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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策》是汇编而成的历史著作,作者不明。其中所包含的资料,主要出于战国时代,包括策士的著作和史臣的记载,汇集成书,当在秦统一以后。原来的书名不确定,西汉刘向考订整理后,定名为《战国策》。总共三十三篇,按国别记述,计有东周一、西周一、秦五、齐六、楚四、赵四、魏四、韩三、燕三、宋、卫合为一、中山一。记事年代大致上接《春秋》,下迄秦统一。以策士的游说活动为中心,反映出这一时期各国政治、外交的情状。全书没有系统完整的体例,都是相互独立的单篇。 虽然习惯上把《战国策》归为历史著作,但它的情况与《左传》、《国语》等有很大不同。有许多记载,作为史实来看是不可信的。如《魏策》中著名的“唐且劫秦王”,写唐且在秦廷中挺剑胁逼秦王嬴政(即秦始皇),就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一类内容,与其说是历史,还不如说是故事。《战国策》的思想观念,就其主流来说,与《左传》等史书也有截然不同之处。刘向序说:“战国之时,君德浅薄,为之谋策者,不得不因势而为资,据时而为画。故其谋扶急持倾,为一切之权,虽不可以临教化,兵革救急之势也。”战国时代,是春秋以后更激烈的大兼并时代,过去还勉强作为虚饰的仁义礼信之说,在这时已完全被打破。国与国之间,如今讲的是以势相争,以智谋相夺。那些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策士,也只是以自己的才智向合适的买主换取功名利禄,朝秦暮楚,毫不为怪… 卷一東周 秦興師臨周而求九鼎 秦攻宜陽 東周與西周戰 東周與西周爭 東周欲為稻 昭獻在陽翟 秦假道於周以伐韓 楚攻雍氏 周最謂石禮 周相呂倉見客於周君 周文君免士工師藉 溫人之周 或為周最謂金投 周最謂金投 石行秦謂大梁造 謂薛公 齊聽祝弗 蘇厲為周最謂蘇秦 謂周最曰仇赫之相宋 為周最謂魏王 謂周最曰魏王以國與先生 趙取周之祭地 杜赫欲重景翠於周 周共太子死 三國隘秦 昌他亡西周 昭翦與東周惡 嚴氏為賊 卷二西周 薛公以齊為韓魏攻楚 秦攻魏將屖武軍於伊闕 秦令樗里疾以車百乘入周 雍氏之役 周君之秦 蘇厲謂周君 楚兵在山南 楚請道於二周之間 司寇布為周最謂周君 秦召周君 屖武敗於伊闕 韓魏易地 秦欲攻周 宮他謂周君 謂齊王 三國攻秦反 屖武敗 卷三秦一 衛鞅亡魏入秦 蘇秦始將連橫 秦惠王謂寒泉子 泠向謂秦王 張儀說秦王 張儀欲假秦兵以救魏 司馬錯與張儀爭論於秦惠王前 張儀之殘樗里疾 張儀欲以漢中與楚 楚攻魏張儀謂秦王 田莘之為陳軫說秦惠王 張儀又惡陳軫於秦王 陳軫去楚之秦 卷四秦二 齊助楚攻秦 楚絕齊齊舉兵伐楚 秦惠王死公孫衍欲窮張儀 義渠君之魏 醫扁鵲見秦武王 秦武王謂甘茂 宜陽之役馮章謂秦王 甘茂攻宜陽 宜陽未得 宜陽之役楚畔秦而合於韓 秦王謂甘茂 甘茂亡秦且之齊 甘茂相秦 甘茂約秦魏而攻楚 陘山之事 秦宣太后愛魏醜夫 卷五秦三 薛公為魏謂魏冉 秦客卿造謂穰侯 魏謂魏冉 謂魏冉曰和不成 謂穰侯 謂魏冉曰楚破秦 五國罷成睪 范子因王稽入秦 范睢至秦 應侯謂昭王 秦攻韓圍陘 應侯曰鄭人謂玉未理者璞 天下之士合從相聚於趙 謂應侯曰君禽馬服乎 應侯失韓之汝南 秦攻邯鄲 蔡澤見逐於趙 卷六秦四 秦取楚漢中 薛公入魏而出齊女 三國攻秦入函谷 秦昭王謂左右 楚魏戰於陘山 楚使者景鯉在秦 楚王使景鯉如秦 秦王欲見頓弱 頃襄王二十年 或為六國說秦王 卷七秦五 謂秦王 秦王與中期爭論 獻則謂公孫消 樓梧約秦魏 濮陽人呂不韋賈於邯鄲 文信侯欲攻趙以廣河間 文信侯出走 四國為一將以攻秦 卷八齊一 楚威王戰勝於徐州 齊將封田嬰於薛 靖郭君將城薛 靖郭君謂齊王 靖郭君善齊貌辨 邯戰之難 南梁之難 成侯鄒忌為齊相 田忌為齊將 田忌亡齊而之楚 鄒忌事宣王 鄒忌脩八尺有餘 秦假道韓魏以攻齊 楚將伐齊 秦伐魏 蘇秦為趙合從說齊宣王 張儀為秦連橫齊王 卷九齊二 韓齊為與國 張儀事秦惠王 犀首以梁為齊戰於承匡而不勝 昭陽為楚伐魏 秦攻趙 權之難齊燕戰 秦攻趙長平 或謂齊王 卷十齊三 楚王死 齊王夫人死 孟嘗君將入秦 孟嘗君在薛 孟嘗君奉夏侯章 孟嘗君讌坐 孟嘗君舍人有與君之夫人相愛者 孟嘗君有舍人而弗悅 孟嘗君出行國至楚 淳于髡一日而見七人於宣王 齊欲伐魏 國子曰秦破馬服君之師 卷十一齊四 齊人有馮諼者 孟嘗君為從 魯仲連謂孟嘗 孟嘗君逐於齊而復反 齊宣王見顏斶 先生王斗造門而欲見齊宣王 齊王使使者問