遣其渠帥,皆詣京師;散其小民,令就農桑;壞其營壁,無使復聚。征伐非在遠戰掠地,多得城邑,要在平定安集之耳。吾諸將非不健鬥,然多好虜掠,為小民害。卿本能檢吏〔士〕(民)〔二〕,勉自修整,無為郡縣所苦。」於是異據華陰,以待赤眉。

  〔一〕鈕永建曰:「按兵家字不合,「家」當作「眾」。」按兵家系西漢末至東漢初活躍于黃河中下游地區的地方割據武裝。續漢志注引東觀記之杜林疏曰:「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也。」兵家或稱「兵長」。鈕說大謬。

  〔二〕據嚴可均全後漢文校改。

  冬,太中大夫伏隆使青、徐,張步降,因除令、長,多所懷服。上嘉歎隆功,比之酈生。步求為齊王,隆曰:「高祖與天下約,非劉氏不得王。」步乃殺隆,受劉永封焉。隆字文伯〔一〕,大司徒湛之子,以節操聞,上聞其死,為之流涕。

  〔一〕東觀記作「伏盛字伯明」。范書伏隆傳作「隆字伯文」。惠棟曰:「按殤帝諱隆,隆之字曰盛,故改為盛。」然三書所述隆字互異,未知孰是。

  十二月戊子〔一〕,詔曰:「維列侯為王莽所廢,先祖魂神無所依歸,朕甚閔之。列侯身廢者,國如故;身死,若子孫見在,令繼其先焉。」

  〔一〕十二月己丑朔,無戊子。范書作「戊午」,是。

  河內太守寇恂坐繫治上書者免。會穎川不靜,復以恂為穎川太守,郡中悉平,封恂為雍奴侯。是時賈復兵在汝南,其部將殺人,恂戮之。復怒曰:「吾與寇恂并立,而為其所陷,大丈夫豈有侵辱而不決之者乎?今與相見,欲手劍擊之。」恂謀好避之,終崇曰〔一〕:「請以劍從,有變,足以相當。」恂曰:「不然。昔藺相如不畏秦王而屈於廉頗者,為國也。區區之趙,尚有此義士,吾安可以忘之乎?」乃敕縣盛供具,執金吾軍入界者,一人皆二人待之。恂既迎復,道稱病而還。復欲追擊恂,而吏士皆醉,復遂去。上徵恂,恂至引入,時復在前,欲起。上曰:「天下未定,兩虎安得私鬥?」詔令並坐,極歡,遂共車出,結友而去。更拜恂為汝南太守。郡中無事,乃修鄉校,能為左氏春秋者,親與學焉。  〔一〕范書寇恂傳作「谷崇」,通鑑亦同。谷崇,寇恂之姊子。上卷恂納董崇之諫,遣谷崇、寇張詣上,皆以為偏將軍,豈此時復還邪?

  是歲,鄧王王常將妻子詣洛陽。世祖曰:「每念往時艱難,何日忘之。莫往莫來,豈違平生之言哉?」〔一〕常頓首曰:「臣蒙天命,遭值陛下。始遇宜秋〔二〕,後會昆陽〔三〕,幸賴威靈,輒成斷金。雖疏賤遼遠,不敢自疑,伏願陛下聖王知臣本心。」上會百官,指常曰:「此人率勵諸將,輔翼漢家,心如金石,真漢忠臣也。」拜常為漢忠將軍,封山桑侯。

  〔一〕李賢曰:「平生言謂常云「劉氏真主也,誠思出身為國,輔成大功」。常乃久事更始,不早歸朝,帝微以責之。」又曰:「詩衛風曰:「莫往莫來,悠悠我思。」」

  〔二〕漢兵初起,敗於小長安。時下江兵屯宜秋。伯昇、光武及李通約見王常,說其合軍並進,遂破殺甄阜、梁丘賜。

  〔三〕時光武出外收兵,常留守昆陽,遂破王邑、王尋。

  大司空王梁免。初,梁與諸將擊檀鄉,詔令兵事一屬大司馬吳漢,而梁獨發野王兵。上以梁不奉詔,詔梁留所在縣。梁以便宜進兵,上大怒,遣尚書宋廣持節收斬梁。廣檻車執梁詣京師,既至,赦之,以為中郎將。

  赤眉去長安,東掠郡縣。  三年(丁亥、二七)

  春正月,立親廟于洛陽。即日拜馮異征西大將軍。

  鄧禹既被徵,與車騎將軍鄧弘還至華陰,欲進兵擊赤眉。馮異曰:「赤眉眾多,可以恩信傾,難用兵力破也。上令諸將屯澠池要其東,異相連綴擊其西,上自待其會,可一舉取之,萬全之計也。」禹、弘自以西征,又被徵當還,欲一戰決之。遂戰移日,禹軍大敗。馮異將兵救之,不勝,棄軍走,與麾下數人歸營。復收散卒,堅壁。會赤眉饑困,乃謀擊之,大破之,降者八萬餘人,十餘萬東走宜陽。璽書勞異曰:「垂翅回谿,奮翼澠池,失之東隅,收之桑榆。」〔一〕

  〔一〕馮班曰:「日垂景在樹端,謂之桑榆。」按典出淮南子,班引「垂」下脫「西」字。

  是時延岑據藍田,兵力最彊,上嘗璽書慰之。其餘豪傑往往屯聚,多者萬人,少者數千人,轉相攻擊,百姓飢餓,黃金一斤〔易〕五〔升〕(斗)穀〔一〕。異數轉鬥〔二〕,而屯上林中,道路不通,委輸未至,軍士皆以果實為糧。延岑率豪傑攻異,異擊,大破之。岑連戰不利,友黨皆叛,遂自武關走南陽。豪傑以異破赤眉,走延岑,皆遣使請降,異威震關中。乃修園陵,建官府,理枉直,禁盜賊,數年之間,上林成都。

  〔一〕按御覽卷八三七引袁紀作「關中大飢,黃金一斤易五升穀」。據以改補。又范書作「黃金一斤易豆五升」。  〔二〕「異數」原誤倒置,今正之。

  是月,陝人蘇況反,殺弘農太守。上夜召景丹,以檄示之曰:「弘農太守無任為賊所害〔一〕,今聞赤眉從西方來,恐蘇況舉郡以迎之。弘農迫近京師,今將軍雖疾病〔二〕,但臥而鎮之耳〔三〕。」即拜丹為弘農太守,將其所領西至郡,十餘日丹薨。

  〔一〕考工記曰:「凡任大小於度,謂之無任。」注曰:「無任,言其不勝任。」戰國策魏策曰:「大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至者,是大王籌策之臣無任矣。」光武所言,亦指太守不勝其任,城池失守而為反者所戮。

  〔二〕范書景丹傳注引東觀記曰:「丹從上至懷,病瘧。在上前,瘧發寒慓,上笑曰:「聞壯士不瘧,今漢大將軍反病瘧耶?」使小黃門扶起,賜醫藥,還歸洛陽,病遂加。」

  〔三〕楊樹達曰:「此漢武帝詔汲黯故事也。」今按漢書汲黯傳曰:「上曰:「君薄淮陽邪?吾今召君矣。顧淮陽吏民不相得,吾徒得君重,臥而治之。」」

  閏月己亥,上幸宜陽,令司馬在前,中〔軍〕(書)次之〔一〕,驍騎元戎分陣左右。赤眉震怖,遣劉恭請降,盆子與徐宣等二十餘人肉袒,奉所得更始璽綬,積兵甲宜陽西,與熊耳山等。世祖陳兵臨洛水中,盆子、徐宣以次列於前。世祖曰:「卿等得無悔降邪?」宣曰:「臣等出長安東門,君臣議計,歸命聖德。百姓可與樂成,難與圖始〔二〕,故不告眾耳。今日得降,猶去虎口,而歸慈母,誠歡誠喜,無所恨也。」世祖曰:「卿所謂鐵中錚錚,庸中佼佼者也!」〔三〕乃皆赦之,與妻子居洛陽,各賜宅一區,田二頃。其後樊崇謀反,誅;楊〔音〕(歆)在長安時〔四〕,遇廣陽王良有恩,賜爵關內侯,與徐宣俱歸鄉里,以壽終。式侯恭為更始報殺謝祿,自繫獄,上赦之。世祖憐盆子,賞賜甚厚,以為趙王郎中。病失明,賜滎陽官地,以為列肆,使食其稅。

  〔一〕「書」乃「軍」之誤。據范書改。

  〔二〕商君書更法曰:「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

  〔三〕李賢曰:「鐵之錚錚,言微剛利也。」又曰:「佼佼者,其傭之人,稍為勝也。」  〔四〕東觀記、范書、通鑑「歆」均作「音」,據以改。  鄧禹至宜陽,上大司徒、梁侯印綬。有詔還梁侯印綬,以為右將軍。

  彭寵圍薊,耿況遣兵救之,使人招況,況輒斬其使。

  二月己未,告祠高廟,受傳國璽,賜天下長子為父後者爵,人二級。

  中軍將軍杜茂為驃騎大將軍。茂子諸公,南陽冠軍人,隨世祖征伐,數有戰功。

  三月〔一〕,尚書伏湛為司徒。  〔一〕范書作三月壬寅事。袁紀有脫文。

  湛字惠公,琅邪東武人。王莽時為繡衣執法,遷後隊正〔一〕。更始立,為平原太守。遭倉卒,世莫不驚擾,而湛獨晏然,教授如故。謂妻子曰:「一穀不升,國君徹膳〔二〕。今人皆饑,奈何獨飽。」乃以俸祿分賬鄉里,來客者百餘家。時郡中不安,湛移書屬縣:「不得相侵凌,天生蒸民為立君,非久亂也。且養老育幼,以待真主。」門下督素有氣力〔三〕,欲起兵,湛曰:「孔子誅少正卯,為其惑眾也。」即誅督,以示百姓。於是吏民信嚮,遠近獨完,湛之力也。

  〔一〕范書伏湛傳作「後隊屬正」。後隊者,河內也;屬正者,都尉也。王莽所改。袁紀作「後隊正」,乃省文也。

  〔二〕禮記曲禮曰:「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  〔三〕胡三省曰:「諸郡各有門下督,主兵衛。」  吳漢圍廣樂,周建將十餘萬人救之,漢逆戰不利,墮馬傷膝,建等遂得入城。諸將謂漢曰:「大敵在前,而公臥,眾懼矣。」乃裹瘡而起,椎牛饗士曰:「賊兵雖多,乃劫掠群盜耳,勝不相讓,敗不相救,非有伏節死義同心者也。封侯之秋,諸將勉之!」吏士聞之,莫不激怒。明日,賊兵大出,圍營數重。漢乃被甲仗戟曰:「聞雷鼓聲,皆大呼俱進,後至者斬!」遂鼓而進之,賊兵大破。廣樂降,蘇茂、周建走(胡)〔湖〕陵,復圍睢陽。

  是時秦豐據黎丘,延岑據武鄉,董訢據堵鄉,鄧奉據新野,荊楚尤亂。上方圖之,以岑彭為征南大將軍,與耿弇、賈復、朱祐、王常等并力征討。先圍董訢,鄧奉將萬人救訢。訢、奉兵甚精,諸將連戰不利,奉乘勝生執朱祐。上聞之,大怒。  夏四月,上自南征,至葉。訢、奉將兵遮道,不得前。上謂岑彭曰:「此將軍之任也。」彭乃奮擊破之。董訢、鄧奉走育陽,因朱祐請〔一〕。上以奉舊功臣,意欲赦之。耿弇曰:「奉背恩反逆,暴師連年。陛下既至,親在行陣,兵敗乃降。不誅奉,無以懲惡。」於是誅奉。上以朱祐見獲,厚加賞賜,使復其位。

  〔一〕鈕永建曰:「按文「請」下脫「降」字。」

  耿弇破延岑,岑亡入蜀。

  五月乙卯晦,日有蝕之。大赦天下。

  劉永將慶吾斬永降,封吾為列侯。蘇茂、周建立永子紆為梁王,保垂惠。  冬十二月,上幸舂陵〔一〕,祠園廟,大置酒,與舂陵父老故人為樂。  〔一〕東觀記、范書均作「冬十月」,袁紀恐誤。

  遣岑彭、傅俊、藏宮擊秦豐。秦豐拒漢軍於鄧,彭等數月不得進。上數以讓,彭乃令軍中曰:「明旦軍會和成。」〔一〕陰逸囚。豐聞之,悉引軍西邀彭。彭乃直襲黎丘,黎丘震駭。豐遽歸救之,彭逆擊,大破之,遂圍黎丘。乃封彭為舞陰侯。  〔一〕鈕永建曰:「岑彭傳作「明旦會擊山都」。按和成郡,王莽分信都,建之在河北。是時用兵南陽,不相及也。攷山都縣屬南陽郡,舊南陽之赤鄉,秦以為縣,故城在今襄陽(說本章懷注)。紀文恐有誤。」鈕說是。而「分信都」當是「分鉅鹿」之誤。又按范書光武帝紀,此事系於建武三年七月,在光武幸舂陵之前,袁紀恐誤。

  初,汝南人田戎起兵南郡〔一〕,眾數萬人,屯夷陵。謀將降漢,戎妻兄辛臣,反覆人也,乃圖彭寵、張步、董憲、劉永、李憲、公孫述、隗囂、劉芳所得郡國,云:「洛陽所得地如掌耳,且案兵觀形勢,何遽降哉?」戎曰:「吾眾不如秦豐,豐猶為征南所圍,而況吾乎?降決矣!」乃順江入沔,將降岑彭,使辛臣與長史留守。臣盜戎珍寶及善馬,從陸道晨夜詣彭曰:「謹說戎降。」戎在後方到,因從彭營與戎書曰:「岑將軍已奏我封五千戶侯,虛心相待,願急來,無拘前圖。」戎令臣留守,而先至封侯,既以疑之矣;又長史檄至,知臣盜寶物善馬,猶是益猜,復反。彭擊戎,破之,還屯夷陵。

  〔一〕東觀記曰:「田戎,西平人,與同郡人陳義客夷陵,為群盜。更始元年,義、戎將兵陷夷陵,義自稱黎丘大將軍,戎自稱埽地大將軍。」按續漢郡國志,西平屬汝南郡,夷陵屬南郡,故曰汝南人田戎起兵南郡。

  隗囂遣使詣闕,上甚悅。素聞其聲,虛心相待,每報答之,常手書稱字〔一〕。

  〔一〕按范書隗囂傳曰:「光武素聞其聲,報以殊禮,言稱字,用敵國之禮。」於時光武專意東方,無暇西顧,故不欲遽正君臣之禮,稱字自謙,以安撫隗囂,借其聲望,以綏西州。又手書,惠棟曰:「鄭康成曰:「手猶親也。」漢詔令皆人主自親其文,故第五倫讀詔書而歎息也。」

  是歲,彭寵自立為燕王,李憲自稱天子。

  四年(戊子、二八)

  春正月甲申,大赦天下。  耿況、耿舒取軍都,彭寵之邑也。於是更封況為隃〔麋〕(靡)侯〔一〕,舒為牟平侯。  〔一〕據兩漢志及范書耿弇傳改。

  祭遵、耿弇擊張豐,豐功曹執豐降。初,豐好方士,方士言豐當作天子,囊盛石〔繫〕(擊)豐肘〔一〕,云石中當出玉璽。豐信之,故反。豐臨當誅,遵掾為破其石,豐乃歎曰:「死亡所恨。」〔二〕

  〔一〕據南監本改。

  〔二〕亡通無。

  上使耿弇拒彭寵,弇上疏曰:「大兵未會,臣不能獨進。且臣家屬皆在上谷,京師無骨肉之親,願得還洛陽。」上報曰:「將軍出身為國,功效尤著,何嫌何疑,而求徵乎?其勉思方略,以成功業。」耿況聞弇求征,乃遣少子國入侍,上以為黃門侍郎。

  初,上訪博通之士於司空宋弘,弘薦沛國人桓譚,以為才學博聞,幾及劉向、揚雄,召拜議郎給事中。上令譚鼓琴,奏其繁聲,乃得侍宴。弘聞之大恨,伺譚出時,正朝服,坐府上,遣召譚。譚到不與席,讓之曰:「吾所以薦子者,欲令輔國以道德也。而今數進鄭聲,亂雅頌,非中正者也〔一〕。能自改耶?不然正罪法。」譚頓首辭謝,良久乃遣之。後召群臣會樂,上使譚〔鼓琴,譚〕見弘失其度〔二〕。上怪而問之,弘乃離席,(上)免冠謝曰〔三〕:「譚臣所薦達,不能以忠導主,而令朝廷悅鄭聲。臣前召以責之,臣之罪也。」上謝弘,使譚反其服〔四〕,後遂不復令給事中。

  〔一〕李賢曰:「論語孔子曰:「惡鄭聲之亂雅樂也。」史記曰:「鄭音好濫淫志也。」」按雅樂乃周代奴隸主貴族之音樂,曲調呆板而單調,完全為西周等級制服務,多於宗廟祭祀或國家典禮上演奏。其以和平中正、莊嚴肅穆為准則,故被稱作正聲。鄭聲乃社會上流行的俗調,多為民間小調,曲調清新流暢,富於變化,故又被稱作繁聲。儒家從維護封建道德觀念和等級秩序出發,有意抬高雅樂,斥鄭聲為淫聲,既反映出音樂發展上守舊與革新的鬥爭,也表現出政治上保守與進步的鬥爭。當然鄭聲中的消極因素,也被統治者改造利用,成為他們淫蕩放逸的工具,或成為麻痹勞動人民意志的武器,則又當別論。

  〔二〕據陳澧校補。

  〔三〕東觀記、范書均無「上」字,明系衍文,故刪。

  〔四〕禮記擅弓曰:「古之君子,進人以禮,退人以禮,故有舊君反服之禮也。」

  是時天下草創,政治未立,譚既見退,上疏言時宜,曰:

  國之廢興,在於政事;政事得失,在於輔佐。輔佐賢明,則俊士充朝,而治合世務;輔佐不明,則論失時宜,而舉多過事。秉國之君,俱欲興化建善,而治殊事異者,所謂賢者異也。蓋善政者,視俗而施教,察失而為防,威德更興,文武迭用,然後政調於時,而躁民可定也〔一〕。昔董仲舒言:「治國譬若張琴焉,小不調者可因而就和也。及至大差謬則解而更張之。」〔二〕夫更張難行,而拂眾者亡,是故賈誼以才逐,晁錯以智死〔三〕。雖有殊能而莫敢談,懼於前事也。  〔一〕惠棟曰:「周易曰:「躁人之詞多。」躁人,謂私議國政之人。」

  〔二〕漢書董仲舒傳曰:「竊聞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為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當更張不更張,雖有良工不能善調也;當更化而不更化,雖有大賢不能善治也。」  〔三〕賈誼以漢興二十餘年,宜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乃草具儀法奏之。文帝謙讓未皇,然法令所改定,及列侯就國,皆誼發之。文帝欲以誼任公卿,周勃、灌嬰、張相如、馮敬之屬皆害其才而毀之。誼遂見疏而徙為長沙王太傅。又晁錯為太子家令,號曰智囊。景帝即位,力主削藩。吳楚七國反,以誅錯為名,錯遂衣朝服腰斬於市。事並見史漢二書。

  且設法禁者,非能盡天下之姦,又皆合眾人之所欲,大抵取便國利事則可矣。書奏,不省。

  是時天子方篤於讖,而譚雅不善之,又以功賞薄,故令天下不時定。復上疏曰:  臣前獻策,未有詔報,不勝憤懣,復言其過。蓋天道性命,聖人難言也。自子貢等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一〕?或收古之圖書,增益造飾,稱孔子並為讖記,以誑誤人主,可不抑遠之哉!臣聞安平則尊道術之士,有難則貴介冑之臣。今聖朝以興復祖統,為民臣主,而四方尚有未盡降歸者,此權謀未得也。臣譚伏觀陛下之用人,其說士則無異略奇謀若酈生、隨何者,將帥則無勇智習兵若韓信、吳起者。其降下,無大恩重賞以誘其後,至或虜奪財物,使各生狐疑,連歲月而不解。古人有言:「皆知取之〔為〕(而)取,莫知與之〔為〕(而)取。」〔二〕陛下若能輕爵祿,與士大夫共之,而勿愛惜,則何招而不至,何說而不釋,何向而不開,何征而不剋!如此則能以狹為廣,以遲為速,亡者復得矣。

  〔一〕論語公治長篇曰:「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二〕按范書桓譚傳「而」皆作「為」。老子曰:「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史記管晏列傳曰:「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作「而」不辭,故據以改。  由此上逾不悅。

  譚字君山,有雋才,博覽無所不見,不為章句訓詁,皆通其大義〔一〕。數從劉歆、揚雄稽疑論議,至其有所得,歆、雄不能間也。好音樂鼓琴〔二〕,性簡易,不修廉隅〔三〕,頗以此失名譽。嘗疾俗儒高談弘論,不切時務,由此見排擯。哀平間,位不過郎,然王侯貴人皆願與之交。王莽居攝篡弒之間,天下諸儒,莫不競褒稱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譚獨嘿然無言〔四〕,官止樂大夫〔五〕。  〔一〕范書桓譚傳作「皆詁訓大義,不為章句。」漢代習今文者重章句,習古文者重訓詁。桓譚非毀俗儒,不為章句,尤好古學,志在訓詁通大義。袁紀紀文有誤,「訓詁」恐當移至「皆」字下。

  〔二〕桓譚新論曰:「揚子雲大才而不曉音,余頗雜雅摻而更為新弄。子雲曰:「事淺易善,深者難識。卿不好雅頌,而悅鄭聲,宜也。」

  〔三〕禮記儒行篇曰:「近文章,砥厲廉隅。」廉者,稜也;隅者,角也;廉隅者,言品行端正,威嚴有志操也。范書本傳作「不修威儀」。

  〔四〕顧炎武日知錄曰:「按前漢書翟義傳,莽依周書作大誥,遣大夫桓譚等班行諭告當及位孺子之意。還,封譚為明告里附城。是曾受莽封爵,史為諱之爾。光武終不用譚,當自有說。」師古曰:「明告者,以其出使能明告諭於外也。附城,云如古附庸也。」按王莽傳,當賜爵關內侯者,更名曰附城。

  〔五〕新論見微篇、祛蓛篇作「典樂大夫」,范書本傳作「掌樂大夫」。  袁宏曰:桓譚以疏賤之質,屢干人主之情,不亦難乎?嘗試言之:夫天下之所難,難於干人主之心。一曰性有逆順,二曰慮有異同,三曰情有好惡,四曰事有隱顯,五曰用有屈伸,六曰謀有內外,七曰智有長短,八曰意有興廢。夫順之則喜,逆之則怒;同之則欣,異之則駭;好之則親,惡之則疏;過之欲隱,善之欲顯;屈者多恥,伸者多怒;語伏在內,志散在外;所長必矜,所短必   


  五年(己丑、二九)

  春二月丙午,大赦天下。

  周建兄子誦以垂惠降,劉紆、周建、蘇茂走下邳,建道死。

  封孔子後孔安為殷紹嘉公。

  初,彭寵徵書至潞縣,有火災城中飛出城外,燔千餘家,殺人甚多。寵堂上聞蝦蟆聲在爐火下〔一〕,鑿地求之,無所得。數有變怪,卜筮及望氣者皆言當從中起。寵以其從弟子后、蘭卿本上府所使來,故不相親也,令將屯於外。

  〔一〕范書彭寵傳注引東觀記,「爐火」作「火爐」,袁紀恐誤倒置。

  寵奴子密等三人謀共劫寵。寵齋於便室〔一〕,晝臥。三奴共縛著床,告外吏:「大王解齋〔二〕,吏皆休,旦乃白事。」乃從。次呼諸奴婢,以寵教責問,便收縛,各置空室中。以寵聲呼其妻,妻入室,見寵縛,驚曰:「奴反邪!」奴格妻頭,擊頰。寵曰:「趣為諸將軍辦裝!」〔三〕兩奴將妻入取物,一奴守寵。寵謂守奴曰:「若小兒,我素所愛也,為子密逼劫耳。解我縛,出閣則活矣。用女珠妻汝,家中財物皆以與汝。」奴意解之,視戶外,見子密聽其語,遂不解。子密將妻入,取寵男女悉閉室中,收金珠衣物,至寵所裝之,被馬六匹〔四〕,使妻縫縑囊。昏夜後,解寵手,令作記告城門將軍:「令遣子密等至子后蘭卿所,開城門出,勿稽留。」書成,斷寵及妻頭,置縑囊中,馳詣闕。封子密為無義侯。

  〔一〕便室,李賢注曰:「便坐之室,非正室也。」

  〔二〕東觀記亦作「解齋」,唯范書作「齋禁」。

  〔三〕趣,趨也。朱駿聲謂假借為趨。又李賢曰:「呼奴為將軍,欲其赦己也。」

  〔四〕胡三省曰:「加馬以鞍勒曰被馬。」  寵尚書韓立、高宣等共立寵子午為燕王,子后、蘭卿為將軍。數日,寵國師韓利斬午首詣祭遵。遵將兵誅寵支黨,漁陽遂平。

  上嘉耿況之功,以其父勞於邊,使光祿大夫樊密持節徵況還京師〔一〕,賜以大第,甚見尊重。況年老多病,天子親數臨問,徵弇視疾。弇、舒并封列侯,國為射聲校尉,復除二子廣、舉為郎〔二〕。諸子侍疾,并垂青紫,當世以為榮。及薨,贈賜甚厚,謚曰烈侯〔三〕。子國以當嗣,辭曰:「先侯愛少子霸。」上疏讓,天子許焉。國有籌策,數言邊事,天子器之,官至大司農。

  〔一〕范書耿弇傳注引袁山松書曰:「使光祿大夫樊宏詔況曰:「惟況功大,不宜監察從事。邊郡寒苦,不足久居。其詣行在所。」」又范書樊宏傳亦作光祿大夫樊宏。他書均有樊宏,無樊密。袁紀作「密」,誤。又通鑑考異曰:「宏,袁紀皆作密。」則宋本如此。而明本中黃本多作「密」,然紀文卷一已作「宏」。南監本則均改作「宏」,蔣本從南監本,改卷七之「密」皆作「宏」,而本卷之「密」,偶失改耳。今亦留此「密」字,以存宋本之舊。

  〔二〕范書耿弇傳作「並為中郎將」。  〔三〕袁紀「烈」原誤作「列」,逕改之。

  三月,徙廣陽王良為趙王。  山陽人龐萌為更始冀州牧,與世祖、謝躬俱平邯鄲。萌謂躬曰:「劉公不可信也。」躬以告世祖,世祖喻而安之。及上誅謝躬,而萌率眾降。上奪其眾,謂萌曰:「前在邯鄲,知之何速邪?」萌曰:「知之久矣。」萌為人婉順,上親愛之,以為侍中。嘗對諸將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一〕,龐萌是矣。」使萌為平狄將軍,與蓋延俱定梁、楚地。萌與延爭權,懼延譖己,遂勒兵反。

  〔一〕李賢曰:「六尺,謂年十五以下。」胡三省曰:「論語孔子之言。呂與叔曰:「託六尺之孤,謂輔幼主;寄百里之命,謂為諸侯。」」今按此語出論語泰伯篇,非孔子之語,乃曾參之言也。孔安國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所謂「寄百里之命」,孔解作「攝君之政令」。此二語實言可委託以幼君,當國攝政如周公、霍光者也,呂作「諸侯」解,非也。  夏四月,平狄將軍龐萌反,襲蓋延,破楚相孫萌〔一〕,自號東平王,引兵與董憲、蘇茂合。上嗟歎曰:「人不可知乃如是!」下詔曰:「吾嘗於眾人中言萌可為社稷臣,將軍等得無笑吾言?老賊當族,其〔各〕勵兵馬〔二〕,會睢陽!」  〔一〕楚相,范書光武帝紀作「楚郡太守」。按漢書楚元王傳及宣帝紀,地節元年,楚王延壽謀反,自殺國除。又據范書,至建武十五年始復建楚國。在此期間,不當有「楚相」之稱。通鑑從范書,是。又通鑑考異曰:「東觀記、漢書皆云:萌攻延,延與戰,破之。詔書勞延曰:「龐萌一夜反畔,相去不遠,營壁不堅,殆令人齒欲相擊,而將軍有不可動之節,吾甚美之。」延傳言「僅而得免」,與彼不同,今從延傳。」按考異所引東觀記、漢書之文,實出范書延傳注,且「漢書」上脫「續」字。袁紀顯然未採納此二書之說,而又不明言誰勝誰負,較為謹慎。

  〔二〕據全後漢文補。

  六月,上幸蒙。龐萌、董憲、蘇茂等將三萬人功桃城。桃城告急,上將輕騎二千、步兵數萬,晨夜至亢父。百官疲倦,可且宿〔一〕。上不聽,復行十里,宿任城。明旦,諸將欲攻賊,賊亦勒兵待戰,上令諸將不得出。是時吳漢兵在東郡,馳使召之。萌等驚曰:「數百里晨夜行,以為到當戰,而堅坐任城,致人城下,真不可測也!〔二〕」積二十餘日,吳漢到,乃進擊,大破之。萌、憲、茂復將數萬人屯昌慮,以兵拒新陽。吳漢進擊破之,遂守昌慮。

  〔一〕袁紀此句必有脫文。通鑑「百官」上有「或言」二字。惠棟以為「可」上脫「請」字。二說皆可通,錄此以供參考。

  〔二〕「測」,黃本及通鑑均作「往」。

  是時,河西隔遠,世祖都洛陽,未能自通,以隗囂稱漢年號,竇融等從受正朔〔一〕。囂外受民望,內圖異計,遣說客張玄游說河西〔二〕,言:「一姓不再興,今豪傑兢逐,雌雄未分,宜與隴蜀合從,高為六國之勢,下成尉他之事〔三〕。」融乃聚其眾而議之,曰:「漢承堯運,歷數延長,上之姓號,具見於天文〔四〕,自前博物道術之士言之久矣〔五〕。故劉子駿改易名字,以應其占,此皆近事暴著所共見也。以人事言之,今稱天子者數人,而洛陽甲兵最彊,號令最明,加以祖宗之重,百姓所歸服。天人之應如此,他姓未能爭也。」眾皆以為然。梁統恐眾惑其言,乃刺殺玄。

  〔一〕馮班曰:「從受建武正朔。」  〔二〕原誤作「西河」,逕改之。

  〔三〕尉他即趙佗。因其秦時行南海尉事,故亦稱尉佗。他為佗之隸變。尉他後雖受漢封為南粵王,卻乘黃屋左纛,稱制,與中國侔。其使天子,稱王朝命如諸侯。

  〔四〕「天文」,范書作「圖書」,即河圖赤伏符。  〔五〕道術博物之士,范書作「谷子雲、夏賀良等」。按漢書谷永傳永曰:「陛下承八世之功業,當陽數之標季,涉三七之節紀,遭無妄之卦運,直百六之災阨。」又哀帝紀曰:「待詔夏賀良等言赤精子之讖,漢家曆運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號。」

  是夏,竇融及五郡太守遣使詣闕。上先聞五郡全,實在隗囂、公孫述之間,常欲招引之,會得其表,甚悅。遣使拜融為涼州牧,璽書褒納之。  秋八月,吳漢破昌慮,軍士高扈斬梁王紆降。蘇茂奔張步,董憲、龐萌走之朐。漢復守之。

  冬十月,上幸魯,使大司空祠孔子。

  使耿弇諸將擊張步。步盛兵祝阿,列營鍾城。弇攻祝阿,拔之,開其角,令奔鍾城,皆空壁走。將軍費敢以精兵守巨里,弇令軍中益治攻具,將攻巨里。步濟南王費邑聞之,將兵救巨里。弇告諸將曰:「此即所求者。野兵不擊,何以城為。所以治攻具者,欲以誘致邑耳。」弇分兵守巨里,自與邑戰,大破之。弇乃收所斬級以歸示巨里城中,城中恟懼,夜空城走。弇收其積聚,縱兵擊諸未下者,平三十餘營〔一〕。

  〔一〕范書耿弇傳作「平四十餘營」。

  時張步都劇,使弟藍將兵守西安,西安距臨淄三十里〔一〕。弇引營居臨淄、西安之間。西安城小而兵精,臨淄名大而不實,弇令軍中曰:「後五日攻西安。」藍聞之,晨夜為守備。至其夜半〔二〕,令軍皆食,會明至臨淄城。軍吏爭之!以為攻臨淄而西安必救,攻西安,臨淄不能救。弇曰:「然吾故攻西安〔三〕;今自憂城守〔四〕;而吾攻臨淄,一日必拔,何救之有?吾得臨淄則西安孤,藍與劇斷絕,必復亡去,所謂擊一而得兩者也。且西安城堅兵精,攻之未可卒下,眾必多死傷。正使得其城,張藍引兵奔臨淄,如是臨淄更彊。勒兵憑城,觀人虛實。吾深入敵境,後無轉輸,旬日之間,不戰而困。諸君適不見是耳。」弇遂攻臨淄,拔之。張藍聞臨淄拔,果將其眾走。  〔一〕東觀記、范書耿弇傳均作「四十里」。

  〔二〕「其」,東觀記、范書均作「期」。袁紀上文作「後五日攻西安」,故此「其」當作「期」。

  〔三〕范書耿弇傳及通鑑「然」上有「不」字,東觀記與袁紀同。

  〔四〕疑「今」系「令」之訛。  劇去臨淄九十里,弇令軍中無得掠劇下,須步至臨淄乃擊之。步聞弇言大笑曰:「以尤來、大彤十餘萬眾,吾皆破之。今大兵少於彼〔一〕,又皆疲勞,何足破乎!」弇上書曰:「臣據臨淄,深塹〔高〕壘〔二〕,張步必自來攻臣。以逸待勞,以實擊〔虛〕(步)〔三〕,旬日之間,步首自可獲。」上然其計。步果與三弟、故大彤帥重異將二十萬眾〔四〕,至臨淄。弇令都尉劉歆、泰山太守陳俊勒兵城上,分陣城下。賊至北門,歆、俊兵皆交,步等乘虛并入,攻弇營。弇登臺望之,見其營擾,乃下臺安之。既而將精兵擊步於東〔城〕下〔五〕,大破之。飛矢中弇股,引刀截之,軍中無知者。弇欲以疲步兵,明日將戰,陳俊曰:「步兵多,且可須上至。」弇曰:「上至,臣子當擊牛釃酒以待百官,反欲以賊遺君父邪〔六〕?」遂縱兵合戰,復大破之。弇度步已困,乃罷兵置左右翼。步夜果引去,伏兵夾擊,死者城中溝塹皆滿,得輜重二千餘兩。弇縱兵追擊,至鉅昧水上,八十餘里僵尸相屬。

  〔一〕范書耿弇傳「大兵」作「大耿兵」,注曰:「弇,況之長子故呼為大耿。」袁紀恐脫「耿」字。

  〔二〕塹可深,壘豈可深!范書耿弇傳注引袁山松書作「深塹高壘」,故據以補。

  〔三〕據黃本改。袁山松書亦作「虛」。  〔四〕重異,黃本作「董異」。然范書、通鑑均作「重異」,而東觀記作「大彤帥樊重」,未知孰是。

  〔五〕據范書耿弇傳補。

  〔六〕「遺」本作「遣」,據黃本逕改之。

  後數日,上至臨淄勞軍,百官列坐。上謂弇曰:「將軍正韓信也。韓信擊歷下以著名〔一〕,今將軍攻祝阿以發跡。此非齊西界邪?」弇曰:「歷下即歷城,在祝阿東五十里,皆齊西界也。」上曰:「將軍嘗為吾言,因上谷兵以擊涿郡、漁陽〔二〕,進擊富平、獲索,因東攻張步,平齊地。以為落落難合〔三〕,今皆如將軍策。有其志者,事竟成也。將軍有定齊之功,功出於大司馬,明如日月也。」

  〔一〕史記淮陰侯列傳曰:「齊已聽酈生,即留縱酒,罷備漢守禦。信因襲歷下軍,遂至臨菑。」

  〔二〕「因」本作「困」據南監本逕改之。

  〔三〕李賢曰:「落落,猶疏闊也。」

  張步既破,走還劇。而蘇茂適至,讓步曰:「我南陽兵精,不可待茂邪?」〔一〕步曰:「負卿何言!兄弟走平壽。」上曰:「能相斬降者,封之。」步乃斬蘇茂,肉袒軍門降。弇勒兵入城,樹十二郡旗,各以本郡詣旗下,眾尚十餘萬,輜重七千餘兩。封步為安丘侯。

  〔一〕按范書張步傳曰:「茂讓步曰:「以南陽兵精,延岑善戰,而耿弇走之。大王奈何就攻其營?既呼茂,不能待耶?」」又茂乃陳留人,更始之討難將軍。曾降光武,復殺淮陽太守而叛,稱臣於永,不得自稱「我南陽兵精」。袁紀此句必多有脫誤。

  於是琅邪未平,徙陳俊為琅邪太守。齊地素聞俊名,始入界,盜賊大散。頃之,張步兄弟謀反,亡歸琅邪,俊擒討,盡誅之。上美其功,賜俊璽書曰:「將軍元勳大著,威振青、徐,兩州有警,實得征之。」俊撫貧弱,悉有義〔一〕,令行郡中,百姓歌之。數上書,自請擊隴蜀,上報曰:「東州新平,大將軍之功也。負海猾夏,盜賊之處,國家以為重憂,且勉鎮撫之。」  〔一〕范書陳俊傳、北堂書鈔卷七引續漢書均作「表有義」,袁紀作「悉」恐誤。

  初起太學宮。

  十二月,盧芳自稱天子,入居九泉,略有數郡。

  初,上問來歙曰:「今西州未附,子陽稱帝,吾方務靜關東,西略未知所任,計將何如?」歙因自請曰:「臣嘗與隗囂相遇關中,其人始建為漢之計。今階下聖德隆興,臣願得奉一節,開以丹青之信,〔一〕囂必歸命,則公孫自亡,勢不足圖也。」上然之,使歙持節喻指,往來數年矣。

  〔一〕楊樹達曰:「說文丹部青下云「丹青之信言必然」。」

  於是歙復與馬援使喻隗囂,囂與馬援臥起,問京師善惡。援答曰:「前到京師,凡數十見〔一〕,每侍對,夜至天明,援事主未常見也。材德驚人,勇略非人敵。開心見誠,好醜無所隱,圖畫天下事良備,量敵決勝,闊達多大略,與高帝等。經學博覽,政事文辯,未睹其比也。」囂曰:「必如卿言,勝高帝邪?」援曰:「不如也。高帝大度,無可無不可〔二〕;今上好吏事,動循軌度,又不飲酒,所不如也。」囂大笑曰:「若是,反不勝邪?」囂雖內不信,不得已遣太子恂入侍,拜為胡騎校尉,封鐫?侯。援亦將家至京師,上書求將賓客屯田上林中。因宣揚國威,招來豪傑,以立尺寸之功,上許焉。

  〔一〕東觀記作「十四見」,范書與袁紀同。  〔二〕語見論語微子篇。

  是冬,大司徒伏湛免,尚書令侯霸為司徒。  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矜嚴有威容,家累千金,不事產業,篤志詩書。成哀間,仕為郎。王莽時,歷職有稱,為臨淮太守〔一〕。莽敗,霸保郡自守,吏民安之。更始初,遣謁者徵霸,百姓老弱相攜啼泣,遮使者車,或當道臥。皆曰:「願乞復留侯君期年。」民至戒乳婦勿舉子,侯君當去,俱不能全耳。謁者恐霸就徵,失亡臨淮,於是不敢〔授〕(受)璽書〔二〕,具以狀聞。會更始敗,世祖即位,徵霸為尚書令。是時朝廷新立,制度草創,政令有不便於民者,霸輒奏省之。

  〔一〕臨淮太守,莽時改作「淮平大尹」,此從漢稱。

  〔二〕據東觀記及范書改。

  霸辟太原人閔仲叔〔一〕,既至,霸勞問之〔二〕,不及政事。〔仲〕叔對曰〔三〕:「始得明公辟,且喜且懼。何者?喜於為明公所知,懼於虛薄,不能宣益拾遺。今未越府閫〔四〕,喜懼纔半。親知政教,已見掾吏。及見明公,喜懼皆去。何則?望明公問屬何以明政美俗,調陰陽,訓五品〔五〕,令宇內乂安也。以〔仲〕叔為不足問邪?不當辟也。如以為任用而不使陳之,則為失人。智者不私人以位,亦不失人,是以喜懼皆去。」因自劾去。後博士徵不至,終於家。

  〔一〕李賢注引謝承書曰:「閔貢字仲叔。」

  〔二〕李賢曰:「勞其勤苦也。」

  〔三〕稱字不當僅呼末字,范書作「仲叔」,故補之。下同。

  〔四〕閫音捆,即門檻。府閫,府門也。  〔五〕書堯典曰:「百姓不親,五品不遜。」傳曰:「五品謂五帝。」疏曰:「品謂品秩,一家之內,尊卑之差,即父、母、兄、弟、子是也。教之義、慈、友、恭、孝,此事可常行,乃為五常耳。」

  太子少傅王丹被徵將至,侯霸遣子昱迎拜之,丹下車答拜。昱曰:「家公欲與公俱定恩分〔一〕,何為拜子孫邪?」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許也。」〔二〕丹常受人言,有所薦及舉者有罪,丹坐免官,終不言,客甚慚,自絕於丹。丹俄為太子太傅,使人呼客見之:「何遇丹之薄也?」〔三〕客自安如故。其子有同門生遭親喪,白丹欲奔之,丹撻之五十。或問其故,丹曰:「世稱鮑叔、管夷吾〔四〕,次則百里奚、蹇叔〔五〕,近則王陽、貢禹〔六〕,歷載彌久,如此其難也。張、陳凶其終〔七〕,蕭、朱隙其末〔八〕,故敕子孫,友道難立,非保慎不惑,焉能終乎?」

  〔一〕惠棟曰:「丹時為三公,故曰家公。」楊樹達曰:「家公,猶今人稱「家君」,謂其父也。」楊說是。「家公」乃昱自稱其父霸也,非謂王丹。

  〔二〕王先謙曰:「丹蓋因霸為中常侍任子,又仕王莽,故輕之。」

  〔三〕范書王丹傳「何遇」上有「謂曰」二字,袁紀當有脫字。

  〔四〕史記管晏列傳曰:管夷吾貧困,常欺鮑叔,鮑叔終善遇之,不以為言。後鮑叔事公子小白,管夷吾事公子糾。小白立為桓公,糾死,夷吾囚。鮑叔進夷吾,任政於齊,桓公以霸。管夷吾曰:「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于是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  〔五〕史記秦本紀曰:秦穆公聞百里奚賢,以五羖皮贖之于楚,授以國政。百里奚讓曰:「臣不及臣友蹇叔,蹇叔賢而世莫知。」於是穆公使人厚幣迎蹇叔,以為上大夫。  〔六〕王吉與貢禹俱昭宣時琅邪人。漢書王吉傳曰:「吉與貢禹為友,世稱「王陽在位,貢公彈冠」,言其取舍同也。」

  〔七〕張,張耳;陳,陳餘。史記張耳陳餘傳曰:戰國時,張耳、陳餘俱為大梁人。餘年少,父事張耳,兩人相與為刎頸交。秦末,張耳以陳餘不肯救趙,收餘兵,遂有郤。楚漢相爭時,張耳隨韓信擊趙,破井陘,斬陳餘泜水上。

  〔八〕漢書蕭望之傳曰:蕭育少與陳咸、朱博為友,著聞當世。往者有王陽、貢禹,故長安語曰「蕭朱結綬,王貢彈冠」,言其相薦達也。朱博攀援咸、育而進,雖晚出而先至將軍上卿,位極亞相。育與博遂有隙,不能終,故世以交為難。

  丹字仲回,京兆下邽人。王莽時,連徵不至,避世隴西,隱居養志。家累千金,好施周急。每歲時農畢,察彊力多收者,載酒肴而勞之。其墮懶不收者,恥不獲勞,無不力田者。聚落化之,遂以殷富。閭里犯罪者,喻其父兄而致之法。喪憂者,量其資財,為之制度,丹親任其事。行之十年,民皆敦厚。陳遵者,豪傑之士也。遵友人喪,親賻縑百匹,丹獨送縑一匹,曰:「如丹是縑,皆出機杼也。」遵有慚色,欲與丹相結,丹未之許也。更始時,遵北使匈奴,過辭於丹,丹謂遵曰:「俱遭亂世,唯我二人為天地所遺。今子使絕域,無以相贈,贈子以不拜〔一〕。」其高抗不屈,皆此類也。衛尉銚期、執金吾寇恂亦慕而友之,名重當世。頃之遜位,卒于家。

  〔一〕東觀記曰:「遂揖而別,遵甚悅之。」按史記汲黯傳曰:「大將軍青既益尊,然黯與亢禮,曰:「夫以大將軍有揖客,反不重邪?」」王丹長揖不拜,正用汲黯故事,故遵悅而去。

  是歲,徵會稽嚴光〔一〕、太原周黨。

  〔一〕沈欽韓曰:「吳志注會稽典錄曰:「徵士餘姚嚴遵,王莽徵聘,抗節不行。」董斯張曰:光本新野人,避亂會稽。任延傳云:「天下新定,道路未通,避亂江南者,皆未還中土。會稽頗稱多士,延為會稽都尉,如董子儀、嚴子陵皆待以師友之禮。」以此證之,子陵非會稽人明矣。」

  光字子陵,少與世祖同學。世祖即位,下詔徵光。光變名姓,漁釣川澤。至是復以禮求光,光不得已,舁疾詣京師〔一〕。上就見光曰:「子陵不可相助邪?」光臥而應曰:「士固有執節者,何至相逼乎?」天子欲以為三公,光稱病而退,不可得而爵也。

  〔一〕說文曰:「舁,共舉也。讀若余。」

  黨字伯況,舉動必以禮。赤眉之亂,所在殘破,至太原,聞黨德行,不入其邑,由是名重天下。三徵然後至,黨著短布單衣,榖皮綃頭〔一〕,見於尚書。欲令黨改冠服,黨曰:「朝廷本以是故徵之,安可復更邪?」遂見,自陳願守所志,上聽之。詔曰:「許由不仕有唐〔二〕,帝德不衰;夷齊不食周粟〔三〕,王道不虧。不忍使黨久逡巡于污居之朝,其賜帛四十匹,遣歸田里。」博士范升奏毀黨曰:「臣聞堯不須許由、巢父而天下治,周不待伯夷、叔齊而王道成。巍巍蕩蕩,至今不絕。臣伏見太原周黨,使者三聘,乃肯就車。陛下親見,詣庭,黨伏而不謁。偃蹇自高,逡巡求退,釣采華名,以誇主上。臣愚以為黨等不達政事,未足進用。臣願與黨并論雲臺之上〔四〕,考試圖國之道。不如臣言,請伏虛誣之罪。」書奏,天子示公卿。詔曰:「自古堯有許由、巢父,周有伯夷、叔齊,自朕高祖有南山四皓〔五〕,自古聖王,皆有異士,非獨今也。伯夷、叔齊不食周粟,太原周黨不食朕祿,亦各有志焉。」黨既退,著書上下篇,終於沔池〔六〕,百姓賢而祠之。

  〔一〕李賢曰:「說文:「綃,生絲也,從系肖聲,音消。」案:此字當作「幧」,音此消反,其字從巾。古詩云:「少年見羅敷,脫巾著幧頭。」鄭玄注儀禮云:「如今著幓頭,自項中而前,交額上,卻繞髻也。」而此乃以榖樹皮為綃頭也。」

  〔二〕史記伯夷列傳曰:「說者曰堯讓天下於許由,許由不受,恥之逃隱。」正義引皇甫謐高士傳曰:「許由字武仲。堯聞致天下而讓焉,乃退而遁於中嶽潁水之陽,箕山之下隱。堯又召為九州長,由不欲聞之,洗耳於潁水濱。時有巢父牽犢欲飲之,見由洗耳,問其故。對曰:「堯欲召我為九州長,惡聞其聲,是故洗耳。」巢父曰:「子若處高岸深谷,人道不通,誰能見子?子故浮游,欲聞求其名譽,污吾犢口。」牽犢上流飲之。」

  〔三〕夷齊,即伯夷、叔齊也。武王滅殷,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齊恥之,不食周粟,遂餓死於首陽山。事見史記本傳。

  〔四〕續漢志曰:「雲臺,國家之所造,圖書、術籍、珍玩、寶怪藏焉。」

  〔五〕四皓,即東園公、角里先生、綺里季、夏黃公。漢高祖求之數歲,皆匿逃不就。高祖欲廢太子而立趙王如意。呂后從張良計,卑辭厚禮,迎此四人營護太子。高祖見而大驚,廢立事遂寢。事見史記留侯世家。因四人隱匿于熊耳山中又稱商山故史稱「商山四皓」。又陳留耆舊傳曰:「避地南山。」陶淵明詩亦曰「黃綺之南山。」則以商山在長安南,故又稱其為南山矣。  〔六〕惠棟曰:「袁紀「終於沔池」,疑即澠池也。」按范書逸民傳作「黽池」。

  是時太原王霸、北海逢萌亦隱居養志,俱被聘。霸到尚書,拜不稱臣。問其故,答曰:「天子有所不臣,諸侯有所不友。」〔一〕遂以疾歸,茅屋蓬戶,不厭其樂。萌少給事亭長,慨然歎曰:「大丈夫焉能為人役哉。」遂去就師。聞王莽居攝,子宇諫莽,殺之。萌會友人曰:「三綱絕矣,禍將及人。」即解衣冠掛東都城門,將家屬客於遼東。天下定,乃還琅邪不其山中〔二〕,以德讓導鄰里,聚落化之。詔書徵萌上道,迷不知東西,萌曰:「朝廷所以徵我者,以吾聰明睿智,有益於政耳。今方面尚不知,安能濟政?」即歸,後連徵不起。

  〔一〕禮記儒行篇曰:「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王霸之言,蓋本於此。

  〔二〕范書逸民傳作「乃之琅邪勞山」。按御覽卷四二引伏琛齊記曰:「不其城南二十里有大勞山、小勞山,在海側。」又按續漢郡國志,東萊郡有不其侯國,舊屬琅邪郡。劉昭注引三齊記曰:「鄭玄教授不其山。」則勞山因其所在侯國之名而稱不其山,袁紀用其別名也。

  袁宏曰:夫金剛水柔,性之別也;員行方止,器之異也。故善御性者,不違金水之質;善為器者,不易方員之用。物誠有之,人亦宜然。故肆然獨往,不可襲以章服者,山林之性也;鞠躬履方,可屈而為用者,廟堂之材也。是以先王順而通之,使各得其性,故有內外隱顯之道焉。末世凌遲治亂多端,隱者之作,其流眾矣。或利競滋興,靜以鎮世;或時難迍邅〔一〕,處以全身;或性不和物,退以圖安;或情不能嘿,卷以避禍。凡此之徒,有為而然,非真性也。而有道之君,皆禮而崇之,所以抑進取而止躁競也。嗚呼!世俗之賓,方抵掌而擊之,以為譏笑,豈不哀哉!

  〔一〕易屯曰:「屯如邅如。」疏曰:「屯是屯難,邅是邅迴。」迍邅一詞,謂時運艱難,畏難而徘徊也。

  自王莽末,天下旱蝗,稼穀不成。至建武之初,一石粟直黃金一斤〔一〕,而人相食。二年秋,野穀旅生〔二〕,野蠶成繭,民收其實,以為衣糧。是歲,野穀生漸少,南畝益墾矣。  〔一〕范書作「黃金一斤,易粟一斛」。東觀記與袁紀同。

  〔二〕晉灼曰:「野生曰旅。」

  六年(庚寅、三0)  春正月丙辰,改舂陵為章陵,復比豐、沛。  劉隆等破舒城,斬李憲。

  二月,吳漢拔朐城,董憲、龐萌逃出,漢執其妻子。憲流涕謝吏士曰:「妻子皆已得矣。久苦諸公。」將十餘騎欲從間道詣上降,追兵至,皆斬之。於是天下麤定,唯隴蜀未平。  上乃休諸將於洛陽,分軍士於河內,數置酒,會諸將,輒加賞賜。每幸郡國,見父老掾吏,問數十年事,吏民皆驚喜令自以見識,各盡力命焉。初,軍旅間賊檄日以百數,上猶以餘暇講誦經書,自河圖洛書,讖記之文,無不畢覽。

  王元說隗囂曰:「天下成敗未可知,天水完富,士馬最彊。宜北取西河,東收關中,按秦舊跡,表裏河山。元請以一丸泥,為大王東封函谷關,此萬世之一時也。既不能為此,且畜養士馬,據隘自守,曠日持久,以待四方之變,圖王不成,其弊猶足以霸。要之,魚不可以脫於泉〔一〕,一失權柄,神龍還與螾同〔二〕。前更始都長安,四方嚮應,以為真定也。一朝壞敗,大王幾無所據。今南有公孫,北有文伯,江湖海濱,王公十數,而欲信儒生之語〔三〕,棄千乘之基,羈旅危國,以求安全,是由覆車之軌,計之不可者也。」囂心然之。

  〔一〕見老子三十六章。「泉」作「淵」,袁紀作「泉」乃唐人避諱所改。

  〔二〕語出慎子。螾,蚯蚓也。

  〔三〕按儒生指班彪、鄭興。班彪作王命論以諷囂;鄭興諫囂止稱王,又阻囂廣置職位以自尊高。詳見後文。

  是時公孫述遣兵出江關,敗南郡〔一〕。上因欲從天水伐蜀,從褒、斜,江關路遠而多阻,莫若從西州,因便以舉,則兵彊財富。囂雖遣子入侍,而心懷兩端,常思王元之言,欲據一方,不欲早定。乃復上書,盛言:「蜀道危險,棧閣敗絕〔二〕,丈尺之地,側不得通。述性嚴酷,上下相患,須其罪惡孰著,大呼嚮應之勢也。」

  〔一〕范書公孫述傳曰:「六年,述遣戎與將軍任滿出江關,下臨沮、夷陵間,招其故眾,因欲取荊州諸郡,竟不能剋。」戎者,田戎也。南郡即屬荊州。據此則袁紀「敗」下恐脫「於」字。

  〔二〕李賢曰:「棧閣者,山路懸險,棧木為閣道。」

  來歙素剛,聞囂有異議,遂發憤責囂曰:「國家以君為知臧否,曉興廢,故為手書,以暢聖意。既遣伯春〔一〕,復用邪惑之言,族滅之計,叛主負子,背忠信,傷仁義。吉凶之決,在於今日。」欲前刺囂,而左右兵多,囂欲害歙,歙持節就車。囂逾怒,欲殺歙,王遵諫曰:「愚聞為國者慎名與器,為家者畏怨重禍。各器俱慎則下伏其令,怨禍不輕即家受其福〔二〕。今將軍遣子質漢,而外懷他心,名器逆矣。既違其命,又殺其使,輕怨禍矣。古者列國兵交,不絕其使,所以重兵貴和而不任戰也。春秋傳曰:交兵,使通可也〔三〕。何況持王命質而犯之哉?上不合於正義,內不周於長利,苟行盜賊之短策,又何是非之能識!加以伯春委身,已在闕庭,而屠漢使,此踐機試劍,授刃於頸也。君叔雖單居〔四〕,陛下之外兄也〔五〕。屠之未損於漢,而隨以族敗。昔宋執楚使,遂有易子之禍〔六〕。小國猶不可辱,況萬乘之主乎?」歙知黨多在西州,救助非一,遂得免。王遵亦豪傑士也,既而降漢,封上雒侯。

  〔一〕伯春,隗囂長子恂之字,時在洛陽為人質。  〔二〕「怨禍不輕」,范書來歙傳作「輕用怨禍」。不輕,重視之意。怨禍不輕即謹慎對待,不加重怨禍,故能家受其福。聯系下文,袁紀是。

  〔三〕成公九年左傳曰:「兵交,使在其間可也。」

  〔四〕范書來歙傳作「單車遠使」。  〔五〕李賢曰:「光武之姑子,故曰外兄也。」  〔六〕宣公十四年左傳曰:楚子使申舟聘于齊,曰「無假道于宋」。及宋,華元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殺申舟。又宣公十五年左傳曰:楚師欲久圍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楚帥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

  初,囂問班彪曰:「往者周亡,戰國并爭,天下分裂,數世然後始定。意者縱橫之事復起於今日乎?將承運迭興,在一人也?願先生論之。」對曰「周之興廢,與漢不同。周立爵五等,諸侯從政,本根既微,枝葉彊大,故其末流有縱橫之事,其勢然也。漢家乘秦之制,郡縣治民,臣無百年之柄。至成帝,假借外家,哀平短祚,國嗣三絕〔一〕。危自上起,傷不及下,故王氏之貴,傾擅朝廷,能竊號位,而不根於民,是以即真之後,天下莫不引領而思漢。十餘年間,天下中外騷擾〔二〕,遠近俱發,假號雲合,咸稱劉氏,不謀而同辭。方今雄傑跨州城者,皆無七國世業之資。詩云:「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視四方,求民之瘼。」〔三〕今民謳吟思漢,嚮仰劉氏,已可知矣。」囂曰:「先生言周、漢之勢可也;至於但見愚民習識劉氏姓號之故,而謂漢家復興,疏矣。昔秦失其鹿,劉季逐而得之〔四〕,時民復知漢乎?」

  〔一〕李賢曰:「哀帝在位六年,平帝在位五年,故曰短祚。成、哀、平俱無子,是三絕也。」

  〔二〕范書班彪傳此句無「天下」二字,恐系衍文。

  〔三〕見詩大雅皇矣。

  〔四〕李賢引太公六韜曰:「取天下如逐鹿,鹿得,天下共分其肉也。」按劉季即漢高祖劉邦,其字季。  彪既感囂言,又愍狂狡之不息,迺著王命論,以救時難。曰:

  昔在帝堯之禪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舜亦以命禹〔一〕。洎于稷、契,咸佐唐堯,光濟四海,奕世載德,至於湯、武,而有天下。雖遭遇異時,而禪代不同,至於應天順民,其揆一也。故劉氏承堯之祚,氏族之世,著乎春秋〔二〕。唐據火德,而漢紹之,始起沛澤,則神母夜號,以彰赤帝之符。由是言之,帝王之祚,必有明聖顯懿之德,豐功厚利積累之業,然後精誠通乎神明,流澤加乎生民,故能為鬼神所福嚮,天下所歸往,未見運世無本,功德不紀,而得掘起在此位者也。世俗見高祖興於布衣,不達其故,以為適遭暴亂,得奮其劍,遊說之士至比天下於逐鹿,捷者幸而得之,不知神器有命,不可以智力求。悲夫,亂世所以多亂臣賊子者也!若然者,豈獨闇於天道哉?又不睹之於人事矣!

  〔一〕以上語見論語堯曰篇。

  〔二〕文公十三年左傳曰: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乃使魏壽餘偽以魏叛者,以誘士會。既歸,「魏人譟而還。秦人歸其帑。其處者為劉氏」。楊伯駿曰:「士會之子孫有未返晉而仍居秦者,以為劉氏。所以氏劉者,士會堯後,昭二十九年傳稱「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則為劉累之胤,故復累之姓也。」

  夫飢饉流離,單寒道路,思有短福之襲〔一〕,擔石之蓄,所願不過一金,然終不免轉死溝壑。何則?貧窮亦有命也。況乎天子之貴,四海之富,神明之祚,可得而妄處哉?故遭罹厄會,竊其權柄,勇如信、布〔二〕,彊如梁、籍〔三〕,成如王莽,然卒潤鑊伏質,烹俎分裂;又況么麼〔四〕,不及數子,而欲晻姦天位者乎?是故駑蹇之乘,不騁千里之路;鷰雀之儔,不奮六翮之用;楶梲之材,不荷棟梁之任;斗筲之子,不秉帝王之重。易曰「鼎折足,覆公餗」,言不勝其任也。

  〔一〕漢書敘傳「襲」作「褻」。師古曰:「謂親身之衣也。」又曰:「一說云衣破壞之餘曰褻。」文稍異。

  〔二〕信,韓信;布,英布。

  〔三〕梁,項梁;籍,項籍,即項羽也。

  〔四〕漢書敘傳「麼」作「   


  七年(辛卯、三一)

  春正月丙申,詔天下繫囚非殊死者,一切勿治。

  是時海內新安,民得休息,皆樂吏職而勸農桑,風俗和同,人自修飾。上惟王莽偽薄之化,思有以改其弊,於是黜虛華,進淳朴,聽言觀行,明試以功,名實不相冒,而能否彰矣。又念前世,園陵太盛,王侯吏人,轉相倣競。乃下詔曰:「世俗不以厚〔葬〕(薄)為鄙陋〔一〕,富者過奢,貧者殫財,刑法不能禁〔二〕,禮義不能止,倉卒以來,乃知其咎。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薄葬送終之義。」

  〔一〕據果親王校而改。

  〔二〕「刑」原作「形」,據黃本逕改。

  癸亥晦,日有蝕之〔一〕。詔曰:「陰陽錯謬,日月薄蝕。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其赦天下。公卿百寮,各上封事,無有所諱,舉賢良方正各一人。」〔二〕於是馮衍上書陳事:一曰顯文德,二曰褒武烈,三曰修舊功,四曰招俊傑,五曰明好惡,六曰簡法令,七曰差祿秩,八曰撫邊境〔三〕。書奏,上將召見之。後以讒不得入。

  〔一〕此系重文,當刪。詳見下文之注。

  〔二〕范書此詔乃夏四月壬午所下,此段及袁宏曰皆當移置「眾不染於辭」之後。

  〔三〕馮衍上此書,范書本傳作建武六年事。

  袁宏曰:夫讒之為害,天下之患也。闇主則理固然矣,賢君而讒言不絕者,豈不哀哉!夫人君之情,不能太形於外。夫好惡是非之情形於外,則愛憎毀譽之變應於事矣。故因其所好而進之,因其所惡而退之,因其所是而美之,因其所非而疾之。惡而於無嫌之地,而人主不必悟者,讒人之所資也。夫讒人之心,非專在傷物,處之不以忠信,其言多害也。何以知其然?夫欲合主之情,必務求其所欲。所惡者一人,所害者萬物,故其毀傷,不亦眾乎?若夫聲色喜怒之際,虛實利害之間,以微售其言,焉可數哉?是以古之明君,知視聽之所屬,不能不關於物也;知一己之明,不能不滯於情也。求忠信之人,而置之左右,故好惡是非之情,未嘗宣於外,而愛憎毀譽之言,無由而至矣。

  〔三〕(二)月癸亥晦,日有蝕之〔一〕。是時宰相多以功舉,官人率由舊恩,天子勤吏治,俗頗苛刻,因是變也。

  〔一〕按二月癸巳晦,三月乃癸亥晦,續漢五行志正作「三月」,范書亦同,故據以改。又前文正月亦有「癸亥晦,日有食之」七字。按正月甲子晦,紀文亦不合,明系錯簡重出。  太中大夫鄭興上疏曰:「臣聞「國無政,不用善,則取謫于日月之   


  十三年(丁酉、三七)  春正月戊子,詔曰:「往年敕郡國,勿因計吏有所進獻,今故未止,非徒勞役,道途所過未免煩費。已敕太官勿復受。其遠方食物乘輿口實可以薦宗廟者,即如舊制。」時有獻善馬,日行千里,寶劍直百金。馬以駕鼓車,劍以賜騎士。上雅性不喜聽音樂〔一〕,手不持珠玉,征伐常乘革車用事而已。及公孫述平,傳送鼓師葆車〔二〕,然後乘輿器服漸備物焉。

  〔一〕東觀記曰:「召譚,拜議郎給事中。上每宴輒令鼓琴,好其繁聲。」袁紀上文亦同。則光武未嘗不喜聽音樂也。乃國家草創,百廢待興,未敢縱情欲,故經宋弘諫止,即不復令桓譚給事中也。

  〔二〕按東觀記、范書「鼓師」均作「瞽師」。李賢曰:「瞽,無目之人也。為樂師,取其無所見,於音聲審也。」瞽通鼓,釋名釋疾病曰:「瞽,鼓也,瞑瞑然目平合如鼓皮也。」  二月,馬武軍下曲陽,以備胡寇。

  丁亥,太原王章為齊公,魯王興為魯公〔一〕。

  〔一〕乃依朱祐「古者人臣受封,不加王爵」之奏,改諸王為公。又按二月庚寅朔,無丁亥。范書光武帝紀作「丁巳」,是。  五月,殷紹嘉公為宋公,周承休公為衛公〔一〕。徙鄧禹為高密侯,食四縣。上以禹功大,封弟寬為明親侯,禹以特進奉朝請。

  〔一〕改封宋、衛二公,范書作二月庚午日事。按二月無庚午,當系三月事,疑袁紀「五」系「三」之訛。又范書鄧禹徙封作四月事,時功臣增邑更封,凡三六五人。

  袁宏曰:古之明君,必降己虛求,以近輔佐之臣,所以寄通群方,和睦天人。古之賢臣,必擇木●集,以佐高世之主。主務宣明,不以道勝而不招;臣務對●〔一〕,不以時艱而不進。及其相遇,若合符契,功高而尊禮其人,師喪而不咎其敗。此三代君臣,所以上下休嘉,比德天地。

  〔一〕●,說也,音易。見篇海。

  末世推移,其道不純,務己尚功,釁自外入,君臣之契,多不全矣。唯燕然和樂,終始如一,風塗擬議,古之流矣。高祖之興,蕭公之力也,且暫亡,若失左右手〔一〕。及天下已定,無所用之,賴鮑生之說,以濟其身〔二〕,狼顧塗跣,卒入囹圄〔三〕。子房玄算,高祖之蓍龜也〔四〕,始者相得,非子房不謀也。海內既安,杜門不出,假託神仙,僅乃獲免〔五〕。

  〔一〕史記淮陰侯列傳曰:「何聞信亡,不及以聞,自追之。人有言上曰:「丞相何亡。」上大怒,如失左右手。」

  〔二〕史記蕭相國世家曰:「漢三年,漢王與項羽相距京索之間,上數使使勞苦丞相。鮑生謂丞相曰:「王暴衣露蓋,數使使勞苦君者,有疑君心也。為君計,莫若遺君子孫昆弟能勝兵者悉詣軍所,上必益信君。」於是何從其計,漢王大悅。」則此時非「天下已定」也。而「天下已定」,復安何者,首乃漢十一年召平勸何讓封,以家私助佐軍,取悅高祖心。次乃漢十二年秋,客某說何多買田地,賤貰貸以自污,以安高祖心。事亦均見蕭相國世家。

  〔三〕史記蕭相國世家曰:高祖以蕭何請上林空地令民得入田怒,下何廷尉,械繫之。後納王衛尉諫,出蕭何。何素恭謹,入見高祖,徒跣謝。

  〔四〕蓍所以筮,龜所以卜,古所謂神物,以定天下之事,以明狐疑之事。此則作智囊解。

  〔五〕史記留侯世家曰:「留侯從入關,留侯性多病,即道引不食穀,杜門不出歲餘。」張良又曾曰:「願棄人間事,欲從赤松子游耳。」

  光武之在河北,未知身首安寄也。鄧生杖策,深陳天人之會,舉才任使,開拓帝王之略。當此之時,臣主歡然,以千載俄頃也。洎關中一敗,終身不得列于三公,俛首頓足,與夫列侯齊伍。嗚呼!彼諸君子,皆嘗乘雲龍之會,當帝者之心。鞠躬謹密,猶有若斯之難,而況以勢相從,不以義合者乎?山桑侯王常、東光侯耿純薨〔一〕。

  〔一〕范書曰:王常薨於建武十二年,耿純薨於十三年。通鑑均作薨於十二年。三書互異,未知孰是。

  是時有上書言,宜令司隸校尉督察三公〔一〕。司徒據蒼梧陳元上疏曰〔二〕:「臣聞師臣者帝,賓臣者王〔三〕。故武王以太公為師,齊桓公以管夷吾為仲父,古之道也。近魏文侯友田子,諸侯不敢入其境。高皇帝令相國奏事不拜,入殿不趨,所以寵大臣也。及新室王莽,遭漢中衰,獨操國柄,以偷天下,況己自喻〔四〕,不信群臣。奪公輔之任,損宰相之威。然不能禁天下之謀,身為世戮。故人君患在自驕,不患驕臣;失在自任,不在任人。方今四方未集,百姓未一,觀聽者注耳目之時也。陛下宜修文武之典,襲祖宗之德,屈節待賢,以示將來,不宜有司察公輔之名也。」上善其言。

  〔一〕上書者,大司農江馮也。  〔二〕按范書本傳作「辟司空李通府」,李通罷,「復辟司徒歐陽歙府」。然歐陽歙於建武十五年始任司徒,則陳元此時不當為司徒掾也。沈欽韓曰:「案經典序錄,元為司空南閣祭酒。北堂書鈔引華嶠書云:「元辟司空掾,宋弘受罪,上書訟之,言甚切直。」案弘建武六年坐考上黨太守無所據免。七年,李通為司空。是元辟司空府當於宋弘時也。」據此則陳元初辟司空宋弘府,後辟司空李通府,袁紀「司徒掾」恐是「司空掾」之誤。且范、袁二書均曰李通罷於建武十二年,則此事亦不當系於十三年。按江馮任大司農,當在李通之後,高詡之前,即建武五年至建武十一年之間,而李通任司空在建武七年,則陳元上疏當是七至十一年間事。

  〔三〕范書陳元傳作「賓臣者霸」。按戰國策燕策引郭隗語曰:「帝者與師處,王者與友處,霸者與臣處,亡國與役處。」賓即友也,則袁紀是。

  〔四〕「況」原作「足」,據黃本及范書逕改之。

  南陽太守杜詩上書曰:「臣聞唐虞以股肱康,而文王以多士寧。是故詩稱「濟濟」,書曰「良哉」〔一〕。臣詩竊見故大司徒伏湛,自行束脩〔二〕,無所毀玷,篤信好學,守死善道,經為人師,行為儀表。在平原,吏民畏愛。遭世反覆,城郭不傾,秉節持重,不可推移。陛下深見臧否,顯以宰相,微過斥退〔三〕,久而不用。湛德足以左右王室〔四〕,名足以昭示遠人。前者選擇諸侯以為公卿,所以砥礪藩屏,勸進忠信。湛宜任宰相輔佐之官。」  〔一〕詩大雅文王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又書益稷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二〕李賢曰:「謂年十五以上。」師古曰:「束脩謂初學官之時。」周壽昌曰:「蓋漢時年十五而始入學官也,故注云年十五以上。」

  〔三〕范書伏湛傳曰:「時蒸祭高廟,而河南尹、司隸校尉於廟中爭論,湛不舉奏,坐策免。」

  〔四〕左右,相助也。易泰卦「以左右民」疏曰:「左右,助也。」

  夏,詔徵湛。既到,即入見,賞賜浸渥。將用之,暴病薨。賜秘器,上親吊祠。伏氏世以經學清約相承,東州號曰「伏不鬥」,由家風化導然也。湛兄子恭,明帝時為司空。

  大司徒侯霸薨〔一〕。上傷惜之,親自臨吊。詔曰:「惟霸積善之德,久而益彰;清潔之操,白首彌厲。漢之舊制,丞相拜日,封為列侯。頃以軍旅暴露,功臣未受國邑,緣忠臣之心,不欲先饗其寵,故未爵命。其追爵謚霸,使襲其後。」於是封霸為則鄉侯〔二〕,謚曰哀侯。臨淮吏民聞霸薨,莫不隕涕,共為立祠,四時祭之。

  〔一〕范書光武帝紀曰:霸薨於春正月庚申。

  〔二〕隸釋卷八金鄉長侯成碑曰:「光武中興,玄孫霸為臨淮太守,擁兵從光武平定天下,轉拜執法右刺姦、五威司命、大司徒公,封於陵侯。」洪适曰:「侯霸傳云:五威司命陳崇舉霸德行,遷隨宰,再遷執法刺姦,後為淮平大尹。淮平即臨淮也。王莽傳:置執法刺姦,選侯霸等分督六尉,如漢刺史。謂霸嘗作五威司命及執法、臨淮在光武時,皆非也。丞相封侯自平津始,光武以功臣未封,故霸但侯關內,既薨方追封則鄉,其子昱徙封於陵,又非也。」漢碑雖可用來証史,然亦多有訛謬,不可輕信,侯成碑即為一例。

  十四年(戊戌、三八)

  春正月,匈奴遣使來獻。中郎將劉襄使匈奴。

  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後孔志為褒城侯。越嶲人任貴遣使降。

  九月,莎車王賢、〔鄯〕善王〔安〕(心信)遣使奉獻〔一〕。

  〔一〕據袁紀本卷末之文及范書改。

  濟南太守王梁薨。初,梁為河南尹,穿渠引穀水,以注洛陽城下。渠成而不流,有司奏劾梁。梁慚懼,上書乞骸骨。上乃徙梁為濟南相〔一〕,更封阜城侯。

  〔一〕袁紀上文作「濟南太守」,范書王梁傳引詔文亦同,又濟南國建武十五年始建,此作「濟南相」,誤。

  十五年(己亥、三九)

  春二月,大司馬吳漢將馬武等徙雁門、代郡、上谷民,遷中山,〔一〕以備胡寇。

  〔一〕范書作「置常山關、居庸關以東」。常山關西漢時屬代郡,東漢時屬中山國。又續漢志曰:徙吏民六萬餘口。

  於是馬武殺軍吏,詔命武將妻子就侯國。武自歸京師,天子削武五百戶,更封為楊虛侯。武好酒,敢直言,時醉在上前,面折同列,言其短長,無所迴避。上恣聽之。上嘗與功臣宴飲,歷問曰:「諸君不遭際會,與朕相遇,能何為乎?」鄧禹對曰:「臣嘗學問,可郡文學。」上笑曰:「言何謙也?卿鄧氏子,志行修整,可掾功曹。」各以次對,至武,曰:「臣以武勇顯,可為守尉督盜賊。」帝笑曰:「且不為盜賊,自致亭長,斯可矣。」

  袁宏曰:夫壽夭窮達,有生之分也。得失悲欣,萬物之情也。故推分而觀,帝王之與布衣,竹柏之與朝菌〔一〕,焉足言哉?以情而誤,一顧之與蹔毀,傾蓋之與脫驂〔二〕,猶尚可為歡戚,而況大斯哉?夫能與造化推移,而不以哀樂為心者,達節之人也。自斯以還,屬於方域。得之不能不欣,喪之不能不戚。故原得失之大,而天下所必同者,莫尚於通塞乎?然才高者宜通,而懷寶以之陸沈;德薄者必卑,而鄙夫以之竊位。是則通塞可得而遇,否泰難得而期也。君子或因風雲之勢,以建山岳之功;乘日月之末光,以成一匱之業。雖著功美於當年,猶欣一遇於千載。若夫版築漁釣,織箔鼓刀,韞櫝胸懷〔三〕,與之朽爛者,焉可數哉!至如樂毅之遇於燕昭,屈原之事於楚懷,白起之用於秦王,范增之奉於項籍,雖終同顛沛,猶一申其志,誠未足以語夫通塞者乎!白首抱關,轉死溝壑者,何殊間哉!夫以鄧生之才,參擬王佐之略,損翮弭鱗,棲遲刀筆之間,豈以為謙,勢誠然也。及其遇雲雨,騰龍津,豈猶吳漢之疇,能就成天之構,馬武之徒,亦與鸞鳳參飛。由此觀之,向之所謂通塞者,豈不然乎?

  〔一〕論語子罕篇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又莊子消遙游曰:「朝菌不知晦朔。」王引之曰:「淮南道應篇引此,朝菌作朝秀。高注曰:「朝秀,朝出暮死之蟲也,生水上,狀如蠶蛾,一名孳母。」據此則朝秀蟲名也。」郭慶藩曰:「王說是也。廣雅正作朝●」宏因莊子舊文,不知其誤也。

  〔二〕范書朱穆傳論曰「紵衣傾蓋」。李賢曰:「孔叢子曰:「孔子與程子相遇於塗,傾蓋而語。」傾蓋謂駐車交蓋也。」

  〔三〕版築者,孟子告子曰:「傅說舉於版築之間。」注曰:「傅說築傅巖,武丁舉以為相。」漁釣者,史記齊太公世家曰:「呂尚蓋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織箔者,史記絳侯世家曰:「勃以織簿曲為生。」鼓刀者,楚辭曰:「師望在肆昌何識,鼓刀揚聲后何喜。」言呂望于市肆而屠,文王不識其才,見其鼓刀乃始悟。然此鼓刀,恐指狗屠樊噲。韞櫝者,范書張衡傳曰:「且韞櫝以待價,踵顏氏行止。」注曰:「論語曰:「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價而沽諸?」」乃言匿才而待時運之至。  初,有司請封皇子,天子弗許也。固請連年,乃從之。  四月戊申,封皇子輔為右翊公,英為楚公,陽為東海公,康為濟南公,〔蒼為東平〕〔公〕〔一〕,延為淮陽公,荊為山陽公,衡為臨淮公,焉為左翊公,京為琅邪公。是日,天子思李通之功,乃封通少子雄為邵陵侯。  〔一〕據范書補。

  袁宏曰:書稱「協和萬邦」,易曰「萬國咸寧」。然則諸侯之治,建於上古,未有知其所始者也。嘗試言之曰:夫百人聚,不亂則散;以一人為主,則斯治矣。有主則治,無主則亂。故分而主之,則諸侯之勢成矣;總而君之,則王者之權定矣。然分而主之,必經綸而後寧;總而君之,必統體而後安。然則經綸之方,在乎設官分職,因萬物之所能。統體之道,在乎至公無私,與天下均其欲。故帝王之作,必建萬國而樹親賢,置百司而班群才。所以不私諸己,共饗天下,分其力任,以濟民事。周禮: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之田方五百里,侯伯子男降殺之,謂之五等。雖富有天下,綜理不過王畿,臨饗一國,政刑不出封域。故眾務簡而才有餘,所任輕而事不滯。諸侯朝聘,所以述職納賦,盡其禮敬也。天子巡狩,所以觀察風教,知其善惡也。功德著於民者,加地進律;其有不善者,則明九伐之制〔一〕。是以世祿承襲之徒,保其富厚,而無苟且之慮,修績述官之疇,務善其禮,不為進取之計。故信義著而道化成,名器固而風俗淳,推之百世,可久之道也。

  〔一〕周禮夏官大司馬曰:「以九伐之法正邦國,馮弱犯寡則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陵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鳥獸行則滅之。」

  爰自唐虞,至于三代,文質相因,損益有物,諸侯之制,存而不革,長世育民,所由遠矣。及王略不震,諸侯違度,官失其序,民移其業。然而眾國扶持,大小相制,雖彊毅之國,不能擅一時之勢,豪杰之士,無所騁嘯吒之心。昔周室微弱,政教陵遲,桓文翼戴,〔一〕二國是賴。憂勤王室,則諸侯慕而率從;振而驕之,則九國判而不至〔二〕。楚恃江、漢,秦據崤、函,心希九鼎,志存神器,然畏迫宗姬,忌憚齊晉。歷載八百,然後降為庶人。豈非列國扶疏,根深難拔,已然之效哉!戰國之時,志在兼并。伐國而貪其民,得邑而置其私,而郡縣之勢萌矣。秦有天下,覽周之弊,毀廢五等,因而用之。傾天下之珍,以奉一身之欲;舉四海之務,以關一人之聽。故財有餘而天下分,怨不理而四海叛。高祖既帝,鑒秦之失,分裂膏腴,封殖子弟。至於將相功臣,租稅而已,郡縣之官,即而弗改。夫畫土分民,止於親戚,班爵施勞,不逮功賢。猶賴宗室之固,以折諸呂之難,況萬國親賢兼樹者哉!文帝時,賈誼言曰:「夫欲天下之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使海內之勢,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則諸國之君,莫有異心,輻湊並進,而歸命天子矣。」文帝不從,卒有吳、楚之變。忿而懲之,大懼諸侯。推恩以分其國,因事以削其邑,枝葉既落,本根從焉,遂使王莽假託恩道,揖讓稱帝,豈不易哉!光武中興,振而復之,奄有天下,不失舊物,而建封略,一遵前制。諸侯禁網,日月增密,末世衰微,遂以卑弱。宗室懼於罪敗,同姓挫於庶民,一夫攘臂,故以能亂天下矣。

  〔一〕齊桓、晉文也。

  〔二〕史記齊太公世家曰:「三十五年夏,會諸侯于葵丘。周襄王使宰孔賜桓公文武胙、彤弓矢、大路,命無拜。桓公欲許之,管仲曰「不可」,乃下拜受賜。秋,復會諸侯於葵丘,益有驕色。周使宰孔會。諸侯頗有叛者。」集解曰:「公羊傳:「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

  由此觀之,五等之治,歷載彌長,君臣世及,莫有遷去。雖元首不康,諸侯不為失政;一國不治,天下不為之亂。故時有革代之變,而無土崩之勢。郡縣之立,禍亂實多。君無常君之民,尊卑迭而無別,去來似於過客。人務一時之功,家有苟且之計。機務充於王府,權重并于京師。一人休明,則王政略班海內;元首昏闇,則匹夫擬議神器。是以閨闥不淨,四海為之鼎沸;天網一弛,六合為之窮兵。夫安危之勢,著於古今,歷代之君,莫能創改,而欲天下不亂,其可得乎?嗚呼!帝王之道,可不鑒歟?

  癸丑,追尊兄縯曰齊武公,仲曰魯哀公。  盧芳自匈奴入高柳〔一〕。  〔一〕范書作十二月之事,袁紀恐脫之。下亦同。  左馮翊蓋延薨。  是時天下墾田多不實,百姓嗟怨。諸郡各使吏奏事,帝見陳留吏其牘下疏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詰〕(詔)吏〔一〕,吏誑言於長壽街上得之〔二〕。東海公陽在幄後〔三〕,因言曰:「吏受郡敕,欲以墾田(民)相比方耳〔四〕。」詔難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故田宅不可問。」乃詰吏,吏具服,如陽言。由是帝彌重陽也。

  〔一〕詰詔形近而訛,據東觀記、范書改。

  〔二〕吳樹平輯風俗通義佚文曰:「京師有長壽街、萬歲街、士馬街,若此非一。街者,攜也,離也,四出之路攜離而別。」

  〔三〕陽,即顯宗也,時為東海公。初名陽,後改名莊,字子麗。見類聚卷十二引袁山松書。

  〔四〕「民」系衍文,據東觀記、范書刪。

  十六年(庚子、四0)  春二月,交阯女子徵側、徵貳反,九真、日南、合浦並為盜賊。

  三月辛丑,日有食之。

  冬十月,盧芳降。封芳為代王。  是時天下刺史、太守以墾田不實下獄死者十餘人。於是南郡太守劉隆亦繫獄,上以隆功臣也,免為庶人。

  上從容問虎賁中郎將馬援曰:「吾甚恨前殺牧守多也。」援曰:「死得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可復生。」上大笑。其順時不忤,皆此類也。援長七尺五寸,疏眉美髯,博通多聞,閑於進對,善說前言往事。與上言舊時三輔長者、閭里豪傑,皇太子、諸王聽之無倦。上知援智有餘,甚見親重。

  十七年(辛丑、四一)

  春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一〕。

  〔一〕通鑑考異曰:「帝紀「乙亥晦」,袁紀「乙未」。據長曆,三月丙申朔。帝紀誤。」按續漢五行志亦作「乙未」。

  夏四月,上幸滎陽、潁川、章陵。

  六月癸巳,臨淮公衡薨。

  秋七月,廬江費登等反〔一〕,虎賁中郎將馬援平之。

  〔一〕范書馬援傳曰:「初,卷人維氾,訞言稱神,有弟子數百人,坐法誅。後其弟子李廣等,宣言氾神化不死,以誑惑百姓。十七年,遂共聚會徒黨,攻沒皖城,殺皖侯劉閔,自稱南嶽大師。遣謁者張宗,將兵數千人討之,復為廣所敗。於是使援發諸郡兵,合萬餘人,擊破廣等,斬之。」據郡國志,皖城屬廬江郡。又惠棟曰:「袁紀作「費登」,當亦是卷人維氾之弟子,所載者異耳。」

  冬十月辛巳,皇后郭氏廢,立皇后陰氏。  初,郭后寵衰,數懷怨恚,廢。〔上〕東門候郅憚上書曰〔一〕:「臣聞夫婦之間,父不能得之於子,君不能得之於臣,況臣欲得之於君乎〔二〕?是臣所不敢也。雖然,願陛下念其不可,勿亂大倫,使天下有議社稷者。」上善之曰:「憚恕己而量主,知我必不可以所私而輕天下者也。」

  〔一〕袁紀原誤作「東門侯」,據東觀記、范書改補。  〔二〕史記外戚世家曰:「妃匹之愛,君不能得之於臣,父不能得之於子,況卑下乎!」索隱曰:「以言夫婦親愛之情,雖君父之尊而不奪臣子所好愛,使移其本意,是不能得也。故曰「匹夫不可奪志」是也。」

  陰后,南陽新野人。更始元年,世祖納后于宛,方北之洛陽〔一〕,令后歸新野,止宛。宛中少黨,諸陰、鄧鄉里豪居,能自讓。建武初,迎后於育陽,為貴人。上以后性寬仁,欲立之。后輒退讓,自陳不足以當大位。時郭后以生太子彊,故遂立郭后。及后生東海王陽,而寵益盛。后性慈仁,十歲喪父〔二〕,語及之,未嘗不流涕。上常言希見親,不在已數十年,語及之,輒涕者。追爵謚后父隆為宣恩侯〔三〕,以兄識為侍中,封元庶侯,識弟興為期門僕射,興弟就襲父爵,更封新陽侯。

  〔一〕范書作「方西之洛陽」。按洛陽在宛之北,袁紀是。

  〔二〕范書作「七歲喪父」。

  〔三〕東觀記作「父睦」,續漢書作「宣恩哀侯陸」,范書闕書,三書互異,未知孰是。  識字次伯,齊武王時,以率宗人賓客為偏裨矣。及隨世祖征伐,數有戰功。將益其邑,識辭曰:「天下初定,將帥有功者眾,臣幸託屬掖庭,賞賜豐衍,如復加爵邑,此親戚受賞,國人計功也,不可以示天下。」上甚美之。  興字君陵,筋力過人。其從出入,常操小蓋〔一〕,鄣翳風雨,泥塗狹隘,躬自履涉。上所幸止,必先入清宮。居則博觀五經,訪問政事,尊賢下士,廣求得失,獻善替否,薦達後進,好施接人,門無游俠。與張宗等不相好〔二〕,知其有用,猶稱其所長而達之。張氾之徒與興厚善,以為華而少實,但私之以財,終不為言。是以世稱其忠。起第宅,采椽麤樸,足避風雨。常稱:「豐屋之戒,若不修德,雖有崇臺廣   


  二十二年(丙午、四六)

  春閏月丙戌,上幸長安,祠園陵〔一〕。

  〔一〕陵原作「邑」,據黃本改。  夏五月乙未晦,日有蝕之。

  六月,伏波將軍馬援還京師。

  是時梁松貴幸,百僚憚之。援嘗小病,松來候援,獨拜床下,援安然受之。松意不平。諸子曰:「梁伯孫貴重〔一〕,將軍宜為之禮。」援曰:「我乃其父友也,雖貴,何得失禮?」由是不為權貴所愛。  〔一〕伯孫,梁松之字。

  援外坦薄而內備禮,事寡嫂,不衣冠不入閨。其於人汎愛多容。然見爵位而無實者,笑曰:「刀不應齒,士不聞耳,何足畜乎?」有奇異於眾者,雖在少賤,必異待之。援有籌策,世祖曰:「伏波論兵,常與吾合。」

  初,援交阯還書戒其兄子嚴、敦曰:「吾欲汝曹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可得言也。如論議人長短是非,此吾所大惡也,寧死不願聞子孫有此行也。汝曹知吾惡之甚矣,所以復言,欲汝曹不忘之爾。龍伯高敦厚周慎〔一〕,口無擇言,謙約節儉,廉公有威,吾重之愛之,願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俠好義,憂人之急,父喪致客,數郡畢至,吾愛之重之,不願汝曹效之。效龍伯高之正不就,猶為謹敕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也〔二〕。效杜季良而不成,陷為天下輕薄子,所謂畫虎不就反類狗者也。迄今季良尚未可知,郡將下車輒切齒,州郡以為言,吾常為之寒心,是以不願子孫效也。」季良名保,為越騎司馬。保怨家上書言保「所在惑眾,伏波將軍萬里還書以戒孤兄子,今在京師,與梁松、竇固等交」。上召責松,松叩頭流血。乃召問援,因取所與嚴、敦書,即日免保官。時龍伯高為山都長,擢為零陵太守。  〔一〕伯高,龍述之字。  〔二〕李賢曰:「鶩,鴨也。」胡三省曰:「毛晃曰:舒鳧,俗謂之鴨,可畜而不能高飛曰鴨,野生而高飛者曰鶩。」

  秋九月,地震。詔南陽郡勿輸今年田租,南陽繫囚減死罪一等。

  是歲匈奴國中亂,諸將皆言可擊者。上以問朗陵侯臧宮,宮曰:「願得五千騎,足以立功!」上笑曰:「常勝之家,難與慮敵。吾方自思之。」遂不出師。  匈奴之族由來尚矣,其在殷、周,則有山戎、獫狁之難。逮于秦、漢,而有匈奴,彊弱之勢,中國征之事詳矣。王莽時欲分匈奴,匈奴大怒,縱兵犯塞,傷殺吏民。莽乃盛兵以擊匈奴,嚴尤諫曰:「臣聞匈奴為害,所從來久矣。周、秦、漢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周得中策,漢得下策,秦無策也。當周宣王時,獫狁內侵,至于涇陽。命征之,盡境而還,視戎狄之侵,譬猶蚊虻之蟲,驅之而已。故天下稱明,是為中策。武帝選將練兵,深入遠戍,雖有剋獲之功,胡輒報之,兵連禍結,三十餘年,中國疲耗,匈奴亦困,而天下弊。是為下策。秦始皇不忍小恥,而輕民力,長城之固,延袤萬里,轉輸之行,起於負海,疆境既完,中國內竭,以喪社稷。是為無策也。」莽不從,匈奴遂叛,北邊大擾。世祖之初,方憂中國,未遑外事也。初匈奴右日逐王比,單于知牙斯之長子也〔一〕。自呼韓邪單于死後,更令兄弟相傳。知牙斯死,傳弟臧咸〔二〕;臧咸死,傳弟輿。輿立,欲傳其子,然其弟知牙師以次當為單于者也〔三〕。比曰〔四〕:「以兄弟言之,知牙師當立;以子言之,我前單于長子也。」輿疑之。輿死,子焉鞮立〔五〕;鞮死,弟漢奴立〔六〕。比遂失次怨恨。而匈奴國中旱、蝗連年,草木皆盡,人畜死者過半。比乃遣人奉匈奴圖詣西河,求和親,盡〔收〕(牧)南邊諸部呼衍、日逐等叛匈奴〔七〕。匈奴遣萬餘騎擊比,不勝,呼衍、日逐等共立比為呼韓邪單于。孝宣時,其大父呼韓邪歸漢得成,故襲其號,於是有南、北單于〔八〕。

  〔一〕漢書匈奴傳作「囊知牙斯」。

  〔二〕漢書匈奴傳作「咸」。  〔三〕「師以」原誤作「帥川」,據范書改。

  〔四〕「比曰」原誤作「皆」。  〔五〕范書南匈奴傳作「烏達鞮侯」。

  〔六〕范書南匈奴傳作「蒲奴」。

  〔七〕收、牧形近而訛,范書作「歛」。

  〔八〕正式立南單于,東觀記、范書均作建武二十四年,袁紀恐別有所據。  二十三年(丁未、四七)  春正月,南郡蠻夷反,武威將軍劉尚擊破之,置江夏郡。  三月,南單于遣使稱藩,願修舊約。天子議於公卿,咸以為蠻夷猾夏,情偽難知,不可許。大司農耿國以為〔一〕:「今天下初定,尤宜受之。令東撫烏桓,北拒匈奴,邊陲永息干戈之役,萬世之策也。」上善而從之。使中郎將段柳使匈奴〔二〕,於是單于拜伏受詔,遣弟左賢王將兵擊北單于,連破之。北單于震怖,卻地千里。單于既稱臣,入居塞內,上書遣子貢獻。漢賜單于冠帶、衣裳、黃龜金璽、什物各有數。單于乃分部諸帥,以鄣北邊。北單于惶恐,願還所略漢人,數遣使詣武威,求使者。皇太子以為南單于新立,今若遣使,恐阻南單于意,故但報其書,不遣使者。

  〔一〕東觀記、續漢書均曰:國為大司農,曉邊事,能論議,數上便宜事,天子器之。然皆不詳任期。而范書耿國傳曰國建武二十七年代馮勤為大司農,時任五官中郎將,且此事系建武二十四年。

  〔二〕范書南匈奴傳作「段郴」。

  冬十二月,武〔陵五〕谿蠻夷反〔一〕,遣劉尚擊之〔二〕,尚軍沒。  〔一〕據東觀記、范書補。李賢曰:「酈元注水經云:武陵有五溪,謂雄溪、樠溪、酉溪、潕溪、辰溪,悉是蠻夷所居,故謂五溪蠻。」

  〔二〕東觀記馬援傳作「武威將軍劉禹」,當誤。

  驃騎大將軍杜茂、鬲侯朱祐、祝阿侯陳俊薨。

  朱祐貴儒學,論議常依古法。為將帥受降,追奔逐北,以破敵為功,不問斬首多少。軍吏以不得鹵掠,故或有怨者,徙封鬲侯,食邑七千餘戶,自陳功薄而賞大,願受南陽五百戶足矣。上不許。初,上學長安,嘗過祐。祐方講,留上,須講竟乃共讌語。及上幸祐第,語及平生,上曰:「主人得無捨我講乎?」

  二十四年(戊申、四八)

  春正月乙亥,大赦天下。

  大司空杜林薨,太僕張純為大司空。

  林字伯山,右扶風茂陵人。父業以文章顯〔一〕。林少有俊才,好學問,沈深好古,家既多書,又外家張竦父子善文章,林從竦受書,漸漬內外,為當世通儒〔二〕。王莽敗,盜賊并起,林與弟成,俱至河西。隗囂聞林名,故深敬待之,以為治書。後以病去。囂欲超用之,遂稱痼疾。囂心恨林,曰:「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諸侯所不能友〔三〕,蓋伯夷、叔齊,恥食周粟也。今且從師友之位,以從其志焉。」林雖困乏,終為不屈。林嘗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獨寶愛之,每遭困阨,自以不能濟於眾也,猶握抱此經,獨歎息曰:「古文之學將絕於此邪?」至建武初,弟成死,故林持喪東歸。囂既遣林,後悔,令刺客楊賢於隴遮刺林。賢見林自推車,載弟喪,歎曰:「當今之世,誰能行義者?我雖小人,何忍殺義士!」亡去。

  〔一〕范書「業」作「鄴」。李賢曰:「鄴字子夏,祖父皆至郡守。鄴少孤,其母張敞女也。鄴從敞子吉學,得其家書。」

  〔二〕李賢曰:「竦即吉之子也,博學文雅過於敞,見前書。」惠棟曰:「書斷云:林尤工古文,過于鄴也,故世言小學由杜公。」又李賢注引風俗通曰:「儒者,區也,言其區別古今,居則翫聖哲之詞,動則行典籍之道,稽先王之製,立當時之事,此通儒也。若能納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講誦而已,無能往來,此俗儒也。」  〔三〕典出禮記儒行。

  上聞林已還,乃徵林,拜侍御史。引見問經書、故舊及西州事,上甚悅,賜車馬衣被。歲餘,遷司〔徒〕(馬)〔司〕直〔一〕。百僚知林以名德用,甚敬憚之。林既至京師,與英俊集會,咸敬林之博雅洽聞。河南鄭興、東海衛宏等皆長於古學,從劉歆受左氏春秋,定三統曆,及見林,皆推服焉。濟南徐兆始事衛宏〔二〕,後皆更受林。以前所得一卷古文尚書示宏曰:「林危阨西州時,常以為此道將絕也。何意東海衛宏、濟南徐生復得之邪?是道不墜於地矣。

  〔一〕范書杜林傳作「代王良為大司徒司直」,東觀記亦然。王鳴盛十七史商榷曰:「袁宏後漢紀第八卷作「遷司馬直」,脫去下「司」字,固屬顯然,而司徒之作司馬,亦傳寫之誤無疑。王良傳亦作「大司徒司直」。蓋司直乃司徒掾屬,見司馬彪百官志,司馬無之。」王說是,故據以正之。

  〔二〕范書杜林傳「徐兆」作「徐巡」。惠棟曰:「案說文引徐巡說。又書斷所載皆作「巡」,袁氏誤也。」惠說是。

  二十五年(己酉、四九)

  春正月,烏桓大人郝且等率眾貢獻〔一〕,封其渠帥為侯、王。

  〔一〕郝且,范書作「郝旦」。三國志烏丸傳注引魏書與袁紀同,而標點本從范書逕改,未出校記。且旦形近易誤,恐當依陳、袁二書作「且」為是。

  烏桓者,東胡也。漢初,匈奴冒頓伐其國,餘類保烏桓山,因以為號焉。其俗善騎射,隨水草放牧,居無常處,刻木為信,無文字,而眾不敢違犯。其先為〔一〕……匈奴中亂,烏桓始盛,鈔擊匈奴,匈奴為之轉徙數千里,漢南遂空。

  〔一〕袁紀下有佚文。三國志烏丸傳注引魏書曰:「自其先為匈奴所破之後,人眾孤弱,為匈奴臣服,常歲輸牛馬羊,過時不具,輒虜其妻子。至匈奴壹衍鞮單于時,烏丸轉彊。」范書曰:「烏桓自為冒頓所破,眾遂孤弱,常臣伏匈奴,歲輸牛馬羊皮,過時不具,輒沒其妻子。」則袁紀下文當脫去為匈奴所破,臣伏匈奴,歲輸牛馬羊等句。

  戊申晦〔一〕,日有食之。

  〔一〕按正月己酉晦,三月乃戊申晦,疑袁紀此上脫「三月」二字。

  初,劉尚軍沒,議復遣將帥。時馬援年六十二矣,上憫其老,方內選擇,未有所定。援自請曰:「臣尚能披鎧上馬。」上試焉,援既據鞍,左右顧乃下,遂遣之。

  冬十月,伏波將軍馬援、楊虛侯馬武、東牟侯耿舒擊武谿〔一〕。援謂所親杜愔曰:「吾受恩深厚,常恐不得死國事也,今得所,甘心瞑目。但畏長者家兒,或在左右,或與共事,殊難得調,獨惡是爾〔二〕。」

  〔一〕當是「五谿」或「武陵五谿」之誤,詳見前注。

  〔二〕李賢曰:「長者家兒,謂權要子弟等。」又胡三省曰:「余謂調,和也。援固已慮耿舒之難與共事,梁松、竇固之邇言矣。」  南鄉侯鄧晨薨。初,晨為常山、汝南太守,皆有名跡,為吏民所愛。在汝南,起鴻〔郤〕陂〔一〕,溉灌田數千頃。百姓于今利之。徵為光祿大夫,數與宴見,陳說平生。晨從容白上曰:「僕竟辦之。」〔二〕上大笑。晨疾病,天子手書慰問,中宮及寧平公主皆為垂泣。既薨,使謁者招新野主魂,備官屬,合葬于北邙山,上與皇后親臨送葬,賞賜甚厚,謚曰惠侯。

  〔一〕據東觀記、范書補。

  〔二〕指當年笑議蔡少公「劉秀當為天子」之讖事,詳見卷一。  二十六年(庚戌、五0)  春正月,增吏俸,自三公至于佐吏各有差。

  二月,馬援至臨鄉,大破蠻軍,斬首千餘級。

  蠻有二道:一曰壺頭,二曰充(中)〔一〕。壺頭徑近而多險,充(中)遠而運糧難。初,上與諸將議所先擊,因以疑而未決。軍至長沙,中郎將耿舒上言先擊充(中)賊,援以為延日費糧,不如進攻壺頭。賊乘高守隘,船不得進。會夏暑熱,吏士疫死者多。援亦病困,穿岸為室,以避暑氣。賊每乘高鼓譟,援輒扶人觀之,左右壯其意,皆為之流涕。耿舒與兄好畤侯弇書言:「舒前上言擊充(中)賊,糧雖難致,兵馬得用,軍人數萬,爭欲奮擊。今壺頭竟不得上,又大軍疾疫,皆如舒言。」弇奏舒書,上遣梁松驛責問援,因代監軍。松未至而援已死,松與馬武等毀惡援於上。上大怒,收援將軍、侯印綬。

  〔一〕范書馬援傳及續漢志均作「充」,袁紀「中」字衍,故刪。下同。

  是時軍士死者太半,謁者宋均〔慮〕軍不得返〔一〕,與諸將議,欲承制降賊,諸將莫敢應。均曰:「夫忠臣出境,有可安國家,專之可也。」均勒兵成列,稱詔降之。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降均。均為置長吏而還。均自請矯制罪,天子嘉其功,賜以金帛。其後每有四方異議,數訪問焉。

  〔一〕「慮」字據范書補。又胡三省曰:「「宗均」,列傳作「宋均」。趙明誠金石錄有漢司空宗俱碑。按後漢宋均傳:均族子意,意孫俱,靈帝時為司空。余嘗得宗資墓前碑龜膊上刻字,因以後漢帝紀及姓苑、姓纂諸書參考,以謂自均以下,其姓皆作「宗」,而列傳轉寫為「宋」,誤也。後得此碑,益知前言之不繆。」王先謙亦曰:黨錮傳注引謝承書,正作謁者宗均。又曰:廣韻:宗姓,周卿宗伯之後,出南陽。論衡程才篇:東海宗叔犀。即此宗叔庠也。胡、王二說是。今按袁紀卷十二亦作「宗意」,此作「宋」,誤。今存其異文。  於是援家屬惶怖,不敢歸舊墓,買城西數畝地,葬其中,賓客故人不敢送葬。故雲陽令朱勃詣闕上書曰:

  臣聞王德聖政,不忘人功〔一〕,采其策,不求備於眾〔二〕。故高祖赦蒯通,以王禮葬田橫〔三〕,令大臣曠然,咸不自疑。夫大將在外,讒言在內,微過輒記,大功不計,誠為國之所慎也。故章邯畏誅而奔楚〔四〕,燕將據聊而不下〔五〕,豈其甘心末規哉,悼巧言之傷類也。

  〔一〕周書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為君也。」

  〔二〕論語微子曰:「周公謂魯公曰:「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無求備於一人。」」

  〔三〕初蒯通曾說韓信據彊齊,存項羽,參分天下,待機而動。後信族夷滅,高祖詔捕通而釋不誅。又田橫初自立為齊王,漢定天下,橫與其徒屬五百餘人避居海島中。高祖強徵橫,橫行至尸鄉自殺。高祖發卒二千人,以王者禮葬之。事並見史記。

  〔四〕章邯敗于鉅鹿,使人至咸陽,趙高拒而不見,有不信之心。邯畏高懼誅,遂降項羽。事見史記。

  〔五〕燕將攻下聊城,聊城人或讒之燕,燕將懼誅,因保守聊城,不敢歸。田單攻之久不下,魯仲連為書射城中,燕將泣而自殺。事見史記。

  竊見故伏波將軍新息侯馬援,以四年冬始歸正朔。當此之時,虜述矯號於益州,隗囂擁兵於隴、冀,豪傑盱睢〔一〕,且自為政。援拔自西州,慕德效死,孤立貴人之間,曾無一言之佐,自知當要十郡之使〔二〕,徼封侯之福邪?八年,車駕西征,眾議狐疑,援深建西州可破之策,隗囂剋定,援有力焉。及隴右未清,羌虜擾邊,援奉使隴西,奮不顧身,行間關山谷之中,揮戈先零之野,兵動有功,師進輒克。徵在虎賁,則忠策嘉謀,於國用之。南征交阯,克平一州,使王府納越裳之貢,邊境無兵革之憂。間者使南,立陷臨鄉,師已有業,未竟而卒,吏士雖疫,援不獨存。夫戰或以久而立功,或以速而沒師,深入未必為是,不退未必為非,人情豈樂久在遠地不生歸哉!惟援得事朝廷二十二年,北征出塞,再南渡江,觸冒害氣,僵尸軍中,名滅爵絕,國土不傳,海內不知其過,眾庶不聞其罪,卒遇三夫之言〔三〕,被誣罔之讒,家屬杜門,葬不歸墓,怨隙並攻,宗親怖慄,死者不能自列,生者莫為之訟,臣竊傷之!

  〔一〕盱,音虛,作張目解。睢,音雖,作張目仰視貌。盱睢,即、跋扈驕恣之狀貌也。

  〔二〕陳澧以為「自知」上脫「寧」字。范書馬援傳有「寧」字,且「十」作「七」。

  〔三〕戰國策魏策曰:「龐蔥與太子質於邯鄲,謂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否。」「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疑之矣。」「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矣。」龐蔥曰:「夫市之無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鄲去大梁也遠於市,而議臣者過於三人矣,願王察之矣。」」「蔥」,韓非子作「恭」,諸類書所引作「共」。朱勃奏疏之「三夫」,實源出於此,而以喻耿舒、馬武、梁松等之誣罔毀惡援也。

  夫操孤危之忠,而不能自免於讒,此義士之所悲也。惟陛下思豎儒之言,無使功臣懷恨於黃泉也。

  書奏,不報,歸田里〔一〕。

  〔一〕范書馬援傳作「報,歸田里」。通鑑作「帝意稍解」。王補以為范書本傳「報」上奪「不」字。黃山曰:「案袁紀「不」字,必係誤衍。果不報,則但書不報,文意已足,歸田里不必書也。又罷歸田里,乃漢制廢斥名詞,因不報而自歸,亦不必言歸田里。當時帝方盛怒,勃固無不待報而擅歸之理。勃書本自陳年已六十,當伏田里,故帝報許之,不以其訟伏波為罪,即意稍解也。」聯係下文,黃說是。

  時梁松、竇固等在中,上問:「知朱勃乎?」對曰:「故雲陽令也。」以所上章使讀之,松、固驚相謂曰:「如是,陛下不甚罪伏波也!」

  袁宏曰:馬援才氣志略,足為風雲之器,躍馬委質,編名功臣之錄,遇其時矣。天下既定,偃然休息,猶復垂白,據鞍慷慨,不亦過乎!

  嘗試言之:所以保才者,智也。才智之用,通物為貴。苟才大者濟,智小者獨善,則涉乎通濟者,其智彌廣矣。夫觀雲梯之功,則知班匠之巧;睹太平之業,則悟聖人之明。降斯以還,參差百品,雖智效一官,功覆一簣,亦才力之所會也。古之君子,遇有為之時,不能默然而止,擊節驅馳,有事四方者,蓋為斯也。然自非賢達,不能量也。遭命世之君,傍日月餘光,廢興指授,稟其規略,故功名保全,身有餘地。若不值其主而獨任其心,得一旅而志一邑〔一〕,得一邑而圖一國,故事捷而攻之者眾,勳立而日就於難,又況顛沛嶮巇不測之慮哉!夫才智有餘,功名不足者有矣;事業未半,而勳過者有矣;所乘之勢異,而難易之功殊也。而有為之人,幸而要之,雖徼一時之功,暴居視聽之右,外有駭物之患,內懷思慮之憂爾。中路悵然,欲退無途,其勢然也。善為功者則不然,不遇其主,則弗為也。及其不得已,必量力而後處。力止於一戰,則事易而功全;勞足於一邑,則慮少而身安。推斯以往,焉有毀敗之禍哉?馬援親遇明主,動應銜轡,然身死之後,怨謗並興,豈非過其才,為之不已者乎?

  〔一〕哀公元年左傳曰:「夏少康有田一成,有眾一旅。」杜注曰:「五百人為旅。」  夏四月,初營壽陵。依孝文故事,務從有約,使迭興之後〔一〕,與丘隴同體。凡帝即位,必營壽陵,具終器,漢之制也。

  〔一〕胡三省曰:「迭興,謂易姓而王者。」  上常聽朝至于日昃,講經至于夜分。或與群臣論政事,或說古今言行,鄉黨舊故,及忠臣孝子義夫節婦,侍對之臣,莫不悽愴激揚,欣然自得。雖非大政,進止之宜,必遣問焉,所以勸群能也。皇太子從容言曰:「陛下有禹湯之明,而失黃老養性之道。今天下乂安,願省思慮,養精神,優游以自寬。」上答曰:「吾自以為樂矣。」

  二十七年(辛亥、五一)

  夏,太僕趙喜為太尉〔一〕。

  〔一〕東觀記亦作「喜」,而范書作「   


  永平元年四月癸卯,封故衛尉陰興子慶為鮦陽侯,博為隱彊侯〔一〕。楚王舅子許昌為龍舒侯。

  〔一〕范書、續漢郡國志「隱」均作「濦」,二字古通用。又論衡恢國篇曰:「隱強侯傅懸書市里,誹謗聖政,今上海恩,免奪爵土。」按東觀記「博」亦作「傅」,而范書與袁紀同,二者未知孰是。

  東海恭王彊,建武二年立。母郭氏為后,彊為皇太子。十七年而郭后廢,彊常戚戚不自安,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墾誠,願備藩國。光武不忍,遲迴者數歲,乃許焉。十九年封為東海王,二十八年就國。帝以彊去就有禮,故優以大封,兼食魯郡,合二十九縣,賜虎賁旄頭,宮設鐘鼓之懸,擬于乘輿。彊臨之國,數上書讓東海,又因皇太子固辭,帝不許,深嘉歎之,以彊書宣示公卿。初,魯共王好宮室,起靈光殿,甚壯麗,是時猶存,故詔彊都魯。中元元年入朝,〔從〕(徙)封岱〔一〕,因留京師。明年春,帝崩。冬,歸國。

  〔一〕從、徙形近而訛。

  永平元年,彊病。顯宗遣中常侍、鉤盾令將太醫乘驛視疾〔一〕,詔沛王輔、濟南王康、淮〔陽〕(南)王延詣魯〔二〕。

  〔一〕續漢百官志曰:「鉤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諸近池苑囿遊觀之處。」

  〔二〕據范書改,袁紀本卷永平六年紀文亦作「淮陽王」。凡下作「淮南王」者,均逕正之。

  五月戊寅,彊病困,臨命終,上疏謝曰:「臣蒙恩得備藩輔,特受二國榮寵,巍巍無量,訖無報稱。自修不謹,連年被病,為朝廷憂。皇太后、陛下慈憫惻至,動發中心。臣內省視,氣力羸劣,日夜寢劇,終不望復見闕庭,奉承惟幄,辜負重恩,銜恨黃泉,言之絕腸。惟皇太后,陛下加供養,數進御,食避風氣,終始天道。臣彊困劣,言不能盡意,願悉謝諸王,不意長不復相見。臣將蒙大恩,兼大國。政〔一〕,小人也,猥當襲臣封,非所以全利之也。如皇太后、陛下深為規度,誠願還東海。以臣無男之故〔二〕,則處臣三女小國侯,〔三〕此臣夙夜之願也。」  〔一〕范書「政」上有「息」字,袁紀恐脫。

  〔二〕李賢曰:「無男,無多男也。」按彊此言指雖有一子,淫慾無行,不堪襲封,如同無男。彊辭讓封國,唯恐不許,豈能以無多男故而封耶?其求處三女為縣公主,實欲換取廢政嗣封。李賢所言,望文生義,未達彊深意也。

  〔三〕周壽昌曰:「漢制:皇女封縣公主,視列侯。諸王女封鄉亭公主,視鄉亭侯。彊長女沘陽公主適竇勳,沘陽為縣,視列侯,故云小國侯也。餘二女無攷,想亦封縣公主矣。東漢無婦人封侯之事,後東平王蒼五女,皆封縣公主,亦異數也。」

  彊薨,問至〔一〕,上與皇太后悲慟不自勝,乃詔諸王、京師親家皆詣東海奔喪,遣司空魴持節視喪事,賜旄頭、鸞輅、龍旗、虎賁,榮寵之盛,無與為比,謚曰恭王。詔東海傅相曰:「王謙恭好禮,以德自終。其葬送之具,務從省約,以彰王卓爾之美〔二〕。」子政嗣,淫慾無行,故彊以為言。

  〔一〕問,告也。

  〔二〕論語子罕篇顏淵美孔子之語。注曰:「卓爾,卓然不可及也。」  秋七月,西羌破走,餘種悉降,徙三輔。

  羌之先,三苗之裔也。其俗以父名母家姓為號,出十二世,相與婚姻,妻後母,報   


  八年(乙丑、六五)

  冬十一月丙子〔一〕,上臨辟雍。詔天下死罪贖各有差。

  〔一〕十一月癸卯朔,無丙子。范書作「十月」,是。

  壬寅〔一〕,日有蝕之。詔群臣上封事,言得失。  〔一〕范書作「十月壬寅晦」,是。

  是時北單于外求和親,而數為邊害,上使越騎司馬鄭眾使匈奴。單于欲令眾拜,眾不為之屈;單于圍守眾,欲脅服之,眾拔刃以自誓,單于恐,乃止。乃發使隨眾還漢。朝議復使眾報之,眾疏諫曰:「臣伏料北單于所欲致漢使者,欲以離南單于,令西域諸國耳,故汲汲於致漢使。使既到,偃蹇自若。臣愚以為於今宜且勿答。南單于本來歸義者,望呼韓邪之助,故歸心不二。烏桓慕化,并力保蕃。今聞北單于不屈,漢復通史不止,恐南單于必懷疑,而烏桓亦有二心。單于久居漢地,具知形勢,萬分離析,規為邊害,其憂不輕。今幸有渡遼之眾〔一〕,揚威北垂,雖勿答,不敢為害。」上不從而卒遣眾。眾又上言:「臣前使匈奴,與單于不和,而今復往,恐其必取勝於臣,臣誠不忍持大漢節信,對旃裘跪拜,令以益匈奴之名,損大漢之強。」詔不聽。眾既西,道路間連續上書固爭,上大怒,追還,繫廷尉獄,會赦,歸家。其後帝見匈奴使來者,問眾使時與單于爭禮狀,皆言匈奴中傳以為眾壯勇,往時蘇武不能過也。上乃復召眾為軍司馬,稍遷大司農。

  〔一〕本年初置度遼將軍,以中郎將吳常行此職,屯五原之曼柏。通鑑作「吳棠」。

  九年(丙寅、六六)  夏四月,詔以公田賜貧民各有差,長吏居職三年尤異者與計偕。〔一〕〔一〕馮班曰:「計者,上計簿使也。偕,俱也。與上計使者偕來也。」按范書明帝紀「尤異者」下有「各一人」三字,并曰:「及尤不政理者,亦以聞。」欲以獎善懲惡。

  封皇子恭為靈壽王,黨為重喜王〔一〕。

  〔一〕均為美號,并無國邑。

  十年(丁卯、六七)

  春二月,廣陵王荊有罪自殺。

  荊,上母弟也,性急刻,喜文法。初封山陽王。世祖崩,荊與東海王彊書,勸彊起兵,彊恐懼,封上其書。天子秘其事,徙荊為廣陵王。荊謂相工曰:「吾貌類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相者告吏,荊自繫獄。上復不忍考訊,詔曰:「荊數年之間,大罪二矣,其赦荊罪,不得臣其吏民。」荊猶不悛,使巫祝詛上。上使長水校尉樊儵、任隗雜治荊獄,奏荊大惡當誅。上怒曰:「諸卿以我弟故,敢請誅之,即我子,卿等豈敢邪?」儵曰:「天下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誅之」。〔一〕是以周公誅弟〔二〕,季友鴆兄〔三〕。臣等以荊屬託母弟,陛下留心,故復請之耳。如令陛下子,臣等專誅之矣。」荊自殺,上憐傷之,謚曰思王〔四〕。封荊子元壽為廣陵侯,食荊故國,不得臣吏民。

  〔一〕莊公三十二年公羊傳之文。李賢曰:「將者,將為殺逆之事也。」

  〔二〕襄公廿一年左傳曰:「管蔡為戮,周公右王。」又昭元年曰:「周公殺管叔而   


  建初元年(丙子、七六)  春正月,敦煌太守王遵、酒泉太守殷彭將兵五千人破車師〔一〕。耿恭遣吏范羌迎軍資於敦煌,羌還P大軍俱西。及車師破,諸將欲還,羌請迎恭,諸將不肯,羌固請之,乃分兵二千人至疏勒城。城中夜聞兵聲,以為虜至,皆恐。羌呼曰:「我范羌也,漢兵來相迎。」恭等皆稱萬歲,乃開城門,恭見悲喜,垂涕相持。明日,隨軍俱還敦煌,吏士餘十三人。關寵病死,以喪歸,西域遂絕。  〔一〕范書章帝紀「殷彭」作「段彭」。而耿恭傳曰:「征西將軍耿秉屯酒泉,行太守事,遣秦彭與謁者王蒙、皇甫援發張掖、酒泉、敦煌三郡及鄯善兵,合七千餘人。建初元年正月,會柳中,擊車師。」惠棟曰:「彭時為騎都尉,副耿秉,或作段彭,非也。段彭時為酒泉太守。」王補曰:「帝紀:遣酒泉太守段彭救戊己校尉耿恭。通鑑從之。惠說非。」按范書耿秉傳、竇固傳、郭躬傳、南匈奴傳、確有秦彭其人。永平十五年以開陽城門候職隨竇固出征匈奴,後以功拜騎都尉,與段彭非一人,惠說不誤。段彭乃酒泉太守,耿秉遣秦彭所發者。帝紀以秦彭乃承耿秉之命者,故略之。袁紀「段」作「殷」,恐非。

  恭至,司徒鮑昱以恭「節過蘇武,宜蒙爵土之賞」,不從。上拜恭為騎都尉。先恭未還,恭母亡,自恨不得親飯唅〔一〕,追行喪服,詔使五官中郎將馬嚴以牛酒釋恭服。

  〔一〕周禮春官典瑞曰:「大喪,共飯玉、含玉、贈玉。」禮記檀弓下曰:「飯用米貝,弗忍虛也。」春秋說題辭曰:「口實曰唅,象生時食也。天子以珠,諸侯以玉,大夫以璧,士以貝。」說文曰:「琀,送死口中玉也。」釋名曰:「唅,以珠貝,含其口中也。」  初,班超與疏勒城王忠首尾,吏士單少,徒以恩義相撫,數歲,幾為龜茲所得。及西域沒,超孤絕,有詔召超。超發疏勒,都尉黎弇以刀自刺曰:「漢使棄我去,勢不能白首,當復為龜茲所屠,誠不忍見漢使去,故先自殺。」超到于闐,王侯以下涕泣抱持超馬:「依漢如父母,誠不可去。」超度于闐終不聽其東,又畢成本志,乃復從于闐還疏勒。超去後而兩城降龜茲,超收捕反者斬之,疏勒復安。

  是時天小旱,穀貴民饑。丙寅,詔曰:「比年饑旱,民頻流亡,朕甚懼之。公卿二千石各推精誠,專以民事為急,罪非殊死,且勿案驗,立秋如故事。有司明慎選舉,進柔良,退貪殘,順時令,理冤獄。「五教在寬」,帝典所美〔一〕;「愷悌君子」,大雅所歎〔二〕。露布天下,使明朕意。」於是旱甚,上問司徒鮑昱曰:「將何以復災?」昱曰:「臣聞聖人治國,三年有成〔三〕。陛下即位未久,就政有得失,未足致異。雖修禮樂,崇德教,亦足以移風。臣前為汝南太守,典治楚事,但汝南一郡,繫者千餘人,恐未能盡當其罪。先帝定〔四〕,大獄一起,冤者過半。又諸徙家,骨肉離散,孤魂不祀,骸骨流離,死生被毒,一人呼嗟,王道為虧。宜一切還諸徙家,使生者悅懌,死者得歸,興滅繼絕,和氣可致。」上從之,即詔坐楚、淮陽事徙者,令歸本郡。  〔一〕出書舜典。疏曰:「文十八年左傳云: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是布五常之教也。論語云:寬則得眾,故務在寬,所以得民心也。」

  〔二〕出詩大雅旱麓、泂酌、卷阿諸章。愷,樂也;悌,易也。愷悌君子,言如大王王季,有樂易之德而施於民者也。  〔三〕論語子路曰:「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四〕疑「定」上脫「所」字,范書作「先帝詔言」。

  袁宏曰:「夫物有方,事有類。陽者從陽,陰者從陰。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天地人物各以理應矣。故干其一物,是虧其氣,所犯彌眾,所以寒暑不調,四時失序,蓋由斯也。古之哲王,知治化本於天理,陶和在於物類。故導之德禮,威以刑戮,使賞必當功,罰必有罪,然後天地群生,穆然文泰。故斬一木,傷一生,有不得其理,以為治道未盡也,而況百姓之命乎?夫致之也有物,則病之也必深;化之也有由,則穰之也有術。是以炎夏餘虐,以成水旱之災也。堯湯蹔撫,足免黎民之患。由斯觀之,自三代以下,刑罰失中,枉死無辜幾將半,而欲陰陽和調,水旱以時,其可得乎?若能寬以臨民,簡以役物,罰懼其濫,雖不能萬物調暢,同符在昔,免夫甚泰之災固遠矣。

  三月丙午,隱強侯陰博坐驕溢,膠東侯賈敏坐不孝,皆免為庶人。  甲寅,山陽、東平地震。詔三公、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夏四月丙戌,詔曰:「蓋褒德賞功,興亡繼絕,所以昭孝事親,以旌善人。故仁不遺德,義不忘勞,先王之令典也。故特進膠東侯〔賈〕復佐命河北〔一〕,列在元功;衛尉陰興忠貞愛國,先帝休之。今興子博、復孫敏頑凶失道,自陷刑以喪爵土,朕甚憐之。其封復子邯為膠東侯,興子員為隱強侯。」

  〔一〕黃本無「復」字。按全後漢文卷四作「賈復」,依下文「陰興」例,嚴校是,故從之。  秋七月辛亥,詔以上林〔池〕(兩)禦田賜鰥寡貧窮不能自存者〔一〕。

  〔一〕據范書改。又漢書宣帝紀注引蘇林曰:「析木以繩綿連禁   


  八年(癸未、八三)  春正月壬辰,東平王蒼薨。  初,蒼疾病,上憂念蒼,使道上置驛馬,以知疾之增損。薨問至,上悲不自勝,詔東平傅錄王建武以來所上章奏及作詞賦,悉封上,不得妄有闕。司空第五倫見上悼愴不已,求依東海王故事,自請護喪事〔一〕。上〔以〕東海王行天子禮〔二〕,舊制無三公出者,乃遣大鴻臚持節護喪事,詔諸王及公主、京師諸侯悉詣東平王葬,哀策曰:「咨王丕顯,勤〔勞〕王室〔三〕,親命受策,昭于前世,出作蕃輔,克慎明德。昊天不弔,不報上仁,使屏余一人,煢煢靡有所終。今詔有司加賜鸞輅車、乘〔馬〕〔四〕、龍旂九旒、虎賁百人,謚曰獻王〔五〕。」

  〔一〕事見卷九明帝紀上。時東海王彊薨,明帝遣司空馮魴持節護喪事。

  〔二〕據惠棟說補。  〔三〕據范書補。

  〔四〕據東觀記、范書補。  〔五〕東觀記、續漢書、范書均作「憲王」,惟通鑑取袁紀說。

  秋,即擇班超為將兵長史,以徐幹為司馬。遣衛侯李邑使烏孫,到于闐,上言西域功不可成,盛毀超云:「擁愛妻,抱愛子,安樂外國,無內顧心。」超聞邑言,歎曰:「身非曾參,而有三至之讒〔一〕,恐見疑於當世。」遂出其妻。上知超無二心,乃詔責邑,〔超〕遣邑將烏孫侍子還京師〔二〕。徐幹謂超曰:「邑前親毀君,欲敗西域,今可緣詔留之,遣他吏送侍子。」超曰:「是言之狹也。以邑毀超,故遣之,內省不疚〔三〕,何恤邑言。今留之,一時快意,然非忠臣也。」  〔一〕戰國策秦策甘茂對秦武王曰:「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踰牆而走。」  〔二〕范書班超傳曰:「令邑詣超受節度。詔超:「若邑任在外者,便留與從事。」超即遣邑將烏孫侍子還京師。」袁紀恐多有脫文,今補一「超」字。

  〔三〕見論語顏淵。子曰:「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

  於是疏勒王忠反,保烏即城。超乃立其府丞成大為疏勒王。其後忠設詐偽降,願棄前罪,為殺新王。超內知其謀,而偽許之。忠大喜,將輕騎三百詣超。超密勒兵,待酒數行,超叱吏執忠,斬之,放擊其眾,大破之。  冬十二月,行幸陳留、梁國、淮陽、潁川。

  戊申,詔曰:「五經剖判,去聖彌遠,章句傳說,難以正義,恐先師道喪,微言遂絕,非所稽古求道也。其令諸儒學古文尚書、毛詩、穀梁、左氏傳,以扶明學教,網羅聖旨。」

  古文尚書者,出孔安國。武〔帝〕世〔一〕,魯恭王壞孔子宅,欲廣其宮,得古文尚書及禮〔二〕、論語、孝經數十篇,皆古字也。恭王入其宅,聞琴瑟鐘磬之音,瞿然而止。孔安國者,孔子後也,盡得其書。尚書多於伏生所傳(六)十〔六〕篇〔三〕,安國獻之。

  〔一〕據漢書藝文志補。

  〔二〕禮,禮記也,見漢書藝文志。

  〔三〕據漢書藝文志改。

  毛詩者,出於魯人毛萇。自謂子夏所傳,河間獻王好之。

  穀梁者,瑕丘江公受之魯申公。武帝時,董仲舒善說公羊,江公訥於口辯,義不如董仲舒,故穀梁學寢微,唯衛太子善穀梁。宣帝即位,聞衛太子好穀梁,乃求能為穀梁學者,得沛人蔡子秋〔一〕,與公羊家並說。上善穀梁,後大儒蕭望之等廷論二家同異,多從穀梁,由是穀梁學復興。

  〔一〕漢書儒林傳作「蔡千秋」。  漢初張蒼、賈誼、張敞皆修春秋左傳,誼為左氏訓故。御史張禹與蕭生同官〔一〕,數言左氏於望之,望之善之,及翟方進、賈〔護〕(誼)、劉歆並傳左氏學〔二〕。故言左氏者,本之賈〔護〕(誼)、劉歆。

  〔一〕蕭生,即蕭望之也,時亦任御史。

  〔二〕漢書儒林傳曰:「禹與蕭望之同時為御史,數為望之言左氏,望之善之,上書數以稱說。……授尹更始,更始傳子咸及翟方進、胡常。常授黎陽賈護季君,哀帝時待詔為郎,授蒼梧陳欽子佚,以左氏授王莽,至將軍。而劉歆從尹咸及翟方進受。由是言左氏者本之賈護、劉歆。」袁紀此文實取資於此,作「誼」、乃涉前「賈誼」而誤,故據以改。下同。

  此四學雖傳於世,至建武初議立左氏學,博士范〔升〕(舛)議譏毀左氏〔一〕,以為不宜立。〔章〕(愍)帝即位〔二〕,左氏學廢,乃使郎中賈逵敘明左氏大義。逵又言古文尚書多與經傳爾雅相應,於是古文尚書、毛詩、周官皆置弟子,學者益廣。  〔一〕據范書改。

  〔二〕陳璞以為「愍帝」是「明帝」之誤。今按范書賈逵傳及袁紀下文,乃「章帝」之誤。陳說甚失攷。  逵字景伯,右扶風平陵人。身長八尺二寸,弱冠能誦五經、左傳,兼通穀梁諸家之說,沈深有用,其所學者,可為人師。明帝時為郎,使與班固校書。帝即位,雅好古學,詔逵入講白虎觀,使說左氏傳,上善其說。逵母嘗病,上以逵居貧,欲賜之,以校書比例多,乃以錢二十萬,使潁陽侯馬防與逵。逵讓曰:「逵母病甚,子貧無事於外,屢空,且從孤竹於首陽矣〔一〕。」其思厚若此。遷衛士令。逵才學皆通,其所著論,為學者所宗。性佚,不修小節,當世以此譏焉,故不至大官。

  〔一〕范書賈逵傳,此乃章帝囑馬防之語,按袁紀下文作「其恩厚若此」,則袁紀「逵讓曰」當是「謂防曰」之誤。又范書「無事」作「無人事」。李賢曰:「謂不廣交通也。」賢又曰:「史記曰:伯夷、叔齊,孤竹君之子也,隱於首陽山,卒餓死也。」

  袁宏曰:堯舜之傳賢,夏禹、殷湯授其子,此趣之不同者也。夏后氏賞而不罰,殷人罰而不賞,周人兼而用之,此德刑之不同者。殷人親盡則婚,周人百世不通,此婚姻之不同也。立子以長,三代之典也,文王廢伯邑考而立武王,廢立之不同者也。「君親無將,將而必誅。」〔一〕周之制也;春秋殺君之賊,一會諸侯,遂得列於天下,此褒貶之不同者。彼數聖者,受之哲王也,然而會通異議,質文不同,其故何耶?所遇之時異。

  〔一〕詳見卷十注。

  夫奕者之思,盡於一局者也;聖人之明,周於天下者也。苟一局之勢未嘗盡同,則天下之事豈必相襲哉!故記載廢興,謂之典謨;集敘歌謠,謂之詩頌;擬議吉凶,謂之易象;撰錄制度,謂之禮儀;編述名跡,謂之春秋。然則經籍者,寫載先聖之軌跡者也。聖人之跡不同如彼,後之學者欲齊之如此,焉可得哉!故曰「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一〕,不可不察。聖人所以存先代之禮,兼六籍之文,將以廣物慣心,通於古今之道。

  〔一〕語出禮記經解篇。注曰:「失,謂不能節其教者也。詩敦厚近愚;書知遠近誣;易精微,愛惡相攻,遠近相取,則不能容人,近於傷害;春秋習戰爭之事,近亂。」  今去聖人之世,幾將千年矣,風俗民情,治化之術,將數變矣。而漢初諸儒,多案春秋之中,復有同異。其後殷書禮傳,往往間出,是非之倫,不可勝言。六經之道可得詳,而治體云為遷易無度矣。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諸子之言紛然殽亂。太史公談判而定之,以為六家〔一〕;班固演其說,而明九流〔二〕。觀其所由,皆聖王之道也,支流區別,各成一家之說。夫物必有宗,事必有主,雖治道彌綸,所明殊方,舉其綱契,必有所歸。尋史談之言,以道家為統;班固之論,以儒家為高。二家之說,未知所辯。

  〔一〕六家者,陰陽、儒、墨、名、法、道也。

  〔二〕九流者,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橫、雜、農也。

  嘗試論之曰:夫百司而可以總百司,非君道如何情動〔一〕,動而非已也。虛無以應其變,變而非為也。夫以天下之事,而為以一人,即精神內竭,禍亂外作。故明者為之視,聰者為之聽,能者為之使,惟三者為之慮,不行而可以至,不為而可以治,精神平粹,萬物自得,斯道家之大旨,而人君自處之術也〔二〕。夫愛之者,非徒美其車服,厚其滋味,必將導之訓典,輔其正性,納之義方,閑其邪物。故仁而欲其通,愛而欲其濟,仁愛之至,於是兼善也。然則百司弘宣,在於通物之方,則儒家之算,先王教化之道。居極則玄默之以司契,運通則仁愛之以教化。故道明其本,儒言其用,其可知也矣。

  〔一〕「百司」,「非居道如何情動」九字,乃據黃本而補。

  〔二〕袁宏所論,乃時人儒道合流說之濫觴。張湛列子說符篇注:「自賢者即上所謂孤而無輔;知賢則智者為之謀,能者為之使,物無棄才,則國易治也。」又仲尼篇注:「不能知眾人之所知,不能為眾人之所能,群才并為之用者,不居知能之地,而無惡無好,無彼無此,則以無為心者也。故明者為視,聰者為聽,智者為謀,勇者為戰,而我無事焉。」此與袁宏之論道家,可謂一源之水。

  夫大道行,則仁愛直達而無傷;及其不足,則抑參差而並陳。患萬物之多惑,故推四時以順,此明陰陽家之所生也。懼天下擾擾,竟故辯加位以歸真〔一〕,此名家之所起。畏眾寡之相犯,故立法制以止殺,此法家之所興也。慮有國之奢弊,故明節儉以示人,此墨家之所因也。斯乃隨時之跡,總而為治者也。後之言者,各演一家之理,以為天下法,儒道且猶紛然,而況四家者乎!夫為棺槨,遂有厚葬之弊;喪欲速朽,亦有棄尸之患。因聖人之言跡,而為支辯之說者,焉可數哉?故自此以往,略而不論。

  〔一〕「竟故」二字據黃本補。  元和元年(甲申、八四)

  春正月,日南獻白雉。

  夏四月己卯,封東平王子尚為成都王〔一〕。

  〔一〕范書東平王蒼傳及章帝紀均作「任城王」。袁紀恐誤。

  六月辛酉,沛王輔薨。謚曰獻王。輔好經書,矜嚴有法度,在國終始可觀,稱為賢王。  秋八月甲子,太尉鄧彪以老病罷,大司農鄭弘為太尉。

  彪字智伯,南陽新野人。〔少〕(父)以孝行稱,〔父〕(及)薨,讓國與異母弟〔一〕。明帝高其節,詔聽之。辟府掾,稍遷太僕卿。遭後母喪,固疾乞身,以光祿大夫行服。服竟,遷大司農。數月,為太尉。彪以禮讓帥下,在位為百寮規誡。以疾上書乞骸骨。策曰:「惟君以曾閔之行,禮讓之高,故慕君德禮,以屬黎民。貪與君意,其上太尉印綬,賜錢三十萬,俸二千石,祿終厥身。君專精養和,以輔天年。」詔太常四時致祭宗廟之胙〔二〕;河南尹常以八月旦奉羊、酒〔三〕。

  〔一〕據范書本傳及東觀記改。及父形近而訛。

  〔二〕李賢曰:「胙,祭廟肉也。禮,凡預祭,異姓則歸之胙,同姓則留之宴。彪不預祭而賜胙,重之。」

  〔三〕李賢曰:「東觀記曰「賜羊一頭,酒二石」也。」  癸酉,令天下繫囚減罪一等,死罪徙邊戍。

  九月,行幸陵〔一〕,祠舊宅園廟。  〔一〕陵,章陵也。疑紀文有脫。

  故臨淮太守朱暉為尚書僕射。

  暉字文秀〔一〕,南陽人也。少以節操聞。初,帝舅信陽侯陰就方貴,慕暉名,自往候之,暉避不見;復遣家丞致禮,暉閉門不受。後為郡吏,太守阮況嘗以事干暉,暉不從;及卒,暉厚送其家〔二〕。左右咸怪之,暉曰:「前阮君有求於我,恐以貨污君,故不與言。今重送者,欲以明吾心。」驃騎將軍蒼聞而辟之,甚禮敬焉。

  〔一〕東觀記、范書均作「文季」。

  〔二〕類聚卷三五引東觀記曰:「朱暉為郡督郵,太守阮況當嫁女,欲買暉婢,暉不與。及況卒,暉送金三斤。」

  正月朔旦,蒼應奉璧入賀〔一〕。故事,少府給璧。陰就驕貴,吏傲不奉法,求璧不可得。蒼坐朝堂,漏且盡而璧不至,不知所為,顧謂掾屬曰:「若之何?」暉望見府主簿持璧,即往紿之曰:「我聞璧而未曾見,試觀之。」主簿以璧授暉,暉顧召令史奉之。主簿驚曰:「少府當以朝。」暉叱之曰:「將歸,暉獨不朝也!」〔二〕主簿遽以白就,就曰:「朱掾義士,勿復求。更以他璧朝。」蒼罷,謂暉曰:「屬者掾自視孰與藺相如邪?」

  〔一〕周壽昌曰:「案:禮儀志:「歲首朝賀,公侯璧。」蔡邕獨斷曰:「三公奉璧上殿。」又決疑要注曰:「古朝會皆執贄,侯伯執珪,子男執璧。漢公卿以下,所執如古禮。」茲云公侯璧,則無所為珪,但有璧而已。公侯三公之璧,想皆自備,惟藩王則由少府給之也。續漢百官志:「少府掌中服御諸物,衣服珍寶貨珍膳之屬。」藩王亦與中服御諸物等,故少府所掌也。」又周壽昌曰:「東平王朝正,當是章帝建初七年。」楊樹達曰:「蒼傳:顯宗即位,拜驃騎將軍,永平五年歸藩就國。據下文,陰就為少府,就自殺於永平二年。則此朝正當是永平二年事。周說殆誤。」  〔二〕惠棟引此語,改「暉」為「將軍」,當是。

  明帝幸長安,欲嚴宿衛,以暉為衛士令。稍遷臨淮太守。暉好節概,其所拔用,皆厲行士。其諸報怨,以義犯法者,率皆為求門戶而生宥之〔一〕。其不義者,即時僵仆,不以汙獄門,故吏民畏愛之。暉剛於為吏,見忌於上,故所在數被劾。去臨淮,屏居野澤,布衣蔬食,不與邑里通,鄉黨譏其介〔二〕。南陽人大饑,暉盡其家貨,分宗族故舊,不問餘焉。初,同縣張堪素有名,見暉甚重之,接以友道。暉以其先達,未敢當也。後俱為二千石,絕不復通。及南陽饑,而堪已卒,暉聞其妻子貧窮,乃自往候視,贍賑之。其子頡怪而問之,暉曰:「吾以信心也。」〔三〕其信義慎終皆此類也。

  〔一〕王先謙集解引蘇輿曰:「謂以私人之義,犯國家之法。如郅惲為友人董子張報父仇殺人,詣縣自首,令趣出獄。陳公思以叔父仇,格殺王子祐,汝南太守胡廣特為原遣,並其事也。張敏傳載,建初中有侮辱人父,而其子殺之,肅宗貰其死刑,遂定輕侮法。敏駁議不可,蓋吏生之,為權宜,律赦之,則長奸耳。」

  〔二〕李賢曰:「介,特也,言不與眾同。」

  〔三〕御覽卷四七六引東觀記曰:「堪至把暉臂曰:「欲妻子託朱生。」暉舉手不敢答。」李賢曰:「以堪先託妻子,心已許之,故言信於心也。」  冬十月,行幸江陵。  十二月,除諸禁固不得仕者,令得仕。

  二年(乙酉、八五)  春正月,初令婦人懷胎者,當以二月賜穀三斛,復夫勿算一歲。

  二月,鳳皇集于肥,行幸太山。

  丙子,大赦天下。復博、奉高、嬴三縣,無出租賦。

  三月,行幸魯,祠東海恭王。庚寅,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  壬辰,行幸東平(王),幸〔王〕蒼宮〔一〕,謂諸子曰:「思其人,至其鄉;其處存,其人亡。」因泣下霑襟。上幸蒼陵,為備虎賁、鸞輅、龍旂,以章顯之,賜御劍於陵前。初,蒼所將驃騎時吏丁周栩〔二〕,以蒼敬賢下士,不忍去,為王家大夫數十年,事祖及孫〔三〕。引見,嗟歎之,擇為議郎。

  〔一〕據黃本改。  〔二〕范書東平王蒼傳作「丁牧、周栩」,袁紀恐脫「牧」字。

  〔三〕胡三省曰:「獻王及子懷王忠及今王敬。」

  遂幸魏郡、河內,登太行。

  五月丙戌〔一〕,詔曰:「鳳皇、黃龍、鸞鳥比集七郡,神雀、甘露降自京都。祖宗舊事,或班恩施。其賜百官錢各有差;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鰥寡孤獨帛,人一匹。令天下大酺五日;鳳皇、黃龍所集亭皆無出今年租賦;見者及太守、令、長、丞、尉帛各有差。」

  〔一〕范書章帝紀作「五月戊申」。

  冬十一月壬辰,詔曰:「余末小子,託於君位,曷以恢崇〔祖宗〕〔一〕,仁濟天下?三代推益,優劣殊軌,況於頑陋,無以易民視聽,雖欲從之,末由也已。」博士曹褒睹茲詔也,知上有制作意,乃上疏曰:「昔聖人受命而王,莫不制禮作樂,以著功德。功成作樂,治定制禮,所以協和天人,示人軌則也,故御應見瑞乃作。今皇天降禮,嘉瑞並臻,制作之符,甚於言語,宜定諸議,以成漢禮。」章下太常,巢堪以為不可許。

  〔一〕據陳璞校記補。

  是歲班超發諸國兵步騎二萬擊莎車,莎車求救於龜茲,王遣左將軍發溫宿、姑墨、尉頭兵合五萬人助之。超召部曲及于闐、疏勒王議曰:「兵少不敵,計莫若各散去,于闐從此西,吾亦從此東〔一〕,夜半聞鼓聲便發。」眾以為然,乃陰緩所得莎車生口。龜茲聞之喜,使左將軍將萬騎於西界,欲遮于闐王。人定後,超乃召諸司馬勒兵厲眾,雞鳴馳赴莎車營,奄覆之。莎車驚怖,斬首五千餘級,大獲其馬畜財物,分兵收其穀,莎車遂降。自是威震天下,西域恐。  〔一〕范書班超傳作「于寘從是而東,長史亦於此西歸」。與袁紀所述恰相反。按班超據疏勒,在莎車之西,而于闐在莎車之東,則范書是。  三年(丙戌、八六)

  三月丙寅〔一〕,太尉鄭弘薨。丁卯,大司〔農〕(馬)〔宋〕(宗)由為太尉〔二〕。  〔一〕三月甲戌朔,無丙寅。范書作「四月」,是。

  〔二〕宋由系宋嵩之子,宋弘之侄。袁紀本卷章和元年史文即作「太尉宋由」。又大司馬明系大司農之誤,今均正之。  鄭弘字巨君,會稽山陰人也。曾祖自齊徙山陰。事博士焦貺〔一〕。門徒數百人,當舉明經,其妻勸貺曰:「鄭生有卿相才,應此舉〔者〕也。」〔二〕從之。楚王英之謀反,誣天下知名者,貺為河東太守,及楚事〔徵〕(遇),疫病道死〔三〕,妻子閉詔獄,考掠連年。諸〔生〕故人〔四〕,皆易姓名以避禍,弘獨髡首負鑕訟貺罪。明帝感悟,乃原免家屬。弘送貺喪及妻子於陳留,畢葬旋鄉里,為鄉嗇夫〔五〕。

  〔一〕惠棟曰:「袁宏紀云:弘事博士陳留焦貺。」周壽昌曰:「傳云同郡河東太守焦貺,則貺應為會稽人,袁作陳留人有異。至紀作博士,此作太守,則袁紀述其始,傳述其後也。」按所謂貺陳留人,乃據送喪至陳留而言。

  〔二〕據御覽卷四七九引袁紀補。

  〔三〕亦據御覽卷四七九引袁紀補「徵」字,又「疫」,御覽引作「疾」。

  〔四〕據御覽卷四七九引袁紀補。

  〔五〕范書本傳注引謝承書作「靈文鄉嗇夫」。惠棟引虞預會稽典錄曰:「弘為靈文鄉嗇夫。民有弟用兄錢者,未還之,嫂詐訟之弘,弘賣中單,為叔還錢。兄聞之,慚愧,遣其婢索錢還弘,弘不受。」

  太守第五倫行部見弘〔一〕,問民得失,弘對甚明,倫甚奇之,擢為督郵。舉孝廉,稍遷尚書僕射。上問弘:「欲三河、三輔選尚書、御史、孝廉、茂才,餘郡不得選。」弘對曰:「虞舜出於姚墟,夏禹生於石紐,二聖豈復出於三輔乎?陛下但當明敕有司,使得人爾。」上善其言。是時烏孫王遣子入侍,上問弘:「當答其使不?」弘對曰:「烏孫前為大單于所攻,陛下使小單于往救之,尚未賞;今如答之,小單于不當怨乎?」上以弘議問侍中竇憲,對曰:「禮曰「禮有往來」〔二〕,易曰「無往不復」〔三〕,天地際也。弘章句諸生,不達國體。」上遂答烏孫使。小單于忿〔恚〕(悉)〔四〕,攻金城郡,殺太守任昌。上謂弘曰:「朕前不從君議,果如此。」弘對曰:「竇憲姦臣也,有少正卯之行,未被兩觀之誅〔五〕,陛下前何用其議!」

  〔一〕李賢曰:「太守常以春行所主縣,勸人農桑,振救乏絕,見續漢志。」故范書鄭弘傳作「行春」,御覽卷一九引續漢書作「春行」。

  〔二〕禮記曲禮上曰:「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袁紀「有」恐系「尚」之誤。  〔三〕易解卦曰:「無所往,其來復。」

  〔四〕恚悉形近而訛,故正之。通鑑考異曰:「肅宗時無小單于寇金城事。」故通鑑不取袁紀。

  〔五〕孔子家語曰:「孔子為魯司寇,七日而誅亂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兩觀之下。子貢曰:「少正卯,魯之聞人也。今夫子為政而始誅之,或者為失乎?」孔子曰:「天下有大惡者五,而竊盜不與焉。一曰心逆而險,二曰行僻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免君子之誅,而少正卯皆兼有之,居處足以撮徒成黨,談說足以褒飾熒眾,強禦足以反是獨立,此乃小人之姦雄,不可不除。」」五惡之言原見于荀子宥坐篇,稍有出入。又楊伯峻左傳注曰:「兩觀在雉門之兩旁,積土為臺,臺上為重屋曰樓(非今居人之樓),可以觀望,故曰觀。」按袁紀此對及下臨終所上之書,均不見范書。

  遷大司農、太尉。數陳竇憲勢太盛,放權海內,言苦切,為憲不容。奏弘漏泄奏事,坐詰讓,收印綬〔一〕。弘乞骸未許,病篤,上書曰:「臣東野頑闇,本無尺寸之功,橫蒙大恩,仍登上司,中夜怵惕,懼有折足之戒〔二〕。自揆愚薄,無益國家之事,雖有殺身,焉可謝責。是以不敢雷同,指陳竇憲姦,不慣漏露,言出患入。竇憲之姦惡,貫天達地,毒流八荒,虐聞四極。海內疑惑,賢愚疾惡,「憲何術以迷主上」〔三〕?流言噂   


  永元元年〔一〕(己丑、八九)

  〔一〕原誤作「二年」。

  夏六月,竇憲、耿秉自朔方出塞三千里〔一〕,斬首大獲,銘燕然山而還。即拜憲為大將軍,封武陽侯,食邑二萬戶;耿秉為〔美〕(算)陽侯〔二〕。憲讓不受,還京師。

  〔一〕原誤作「三十里」,據范書逕改。

  〔二〕據東觀記、范書改。

  於是竇篤為衛尉,景執金吾,瑰光祿勳;尊太后母比陽主為長公主,益比陽湯沐邑二千戶。憲等驕奢,不遵法度,唯瑰恭儉自守。尚書何敞上封事曰:「臣聞忠臣憂世,譏刺貴臣,至以殺身滅家,而猶為之者何?誠君臣義重,情不能已也。臣見國之將危,家之將凶,皆有所由,較然易知,不可不察也。昔鄭莊不防叔段之禍也〔一〕,後更滋蔓〔二〕。竇憲兄弟〔專〕(尊)朝〔三〕,虐用百姓,殺戮盈溢,咸曰叔段、州吁將生於漢也〔四〕。是臣前連上便宜,承陳得失,非為嫉妒憲等也,誠欲絕其綿綿,塞其涓涓〔五〕,上不欲皇太后損文母之號,使陛下有失教之議,不使憲等得保其福。然臧獲之謀,〔六〕上安主父,下存主母,猶不免於嚴怒,況臣微末,敢竭愚忠哉!然臣累世蒙恩,位典機密,每念厚德,忽然忘生,雖知言必夷滅,誠不忍目見禍至,故敢書寫肝膽,舒度愚情。駙馬都尉瑰忠孝愛主,最自修整。聞瑰比自申陳,願抑損家權,退身避賢。宜順其意,斯誠宗廟之至計,竇氏之大福也。」敞辭旨切直,深為憲等所怨。濟南王康,光武之子也,最為尊重,而驕奢太甚,於是左遷敞為濟南王太傅。  〔一〕范書何敞傳作「昔鄭武姜之幸叔段,衛莊公之寵州吁,愛而不教,終至凶戾」。按袁紀下文言及叔段和州吁,此恐有脫文。又「叔段」二字原誤倒,逕正。

  〔二〕隱公元年左傳曰:「祭仲諫莊公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三〕據陳澧校改。  〔四〕叔段事見左傳隱公元年之文。武姜愛少子共叔段,莊公立,為請大邑京。段將襲鄭,武姜將啟門納之。莊公見時機已成,克段于鄢。州吁事見隱公三年左傳。公子州吁,莊公嬖人所生,有寵而好兵,公勿禁。桓公立,州吁遂弒桓公而立。後衛人殺州吁,而迎公子晉于邢,立為宣公。  〔五〕李賢曰:「周金人銘曰「涓涓不壅,終成江河,綿綿不絕,或成網羅」也。」

  〔六〕方言曰:「臧、甬、侮、獲,奴婢賤稱也。荊淮海岱之間,罵奴曰臧,罵婢曰獲。齊之北鄙、燕之北郊,凡民男而婿婢,謂之臧,女而婦奴,謂之獲;亡奴謂之臧,亡婢謂之獲,皆異方罵奴婢之醜稱也。」

  司隸校尉司空蔡、河南尹王調、洛陽令李阜皆竇氏之黨也,乘憲之勢,枉法任情。尚書僕射樂恢奏免蔡等,外以清京都,內欲繩外戚,由是為憲等所忌。瑰常欲往候恢,使人先言恢,恢謝而絕之。憲兄弟怒其異己,常欲陷害之。恢妻諫恢曰:「古有容身之道,何必以言取怒?」歎曰:「何忍素餐立人朝乎!」〔一〕乃上疏曰:「臣聞百王之失,咸以陰盛凌陽,而權移於下,大臣專朝,而勢去公室。未有君德休明,而臣下闚   


  九年(丁酉、九七)

  春三月癸巳,濟南王康薨,謚曰安王。

  康不修法度,通賓客。人有上書告康使中郎將張陽、董臣招來州郡姦猾顏忠、劉子產等,案圖書,謀議不軌。有司舉奏,明帝以至親不忍窮竟,削祝阿、隰陰、東〔朝〕(胡)陽、安德、西平昌五縣。〔一〕康殖財貨,治宮室,奴婢至千餘人,廄馬千餘匹,田八百餘頃。何敞之為傅,上疏諫曰:「蓋聞諸侯之義,以制節謹度為忠,然後能保其社稷,和其民人〔二〕。昔管仲相齊,九合之功〔三〕,而孔子譏其器小,以奢侈逼上,不知禮也〔四〕。今大王以骨肉之親,享蕃國之尊,當率先天下,以為化首。今國家制度,王侯車服章事有其科,不可越也。夫文繁者質枯〔五〕,木勝則人亡〔六〕,經傳所載也。且君國者以道德仁義為營,豈飾宮室,充實廄馬為尊哉!楚作章華,吳興姑蘇,卒亡;景公千駟,民無所稱〔七〕,其效也。如大王數游諸第,出入無節,或涉晨夜,非所以遠防未然,臨深履薄〔八〕,垂示後嗣之法也。願大王修恭儉,遵古制,以法自治,以禮率下,省奴婢之數,減乘馬之費,以禮起居,則敞之願。藥酒苦於口而利於病,至言逆耳而便於行〔九〕,惟大王深察愚言。」王甚敬禮而不能改。

  〔一〕據范書及續漢志改。

  〔二〕以上取孝經諸侯章之文。

  〔三〕史記齊太公世家曰:齊桓公稱曰:「寡人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九合諸侯,一匡天下。」史記正義曰:「左傳云魯莊公十三年,會北杏以平宋亂;僖四年,侵蔡,遂伐楚;六年,伐鄭,圍新城也。」此所謂兵車之會。正義又曰:「左傳云魯莊公十四年,會于鄄,十五年,又會鄄;十六年,同盟于幽;僖五年,會首止,八年,盟于洮,九年,會葵丘是也。」此所謂乘車之會。

  〔四〕論語八佾曰:「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禮記雜記下亦引孔氏類此之譏。樹,旅樹,即門屏也。反坫,反爵之坫。皆諸侯之禮,而管仲用之,故孔子斥其偪上不知禮。

  〔五〕論語雍也曰:「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敞言蓋脫胎于此。  〔六〕惠棟曰:「晉語云:士茁謂知襄子曰:「今土木勝,臣懼其不安人也。」室成三年而知氏亡。此木勝人亡之說也。」

  〔七〕見論語季氏。

  〔八〕詩小雅小旻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九〕史記留侯世家及孔子家語均載此語,字句稍有不同。

  夏五月,封皇后父陰綱為防侯〔一〕。綱上疏辭位,以特進侯就第。綱弟鳳、謁為郎中,子軼、政、比黃門郎〔二〕。陰氏自建武以來,緣戚屬之故,世為卿校,外典禁兵,內侍帷幄,賞賜恩寵,貴重當世。

  〔一〕范書陰識傳作「吳房侯」。又胡三省曰:「吳房蓋合吳城、房國以名縣也。」其屬汝南郡。袁紀作防侯,誤。  〔二〕范書「政」作「敞」。

  秋八月,蝗蟲飛過京都。

  閏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太尉張酺與司空、司徒共上〔奏〕,依〔光武黜〕呂太后故事〔一〕,貶竇太后尊號,勿葬敬陵。百官言之者亦多。上手報酺曰:「禮,臣子無貶親之義。今皇太后家雖不遵法度,然常欲自減損,奉事十年,恩不忍虧。案前世上官太后〔亦〕(子)奉終從義〔二〕,其勿復議。」丙申,葬章德竇皇后。

  〔一〕皆據范書皇后紀補。又「司空」當在「司徒」之下。時司徒劉方,司空張奮。

  〔二〕據嚴可均校改。

  隴西羌犯塞,執金吾劉尚將三萬騎擊平之。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有罪自殺。

  初,梁貴人生和帝,竇后以為己子,養而隱之。貴人者,梁竦女也。

  永平初,竦兄陵鄉侯松因事徙邊,後詔書聽還本郡,闔門不出,作經書數篇,名曰七序。班固見而稱之曰:「昔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一〕,梁竦作七序而竊位素餐者慚。」輕財好施,不治產業。兄嫂舞陰長公主振施諸梁,親疏有序,然猶獨敬異竦,衣裘品物事殊別。竦未嘗獨饗,常與宗族共之。竦少長京師,逮父兄時遊士林,故不樂歸鄉里。雅有大志,每登高望遠,未曾不歎息曰:「大丈夫居世,生當封侯,死當廟食。詩書足以自娛,州郡之職,但勞人耳。」竦生二男三女,長男棠及翟,長女憑及二貴人〔二〕。

  〔一〕見孟子滕文公章句下。

  〔二〕「憑」,蔣本據范書改作「嫕」。通鑑考異曰:「嫕」,袁紀皆作「憑」,是宋本即如是,而黃本亦然,故仍復其舊,以存異文。

  初,馬太后〔求〕良家女〔一〕,貴人與姊以選入宮,得幸於帝,生和帝。竦不勝喜,與舞陰長公主私相慶,語泄,聞於竇氏。竇氏欲專名太子外家,心惡梁氏,欲毀貶之。乃誣以惡逆,詔郡縣考竦,死獄中,家屬〔復徙九真〕〔二〕,舞陰公主居新野,使者護守之。〔三〕貴人與姊以憂死,葬禮有闕。

  〔一〕據范書補。

  〔二〕據范書梁竦傳及袁紀文義補。

  〔三〕范書作「坐徙新城」,注曰:「新城,今洛州伊闕縣也。」與袁紀異。

  竇后崩,舞陰公主子梁扈遣從兄擅奏記三府曰〔一〕:「春秋之義,母以子貴〔二〕,漢家舊典也。今梁貴人親育聖躬,而不蒙尊號。」三府甫得記〔三〕,謝遣擅。太尉張酺獨見擅,具問之,曰:「此公之職,而梁氏之福也。」會以蝗飛過京師,召見對說,因具言擅記。上曰:「意云如酺,不知葬禮有闕也?」對曰:「陵上宜置長史,加祠祭之禮,收錄諸舅,以明親親〔四〕。」上復曰:「於義如何?」酺曰:「今春秋之義,漢家有行事。梁、竇并為名姓,保守河西,以忠獲封。竇憲兄弟不軌,太后謗議籍籍,聞於天下。姓族〔無〕(死)以逾梁氏〔五〕,加以親外家,誠宜尊顯。」上曰:「非君孰為朝廷思〔六〕!大家事籍籍〔七〕,君所知。」上深納酺言。會貴人姊憑上書曰:「同產女弟貴人前充後宮,蒙先帝厚恩,得見寵幸,皇天所授,誕育陛下。為竇憲兄弟譖虐,妾父竦冤死牢獄,骸骨不掩,母、孤弟遠徙萬里,獨妾遺脫,逃伏草野,常恐沒命,無由自達。值陛下神聖之德,統覽萬機,憲兄弟皆已伏誅,海內曠然,各得其所。妾得蘇息,拭目更視,乃敢昧死自陳。妾竊悲死父既冤,不可復生,母年七十,遠在絕域,不知死生,願乞母、弟還本郡,收葬竦骨。妾聞文帝既立,薄氏蒙榮〔八〕;宣帝繼統,史氏復興〔九〕。妾自悲有薄、史之親,獨不蒙外戚餘恩。」辭甚悲切,上惻然感悟,使中常侍掖庭令雜訊問,憑辭語證明。

  〔一〕范書梁竦傳,「擅」作「   


  延平元年(丙午、一0六)

  春正月癸卯,光祿勳梁鮪為司徒。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于順陵〔一〕。

  〔一〕范書殤帝紀作「慎陵」。注曰:「俗本作「順」者,誤。」按劉攽東漢刊誤曰:「案皇后紀,和熹皇后葬順陵,以為皇后紀誤。而靈帝父孝仁皇稱慎陵,世數不遠,陵名必不相襲。參校前後,孝和實葬順陵,言慎乃更為誤耳。」按御覽卷九一引東觀記正作「順陵」,范書及李賢注誤也。

  初,賜周、馮貴人歸園。太后詔曰:「朕與貴人託配后庭,十有餘年。上天不弔,先帝早棄天下,孤心煢煢〔一〕,無所瞻仰。貴人當以舊典分歸外園〔二〕,相戀之情,感增悲歎,燕燕之詩,曷能喻焉〔三〕?其賜貴人青蓋車,驂馬各一〔四〕,黃金四十斤〔五〕,雜綵三千匹。」

  〔一〕李賢曰:「煢煢,孤特之貌也。詩曰「煢煢在疚」。」

  〔二〕此句原作「貴人當以舊歸典分園外」,據范書和熹鄧皇后紀以正之。

  〔三〕李賢曰:「詩邶鄘序曰「衛莊姜送歸妾也。」其詩曰:「燕燕于飛,差池其羽。之子于歸,遠送于野。瞻望不及,泣涕如雨。」」

  〔四〕鈕永建曰:「鄧皇后紀作「其賜貴人王青蓋車、採飾輅、驂馬各一駟」。攷王青蓋車見續漢輿服志,採飾輅未詳。輿服志云「大貴人、貴人公主、王妃、封君油畫軿車。大貴人加節畫輈。皆右騑而已」。云「油畫」,云「畫輈」,疑即採飾輅。云「右騑而已」,見此車無左驂,故賜驂為殊禮。范書云各一駟者,兼王青蓋車驂車而言也。紀文脫誤,誼不可通。」

  〔五〕范書皇后紀作「三十斤」。

  初,和帝宮人吉成,成御者志恨成,乃為相人,書太后姓字埋之。事下掖庭考驗,皆以吉成所為。太后獨念吉成「我待之有恩,雖下賤猶人,託賴上在時,未嘗聞有惡言,今我遇過於平常,何緣生此,不合人情」。即自呼見,反復實劾,果其御者所為。

  夏四月,虎賁中郎將鄧騭為車騎將軍。

  初,騭與同郡袁良為布衣之交,及騭當路,欲延良共議世事,良謝而絕之。

  司空陳寵薨。

  寵字昭公,沛國〔洨〕(佼)人也〔一〕。曾祖父咸,成哀間以律令為尚書,常誡子曰:「為人議法,當依於輕,雖有百金之利,慎無案人也。」王莽之誅何武、鮑宣,咸乃歎曰:「易稱「君子見機而作,不俟終日」〔二〕,吾可逝矣。」即乞骸骨。莽篡位,召咸為掌寇大夫,謝病不肯應。時咸三子皆在位〔三〕,乃悉令去官,父子相與歸田,斂家中律令文書壁藏之。寵父躬復以律令為廷尉監〔四〕。

  〔一〕據范書、續漢郡國志改。

  〔二〕出易繫辭下。疏曰:「君子既見事之幾微,則須動作而應之,不得待終其日。言赴幾之速也。」

  〔三〕咸三子,參、豐、欽也。

  〔四〕躬乃欽之子,建武初為廷尉左監。

  寵少習家法,辟太尉鮑昱府〔一〕。是時三府掾屬以不肯親事為尚,專務交游。寵嘗以事君之義,當供所職,以佐政治,何得但出入養虛。故獨勤心於事,數為昱陳當世治化。昱高其能,使掌天下獄訟,所平決無不壓伏。寵以律訟多錯,不良吏得生因緣致〔輕〕重〔二〕,乃為撰科條辭訟比例,使事類相從,以塞姦源。其後公府奉以為法。寵雖〔傳〕(傅)文法〔三〕,然兼通經籍,奏議溫邃,號為名相。子忠,字伯〔始〕〔四〕,傳家業,〔收〕才能甚有聲譽〔五〕。

  〔一〕鈕永建曰:「陳寵傳「太尉」作「司徒」。按鮑永傳,永平十七年,昱代王敏為司徒。建初四年,代牟融為太尉,六年薨。是昱先為司徒,終於太尉。章懷注引東觀記云,時司徒辭訟久者至數十年,比例輕重,非其事類,錯雜難知。昱奏定辭訟比七卷,決事都目八卷,以齊同法令,息遏民訟也。攷陳寵傳,寵辟司徒鮑昱府,時司徒辭訟久者數十年,事類混錯,易為輕重,不良吏得生因緣。寵為昱撰辭訟比七卷,決事科條,皆以事類相從,昱奏上之。據此則昱為司徒時所上辭訟比七卷、決事都目八卷,即陳寵所撰,昱之辟寵,其在司徒府無疑。紀文作太尉,誤。」  〔二〕據東觀記、范書補。

  〔三〕據黃本改。

  〔四〕據范書補。

  〔五〕據范書補。  五月辛卯,大赦天下。  壬辰,河東恒山崩〔一〕。

  〔一〕續漢五行志與袁紀同,而范書殤帝紀作「垣山崩」。洪亮吉以為恒山在上曲陽,不屬河東,應如殤紀作「垣山」為是。其說是。按續漢郡國志,河東郡有垣縣,縣有王屋山。注引博物記曰:「山在東,狀如垣。」則垣山即垣縣王屋山。

  六月丁未,太常尹勤為司空。

  詔曰:「自夏以來,陰雨過節,思惟愆失,深自克責。新遭大憂,接以未和,徹膳擯服,庶有益焉。其減太官、上方諸服御靡麗難成之物。」

  丁卯,詔免掖庭宮人六百餘人皆為庶人。

  尚敏上疏陳興廣學校曰〔一〕:「臣聞五經所以治學為人,五經不修,世道陵遲,學校不弘,則人名行不廣。故秦以坑儒而滅,漢以崇學而興。所以罔羅天下,統理陰陽,彌綸治道,而示民軌則也。光武中興,修繕太學,博士得具,五人五經〔二〕,各敘其義,故能化澤沾洽,天下和平。自頃以來,五經頗廢,後進之士,趣於文俗,宿儒舊學,無與傳業。由是俗吏繁熾,儒生寡少。其在京師,不務經學,競於人事,爭於貨賄。太學之中,不聞談論之聲;從橫之下,不睹講說之士。臣恐五經六藝,浸以陵遲;儒林學肆,於是廢失。所以制御四夷者,以有道德仁義也。傳曰:「王者之臣,其實師也。」言其道德可師也。今百官伐閱,皆以通經為名,無一人能稱。孔子曰:「無而為有,虛而為盈,難乎有恒矣。」〔三〕自今官人,宜令取經學者,公府孝廉皆應詔,則人心專一,風化可淳也。」

  〔一〕尚敏,范書無傳,不詳邑里生平,此疏僅見袁紀。

  〔二〕范書儒林傳序曰:「於是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書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禮大小戴,春秋嚴、顏,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總領焉。」袁紀作「五人五經」當有脫誤。  〔三〕見論語述而。

  於是詔曰:「易稱「天垂象,聖人則之」。又云「聖人之情見於辭」〔一〕。然則文章之作,將以幽讚神明,變暢萬物。秦燔詩書,禮毀樂崩。大漢之興,拾而弘之。至乎元康、五鳳之間〔二〕,英豪四集,文章煥炳,六經之學,于斯為盛。自頃以來,學者怠惰,遂以陵遲,宜令公卿中二千石各舉隱逸大儒,碩德高操,以勸後進。」

  〔一〕易繫辭曰:「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

  〔二〕元康、五鳳皆宣帝時年號,公元前六五年至前五四年間。漢書儒林傳曰:「初,書唯有歐陽,易楊,春秋公羊而已。至孝宣世,復立大小夏侯尚書、大小戴禮、施、孟、梁丘易、穀梁春秋。」

  初,陳留李充三徵不至,由是徵充為博士,俄遷侍中。車騎將軍鄧騭屈己禮之〔一〕,嘗設酒饌,請充及朝大夫。酒酣,騭曰:「幸得託椒房,位上將,幕府初開,欲延天下英俊,君其未聞?」充曰:「將軍誠能招延俊乂,以光本朝,不為難矣,但患不為耳!」因說海內隱士,頗不合,騭舉炙〔啖〕充曰〔二〕:「君宜及溫食之。」充受炙擲地曰:「說士之樂,甘於啖炙。」遂拂衣而出。侍中張孟諫曰〔三〕:「聞足下面折鄧將軍以讜言〔四〕,責之過矣,非所以光祚子孫,誠不為足下取此。」充曰:「大丈夫居世,貴行其志耳。我躬不閱,遑恤我後〔五〕,何能為子孫計!」由是不為權貴所容,遷左中郎將。年八十三後為三老五更〔六〕,天子賜几杖,訪以國政。

  〔一〕按范書此事系於永初二年十一月鄧騭任大將軍之後,時騭幕府初開,推進天下賢士何熙、祋諷、羊浸、李郃、陶敦等列於朝廷,辟楊震、朱寵、陳禪置之幕府。此等與袁紀騭之語正合,疑袁紀置此誤。

  〔二〕據范書補。

  〔三〕范書李充傳作「汝南張孟舉」。

  〔四〕讜言,說文曰:「直言也。」讜音黨。

  〔五〕出詩邶風谷風。言自身尚且難保,何暇顧及子孫。

  〔六〕范書李充傳作「年八十八」,惠棟引袁紀作「年八十四」,錄以存疑。

  秋七月辛亥〔一〕,帝崩崇德殿。

  〔一〕范書作「八月辛亥」,按七月丙子朔,不當有辛亥,當以范書為是。通鑑作「八月辛卯」,亦誤。  初,清河王慶子祐〔一〕,生而有神光、赤蛇之異。年十歲善史書,善經傳。和帝甚器之,號〔曰諸生〕(日請)〔二〕,賞賜恩寵,異於諸子。和帝崩,殤帝在抱,太后詔留清河邸,以為儲副。及殤帝崩,群臣皆為屬意平原王勝。太后以前不立勝,恐為患,與車騎將軍騭、虎賁中郎將悝等定策禁中,其夜,使〔騭〕持節以青蓋車以迎祐於清河邸〔三〕。  〔一〕范書章帝八王傳與袁紀同,而安帝紀作「恭宗孝安皇帝諱祜」。東觀記、通鑑均作「祜」。惠棟引說文曰:「祜,上諱。」徐鉉云:「安帝名也。」則袁紀作「祐」,誤。今存其異文。

  〔二〕據東觀記改補。  〔三〕據范書補。

  癸丑,立為長安侯〔一〕。太后詔曰:「先帝聖德淑茂,早棄天下。朕撫育幼帝,日月有望,遭家不造,仍罹凶禍。朕惟平原王素被錮疾,念宗廟之重,思繼嗣之統。長安侯祐稟性忠孝,小心翼翼〔二〕,年已十三,嶷然有成人之體。禮:昆弟之子猶子也〔三〕。其以祐為孝和皇帝嗣,即皇帝位。」

  〔一〕楊樹達曰:「宣帝將立,先封陽武侯,此用其故事也。」

  〔二〕見詩大雅大明之章。

  〔三〕見禮記檀弓上,「昆」作「兄」。

  自延平初,鄧騭兄弟常在禁中,至是乃就第。

  丙寅〔一〕,葬孝殤皇帝于康陵。

  〔一〕範書作九月事。按九月乙亥朔,無丙寅,當以袁紀為是。  己亥,隕石於陳留〔一〕。  〔一〕範書作「乙亥」,是。疑袁紀上脫「九月」二字。

  冬,西域諸國反。都護任尚上書求救。遣騎都尉班雄、校尉梁慬將五千人出塞〔一〕,會尚自疏勒還,與慬共保龜茲。溫宿、姑墨二國將數萬人圍慬,月餘,慬擊破之,斬首數萬級。道不通,慬遂留龜茲。  〔一〕范書梁慬傳作「延平元年拜西域副校尉」。按續漢百官志無西域副校尉一職。而漢書百官公卿表載西域都護屬官有副校尉一職,秩比二千石,官居元帝所置戊己校尉之上。然何以不見西域校尉一職?陳直先生漢書新證曰:「西域都護,有時稱為西域校尉。」居延漢簡釋文所載「鄯善以西校尉吉」,即西域都護鄭吉,故都護之外不另設校尉之職。東漢始建,無暇西顧,未設都護及其屬官。明帝永平十七年始置都護、戊己校尉,而未言及副校尉。按范書西域傳:「永平末,焉耆與龜茲共攻沒都護陳睦、副校尉郭恂,殺吏士二千餘人。」可見已設副校尉一職,且系都護之主要助手。又竇憲傳載,和帝永元二年,憲曾遣副校尉閻槃擊伊吾。安帝永初初,詔罷西域都護,副校尉一職亦隨之取締。至元初六年,鄧太后詔許班勇所奏復置護西域副校尉居敦煌事,其職始復立。據此袁紀「校尉梁慬」之上當脫「副」字。

  初,西域自武帝時始通,三十六國其俗頗率著城郭田畜。地在匈奴之西,烏孫之南,〔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東西六〔千〕(十)餘里,東則接漢,阨以玉門、陽關〔一〕。出西域有兩道:從鄯善傍南山,北〔陂〕(渡)河〔二〕,西行至莎車,為南道。南道西逾蔥嶺,則出大月氏、安息。〔自〕車師前王庭〔三〕,隨北山,陂河西行,至疏勒,為北道。北道而逾蔥嶺,則出大宛、康〔居〕、奄蔡焉(耆)〔四〕。

  〔一〕據漢書西域傳改補,「東西六千餘里」下恐尚脫「南北千餘里」句。

  〔二〕據南監本改,漢書西域傳作「波河」。波,循也,與陂通。

  〔三〕據漢書西域傳補。  〔四〕據王念孫說改。  匈奴彊盛,常屬役匈奴。宣帝神雀中,漢置西域都護。王莽時,數遣五威德軍出西域〔一〕,車師諸國貧困,由是故叛。而(諸)都護李宗抄暴南道〔二〕,改其國號,以疏勒為世善,姑墨為積善,或易置王侯,於是西域與中國遂絕。和帝永元中,西域都護班超遣掾甘英臨大海而還,具言蔥嶺西諸國地形風俗,而班勇亦見記其事,或與前史異,然近以審矣。

  〔一〕漢書西域傳、王莽傳均作「五威將王駿」。疑「德」系「將」之誤。  〔二〕漢書西域傳「李宗」作「李崇」。「諸」字是衍文。  自敦煌西出玉門、陽關,涉鄯善,通伊吾(五)千里〔一〕。自伊吾通車師前部高昌壁,北通後部五百里,是匈奴西域之門也〔二〕。伊吾地宜五穀、桑、麻、葡萄。其北有柳中,皆膏腴之地。故與匈奴爭車師、伊吾虛之地,以制西域。

  〔一〕范書西域傳作「千餘里」,袁紀之「五」字乃涉上文「吾」字而衍,故刪。

  〔二〕指後部之金滿城。又伊吾至前部高昌壁,范書作「千二百里」,袁紀恐脫之。

  故自鄯善國治驩泥城,去洛陽七千一百里。此通車師前、後王及車且彌、旱陸、蒲類、〔移〕(條)支是為車師六國〔一〕,北與匈奴接。前部西通〔焉〕耆北道〔二〕,後部西通烏孫。漢欲隔絕西域、匈奴,必得車師,屯田伊吾。

  〔一〕車且彌,范書作「東且彌」,漢書分作「東且彌」、「西且彌」。旱陸,漢書作「卑陸」,范書與袁紀同。又條支遠在西海之濱,不當列入車師之國。范書作「移支」,故據以正。  〔二〕據范書補。

  焉耆治河南城〔一〕,去洛陽八千二百里。東南與山離國接,其餘危須、尉黎、龜茲、姑墨、溫宿、疏勒、休修〔二〕、大宛、康居、大月氏、安息、大秦、烏弋、罽賓、莎車、于闐、且〔末〕、〔拘〕彌〔三〕諸國轉相通。

  〔一〕范書作「南河城」。沈家本後漢書瑣言曰:「前書治員渠城。按「南河」,漢書考證(齊召南)引此作「南柯」,未知所據何本。」

  〔二〕黃本作「沭修」,漢書西域傳作「休循」。

  〔三〕據范書西域傳補。

  是秦為西域〔一〕,大月〔氏國治藍氏〕城〔二〕,去洛陽萬六千三百七十里。其東南數千里通天竺。

  〔一〕此句錯訛已甚,不解其意。  〔二〕據范書西域傳補。

  天竺,一名身毒,俗與月氏同。臨大水,西通大秦。從月氏南至西海,東至盤越國,皆身毒地〔一〕。又有別城數十,置王〔二〕,而皆總名身毒。其俗修浮圖,道不伐殺,弱而畏戰。本傳曰:西域郭俗造浮圖,本佛道,故大國之內眾數萬〔三〕,小國數千,而終不相兼并。及內屬之後,漢之姦猾與無行好利者●守其中,至東京時,〔詐〕(作)謀茲生〔四〕,轉相吞滅,習俗不可不慎所以動之哉〔五〕。  〔一〕范書西域傳「盤越國」作「磐起國」。鈕永建曰:「攷太平御覽四夷部有磐越國,引魏書云在天竺東南數千里。又梁書海南諸國傳云:中天竺國,一名身毒,從月氏、高附西,南至西海,東至磐越云云。此文正用後書語,亦作磐越,則范書作「磐起」蓋誤,當以袁紀正。」

  〔二〕范書作「有別城數百,城置長。別國數十,國置王」袁紀當有脫誤。  〔三〕內與眾原倒置,逕正之。

  〔四〕詐作形近而訛,故正之。  〔五〕以上所謂本傳語乃東觀記西域傳之文。四庫館臣輯東觀記,亦失錄。

  西域之遠者,安息國也,去洛陽二萬五千里。北與康居,南與烏弋、山離相接,其地方數〔千里〕(百)〔一〕。西至條支,馬行六〔十〕(千)日,臨〔西〕海〔二〕。暑熱卑濕,出師子、犀牛、犎牛,孔雀卵大如瓮。(與西海接)〔三〕自安息西關西至阿蠻國三千四百里。自阿蠻西至斯賓國〔三千六百里〕〔四〕。渡河西南至于羅國,有九百六十里。安息西界極〔矣〕〔五〕。其南乘海,乃通大秦,或數月云。

  〔一〕范書西域傳作「地方數千里」,袁紀誤「千」為「百」,下又脫「里」,皆正之。

  〔二〕據范書改補。

  〔三〕此乃衍文,刪。

  〔四〕依上下文例,據范書補。

  〔五〕據范書補。

  大秦國,一名黎軒〔一〕,在海西。漢使皆自烏弋還,莫能通條支者。甘英踰懸度烏弋、山離,抵條支,臨大海。欲渡,人謂英曰:「〔海〕(漢)廣大〔二〕,水鹹苦不可食。往來者逢善風時,三月而渡;如風遲則三歲〔三〕。故入海者皆賚三歲糧。海中善使人思土戀慕,數有死亡者。」英聞之乃止,具問其土俗。

  〔一〕班書作「犁靬」,范書作「   


  永初元年(丁未、一0七)

  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青、兗、豫、徐、冀、并六州民饑。

  三月癸酉,日有食之。詔公卿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夏四月,太傅張禹為安鄉侯,太尉徐防為龍〔鄉〕(節)侯〔一〕,司空尹勤為傅亭侯〔二〕,車騎將軍鄧騭為上蔡侯,城門校尉悝為〔葉〕(業)侯〔三〕,虎賁中郎將弘為西平侯,黃門郎閶為西華侯,食邑各萬戶。騭奉節親迎,增封三千戶。騭逃避使者,詣闕上書固辭,乃許。

  〔一〕據范書及續漢郡國志改。

  〔二〕范書陳寵傳作「福亭侯」。

  〔三〕據范書及續漢郡國志改。

  五月戊寅,熒惑逆行守心。本志以為後周章謀廢帝之應也〔一〕。

  〔一〕四庫館臣輯東觀記,謂天文志全闕,實未攷此「本志曰」也。此「本志」,非東觀記無以應之。袁紀另一引,見卷十八,片言隻語,彌足珍貴。又按尚書孔疏,引蔡邕天文志曰:「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宣夜絕無師說,周髀術數具在,考驗天象,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惟渾天者,近得其情,今史所用候臺銅儀,則其法也。」則今天文志可攷者三條也。

  立壽光侯並為北海王〔一〕。  〔一〕范書安帝紀「並」作「普」。

  甲戌,長樂衛尉魯恭為司徒。

  是時詔書令〔麥秋〕得案驗薄罪〔一〕。恭上疏諫曰:「詔書憂萬民,而郡國〔託〕(記)言勞來貧民〔二〕,多為煩擾,逮證一人,有疑罪,延及良人數十人〔三〕,上逆時氣,妨廢農功。案易消息,四月乾卦用事,經曰「乾以美利利天下」。又曰「時乘六龍以御天」。五月姤卦用事,經曰「后以施命誥四方」。君以夏至之日,止四方行者,助陰氣也。況於逮召考掠,擾百姓哉!月令「孟夏斷薄刑」,謂正罪,不欲令久繫,不謂可考正罪法也。故出輕繫,明不欲拘之也。月令周世所造,而所據皆夏之時也,所變者唯正朔、衣裳、犧牲、徽號、器械而已〔四〕。易曰「潛龍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也〔五〕。又曰「馴致其道,至堅冰也」〔六〕,言五月微陰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十一月中孚曰〔七〕:「君子以議獄緩死。」可令疑罪皆詳議其法,大辟之罪,極盡冬月乃斷其獄。其立春在十二月中者,勿以報囚〔八〕。」詔從之。

  〔一〕據范書魯恭傳補。  〔二〕託記形近而訛,范書作「託」。

  〔三〕據龍溪精舍本補「延」字。蔣本原闕,黃本作「近」,誤。  〔四〕李賢曰:「夏以建寅為正,服色、犧牲、徽號、器械皆尚黑。殷以建丑為正,尚白。周以建子為正,尚赤。周以夜半為朔,殷以雞鳴為朔,夏以平旦為朔。祭天地宗廟曰犧,卜得吉曰牲。徽號,旌旗之名也。器械,禮樂之器及甲兵也。」黃本下有「不可變易者也」句,乃衍文,故蔣本闕而不錄。

  〔五〕見易乾卦。  〔六〕見易坤卦。  〔七〕范書作十二月中孚,誤。標點本從袁紀以正之。

  〔八〕范書魯恭傳「月令周世所造」以下,乃鄧太后詔令公卿會議時恭之奏文,袁紀合二奏為一。

  爵太后鄧氏母新野君〔一〕。

  〔一〕此乃六月事。

  西羌叛,車騎將軍鄧騭率師擊之。

  是時水雨屢降,災虐並生,百姓饑饉,盜賊群起。於是策免太尉防、司空勤〔一〕。太傅禹稱疾告退。

  〔一〕徐防於九月庚午以災異、盜賊免。三公以災異免自防始。辛未,尹勤以水雨漂流免。袁紀月份多脫。

  丙戌,死罪以下及亡命贖罪各有差。

  庚寅,太傅張禹為太尉,太常周章為司空。

  十月,倭國遣使奉獻。

  初,上立,非大臣意也。司空周章謀誅鄧騭兄弟,廢太后及上,立平原王為帝。事發覺。

  十一月丁亥,司空周章有罪自殺。潁川太守張敏為司空。  十二月,郡國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動。」太后攝政之應也。

  騎都尉王仁將兵迎〔慬〕(悝)將吏還入塞〔一〕,遂棄西域。都護任尚抵罪。

  〔一〕范書梁慬傳「王仁」作「王弘」以迎滯留龜茲之梁慬,此誤作「悝」,故正之。

  二年(戊申、一0八)

  春,京師旱〔一〕,太后親幸洛陽獄省罪囚繫。  〔一〕范書安帝紀作五月之事。

  夏四月甲寅,濮陽阿城中失火〔一〕,燃殺三千餘人。

  〔一〕范書安帝紀作「漢陽城中災」。按續漢五行志作「漢陽阿陽城中失火」。又據郡國志漢陽郡有阿陽城,則袁紀「濮陽」系「漢陽」之誤,又「阿」下脫「陽」字。

  冬十一月,車騎將軍鄧騭與羌戰平襄,羌詐降,既而復叛,侵掠邊郡,吏民死者無數,并敘遂虛。  十二月,徵車騎將軍鄧騭還京師,遣使者迎拜騭為大將軍,詔大鴻臚親迎,中常侍郊勞以乘馬、束帛。於是悝為執金吾,弘為屯騎校尉,閶為步兵校尉〔一〕。

  〔一〕「步」蔣本闕,黃本作「捕」誤,現據學海堂及龍溪精舍二本補。

  郎中潁川杜根與同署郎共諫太后不宜久攝政,太后怒以絹囊盛根〔等〕於殿〔一〕,撲殺之。諫者皆以被撲死〔二〕,根先知〔名〕(召),司撲者陰共為意,乃使執撲者不加力〔三〕,既畢,皆載出城外。根以撲輕得免,逃竄宜城山中,為酒家傭積十年餘。天子知根等忠,普告天下,使錄其子孫,根乃自出。公車徵,轉遷至濟陰太守,以德讓為政,移風易俗。  〔一〕據范書補。  〔二〕黃本「諫者」上有「其」字,蔣本以為衍而闕之。

  〔三〕根與同署郎同時被收,豈能未卜先知必受撲刑,而私召司撲者密議?范書「召」作「名」,甚是,據以正。

  是歲郡國十地震〔一〕。

  〔一〕范書、續漢五行志均作「郡國十二」。

  三年(己酉、一0九)

  春正月庚子,皇帝加元服,大赦天下,賜公卿已下天下男子爵各有差。

  騎都尉任仁將兵討敘州〔一〕。

  〔一〕討敘州金城郡西之先零羌。

  三月,京都饑,人相食。癸巳,司徒魯恭以災異策罷〔一〕。

  〔一〕范書安帝紀「癸巳」作「壬寅」。又恭傳作「以老病策罷」。觀袁紀下文,恐當以恭傳為是。  恭再為宰相,掾屬至卿大夫者數十人。恭門下耆生或望恭為之論議〔一〕,恭曰:「學之不講,是吾憂也。不有鄉舉乎?」終無所言。學者受業,必躬核問難,道成,然後謝遣之。學者曰:「魯公謝與議論,不可虛得也。」謙退不伐,有善終不自顯,是以在位不以亮直稱。自為三公,常稱病不視事。上輒遣小黃門問疾,喻令強起者數矣。至是,遂稱疾篤,賜錢二十萬。年八十餘,終於家。賜至厚,以兩子為郎。

  〔一〕范書「門下耆生」作「耆舊大姓」。通鑑從袁紀。

  弟丕,字叔陵〔一〕。以篤學質直稱,仕至侍中、三老。章帝初,對策曰:「政莫先於從民之所欲,除民之所惡,先教後刑〔二〕,先近後遠。君為陽,臣為陰;君子為陽,小人為陰;京師為陽,諸夏為陰;男為陽,女為陰;樂和為陽憂苦為陰。各得其所則和調,精誠之所發,無不感浹。吏多不良,在於賤德而貴功,欲速,莫能修長久之道〔三〕。

  〔一〕惠棟曰:「東觀記作平。隸法,丕平字相類,未詳孰是。李充傳亦作平。」王先謙曰:「丕,亦作平,就偽為平耳。」王說是。

  〔二〕荀子宥坐篇:「孔子曰:「不教其民而聽其獄,殺不辜也。三軍大敗,不可斬也;獄犴不治,不可刑也。罪不在民也。嫚令謹誅,賊也;今生也有時,斂也無時,暴也;不教而責成功,虐也。已此三者,然後刑可即也。書曰「義刑義殺,勿庸以即,予維曰未有順事」,言先教也。」」

  〔三〕論語子路曰:「欲速則不達。」

  古者貢士,得其人者有慶,不得其人者有讓〔一〕,是以舉者務力行。選舉不實,咎在刺史二千石。書曰:「天工,人其代之。」〔二〕觀人之道,幼則觀其孝順而好學,長則觀其慈愛而能教,設難以觀其謀,煩事以觀其治,窮則觀其所守,達則觀其所施,此所以核之也。  〔一〕李賢注引尚書大傳曰:「古者諸侯之於天子,三年一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有功者,天子賜以車服弓矢,號曰命。諸侯不貢士,謂之不率正,一不適謂之過,再不適謂之傲,三不適謂之誣。誣者,天子絀之。一絀以爵,再絀以地,三絀而爵地畢也。」按史記范雎傳曰:「范雎任鄭安平,使擊趙。鄭安平為趙所圍,急,以兵二萬人降趙。應侯席稿請罪。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於是應侯罪當收三族。秦昭王恐傷應侯之意,乃令國中:「有敢言鄭安平事者,以其罪罪之。」」則可知秦人行古貢士「不得其人有讓」之道。昭王赦應侯乃法外超恩,僅為特例。漢初,詔舉賢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亦貢士之方也。武帝元朔元年冬,有司奏議:「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武帝可之。而選舉不實亦受坐。有削戶者,若漢書陳湯傳,張勃舉湯,司隸奏湯無循行,勃遂以選舉不實,坐削戶二百。有貶秩者,如嚴延年傳:延年坐選舉不實貶秩。又有免官者,如百官公卿表曰:執金吾韓立、御史大夫張譚並坐選舉不實免。甚至有因此而被刑者,如功臣表曰:山陽侯張當居坐為太常擇博士弟子故不以實,完為城旦。光武中興,亦行其道,其詔曰:「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覆,選擇英俊、賢行、廉潔、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不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并正舉者。」袁紀言左雄任尚書時,郡國守相坐舉者百餘人。然所舉得人,則亦有勞來之制。范書胡廣傳注引續漢書曰:「故事:孝廉高第,三公及尚書輒優之,特勞來其舉將。」時胡廣由法雄舉為孝廉,至京師試章奏,廣為天下第一,故公府特下詔書勞來雄。但武帝以降,選舉多非其人,言官多議之,至東漢時尤甚,所謂古貢士之道,名存而實失之遠矣。然鼓勵舉才,并制定法律予以保證,得其人者有慶,失其人者有罰,不失為秦漢人事制度中之有益經驗,至今尚足借鑑。

  〔二〕見書皋陶謨。注曰:「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私非其才。」  民多貧困者急,急則致寒,寒則萬物多不成,去本就末,奢所致也。制度明則民用足,刑罰不中則於名不正。正名之道,所以明上下之稱,班爵號之制〔一〕,定卿大夫之位也。

  〔一〕困學紀聞卷十三翁元圻注引袁紀,「爵號」作「爵祿」,不知所據何本。

  獄訟不息,在爭奪之心不絕。法者,民之儀表也,法正則民愨。吏民凋弊,所從久矣。不求其本,浸以益甚。吏政多欲速,又州官秩卑而任重,競為小功,以求進取,生凋弊之俗。

  救弊莫若忠,故孔子曰:「孝慈則忠。」〔一〕治姦詭之道,必明慎刑罰。孔子曰:「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二〕〔說〕以犯難,民忘其死〔三〕。死且忘之,況使為禮義乎?」

  〔一〕見論語為政。

  〔二〕見孝經三才章。

  〔三〕據嚴可均校補。

  丕後為青州刺史,遷拜趙相,門徒數百人,吏民愛之。趙王嘗欲避疾便時,止於學宮〔一〕,丕不聽。王上書自言,詔下丕。丕上言曰:「禮,諸侯薨於路寢,大夫卒于適室〔二〕,死生有命,本無偏旁可避者。學宮傳先王之禮樂,教化之處,不宜妨塞之。」詔書從之。  〔一〕便時,楊樹達曰:「前書外戚傳云「便時上林延壽門」。顏注:「取時日之便也。」潛夫論浮侈篇云:「巫祝鼓舞事神,以欺誣細民,熒惑百姓。疾病之家皆易恐懼,至使奔走便時,去離正宅。」「便時」或稱「避時」,史記呂不韋傳:「太后詐卜,當避時徙居宮雍。」漢書天文志:「太皇太后避時昆明東觀」是也。或稱「避疾」,漢書游俠原涉傳:「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宅者,涉即往候」是也。或稱「避衰」,論衡辨崇篇:「宅盛即留,衰則避之。」晉書庾翼傳:「自武昌移鎮襄陽,議者謂其避衰也。」范書來歷傳:「皇太子驚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聖舍。」皆「避疾便時」之事。故「避疾」下不連「便時」為讀,非也。」又「學宮」,王先謙言官本范書作「學官」是,黃本亦作「學官」,而汲古閣本范書與蔣本同。恐當以王說為是,今存其異文。李賢曰:「學官者,學舍也。」下同。

  〔二〕禮記喪大記曰:「君、夫人卒于路寢,大夫、世婦卒於適寢。」注曰:「言死者必皆於正處也。寢、室通耳,其尊者所不燕焉。君謂之路寢,大夫謂之適寢,士或謂之適室。」

  丕每論難,稱曰:「〔說〕經者〔一〕,傳先師之言,非從己出,不可相讓;相讓則道不明,若規矩權衡之不可枉也。難者必明其據,說者務力其義,浮華無用之言不陳於前,故精〔思〕不勞而道術愈彰也〔二〕。」

  〔一〕據范書補。

  〔二〕據范書補。

  夏四月丙寅,大鴻臚夏勤為司徒。  以用度不足,令吏人入錢穀為關內侯。以上林、廣成苑可墾闢者與貧民。  五月丙申,立樂安侯子延平為清河王〔一〕。

  〔一〕樂安侯,范書安帝紀作「樂安王」章帝八王傳曰:「千乘王伉薨,子寵嗣。永元七年,改國名樂安,是為夷王。」袁紀作「侯」,誤。

  六月,烏桓寇代郡。

  秋七月,太后有疾,左右請禱,以人為代。太后聞之怒,即敕掖庭令:「何故有此不祥之言?自今已後,但謝過而已,不得復有此言。」

  冬十月,南單于擅叛。行車騎將軍大司〔農〕(馬)何熙將兵征擅〔一〕,擅降。

  〔一〕據范書梁慬傳及華嶠書改。又范書「擅」作「檀」。

  十二月辛酉,郡國九地震,有星孛于天苑。

  四年(庚戌、一一0)

  春二月,匈奴寇常山。

  於時西北有事,民饑,國用不足。大將軍鄧騭欲棄敘州,專務北邊,曰:「譬家人衣壞,取一以相補,猶有所完,若不如此,將兩無所保。」公卿皆以為然。郎中虞詡說太尉張禹曰〔一〕:「若大將軍之策不可者三。」禹曰:「奈何?」詡曰:「先帝開土闢境,而今棄之,此不可一也;棄敘州即以三輔為塞,園陵單外,此不可二也;諺曰:「關西出將,關東出相。」〔二〕烈士武臣出敘州,土風壯猛,便習兵事。今羌胡所以不過三輔為腹心之害者,以敘州在其後也。敘州士民所以推鋒執銳,蒙矢石於行陣,不避危亡,父死於前,子戰於後,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於漢也。今推而捐之,割而棄之,庶人安土,不肯遷徙,必引領而怨曰:「中國棄我於夷狄!」雖赴義從善之人,不能無怨恨。卒然起謀,以圖不軌,因天下之饑弊,乘海內之虛弱,豪傑相聚,量才立帥,驅氐羌以為前鋒,席卷而東,雖賁、育為卒,太公為將,猶不能當。如此,則函谷以西,園陵舊京,非復漢有,此不可三也。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詡恐疽食侵淫而無限極也〔三〕。」禹曰:「意不及此,微君大計幾敗。然則計將安出?」詡曰:「所憂與明公異,恐敘州一旦有囂、述之變,宜且羅其雄傑,收其冠帶,引其牧守子弟於朝,令諸府各辟數人,外以勸其勤,內以散其謀,計之長者。」從之。

  〔一〕范書虞詡傳作「說李脩」。按安帝紀及張禹傳,禹永初元年秋更拜太尉,永初五年以陰陽不和策免,與虞詡傳亦相抵牾。通鑑從袁紀。陳璞曰:「范書作「說李脩」是也。」鈕永建曰:「疑虞詡之說在永初五年,紀文類敘於永初四年,後人遂妄改張禹也。」按鄧騭于四年冬罷,則非五年事明矣。陳、鈕二說均非。當以袁紀為是。

  〔二〕李賢曰:「說文曰:「諺,傳言也。」前書曰:「秦漢以來,山東出相,山西出將。」秦時郿白起,頻陽王翦。漢興,義渠公孫賀、傅介子,成紀李廣、李蔡,上邽趙充國,狄道辛武賢,皆名將也。丞相則蕭、曹、魏、邴、韋、平、孔、翟之類也。」按關西近羌胡,可武備,善騎射,詩秦風子戎曰:「王于興師,修我甲兵,與子皆行。」尚武之風,自古已然。而關東乃詩書禮樂之鄉,諸子百家之說,多興于此,故出文人謀士。賢所舉者即蕭何、曹參、魏相、邴吉、韋賢、平當、孔光、翟方進也。

  〔三〕惠棟曰:「言如疽之食肉,浸淫腐潰而無止極也。」

  俄而,詡遷朝歌長。時朝歌多盜賊,連年不解。親舊皆勞弔之曰:「得朝歌可哀也!」〔一〕詡笑曰:「難者不避,易者必從〔二〕,君之節也。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堅利,此乃吾立功之秋,怪吾子以此相勞也。」詡謁河內太守馬稜〔三〕,稜曰:「君儒者,當謀謨廟堂,乃在朝歌,甚為君憂之!」詡曰:「此賊犬羊相聚,以求溫飽耳,明府無以為憂。」稜曰:「何以言之?」對曰:「賊去敖倉不過千里,不知取以為糧;青、冀流人前後連屬,不知略以為眾;出入河山守阨塞,此為斷天下之右臂〔四〕。今則不然,此無大計之效也。」於是詡悉罷戎兵,而設方略,即時皆平。  〔一〕范書「可哀」作「何衰」,可、何古通用。黃本作「何」。  〔二〕范書作「事不避難,志不求易」。疑袁紀「必從」亦當作「不從」為是。

  〔三〕稜乃棱之俗字。李賢曰:「稜字伯威,援族孫也。」  〔四〕李賢曰:「右臂,喻要便也。」胡三省曰:「余謂右臂之說祖張儀。」按戰國策趙策張儀說趙王曰:「今楚與秦為昆弟之國,而韓、魏稱為東蕃之臣,齊獻魚鹽之地,此斷趙之右臂也。夫斷右臂而求與人鬥,失其黨而孤居,求欲無危,豈可得哉!」胡說近是。

  乙亥,詔曰:「自建初元年徙邊者各歸本郡,沒入為官奴婢者免為庶人〔一〕。

  〔一〕官原作「宮」,據黃本逕改之。

  三月,西羌寇漢中。

  戊子,杜陵園火。  夏四月丁丑,大赦天下。

  新野君有疾,太后與上親幸其第,宿止連日。太尉張禹、司徒夏勤、司空張敏固諫,乃還。甲戌,新野君薨。太后制齊衰,上緦麻,贈送禮一依東海恭王,司空持節護喪事,騭等皆棄官行服。服除,有司奏騭等復輔政,固請乃止,非朝廷大議不聞。

  元初中,悝、弘、閶並卒,未大斂,天子並封爵,太后輒不許。太后、上制服,新野君贈賵甚厚,使九卿護喪事〔一〕。悝子廣宗襲爵為葉侯,弘子廣德為西平侯,封京子寶為安陽侯〔二〕,騭子鳳為侍中。  〔一〕范書鄧騭傳曰:弘卒于元初二年,但白蓋雙騎,門生輓送。悝、閶皆卒于元初五年,均薄葬。時新野君已死多年,豈能贈賵!亦無九卿護喪之事。袁紀誤。  〔二〕范書作「封京子黃門侍郎珍為陽安侯」。安陽、陽安均屬汝南郡,未知孰是。沈欽韓曰:「京子於夷安侯珍為從祖,不應同名。」則當以作「寶」為是。

  初,都護任尚致鳳馬,及尚坐事,檻車徵,鳳懼其及己。私屬中郎馬融宜在臺閣〔一〕。事發覺,鳳先自首,騭乃髡妻及鳳,上疏謝罪。  〔一〕按范書鄧騭傳,任尚致鳳馬為一事,嘗與尚書郎張龕書,屬郎中馬融宜在臺閣別為一事,袁紀「私」上恐脫「嘗」字,又「中郎」當是「郎中」之誤倒。

  新野君薨後,太后〔諒闇〕(崩上)〔一〕,見白首者,未嘗不流涕,宗族耆老皆加親禮,讀書至孝子事親、喪親之禮,嘗廢書噓欷。

  〔一〕據陳澧校改。  太后久執朝政,從〔兄〕(子)樂安侯康內懼盛滿〔一〕,數上書諫宜崇公室,抑損私權,言甚切至。太后怒,康迺託病不朝,太后使家舊〔婢〕往問之〔二〕初,外給使以宮中婢年長者為「中夫人」〔三〕,因自以通,康曰:「汝非我家婢也?何自謂中夫人!」婢聞之怒,因言托病不遜,遂免康官,遣歸國,絕康屬籍。

  〔一〕黃本無「子」字。按康乃鄧珍之子,與太后為從兄妹。禹傳注亦曰:「康,太后從兄。」蔣本誤補「子」,今正。又胡三省曰:「案范書鄧禹傳,明帝分禹國為三,封其三子,季子珍為夷安侯。康以珍之子紹封,「樂安」當作「夷安」。」胡說是。

  〔二〕據袁紀下文文意補。

  〔三〕范書作「中大人」,通鑑從范書。

  五年(辛亥、一一一)  春正月庚辰朔,日有蝕之。本志以為正旦,王者聽朝之日也。是時太后攝政,天子守虛位,不得行其號令,蓋陽不克之象也。

  乙巳,太尉張禹以災異策罷〔一〕。

  〔一〕范書安帝紀作「己丑」。

  閏月戊戌,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及至孝與眾卓異者。

  冬,謁者劉珍上言曰:「竊見永平初虎賁中郎將梁松言「皇太后宜入廟與陛下交獻,以彰至孝之心」。孝明皇帝務遵經典,使公卿、博士議,時太傅鄧禹奏宜如松言,光烈皇后於是入廟。惟皇太后聖德通靈,與神合契,宜入宗廟如光烈皇后故事,率禮復古,垂示萬代。」事下公卿,僉曰:「宜如珍言。」  六年(壬子、一一二)  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親祭於宗廟,與皇帝交獻,大臣命婦相禮儀〔一〕。

  〔一〕范書安帝紀、皇后紀均系此事於七年春正月庚戌。李賢案:東觀、續漢、袁山松、謝沈書、古今注并云六年正月甲寅謁宗廟,此云七年庚戌,疑紀誤也。今按袁紀亦復為一證,足明范書之誤。

  夏四月乙亥〔一〕,司空張敏以久病策罷。太常劉愷為司空。

  〔一〕范書作「乙丑」。徐紹楨曰:「四月癸酉朔。紀有己卯,為七日,又有乙丑,在己卯前,疑乙亥之誤。」徐說是。

  五月丙寅,群吏復秩,賜爵有差。

  丁卯,封鄧禹、馮異等後九人為列侯。

  六月辛巳,大赦天下。  丙申,河東水變色,皆赤如血。本志以為鄧太后攝政之應也。

  七年(癸丑、一一三)

  春,郡國十八地震。

  夏四月丙申晦,日有蝕之。

  元初元年(甲寅、一一四)

  春正月甲子,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一〕。

  〔一〕原「帛人」倒置,據范書逕正。

  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長一百餘里〔一〕。

  〔一〕范書安帝紀作「二月」,通鑑同之,而「己卯」作「乙卯」。續漢五行志同袁紀。沈家本曰:「按上文書正月甲子,下文書三月癸酉,甲子與己卯相距十六日,似此文二三月乃月之訛。然續志所書,日月相同,恐三月癸酉日食為衍文,而此文己卯為第二個己卯,與甲子相距七十六日,故得書三月也。」可知袁紀是。

  夏四月丁酉,大赦天下。詔三公、卿士舉敦厚質直各一人。

  九月辛未,大司農司馬苞為太尉。  冬十月戊子朔,日有蝕之。  是歲郡國十五地震。

  (高句麗王宮數寇幽部……句麗由是服焉)〔一〕

  〔一〕本段九十二字移至下卷建光元年十二月末,詳見其注。  二年(乙卯、一一五)

  春,以郡國被災,賑粟貧民。自上即位至於是年,頗有水旱之災,百姓饑饉,每歲遣使者開倉賑饑民。

  三月癸亥,京都大風拔樹。

  夏四月丙午,立皇后閻氏,河南滎陽人暢之女也。暢有五男二女,長男顯及術、景、曜、昆,長女迎,次姬即后也。以選入掖庭,為貴人,有寵,立為皇后。暢為長水校尉。  太尉司馬苞薨。

  秋七月,西羌犯境,右扶風太守种暠,南安太守杜佐擊之,皆被害〔一〕。

  〔一〕范書西羌傳曰:詔遣左馮翊司馬鉤行征西將軍,督右扶風仲光、安定太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兆虎牙都尉耿溥、右扶風都尉皇甫旗等,合八千餘人,遂并北擊之。光等違鉤節度,中伏并沒。又按种暠傳,暠順帝時始任涼州刺史治羌事,不當及此難。東觀記作「种光」,恐與范書之「仲光」為一人。又兩漢無南安郡,恐系安定之誤,「杜佐」即范書之「杜恢」,東觀記亦作「杜恢」。袁紀皆誤。

  九月壬午晦,日有蝕之。

  冬十月,中郎將任尚將兵屯三輔。懷令虞詡說尚曰:「使君奉國威靈,討捕叛羌,兵出巳久,而未有伏誅者。三州屯兵二十萬,民棄農桑,戶無聊生。於此上聞,誠竊危之。」尚曰:「憂惶久矣,不知所出。」詡曰:「兵法,弱不攻強:走不逐飛,自然之勢也。今虜皆騎,馬尤良,一日之間行數百里,來如風雨,去如絕絃,以步追之,勢不相及,故所以曠日而無功也。為君計者,莫如罷郡兵,令二十人共市一馬,民出數千錢得免甲冑,去行伍,以萬騎之眾,逐數千之虜,追尾掩截〔一〕,其道自窮。便民利事,大功必立。」尚從之,大破羌戎,餘種悉降。上問:「何從發此計?」尚表之受於懷令虞詡,由是知名。

  〔一〕胡三省曰:「尾者,隨其後而擊之也。掩,襲也;截,邀也。」

  詡有將帥之任,乃遷武都太守。羌數千人於陳倉、崤谷欲遮道擊詡。詡乃宣言上書請兵,兵至乃發。虜聞之,將謂實然。乃晨夜進道,時冬月多雪,使騾驢居首,人隨其後,日行百五、六十里,敕吏士作兩灶,日增之。或問曰:「孫臏減灶,而君增之。兵法:日行三十里而戒不虞。今日且二百里,何也?」詡曰:「虜多吾少,勢不相敵,緩行即為虜所及,故兼道取疾,若舌之避齒耳。虜見吾灶多,謂郡兵來迎,追吾必遲。孫臏見弱,吾欲見強,勢固不同也。」

  詡既到,郡兵不滿三千人。虜眾萬餘人,攻赤亭,詡便出戰,敕曰:「吾言強弩發,於是小弩先發。」虜以為弩力極不能至,即皆解弛。乃使強弩射之,發無不中,虜前行潰,乘勝追之,殺百餘人。詡謂掾吏曰:「何如?」皆謝曰:「所不及。」明日令從東郭門出,北郭門入,貿易衣服,四轉無已,虜不知其數,謀將退。詡乃分數百兵險要處設伏,虜果引去,迎擊大破之。於是羌畏伏,武都遂安。詡乃占相地勢,築營壁百八十所,招還流民三千餘戶,郡以富實。

  冬十一月庚申,郡國十一地震。

  十二月庚戌,司空劉愷為司徒,光祿勳袁敞為司空。

  三年(丙辰、一一六)

  春二月,郡國十地震。

  夏四月壬寅,封皇后父閻暢為北宜春侯。  冬十一月丙戌,初聽大臣行三年喪。

  郡國九地震。

  四年(丁巳、一一七)

  春二月乙巳,日有蝕之。九江太守以聞。

  乙卯,大赦天下。  壬戌,武庫火。

  夏四月戊申,司空袁敞薨。

  敞字〔叔〕(升)平〔一〕,少有節操,及在朝廷,廉潔無私。坐子與尚書郎張俊交通,漏泄省中語,策罷。敞不阿權勢,失鄧氏旨,遂自殺,朝廷隱之。敞死,葬以公禮,復位其子。

  〔一〕范書作「字叔平」,叔草書與升字似,袁紀誤作「升」,今正。  五月丁丑,太常李〔郃〕(咸)為司空〔一〕。

  〔一〕按李咸靈帝時始入三公,今據范書改。

  五年(戊午、一一八)  秋七月丙子,詔有司申舊令,崇節儉,嫁娶送終,不得奢侈。

  八月,鮮卑寇代郡。  是歲郡國十四地震。

  六年(己未、一一九)

  春正月乙巳,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一〕,水泉涌出,壞城郭宇舍,壓殺人。

  〔一〕按正月甲子朔,無乙巳日。范書、續漢五行志均作「二月」,是。又二書均作「郡國四十二」,亦與袁紀異。

  三月庚戌〔一〕,初祀六宗於國北,儀比太社〔二〕。

  〔一〕三月癸亥朔,無庚戌。續漢祭祀志作「庚辰」,是。

  〔二〕續漢祭祀志曰:「安帝即位,元初六年,以尚書歐陽家說,謂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謂六宗易六子之氣日、月、雷公、風伯、山、澤者為非是。」按六宗之說,紛紜錯雜,詳見劉昭注,然終不得其要領。洪亮吉曰:「案昭七年左氏傳,晉侯問伯瑕,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月日時星辰六宗,當即此六物。」以古證古,較諸家稍直捷也。」洪說近是。

  夏五月,京師旱。

  七月,鮮卑入塞。

  冬十二月戊子朔,日有食之〔一〕。郡國八地震。

  〔一〕范書、續漢志均作「戊午朔」,是。

  是歲,北單于與車師後部王攻敦煌長史索班,殺之。遂略有北道,逐太守曹宗。宗請兵擊匈奴,報索班之恥,因復取西域。司〔馬〕(空)班勇議曰〔一〕:「愚以為邊境者,中國之脣齒,脣亡則齒寒,其理然也。先帝命將征伐,曠引年歲,然後西域內屬,邊境獲安。宗不度當時之宜,自見有喪敗之負,欲舉兵荒外,以要功名,是為始禍倡兵〔二〕,其患難量也。今府藏未充而當遠出師,師無後繼,是示弱於遠夷,暴短於海內。臣愚以為不可許。敦煌郡舊有營兵三百人,今宜復置之。西域長史屯樓蘭〔三〕,樓蘭西當焉耆、龜茲,是則周遊一處,而所制者多也。」公卿皆從勇議。

  〔一〕據范書改。司馬者,軍司馬也。

  〔二〕定公十三年左傳曰:「晉國有命,始禍者死,為後可也。」

  〔三〕樓蘭,即鄯善也。

  勇習邊事,有籌策,於是以勇為西域長史。頃之,勇發鄯善、車師前部王兵擊後部王,大破之,捕得後部王、匈奴使者,將至索班所沒處斬之,傳首洛陽。

  永寧元年(庚申、一二0)

  夏四月丙寅,立皇子保為皇太子。大赦天下。賜公卿已下金帛;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癃篤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一〕。  〔一〕「粟人」、「帛人」原皆誤倒,今正之。  己巳,立濟北王子萇為樂城王,立河間王子翼為平原王。

  萇驕淫失度,冀州刺史舉奏萇罪至不道。尚書侍郎岑宏議以為「非聖人不能無過,故王侯世子生〔一〕,為立賢師傅以訓導之,所以目不見〔惡〕(異)〔二〕,耳不聞非,能保其社稷,高明令終。萇少長藩國,內無過庭之訓〔三〕,外無師傅之道,血氣方剛,卒受榮爵,幾微生過,遂陷不義。臣聞周官議親,蠢愚見赦,萇不殺無辜,以譴訶為非,無赫赫大惡,可裁削奪,損其租賦,令得改過自新,革心向道。」〔四〕詔貶萇為臨湖侯。

  〔一〕范書孝明八王傳注引袁紀「世」作「太」,當系章懷避唐諱所改。

  〔二〕據范書孝明八王傳注引袁紀改。

  〔三〕論語季氏曰:「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

  〔四〕按范書注引袁紀「岑宏」作「冷宏」。又李賢曰:「按黃香集,香與宏共奏,此香之辭也。」

  袁宏曰:昔王侯身能衣而宰設服,足能行而相者導進,口能言而行人稱辭,閑之有禮,輔之有物。少而習之,長而不改,和睦之性,與教而淳,淫僻之心,無由得生。若縱而任之,不為師保,恣其嗜慾,而莫之禁禦,性氣既成,不可變易,情意流蕩,不可收復。故動之凶德,而國殄身亡也。  六月,羌寇張掖〔一〕。

  〔一〕原誤置「秋七月」條後,今移正之。

  秋七月乙丑〔一〕,日有蝕之。酒泉太守以聞。

  〔一〕范書及續漢五行志均作「乙酉朔」,袁紀誤。

  十一月〔一〕,司徒劉愷固疾策罷。太常揚震為司徒。

  〔一〕范書安帝紀作「十二月」。   


  建光元年(辛酉、一二一)

  春正月,高麗寇玄菟。

  二月辛亥〔一〕,大赦天下。  〔一〕范書安帝紀作「癸亥」。按二月壬子朔,不當有辛亥,袁紀誤。

  三月辛巳〔一〕,皇太后鄧氏崩。癸未,大斂,封大將軍騭為上蔡侯〔二〕。丙子,葬和熹鄧后〔三〕。

  〔一〕范書安帝紀作「癸巳」。  〔二〕復申永初元年之命。

  〔三〕范書作「丙午」,續漢書亦同。按是月辛巳朔,無丙子日,袁紀誤。

  初,上少號聰明,故太后立之。後有不可意,上乳母王聖知之,見太后久不歸政,恐有廢置意。中常侍、黃門郎李閏為上伺候,及后崩,因言鄧悝兄弟嘗從尚書鄧防取廢帝故事〔一〕,謀欲立平原王為帝。

  〔一〕范書「鄧防」作「鄧訪」。  五月庚申〔一〕,有司奏故〔執〕金吾悝〔二〕、屯騎校尉弘、步兵校尉閶大逆無道,宜追奪爵土,以明褒貶。遂免悝子廣宗、弘子廣德等爵,宗族皆免歸本郡。以騭不豫謀,徙封沙羅侯〔三〕。行道為郡縣所逼,騭與鳳自殺,廣宗、騭從弟遵、〔豹〕(約)皆自殺,〔四〕唯廣德母與閻后同產故得免。以樂安侯康賢而有行,徵為太僕卿。

  〔一〕是月庚辰朔,無庚申。范書作「庚辰」,是。

  〔二〕據范書補。

  〔三〕范書鄧騭傳作「羅侯」。注曰:「羅,縣,屬長沙郡。」

  〔四〕范書除遵、豹外,將作大匠鄧暢亦一同自殺。

  初,河間孝王子蠡吾侯翼與諸王子朝京師〔一〕,鄧太后善翼之為人也,封翼為平原王,因留京師。及太后崩,上以翼謀圖不軌,竊闚神器,乃貶翼復蠡吾侯〔二〕。  〔一〕據范書章帝八王傳言,漢順帝永建五年,因翼父開上書願分蠡吾縣以封翼,帝許之,始為蠡吾侯。此時為諸侯王之子也。袁紀誤。

  〔二〕范書作「貶為都鄉侯」,是。  封中常侍李閏、江京為列侯,賞發鄧氏之謀也。

  大司〔農〕(徒)朱寵〔一〕,騭之所舉,乃肉袒輿櫬上疏曰:「和熹皇后聖善之德,為漢文母。兄弟忠孝,同心憂國,宗廟有主,王室是賴。功成身退,讓國遜位,歷世外戚,無與為比。當享積善之祐〔二〕,宜蒙謙約之報〔三〕。橫以宮人單辭〔四〕,事不可信。騭等父母群從,不以壽終,尸喪流離,逆天威人。宜皆還葬,寵其遺孤,以答亡魂。」

  〔一〕據范書改。

  〔二〕易坤文言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三〕易謙卦曰:「鬼神害盈而福謙。」又曰:「勞謙君子有終吉。」  〔四〕胡三省曰:「兩造不備,又無徵左者為單辭。」  安帝初,天災疫,百姓饑饉,死者相望,盜賊群起,四夷反叛。騭等祭節儉,罷力役,推賢進能,盡心王室,故天下賴以復安。乃被誅責,其事闇昧,眾庶多稱其冤。上既聞之,又感寵之言,乃切詔州郡,還騭等喪,葬于舊塋,使使祠以中牢〔一〕,諸從兄弟歸京師。

  〔一〕中牢,即少牢,以羊豕為牲,諸侯禮也。見禮記王制。

  袁宏曰:「夫吉凶由人〔一〕,而存亡有地,擇地而處,君子所以無咎也。長木之摽,其勢必顛〔二〕,勢極故也。勢極則受患,故無全物焉。然則貴盛之極,傾覆之所由也,外戚則尤甚焉。得之不以至公,宰割之日久也。夫人君之勢,非不高且極也,置君於無過之地,萬人莫之計。人臣則不然,比肩而立,相與一體也,操大權於天下,萬物之所惡也。周公且猶狼狽,而況其餘乎〔三〕?夫憑寵作威,以取傾覆,理用等矣。若乃推心向善,而不免闇昧之誅,所處之地危也。死而不異二者,自處之道,然未達擇地之方。昔楚人三世殺其君,將立王子搜,搜逃之丹穴。楚人承以玉輿,燻之以薪,乃出。〔四〕故曰王子搜非惡為王,惡其為己患也。然則外戚之患也,非徒一己焦爛,而歷代貴寵,未有不患其為患〔五〕,豈不哀哉!」

  〔一〕襄公二十三年左傳曰:「禍福無門,唯人所召。」  〔二〕哀公十二年左傳曰:「長木之斃,無不摽也。」

  〔三〕史記魯周公世家曰:「及成王用事,人或譖周公,周公奔楚。成王發府,見周公禱書,乃泣,反周公。」

  〔四〕事見莊子讓王篇,「楚人」作「越人」。袁紀誤。

  戊申,有司奏尊清河王為孝德皇帝,左姬為孝德皇后,宋貴人為敬隱皇后。左姬,犍為武陽人。父坐事,姬與姊妹俱入掖庭〔一〕。和帝時,詔分宮人賜諸王,以姬〔與〕(為)清河孝王〔二〕。姬有令色,王絕重之,生孝安帝。

  〔一〕范書言左姬伯父聖坐妖言伏誅,左姬字小峨,與其姊大娥沒官為婢,入掖庭。

  〔二〕據范書改。

  於是天子始親萬機。尚書陳忠以為首政之初,宜徵天下隱逸。乃詔公車以玄纁徵南陽馮良、汝南周燮,皆稱疾不至。

  良字君卿〔一〕,少為縣吏,從尉迎督郵。良恥冢役,因毀其車馬,壞其衣冠,絕跡遠遁。妻子見敗車壞衣,皆以猛獸所食,遂發喪制服。良至犍為,從師受業十餘年〔二〕,還鄉里。雖處幽闇,必自整頓,非禮不動,鄉里以為師。舉賢良、方正、敦樸皆不行。

  〔一〕東觀記,范書皆作「字君郎」。

  〔二〕按范書周燮傳言良師乃犍為武陽人杜撫。杜撫雖於鄉里授弟子千餘人,然後應東平王蒼之辟,至永平五年蒼就國始歸。不久復辟太尉府,建初中,卒于公車令職。傳言良年三十入蜀,七十餘歲卒。若以永平元年撫應辟計,至建光元年,近百歲矣;以建初元年計,亦八十餘年,良豈能於蜀從撫受學達十餘年之久!袁紀不言其師之名,恐其亦疑焉。  燮字彥祖,敦詩書,非法不言,所與交游者不過數四人,室家相待如賓客,化行鄉黨,舉孝廉茂才,公車再徵,皆不就。

  上新聽政,開諫諍路。尚書陳忠以直言為名,而人主不能容,乃上書通廣帝意曰:「臣聞人君廣山藪之大,納切直之言。忠臣盡蹇蹇之節〔一〕,不畏逆耳之誅。是以高祖舍周昌桀、紂之譬〔二〕,孝文嘉袁盎人豕之喻〔三〕,世宗納東方朔宣宏之正〔四〕,孝元容薛廣德自刎之諫〔五〕。陛下崇寬厚之德,推宋景之誠〔六〕,引咎責躬,咨訪群吏。言事者新蒙採錄,顯列二臺〔七〕,必承風而靡,爭效切直,如有管闚愚見,妄陳得失,雖苦口逆耳,不得事實,宜優游寬容,以遵四帝之緒也。」

  〔一〕易蹇卦曰「王臣蹇蹇」。蹇通謇,履正居中,正直敢言之意。

  〔二〕史記張丞相傳曰:「昌嘗燕時入奏事,高帝方擁戚姬,昌還走,高帝逐得,騎周昌項,問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即桀紂之主也。」於是上笑之,然尤憚周昌。」

  〔三〕史記袁盎傳曰:「上幸上林,皇后、慎夫人從。其在禁中,常同席坐。及坐,郎署長布席,袁盎引郤慎夫人坐。慎夫人怒,不肯坐。上亦怒,起,入禁中。盎因前說曰:「臣聞尊卑有序則上下和。今陛下既已立后,慎夫人乃妾,妾主豈可與同坐哉!適所以失尊卑矣。且陛下幸之,即厚賜之。陛下所以為慎夫人,適所以禍之。陛下獨不見「人彘」乎?」於是上乃說,召語慎夫人。慎夫人賜盎金五十斤。」

  〔四〕漢書東方朔傳曰:武帝為竇太主置酒宣室,使謁者引內董偃,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處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故淫亂之漸,其變為篡,是以豎貂為淫而易牙作患,慶父死而魯國全,管蔡誅而周室安。」上曰:「善。」又世宗乃武帝廟號,宣帝本始二年所議定。

  〔五〕漢書薛廣德傳曰:元帝酎祭宗廟,出便門,欲御樓船,廣德當乘輿車,免冠頓首曰:「宜從橋。」詔曰:「大夫冠。」廣德曰:「陛下不聽臣,臣自刎,以血污車輪,陛下不得入廟矣!」上不說。光祿大夫張猛進曰:「臣聞主聖臣直,乘船危,就橋安,聖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聽。」上曰:「曉人不當如是邪!」乃從橋。

  〔六〕史記宋微子世家曰:「熒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憂之。司星子韋曰:「可移於相。」景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於民。」景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於歲。」景公曰:「歲饑民困,吾誰為君!」子韋曰:「天高聽卑。君有君人之言三,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徙三度。」

  〔七〕范書陳忠傳曰:言事者,杜根、成翊世也。皆陳忠所薦者。時杜根為侍御史,成翊世為尚書郎。胡三省曰:「漢制:尚書、御史皆曰臺。」

  秋七月己亥,大赦天下〔一〕。

  〔一〕范書作「己卯」。時改元建光,故赦天下。按己卯為朔日,己亥乃第二十一日,未知孰是。

  八月甲子,故司徒劉愷為太尉。

  九月戊子,上幸衛尉馮石〔府〕,〔賜〕(上)寶劍、玉玦〔一〕。(冬十二月)丙申,乃還宮〔二〕。

  〔一〕據范書馮魴傳改補。

  〔二〕安帝幸馮石府不過十許日,豈能住長達三月之久。戊子至丙申,乃九天。「冬十二月」四字衍文也。  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一〕,壞城郭,壓殺人。本志以為安帝不明、宮人與王聖專權之應也。

  〔一〕續漢五行志作「九月己丑」,正與袁紀合。范書安帝紀作「冬十一月己丑」,陳璞據以改袁紀「冬十二月丙申」為「冬十一月丙申」,誤也。

  鮮卑寇玄菟。  庚子,絕大臣行三年喪〔一〕。尚書陳忠上疏曰:「昔先王孝治天下,始於愛親,終於哀戚〔二〕。上自天子,至於庶人,尊卑貴賤,其義一也。夫人生三年,乃免父母之懷〔三〕,先聖緣情,著其節制。故曰臣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四〕。周室陵遲,禮制衰廢,蓼莪之人作詩自傷曰:「缾之罄矣,惟罍之恥。」〔五〕言己不得終竟子道者,亦上之恥也。高祖受命,蕭何創制,大臣有寧告之科〔六〕,合於致憂之義〔七〕。建武初,撥亂之世,國政草創,人倫未厚,鮮循三年之喪,以報顧復之恩〔八〕,禮義之廢,實由於此。然仁道無遠弘之即,是故籍田之科起於太宗〔九〕,孝廉之貢發於孝武,〔十〕郊祀之禮定于元、成〔十一〕,三雍之序備於永平〔十二〕,大臣送終,于今乃章,聖功美業,於是乎在。孟子有言:「老以及老,幼以及幼,天下可運於掌。」〔十三〕臣願陛下登高北望,以井陵之思揆臣子之心〔十四〕,則海內群生得其所。」上不從。  〔一〕元初三年初聽大臣行三年喪,至此復斷絕之。

  〔二〕孝經序曰:「昔者明王以孝理天下也。」開宗明義章曰:「夫孝始於事親。」喪親章曰:「生事愛敬,死事哀感,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陳忠之言,皆本於此。

  〔三〕惠棟曰:「馬融論語注云:子生三歲,為父母所懷抱。」

  〔四〕見宣公元年公羊傳。

  〔五〕出詩小雅蓼莪。其言缾小而盡,罍大而盈,諷王不以財富恤貧濟弱,民不得盡子道,示王之恥也。

  〔六〕漢書高祖本紀師古注曰:「告者,請謁之言,謂請休耳。或謂之謝,謝亦告也。」又哀帝紀師古注曰:「寧謂處家持喪服。」漢書揚雄傳注引應劭曰:「漢律以不為親行三年服不得選舉。」又哀帝紀綏和二年六月詔曰:「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年。」程樹德漢律攷曰:「按陳忠傳:元初三年有詔大臣得行三年喪,建光中尚書復奏請絕告寧之典,如建武故事著於令。劉愷傳云:「舊制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喪,由是內外眾職并廢喪禮。是終漢之世,士人小吏得行三年喪,大臣二千石例不得行也。」  〔七〕論語子張曰:「曾子曰:「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喪乎?」」馬融曰:「言人雖未能自致盡於他事,至於喪親,必自致盡。」

  〔八〕徐天麟曰:「兩漢喪服之制,雖不合于古禮,然士大夫至孝出于天性者,未嘗不服三年之喪。在西都則公孫弘、原涉、河間王良:在東京則桓榮、韋彪、銚期、鮑昂及東平王敞、東海王臻兄弟,皆事親盡愛,送終竭哀。二史書之,以為罕見,所以貶時俗之不能盡其通喪也。」又詩小雅蓼莪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蓼莪者,子長大之狀貌。陳忠上文所言「蓼莪之人作詩」,亦指此詩。

  〔九〕太宗,文帝廟號也。文帝二年詔曰:「農,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也。」袁紀「藉」作「籍」,二字可通。又范書「科」作「耕」。

  〔十〕孝武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師古曰:「孝謂善事父母者。廉謂清潔有廉隅者。」

  〔十一〕漢書韋賢傳末引司徒掾班彪曰:「漢承亡秦絕學之後,祖宗之制因時施宜。自元、成後學者蕃滋,貢禹毀宗廟,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後皆數復,故紛紛不定。何者?禮文缺微,古今異制,各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觀諸儒之議,劉歆博而篤矣。」

  〔十二〕事見前明帝紀上卷永平二年史文。

  〔十三〕見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前兩句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十四〕李賢曰:「井陵,帝父母陵在,陵在清河,故北望也。」

  袁宏曰:古之帝王所以篤化美俗,率民為善者也。因其自然而不奪其情,民猶有不及〔者〕〔一〕,而況毀禮止哀,滅其天性乎!

  〔一〕據通鑑卷五十引袁紀補。

  冬十月,羌寇張掖、武威。

  十二月,高句麗圍玄菟。

  是歲宮死,玄菟太守姚光上言欲因其喪,發遼東、樂浪三郡兵出擊之。議者以為可許。尚書陳忠曰:「前者宮桀惡,光不能討。今自死,宜遣使者弔問,因責讓宮時所犯,告以赦令,不加誅責,取其後善。」後之。句麗由是服焉〔一〕。  〔一〕按范書東夷傳,宮死於建光元年,通鑑亦同,而袁紀卻置此段於上卷元初元年。按陳忠傳,其任尚書在劉愷任司徒之後。據安帝紀,劉愷元初二年始代夏勤為司徒,故元初元年不可能有陳忠任尚書諫伐高句麗事。又袁紀此事之前有「是歲郡國十五地震」句,同一段不可能有兩個「是歲」重出,且之後高句麗仍多次進犯,非「服焉」,至延光元年七月高句麗王始乞降,足明袁紀此記系誤置,今移正之。

  延光元年(壬戌、一二二)

  春,夫餘王遣兵助玄菟,使貢獻。

  三月丙午,大赦天下。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三匹。

  夏四月,京師地震〔一〕。  〔一〕范書安帝紀作「京師郡國二十一雨雹」,續漢五行志作「延光元年四月,郡國二十雨雹」。三書各異。按陳忠之書「近以地震策免三公」及「猶有風雷之變」句,當是先有地震,復有雨雹。

  癸巳,司空陳褒以災異免。  於是猶有風雷之變,有司復以追究三公。尚書僕射陳忠上書曰:「臣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一〕。故(天子)三公入則參議政事〔二〕,出則司察群后。然王者虛己,待以殊禮,在輿為軾,在坐為起〔三〕。漢典舊事,丞相所總,靡有不聽。今之三公,有古之名而無其實,選舉誅賞,一由尚書,尚書之任,重於三公,凌夷已來,其漸久矣。近以地震策免司空,今言者復欲切讓三公,以解天意。臣愚闇竊信宋景克己之誠。孝成皇帝時,妖星守心,納賁麗之說,令丞相方進自裁,卒不蒙其福〔四〕。以此況之,是非之分,具可詳見。今尚書奏事,有所請造,及決天下罪法不依故事者,宜使左右責求其意,割而勿聽。上順古典之義,下防威福之專,置方圓於規矩,審輕重於權衡,誠國家之典,萬世之法也。」忠意在褒崇大臣,待下以禮,九卿疾病,使者臨問,加賜錢帛,皆忠之議也。遷尚書令、司隸校尉。

  〔一〕見論語八佾孔子對魯定公之語。

  〔二〕「天子」系衍文,刪。

  〔三〕李賢引漢舊儀曰:「皇帝見丞相起,謁者贊稱曰「皇帝為丞相起立」,乃坐。皇帝在道,丞相迎,謁者替稱曰「皇帝為丞相下輿立」,乃升車。」

  〔四〕事見漢書翟方進傳。時賁麗為郎,善為星,見熒惑守心,言大臣宜當之,故成帝賜策迫方進自殺,以塞天責。

  初,忠父太尉寵守正,不事諸鄧,故忠不得志於其門。及鄧氏被誅,眾庶多冤之,而忠數上書,陷成其惡。奏劾司農朱寵。太子之廢〔一〕,諸名臣來曆等守闕固爭,忠又劾奏,當世以此譏忠。

  〔一〕太子,即順帝劉保,永寧元年立,延光三年廢,事見下文。

  五月庚戌,宗正劉授為司空。  秋七月癸卯,京師地震〔一〕。

  〔一〕范書、續漢志「京師」下均有「郡國十三」四字,袁紀恐脫。

  庚申〔一〕,高句麗王乞降。

  〔一〕本作「庚辰」。七月癸卯朔,無庚辰,據四部叢刊本逕改。

  八月,羌寇敘州〔一〕。

  〔一〕范書作「七月」時事。

  戊子,陽陵寢殿火。本志曰:棄法律:逐大臣,殺太子,以妾為妻,則火不炎上,謂火失其性而為災也。今發於先陵,此天子將變象也。若曰:「不當廢太子以自翦,如火不當害先陵之寢也。」

  辛卯,黃龍見九真。  九月戊申,郡國二十七地震〔一〕。

  〔一〕范書作「九月甲戌」,續漢志同袁紀。按是月壬寅朔,不當有「甲戌」,范書誤。

  冬十月,鮮卑寇雁門、定襄。

  十一月,鮮卑攻〔太〕(九)原〔一〕。

  〔一〕東漢無「九原」。范書作「太原」,據改。

  二年(癸亥、一二三)

  春正月,敦煌太守張璫上書陳邊事曰:「臣在京師亦以為西域宜棄,今親踐其土地,乃知棄西域則河西不能自存。謹陳西域三策:今北虜呼衍王等展轉蒲類、秦海左右,可發張掖、酒泉屬國之吏士、義從,合三千五百人集崑崙塞,先擊呼衍王,絕其根本;因發鄯善兵五千人脅車師後部,此上計也。若不能出兵,可置軍司馬,將士五百人,四〔郡〕(部)供其穀食,出據柳中,此中計也〔一〕。如亦不能,則棄交河城,收鄯善等悉使入塞,此下計也。」

  〔一〕四郡,指河西四郡。蔣本誤作「部」,據黃本改。

  尚書陳忠上疏曰:「臣聞八蠻之寇,莫甚北虜。漢興,高祖窘平城之圍〔一〕,太宗屈供奉之恥〔二〕。故孝武忿怒,深惟久長之計,命遣虎臣浮河絕漠,窮其虜庭。當斯之時,黔首隕於狼望之北(山),中國弊於廬山之壑〔三〕,府庫殫竭,杼軸空虛,算至車船,貲及六畜〔四〕。夫豈不懷慮久故也,遂規酒泉、敦煌四郡,以隔南羌〔五〕,開三十六國,妻以公主,以斷其右臂。是以單于孤特,竄遁遠藏。至於宣、元,遂備蕃臣,關徼不閉,羽檄不行。由此察之,戎狄可以威服,難以化洽。西藏內附日久,區區東望,叩關者數矣。此其不樂匈奴,慕漢之效也。今北虜已破車師,勢必南攻鄯善,棄而不救,則諸國從矣。若然,則北虜財賄益增,膽勢益殖,威臨南羌,與之交連。如此,河西四郡危逼,不得不救,則百倍之役興,不貲之費發矣。今議者但念西域絕遠,恤之煩費,不見先世苦心勤勞之意。方今邊郡守禦之具不精,內郡武衛之備不修,敦煌孤危,遠來告急,復不輔助,內無慰勞民吏,外無威示百蠻,蹙國減土,經有明戒〔六〕。臣以為敦煌宜置校尉,案舊增四郡屯兵,以西撫三十六國。建屯益兵,宣揚雷風,冀以折衝萬里,震怖匈奴。」於是從之。

  〔一〕漢初,匈奴南侵,高祖率軍進擊,被困于平城白登,後納陳平之謀,僥倖解圍而歸。事見史記匈奴傳。

  〔二〕漢書賈誼傳載誼疏曰:「今匈奴嫚侮侵掠,至不敬也,為天下患,至亡已也,而漢歲致金絮采繒以奉之。夷狄徵令,是主上之操也,天子共貢,是臣下之禮也。」故言其恥。

  〔三〕「山」據范書西域傳刪。又范書「中國」作「財幣」。  〔四〕李賢曰:「武帝時」國用不足,算至車船及六畜,言皆計其所得以出算。軺車一算,商賈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六畜無文。以此言之,無物不算。」算,稅也,一百二十錢為一算。此系資產稅。

  〔五〕蔣校曰:「以隔南羌,一本作以隔兩羌。」而「南」字闕而不刊。黃本作「兩羌」,龍溪精舍本作「戎羌」。按漢書西域傳贊、范書西域傳均作「南羌」,以羌在四郡之南故也。四郡如利刃,直插匈奴及婼羌之間,截斷了他們聯係。作「兩」,作「戎」皆誤,故逕補「南」字。

  〔六〕詩大雅召旻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國百里。今也,日蹙國百里。於乎哀哉!維今之人,不尚有舊。」

  夏四月戊子,爵乳母王聖為野王君,聖女婿劉瑰為朝陽侯。

  司〔徒〕(空)揚震詣闕上書曰〔一〕:「臣聞高祖與群后約,非功臣不得封。攻城野戰,棄身沙漠,降服百蠻不羈之虜,然後得受茅土。故經制父死子繼,兄亡弟及〔二〕,所以別親疏,殊適庶,尊國體,重繼嗣,防淫篡,絕姦謀,百王不易之道。天子(不)專封,封有功;諸侯(不)專爵,爵有德〔三〕。今瑰無他功德,但以配阿母女,既忝位侍中,一時之間,超至封侯。稽之舊制〔四〕不合經義,行人喧譁,百寮不安。臣誠知言與罪俱,辭與辜會,忝當台翰之任,故不敢不盡言之。」上不從。

  〔一〕前明言劉方為司空,下文有言「司徒楊震為太尉」,此作「司空」,誤也,故正之。范書、通鑑均系此事於建光元年未改元之前。

  〔二〕見昭公二十二年公羊傳。  〔三〕據范書及通鑑刪。

  〔四〕范書楊震傳作「不稽舊制」。

  又為阿母起第舍,震復上疏曰:「臣聞古者三年耕,有一年之儲;九年耕,有三年之儲。故堯之遭洪水,民無菜色。傳曰:「國無三年之儲,非其國也。」〔一〕故豐年知禮,凶年減除。臣伏念災害發起,彌以滋甚,百姓空虛,不能自贍。重以羌虜抄掠,二邊雲擾〔二〕,戰鬥之役,至今未息,兵甲軍糧,恒不足給,殆非社稷安寧之術。伏見興起津城門內第舍〔三〕,雕繕之飾,窮極巧妙,使者將作,轉相逼促,盛夏土王,攻山採石,百姓布野,農民廢業。臣聞「上之所取,財盡則怨,力盡則叛」〔四〕。怨叛之民,不可復使。故曰「百姓不足,君孰與足」〔五〕。」上不從。

  〔一〕見莊公二十八年穀梁傳。其文曰:「國無九年之畜曰不足,無六年之畜曰急,無三年之畜曰國非其國也。」又淮南子主術篇曰:「二十七年而有九年之儲。」,亦三年一儲之意也。  〔二〕范書、通鑑均作「三邊雲擾」,胡注曰:「三邊,東、西、北也。」

  〔三〕李賢曰:「洛陽南面西頭門也。」

  〔四〕見莊公三十一年穀梁傳。「叛」作「懟」。注曰「懟,恚恨也。」  〔五〕見論語顏淵有若對哀公問。

  冬十月辛未,太尉愷久病罷,司徒楊震為太尉。

  是時京都、郡國三十七地震〔一〕。

  〔一〕范書安帝紀作「京師及郡國三地震」。續漢志作「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未知孰是。

  三年(甲子、一二四)  春二月丙寅〔一〕,上與太子行幸泰山,復濟陽今年田租。  〔一〕范書安帝紀作「丙子」。

  戊子,鳳皇集濟陽,賜見者帛二十匹,鳳皇所過亭部,無出今年租。賜天下男子爵二級。  壬辰,祠五帝于汶上明堂。  戊戌,祠孔子于闕里,及七十二弟子〔一〕。

  〔一〕按戊戌上當脫「三月」二字。

  遂幸東平、魏郡、河內。  壬戌,太尉楊震策免。

  初,河內人趙騰詣闕上書陳得失〔一〕,收考治,詔下獄。震隱其狂直,上疏曰:「臣聞堯、舜之朝,設直諫之鼓,誹謗之木〔二〕,蓋欲闢廣四門〔三〕,開直言之路,〔博〕(轉)采負薪〔四〕,盡賢愚之情也。乞全騰性命,以納   


  永建元年(丙寅、一二六)

  春正月甲寅,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五石;貞婦帛,人三匹。

  辛未,皇太后閻氏崩。

  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喜以阿黨權〔貴〕(臣)免〔一〕,司徒李郃以疾疫策罷。

  〔一〕黃本無「臣」字,「臣」系蔣氏所加。按范書順帝紀注引東觀記作「以阿黨權貴」,故據以補「貴」字。

  二月甲申,葬安思閻皇后。

  丙戌,太常桓焉為太傅,大鴻臚朱寵為太尉,長樂少府朱倀為司徒。凡三公居位或不書,史失之也。封尚書郭鎮為定顛侯。

  是時司隸校尉虞詡糾正邪枉,無所迴避。中常侍張防等專權縱肆,詡奏免之。防遂譖訴詡等作威福〔一〕,帝怒,下詡獄。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等知詡以忠獲罪,乃相率請詡,上引見之,程賢曰:「陛下始與臣等造事之時,常疾姦臣,知其傾國。今即位而自為,何以非先帝乎!司隸校尉虞詡為陛下盡忠,無所迴避,反拘繫;常侍張防贓罪明正,陷搆忠良。今星守羽林,其占宮中有姦臣,宜急出詡,收防送獄,以塞天變。」時防直上後,程叱防曰:「姦臣張防,何不下殿!」即趨東廂。上召問諸尚書,尚書賈服素與防善〔二〕,遂諷尚書奏詡,會赦,以贖罪免死〔三〕。

  〔一〕書洪范曰:「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國。」

  〔二〕范書虞詡傳作「賈朗」。

  〔三〕范書虞詡傳作「詡坐論輸左校」。又曰:「詡子顗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叩頭流血,訴言枉狀。梵乃入言之,防坐徙邊,賈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詡。」

  秋九月,有司奏:「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為司隸校尉虞詡訶叱左右〔一〕,謗訕大臣,妄造不祥,干亂悖逆。王國等皆與程黨,久留京師,益其驕溢。」詔免程等,徙為都梁侯。程怨恨,封還印綬,更封為宜城侯。

  〔一〕「詡」原誤作「翻」,逕改之。

  冬十月辛巳,天下囚減死一等徙戍邊,亡命贖罪各有差。

  丁亥,司徒朱倀以疾疫罷〔一〕,司空陶敦有罪免。光祿勳許敬為司徒,廷尉張皓為司空。  〔一〕范書順帝紀作永建二年七月壬午罷。按風俗通義卷五十反篇:「司徒朱倀,以年老為司隸虞詡所奏耳目不聰明,見掾屬大怒,曰「顛而不扶。焉用彼相!君勞臣辱,何用為!」」恐當以袁紀為是。

  甲辰,詔曰:「朕以不德,統承大業,虐氣流行,厲疾為災,重以水潦,秋稼漂沒,每州郡所出,惻然自刻。其令當輸今年租者,一切勿責。」  二年(丁卯、一二七)

  春二月,鮮卑寇遼東。  二月戊申,詔徵南陽樊英、江夏黃瓊、會稽賀純、廣漢楊厚。

  英字季齊,南陽魯陽人也。隱居教授,受業者自四方至。安帝時,博士、公車徵皆不至,及於是時,又固辭疾篤,乃詔郡縣禮致之。英既至,天子為設壇席〔一〕,延問得失,拜五官中郎將。遂稱疾篤,賜告歸,復追下詔以光祿大夫,居在所縣賜穀千斛,常以八月存問高年,時致羊酒如前世故事〔二〕。英辭讓不受,有詔喻旨勿聽。

  〔一〕按因英善風角、星算、河洛七緯、推步災異,帝遂於席前設壇,故稱壇席。

  〔二〕范書樊英傳作「致牛一頭、酒三斛」。前世故事指禮遇江革、毛義、薛苞等,詳見章帝紀上卷。

  英居家有法度,篤於鄉里。自陳寔之徒,少時從英。英嘗臥病便坐,妻遣婢拜問疾,英下床答拜。寔問之,英曰:「妻,齊也,共奉祭祀,禮無不答〔一〕。」又有鄰人子止英家,每醉呴呼,〔英〕曰〔二〕:「其父臨死,以相委屬,故收養之。」寔常以此稱之。

  〔一〕禮記哀公問篇孔子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親之主也,敢不敬與?」又惠棟曰:「凡非弔喪,非見國君,無不答拜。」

  〔二〕據文意補。

  公卿大臣多薦江夏黃瓊之賢,於是公車徵瓊,至即稱疾不進。有司劾以不敬,詔下縣次引致,瓊不得已前就徵,拜侍中。賀純、楊厚亦篤行士。  夏六月乙酉,改殯皇妣李氏,追尊曰恭愍皇后。初,皇妣以宮人得幸於安帝,而生上。閻后妒之,賜酖死,〔葬〕於城北〔一〕。上即位,左右以聞,上歔欷發哀,乃親到瘞所,號咷斷絕。

  〔一〕據范書、續漢書補。

  秋七月丙戌朔,日有蝕之〔一〕。  〔一〕范書順帝紀、續漢志均作「甲戌朔」,袁紀誤。

  西域長史班勇請兵擊焉耆,漢發河西四郡兵三千人詣勇。敦煌太守張朗有罪,欲以功自贖,即便宜領諸郡兵出塞。初,勇發諸國兵,使龜茲、鄯善自南道入,勇將諸郡兵,率車師六國兵自北道入。會張朗乃要經自尉黎入,焉耆王請降於朗,既而不出,漢兵罷還,焉耆王卒不加誅。漢以兩將不和,皆徵免,故勇不論〔一〕。

  〔一〕范書本傳作「朗遂得免誅。勇以後期,徵下獄,免」。

  三年(戊辰、一二八)

  春正月丙子,京師、漢陽地震,屋壓殺人。乙未,詔曰:「京都地動,漢陽尤甚,加以比年饑饉,夙夜忯懍。群公卿士,其深思古典,有以消災復異,救此下民,忠信嘉謀,靡有所諱。其勿收漢陽今年田租。」

  秋七月丁酉,茂陵園火。  九月,鮮卑寇漁陽。  十二月乙亥〔一〕,太傅桓焉以辟召非其人免。

  〔一〕是月丙申朔,無乙亥。范書作「己亥」,是。

  四年(己巳、一二九)

  春正月丙寅,大赦天下。  丙子,帝加元服。賜公卿已下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不能自存者帛,人一匹。

  五月,漢陽都尉獻大珠〔一〕。詔曰:「海內有災,太官減膳。都尉不宣揚本朝,而獻珠求媚,今其封還。」

  〔一〕范書順帝紀言獻大珠者乃「桂陽太守文礱」。按東觀記曰:「漢陽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陽太守文礱獻大明珠以求媚,今封珠還蒲密。」則獻珠者實蒲密也。范書失於過簡而障翳首惡也。

  袁宏曰:夫飢而思食,寒而欲衣,生之所資也。遇其資則粳糧縕袍,快然自足矣。然富有天下者,其欲彌廣,雖方丈黼黻,猶曰不足,必求河海之珍,以充耳目之玩,則神勞於上,民疲於下矣。夫萬物之性,非能自止者也。上之所為,民之準的也。今以不止之性,而殉準的於上,是彌而開之,使其侈競也。古之帝王不為靡麗之服,不貴難得之貨,所以去華競,以嘿止喧也。夫上苟不欲,則物無由貴;物無由貴,則難得之貨息;難得之貨息,則民安本業;民安本業,則衣食周,力任全矣。夫不明其本而禁其末,不去其華而密其實,雖誅殺日加,而奢麗逾滋矣。  秋八月丁巳,太尉朱寵、司空張皓以陰陽不和免〔一〕。

  〔一〕東觀記、范書「朱寵」均作「劉光」。

  癸酉〔一〕,大鴻臚龐參為太尉,太常王龔為司空。

  〔一〕按八月癸巳朔,無癸酉。范書作「九月癸酉」,是。疑袁紀脫「九月」二字。

  冬十一月,司徒許敬策免,宗正劉〔崎〕(俊)為司徒〔一〕。

  〔一〕東觀記曰:「崎字叔峻,華陰人也。」鈕永建曰:「蓋紀文涉字而誤。」是。

  朱寵字仲威,京兆杜陵人也。初為潁川太守,表孝悌儒義,理冤獄,撫孤老,功曹、主簿皆選明經有高行者。每出行縣,使文學祭酒佩經書前驅,頓止亭傳,輒復教授。周旋阡陌,觀課農桑,吏安其政,民愛其禮。所至縣界,父老迎者常數千人,寵乃使三老御車,問人得失,百姓翕然,治甚有聲。

  寵以正月歲首宴賜群吏,問功曹史鄭凱曰〔一〕:「聞貴郡山川多產奇士,前賢往哲,可得聞乎?」對曰:「鄙郡炳嵩山之靈,受中岳之精,是以聖賢龍蟠,俊乂鳳集。昔許由、巢父恥受堯禪,洗耳河濱,重道輕帝,遁也高跱〔二〕。樊仲父者,志潔心遐,恥飲山河之功,賤天下之重,抗節參雲〔三〕。公儀、許由,俱出陽城〔四〕。留侯張良,奇謀輔世,玄算入微,濟生民之命,恢帝王之略,功成而不居,爵厚而不受,出於〔父城〕(輔成)〔五〕。胡元安體曾參之至行,履樂正之純業,喪親泣血,骨立形存,精誠洞於神明,雉兔集其左右,出於潁陽〔六〕。彪義山英姿秀偉,逸才挺出,究孔聖之房奧,存文武於將墜,文麗春華,辭蔚藻績,出於昆陽〔七〕。杜伯夷經學稱於師門,政事熙於國朝,清身不苟,有於陵之操,損己存公,有公儀之節,以榮華為塵埃,以富貴為厚累,草廬蓬門,藜藿不供,出於定陵〔八〕。」寵曰:「太原周伯況,汝南周彥祖〔九〕,皆辭徵聘之寵,隱林藪之中,清邁夷齊,德擬古人,恐貴郡之士未有如此者也。」凱對曰:「此二賢但讓公卿之榮耳!若許由不受堯位,樊仲父不屈當世,以此準之,不以遠乎?」

  〔一〕功曹史,原作「公曹吏」,誤。續漢百官志曰:「功曹吏,主選署功勞。」故寵詢之以地方前賢往哲。

  〔二〕事見史記正義引皇甫謐高士傳。詳見卷五注。  〔三〕樊仲父,即樊仲子,亦作樊穆仲。本名仲山甫,因封於樊,故亦稱樊仲山父,乃周宣王時名臣。

  〔四〕公儀,公儀休也,魯博士。詳見史記循吏傳。

  〔五〕據續漢郡國志及水經注改。

  〔六〕惠棟引汝南先賢傳曰:「胡定,字元安,潁川潁陽人也。至行絕人,在喪,雉兔遊其庭,雪霜覆其室。縣令遣戶曹掾排闥問定,定已絕穀,妻子皆臥在床。令遣掾以乾糒就遺之,定乃受半。」又樂正,樂正子春也。曾子弟子。禮記檀弓下曰:「樂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

  〔七〕彪義山,事跡無攷。

  〔八〕杜伯夷,即杜安。范書樂恢傳注引華嶠書曰:「安擢為宛令,以病去。章帝行過潁川,安上書,召拜侍御史,遷至巴郡太守。而恢在家,安與恢書通問,恢告吏口謝,且讓之曰:「為宛令不合志,病去可也。干人主以闚   


  四年(己卯、一三九)

  春二月乙亥,京師地震〔一〕。  〔一〕范書、續漢志均作「三月」,黃本正作「三月」,蔣本見下文有「二月」,妄改之耳。按此條當移至「夏四月戊午」條前。袁紀於此當脫「春正月庚辰,中常侍張達等有罪誅」句,故下述此事始末。又梁商所言「達和氣」,即指春正月皇帝親率三公九卿迎春於東郊,以致和氣之意。

  初,上之立,閹官之力也,由是寵之,始專政事,爭執權勢。中常侍張達等乃讒中常侍曹騰、孟賁與將軍商召諸王子〔一〕,請收之。上曰:「將軍父子我所親,必是共嫉之耳。」乃誅達等,辭及在位大臣。商上表曰:「春秋之義,功在元帥,罪在首惡〔二〕,賞不僣溢,刑不淫濫,五帝三王所以致康乂也。竊聞考故中常侍張達等,語多所〔牽〕及大臣〔三〕,大獄一起,無辜者眾,非所以達和氣,平政化也。宜早決竟,以息逮捕之煩。」上從之。

  〔一〕范書梁冀傳「張達」作「張逵」。  〔二〕成公二年左傳曰:晉郤克率魯、衛、曹敗齊於鞍。晉師歸,范文子後入。武子曰:「無為吾望爾也乎?」對曰:「師有功,國人喜以逆之,先入,必屬耳目焉,是代帥受名也,故不敢。」此即「功在元帥」之意也。又僖公二年公羊傳曰:「虞,微國也,曷為使虞首惡?虞受賂,假滅國者道,以取亡焉。」其解經「虞師、晉師滅下陽」句,乃「罪在首惡」之意也。  〔三〕據陳璞校記補。

  二月,以商少子虎賁中郎將不疑為步兵校尉。商上書曰:「不疑童孺,猥處成人之位,是以寢不安席,食不甘味。昔者晏平仲辭鄁殿以守其富〔一〕,公〔儀〕(魚)休不〔受〕(愛)魚食以定其位。〔二〕臣雖不才,亦願固福祿於聖世。故敢布腹心,觸罪歸誠。」上許之,以不疑為侍中、奉車都尉。

  〔一〕襄公二十八年左傳曰:「慶氏亡,與晏子鄁殿其鄙六十,弗受。晏子對子尾曰:「不受鄁殿,非惡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為之制度,使無遷也。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使無黜嫚,謂之幅利。利過則為敗。吾不敢貪多,所謂幅也。」後與北郭佐邑六十,受之。  〔二〕史記循吏傳曰:「公儀休為魯相,客有遺相魚者,相不受。客曰:「聞君嗜魚,遺君魚,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魚,故不受也。今為相,能自給魚;今受魚而免,誰復給我魚者?吾故不受也。」」按袁紀之「魚」據黃本改作「儀」。「愛」據史記改作「受」。  商疾邊吏失和,使羌戎不靜。并州刺史來機、敘州刺史劉康當之官,商親喻之曰:「戎狄荒服,蠻夷要服,言其荒忽無常、統領之道,亦無常法,臨事制〔宜〕(官)〔一〕,略依其俗。二君皆表素疾惡,欲分明黑白。孔子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三〕況戎狄乎!宜防其大惡,忍其小過。」機、康不從,羌戎擾動,機、康皆坐事徵。

  〔一〕據陳璞校記改。

  〔二〕見論語泰伯。  夏四月戊午,賜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鰥寡篤癃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貞婦帛,人三匹;九十以上人二匹。

  是時良二千石初有任峻、蘇章,後有陳琦、吳祐、第五訪之徒,海內稱之。

  峻字叔高,渤海?人也。為劇令。洛陽自王奐之後,連詔三公特選,皆不稱職。峻以公能召拜,選文武吏各盡其用,發剔姦盜,不得旋踵,民間皆畏之。斷獄歲不過數十人,其威禁猛於王奐,而文理政教不如也。後為太山太守。  蘇章字孺文,京兆杜陵人也〔一〕。為冀州刺史,勤卹百姓,摧破豪俠,坐免歸養,高於鄉里。時天下不治,民多悲苦,論者日夜稱章,朝廷遂不能復用之。

  〔一〕黃本作「京兆茂陵人」,而京兆無茂陵,有杜陵,故蔣氏本作「杜陵」。然范書蘇章傳作「扶風平陵人」。二者互異,未知孰是。又謝承書:「蘇章字士成,北海人,負籍追師,不遠千里。」則是別一蘇章也。  陳琦字公魯,陳留人也。為徐州刺史,時有盜賊,與吏士同寒苦,爭為用。後遷琅邪相,天大旱,用功曹伏禹之言,條前相所賊殺無辜,齋戒設壇而祭之,數日,天下大雨。

  第五訪字仲謀,京兆人也〔一〕。初為新都令,恩化大行,二年之間〔二〕,鄰縣歸之,戶口十倍。遷張掖太守,民饑,米石數千。訪開倉廩賑之,不待上詔,謂掾吏曰:「民命在溝壑,太守權救之。」由此一郡得全,朝廷降璽書嘉之。既而從輕騎循行田畝,勸民耕農,其年穀石百錢。後為南陽太守,護羌、烏桓校尉,邊境伏其威信。

  〔一〕訪乃第五倫之族孫,京兆長陵人也。

  〔二〕范書循吏傳作「三年之間」。  五年(庚辰、一四0)  春二月戊申,京師地震。

  夏四月,南單于寇河西,天子開以恩信,喻而降之。單于脫帽辟帳謝罪,中郎將陳龜以單于無足可效,迫切令自殺。龜下獄。

  五月己丑晦,日有蝕之。

  秋七月,羌寇金城及三輔,將遣西師,謀元帥,僉曰:「護羌校尉馬賢。」大將軍梁商曰:「賢本西方斗筲之子,雖有割雞之效,然齒以老矣,不如太中大夫宋漢。」不從。

  丁丑,赦死罪以下及亡命贖罪各有差。  八月,以弘農太守賢為征西將軍,稽久不進。

  馬融知其將敗,上疏乞自效曰:「今雜種諸羌,轉相鈔盜,宜及其未并,亟遣深入,破其支黨。而馬賢等處處留滯,羌胡百里望塵,千里聽聲〔一〕,飲酒高會,不以為慮,坐食穀米,未聞所擊,臣竊惑之。夫事不復校,而可收名覆實,斯乃征討者之私便,非國家之公利也。臣聽輿人之頌云〔二〕,賢欲目前受降,使譁聲東聞。且懼士卒將不堪命,有高克潰叛之變也〔三〕。臣又聞吳起為將,暑不張蓋,寒不披裘,戎事不邇女器。今賢野次垂幕,珍肴雜遝,兒子侍妾,事與古反。臣兄弟受恩,誠私憤悒。鉛錫之刀,以效一割之用,臣願請兵五千,纔加部隊之號,庶自率勵,與之齊勇。昔毛遂願處囊中,趙之冢養欲說燕,初為眾笑,後效其功〔四〕。臣託儒者,不便武職,猥陳此言,訪之群司,知當受虛誕之辜,唯加裁省。」不聽。

  〔一〕沈欽韓曰:「御覽三十七兵書曰:名將望塵,知馬、步之多少也。北齊書斛律金傳:金行兵用匈奴法,望塵識馬、步多少,嗅地知軍度遠近。」

  〔二〕僖公二十八年左傳曰:晉侯圍曹,聽輿人之頌,舍於曹人墓地。曹人懼,晉人因其凶也而攻之,遂入曹。疑袁紀此句有脫誤。

  〔三〕閔公二年左傳曰:「鄭人惡高克,使帥師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師潰而歸,高克奔陳。」

  〔四〕毛遂之事見史記平原君列傳。趙廝養卒事見張耳陳餘列傳。

  融字季長,援兄子嚴之子也。兄續博覽古今,同郡班固著漢書,缺其七表及天文志,有錄無書,續盡踵而成之。融少篤學,多所通覽。大將軍鄧騭聞其才學,召為舍人。非其好也,避地至〔敘〕(梁)州〔一〕。會羌戎擾攘,邊穀踴貴,困厄甚,乃歎曰:「古人有言:「左手據天下圖,右手刎其喉,愚夫不為也。」何則?生貴於天下。今以咫尺之恥,而喪千金之軀,非老莊之意也。」乃還應騭命,轉為郎中〔三〕,校書東觀十餘年,窮覽典籍。稍遷尚書、南郡太守,坐事髡徙朔方,遇赦,還為議郎。

  〔一〕據黃本改。蔣本「敘」多作「梁」。

  〔二〕李賢曰:「莊子曰。言不以名害其生者。」

  〔三〕郎中原作「中郎」,據范書、謝承書、續漢書逕改。  融美才貌,解音聲,學不師受,皆為之訓詁〔一〕,弟子自遠方來受業者常千餘人。融外戚家,雖好儒術,而服飾甚麗,坐絳紗帳,侍婢數十,聲妓不乏於前,弟子以次相授,鮮有睹其面者。

  〔一〕范書本傳曰:「著春秋三傳異同,注孝經、論語、詩、易、三禮、尚書。」

  是時朝政多僻,競崇侈靡。侍中張衡上書曰:「臣伏惟陛下宣哲克明,繼體承天。中道傾覆之變,以應潛龍之德〔一〕。及乘雲高濟,盤桓天位,誠所謂將隆大任,必先倥傯之也〔二〕。親履艱難,猶知物情,故能一貫萬機,無所疑惑。宜獲神祗之應,受黎庶之譽。而陰陽未和,災眚屢見,天道幽遠,成敗易睹。近世鄭、蔡、江、樊、周廣、王聖,皆為效矣〔三〕。恭儉畏惡,必蒙福祉,奢淫諂慢,鮮不夷戮,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夫情勝其性,流遁忘返,豈惟不肖,中才皆然。苟非大賢,不能思義,故過結罪成。向使能瞻前顧後,援鏡自戒〔四〕,則何陷於凶患乎!貴寵之臣,眾所屬仰,其有愆尤,上下知之。褒美戒惡,有心皆同,故怨讟溢乎四海,神明降其禍孽。頃年雨常不足,思求所失,則洪範所謂「僣恒暘若」也〔五〕。懼群臣奢泰,昏迷典式,自下逼上,用速咎徵。又前年京都地震土裂,土裂者威分,地震者民擾也。君以靜唱,臣以動和,威自上出,不趣於下,禮之正也。竊懼君有厭倦,制不專己,恩不忍割,與眾共威。威不可分,德不可共。洪範曰:「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國。」天監孔明,雖疏不失。災異示人,前後數矣,未見所革,以復往悔。自非聖人,不能無過。願陛下思惟所見,稽古率舊〔六〕,勿令刑德大柄〔七〕,不由天斷。懲忿窒欲,事依禮制,禮制修〔則〕奢僣息〔八〕,事合宜則無凶咎。然後神聖允塞,災沴不至矣。」

  〔一〕易乾卦曰「潛龍勿用」。疏曰:「潛者,隱伏之名也;龍者,變化之物。潛龍之時,小人道盛,聖人雖有龍德,於此時唯宜潛藏,勿可施用。」  〔二〕李賢曰:「埤蒼曰:倥傯,窮困也。亦謂順帝被廢時也。」

  〔三〕鄭,鄭眾;蔡,蔡倫;江,江革;樊,樊豐也。

  〔四〕李賢曰:「楚辭曰:「瞻前而顧後兮,援鏡自戒。」謂引前事以為鏡而自戒敕也。韓詩外傳曰:「明鏡所以照形,往古所以知今。」」

  〔五〕書洪範注曰:「君行僣差,則常暘順之,常暘則多旱也。」

  〔六〕范書張衡傳「所見」作「所   


  元嘉元年〔一〕(乙酉、一四五)  〔一〕按范書沖帝紀及通鑑均作「永嘉」,「元嘉」乃漢桓帝年號,故通鑑考異曰「袁紀作「元嘉」誤」。然錢大昕三史拾遺曰:「史繩祖學齊佔畢,記淳熙二年邛州蒲江縣上乘院僧,闢地得古竁,封石有文二十九字云:「永   


  建和元年(丁亥、一四七)  春正月戊午,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三匹。

  二月,黃龍見譙。

  夏四月庚寅,京兆地震〔一〕。  〔一〕范書桓帝紀作「京師地震」。續漢五行志作「京都地震」。

  以定策功益封大將軍梁冀萬戶,太尉胡廣為安樂侯〔一〕,司徒趙誡為江南侯〔二〕,司空袁湯為安國侯〔三〕。

  〔一〕胡三省曰:「封淯陽縣之安樂鄉。」范書及續漢志直書鄉侯。  〔二〕范書及續漢志均作「廚亭侯」。

  〔三〕范書及續漢志均直書作亭侯,不詳安國亭所屬之縣。又「司空」原誤作「司徒」,「湯」誤作「陽」,皆逕正。

  六月,太尉胡廣以病〔罷〕(薨)〔一〕。光祿勳杜喬為太尉。〔二〕

  〔一〕據范書改。廣熹平元年薨,閱袁紀下文可知。

  〔二〕范書桓帝紀作「大司農杜喬為太尉」。按杜喬傳,喬任大司農在漢安元年,後累遷至大鴻臚,建和元年時已遷光祿勳。則桓帝紀誤也。通鑑亦作「光祿勳」。

  秋七月,立蠡吾侯悝為渤海王;封少府梁不疑為潁陽侯,不疑弟蒙為西平侯,梁冀子胡狗為襄邑侯,不疑子焉為潁陰侯,冀孫祧為城父侯〔一〕;又封中常侍劉廣等為列侯〔二〕。

  〔一〕范書梁冀傳「焉」作「馬」,「祧」作「桃」,又言皆受封於永興二年。而杜喬傳言「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無功並封」,且系於喬任大司農時。恐皆當以袁紀為是。

  〔二〕范書宦者傳曰:「騰與長樂太僕州輔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騰為費亭侯。」騰,曹騰也。又隸釋吉成侯州輔碑曰:「其封輔葉吉成侯。」

  太尉喬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賢賞罰為務。失國之主,其朝豈無貞幹之臣,典誥之篇哉〔一〕?患得賢不用其謀,韜書不施其教,聞善不信其義,聽讒不詳其理也。昔桀、紂之時,非無先王之書,折中之臣〔二〕,然下愚難移〔三〕,卒以亡國,已然之鑒也。陛下越從蕃王,龍飛即位〔四〕,應天順人,萬夫側望,不急忠賢之賞,而先左右之封,傷善害德,讒諛暴興。大將軍梁冀,兄弟姦邪,傾動天下,皆有正卯之惡,未被兩觀之誅,而橫見式敘,各受封爵,天下惆悵,人神共憤,非所為賞必當功,罰必有罪也〔五〕。夫有功而不賞,則為善失其望;姦回而不誅〔六〕,則為惡遂其性。故陳斧鉞而民不畏刑,班爵位而人不樂善。苟遂斯道,非徒傷治殄民為亂而已,至於喪身滅國,豈不慎哉!」

  〔一〕胡三省曰:「貞與楨同,幹與榦同。築垣牆必順楨榦,以喻立國必順賢才。」又曰:典誥「謂封爵之典策詔誥,以授有功,具有故事」。

  〔二〕漢書貢禹傳曰:「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師古曰:「折,斷也。非孔子之言則無以為中也。」折中之臣,即中正決斷之臣也。

  〔三〕論語陽貨曰:「子曰:唯上智與下愚不移。」上智下愚非以地位貴賤而分,此即一證。

  〔四〕「龍飛」原誤倒,據黃本及范書、全後漢文逕正。

  〔五〕「非所為」即「非所謂」,為謂通假。  〔六〕范書、通鑑、全後漢文「誅」皆作「詰」。

  喬字叔榮,河內林慮人也。少以孝悌稱,歷位尚書、九卿,皆有名跡。是時梁氏貴盛,群臣莫不傾意,惟喬直道而行,在位者皆以為不及也。

  八月,立皇后梁氏〔一〕,太后之妹也。初為蠡吾侯妃,未及成禮,而帝即位,后入掖庭,數月立為皇后。

  〔一〕通鑑考異曰:「皇后紀、袁紀皆云八月而無日,帝紀云「七月,乙未」。以長曆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  九月,京師地震。  甘陵人劉文謀立清河王為帝,●閉門拒文,事發覺伏誅。貶●為尉氏侯,徙桂陽郡,●自殺。

  冀於是誣太尉杜喬、故太尉李固與文通謀,喬、固皆下獄。固門生勃海王調等十餘人負鈇鑕詣闕理固。大將軍長史吳祐傷固之枉,與冀爭之,冀怒不從。從事中郎馬融主為冀作章表,融時在坐,祐謂融曰:「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若誅,卿何面目示天下人!」冀怒而起,出。喬、固遂死獄中,郡守承旨殺之。

  固字子堅,漢中南鄭人。父郃為漢司徒〔一〕。固耽志於學,雖三公子,嘗自負書,千里尋師,親給灑埽,學行根深,無所不貫。四方之士自遠而來,僉曰:「復至公輔矣。」

  〔一〕郃,原錯作「邰」,逕改之。

  初,固二子憲公、季公,并為長吏,聞策免,皆棄官歸。固知罪之將及,乃命二公將小子燮還鄉里。固女文姬涕泣曰:「李氏滅矣!自太公以來,積德累仁,何故遇此?」密與二公謀共逃燮,實言還京師矣〔一〕,鄉人信之。後被郡書,二公皆受害〔二〕。

  〔一〕「實」,黃本作「室」,皆誤。疑當作「宣」。范書作「託」。

  〔二〕范書李固傳注引袁宏紀曰:「基字憲公,茲字季公,並為長史,聞固策免,并棄官亡歸巴漢。南鄭趙子賤為郡功曹,詔下郡殺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寬,二子託服藥夭,具棺器,欲因出逃。子賤畏法,敕吏驗實,就殺之。」今本多有脫誤,然難以補入,錄此備攷。又續漢書曰:「基,郾師長。」又范書李固傳曰:「州郡收固二子基、茲於郾城,皆死獄中。」沈欽韓曰:「傳云遣二子歸鄉里,又云下郡收固三子,基、茲之死,當在漢中本郡,云郾城誤。」按,沈說是。

  王成者,固之僕隸也〔一〕。文姬厚為其資,以燮屬成曰:「君執義於公家,其日久矣,是以臨危託君以六尺之孤。若李氏復存,君之名義齊於程杵,富貴榮華與君同之。」成為義士,乃將燮往徐州界,變姓名,為酒家僕,〔而成〕賣卜於市,陰相往來。會赦得免,而成病卒,燮厚葬之,四時祭焉〔二〕。  〔一〕范書李固傳作「門生」。續漢書、華陽國志亦同。沈欽韓曰:「案傳云燮從受學,則非僕隸也。」

  〔二〕「而成」二字據范書、續漢書補。又華陽國志漢中士女曰:「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父死時,二兄亦死。燮為姊所遣,隨父門生王成亡命徐州,傭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可補袁紀之不足。又范書李固傳注引謝承書曰:「燮遠遁身於北海劇,託命滕咨家以得免。」與諸書均異。

  燮既歸,文姬涕泣相對,因屏人而言曰:「先公蹇蹇,為漢忠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然梁氏久暴,動脅主威,令弟幸全血屬,豈非天乎!宜杜絕眾人,慎勿令斥言加於梁氏。加梁氏則連主上,連主上則禍重至矣。」燮敬從姊言,卒以獲全〔一〕。燮學行才藝亞於固,官至京〔兆〕尹卒〔二〕。

  〔一〕華陽國志漢中士女趙子賤妻韓樹南傳曰:「及固小子燮得還,子賤慮燮報仇,賃人刺之。燮覺,告郡殺子賤。」

  〔二〕范書作「河南尹」。然華陽國志漢中士女作「遷京兆尹」,與袁紀同。恐范書誤。

  吳祐字季英,陳留長垣人。父恢南海太守,欲漆簡寫尚書章句。時祐年十二,諫恢曰:「今君逾江湖,越五嶺,僻在海邊,風俗雖陋,然多珍玩,上為朝廷所疑,下為權豪所望〔一〕,此書若成,必載兼兩〔二〕。昔馬援以薏苡興謗〔三〕,王陽以衣囊徼名〔四〕,嫌疑之際,先賢所慎,願君少留意矣。」恢笑而撫其首曰:「吳氏世不乏季子矣〔五〕。」遂然其意,輟而不寫。祐年二十,喪父,服除,居無擔石之蓄,不受宗人之遺,牧豬長羅澤中〔六〕。年四十餘,乃為郡吏,舉孝廉,遷膠東侯相,政尚清靜,以身率下,以褒賢賞善為務。吏民有以罪過相告訴者,祐輒閉閣自責,良久然後問之。民有詞訟,先命三老、孝悌喻解之;不解,祐身至閭里自和之,自是之後,吏民不忍欺。

  〔一〕李賢曰:望,「希望其贈遺也」。

  〔二〕李賢曰:「車有兩輪,故稱兩也。」

  〔三〕范書馬援傳曰:「初援在交阯,常餌薏苡實,用能輕身省慾,以勝瘴氣。軍還,載之一車。及卒,有上書譖之者,以為前所載還皆明珠文犀。馬武與於陵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狀,帝益怒援。」袁紀未載此事。

  〔四〕漢書王吉傳曰:吉字子陽。自吉至崇,世名清廉,皆好車馬衣服,其自奉養極為鮮明,而亡金銀錦繡之物。及遷徙去處,所載不過囊衣,不畜積餘財,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傳「王陽能作黃金」。

  〔五〕周壽昌曰:「祐字季英,故其父恢以季札喻之。」按季札乃吳之賢人,而祐姓吳,字又作季英,故謂吳氏不乏季子。

  〔六〕范書吳祐傳作「牧豕於長垣澤中」。東觀記、續漢書亦同。按水經注濟水曰:「圈稱又言:「長垣縣有羅亭,故長羅縣也。」地理志曰:「王莽更長羅為惠澤。」後漢省并。長垣有長羅澤,即吳季英牧豬處也。」據此長垣澤本名長羅澤,以後歸長垣縣,故亦稱長垣澤,袁紀因其舊稱。

  十月,司徒趙誡為太尉,司空袁湯為司徒,故太尉胡廣為司空。  二年(戊子、一四八)  正月甲子,皇帝加徽號〔一〕。  〔一〕范書作「加元服」。按禮記大傳曰:「聖人南面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權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別衣服。」注曰:「徽號,旌旗之名也。」元服,漢書昭帝紀師古注:「元,首也。冠者,首之所著,故曰元服。」加徽號,加元服,皆新帝即位後必行之禮。  庚午,大赦天下,賜王侯已下金帛各有差。

  四月丙子,立都鄉侯子為平原王〔一〕。

  〔一〕范書桓帝紀作「帝弟碩為平原王」。皇后紀作「帝弟平原王石」,河間孝王開傳同帝紀。又通鑑「碩」作「顧」。侯康以為「碩」是,「石」乃聲近之誤。按袁紀上卷言封帝弟名為都鄉侯,此又言名子為平原王,與范書、通鑑又異,未知孰是。

  五月癸丑,北宮德陽殿火。

  六月,立〔經〕(徑)城侯〔理〕(悝)為清河王,改清河為甘陵〔一〕。

  〔一〕據范書及續漢郡國志改。

  七月,京師大水。

  十月,長平盜賊陳景自號為皇帝子〔一〕,伏誅。  〔一〕范書桓帝紀作「黃帝子」。  三年(己丑、一四九)

  二月己丑,詔曰:「昔在前代,封墓軾閭〔一〕,所以激忠厲俗,以光後昆。故光祿大夫周舉性侔夷、齊,直同史魚。入參贊納,出司京輦,有密靜之風。予欽乃勳,將登三事,不幸夙終,朕甚惜焉。詩不云乎,「肇敏戎功,用錫爾祉。」〔二〕其賜錢千萬,以旌素節。」  〔一〕書武成篇曰:武王入殷,釋箕子囚,封比干墓,軾商容閭,皆禮賢之舉也。

  〔二〕詩大雅江漢之辭,美召康公也。「功」今本作「公」,古通用。

  四月丁卯晦,雨肉大如手〔一〕。本志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時則赤祥。雨肉近赤祥也。是時太后攝政,梁冀專權,枉誅良臣李固、杜喬,天下冤之。

  〔一〕范書及續漢五行志「丁卯晦」下均作「日有食之」。又五行志系雨肉於「秋七月」,乃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疑袁紀「丁卯晦」下有脫文。

  十月,太尉趙誡以疾罷(太尉)〔一〕。司徒袁湯為太尉。

  〔一〕後之「太尉」,明系衍文,故刪。

  和平元年(庚寅、一五0)  正月甲子,大赦天下。

  己丑〔一〕,太后詔曰:「曩者遭家不造,大禍薦臻。欽惟宗廟之重,社稷之大,奚立明哲,將即委授。而東南西北,醜類未賓,故且總攝,助理萬機。今悉討除,遠慕復子明辟之義〔二〕,其及今辰,皇帝稱制。」

  〔一〕范書標點本校勘記曰:「按汲本、殿本作「己亥」,袁紀作「己丑」,通鑑作「乙丑」,校補謂當以通鑑為正。今據改。」按正月甲子朔,無己亥,故范書誤。乙丑乃第二日,己丑為二十六日。袁紀「乙」多誤作「己」,當以校補之說為是。

  〔二〕書洛誥曰:「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復子明辟。」」注曰:「周公盡禮致敬,言我復還明君之政於子。子成王年二十,成人,故必歸政而退老。」此乃梁太后病重,不得已而歸政。  二月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三月甲午〔一〕,葬順烈皇后。

  〔一〕三月癸亥朔,無甲午,疑乃甲申之誤,故置乙酉之前。

  乙酉,爵大將軍冀夫人為襄城君。

  夏五月庚辰,尊匽貴人為孝崇皇后,宮曰永樂,皆如長樂宮故事,以蕃后不得至京師,居真定〔王宮〕(五官)〔一〕。

  〔一〕王宮、五官形近而訛。范書皇后紀曰:「起宮室,分鉅鹿九縣為后湯沐邑。」與袁紀異。

  元嘉元年(辛卯、一五一)

  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四月己丑,上微服幸河〔南〕(東)〔尹〕梁不疑府〔一〕。

  〔一〕據黃本改「東」作「南」,「尹」乃脫文,補之。范書楊秉傳作「私過幸河南尹梁胤府」,通鑑從之。而沈欽韓曰:「梁冀子為河南尹在元嘉初元之後,袁紀是。」

  是日天大風,尚書楊秉諫曰:「臣聞瑞由德至,災應事興。傳曰:「禍福無門,惟人所召。」〔一〕乃者暴風迅疾,殆必有異,上天不言,以災異譴告。是以孔子曰:「迅雷烈風,必有變動。」〔二〕詩云:「敬天之怒,不敢驅馳。」〔三〕王者至尊,出入有常,敬蹕而行,清室而止,自非郊廟,鸞旗不駕〔四〕。故詩稱「自郊徂宮」〔五〕,易曰:「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六〕。未有私從意志,日般遊諸臣之家,降尊亂卑,等威無別,宿衛守空宮,璽紱委女妾,設有非常之變,任章之謀〔七〕,上負先帝,下悔靡及。臣奕世受恩,得備納言,又以薄學充在勸講,特蒙光識,見照日月,恩重命輕,敢陳其愚。」大將軍冀怨秉,出為扶風太守。初秉侍講,以經學見重。太常黃瓊以秉勸講帷幄,不宜外遷,留拜光祿大夫。當冀之時,抑而不用。

  〔一〕見左傳襄公二十三年閔子馬之語。楊伯峻曰:「此蓋古時習語。荀子大略篇「禍與福鄰,莫知其門」,淮南子人間篇「夫禍之來也,人自生之;福之來也,人自成之。禍與福同門,利與害為鄰」,文子微明篇亦有此語。其意相近。」

  〔二〕見論語鄉黨,原文無「有」、「動」二字。  〔三〕出詩大雅板。

  〔四〕李賢引漢官儀曰:「前驅有雲罕、皮軒、鑾旗車也。」

  〔五〕見詩大雅雲漢。宮,宗廟也。

  〔六〕見易萃卦。  〔七〕漢書儒林傳曰:「霍氏外孫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宣子章,為公車丞,亡在渭城界中,夜玄服入廟,居郎間,執戟立廟門,待上至,欲為逆,發覺,伏誅。」

  十月,司空胡廣〔罷〕(薨)。太常黃瓊為司空〔一〕。

  〔一〕范書桓帝紀言瓊任司空於「閏月庚午」。

  十一月辛巳,京師地震。詔百官上封事,靡有所諱。〔舉至孝〕獨行之士各一人〔一〕。

  〔一〕據范書崔寔傳補。  安平崔寔郡舉詣公車,稱病不對。退而論世事曰:「凡天下所以不治者,其患在世承平,政漸衰而不改,俗漸弊而不悟,習亂安危,忽不自覺。或耽荒嗜欲,不恤萬機;或悅眾言,莫知所從;或見信之臣,懷寵苟免;或疏遠之士,言以賤廢。是以紀綱弛而不振,智士捐而不用,悲夫!  自漢興以來,三百餘年矣〔一〕,政令刓瀆,上下懈怠,風俗彫弊,人民偽巧,百姓囂然,復思中興之功矣。救世之術,豈必〔體〕堯舜而治哉〔二〕?期於狃絕拯撓,去其煩惑而已。是以受命之君,創制改物;中興之主,匡時補失。昔盤庚遷都,以易殷民之弊;周穆改刑,而正天下之失〔三〕。俗人守古,不達權變,苟執所聞,忽略所見,焉可與論國家之事哉!故言事者,頗合聖聽,於今須有可採,輒見掎奪〔四〕。何者?其頑士則闇於時權,其達者則寡於勝負〔五〕。斯賈誼所以見悲於上世也,雖使稷、契〔復存〕〔六〕,猶不能行其志,而況下斯者乎?

  〔一〕范書崔寔傳作「三百五十餘歲矣」。

  〔二〕據政論補。

  〔三〕書呂刑:「穆王訓夏贖刑,作呂刑。」注曰:「呂侯以穆王命作書訓,暢夏禹贖刑之法,更從輕,以布告天下。」

  〔四〕賈逵國語注曰:「從後牽曰掎。」  〔五〕政論「寡於勝負」作「寡不勝眾」。

  〔六〕據政論補。

  春秋之義,量力而舉,度德而行〔一〕。今已不能用三代之法,故宜以霸道而理之。重賞罰,明法術,自非上德,嚴之則治,寬之則亂,其理然也。為國之法,有似理身,平則致養,疾則致攻。故德教者,治世之粱肉;刑法者,救亂之藥石也。今以德除殘,是猶粱肉治疾也,欲望療除,其可得乎?自數世以來,政多恩貸,御安轡馬而忘其銜,四牡橫馳,皇路險傾,必將鉗勒鞭撻,以救奔敗,豈暇鳴鑾,從容平路哉〔二〕!」

  〔一〕隱公十一年左傳曰:「息侯伐鄭,大敗而還。君子曰:「不度德,不量力,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二〕李賢引家語曰:「古者天子以德法為銜勒,以百官為轡策。善御馬者,正銜勒,齊轡策,鉤馬力,和馬心,故口無聲而極千里。善御人者,一其德法,正其百官,均齊人物,和安人心,故刑不用而天下化也。」

  袁宏曰:觀崔寔之言,未達王霸之道也。常試言之:夫禮備者德成,禮順者情泰。德苟成,故能儀刑家室,化流天下〔一〕;禮苟順,故能影響無遺,翼宣風化。古之聖人,知人倫本乎德義,萬物由乎化風,陶鑄因乎所受,訓導在乎對揚〔二〕。崇軌儀於化始,必理備而居宗;明恭肅以弘治,則理盡而向化。斯乃君臣尊卑之基,而德和洽之本也。是以大道之行,上下順序,君唱臣和,其至德風教,繫乎一人,政化行於四海,無犯禮而王跡彰矣。

  〔一〕詩大雅思齊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注曰:「文王以禮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以此又能為政治于家邦。

  〔二〕書說命下:「說拜稽首曰:「敢對揚天子之休命。」」注曰:「對,答也,答受美命而稱揚之。」說者,傅說也。

  及哲王不存,禮樂凌遲,風俗自興,戶皆為政,君位且猶未固,而況萬物乎!於斯時也,臣子自盡之日,將守先王之故典,則元首有降替之憂,欲修封域之舊職,則根本無傾拔之慮。故忠奮之臣,推其義心,不忍其事,思屏王室。故有自下匡上之功,以卑援尊之事,雖失順序之道,然效忠之跡也。欲齊王體,則異乎承宣之美;欲同之不順,而終有翼戴之功。故聖人因事作制,以通其變,而霸名生焉。春秋書齊晉之功,仲尼美管仲之勳,所以括囊盛衰,彌綸名教者也。

  夫失仁而後義,必由於仁〔一〕;失王而後霸,以致於霸,必出於忠。義誠仁之不足,然未失其為忠也〔二〕。推此以觀,則王霸之義於是見矣。

  〔一〕此句有脫文。

  〔二〕老子曰:「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初,上欲封大將軍梁冀,使公卿會議其禮。特進安樂侯胡廣、太常羊儒〔一〕,司隸校尉祝恬、太中大夫邊韶等稱冀之德宜比周公,錫之山川,封以附庸〔二〕。司空黃瓊議曰:「昔周公輔相成王,制禮作樂,是以大啟土宇,賜以山川,郊祀天地,行天子禮,此百世未有,唯周公宜之耳。蕭何識高祖於泗上,霍光輔昭、宣於中興,皆益戶增封,以顯其功〔三〕。冀合食四縣,賞賜皆如霍光。使天下知賞必當功,爵不越德。」冀恨之,因地動策免瓊。  〔一〕范書黃瓊傳作「羊溥」。  〔二〕詩魯頌閟宮曰:「錫之山川,土田附庸。」  〔三〕史記蕭相國世家曰:天下大定,何封酇侯,食邑多,不久益封二千戶。後高祖聞韓信誅,又使使拜何為相國,益封五千戶,令卒五百人,一都尉,為相國衛。又漢書霍光傳曰:光廢昌邑王而立宣帝,以策立功,帝益封光萬七千戶,與故所食凡二萬戶。

  丁亥,司空黃瓊以災異策免〔一〕。

  〔一〕范書作元嘉二年十一月免。然瓊傳言以朝廷從瓊議,冀恨之,會以地動策免。事必不久,則當以袁紀為是。然按是月辛巳,京師地震,而朔日為甲寅,故無丁亥日。按元嘉二年十一月乙亥地震,是月有丁亥日,通鑑即以此從范書桓帝紀系此事於二年。錄以存疑。

  是月,五色大鳥見己氏,時以為鳳皇。本志以「政理衰缺,梁冀專權,皆羽孽之異也」。

  二年(壬辰、一五二)

  正月丙辰〔一〕,京師地震。

  〔一〕范書亦同。按是月壬午朔,無丙辰,疑皆誤。  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崩。帝舉哀洛陽西鄉。有司奏「禮為人後,制服有降,公卿已下各有差。贈送之禮儀,比恭懷皇后」。是時大將軍梁冀輔政,匽氏無在位者。  八月,黃龍見句陽,又見允〔街〕(衙)〔一〕。  〔一〕據范書及續漢郡國志改。

  十月乙亥,京師地震。

  永興元年(癸巳、一五三)

  五月丙申,大赦天下。

  十一月丁丑,減天下人死罪一等。民饑流亡數十萬口,詔所在賑給〔一〕。

  〔一〕范書言民饑流亡乃秋七月,郡國三十三地震,及河水溢所致。又「口」作「戶」。

  太尉袁湯致仕。湯字仲河。初為陳留太守,褒善敘舊,以勸風俗。嘗曰:「不值仲尼,夷、齊西山餓夫,柳下東國黜臣,致聲名不泯者,篇籍使然也〔一〕。」乃使戶曹吏追錄舊聞,以為耆舊傳〔二〕。數年薨,追贈特進,謚曰康侯。子成左中郎將,逢及隗并為三公。

  〔一〕論語公冶長孔子曰:「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又衛靈公孔子曰:「臧文仲其竊位者與?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立也。」

  〔二〕隋書經籍志有漢議郎圈稱撰陳留耆舊傳。東漢時地方撰述耆舊傳成風,不詳圈稱所撰與袁湯所命是否為一書。

  太常胡廣為太尉,太僕黃瓊為司徒。  二年(甲午、一五四)

  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二月,初聽刺史、二千石三年喪〔一〕。

  〔一〕按安帝元初三年初聽行三年喪,建光元年復斷之。此當作「復聽」。范書及通鑑即作「復聽」。袁紀作「初」誤。  癸卯,京師地震。詔公卿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潁川荀淑對策譏切貴幸,為梁冀所忌,出為朗陵侯相,吏民敬愛,稱為神君焉。淑字季和,棄官隱居,以壽終。

  是時潁川鍾皓字季明,以德行稱,官至林慮長。初,皓為本郡功曹,西門亭長陳寔未知名,皓獨敬異焉。皓初辟公府,太守問:「有誰可代君者?」皓曰:「明府必欲得其人,西門亭長陳寔可也。」自是名重海內。寔曰:「鍾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獨識我?」  潁川李膺嘗歎曰:「荀君清識難尚,鍾君至德可師。」皓之嫂,膺之姑也。有子曰覲〔一〕,與膺同年,而並有令名。覲為人好學慕古,有進退之行。膺祖太尉修常言:「覲似我家性,國有道不廢,國無道免於刑戮者也。」復以膺妹妻之。覲屢被辟命,未嘗屈就。膺謂覲曰:「孟軻以為「人無是非之心,非人也」〔二〕,弟於是何太無皂白邪?」覲嘗以膺言告人曰:「元禮祖〔公〕(父)在位,諸〔父〕(從)並盛〔三〕,又〔諱〕(鍾)公之甥〔四〕,故得然乎。國武子好招人過,以為忽本〔五〕。豈其得保身全家!」〔六〕

  〔一〕范書鍾皓傳「覲」作「瑾」。而三國志鍾繇傳注引先賢行狀,與袁紀同。

  〔二〕見孟子公孫丑章句上。  〔三〕皆據裴注引先賢行狀改。

  〔四〕據黃本改,子言其父,不當直呼其姓,蔣本誤改。  〔五〕國語周語曰:齊國佐對單襄公曰:「雖齊國子亦將興焉,立於淫亂之國,而好盡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後齊人殺國武子。又成公十七年左傳曰:齊慶克通于聲孟子,鮑牽見之,以告國武子。武子召慶克而責之。聲孟子怒,訴于靈公,靈公遂刖鮑牽而逐高無咎。又韋昭曰:「招,舉也。」范書作「昭」。

  〔六〕先賢行狀及范書以上鍾皓之語。

  袁宏曰:鍾生之言,君子之道。古之善人,內修諸己,躬自厚而薄責於人。至其通者,嘉善而矜不能;其狹者,正身而不及於物。若其立朝,為不得已而後明焉。事至而應之,非司人之短者也。如得其情,猶復託以藜蒸,使過而可得悔,失而自新之路長。君子道廣,而處身之塗全矣。末世陵遲,臧否聿興,執銓提衡,稱量天下之人,揚清激濁,繩墨四海之士,於是德不周而怨有餘。故君子道亢,而無必全之體;小人塗窮,而有害勝之心。風俗彫薄,大路險巇,其在斯矣。

  六月乙丑,封乳母馬惠子初為列侯。

  九月丁卯朔,日有蝕之。太尉胡廣免,司徒黃瓊為太尉,光祿勳尹頌為司徒。  閏月,蜀郡盜賊李伯自稱「太初皇帝」,伏誅。  元壽元年〔一〕(乙未、一五五)

  〔一〕范書、續漢書、通鑑均作「永壽」。又玄文先生李休碑(見蔡中郎集)、魯相韓敕造孔廟禮器碑、吉成侯州輔碑(以上見隸釋)亦均有「永壽」年號。袁紀作「元壽」,誤。  正月戊申,大赦天下。

  二月,司、冀民饑,人民相食。詔所在賑給各有差。  時梁氏威勢傾天下,而上無繼嗣,災異數見。潁陰人劉陶上疏曰:「蓋人非天地無以寓生,天地非人無以為靈〔一〕。是故常非民不立,民非帝不寧。夫天地之與帝,帝之與民,猶〔首〕(手)之與足〔二〕,相須而行,混同一體,自然之勢也。臣竊觀之,今玄象錯度,日月不明,地裂川溢,妖祥並興,胤嗣仍絕,民率流亡。昔夏癸由此而廢,商辛以斯而喪〔三〕,若不悔寤,恐懼將無及矣。

  〔一〕書泰誓曰:「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

  〔二〕據黃本改,范書劉陶傳作「頭」。

  〔三〕夏桀名履癸,商紂名辛。

  伏惟陛下,年隆德茂,中天稱號〔一〕,襲常存之爵,修不易之制。目不視鳴條之事,耳不聞檀車之聲〔二〕,天災不卒有痛於肌膚,震蝕不卒有損於己身〔三〕。故蔑三光之錯,不畏上天之怒,怡民饑之憂,忽震烈之變,輕無嗣之禍,殆國家之命,非所以彰美祖業,克保天祉者也。當今忠諫者誅,諛進者賞,嘉言結於忠舌,國命在於讒口,擅閻樂以咸陽,授趙高以車府〔四〕。夫危非仁不扶,亂非智不救。故武丁得傅說,以消鼎雉之變〔五〕:周宣用山甫,以濟〔夷〕(幽)、厲之荒〔六〕。竊見冀州刺史朱穆、烏桓校尉李膺,皆履正清修,貞介絕俗。穆前在冀州,彈糾豪傑,埽滅饕惡,肅清萬里,不仁者遠,雖山甫不畏強禦,誠無以逾也。膺前後歷職,正身率下。及掌戎馬,鎮撫北疆,神武揚於朔州,彊胡懾於漠北。文既俎豆,武亦干戈,功遂身退,家無私積。斯則中興之良佐,國家之柱臣也。宜還本朝,夾輔王室,不合久屈間曹,委於草莽〔七〕。

  〔一〕惠棟曰:「法言云:「漢興二百一十載而中天。」柳宗元云:「揚子極陰陽之數,此言知漢祚之方半耳。陶在靈帝而稱中天,非也。」愚謂中天,猶日之中天,言歷數方永耳。」惠說是,而柳所言「靈帝」乃「桓帝」之誤。

  〔二〕胡三省曰:「余按大雅大明之詩曰:「牧野洋洋,檀車煌煌。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陶蓋用此檀車事,言桀紂貴為天子,得罪於天,流毒於民,而湯武伐之;亡國之事不接於帝之耳目,帝不知為戒也。」

  〔三〕「損」原誤作「捐」,據范書逕改。

  〔四〕李賢曰:「趙高為車府令,與婿咸陽令閻樂謀殺胡亥,事見史記也。」按謀誅胡亥時,趙高為丞相。其任車府令在始皇末年。因其轄符璽事,故能于始皇崩後,作偽書,賜死扶蘇,而立二世。袁紀此二語之意,乃言授惡人以要職,必至大禍也。

  〔五〕書高宗肜日曰:「高宗祭成湯,有飛雉升鼎耳而雊,祖己訓諸王,作高宗肜日。」疏曰:「祖己以為王有失德而致此祥,遂以道義訓王,勸王以脩德政。」高宗,武丁之尊號,其使百工求諸野,得傅說以為相,國勢日盛。  〔六〕夷王,厲王之父;宣王,厲王之子。史記正義引紀年曰:夷王三年,致諸侯,烹齊哀公于鼎。又厲王立,好利,暴虐侈傲,國人叛,厲王逃至彘而亡。事並見史記周本紀。幽王乃宣王之子,于文意不合,袁紀作「幽」,誤。

  〔七〕胡三省曰:「前年朱穆得罪,李膺時亦免居綸氏。」

  臣恐小人道長,遂成其敗,犯冒天顏,言誠非議,知必以身脂鼎鑊,為海內先笑,所學之事,將復何恨!不學鬼谷之於東齊,而習秦儀之於周魏〔一〕,賈王孫於蜀郡,交猗頓之貨殖,如此,亦可以示王室之爵,置天地之位矣。臣始悲天下之可悲,今天下亦悲臣之愚惑矣。」書奏,上善其言〔二〕。

  〔一〕鬼谷子隱居深山,終身不仕。秦、蘇秦;儀,張儀。皆戰國時著名說士,各主合縱連橫,奔走于列國之間,以取卿相。  〔二〕范書作「書奏不省」。按永壽二年,拜膺為度遼將軍,穆為尚書,則袁紀是。

  六月,匈奴叛,中郎將張奐擊降之。

  太常韓縯為司空。

  二年(丙申、一五六)

  春正月,初聽中常侍行三年喪〔一〕。

  〔一〕范書桓帝紀作「中官」。李賢曰:「中官,常侍以下。」  七月,鮮卑寇雲中。  十月,京師地震〔一〕。  〔一〕范書及續漢五行志均作「十二月」,袁紀恐誤。

  三年(丁酉、一五七)

  春正月癸未,大赦天下〔一〕。  〔一〕范書桓帝紀作「春正月己未」。徐紹楨曰:「永壽三年正月癸未朔,紀有己未,疑誤。」  六月,司徒尹頌薨。司空韓縯為司徒〔一〕。

  〔一〕范書桓帝紀系此事於「冬十一月」。  是時有人上書言人所以貧困者,貨輕也,欲更鑄錢。事下群臣及太學之士。  時劉陶等在太學議曰:「夫讀鑄錢之詔,下及幽微,不遺窮賤,是以藿食之人〔一〕,敢懸書象魏〔二〕,聽罪絳闕〔三〕。蓋以為當今之憂,不在於此,在民有饑勞之怨,海內無耳目之變,乃箕子所謂佯愚而對也。臣不達殷人佯愚之慮,欲於不問而言甲子之事〔四〕。故念生鮮死久,復不敢極諫陳其要,請粗言生民之業。

  〔一〕李賢引說苑曰:「有東郭祖朝者,上書於晉獻公曰:「願聞國家之計。」獻公使人告之曰:「肉食者已慮之矣,藿食者尚何預焉?」祖朝曰:「肉食者一旦失計於廟堂之上,若臣等藿食,寧得無肝膽塗地於中原之野?其禍亦及臣之身,安得無預國家之計乎?」  〔二〕周禮天官大宰曰:「乃懸治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治象。」鄭司農曰:「象魏,闕也。」即宮外之闕也。  〔三〕絳闕,宮闕也,猶言丹墀、紫宸。  〔四〕甲子事,指紂兵甲子日敗于牧野,紂赴火而死。事見史記殷本紀。

  夫食者,有國之大寶,生民之至貴也。竊見比年以來,良苗盡於蝗螟之口,杼軸空於公孫之衣,野無青草,室如懸罄〔一〕,所急朝夕之餐,所患靡監之事,豈謂錢之鍥薄、銖兩輕重哉?今議者不達農殖之本〔二〕,多言鑄錢之便。或欲因緣行詐,以賈國利。國利將盡,取者爭競,故造鑄錢之端,於是乎生。萬人鑄之,一人奪之,猶不能給;設令一人鑄之,則萬人奪之,雖以陰陽為炭,萬物為銅〔三〕,役不食之民,使不饑之士,猶不足無厭之求也。陛下聖德,愍海內之憂,感天下之難,欲鑄錢齊貨,以救其厄,此猶養魚於沸鼎之中,棲鳥於烈火之上。  〔一〕出僖公二十六年左傳載齊侯之語。「室如」四字本在「野無」句之上。

  〔二〕「今」字原闕,據黃本補。

  〔三〕「陰陽為炭,萬物為銅」八字出賈誼服賦,見漢書賈誼傳。

  夫火土湯水,魚鳥之所生,用之不時,必也焦爛。當今地廣而不得耕,民眾而無所食,群小競逐,吞噬無厭。誠恐卒有役夫窮匠,起於板築之間〔一〕,投斤攘臂,登高大呼,則愁怨之人,狼跳虎駭,響應雲會,八方分崩,中夏魚潰〔二〕。雖方尺之錢,不能救此,若不早寤,恐將及之。」上從之。  〔一〕胡三省曰:「賢曰:「役夫,謂如陳涉起蘄也。窮匠,謂如驪山之徒也。」余謂陳涉、黥布皆可以言役夫,窮匠則山陽鐵官徒蘇令等是也。」

  〔二〕僖公十九年公羊傳曰:「梁亡,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魚爛而亡也。」注云:「梁君嚴刑峻法,一國之中無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狀若魚爛,魚爛從內發,故云爾者。」

  延〔熹〕(嘉)元年(戊戌、一五八)〔一〕〔一〕據東觀記、續漢書、范書及漢碑改。  夏五月甲戌晦,日有蝕之。京師蝗。

  六月,大赦天下。

  丙戌,初置博陵郡。

  誅侍中寇榮。榮,恂之曾孫,辯絜自善,少與人交,以此見害於貴寵。榮從兄子尚益陽長公主,帝又娶其從孫女於後宮。左右益惡之,乃陷榮以罪,宗族遂免歸故郡。吏持之急,榮懼不免,奔闕自訟。未至,刺史張敬追劾榮以擅去邊,有詔捕榮。榮亡命數年,會赦令,不得免,窮困,乃亡命山中上書曰:

  臣聞天地之於萬物也好生,帝王之於萬民也慈愛。陛下統天理物,作民父母,自生育已上,咸蒙德澤。而臣兄弟獨為權門所嫉,以臣昏姻王室,謂臣將撫其背,奪其位,退其身,受其勢。於是造作飛章,被以臣榮〔一〕,欲使墜於萬仞之坑,踐於必死之地。陛下忽慈母之仁,發投杼之怒〔二〕,有司承旨,驅逐臣門。臣輒奔走本郡,沒齒無怨。臣誠恐卒為豺狼橫見噬食,故冒死詣闕,披布肝膽。

  〔一〕「榮」字據蔣校補,黃本作「宗」。

  〔二〕借曾參母聽三人誤傳曾參殺人,懼而投杼下機,踰牆而走一事,以喻桓帝聽信讒言,陷其於死地。

  刺史張敬好為諂諛,張設機牢,令陛下復興雷霆之怒。司隸校尉應奉、河南尹何豹、洛陽令袁騰三官并驅,若赴讎敵,威加亡罪,罰及朽骨,但未掘壙出骸,剖棺露胔耳。殘酷之吏,不顧無辜之害,欲使聖朝必加罰於臣榮〔一〕,是以不敢觸突天威,而自竄山林,以陛下發神聖之聽,啟獨見之明,距讒慝之謗,絕邪巧之言,救可濟之民,援沒溺之命,臣不意滯怒不為春夏息,淹恚不為順時怠,布告遠邇,求臣甚切,張羅海隅,置罝萬里〔二〕,逐者窮人跡,追者極車軌,雖楚購伍員,漢求季布〔三〕,無以復過也。

  〔一〕「榮」字亦據蔣校補。

  〔二〕置,音苴,免網也。見說文。

  〔三〕楚平王誅殺伍奢,奢子員奔吳。楚懸賞粟五萬石、爵執珪以購員。又漢初劉邦以曾數窘於項羽將季布,故購季布以千金,令敢藏匿者罪三族。事並見史記。

  自臣遇罰以來,三蒙赦令,無〔驗〕(厭)之罰〔一〕,足以蠲除。而陛下疾臣逾深,有司咎臣〔甫〕(轉)力〔二〕,止則見埽滅,行則為亡虜,苟生則為窮民,極死則為怨鬼,天廣而無以自覆,地厚而無以自載,蹈陸有沈淪之憂,〔遠〕巖牆有鎮壓之患〔三〕。精誠足以感天,而陛下不悟。如臣元惡大憝,足備刀鋸,陛下當班之市朝,坐之王庭,使三槐九棘平臣之罪〔四〕。無緣〔至〕萬乘之前〔五〕,永無見信之期也。

  〔一〕據黃本及范書改。

  〔二〕據黃本及范書改。

  〔三〕據黃本及范書補。

  〔四〕周禮秋官朝士曰:「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後。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後。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長眾庶在其後。」棘者,取其赤心而外刺;槐者,懷也,取其懷來人而與之謀。三槐九棘,實指在朝之三公九卿諸大臣。

  〔五〕據范書補。  勇者不逃死,智者不毀名〔一〕,豈惜垂盡之命,願赴湘沅之波〔二〕。故假須臾之期,不勝首丘之情,欲犯主怒,觸帝禁,伏於兩觀之下,陳寫痛毒之冤,然後登金鑊,入沸湯,雖死而不恨。悲夫!久生亦復何聊賴!願陛下使臣一門頗有遺類,以崇天地寬厚之惠。謹先死陳情,臨章泣血。  〔一〕國語魯語申生曰:「吾聞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范書「毀名」作「重困」。名者,孝名也。

  〔二〕欲效屈原赴湘沅而死。

  上不省,遂滅寇氏〔一〕。

  〔一〕范書作「上省章益怒」。又范書寇榮傳作「延熹中被罪」,又言「遇罰以來,三赦再贖」,則榮被誅不當在元年。

  袁宏曰:寇榮之心,良可哀矣,然終至滅亡者,豈非命也哉!性命之致,古人豈肯明之,其可略言乎?易稱「天之所助者〔順,人之所助者〕信」〔一〕,然則順之與信,其天人之道乎,得失存亡,斯亦性命之極也。夫向之則吉,背之則凶,順之至也。推誠則通,易慮則塞,信之極也。故順之與信,存乎一己者也。而吉凶通塞,自外而入,豈非性命之理,致之由己者乎?夫以六合之大,萬物之眾,一體之所棲宅,猶秋毫之在馬背也。其所資因,小許處耳。而賢者順之以通,不肖者逆之以塞,彼之所乘,豈異塗轍哉?致之在己,故禍福無門之殊應也。

  〔一〕語見易繫辭上,袁紀多有脫文,據以補。

  夫松竹貞秀,經寒暑而不衰;榆柳虛撓,盡一時而零落。此草木之性,修短之不同者也。廉潔者必有貪濁之對,剛毅者必遇彊勇之敵,此人事之對,感時之不同者也。咸自取之,豈有為之者哉?萬物之為,莫不皆然,動之由己,應之在彼,猶影響形聲,不可得而差者也。故君子之人,知動靜,為否泰,致之在己也。繕性治心,不敢違理,知外物之來,由內而至,故得失吉凶,不敢怨天。夫然遇泰而不變其情,遭否而不慍其心,未嘗非己,夫何悲哉!

  二年(己亥、一五九)

  三月甲午〔一〕,絕刺史、二千石三年喪。

  〔一〕三月辛丑朔,無甲午,或系甲子之錯誤。

  六月,鮮卑寇遼東。度遼將軍李膺擊破之。

  膺字元禮,潁川襄城人。初為蜀郡太守,威德並行。後轉護烏桓校尉,會匈奴攻雲中〔一〕,殺略吏民。膺親率步騎,臨陣交戰,斬首二千級,羌寇遠退〔二〕,邊城安靜。後以公事免官。天子賢劉陶之言,而嘉膺之能,遷度遼將軍。先時疏勒、龜茲數抄張掖、酒泉、雲中諸郡,吏民苦之。自膺在邊,皆不復為害。匈奴、莎車、烏孫、鮮卑諸國,常不賓附者,聞膺威名,莫不威服。先時略取民,男女皆送還塞下。遷河南尹、司隸校尉。膺風格秀整,高自標持,欲以天下風教是非為己任,後進之士有升其堂者,皆以為登龍門。

  〔一〕范書李膺傳「匈奴」作「鮮卑」。

  〔二〕疑「羌」系「虜」之誤。

  七月,太尉黃瓊免,太常胡廣為太尉〔一〕。  〔一〕范書作延熹元年七月甲子以日食免。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獻梁皇后。

  於是梁冀專權,其同己者榮顯,違忤者劾死,百僚側目,莫不從命,省中咳唾之音,冀必知之,臺閣機事,先以聞冀乃得奏御。內外恐懼,上下鉗口,而帝不得有所親任,上既不平之矣。冀以私憾,專殺議郎邴尊〔一〕,上益怒之。於是亳貴人見幸〔二〕,冀嫉其寵,遣客夜盜其家,欲刺貴人母〔三〕。母入宮求哀,因言冀之罪。

  〔一〕邴尊,鄧猛之姊婿也。冀恐其沮敗猛易鄧姓為梁姓,迺遣刺客殺尊於偃城。  〔二〕亳,黃本作「豪」,蔣本此作「毫」,下文仍作「亳」。龍溪精舍本、學海堂本并作「亳」。按續漢書鄧猛立為后,惡梁氏之姓,改姓亳。范書皇后紀作「薄」。亳乃薄之俗字,其以薄太后家謹良故改而為姓。黃本誤,蔣本此作「毫」亦誤,逕改。

  〔三〕貴人母名宣,初適鄧香,生桓帝鄧皇后猛。後改嫁梁紀,猛遂冒姓梁氏。

  八月癸酉,上問小黃門唐衡曰:「左右誰與冀不相得者?」衡曰:「單超、左悺前詣河南尹不疑,禮敬極簡。不疑收其兄弟送洛陽獄,二人詣謝而得免。徐璜、貝瑗非常私忿梁氏放橫〔一〕,口不敢言。」於是上呼超、悺入室。上曰:「梁將軍兄弟專朝,〔迫〕(追)脅內外〔二〕,公卿以下,從其風旨。今欲誅之,於常侍意如何?」皆對:「誠為國賊,當誅日久。臣等弱劣,未知聖意何如耳。」上曰:「審然者,常侍密圖之。」對曰:「圖之易耳,但恐陛下腹中狐疑。」上曰:「姦臣脅國,當伏其罪,復何狐疑!」於是令衡呼璜、瑗,五人遂於宅中定議。上齧臂出血以為盟。超等曰:「陛下今計已定,勿復更言,恐為人所疑。」

  〔一〕貝瑗,范書作「具瑗」。  〔二〕據范書、通鑑及龍溪精舍本改。

  丁丑,冀心疑超等,使中黃門張惲入省宿,以防其變〔一〕。瑗敕吏收惲,以「自外來,謀圖不軌」。於是帝幸前殿,召公卿,勒兵,遣使者要冀大將軍印綬,更封〔比〕(北)景都鄉侯〔二〕。黃門令瑗將虎賁士千人,與司隸共捕冀宗親洛陽獄,無少長皆誅之。冀自殺。追廢懿獻后為貴人。

  〔一〕胡三省曰:「使惲入禁中直宿,以防超等,而無上旨,徑使惲入,自恃威行宮省,故敢然。」

  〔二〕據范書改。  初,上既與中官成謀,乃召尚書令尹勳,使任其事。上素惡冀,倉卒恐不能辦。勳臨事明斷,甚有方略。冀既誅,上嘉其能。

  坐冀所連及公卿、列侯、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數十人,冀故吏、賓客免絀者三百餘人,朝廷為之一空,唯光祿勳王躬、廷尉邯鄲義在焉〔一〕。是時從禁中發使者交馳道路,公卿失其度,州府市朝閭里鼎沸,數日乃定,百姓莫不稱快。冀財貨已充王府用,減天下租稅之半。

  〔一〕范書及通鑑「王躬」均作「袁盱」。

  先時立名行高節之士,多遭梁冀之害,免身苟榮而已,莫敢潔去就矣。唯周協不屈其志〔一〕,而獨能自免於難,故士以此服之也。

  〔一〕范書「協」作「勰」。

  協字巨勝,周舉之子,玄虛養道,以典墳自娛。初以父任為郎,自免歸,徵辟不就,杜門不出十餘年。及延〔熹〕(嘉)初,乃開門延客,遊談宴樂。是秋梁冀誅,而協亦病卒,識者以為知命〔一〕。

  〔一〕識者,蔡邕也。

  初,冀之盛也,尚書陳霸上疏言其罪,請誅之。上不省。霸知為冀所害,七日不食而死。

  戊寅,太尉胡廣、司徒韓縯以阿附梁冀減死一等。

  壬午,立皇后亳氏,實鄧后也。后即鄧香之女,香則禹之孫〔一〕。初后母宣起於微賤,間香生后。後適梁紀,故后冒姓梁氏。紀姊子孫壽,冀之妻也,進后入掖庭,有寵。立為皇后,惡梁姓之同,改為亳氏。

  〔一〕按范書梁冀傳注曰:「香蓋掖庭署人之名也。」不言是鄧禹之孫。又續漢五行志曰:「先是亳后因賤人得幸。」鄧氏貴重,不當屢易其姓,且立為后,不即復鄧氏姓,其非鄧禹后裔明矣。

  封宣為長安君,追尊香為車騎將軍,安陽侯。宣子演封南頓侯,位特進。

  后復姓鄧氏,徙宣為昆陽君,演子康〔比〕(北)陽侯〔一〕,賞賜巨萬。封平梁冀之功也〔一〕。

  〔一〕據黃本改。續漢郡國志中南陽郡有比陽縣,范書作「沘陽」。  〔二〕「封平梁冀之功也」上當脫封宦者五侯事,即單超新豐侯、徐璜武原侯、貝瑗東武陽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陽侯。  白馬令李雲上書,移副三府曰:「故大將軍梁冀雖持權日久,今得誅之,猶召家臣殪而殺也。而猥封謀臣萬戶,高祖聞之,得無見非?西北列將,得無不事?孔子曰:「帝者,諦也。」〔一〕今官位錯亂,小人日進,財貨公行,政治日消,是帝欲不諦乎?」上得雲奏,大怒,送雲黃門北寺,使中常侍管霸與御史、廷尉雜考之。弘農五官掾杜眾傷雲以忠獲罪,上書願與同日死。帝愈怒,遂并下廷尉。

  〔一〕李賢引春秋運斗樞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統調陰陽,招類使神,故稱帝。帝之言諦也。」鄭玄注云:「審諦於物色也。」

  廷尉奏「雲不遜,欲獲抗直之名;眾遠為邀訴,皆大逆不道,請論如律」。霸入奏,上在濯龍池,霸跪言曰:「雲,野澤愚夫;眾,郡中小吏,出於狂戇,不足加罪。」上謂霸曰:「使「帝欲不諦」,是何等語,而常侍欲原之邪?」顧小黃門吳伉可其奏。  大鴻臚陳蕃上疏救雲曰:「臣聞所言,雖不識禁忌于上,其意歸於憂國,但違將順之禮。禮譏暴諫,然亦有狂狷愚忠。不顧誅族之禍者,古今有之。是以高祖忍周昌不諱之言,孝成皇帝赦朱雲腰領之誅〔一〕。二主非不忿,此二臣以忠不思難,皆不罪之。今日殺李雲,天下猶言陛下誅諫臣,所以臣敢觸龍鱗也。」上不從,雲、眾死獄中,蕃免歸田里。

  〔一〕漢書朱雲傳曰:雲於公卿前,斥宣帝師張禹尸位素餐,願得尚方斬馬劍以誅之。帝怒,令御史將下死不赦。左將軍辛慶忌免冠叩頭流血諫,上意解。并留雲所折殿檻曰:「勿易!以旌直臣。」  袁宏曰:夫欲之則至,仁心獨行,人君之所易,人臣之所難也。動而有悔,希意循制,人臣之所易,人君之所難也。右之君臣,必觀其所易,而閑其所難。故上下恬然,莫不雍睦。逮於末世,斯道不存,居臣異心,上下乖違,各行所易,不顧其所難,難易之事交,而諫爭之議生也。

  夫諫之為用,政之所難者也。處諫之情不同,故有三科焉。推誠心言之於隱,貴於誠入,不求其功,諫之上也。率其所見,形於言色,面折庭爭,退無後言,諫之中也。顯其所短,明其不可,彰君之失,以為己名,諫之下也。夫不吝其過,與眾功之,明君之所易,庸主之所難。觸其所難,暴而揚之,中諫其猶致患,而況下諫乎?故諫之為道,天下之難事,死而為之,忠臣之所易也。

  古之王者,辯方正位,各有其事〔一〕。在朝者必諫,在野者不言,所以明職分,別親疏也。忠愛心至,釋耒而言者,王制所不禁也。無因而去,處言之地難,故君子罕為也。

  〔一〕周禮天官冢宰曰:「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

  十月,行幸長安,祠章陵。

  壬寅〔一〕,中常侍單超為車騎將軍。  〔一〕十月戊辰朔,無壬寅。范書作十一月事,甚是。疑袁紀有脫文。

  十二月,西戎犯塞。護羌校尉段熲討之。

  天竺國來獻。

  故太尉黃瓊為太尉,光祿大夫祝恬為司徒〔一〕。詔曰:「太尉黃瓊清儉不撓,數有忠謇,加以典謀深奧,有師傅之義。連在三司,不阿權貴,疾風知勁草,朕甚嘉焉。其封瓊邟鄉侯。」瓊固讓,不聽。

  〔一〕此事范書系于十月之前,時胡廣、韓縯以阿附梁冀免。又范書本傳曰:「瓊辭疾讓封六七上,言旨懇惻,乃許之。」

  是時新誅梁冀,天下想望異政。故瓊首為三公,多奏州縣諸不法,死徙者十餘人,海內翕然,副其耳目,上委任之。會單超等五侯擅權,瓊自度力不能制,乃稱疾不朝,上表曰:臣聞天者務剛其氣,君者務彊其政〔一〕。是以王者居高履貴,則以德義為首;臨危處難,則以忠賢為助,故能長守萬國,保其社稷。而陛下即位以來,諸梁秉政,宦豎充朝,富擬王公,勢傾海內。言之者輒族滅,稱之者必顯榮。忠臣懼死而杜口,萬夫畏禍而括囊。故太尉李固、杜喬以直言干政,遂見殘滅,賢愚傷心。故白馬令李雲指言宦官,以忠獲罪,是使天下結舌,以忠為諱也。徐璜、唐衡、單超、貝瑗等於梁冀之盛,苟免相連,及其當誅,說以要賞。陛下不復澄清善惡,俱與忠臣尚書令尹勳等並時顯封,使朱紫不別,粉墨雜糅,所謂銷金玉於沙礫,碎珪璧於泥塗。四方聞之,莫不叩心,傷陛下失賞於見誣,虧爵於姦臣。夫讒諛相與,無高而不升;阿黨相抑,無深而不淪。陛下年在方剛,聖慮未衰,願還既誤之封,折后族之勢。夫懷寶者須世,抱璞者待時。〔二〕陛下誠能行臣所陳,則懷寶抱璞之徒,特將竭力致身,以趨聖世。臣身輕任重,勤不補過,敢以垂死之年,陳不諱之言。」〔三〕

  〔一〕春秋繁露曰:「天不剛則列星亂其行,居不堅則邪臣亂其官。故為天者務剛其氣,為君者務堅其政。」

  〔二〕指和氏先後獻玉璞於楚厲王、武王,玉人不識,指璞為石,因此被刖左右足。文王即位,始命玉人理之,而得寶玉璧。事見韓非子。

  〔三〕范書系此表於延熹七年。  三年(庚子、一六0)

  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丙午,車騎將軍單超薨。  閏月,羌寇張掖。護羌校尉段熲討之。  五月甲戌,詔曰:「汝南太守張彪、故河南尹鮑吉,與朕有潛龍之舊,皆封列侯。」

  六月辛酉〔一〕,司徒祝恬薨。光祿勳种暠為司徒〔二〕。

  〔一〕范書桓帝紀作「辛丑」。

  〔二〕范書桓帝紀作「司空盛允為司徒」。通鑑考異曰:「按祝恬薨後有盛允,允免,暠為司徒,相去半年,袁紀誤也。」

  九月,泰山盜賊群起。

  十二月,中郎將宗資討之。   


  四年(辛丑、一六一)

  春正月辛丑,南宮嘉德殿火〔一〕。

  〔一〕范書及續漢志均作「辛酉」。按是月庚申朔,無辛丑日,袁紀誤。  二月壬申,武庫火〔一〕。

  〔一〕二月庚寅朔,無壬申日。范書及續漢志作「壬辰」,是。

  夏四月甲寅,河間孝王開子博為任城王。  五月,有星孛于大辰〔一〕。

  〔一〕范書及續漢志均作辛酉日事。大辰即心星,故范書、續漢志均作「心」。

  丁卯,原陵長壽門火〔一〕。

  〔一〕原陵,即光武陵。

  六月,羌寇金城、安定、漢陽、武威,殺吏民。中郎將皇甫規討羌,大破之。  先是敘州刺史郭宏、漢陽太守趙喜、安定太守孫俊皆不任職,倚恃貴戚,有司不敢糾。規悉條奏其罪,羌人聞之,翕然乃喜,一時降者二十餘萬口。徵拜議郎。論功未畢,常侍左悺私求於規,規執正不許,悺遂以餘寇不絕,收規下獄。學生張鳳等三百餘人守闕訟規,終不省,規竟坐論。會赦,復徵為尚書。頃之,復為中郎將。討敘、益叛羌有功,封喜城侯,固讓不受。

  規字威明,安定朝那人。初,譏切梁氏,謝病歸,教授十餘年。冀既誅,旬月之間,禮辟五至皆不就。公車徵,乃起為太山太守。規好推賢達士,太傅陳蕃、太尉楊秉、長樂少府李膺、太守張奐皆規所教授,致顯名於世。

  秋八月,關內侯以……〔一〕

  〔一〕袁紀此文必有脫文,范書作「占賣關內侯、虎賁、羽林、緹騎營士、五大夫錢各有差」,則袁紀此句恐當作「占賣關內侯以下錢各有差」。

  〔五年〕(壬寅、一六二)〔一〕〔一〕據通鑑補。

  張掖、酒泉〔一〕……

  〔一〕此句亦有脫誤。范書作「三月,沈氏羌寇張掖、酒泉」。

  尚書令陳蕃薦五處士曰〔一〕:「臣聞善人者,天地之紀,治之所由也〔二〕。詩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國。」〔三〕天誕俊乂,為陛下出,當輔明時,左右大業者也。處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閎、京兆韋著、潁川李曇德行純備,著于民聽,宜登論道,協亮天工,終能翼宣威德,增光日月者也。」詔公車備禮徵〔四〕,皆辭疾不至。

  〔一〕通鑑考異曰:「范書徐稚傳云:「延熹二年,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等上書薦稚。」袁紀:「五年,尚書令陳蕃薦五處士。」按二年,胡廣已為太尉;五年,蕃已為光祿勳。今置在二年,從范書;去廣名,從袁紀。」  〔二〕成公十五年左傳曰:「晉三卻害伯宗,譖而殺之,及欒弗忌。伯州   


  建寧元年(戊申、一六八)  春正月己亥,上徵至,大將軍竇武持節迎于夏門亭。

  庚子,即皇帝位。

  以太尉陳蕃為太傅,〔與〕(以)將軍竇武〔及〕(為)司徒胡廣錄尚書事〔一〕。詔曰:「太傅陳蕃輔弼先帝,出納為允,謇諤之節,宣于本朝。朕初踐祚,親授策命,忠篤之性,老而彌純。其封蕃為高陽侯。」固讓不受,章十餘上乃許。  〔一〕據范書靈帝紀改。

  三月辛丑,葬孝桓皇帝于宣陵〔一〕。

  〔一〕范書靈帝紀作「二月辛酉」。按三月己卯朔,有辛丑,然無下文之庚午。二月己酉朔,辛酉乃第十三日,庚午乃第二十二日,故當以范書為是。  庚午,大赦天下〔一〕。賜男子爵,孝悌、力田帛各有差。

  〔一〕范書作「辛未」,相差一日,未知孰是。

  夏四月甲午〔一〕,追尊祖解瀆亭侯淑為孝元皇帝,考嗣侯萇為孝仁皇帝〔二〕,妃董姬為慎園貴人。

  〔一〕范書作「閏月甲午」。朔閏考曰:「閏月戊申朔。穀雨丁未在三月晦日,小滿戊寅在四月朔日。楊統碑有三月癸丑,即月之六日,碑省言閏。紀有甲午疑誤。」

  〔二〕范書靈帝紀及獨斷均作「孝元皇」、「孝仁皇」,乃省文耳。

  戊辰〔一〕,以長樂衛尉王暢為司空。

  〔一〕四月戊寅朔,無戊辰,疑有訛。

  五月丁未朔,日有蝕之。

  六月癸巳,錄定策功,封竇武、曹節等十一人為列侯。

  八月,司空王暢以災異策罷,宗正劉寵為司空。

  暢字叔茂,太尉龔之子也。初,暢為南陽太守,設禁令,明賞罰。太守下車之後,而故犯法者,發屋伐樹,塞井移灶〔一〕。豪彊戰慄,晏開早閉。功曹張敞諫曰:「蓋聞諸經典,殷湯開三面之網,而四方歸仁;武王除炮烙之刑,而天下咸服。高祖創業,約法三章;孝文寬刑,號稱太宗。若夫卓茂、文翁之徒,皆去嚴刻,務崇溫和。夫明哲之君,網漏吞舟之魚,然後三光明于上,民物和於下。愚謂舜舉皋陶,不仁者遠〔二〕;隨會為政,晉盜奔秦〔三〕。治民在德,不在於刑。」暢於是崇寬慎刑,旌賢表德。

  〔一〕疑「移」系「夷」之誤。

  〔二〕出論語顏淵。

  〔三〕宣公十六年左傳曰:「晉侯以黻冕命士會將中軍,且為太傅。於是晉國之盜逃奔于秦。」「士會」即「隨會」也。  暢以郡俗奢富,欲約己以矯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車廄馬羸弊〔一〕,而不改之。同郡劉表,時年十七,從暢受學,進諫曰:「蓋聞奢不僭上,儉不逼下〔二〕,守道行禮,貴處可否之間。清不暴鱗,濁不汙泥,蘧伯玉恥獨為君子。府君不希孔門之明訓〔三〕,而慕夷齊之末操〔四〕,無乃皎然自貴於世。」暢答曰:「昔公儀休在魯,拔園葵,去織婦;孫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

  〔五〕。夫以約失之者鮮矣〔六〕!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七〕。雖以不德,敢慕高風,且以矯俗也。」

  〔一〕疑「車」系衍文。

  〔二〕禮記雜記下曰:「君子上不僣上,下不偪下。」  〔三〕黃本及范書均作「孔聖」,蔣本乃依南監本作「孔門」。  〔四〕李賢曰:「論語:孔子曰「奢則不遜,儉則固」言仲尼得奢儉之中,而夷齊饑死,是其末操也。」孔子語見述而,其意本在奢則僣上,儉失禮耳。與其僣上而不遜,不若儉之但失禮耳。

  〔五〕並見史記。前者乃循吏傳,後者乃滑稽傳也。

  〔六〕見論語里仁。

  〔七〕見孟子萬章章句下。

  太后新攝政,政之巨細,多委陳蕃、竇武,同心戮力,以獎王室,徵用天下名士參政事。於是天下英雋,知其風指,莫不人人延頸,想望太平。

  其後中常侍曹節與上乳母趙嬈求諂於太后,太后信之,數出詔命,有所封拜。蕃、武每諫,不許。會有日蝕之變,蕃謂武曰:「昔蕭望之為石顯所殺,李、杜禍及妻子〔一〕。有一石顯,望之尚為之死,況數十人耶?趙夫人旦夕亂政,其患最甚。蕃以餘年,請為將軍除之〔二〕。因災之變,以除佞臣,誰曰不可!」武亦謀之,深納蕃言,乃言之於太后曰:「故事,內官但典門戶,給事左右而已。今乃參政事,貴顯朝廷,父子兄弟,並在列位,天下匈匈,多以為患,今可悉除之。」太后曰:「此皆天所生,漢元以來,世世用事,國之舊典,何可廢也?但誅其惡耳。」武性詳重,疑而未決。

  〔一〕李,李固;杜,杜喬。范書「李杜」上有「近者」二字,袁紀恐脫。

  〔二〕時蕃已八十歲,故曰「餘年」。

  是時太白犯上將星,又入太微〔一〕。侍中劉瑜素善天文,與蕃書曰:「星辰錯亂,不利大臣。前所謀者,事宜速斷之。」蕃、武得書,將發。於是以朱宇為司隸校尉,劉祐為河南尹。武奏收中常侍曹節、長樂食監王甫等,使侍中劉瑜內其奏。謀頗泄漏,節等及竊發瑜奏,且知其事,節曰:「前先帝宮人嫁,武父子載取之,各且十餘人,此大罪也。身自不正,何以正人!」中黃門朱瑀曰〔二〕:「其中放縱者罪當誅耳,我曹何罪!」乃與等輩十餘人結誅武等。是夜矯詔以王甫為黃門令,持節誅尚書令尹勳,因共脅太后取璽綬。

  〔一〕通鑑與袁紀同。而范書竇武傳作「太白犯房左驂,上將星入太微」。按晉書天文志,房四星,第一星上將也。太微,天子庭也。則范書標點本斷句誤耳。續漢天文志入太微者亦太白,而非上將星也。

  〔二〕朱瑀原誤作朱宇,袁紀靈帝紀中卷及范書均作朱瑀,故逕改。

  九月辛亥〔一〕,節請帝御前殿,召公卿百官,易拜司隸校尉、河南尹,遣中謁者分守南、北宮。節稱詔收大將軍竇武,武不受詔。與子紹將北宮二千人屯洛陽都亭。

  〔一〕范書作「丁亥」。通鑑考異曰:「范書帝紀作「丁亥」,袁紀作「辛亥」。按長曆,是年九月乙已朔,無丁亥。今從袁紀。」標點本據以改范書。

  太傅陳蕃聞起兵,將官屬諸生八十餘人到承明門。使者不內曰:「公未被詔召,何得勒兵入宮?」蕃曰:「趙鞅專兵向宮,以逐君側之惡。春秋義之〔一〕。」有使者出開門〔二〕,蕃到尚書門,正色曰:「大將軍竇武忠以衛國,黃門、常侍無道,欲誣忠良邪?」黃門王甫曰:「先帝新棄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弟父子並封三侯,又設樂飲讌,多取掖庭宮人,旬日之間,資財巨萬。大臣如此,是為道邪?公為宰輔,苟相阿黨,復何求賊?」使劍士收蕃。蕃聲逾厲,辭氣不撓,遂送蕃北寺獄〔三〕。

  〔一〕春秋以趙鞅不請晉君而執邯鄲午,保晉陽,書曰「趙鞅以晉陽叛」,未嘗義之。後因韓、魏之請,鞅盟于公宮,亦無清君側之舉。春秋三傳均不見,未知陳蕃何據。

  〔二〕范書作「突入承明門」。通鑑從范書。

  〔三〕御覽卷三五二引漢南記曰:「陳蕃等欲除諸黃門,謀泄,閽寺之黨於宮中詐稱驚,云外有反者。蕃奔入宮,小黃門朱宇逆以戟刺蕃。」范書作「蕃拔劍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圍之數十重,遂執蕃送獄」。通鑑從袁紀。

  節又稱詔,以少府周靜行車騎將軍〔一〕,與匈奴中郎將張奐、王甫持節共以討武等,與武陳兵於闕下。武令其軍曰:「黃門、常侍反逆無道,何盡隨之反乎?先降有重賞。」〔二〕中官執勢久,士皆畏之,於是(免)武兵數十人者各為部,歸於甫軍,自旦至食時,兵降且盡。武自殺,紹等走,靖等皆斬〔三〕,紹弟機、親族賓客悉誅之。蕃亦被害,妻子徙日南。皇太后遷於雲臺。於是自公卿以下,嘗為蕃、武所舉,皆免官禁錮。

  〔一〕范書「周靜」作「周靖」。袁紀下文之「靖」,乃紹弟靖。

  〔二〕范書竇武傳曰:「甫兵漸盛,使其士大呼武軍曰:「竇武反,汝皆禁兵,當宿衛宮省,何故隨反者乎?先降有賞!」營府素畏服中官,於是武軍稍稍歸甫。」按黃本「武令」作「甫令」,然與其所言身份不符;蔣本作「武令」,文雖可通,然與武軍散歸甫營又不合,疑袁紀脫誤恐多。通鑑兩存之,武令系于屯兵都亭之時,甫令系于闕下對陣之際。又「中官」原誤作「中宮」,逕改之。

  〔三〕范書言武、紹並自殺,而未及靖被斬之事。

  蕃字仲舉,汝南平輿人。初,袁〔閬〕(閎)為郡功曹〔一〕,舉蕃以自代曰:「陳蕃有匡弼之才,不可久屈,宜以禮致之。」於是為郡功曹,舉賢良方正皆不就。桓帝初招延俊乂,徵拜為議郎,起署為尚書,稍遷九卿。初為豫章太守,獨設一榻以候徐孺子,餘人不得而接〔二〕。其高簡亮正皆此類也。  〔一〕據范書改。  〔二〕世說新語德行篇注引袁紀曰:「蕃在豫章,為稚獨設一榻,去則懸之,見禮如此。」古人引書多以己意改竄,於此可見。  丙辰,司徒胡廣為太傅,錄尚書事。司空劉寵為司徒。

  寵字祖榮,東萊牟平人。初為會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徵入為將作大匠。山陰縣有數老父,年各八十餘,居若邪山下,去郡十里。聞寵當還,相率共往送寵,人齎百錢。寵見老父曰:「何乃自苦來邪?」對曰:「山谷鄙老〔一〕,生來嘗到郡縣。他時吏發〔二〕,不去民間,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車以來,吏稀至民間,狗不夜吠。老值聖化,今聞當見棄,故自力來送。」寵曰:「吾何能及公〔言〕邪〔三〕?甚勤苦父老。」為選一大錢受之。故會稽號為「取一錢」〔四〕,其清如此。薄衣服,弊車馬,其與人交恂恂然。在朝廷正色,不可干以私,閉門靜居,不接賓客,教誨子孫而已。故進不見惡,退無謗言。

  〔一〕范書作「山谷鄙生」。王補曰:「鄙生字,范書凡數數見,然承上文「山民愿樸,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則袁紀為合。」

  〔二〕發,發求,即征斂也。

  〔三〕據范書補。

  〔四〕范書作「號寵為「一錢太守」」。

  封曹節十八人為列侯,討陳、竇之功也。

  十月甲辰晦,日有蝕之。  鮮卑犯幽州,殺略吏民。自此以後,無歲不犯塞。  陳竇之誅,海內冤之。曹節善招禮名賢,以衛其罪。乃言於帝,就拜姜肱為犍為太守,韋著為東海相。詔書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著不得已,遂解巾臨郡,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為受罰家所告,論輸左校。刑竟歸鄉里,為姦人所殺。  二年(己酉、一六九)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迎慎〔園〕(國)董貴人幸南宮嘉德殿〔二〕。

  〔一〕是月甲辰朔,無丁丑,疑有訛。

  〔二〕據本卷建寧元年紀文改。

  二月己巳,尊董貴人為孝文皇后〔一〕。后置永〔樂〕宮〔二〕,如匽貴人之禮。貴人,河間人。配解瀆侯萇,生帝。后兄子重為五官中郎將〔三〕。

  〔一〕按范書作「三月己巳」。二月癸酉朔,無己巳,袁紀「二月」當是「三月」之誤。又范書及獨斷,「孝文后」皆作「孝仁后」,袁紀亦誤。  〔二〕據續漢志補。  〔三〕「官」原誤作「宮」,逕改之。

  夏四月壬辰,青蛇見御座殿軒。癸巳,大風折木〔一〕。詔群臣各上封事,靡有所諱。

  〔一〕范書靈帝紀不載青蛇事,又「大風」下記有「雨雹」。通鑑兩採之。  議郎謝弼上疏曰:「蓋聞蛇者,女子之祥也。皇太后幽隔空宮,愁感天心所致也。皇太后定策帷幄,援立陛下,雖父兄不軌,非皇太后之罪。陛下當以其誅滅之故,特加慰釋之念,而反隔絕,靡有朝問之禮,大虧孝道,不可以示四方。昔周襄王不能事母,夷狄交侵,天命去之,遂陵遲不復興〔一〕。禮:為人後者為之子。今以孝桓皇帝為父,豈得不以皇太后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邊境斥候,兵革蜂起,非孝無以濟之。願陛下上以堯舜為法,下以襄王為戒,無令皇太后憂愁於北宮〔二〕。一旦有霧露之疾〔三〕,陛下當何面目以見天下乎?」

  〔一〕見前甘昭公注。

  〔二〕按太后徙靈臺,乃南宮也,此作北宮,非。又原脫「太」字,逕補。

  〔三〕「霧露」一詞出史記淮南厲王傳袁盎諫文帝之語中,本指受風寒一類的疾病,此乃但有不幸之意。

  又匈奴中郎將張奐上書曰:「臣聞風〔為〕(以)號令〔一〕,動物通氣。木者,火之本,相須乃明。蛇者屈伸,隱顯似龍。順至為休徵,逆來為災殃。故大將軍竇武忠肅恭儉,有援立之功。太傅陳蕃敦方抗直,夙夜匪懈。一旦被誅,天下驚怛,海內嘿嘿,莫不哀心。昔周公既薨,成王葬不具禮,天乃大風,偃木折樹。成王發書感悟,備禮改葬,天乃立反風,其木樹盡起〔二〕。今宜改葬蕃、武,選其家屬,諸被禁錮,一宜蠲除,則災變可消,昇平可致也。」

  〔一〕據黃本及范書改。李賢引翼氏風角曰:「凡風者,天之號令,所以譴告人君者也。」

  〔二〕見尚書大傳。

  天子雖知奐言是,然迫於節等,不得從之。中官惡謝弼,出為〔廣〕陵府丞〔一〕。郡縣承旨,以他罪死獄中。

  〔一〕據范書補。

  張奐字然明,敦煌酒泉人。少與安定皇甫規俱顯當世,而奐又與規善。初,奐為梁冀所辟,冀被誅,奐廢錮。眾人莫敢為言,唯規數薦奐。由是為武威太守、度遼將軍,幽、并清淨,吏民歌之。徵拜大司農,賜錢二十萬,除家一人為郎。奐讓不受,願徙戶華陰。舊制:邊民不得內徙。唯奐因功得聽,故奐始為弘農人。  建寧初,奐新至未除,會陳、竇之事。中常侍曹節等承制,使奐率五營士圍武。武自殺,蕃下獄死,義士以此非奐。然素立清節,當可否之間,雖彊禦不敢奪也。後以黨事免官禁錮。河東太守董卓慕其名,使兄遺奐縑百匹。奐不受,知卓有姦兇之心,遂與絕。至於朋友之饋,雖車馬不辭也。時被黨錮者,多不守靜,或徙或死,唯奐杜門不出,養徒著書矣〔一〕。

  〔一〕奐養徒千人,著尚書記難三十餘萬言。  六月,司徒劉寵為太尉。

  九月,江夏丹陽蠻夷反。

  李膺等以赦獲免,而黨人之名書在王府,詔書每下,輒伸黨人之禁。陳、竇當朝後,親而用之,皆勤王政而盡心力,拔忠賢而疾邪佞。陳、竇已誅,中官逾專威勢,既息陳、竇之黨,又懼善人謀己,乃諷有司奏「諸鉤黨者,請下州郡考治」。時上年十四,問節等曰:「何以為鉤黨?」對曰:「鉤黨者,即黨人也。」上曰:「黨人何用為而誅之邪?」對曰:「皆相舉群輩,欲為不軌。」上曰:「黨人而為不軌,不軌欲如何?」對曰:「欲圖社稷。」上乃可其奏〔一〕。於是故司空王暢、太常趙典、大司〔農〕(空)劉祐〔二〕、長樂少府李膺、太僕杜密、尚書荀緄、朱宇、魏朗、侍中劉淑、劉瑜、左中郎將丁栩,潁川太守巴肅、沛相荀昱〔三〕、議郎劉儒、故掾范滂,皆下獄誅,皆民望也。其餘死者百餘人。天下聞之,莫不垂泣。

  〔一〕「上」原作「帝」。依前文例,據黃本逕改之。

  〔二〕據范書黨錮傳改。又祐卒于家,未及此難,袁紀誤。  〔三〕范書黨錮傳作「荀翌」,而荀淑傳作「荀昱」,與袁紀同。按翌乃昱之本字也。  袁宏曰:「夫稱至治者,非貴其無亂,貴萬物得所,而不失其情也。言善教者,非貴其無害,貴性理不傷,性命咸遂也。故治之興,所以道通群心,在乎萬物之生也。古之聖人,知其如此,故作為名教,平章天下。天下既寧,萬物之生全也。保生遂性,久而安之。故名教之益,萬物之情大也。當其治隆,則資教以全生;及其不足,則立身以重教。然則教也者,存亡之所由也。夫道衰則教虧,幸免同乎苟生;教重則道存,滅身不為徒死,所以固名教也。汙隆者,世時之盛衰也。所以亂而治理不盡〔一〕,世弊而教道不絕者,任教之人存也。夫稱誠而動,以理為心,此情存乎名教者也。內不忘己以為身,此利名教者也。情於名教者少,故道深於千載;利名教者眾,故道顯於當年。蓋濃薄之誠異,而遠近之義殊也。體統而觀〔二〕,斯利名教之所取也。

  〔一〕疑「亂」上脫「政」字。

  〔二〕體統,總括之意也。此句作總而言之解。

  鄉人謂李膺曰:「可逃之乎?」膺歎曰:「事不辭難,罪不逃刑〔一〕,臣之節也。吾年已七十〔二〕,禍自己招,復可避乎!」

  〔一〕襄公三年左傳載羊舌赤對晉侯曰:「事君不避難,有罪不逃刑。」

  〔二〕范書作「年已六十」。

  詔書至汝南,督郵吳道悲泣不忍出〔一〕,縣中不知所為。范滂聞之曰:「督郵何泣哉?此必為吾也。」徑詣縣獄。縣令郭揖見滂曰:「天下大矣,子何為在此!」滂曰:「何敢彰罪於君,使禍及老母。」滂與母訣曰:「滂承順教訓,不能保全其身,得下奉亡君於九泉,亦其願也。」母曰:「爾得李、杜齊名,吾復何恨!」

  〔一〕范書「吳道」作「吳導」。

  三君八雋之死,郭泰私為之慟曰〔一〕:「「人之云亡,邦國殄瘁」〔二〕,漢室滅矣。未知「瞻烏爰止,于誰之屋」〔三〕。」  〔一〕通鑑考異曰:「范書以泰此語為哭陳、竇。袁紀以為哭三君、八俊,今從之。」

  〔二〕見詩大雅瞻卬。箋曰:「賢人皆言奔之,邦國將盡困窮。」

  〔三〕見詩小雅正月。箋云:「視烏集于富人之室,以言今民亦當求明君而歸之。」

  泰字林宗,太原介休人。少孤養母,年二十,為縣小吏,喟然歎曰:「大丈夫焉能處斗筲之役!」乃言於母,欲就師問,母對之曰:「無資奈何?」林宗曰:「無用資為!」遂辭母而行。至成皋屈伯彥精廬,并日而食,衣不蓋形,人不堪其憂,林宗不改其樂。三年之後,藝兼游、夏。同邑宗仲,字〔子〕雋〔一〕,有高才,諷書日萬言,與相友善,閒居消遙。泰謂仲曰:「蓋昔之君子,會友輔仁〔二〕,夫周而不比,群而不黨〔三〕,皆始於將順,終於匡救。濟俗變教,隆化之道也。於是仰慕仲尼,俯則孟軻,周流華夏,採諸幽滯。」泰始(中)至京師〔四〕,陳留人符融見而歎曰:「高雅奇偉,達見清理,行不苟合,言不夸毗,此異士也。」言之於河南尹李膺,與相見曰:「吾見士多矣,未有如郭林宗者也。其聰識通朗,高雅密博,今之華夏,鮮見其儔。」友而親之。陳留人韓卓有知人之鑒〔五〕,融見卓,以己言告之,卓曰:「此太原士也。」他日又以泰言告之,卓曰:「四海內士也,吾將見之。」於是驟見泰,謂〔融〕(雄)曰〔六〕:「此子神氣衝和,言合規矩,高才妙識,罕見其倫。」

  〔一〕據陳澧校補。又水經汾水注載有「宋子浚碑」,然「仲」作「沖」,通鑑亦然。  〔二〕論語顏淵曰:「曾子曰「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  〔三〕論語為政:「君子周而不比。」又國語晉語中趙宣子曰:「吾聞事君者,比而不黨。夫周以舉義,比也;舉以其私,黨也。」韋昭曰:「忠信曰周。比,比義也。阿私曰黨。」又禮記三年問曰「因以飾群」。疏曰:「群,謂五服之親也。」

  〔四〕「中」系衍文,刪。

  〔五〕歲華紀麗引袁宏紀曰:「韓卓字子助,陳留人。臘日奴竊食,祭先人。卓義其心,矜而免之。」今本脫之。

  陳留蒲亭亭長仇香年已長矣,泰見香,在而言之〔一〕。明日起朝之曰:「君泰之師,非泰之友。」

  〔一〕陳璞曰:「「在」疑「坐」。」

  陳留茅容年四十矣,親耕隴畝,避雨樹下,眾人悉踐蹲,容獨釐膝危坐,泰奇其異,請問舍所在,因寄宿。容明旦殺雞作食,泰謂之為己也。容分半食母,餘半庋置〔一〕,自與泰素餐。泰曰:「卿賢哉遠矣!郭泰猶減三牲之具以供賓旅〔二〕,而卿如此,乃我友也。」起對之揖,勸令學問,卒成盛德。

  〔一〕胡三省曰:「毛晃曰:「板為閣以藏物曰庋。」

  〔二〕胡三省曰:「三牲之具,謂養親之具也。孝經曰:「日用三牲之養。」賓旅,猶言賓客也。」

  嘗止陳國,文孝童子魏昭求入其房〔一〕,供給灑埽。泰曰:「年少當精義〔講〕書〔二〕,曷為求近我乎?」昭曰:「蓋聞經師易遇,人師難遭〔三〕,故欲以素絲之質,附近朱藍耳。」泰美其言,聽與共止。嘗不佳,夜後命昭作粥。粥成進泰,泰一呵之曰:「為長者作粥,不加意敬,使不可食〔四〕。」以杯擲地。昭更為粥重進,泰復呵之,如此者三。昭姿無變容,顏色殊悅,泰曰:「吾始見子之面,而今而後,知卿心耳。」遂友而善之。

  〔一〕按御覽卷八一四引袁紀作「魏照」。

  〔二〕據御覽卷八一四引袁紀補。

  〔三〕胡三省曰:「經師,謂專門名家,教授有師法者。人師,謂謹身脩行,足以範俗者。」

  〔四〕困學記聞翁元圻注引袁紀作「乃不可食」,不知所據為何本。

  鉅鹿孟敏,字叔達。客居太原,未有知名。叔達曾至市買甑,荷擔墮地,徑去不顧。時適遇林宗,林宗異而問之:「甑破可惜,何以不顧?」叔達曰:「甑既已破,視之無益。」林宗以為有分決,與之言,知其德性,謂必為善士,勸使讀書,游學十年,知名當世。其宗人犯法,恐至大辟,父老令至縣請之。叔達曰:「犯法當死,不應死,自活,此明理也,何請之有?」有父老董敦之〔一〕,曰:「儻其死者,此大事也。奈何以宜適而不受邪?」叔達不得已,乃行見楊氏令,不言而退。令曰:「孟徵居高雅絕世,雖其不言,吾為原之矣。」  〔一〕董,督也;敦,亦督也。董敦者,督促也。

  初,汝南袁〔閬〕(閎)〔一〕,盛名蓋世,泰見之,不宿而退。汝南黃憲,邦邑有聲,天下未重,泰見之,數日乃去。薛恭祖曰:〔二〕「聞足下見袁奉高,車不停軌,鑾不輟軛。從黃叔度,乃彌日信宿,非其望也。」林宗答曰:「奉高之器,譬諸汎濫,雖清易挹。叔度汪汪如萬頃之波〔三〕,澄之而不清,撓之而不濁,其器深廣,難測量也。雖住稽留,不亦可乎?」由是憲名重於海內。

  〔一〕按閎字夏甫,閬字奉高。袁紀下文既言「袁奉高」,當是袁閬,作閎非也。通鑑即作「閬」,故正之。袁閬與黃憲俱為汝南慎陽人,袁閎乃汝南汝陽人。二袁既同時,又同郡,其名形亦相近,故常致誤。世說新語德行注引汝南先賢傳「閬」亦誤作「宏」,而所言事跡與袁閬同。  〔二〕薛恭祖,名勤,汝南人,識陳蕃有清世志者。  〔三〕范書郭泰傳注引謝承書作「汪汪若千頃波」,而范書黃憲傳、續漢書、世說新語均與袁紀同。

  初,泰嘗止陳留學宮,學生左原犯事斥逐。泰具酒食勞原於路側,謂之曰:「昔顏涿聚,梁甫之大盜;段干木,晉國之大駔,卒為齊之忠臣,魏之名賢〔一〕。且蘧伯玉,顏子淵猶有過〔二〕,誰能無乎?慎勿恨之,責躬而已。」或曰:「何為禮慰小人?」泰曰:「諸君黜人,不託以藜蒸,無有掩惡含垢之義。「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三〕。吾懼其致害,故訓之。」後原結客,謀構己者,至期曰:「林宗在此,負其前言。」於是去。後事發露,眾人咸自以蒙更生之賜於泰。

  〔一〕李賢曰:「呂氏春秋曰:「顏涿聚,梁父大盜也,學於孔子。」左傳曰「晉伐齊,戰於黎丘,齊師敗績,(智伯)親禽顏庚。」杜預注:「顏庚,齊大夫顏涿聚也。」」又「段干木」句亦出呂氏春秋。李賢引說文曰:「駔,會也。謂合兩家之賣買,如今之度市也。」又引新序曰:「魏文侯過段干木之閭而軾之,遂致祿百萬,而時往問之。國人皆喜,相與誦之曰:「吾君好正,段干木之敬;吾君好忠,段干木之隆。」秦欲攻魏,司馬唐諫曰:「段干木賢者也,而魏禮之,天下莫不聞,無乃不可加兵乎?」秦君以為然。」

  〔二〕論語憲問:「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又雍也:「孔子對曰:「有顏回者好學,不遷怒,不貳過。」」

  〔三〕見論語泰伯。

  泰謂濟陰黃元艾曰〔一〕:「卿高才絕人,足為偉器。然年過四十,名聲著矣。於此際當自匡持,不然將失之矣。」元艾笑曰:「但恐才力不然至此年矣〔二〕!若如所敕,敢自克保,庶不有累也。」林宗曰:「吾言方驗,卿其慎之。」元艾聲聞遂隆。後見司徒袁隗,隗歎其英異,曰:「若索女婿如此,善矣!」有人以隗言告元艾,又自生意謂之曰:「袁公有女,得無欲嫁與卿乎?」元艾婦夏侯氏,有三子,便遣歸家,將黜之,更索隗女也。夏侯氏父母曰〔三〕:「婦人見去,當分釵斷帶,請還之。」遂還。元艾為主人,請親屬及賓客二十餘人〔四〕。夏侯氏便於座中攘臂大呼,數元艾隱慝穢惡十五事,曰:「吾早欲棄卿去,而情所未忍耳,今反黜我!」遂越席而去。元艾諸事悉發露,由此之故,廢棄當世。其弘明善惡皆此類也。  〔一〕范書郭泰傳作「黃允字子艾」。

  〔二〕疑「然」字涉上文「不然」而衍。

  〔三〕惠棟曰:「袁宏紀云,夏侯氏謂父母曰:「婦人見去,當分釵斷帶,請還之。」」據此則蔣本恐脫「謂」字,然考諸本皆無「謂」字,當系惠氏據范書所補。范書郭泰傳作「婦謂姑曰」,與袁紀亦異。

  〔四〕范書作「於是大集賓客三百餘人」。

  後遭母憂,喪過於哀。徐孺子荷擔來弔,以生   


  〔熹〕(嘉)平四年(乙卯、一七五)  春三月,五經文字刻石立于太學之前〔一〕。

  〔一〕胡三省曰:「雒陽記:太學在雒陽城南開陽門外,講堂長十丈,廣二丈,堂前石經四部,本碑凡四十六枚。西行,尚書、周易、公羊傳十六碑存,十三碑毀。南行,禮記十五碑悉崩壞。東行,論語三碑毀。禮記碑上有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蔡邕名。又趙明誠金石錄曰:石經,蓋漢靈帝熹平四年所立,其字則蔡邕小字八分書也。後漢書儒林傳敘云「為古文、篆、隸三體」者,非也。蓋邕所書乃八分,而三體石經乃魏時所建也。」按水經注穀水曰:「東漢靈帝光和六年刻石鏤碑,載五經,立於太學講堂前,悉在東側。蔡邕以熹平四年,與五官中郎將堂谿典光祿大夫楊賜、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張馴、韓說、太史令單颺等奏求正定六經文字,靈帝許之,邕乃自書丹於碑,使工鐫刻,立於太學門外,於是後儒晚學,咸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觀視及筆寫者,車乘日千餘輛,填塞街陌矣。今碑上悉銘刻蔡邕等名。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隸三字石經。」故隸釋以為諸儒受詔在熹平,而碑成於光和年間。范書靈帝紀作「詔諸儒正五經文字,刻石于太學門外」,乃指下詔之日,非指刻石樹立之日,故袁紀「五經」之上恐脫「詔諸儒正」諸字。

  夏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延陵園災。

  冬十月改平準為中準,使中官為之令,列為內署,令、丞悉用中官。

  初,虞大家以選入掖庭,生衝帝,陳夫人生質帝。衝帝早崩,政在梁氏,故未有謚號。議郎畢整上疏曰〔一〕:「孝衝皇帝母虞大家,質帝母陳夫人,皆誕育聖明,而未有謚號,今當以母氏序列于外戚。雖在薨沒,猶宜爵贈,況二母見存,而無寵榮者乎?即違母以子貴之義〔二〕,又不可以示後世。」上感其言,以虞大家為貴人,陳夫人為孝王妃〔三〕,使中常侍持節告憲、懷二陵。  〔一〕范書皇后紀作「卑整」。注引風俗通曰:「卑氏,鄭大夫卑諶之後,漢有卑躬,為北平太守。」惠棟曰:「整,雁門人。案孫愐引胡太傅碑亦作「卑整」。蔡邕集及袁紀皆作「畢整」。作「畢」字者,誤也。」今按續漢書亦作「畢正」,其必有所據。恐當以袁紀為是。

  〔二〕見隱公元年公羊傳。

  〔三〕「孝王」,是勃海孝王鴻也。

  大鴻臚袁隗為司徒〔一〕。

  〔一〕范書作熹平元年十二月事。

  五年(丙辰、一七六)

  夏四月癸丑〔一〕,大赦天下。

  〔一〕范書作「癸亥」。按是月壬辰朔,無癸亥,袁紀是。

  五月,太尉李咸久病罷,光祿〔勳〕劉寬為太尉〔一〕。

  〔一〕范書靈帝紀作「太尉陳耽罷,司空許訓為太尉」。又劉寬為太尉,范書系於「秋七月」。「勳」字據范書補。

  閏月,永昌太守曹鸞下獄誅。

  初,鸞上書訟黨人曰:「夫黨人者,或耆年淵德,或衣冠英賢,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錮,辱在泥塗。謀反大逆,尚蒙赦宥,黨人何罪,獨不開恕乎!所以災異屢見,水旱荐臻,皆由於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有司奏檻車徵鸞棄市。鸞年九十,本郡憫其無辜。於是申黨人之例,父兄子弟、門生故吏,皆免官禁錮。

  冬十月,司徒袁隗久病策罷。

  隗字次陽,累世三公,貴傾當時。兄弟逢及隗並喜人事,外結英俊,內附宦官。中常侍袁朗〔一〕,隗之宗人,用事於中,以逢、隗家世宰相,推而崇之以為援。故袁氏寵貴當世,富侈過度,自漢公族未之有也。逢兄子紹,好士著名,賓客輻輳,紹折節下之,不擇賢愚。逢子術亦任俠好士,故天下好事之人,爭赴其門,輜軿柴車,常有千兩。寵臣、中官皆患之。  〔一〕范書袁安傳作「袁赦」。

  十二月丙戌〔一〕,光祿大夫楊賜為司徒。

  〔一〕范書作「十一月」。按十一月戊子朔,無丙戌,范書誤。

  是時拜爵過差,遊觀無度,賜歎曰:「吾世受國恩,又備宰相,安得拱默哉!」復上疏曰:「臣聞天生蒸民,不能自牧,故立君長,使司牧之。是以文王日昃不食〔一〕,以立雍熙之化。頃聞拜爵過多,每被尚書劾,非眾所歸,或不知何人。昔堯用●〔二〕,猶尚先試考績,以成厥功。今之所用,無他名德,旬月之間,累遷高位,守道之徒,歷載不轉,勞逸無別,善惡同流。又聞微行數出諸苑囿,觀鷹犬之勞,極般游之樂,政事日隳,大化凌遲,忘乾乾不息,忽屢省之欽哉。陛下不顧二祖之勤止,追慕五宗之高縱〔三〕,殆非所謂光昭之美,而欲以望太平,是由曲表而求直影〔四〕,卻行而求及前人。惟陛下絕慢游之戲,念官人之重,割超越之恩,慎貫魚之次,以慰遐邇憤怨之望。臣受恩偏厚,特添師傅之任,不敢自同凡臣,括囊解咎  〔五〕,謹自手書,皂囊密上。」  〔一〕按尚書無逸篇曰:「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注曰:「昃音側,本亦作仄。」黃本作「夜」誤。龍溪精舍本作「昃」,是。

  〔二〕●,舜,舜之本字,見說文。

  〔三〕二祖,高祖、光武也。「勤止」見詩周頌賚。其文曰:「文王既勤止,我應受之。」言文王既勞心於政事,而有天下之業,我當而受之。又五宗者,指文帝太宗,武帝世宗,宣帝中宗,明帝顯宗,章帝肅宗。

  〔四〕荀子王霸篇曰:「猶立枉木而求其影直也。」

  〔五〕易坤卦曰:「括囊無咎無譽。」疏曰:「閑其知而不用,故曰括囊。不與物忤,故曰無咎。」

  六年(丁巳、一七七)

  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二月,武庫東垣自壞。

  夏,鮮卑寇邊。烏丸校尉夏育上言:「鮮卑仍犯塞,百姓怨苦,自春以來,三十餘(人)發

  〔一〕。請幽州諸郡兵,出塞討之。」時故護羌校尉田晏以他事論刑,因中常侍王甫求為將。甫建議當出軍與育并力,詔書遂用晏為鮮卑中郎將,與匈奴中郎將臧旻、南單于,三道並出。

  〔一〕據范書鮮卑傳刪。

  時大臣多以為不便,議郎蔡邕議曰:「周有玁狁之役〔一〕,漢有瀚海之事〔二〕,征罰四夷,所由來尚矣。然而時有同異,勢有可否,不可一也。天設山河,秦築長城,漢起塞垣,所以分別內外,異殊俗也。其外則分之夷狄,其內則任之良吏,後嗣遵業,順奉所守。苟無〔蹙〕(慼)國之譏〔三〕,豈與蟲螘之虜,校往來之所傷哉?乃欲度塞出攻,雖破之,不可弭盡,而本朝必為之旰食〔四〕!昔淮南王安諫伐越曰:「天子之兵,有征無戰。言其莫敢校也〔五〕。如使蒙死儌倖,以逆執事廝養之卒,有不備而歸者,雖得越王之首,猶為大漢羞之。」而育欲以齊民易醜虜,射乾沒以要功〔六〕,就如其言,猶已危矣,況其得失不可知也!昔朱提郡反〔七〕,孝元皇帝納賈捐之言,割而棄之。夫恤民救急,雖成郡列縣,猶尚棄之,況鄣塞之外,未嘗為民居者乎?臣愚以為宜止出攻之計,令諸郡修垣,屯守衝要,以堅牢不動為務。若乃守邊之術,李牧發其策〔八〕,嚴尤申其要〔九〕,遺業猶在,文章具存。循二子之策,守先帝之規,臣曰可矣。」育,下邳淮浦人,以忠直稱,所歷皆有名跡。

  〔一〕詩小雅六月曰:「玁狁孔熾,我是用急。王于出征,以匡王國。」

  〔二〕史記霍去病傳言去病西擊匈奴,「獲屯須王、韓王等三人,將軍、相國、當戶、都尉八十三人,封狼居胥山,禪於姑衍,登臨瀚海。」索隱引崔浩曰:「北海名,群鳥之所解羽,故云翰海。」

  〔三〕詩大雅召旻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國百里。今也,日蹙國百里。」范書蔡邕傳作「蹙」,據以改。

  〔四〕昭公二十年左傳曰:「伍尚歸,奢聞員不來,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楊伯峻曰:「旰音幹,晚也。謂楚之君臣將有吳國來之憂患,不得早食。」按李賢注作伍子胥語,誤。

  〔五〕李賢曰:「校,報也。」

  〔六〕史記酷吏傳曰:「始為小吏,乾沒。」服虔曰:「射成敗也。」楊樹達曰:「黃生云:此言以公家財物入己,如水之淹沒,沉沒無跡也。不水而沒,故曰乾沒,與陸沉意同。」按袁紀邕文之意,當以服說應之。

  〔七〕按漢書賈捐之傳、范書鮮卑烏桓傳均作「珠   


  中〔平〕(和)二年〔一〕(乙丑、一八五)

  〔一〕據上卷改。

  春二月丁卯,故太尉劉寬薨。贈車騎將軍,謚曰昭烈侯。

  寬字文饒,弘農華陰人也。少好學,博通群書。稍遷東海〔一〕、南陽太守,遇民如子,口無惡言,吏民有罪,以蒲鞭鞭之〔二〕,示恥辱而已。其善政歸之於下,有不善輒自剋責,庶民愛敬之。好與諸生論議,行縣使三老、學生自隨,到亭傳輒復講論,教化流行,不嚴而治。嘗有客遣奴酤酒,久而不還,及其還也,客不堪之,罵詈曰:「畜產!」寬須臾遣人視之曰:「此人也,罵言畜產,恐其自殺。」夫人欲試寬一恚,伺當朝會,裝嚴已訖,使婢奉肉羹一盂,寬手未得持,放羹衣上。婢急收羹,寬言:「徐,徐!羹爛汝手!」其寬裕如此,內外稱為長者,上深悼之。

  〔一〕隸釋劉寬碑、范書均作「東海相」。

  〔二〕古者,鞭用生皮為之,寬代之以蒲草。

  袁宏曰:在溢則激,處平則恬,水之性也。急之則擾,緩之則靜,民之情也。故善治水者,引之使平,故無衝激之患。善治人者,雖不為盜,終歸刻薄矣。以民心為治者,下雖不時整,終歸敦厚矣。老子曰「古之為道者,不以明民,將以愚之。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也」〔一〕。

  〔一〕疑「古之」下脫「善」字。語見德經。

  羌胡寇三輔,車騎將軍皇甫嵩征之。

  己酉,南宮雲臺災。庚戌,樂城門災〔一〕,延及北闕、嘉德殿、和歡殿。本志曰:「雲臺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圖書珍寶之所藏。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燃宮。」天戒若曰:「刑濫賞淫,何以舊典為!」故焚其祕府也。」

  〔一〕胡三省曰:「據續漢志,蓋樂成殿門也。「城」當作「成」。五行志作「樂成門」。劉昭曰:「南宮中門也。」」又按己酉、庚戌二日均在丁卯之前。或袁宏倒敘耳。  收天下田畝十〔錢〕(歲)〔一〕,以治宮室。州縣送材及石,貴戚〔因〕緣賤買入己〔二〕,官皆先經貴戚然後得中。宮室連年不成,天下騷擾,起為盜賊。

  〔一〕據續漢書、范書靈帝紀改。

  〔二〕御覽卷九二引續漢書:「黃門常侍斷截州郡送林、文石,掌主史譴呼不中,退賣之,貴戚因緣賤買,十倍入官,其貴戚所入召者,然後得中。」范書改「送林文」作「送材木」,「石」作「召」。按袁紀之文,「林」作「材」是,「石」作「召」非,而「文」乃「及」之誤。按續漢書,袁紀脫「因」字,故補之。

  司徒袁隗久病罷。  三月,廷尉崔烈為司徒。

  邊章、韓約寇三輔,中郎將董卓副皇甫嵩討之〔一〕。

  〔一〕范書皇甫嵩傳與袁紀同,而靈帝紀與通鑑均作「北宮伯玉等寇三輔」。按董卓傳,中元元年冬,「北地先零羌及枹罕河關群盜反叛,遂共立湟中義從胡北宮伯玉、李文侯為將軍,殺護羌校尉冷徵。伯玉等乃劫致金城人邊章、韓遂,使專任軍政。明年春,將數萬騎入寇三輔」。故諸記均不誤。

  於是關隴擾攘,發役不供。司徒崔烈欲棄敘州,議郎傅燮進曰:「斬司徒,天下乃安!」有司奏燮廷辱大臣〔一〕。有詔問本意,對曰:「昔冒頓至逆也,樊噲為上將,云:「願得十萬眾,橫行匈奴中。」憤激奮勵,未失臣節也,不顧計之當與不當耳。季布猶廷斥曰:「噲可斬!」前朝是之〔二〕。今敘州天下之衝要,國家之蕃衛也。堯舜時禹貢載之〔三〕,殷周之世列為侯伯〔四〕。高祖平海內,使酈商別定隴右;世宗拓境,列置四郡,議者以為斷匈奴之右臂。今牧御者失理,使一州叛逆,天下騷動,陛下不安寢食。烈為宰相,不念思所以緝之之策,乃欲棄一方萬里之〔土〕(士)〔五〕,臣竊惑之。左衽之虜得此地,為患數世。今以勁士堅甲利兵,姦雄因之為亂,此社稷之深憂也。且無敘州則三輔危,三輔危則京都薄矣。若烈不知憂之,是極弊也;知而欲棄,是不忠也。二者擇而處之,烈必有之。」遂從燮議,亦不罪烈。由是朝廷益重燮,每公卿缺議,輒歸燮。  〔一〕「有司」,乃尚書郎楊贊。  〔二〕冒頓為書嫚呂后,廷議,噲作是言。時季布曰:「夫高帝將兵四十餘萬眾,困於平城,今噲柰何以十萬眾橫行匈奴中,面欺!且秦以事於胡,陳勝等起。于今創痍未瘳,噲又面腴,欲搖動天下。」事見史記季布傳。

  〔三〕尚書禹貢所言古雍州之地,即包括漢敘州也。

  〔四〕嬴姓于殷多貴顯,中潏即在西戎。周時非子居犬丘,邑之秦。秦襄公以兵送平王東遷,賜岐以西之地,封為諸侯。事並見史記秦本紀。

  〔五〕據范書及通鑑改。

  夏五月,太尉鄧盛久病罷。太僕張延為太尉。

  六月,以討張角功封中常侍張讓等十二人為列侯。

  秋七月,車騎將軍皇甫嵩征邊章、韓約無功免〔一〕。

  〔一〕嵩前討張角,見中常侍趙忠舍宅踰制,奏沒入之。又中常侍張讓私求錢五千萬,嵩不與。故二人誣奏之,遂徵還,收左將軍印綬,削戶六千。

  八月,司空張溫為車騎將軍討章、約。

  九月,特進臨晉侯楊賜為司空。

  冬十月,司空楊賜薨。策曰:「司空臨晉侯賜,華嶽所挺,九德純備〔一〕,三葉宰相〔二〕,輔國以忠。昔朕初載,受道帷幄,遂階成勳,以陟大猷。師範之功,既昭於內;弼亮之勤,亦著於外。雖受茅土,未答厥勳,哲人既歿,將誰諮度?朕甚悼焉!今使左中郎將郭儀持節追贈特進司空驃騎將軍印綬〔三〕,謚曰文烈侯。」

  〔一〕書皋陶謨曰:「寬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彊而義。」此所謂九德。

  〔二〕楊震、楊秉、楊賜三世三公。

  〔三〕范書作「追位特進,贈司空驃騎將軍印綬」,是。

  賜字子獻〔一〕,篤志於學,閒居教授,不應州郡之命。辟梁冀府,非其好也,因謝病去。舉高第,稍遷越騎校尉、光祿大夫。靈帝初,與劉寬、張濟侍講於華德殿〔二〕。初,張角等誑耀百姓,天下惑之,襁負至者數十萬人。賜時居司徒。謂劉陶曰:「聞張角等黨輩熾盛,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討,恐驚動醜類,遂成反亂。今欲切敕刺史、二千石,采別流民,咸遣護送各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乃誅其渠帥,可不勞眾而定。何如?」陶曰:「此孫子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三〕,廟勝之術也〔四〕。」賜遂上書言之。會賜去位,事留中。後帝徙南宮,閱故事,得賜所上奏及講時注籍,乃感悟,遂下詔曰:「大司〔徒〕(馬)楊賜〔五〕,敦德允元,忠愛恭懿,親以尚書侍講〔六〕。累評張角始謀,禍亹未彰,賜陳便宜,欲緩誅夷,令德既光,嘉謀怛然。詩不云乎:「無德不報,無言不讎。」故褒城君孔霸,故太尉黃瓊侍講先帝,並宜受茅土之封。」賜上言曰:「臣前與故太尉劉寬、司徒張濟並被侍講,俱受三事;張角謀亂,又共陳便宜,而獨蒙師傅之澤,茅土之祚,而寬、濟不蒙雲雨之潤。乞減賜戶,以封寬、濟。」上雖不聽,嘉其至誠,乃封寬為遂鄉侯、濟子根為蔡陽侯。賜子彪忠厚有孝行,復纂其家業。

  〔一〕按東觀記、范書均作「字伯獻」,謝承書作「伯欽」,三載互異,未知孰是。

  〔二〕范書楊賜傳作「華光殿」。注引洛陽宮殿名曰:「華光殿在崇光殿北。」

  〔三〕見孫子兵法謀攻篇。

  〔四〕孫子兵法計篇曰:「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其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李筌曰:「夫戰者,決勝廟堂,然後與人爭利。」

  〔五〕前此賜任司徒,作「司馬」,系傳刻之誤,故正之。  〔六〕建寧初,常當受學,詔三公舉通尚書桓君章句。三公以楊震曾受歐陽尚書於桓郁,後世傳其學,故舉震孫賜,入侍講禁中。

  光祿勳許相為司空〔一〕。

  〔一〕范書作「光祿大夫」。  十一月,張溫、董卓擊章、約,破之,約走金城。

  是歲於後園造黃金堂,以為私藏,閉司農金錢繒帛,積之於中。又還河間置田業,起第觀。上本侯家,居貧。即位常曰:「桓帝不能作家,曾無私錢。」故為私藏,復寄小黃門、常侍家錢至數千萬。由是中官專朝,奢僭無度,各起第宅,擬制宮室。上嘗登永安(樂)候臺〔一〕,黃門、常侍惡其登高,望見居處樓殿,乃使左右諫曰:「天子不當登高,登高則百姓虛。」自是之後,遂不敢復登臺榭。

  〔一〕據續漢書、范書刪「樂」字,逕改「侯」作「候」。  三年(丙寅、一八六)

  春二月,太尉張延久病罷。

  庚戌,大赦天下。

  三月,車騎將軍張溫為太尉〔一〕。

  〔一〕時溫駐車於長安,督討邊章、韓遂及先零羌。帝遣使就拜,三公在外自溫始。  夏五月壬辰晦,日有蝕之。詔公卿舉直言。

  四年(丁卯、一八七)

  春正月己卯,大赦天下。

  二月,滎陽盜賊起。

  三月,河南尹何苗擊破之。以苗為車騎將軍,封濟陽侯。

  夏,狄道人王國反。自黃巾之後,盜賊群起,殺刺史、二千石者,往往而是。

  夏四月,太尉張溫以寇賊未平罷。司徒崔烈為太尉。

  五月,司空許相為司徒,光祿勳丁宮為司空。

  秋九月,大長秋趙忠為車騎將軍。執金吾甄舉為太僕,因謂忠曰:「傅南容有古人之節,前在軍有功不封,天下失望。今將軍當其任,宜進賢理枉,以副眾望。」忠納其言,遣弟延齎書致殷勤曰:「南容少答我常侍,萬戶侯不足得也。」燮正色拒之曰:「遇與不遇,命也;有功不論,時也。傅燮豈無功而求私賞哉!」遂不答其書。忠愈恨燮,然憚其高明,不敢害,出為漢陽太守〔一〕。  〔一〕范書系此事於中平三年,通鑑從范書。

  冬十月,零陵盜賊寇長沙〔一〕,太守孫堅討破之。封堅烏程侯。

  〔一〕范書桓帝紀作「零陵人觀鵠」,所攻乃桂陽。三國志吳志孫堅傳作「長沙區星」。通鑑從吳志。盧弼以吳志下文有「周朝、郭石亦帥徒眾起於零、桂,與星相應」句,故曰區星「非長沙之賊也,考異似誤以區星即觀鵠也」。按弼言區星非長沙人是,蓋其起於零陵,轉攻三郡之間,堅任長沙太守,而越境尋討,致三郡肅然可證。觀鵠恐系區星所遣別攻長沙者。

  十一月,太尉崔烈久病罷,大司農曹嵩為太尉。

  是歲漁陽人張純反。  初,發幽州烏桓以討敘州。故中山相張純請將之〔一〕,不聽,使涿令公孫瓚。純忿不得將,因說故太山太守張舉曰:「烏桓數被徵發,死亡略盡,今不堪命,皆願作亂。國家作事如此,漢祚衰亡之徵,天下反覆,率監子故。若英雄起,則莫能禦。吾今欲率烏桓奉子為君,何如?」舉曰:「漢祚終訖,故當有代之者,吾安可以若是!」純曰:「王者網漏鹿走,則智多者得之,子勿憂也。」遂共率烏桓作亂,故人喜悅歸純,日十餘萬〔二〕。

  〔一〕范書劉虞傳與袁紀同。而南匈奴傳、烏桓傳皆作「前中山太守」。按靈帝紀熹平二年三月,中山王暢薨,無子國除。然據光武十王傳,暢薨,子節王稚嗣,無子國除。則暢之後尚有節王在,其在位年數雖不詳,但節為上謚,在位必不甚短。熹平二年至中平四年,不過十餘載,純又系故相,則當以袁紀為是。通鑑亦作「故中山相」。

  〔二〕范書劉虞傳作「眾至十餘萬」,袁紀必有脫誤。

  五年(戊辰、一八八)

  春正月丁酉,大赦天下。太尉曹嵩罷〔一〕。

  〔一〕范書作「夏四月」。  二月,有星孛於紫宮。

  三月,少府樊陵為太尉〔一〕。

  〔一〕范書靈帝紀作「五月,永樂少府樊陵為太尉」。  夏五月,敘州刺史耿鄙擊王國,敗績〔一〕。

  〔一〕范書系此事於四年。

  初,鄙合六郡兵,將欲討國。漢陽太守傅燮諫之曰:「使君統政日淺,民未知化。孔子曰:「不教民戰,是謂棄之。」〔一〕今率不教之民,越大隴之危,賊聞大軍將至,必萬人同心,其鋒難當也。萬一內變,悔何及也。不若息軍養德,明賞罰以教民戰。賊得寬容,必謂我怯,群惡爭勢,其離可必。然後率已教之民,討離   


  初平元年(庚午、一九0)

  春正月辛亥,大赦天下。

  侍中周毖、城門校尉伍瓊說董卓曰:「夫廢立事大,非常人所及。袁紹不達大體,恐懼出奔,非有他志也。今購之急,勢必為變。袁氏樹恩四世,門生故吏遍於天下,若收豪傑以聚徒眾,英雄因之而起,山東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一郡守,則紹喜於免罪,必無患矣。」卓以為然,乃以紹為勃海太守。

  癸丑〔一〕,卓殺弘農王。

  〔一〕范書獻帝紀作「癸酉」。按正月壬寅朔,無癸酉,范書誤。

  卓使郎中令〔李〕(王)儒進酖於王〔一〕,曰:「服藥可以辟惡。」王曰:「我無疾,是欲殺我爾。」不肯,強之。於是王與唐姬及宮人飲藥,王自歌曰:「天道易兮運何艱,棄萬乘兮退守藩。逆臣見迫兮命不延,逝將去汝兮往幽玄。」唐姬起舞,歌曰:「皇天崩兮后土頹,身為帝王兮命夭摧。死生異路兮從此乖,悼我煢獨兮心中哀。」因泣下,坐者皆悲。王謂唐姬曰:「卿故王者妃,勢不為吏民妻矣。自愛,從此與卿辭。」遂飲藥而死。帝聞之,降坐盡哀。

  〔一〕據袁紀下文及范書、袁山松書改。又山松書言李儒為「弘農郎中」,按袁紀下卷曰:「儒前為弘農王郎中令」,則作「郎中」非。郎中令,武帝時更名為光祿勳,而王國如故。故此郎中令乃王國之官無疑矣。

  是時冀州刺史韓馥、豫州刺史孔   


  三年(壬申、一九二)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徐紹楨曰:「正月庚寅朔,紀有丁丑疑誤。」

  牛輔遣李傕、郭汜、張〔濟〕(倕)〔一〕、賈詡出兵擊關東,先向孫堅〔二〕。堅移屯梁東,大為傕等所破。堅率千騎潰圍而去。復相合戰於陽人,大破傕軍〔三〕。傕遂掠至陳留、潁川,荀彧鄉人多被殺掠。

  〔一〕據袁紀下文及三國志、范書改。

  〔二〕范書董卓傳作「擊破河南尹朱雋於中牟」。

  〔三〕按三國志及范書,堅屯梁東及合戰陽人,均系初平二年事。袁紀上卷已述孫堅自陽人進據洛陽,此又重出,恐有誤奪。且堅于梁東一役,乃敗于徐榮之手;而勝於陽人,系破胡軫、呂布之師,袁紀誤也。

  帝思東歸,使侍中劉和出關詣其父太傅劉虞,令將兵來迎。道經南陽,袁術利虞為援,質劉和不遣,許以兵至俱西,命劉和為書與虞。虞得書,遣數千騎詣術。公孫瓚知術有異志,不欲遣,乃止虞,虞不從。瓚懼術聞而怨之,亦遣其從弟越將千騎詣術以自結,陰教術執和,奪其兵。由是虞、瓚有隙。

  初,五原人呂布便弓馬,膂力過人。既殺丁原,董卓信愛之,誓為父子。卓自以遇人無禮,恐人謀己,行止常以布自衛。卓性剛褊,忿不思難,嘗以小失意,拔手戟擲布。布捷避之,為卓致謝,卓意亦解。由是陰怨卓。卓嘗使布守中閤,布與卓侍婢私通,恐事發覺,心自不安。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壯健,厚接納之。布詣允,陳卓幾見殺狀。允與僕射士孫瑞密謀誅卓,是以告布,使為內應。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呂,本非骨肉。今憂死不暇,何謂父子?」遂許之。

  夏四月辛巳,帝有疾,既瘳,大會群臣於未央殿。卓置衛,自其營至於掖門。士孫瑞使騎都尉李順將呂布親兵十人〔一〕,偽著衛士服於掖門。卓將出,馬敗不進,卓怪之,欲還。布勸之,遂行。入門,衛士以戟刺之。卓衣內有鎧,不入,傷臂墜車,大呼曰:「呂布何在!」對曰:「在此。」布曰:「有詔。」趣兵斬之。卓罵曰:「庸狗,敢如是邪!」遂斬之。卓母子皆誅之,尸於市。司徒王允使人然火卓腹上,臭乃埋之〔二〕。

  〔一〕按三國志、范書「李順」均作「李肅」。李賢曰:「肅,呂布同郡人。」

  〔二〕三國志、范書均作「守尸吏自然火置卓臍中」,非王允所使。袁紀所述,與情理不合。  卓字仲潁,隴西臨洮人。少好任俠,嘗遊羌中,盡與諸帥相結。後歸耕於野,而豪帥有來從之者,卓與俱還,殺耕牛相與宴樂。諸豪帥感其意,歸相歛,得雜畜千餘頭以贈之。卓桓帝末以六郡良家子為羽林郎,有才武膂力,雙帶兩   


  二年(乙亥、一九五)

  春正月癸酉〔一〕,大赦天下。

  〔一〕按范書獻帝紀作「正月癸丑」。正月癸卯朔,無癸酉,袁紀誤。

  即拜袁紹為後將軍〔一〕,使持節冀州牧,封邧鄉侯。

  〔一〕范書袁紹傳作「拜紹右將軍」。

  沮授說紹曰:「公累世輔弼,世濟忠義。今朝廷播越,宗廟毀壞。觀諸州郡,外託義兵,內懷相擒,君有存主卹民者也。今且州域粗定,宜迎大駕,安宮鄴都,挾天子而令諸侯,畜士馬以討不庭,誰能禦之?」紹說,將從之。郭圖、淳于瓊曰:「漢室陵遲,為日久矣,今欲興之,不亦難乎?且英雄據有州郡,動眾萬計,所謂秦失其鹿,先得者王〔一〕。今迎天子以自近,動輒表聞,從之則權輕,違之則拒命,非計之善也。」授曰:「今迎朝廷,至義也,又於時宜大計也。若不早圖,必有先之者。權不失機,功在速捷,其孰圖之。」紹不能從〔二〕。

  〔一〕史記淮陰侯列傳:「蒯通曰:「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於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

  〔二〕袁紀此段取自三國志袁紹傳注引獻帝傳。而本傳作「初,天子之立非紹意,及在河東,紹遣潁川郭圖使焉。圖還說紹迎天子都鄴,紹不從」。范書從袁紀。

  是時以年不豐,民食不足,詔賣廄馬百餘匹,御府大司農出雜繒二萬匹,與馬值,賜公卿已下及貧民不能自存者。李傕曰:「我邸閣儲跱少〔一〕。」乃不承詔,悉載置其營。賈詡曰:「此乃上意,不可拒也。」不從。李傕、郭汜、樊稠各自以有功,爭權欲鬥者數矣。賈詡每以大體責之,雖內不能善,外相含容。

  〔一〕跱,三國志作「偫」,古通用。李賢曰:「跱,具也。」按說文曰:「偫,待也。」段注:「謂儲物以待用也。」或作崎、庤。

  初,樊稠擊馬騰等,李利戰不甚用力,稠叱之曰:「人欲截汝父頭,何敢如此!我不能斬卿邪?」利等怒,共譖之於傕。傕見稠勇而得眾心,亦忌之。

  二月,李傕殺右將軍樊稠、撫軍中郎將李〔蒙〕(象)〔一〕。由是諸將皆有疑心。  〔一〕據范書董卓傳注引袁紀改。范書亦作「蒙」。

  傕數設酒請汜,或留汜止宿。汜妻懼傕與汜婢妾而奪己愛〔一〕,思有以離間之。會傕送饋,汜妻乃以豉為藥〔二〕。汜將食,妻曰:「食從外來,儻或有故。」遂摘藥示之曰:「一棲無兩雄〔三〕,我固疑將軍〔之〕信李公也〔四〕。」他日傕復請汜,大醉,汜疑傕藥之,絞糞汁飲之乃解。於是遂相〔猜〕疑〔五〕,治兵相攻矣。上使侍中、尚書和傕、汜,不從。乃謀迎天子幸其營,夜有亡者,告傕。  〔一〕袁紀此句與三國志董卓傳注引典略同。然范書董卓傳注引袁紀作「汜妻懼傕婢妾私而奪己愛」,御覽卷八五六引袁紀「傕」上有「與」字,餘同范書注。疑今本「傕與汜」當是「汜與傕」之誤,又「妾」下脫「私」字。又范書注亦脫「與」字。

  〔二〕據御覽卷八五六引袁紀補。

  〔三〕胡三省曰:「以雞為喻也。一棲而兩雄,必鬥。」  〔四〕據御覽卷八五六引袁紀補。三國志、范書均有「之」字。

  〔五〕亦據御覽引文補。

  三月丙寅〔一〕,傕使兄子李暹將數千兵圍宮,以車三乘迎天子。太尉楊彪曰:「自古帝王無在人〔臣〕家者〔二〕,舉事當合天心,諸君作此非是也。」暹曰:「將軍計定矣。」於是天子一乘,貴人伏氏一乘,黃門侍郎賈詡、左靈一乘,其餘諸臣皆步〔從〕〔三〕。司徒趙溫、司空張喜聞有急,自其府出隨。乘輿既出,兵入殿中掠宮人、御物。

  〔一〕三月壬寅朔,無丙寅。疑有訛。

  〔二〕據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起居注補。

  〔三〕據獻帝起居注補。

  是日天子幸傕營。又徙御府金帛、乘輿、器服置其營,遂放火燒宮殿、官府、民居悉盡〔一〕。

  〔一〕「官府」原誤作「宮府」,「民居」誤作「居民」。前者據范書、後者據通鑑逕正。

  天子復使公卿和傕、汜。汜又留太尉楊彪、司空張喜、尚書王隆、光祿勳劉淵、衛尉士孫瑞、太僕韓融、廷尉宣璠、大鴻臚榮郃、大司農朱雋、將作大匠梁〔邵〕(邰)〔一〕、屯騎校尉姜宣等。

  〔一〕據黃本及通鑑改。  夏四月,郭汜饗公卿,議攻李傕。楊彪曰:「群臣共鬥,一人劫天子,一人質公卿,此可行乎!」汜怒,欲刃之。中郎〔將〕楊密說汜〔一〕,乃止。朱雋素剛直,遂發病死。

  〔一〕據黃本補。  雋字公偉,會稽上虞人。少好學,為郡功曹。太守徐珪為州所誣奏,郡吏謀賂宦官,雋曰:「明府為州所枉,不思奮命,而欲行賂,以穢清政,是有君無臣也。今州自有贓汙,而求郡纖介,抱罪誣人。雋具知之,請詣京都,無以賂為也。」珪曰:「卿之智情,我所知也,今州奏已去,恐無及也。」雋曰:「操所作章,疾馬兼追,足以先州。且尋郵推之,州書可得矣。」珪曰:「善!」雋即夜發輕騎數十人,分伺州書,果得而鈔絕之。雋得獨至京師,上書告刺史罪,章即下,乃徵刺史,珪事得解。刺史家聞,使刺客分遮道,欲殺雋。雋知,乃從洛陽尉司馬珍,自匿變服而去。珪大悅,雋由是顯名〔一〕。舉孝廉,為尚書郎,遷蘭陵令。  〔一〕范書朱雋傳曰:「熹平二年,端坐討賊許昭失利,為州所奏,罪應棄市。雋乃羸服間行,輕齎數百金到京師,賂主章吏,遂得刊定州奏,故端得輸作左校。端喜於降免,而不知所由,雋亦終無所言。後太守徐珪舉雋孝廉。」與此異。  光和初,交阯賊梁龍等攻郡縣,以雋治蘭陵有名,即拜交阯刺史。雋上書求過本郡募兵,天子許之,得以便宜從事。將家兵二千人,并郡所調合五千人,分兩道至州界。斬蒼梧太守陳紹,遣使喻以利害,降者數萬人〔一〕。乃勒兵擊斬龍,旬月盡定。封都亭侯,賜黃金五十斤。

  〔一〕范書朱雋傳此五字在「斬龍」句之後。

  甲午,立皇后伏氏。后,琅邪東武人也。父完,深沉有大度。舉孝廉,稍遷五官中郎將、侍中,以選尚陽安長公主。主,桓帝女也,生五男一女:長男德,次雅,次后,次均,次尊,次朗。后以選入掖庭,為貴人。完遷執金吾。

  於是李傕召羌、胡數千人,先以御物、繒綵與之,許以宮人婦女,欲令攻郭汜。羌、胡知非正,不為盡力。郭汜與傕中郎將張苞、張寵等謀攻傕〔一〕。丙申,兵交及帝殿前,又貫傕左耳。楊奉於外距汜,汜兵退,張苞、張寵因以所領兵詣汜。  〔一〕范書董卓傳注引獻帝紀「張寵」作「張龍」。  是日,傕復移乘輿幸北塢,門內外隔絕〔一〕,諸侍臣皆有餓色。帝求米五斛,牛骨五具,以賜左右。傕曰:「御脯上飯,何用米為!」乃與腐牛骨,皆臭不可食。帝大怒,欲責詰之。侍中楊琦上封事曰:「傕,邊鄙之人,習於夷風,今又自知所犯悖逆,常有怏怏之色,欲轉車駕幸黃白城〔二〕,以舒其憤。臣願陛下宜恕忍之,未可顯其罪也。」上納之。

  〔一〕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起居注「門」上有「使校尉監塢」五字,疑袁紀脫。

  〔二〕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起居注「轉」作「輔」,下文張溫與傕書之「轉」亦同。通鑑從袁紀,是。

  初,傕屯黃白城,故謀欲徙。傕以司徒趙溫不與己同,乃內溫塢中。溫聞傕欲移乘輿黃白城,與傕書曰:「公前託為董公報仇,然實屠陷王城,殺戮大臣,天下不可,家見而戶喻也。今爭睚眥之隙,以成千〔鈞〕(金)之讎〔一〕,民在塗炭,各不聊生,曾不改悟,遂成禍亂。朝廷仍下明詔,欲令和解,詔令不行,恩澤日損,而復欲轉乘輿黃白城,此老夫所不解也。於易,「一過,再為涉,三而弗改,滅其頂,凶」〔二〕。不如早共和解,引軍還屯,上安萬乘,下全生民,豈不幸甚。」傕大怒,欲遣人害之。其弟應〔三〕,溫故吏也,諫之數日乃止。帝聞溫與傕書,問侍中當洽曰〔四〕:「傕不知臧否,溫言大切,可為寒心。」洽曰:「李應以解之矣。」上乃悅。

  〔一〕據裴注改。

  〔二〕此語出于易大過,其文曰:「過,涉,滅頂,凶。」溫推而衍之。裴注引獻帝起居注「一過」下尚有「為過」二字。

  〔三〕應,傕之從弟,見獻帝起居注。

  〔四〕獻帝起居作「常洽」。

  傕信鬼神,晝夜祭祀。為董卓設坐,三牲祠之。祠畢,過問帝起居,因求入見。傕帶三刀,執一刀。侍中見傕〔一〕,亦帶刀入侍。值傕數汜之罪,上面答之,傕出,喜曰:「陛下,賢主也。」傕曰:「侍中皆持刀,欲圖我乎?」侍中曰:「軍中自爾,國家之故事也。」傕乃安。

  〔一〕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起居注「見傕」下有「帶杖」二字,袁紀恐脫。  閏月己卯,遣謁者僕射皇甫麗和傕、汜〔一〕。麗先詣汜,汜從命。又詣傕,傕不聽,曰:「我有誅呂布之功,輔助四年,三輔清凈,國家所知也。郭多,盜馬虜耳,何敢欲與吾等邪?必誅之。君觀吾方略士眾,足辨郭多不〔二〕?多又劫質公卿,所為如是,而君欲左右之邪〔三〕?」汜一名多。麗曰:「昔有窮后羿恃其善射,不思患難,以至於斃〔四〕。近者董公強,將軍所知也。內有三公以為主,外有縱橫以為黨〔五〕,呂布受恩而反圖之,斯須之間,身首異處,此有勇而無謀也。今將軍身為上將,抱鉞持節,子孫親族,荷國寵榮。今汜質公卿,而將軍脅〔主〕(之),〔六〕,誰輕重乎?張濟與郭多、楊定有謀,又為冠帶所附。楊奉,白波帥耳,猶知將軍所為非是,將軍雖寵之,猶不輸力也。」傕不從,訶遣麗。麗曰:「傕不從詔,亂語不順。」侍中胡邈,傕所薦也,謂麗曰:「李將軍於卿非常也,又皇甫公為太尉,將軍力也。是言何謂乎?」麗曰:「吾累世受恩,又常在帷幄,君辱臣死,就為李傕所殺,志無顧也。」上懼傕聞麗言,敕麗令去。傕遣虎賁王昌呼麗,欲殺之。昌諷麗令去,還曰:「臣追之不及。」

  〔一〕袁紀「麗」前作「邐」。范書及通鑑作均「酈」。

  〔二〕不,否也。

  〔三〕胡三省曰:「左右,助也。」

  〔四〕襄公四年左傳載魏絳語晉侯曰:「有窮氏之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脩民事,而淫于原獸。棄武羅、伯因、熊髡、尨圉,而用寒浞。浞行媚于內,而施賂于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外內咸服。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之。」

  〔五〕三國志董卓傳注引獻帝起居注作「外有董旻、承、璜以為鯁毒」。

  〔六〕據范書董卓傳改。

  辛巳,車騎將軍李傕為大司馬。

  是夏,陶謙病死。  劉備在徐州。曹操欲襲之,荀彧曰:「昔高祖保關中,光武據河內,皆深根固本,以制天下,進可以勝敵,退足以堅守,雖有困敗,而終濟大業。將軍本以兗州首事,平山東之難,百姓歸心悅服。且河、濟,天下之要地也,〔今〕(人)雖殘壞〔一〕,猶易以自保,是亦將軍之關中、河內。若不先定之,根本將何寄乎?今破李封、薛簡〔二〕,若分兵東擊陳宮,宮必不敢西顧,乘其間而收熟麥,約食畜穀,一舉而布可破也。布破,然後南結揚州〔三〕,共討袁術,以臨淮泗。若捨布而東,多留兵則不足用,少留兵則民皆保城,不得樵采。布乘虛寇暴,民心益危,雖甄城、范、衛可全〔四〕,其餘非公之有,是無兗州也。若徐州不定,將軍安所歸乎?且陶謙雖死,徐州未易亡。彼懲往年之敗,將懼而結親,相為表裏。今東方皆已收麥,必堅壁清野,以待將軍。將軍攻之不拔,掠之無所獲,不出十日,則十萬之眾未戰而自困也。前討徐州,威罰實行,其子弟念父兄,必人人自守,而無降心。就能破之,尚不可有也。事故有棄此取彼者,以大易小可也,以安易危可也,權一時之勢,不患本之不固可也。今三者莫利,願將軍孰慮之。」操乃止,復定兗州。

  〔一〕據三國志荀彧傳改。

  〔二〕三國志荀彧傳「薛簡」作「薛蘭」。

  〔三〕「揚州」,指揚州刺史劉繇也。

  〔四〕胡三省曰:「衛,謂濮陽。杜預曰:濮陽古衛地。」

  六月,侍中楊琦、黃門侍郎丁沖、鍾繇、尚書左丞魯充、尚書郎韓斌與傕將楊奉、軍吏楊帛謀共殺傕〔一〕。會傕以他事誅帛,奉將所領歸汜。

  〔一〕三國志董卓傳「楊帛」作「宋果等」。  庚午,鎮東將軍張濟自陝至,欲和傕、汜,遷乘輿幸他縣。使太官令〔孫〕(孤)篤〔一〕、綏民校尉張裁宣諭十反〔二〕。汜、傕許和,質其愛子。

  〔一〕據范書董卓傳注引袁紀改。

  〔二〕范書董卓傳注引袁紀「張裁」作「張式」。按「式」恐系涉下文傕之子式而誤。  傕妻愛式,和計未定,而羌、胡數來闕省問曰:「天子在此中邪?李將軍許我宮人美女,今皆何所在?」帝患之,使侍中劉艾謂宣義將軍賈詡曰:「卿前奉職公忠,故仍升榮寵。今羌、胡滿路,宜思方略。」詡乃召大帥飲食之,許以封賞,羌、胡乃引去。傕由此單弱。於是尚書王復言和解之意,計以士眾轉少,從之,不以男,各女為質,封為君,食邑。復以汜從弟、濟從子繡、傕從弟桓為質〔一〕。

  〔一〕汜從弟脫名。

  秋七月甲子〔一〕,車駕出宣平門。汜兵數百人前曰:「此天子非也?」左右皆將戟欲交,侍中劉艾前曰:「是天子也。」使參乘高舉帷,〔帝言〕諸兵:「何敢逼至尊邪?」〔二〕汜兵乃卻,士眾皆稱萬歲。夜到霸陵,從者皆饑,張濟賦給各有差。傕出屯河陽〔三〕。  〔一〕七月庚午朔,無甲子。疑有訛。

  〔二〕據陳、范兩書注引獻帝起居注補。

  〔三〕范書董卓傳作「出屯曹陽」,通鑑作「出屯池陽」。按續漢郡國志,河陽屬河南尹,曹陽乃弘農所屬之曹陽亭,皆在華陰之東,均誤。當以通鑑為是。  丙寅,以張濟為驃騎將軍,封平陽侯,假節,開府如三公。郭汜為騎車將軍,假節〔一〕。楊定為後將軍,封列侯。董承為安集將軍。追號乳母呂貴為平氏君。

  〔一〕范書獻帝紀言汜「自為車騎將軍」。

  郭汜欲令車駕幸高陵,公卿及濟以為宜幸弘農,大會議之,不決。詔尚書郭浦喻汜〔一〕,曰:「朕遭艱難,越在西都,感惟宗廟靈爽,何日不歎!天下未定,厥心不革。武夫宣威,儒德合謀,今得東移,望遠若近,視險如夷。弘農近郊廟,勿有疑也。」汜不從。上曰:「祖宗皆在洛陽,靈懷皇后宅兆立,未遑謁也,夢想東轅,日夜以冀,臨河誰謂其廣,望宋不謂其遠〔二〕,而汜復欲西乎?」遂終日不食。浦曰:「可且幸近縣。」〔三〕。

  〔一〕范書董卓傳注引帝王紀作「尚書郎郭溥」。

  〔二〕詩河廣曰:「誰謂河廣?一葦杭之。誰謂宋遠?跂予望之。」

  〔三〕通鑑「浦曰」作「汜聞之曰」,是。

  八月甲辰,車駕幸新豐。張濟諷尚書徵河西太守劉玄,欲以所親人代之。上曰:「玄在郡連年,若有治理,迨遷之;若無異效,當有召罰,何緣無故徵乎?」尚書皆謝罪。上既罪濟所諷也,詔曰:「濟有拔車駕之功,何故無有表而私請邪?一切勿問。」濟聞之,免冠徒跣謝。後將軍楊定請侍中尹忠為長史,詔曰:「侍中近侍,就非其宜,必為關東所笑。前在長安,李傕專政。今朕秉萬機,豈可復亂官爵邪?」時上年十五,每事出於胸懷,皆此類也。

  丙子〔一〕,郭汜等令車駕幸郿。侍中种輯、城門校尉眾在汜營,密告後將軍楊定、安集將軍董承、興義將軍楊奉,令會新豐。定等欲將乘輿還洛陽,郭汜自知謀泄,乃棄軍入南山。

  〔一〕八月己亥朔,無丙子。疑上脫「九月」二字。

  是月,曹操圍張超於雍丘,超曰:「救我者唯臧洪乎?」眾曰:「袁、曹方穆,而洪為紹所用,必不敗好招禍,遠來赴此。」超曰:「子源天下義士〔一〕,必不背本也。但恐見禁制,不相及耳。」逮洪聞之,果徒跣號泣,並勒所領,又從袁紹請兵,欲救超,而紹終不聽。超遂族滅。

  〔一〕子源,臧洪字也。顧炎武金石文字記引唐臧懷恪碑作「子原」,以為三點水乃后人所加。

  洪由是怒紹,絕不與通,紹興兵圍之,不能下。紹使洪邑人陳琳以書喻洪,洪答曰:「隔闊想思,發於寤寐,幸相去步武之間耳〔一〕,而以趣舍異規,不得相見,其為悵恨,難為心哉。

  〔一〕出國語周語單穆公之語。韋昭曰:「六尺為步,賈君以半步為武。」

  僕小人也,本因行役,遂竊大州,恩深分厚,寧樂今日自還接刃!每登城勒兵,望主人之旗鼓,感故友之周旋,撫弦搦矢,不覺流涕之覆面也。當受任之初,自謂究竟大事,共尊王室也。豈寤天〔子〕(下)不悅〔一〕,本州見侵,郡將遘厄〔二〕,請師見下,辭行被拘,使洪故君有羑里之厄〔三〕。洪謀計棲遲,喪忠孝之名;杖策攜背,虧交友之分。揆此二者,與其不得已,喪忠孝之名與虧交友之道,輕重殊塗,親疏異畫,故便收淚告絕,用命此城,正以君子之違,不適讎國故也。  〔一〕據三國志臧洪傳改。沈家本曰:「范書無「天子不悅」四字。案,操之滅超,志在并吞,非有天子之命,故范書刪之。」

  〔二〕靈帝末,洪棄官還家,太守張超請洪為功曹,故洪稱超曰郡將。

  〔三〕殷紂王聽崇侯虎之譖,囚西伯昌於羑里。事見史記周本紀。

  吾聞之,義不背親,忠不違君。昔晏嬰不降志於白刃,南史不曲筆以求生〔一〕,故身著國篆,名重後世。況僕據金城之固,驅士民之力,散三年之畜,以為一年之資。但懼秋風揚塵,伯珪馬首南向,北鄙告倒縣之急,肱肱奏乞歸之記耳。主人宜反旌退師,治兵鄴垣,何久辱盛怒,暴威於吾城下哉?  〔一〕襄公二十五年左傳曰:齊崔杼弒莊公而立景公,盟國人於太宮,晏嬰不從曰:「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有如上帝!」楊伯浚注引淮南子精神篇曰:「晏子與崔杼盟,臨死地而不易其義。」又云:「故晏子可迫於仁,而不可劫以兵。」左傳又言:「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大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  行矣孔璋〔一〕!足下徼利於境外,臧洪受命於君親;吾子託身於盟,主臧洪受命於君親;吾子託身於盟主,臧洪策名於長安。子謂余身死而名滅,僕亦笑子生而無聞焉。悲哉!本同而末異,努力努力,夫復何言!」

  〔一〕孔璋,陳琳之字也。

  紹見洪書,知無降意,增兵急攻之。城中穀盡,外無強救,洪自度必不免,呼吏士謂曰:「袁氏無道,所圖不軌,且不救洪郡將,義不得不死。念諸君無事,空與此禍,可先城未敗,將妻子出。」吏士皆垂泣曰:「明府與袁氏本無怨隙,今一朝為郡將之故,自致殘困,吏民何忍當舍明府去也?」男女七八千人相枕而死,莫有離叛。

  城陷,紹生執洪。紹素親洪,施帷幔,大會諸將,見洪謂曰:「臧洪,何相負若此,今日服未?」洪據地瞋目曰:「諸袁事漢,四世五公,可謂受恩。今王室衰弱,無輔翊之急,欲因際會,希冀非望,多殺忠良,以立姦威。洪親見呼張陳留為兄〔一〕,則洪府君亦宜為弟,同共戮力,為國除害,何有擁眾而觀人屠滅!惜力不能推刃為天下報讎,何謂服乎!」紹本愛洪,意欲服而原之,見洪辭切,終不為用,乃殺之。

  〔一〕張邈,張超之兄,原為陳留太守,故呼之為「張陳留」。  冬十月戊戌,汜黨夏育、高碩等欲共為亂,脅乘輿西行〔一〕。侍中劉艾見火起不止,曰:「可出幸一營,以避火難。」楊定、董承將兵迎天子幸楊奉營,上將出,夏育等勒兵欲止乘輿,楊定、楊奉力戰破之,斬首五千級。

  〔一〕范書獻帝紀作「汜使其將伍習夜燒所幸學舍,逼脅乘輿」。通鑑從袁紀。

  壬寅,行幸華陰。

  寧輯將軍段猥具服御及公卿已下資儲,欲上幸其營。猥與楊定有隙,迎乘輿,不敢下馬,〔揖馬上〕〔一〕。侍中种輯素與定親,乃言段煨欲反。上曰:「煨屬來迎,何謂反?」對曰:「迎不至界,拜不下馬,其色變也,必有異心。」於是太尉楊彪、司徒趙溫、侍中劉艾、尚書梁紹等曰:「段煨不反,臣等敢以死保,車駕可幸其營。」董承、楊定言曰:「郭汜來在煨營。」詔曰:「何以知?」文禎、左靈曰:「弘農督郵知之。」因脅督郵曰:「今郭汜將七百騎來入煨營。」天子信之,遂路次於道南。

  〔一〕據范書董卓傳注引袁紀補。  丁未,楊奉、董承、楊定將攻煨,使种輯、左靈請帝為詔。上曰:「王者攻伐,當上參天意,下合民心。司寇行刑,君為之不舉,而欲令朕有詔邪?」不聽。輯固請,至夜半猶弗聽。奉乃輒攻煨營。

  是夜,有赤氣貫紫宮。

  定等攻煨營十餘日不下,煨供給御膳、百官,無有二意。司隸校尉管命以為不宜攻煨,急應解圍,速至洛陽。定等患之,使楊奉請為己副,欲殺之。帝知其謀,不聽。詔使侍中、尚書告喻之,定等奉詔還營。

  李傕、郭汜悔令車駕東,聞定攻段煨,相招共救之,因欲追乘輿。楊定聞傕、汜至,欲還藍田,為汜所遮,單騎亡走。

  是時張濟復與催、汜合謀,欲留乘輿於弘農。

  十二月〔一〕,行幸弘農。濟、汜、傕追乘輿,衛將軍楊奉、射聲校尉沮雋力戰,乘輿僅得免。雋被創墜馬,傕謂左右曰:「尚可活否?」雋罵之曰:「汝等凶逆,逼劫天子使公卿被害,宮人流離,亂臣賊子,未有此也。」傕乃殺之。雋時年二十五,其督戰訾置負其尸而瘞之〔二〕。濟等抄掠乘輿物及秘書典籍,公卿已下、婦女死者不可勝數。

  〔一〕范書獻帝紀作「十一月」。按十二月丁酉朔,無壬申。袁紀下文有壬申,則當以范書為是。

  〔二〕范書董卓傳注引袁山松書作「督戰訾寶」。

  壬申,行幸曹陽。傕、汜、濟并力來追。董卓、楊奉間使至河東,招故白波帥李樂、韓暹、胡才及匈奴右賢王去卑牽其眾來,與傕等戰,大破之,斬首數千級。

  詔使侍中史恃、太僕韓融告張濟曰:「朕惟宗廟之重,社稷之靈,乃心東都,日夜以冀。洛陽丘墟,靡所庇蔭,欲幸弘農,以漸還舊。諸軍不止其競,遂成禍亂,今不為〔定〕(足)〔一〕,民在塗炭。濟宿有忠亮,乃心王室,前者受命,來和傕、汜,元功既建,豈不惜乎?濟其   


  建安元年(丙子、一九六)

  春二月,執金吾伏完為輔國將軍,開府如三公。

  是時董承、張陽欲天子還洛陽,楊奉、李樂不欲。尚書上官洪言還洛之議,李樂輔洪。由是諸將錯亂,更相疑貳。董承奔野王〔一〕,韓暹屯聞喜。胡才、楊奉之塢鄉,欲攻韓暹,上使人喻止之。

  〔一〕范書、通鑑在「董承」上均有「韓暹攻董承」句,袁紀恐脫。

  夏五月丙寅,遣使至楊奉、李樂、韓暹營,求送至洛陽,奉等從詔。

  六月乙未,車駕幸聞喜。楊奉、胡才悔令乘輿去,乃與李樂議,欲還大駕,詐言「當遊澠池東,以避匈奴」,上不從。

  庚子,車駕從北道出,傍山而東,無匈奴寇。李樂媿其言,懼而辭還。

  是時糧食乏盡,張陽自野王迎乘輿,賑給百官。

  丙辰〔一〕,行至洛陽,幸故常侍趙忠宅。張陽治繕宮殿。

  〔一〕范書獻帝紀作「秋七月甲子」,三國志亦作「秋七月」。

  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六月乙未朔,無丁丑。此乃七月事,疑有脫文。  是月,孫策入會稽,太守王朗與策戰,敗績。

  八月辛丑,天子入南宮陽安殿。陽以為己功,故因以名。陽謂諸將曰:「天子當與天下共之,辜有公卿大臣,陽當扞外難,何事京都?」遂還野王。楊奉亦屯梁。  癸卯,張陽為大司馬,楊奉為車騎將軍、韓暹為大將軍,領司隸校尉,皆假節鉞。

  是以州郡各擁兵自為,莫有至者。百官窮困,朝不及夕,尚書已下,自出采樵,或餓死牆壁間,〔或〕為吏兵所殺〔一〕。暹等各矜其功,任意恣睢,干亂政事。

  〔一〕據范書獻帝紀補。

  於是曹操議欲迎乘輿。或曰:「山東未定,韓暹,楊奉親與天子還京,北連張陽,未可卒制。」司馬荀彧勸之曰:「昔高祖東征,為義帝縞素,而天下歸心〔一〕。自天子播越,將軍首倡義兵,徒以山東擾亂,未能遠赴關右,然猶分遣將帥,蒙險通使,雖禦難於外,乃心無不在王室〔二〕,是將軍匡天下之素志也。今車駕旋軫,義士有存本之思,百姓懷感舊之哀。誠因此時,奉主上以從民望,大義也;〔三〕秉至公以服雄傑,大略也;扶弘義以致英俊,大德也。天下雖有逆節,必不能為累明矣。韓暹、楊奉其敢為害!若不時定,四方生心,後雖慮之,無能及也。」操從之。

  〔一〕項羽密令殺義帝於江南,劉邦聞之,遂為義帝發喪,發使者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今項羽殺義帝於江南,大逆無道。寡人親為發喪,諸侯皆縞素。悉發關內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漢以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事見史記高祖本紀。

  〔二〕書康王之誥曰:「雖爾身在外,乃心罔不在王室。」乃心,汝心也。

  〔三〕三國志、范書、通鑑均作「大順也」。

  辛卯,操詣關貢獻,廩公卿以下。操陳韓暹、張陽之罪。暹怖,單騎奔走。上以暹、陽有翼駕還洛之功,一切勿罪。於是誅羽林郎侯折,尚書馮碩、侍中臺崇〔一〕,討有罪也。封衛將軍董承、輔國將軍伏完、侍中〔丁沖〕种輯〔二〕、尚書僕射鍾繇、尚書郭浦、御史中丞董芬、彭城相劉艾、左馮翊韓斌、東〔郡〕(萊)太守楊眾〔三〕、〔議郎〕羅邵〔四〕、伏德、趙蕤為列侯,賞有功也。追贈射聲校尉沮雋為弘農太守,〔旌〕(矜)死節也〔五〕。

  〔一〕范書、通鑑二書注引袁紀均作「壺崇」,范書獻帝紀與袁紀同,而注引山陽公載記亦作「壺崇」。惠棟曰:「案:孫愐廣韻臺姓下云,漢有侍中臺崇,徒哀切。又十六國春秋,臺產字國初,上洛人,漢侍中臺崇之後。作壺者非。」惠說是。又八月甲午朔,無辛卯。范書獻帝紀作「辛亥」,是。

  〔二〕黃本作「丁种輯」。按范書董卓傳注引袁紀作「侍中丁沖、种輯」,是,據以補。

  〔三〕據范書注、通鑑注引袁紀改。

  〔四〕據范書及通鑑注引袁紀補。

  〔五〕據范書注引袁紀改。

  符節令董昭說曹操曰:「將軍興義兵以誅暴亂,朝天子,輔翼王室,此五伯之功也〔一〕。已下諸將,人人殊異,未必服從。今留匡弼,事勢不便,唯有移車駕幸許耳。然朝廷播越,新還舊都,遠近企望,冀一〔朝〕獲安〔二〕。今復徙車駕,不厭眾心。夫行非常之事,乃有非常之功,願將軍策其多者。」操曰:「此孤之本志也。」遂言幸許之計,上從之。

  〔一〕五伯,即五霸也。  〔二〕據三國志董昭傳補。

  庚申,車駕東。楊奉自梁欲要車駕,不及。  己巳,車駕到許,幸〔曹〕(東)營〔一〕。

  〔一〕曹古字作   


  十二年(丁亥、二0七)

  春,曹操上表曰:「昔袁紹入郊甸,戰於官渡,時兵少糧盡,圖欲還許。荀彧乃建進討之規,遂摧大逆,覆取其眾。此彧睹勝敗之機,略不世出〔一〕。紹既破敗,臣糧亦盡,以為河北未易圖也,欲南討劉表。彧復止臣,陳其得失。臣用反〔旆〕,於是遂平四州〔二〕。向使臣退於官渡,紹必鼓行而前;遂征劉表,則河北延其凶計。彧之二策,以亡為存,以禍為福,臣所不及也。是故先帝貴指縱之功,薄搏獲之賞〔三〕;古人尚帷幄之規,下攻拔之捷〔四〕。原其績效,足享高爵,而海內未喻其狀,所受不侔其功,臣誠惜之。乞重平議,增疇戶邑。」彧深辭讓。操報之曰:「君之策謀,非但所表二事而已,前後謙沖,欲慕魯連先生乎〔五〕?此聖人達節者所〔不〕(以)貴也〔六〕。昔介子推有言:「竊人之財,猶謂之盜。」〔七〕況君密謀安眾,先於孤者以百數乎?以二事相還而復辭,何取謙亮多邪?」

  〔一〕「世出」原誤倒作「出世」,據三國志彧傳注引彧別傳逕改。

  〔二〕據裴注引彧別傳及范書補「旆」字。又四州者,冀、并、幽、青諸州也。

  〔三〕漢定天下,論功行封,高祖以蕭何為最,諸將不服。高祖曰:「夫獵,追殺獸兔者,狗也;而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今諸君徒能走獸耳,功狗也;至如蕭何,發蹤指示,功人也。」見史記蕭相國世家。按漢書蕭何傳「蹤」作「縱」。師古注:「發縱,謂解紲而放之也。指示者,以手指示之,今俗言放狗。縱音子用反,而讀者乃為蹤蹟之蹤,非也。書本皆不為蹤字。」又范書荀彧傳亦作「縱」。注曰:「縱或作蹤,兩通。」

  〔四〕史記留侯世家曰:漢元年正月,封功臣。良未嘗有戰鬥功,高帝曰:「運籌策帷帳中,決勝千里外,子房功也。自擇齊三萬戶。」

  〔五〕史記魯仲連列傳曰:「平原君欲封魯連,魯連辭讓者三,終不肯受。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為魯連壽。魯連笑曰:「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賈之事也,而連不忍為也。」遂辭平原君而去。」

  〔六〕據裴注引彧別傳改。  〔七〕見僖公三十四年左傳。

  三月癸丑〔一〕,增封守尚書令彧戶一千,并前二千戶。操欲表彧為三公,彧使荀攸申讓,至于十數,乃止。

  〔一〕是月壬戌朔,無癸丑,疑有訛。

  是時〔一〕……「曹公世子聰明尊雋,宜選天下賢哲以師保之,輔成至德。及征行軍,宜以為副貳,使漸明御軍用兵之道。」操從之。

  〔一〕其下有脫文,且不詳語者為何人。

  秋八月,曹操登白狼山,與匈奴蹋頓戰〔一〕,大破斬之。

  〔一〕「蹋頓」原誤作「冒頓」,據三國志、范書、通鑑逕改之。

  袁尚、熙奔遼東,太守公孫康斬尚、熙首送京師。

  乙酉〔一〕,封操三子為列侯,操不受。

  〔一〕八月庚寅朔,無乙酉。疑乃九月事。

  冬十月,星孛于鶉尾。

  乙酉〔一〕,濟南王斌為黃巾所殺。

  〔一〕范書獻帝紀「乙酉」作「乙巳」,「斌」作「贇」。按十月己丑朔,無乙酉,當以范書為是。  劉備屯新野,荊州豪傑歸者日眾。

  琅邪陽都人諸葛亮,字孔明,躬耕隴畝,好為梁甫吟〔一〕。身長八尺,嘗自比於管仲、樂毅,時人莫之許也。唯博陵崔州平、潁川徐元直與亮友善〔二〕,謂之信然。於是徐庶見劉備曰:「諸葛孔明,臥龍也,將軍豈願見之乎?」備曰:「君與俱來。」庶曰:「此人宜可以就見,不可屈致。將軍且枉駕顧之。」

  〔一〕盧弼曰:「按藝文類聚十九引陳武別傳曰:「陳武字國本,休屠胡人。常騎驢牧羊,諸家牧豎十數人,或有知歌謠者,武遂學太山梁父吟,幽州馬客吟及行路難之屬。」是梁父吟本為古歌謠,諸葛亮吟之遣興耳。」又類聚卷十九載蜀志諸葛亮梁父吟曰:「步出齊城門,遙望蕩陰里。里中有三墳,纍纍正相似。問是誰家冢?田強古冶子。力能排南山,文能絕地理。一朝被讒言,二桃殺三士。誰能為此謀?國相齊晏子。」

  〔二〕崔州平,史失其名,僅以字見。徐元直,即徐庶也。

  由是備三詣其廬,因屏人而言曰:「漢室傾頹,姦臣竊命,主上蒙塵。孤不量力度德,欲信大義於天下〔一〕,而智術淺短,遂用猖蹶,至于今日。然志猶未已,君為計將安出?」亮答曰:「自董卓以來,豪傑並起,跨州連郡,不可勝數。曹操比於袁紹,則名微而眾寡,遂能克紹,以弱為彊,此非唯天時,抑亦人謀也。今已擁百萬之眾,挾天子而令諸侯,此誠不可與爭鋒。孫權據有江東,已歷三世,國險而民附,賢能為之謀,此可與之為援,不可圖也。荊州北據漢、沔,利盡南海,東連吳會〔二〕,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國,而其主不能〔守〕〔三〕,殆天將所以資將軍也。益州險塞沃野,天府之地,高祖因之,以成帝業。劉璋闇弱,張魯在北,民殷國富而不知存卹,智能之士,思得明后〔四〕。將軍既帝室之冑,信義著於四海,總覽英雄,思賢如渴。若跨有荊、益,保其巖阻,西和諸戎,南撫夷越,結好孫權,內修政治。天下有變,命一上將,將荊州之軍以向宛、洛,將軍身率益州之眾,出於秦川,百姓孰不簞食壺漿以迎將軍者乎〔五〕?如是霸業可成,漢室復興也。」備曰:「善!」於是與亮情好日密。諸將不悅,備解之曰:「孤之有孔明,猶魚之得水,願諸君勿復言。」

  〔一〕信讀如申。

  〔二〕胡三省曰:「吳會者,言吳為東南一都會也。」

  〔三〕據三國志諸葛亮傳補。

  〔四〕三國志諸葛亮傳「后」作「君」,其意一也。

  〔五〕孟子梁惠王下曰:「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為將拯己於水火之中也,簞食壺漿以迎王師。」

  十三年(戊子、二0八)

  春正月癸未,司徒趙溫請置丞相〔一〕。

  〔一〕范書獻帝紀作「司徒趙溫免」。陳璞據以疑袁紀有訛。按三國志武帝紀曰:「十三年春正月,漢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夏六月,以公為丞相。」據此疑溫下脫「免」字,「丞相」下脫「御史大夫」四字。又其後恐脫「夏六月,罷三公官,置丞相、御史大夫。癸巳,以曹操為丞相」等句,下接   


  基字憲公,茲字季公,並為長史,聞固策免,并棄官亡歸巴漢。南鄭趙子賤為郡功曹,詔下郡殺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寬,二人託服藥夭,具棺器,欲因出逃。子賤畏法,敕吏驗實,就殺之。(載范書李固傳注)  長樂衛尉馬騰,其長八尺,身體洪大,面鼻雄異,而性賢厚,人多敬之。(載初學記卷十九、太平御覽卷三七七)  崔駰詣竇憲,始及門,憲倒屣迎之,曰:「吾受詔交公,公何得薄哉?」(載太平御覽卷四七四)

  崔駰上書曰:「竊聞春陽發而倉庚鳴,秋風厲而蟋蟀吟,蓋氣使之然也。」(載太平御覽卷九四九)

  第五倫為司空,有人與倫千里馬者,倫雖不取,每三公有所選舉,倫心不忘也,然亦終不用。(載太平御覽卷二0八)  种暠字景伯,父為定陶令,有財三千萬。父卒,暠皆以賑鄉里貧賤者,其進趣名利者,皆不與交通。(載太平御覽卷四七六)

  韓卓字子助,陳留人。臘日奴竊食,祭先人。卓義其心,矜而免之。(載歲華紀麗)   


  (一)晉書袁宏傳袁宏字彥伯,侍中猷之孫也。父勖,臨汝令。宏有逸才,文章絕美,曾為詠史詩,是其風情所寄。少孤貧,以運租自業。謝尚時鎮牛渚,秋夜乘月,率爾與左右微服泛江。會宏在舫中諷詠,聲既清會,辭又藻拔,遂駐聽久之,遣問焉。答云:「是袁臨汝郎誦詩。」即其詠史之作也。尚傾率有勝致,即迎升舟,與之譚論,申旦不寐,自此名譽日茂。

  尚為安西將軍、豫州刺史,引宏參其軍事。累遷大司馬桓溫府記室。溫重其文筆,專綜書記。後為東征賦,賦末列稱過江諸名德,而獨不載桓彝。時伏滔先在溫府,又與宏善,苦諫之。宏笑而不答。溫知之甚忿,而憚宏一時文宗,不欲令人顯問。後游青山飲歸,命宏同載,眾為之懼。行數里,問宏云:「聞君作東征賦,多稱先賢,何故不及家君?」宏答曰「尊公稱謂非下官敢專,既未遑啟,不敢顯之耳。」溫疑不實,乃曰:「君欲為何辭?」宏即答云:「風鑒散朗,或搜或引,身雖可亡,道不可隕,宣城之節,信義為允也。」溫泫然而止。宏賦又不及陶侃,侃子胡奴嘗於曲室抽刃問宏曰:「家君勳跡如此,君賦云何相忽?」宏窘急,答曰:「我已盛述尊公,何乃言無?」因曰:「精金百汰,在割能斷,功以濟時,職思靜亂,長沙之勳,為史所贊。」胡奴乃止。

  後為三國名臣頌曰:  夫百姓不能自牧,故立君以治之;明君不能獨治,則為臣以佐之。然則三五迭隆,歷代承基,揖讓之與干戈,文德之與武功,莫不宗匠陶鈞而群才緝熙,元首經略而股肱肆力。雖遭罹不同,跡有優劣,至於體分冥固,道契不墜,風美所扇,訓革千載,其揆一也。故二八升而唐朝盛,伊呂用而湯武寧,三賢進而小白興,五臣顯而重耳霸。中古陵遲,斯道替矣。居上者不以至公理物,為下者必以私路斯榮,御員者不以信誠率眾,執方者必以權謀自顯。於是君臣離而名教薄,世多亂而時不治,故蘧甯以之卷舒,柳下以之三黜,接輿以之行歌,魯連以之赴海。衰世之中,保持名節,君臣相體,若合符契,則燕昭、樂毅古之流矣。夫未遇伯樂,則千載無一驥;時值龍顏,則當年控三傑,漢之得賢,於斯為貴。高祖雖不以道勝御物,群下得盡其忠;蕭曹雖不以三代事主,百姓不失其業。靜亂庇人,抑亦其次。夫時方顛沛,則顯不如隱;萬物思治,則默不如語。是以古之君子不患弘道難,患遭時難,遭時匪難,遇君難。故有道無時,孟子所以咨嗟;有時無君,賈生所以垂泣。夫萬歲一期,有生之通塗;千載一遇,賢智之嘉會。遇之不能無欣,喪之何能無慨。古人之言,信有情哉!余以暇日常覽國志,考其君臣,比其行事,雖道謝先代,亦異世一時也。

  文若懷獨見之照,而有救世之心,論時則人方塗炭,計能則莫出魏武,故委圖霸朝,豫謀世事。舉才不以標鑒,故人亡而後顯;籌畫不以要功,故事而至後定。雖亡身明順,識亦高矣。

  董卓之亂,神器遷逼,公達慨然,志在致命。由斯而譚,故以大存名節。至如身為漢隸而跡入魏幕,源流趣舍,抑亦文若之謂。所以存亡殊致,始終不同,將以文若既明且哲,名教有寄乎!夫仁義不可不明,則時宗舉其致;生理不可不全,故達識攝其契。相與弘道,豈不遠哉!  崔生高朗,折而不撓,所以策名魏武、執笏霸朝者,蓋以漢主當陽,魏后北面者哉!若乃一旦進璽,君臣易位,則崔生所以不與,魏氏所以不容。夫江湖所以濟舟,亦所以覆舟;仁義所以全身,亦所以亡身。然而先賢玉摧於前,來哲攘袂於後,豈天懷發中,而名教束物者乎!

  孔明盤桓,俟時而動,遐想管樂,遠明風流,治國以禮,人無怨聲,刑罰不濫,沒有餘泣,雖古之遺愛,何以加茲!及其臨終顧託,受遺作相,劉后授之無疑心,武侯受之無懼色,繼體納之無貳情,百姓信之無異辭,君臣之際,良可詠矣!

  公瑾卓爾,逸志不群,總角料主,則素契於伯符;晚節曜奇,則三分於赤壁。惜其齡促,志未可量。

  子布佐策,致延譽之美,輟哭止哀,有翼戴之功,神情所涉,豈徒謇諤而已哉!然杜門不用,登壇受譏。夫一人之身所照未異,而用舍之間俄有不同,況沈跡溝壑,遇與不遇者乎!

  夫詩頌之作,有自來矣。或以吟詠情性,或以紀德顯功,雖大指同歸,所託或乖。若夫出處有道,名體不滯,風軌德音,為世作範,不可廢也。復綴序所懷,以為之贊曰:火德既微,運纏大過。洪飆扇海,二溟揚波。虯獸雖驚,風雲未和。潛魚擇川,高鳥候柯。赫赫三雄,並迴乾軸。競收杞梓,爭採松竹。鳳不及棲,龍不暇伏。谷無幽蘭,嶺無停菊。  英英文若,靈鑒洞照。應變知微,頤奇賞要。日月在躬,隱之彌曜。文明映心,鑽之愈妙。滄海橫流,玉石俱碎。達人兼善,廢己存愛。謀解時紛,功濟宇內。始救生靈,終明風概。

  公達潛朗,思同蓍蔡。運用無方,動攝群會。爰初發跡,遘此顛沛。神情玄定,處之彌泰。愔愔幕里,算無不經。亹亹通韻,跡不暫停。雖懷尺璧,顧哂連城。智能極物,愚足全生。

  郎中溫雅,器識純素。貞而不諒,通而能固。恂恂德心,汪汪軌度。志成弱冠,道數歲暮。仁者必勇,德亦有言。雖遇履尾,神氣恬然。行不修飾,名節無愆。操不激切,素風愈鮮。

  邈哉崔生,體正心直。天骨疏朗,牆岸高嶷。忠存軌跡,義形風色。思樹芳蘭,翦除荊棘。人惡其上,世不容哲。琅琅先生,雅杖名節。雖遇塵霧,猶震霜雪。運極道消,碎此明月。

  景山恢誕,韻與道合。形器不存,方寸海納。和而不同,通而不雜。遇醉忘辭,在醒貽答。

  長文通雅,義格終始。思戴元首,擬伊同恥。人未知德,懼若在己。嘉謀肆庭,讜言盈耳。玉生雖麗,光不踰把。德積雖微,道映天下。

  邈哉太初,宇量高雅。器範自然,標準無假。全身由直,跡洿必偽。處死匪難,理存則易。萬物波蕩,孰任其累!六合徒廣,容身靡寄。君親自然,匪由名教。愛敬既同,情禮兼到。

  烈烈王生,知死不撓。求仁不遠,期在忠孝。

  玄伯剛簡,大存名體。志在高構,增堂及陛。端委獸門,正言彌啟。臨危致命,盡其心禮。  堂堂孔明,基宇宏邈。器同生靈,獨稟先覺。標牓風流,遠明管樂。初九龍盤,雅志彌確。百六道喪,干戈迭用。苟非命世,孰掃雰雺!宗子思寧,薄言解控。釋褐中林,鬱為時棟。

  士元弘長,雅性內融。崇善愛物,觀始知終。喪亂備矣,勝塗未隆。先生標之,振起清風。綢繆哲后,無妄惟時。夙夜匪懈,義在緝熙。三略既陳,霸業已基。

  公琰殖根,不忘中正。豈曰模擬,實在雅性。亦既羈勒,負荷時命。推賢恭己,久而可敬。

  公衡沖達,秉志淵塞。媚茲一人,臨難不惑。疇昔不造,假翮鄰國。進能徽音,退不失德。六合紛紜,人心將變。鳥擇高梧,臣須顧眄。  公瑾英達,朗心獨見。披草求君,定交一面。桓桓魏武,外託霸跡。志掩衡霍,恃戰忘敵。卓卓若人,曜奇赤壁,三光參分,宇宙暫隔。

  子布擅名,遭世方擾。撫翼桑梓,息肩江表。王略威夷,吳魏同寶。遂贊宏謨,匡此霸道。桓王之薨,大業未純。把臂託孤,惟賢與親。輟哭止哀,臨難忘身。成此南面,實由老臣。才為世生,世亦須才。得而能任,貴在無猜。

  昂昂子敬,拔跡草萊。荷檐吐奇,乃構雲臺。

  子瑜都長,體性純懿。諫而不犯,正而不毅。將命公庭,退忘私位。豈無鶺鴒,固慎名器。

  伯言謇謇,以道佐世。出能勤功,入亦獻替。謀寧社稷,解紛挫銳。正以招疑,忠而獲戾。

  元歎邈遠,神和形檢。如彼白珪,質無塵點。立行以恒,匡主以漸。清不增潔,濁不加染。

  种翔高亮,性不和物。好是不群,折而不屈。屢摧逆鱗,直道受黜。歎過孫陽,放同賈屈。

  莘莘眾賢,千載一遇。整轡高衢,驤首天路。仰揖玄流,俯弘時務。名節殊塗,雅致同趣。日月麗天,瞻之不墜。仁義在躬,用之不匱。尚想遐風,載揖載味。後生擊節,懦夫增氣。  從桓溫北征,作北征賦,皆其文之高者。嘗與王珣、伏滔同在溫坐,溫令滔讀其北征賦,至「聞所傳於相傳,云獲麟於此野,誕靈物以瑞德,奚授體於虞者!疚巴父之洞泣,似實慟而非假。豈一性之足傷,乃致傷於天下」,其本至此便改韻。珣云:「此賦方傳千載,無容率耳。今於「天下」之後,移韻徙事,然於寫送之致,似為未盡。」滔云:「得益寫韻一句,或為小勝。」溫曰:「卿思益之。」宏應聲答曰:「感不絕於余心,愬流風而獨寫。」珣誦味久之,謂滔曰:「當今文章之美,故當共推此生。」  性強正亮直,雖被溫禮遇,至於辯論,每不阿屈,故榮任不至。與伏滔同在溫府,府中呼為「袁伏」。宏心恥之,每歎曰:「公之厚恩未優國士,而與滔比肩,何辱之甚。」

  謝安常賞其機對辯速。後安為揚州刺史,宏自吏部郎出為東陽郡,乃祖道於冶亭。時賢皆集,安欲以卒迫試之,臨別執其手,顧就左右取一扇而授之曰:「聊以贈行。」宏應聲答曰:「輒當奉揚仁風,慰彼黎庶。」時人歎其率而能要焉。

  宏見漢時傅毅作顯宗頌,辭甚典雅,乃作頌九章,頌簡文之德,上之於孝武。

  太元初,卒於東陽,時年四十九。撰後漢紀三十卷及竹林名士傳三卷、詩賦誄表等雜文凡三百首,傳於世。

  三子:長超子,次成子,次明子。明子有父風,最知名,官至臨賀太守。  (二)檀道鸞晉陽春秋袁宏字彥伯,陳郡人。為大司馬府記室參軍,稍遷至吏部郎,出為東陽郡守,卒。(載文選卷四七袁宏三國名臣序贊李善注。按書名本當作續晉陽秋)  (三)世說新語言語篇曰:「袁彥伯為謝安南司馬,都下諸人送至瀨鄉。將別,既自悽惘,歎曰:「江山遼落,居然有萬里之勢。」注曰:續晉陽秋曰:「袁宏字彥伯,陳郡人,魏郎中令煥六世孫也。祖猷,侍中。父勖,臨汝令。宏起家建威參軍、安南司馬記室。太傅謝安賞宏機捷辯速,自吏部郎出為東陽郡,乃祖之於冶亭。時賢皆集,安欲卒迫試之,執手將別,顧左右取一扇而贈之。宏應聲答曰:「輒當奉揚仁風,慰彼黎庶。」合坐歎其要捷。性直亮,故位不顯也。在郡卒。」

  文學篇曰:袁虎少貧,嘗為人傭載運租。謝鎮西經船行,其夜清風朗月,聞江渚間估客船上有詠詩聲,甚有情致,所誦五言,又其所未嘗聞,歎美不能已。即遣委曲訊問,乃是袁自詠其所作詠史詩。因此相要,大相賞得。」注曰:虎,袁宏小字也。續晉陽秋曰:「虎少有逸才,文章絕麗,曾為詠史詩,是其風情所寄。少孤而貧,以運租為業。鎮西謝尚時鎮牛渚,乘秋佳風月,率爾與左右微服泛江。會虎在運租船中諷詠,聲既清會,辭文藻拔,非尚所曾聞,遂住聽之。乃遣問訊,答曰:「是袁臨汝郎誦詩。」即其詠史之作也。尚佳其率有勝致,即遣要迎,談話申旦,自此名譽日茂。」

  又曰:桓宣武命袁彥伯作北征賦。既成,公與時賢共看,咸嗟歎之。時王珣在坐,云「恨少一句得寫字足韻當佳」,袁即於坐攬筆益云:「感不絕於余心,泝流風而獨寫。」公謂王曰:「當今不得不以此事推袁。」注曰:續晉陽秋曰:「宏從溫征鮮卑,故作北征賦,宏文之高者。」宏集載其賦云:「聞於相傳,云獲麟於此野,誕靈物以瑞德,奚授體於虞者!悲尼父之慟泣,似實慟而非假,豈一物之足傷,實致傷於天下。感不絕於余心,   


  隋書經籍志(唐魏徵等撰):

  後漢紀三十卷,袁彥伯撰。

  舊唐書經籍志(後晉劉昫撰):

  後漢紀三十卷,袁宏撰。

  新唐書藝文志(宋歐陽修等撰):

  袁宏後漢紀三十卷。

  崇文總目(宋王堯臣等編):

  後漢紀三十卷,袁彥伯撰。

  遂初堂書目(宋尤袤撰):

  袁宏後漢紀。

  通志藝文略(宋鄭樵撰):

  後漢紀三十卷,袁宏撰。  宋史藝文志(元脫脫等撰):

  袁宏後漢紀三十卷。

  文淵閣書目(明楊士奇等編):

  袁宏後漢紀一部六冊,闕。

  ●竹堂書目(明葉盛撰):  袁宏後漢紀五冊。

  世善堂藏書目錄(明陳第編):

  袁宏後漢紀三十卷。

  絳雲樓書目(清錢謙益撰):

  袁宏漢紀。陳景雲注曰:三十卷。晉末人,桓宣武幕客。

  述古堂藏書目錄(清錢曾撰):

  袁宏後漢紀三十卷,十本。

  季滄葦藏書目(清季振宜撰):

  後漢紀三十卷(列宋元雜版書目)。

  文瑞樓藏書目錄(清金星軺撰):  後漢紀三十卷,晉袁宏撰。

  孫氏祠堂書目(清孫星衍撰):  後漢紀三十卷,晉袁宏撰。一明刊本,一蔣國祥刊本。  書目答問(清張之洞撰):  後漢紀三十卷,晉袁宏撰。

  帶經堂書目(清陳徵芝撰):

  兩漢紀六十卷,明萬曆刊本,先大父照宋本校。後漢紀,晉袁宏撰。

  四庫簡明目錄標注(清邵懿辰撰,邵章續錄):  後漢紀三十卷,晉袁宏撰。  續錄:明朱大韶有宋本袁宏紀,相傳以美婢易於吳門故家。傅沅叔曾借得盧抱經校本,過錄於漢魏叢書本,補正極多,有脫至二葉者。惜校本僅存下冊。

  史通(唐劉知幾撰):

  六家篇曰:為紀傳者則規模班馬,創編年者則議擬荀袁。

  論贊篇曰:春秋左氏傳,每有發論,假君子以稱之。二傳云公羊子、穀梁子,史記云太史公。既而班固曰贊,荀悅曰論,東觀曰序,謝承曰詮,陳壽曰評,王隱曰議,何法盛曰述,揚雄曰譔,劉昺曰奏,袁宏、裴子野自顯姓名,皇甫謐、葛洪列其所號。史官所撰,通稱史臣。其名萬殊,其義一揆。必取便於時者,則總歸論贊焉。又曰:必尋其得失,考其異同,子長淡泊無味,承祚   


  (一)宋王銍兩漢紀後序右荀悅前漢紀三十卷,袁宏後漢紀三十卷,祥符中刊版於錢塘。版廢幾百年,今始合二書,用諸家傳本校其異同,撥其訛誤,稍條然可讀,遂再刻之。  夫兩漢之事最備者,繇司馬遷、班固、范曄與夫荀悅、袁宏之書俱存故也。其事咸萃於編年,故曰紀;其事分於傳、表、紀、志,故曰書。讀荀袁之紀,如未嘗有班范之書;讀班范之書,亦如未嘗有荀袁之紀也。各以所存,自達於後世。荀悅之作,後於班固;而袁宏之作,先於范曄。或先或後,或略或詳,其體製凡例,則猶黑白之不相亂,河漢之不相涉也。荀袁二紀,於朝廷紀綱、禮樂刑政、治亂成敗、忠邪是非之際,指陳論著,每致意焉。故其詞縱橫放肆,反復辯達,明白條暢,既啟告當代,而垂訓無窮,其為書卓矣。然比班范二史,缺裂不傳,僅存篇目,蓋因緣世故自有次第,而顯晦若有時也。  編修王公,敦閱古訓,博極群書。其出使浙東也,既刻劉氏外紀,以足資治通鑑,又重刻舊唐書。至刻此兩漢紀,其艱其勤,尤為盡力。諸書咸備,然後綢繹上下數千載間,侵尋相接矣。其發揮興廢,用心高遠,以加惠學者,非異時刻一書集之比。僕嘗謂校讎是正文字,固儒者先務,然執一而意改者,所當慎也。蓋一字之疑,後或得善本正之,若率以意改,即疑成實,傳世行後,此字繇我而廢,故學者貴於弛張變通也。公聞僕語,欣然有取,輒敢載之篇末,因論公覃思。此二紀謂與漢書不同,使並傳于後,未易以彼廢此,而一字不可相雜之本意,其不苟如此,抑以見瑰奇偉麗之觀,必待人而後彰也。

  紹興十二年六月甲子日汝陰王銍序。

  (二)明黃姬水刻兩漢紀序夫史以述王道,辨人紀,彰厥軌跡,以昭法戒,蓋聖人之耳目,來世之龜鏡也。苟是非善惡不足以示懲勸,觀廢興,則雖侈聞淫綴雕琢稱匠者,無所取焉。史官之設,肇自軒后,虞夏商周,載在詩書。王跡熄而人倫廢,孔子乃遵周公之制,立百王之法,而作春秋。春秋者,經之標的也。慨夫惇史邈而行漓,素文沒而言絕,後有作者,罕臻茲理。故號良史之才者,議論頗繆于聖人,近通人之作者,甄明或闕于前史,又況情文不類,出二家下者乎?  若乃漢侍中悅,晉太守宏,性靜詞華,圖書掌七閣之秘;學該才逸,文章擅一時之宗。潁川托疾,文若禮敬于微年;牛渚高情,謝尚晤譚于申旦,憤操攬權明哲,炳幾先之見;當溫厚遇不阿,秉亮直之貞。著申鑒,則本仁義以獻替;賦北征,則溯尼父之風流。抱結遐志,洩而為文。故其書也,要在達道義,章法式,篤名教之本,發帝王之蘊。如論災沴,則本疇之休咎,陳天人之際也;如論夷狄,則本謨之即敘,嚴夏夷之防也;文臣三諫,惋遇主之難也;三遊四弊,悼養士之失也;典經儒家,斯文教化之任也;井田封建,中正協和之思也;忠邪著消長之幾,王霸折德刑之辨,禮究承天立政之端,樂契穆倫導俗之本;作營玩好,迪鏤彤貴異之懲;內嬖外戚,述倖佞亢龍之戒。言多準經,議不悖聖,其于作者,亦云庶幾矣。且書有二體:曰書曰紀。書之體創自馬遷,紀之體沿於左氏。閎衍周贍,區分條燦,一家之言,固不可少。而平易質直,綜括簡要,辭約而事詳,則紀為得焉。故杜預有曰:紀事者以日繫月,月繫時,時繫年,所以紀遠近,別同異也。兩漢紀者,則左氏體也。品擬其文,並為嘉藻。荀則典麗婉通,緬嗣西京之絕響;袁則渾深爾雅,一湔江左之靡風,誠藝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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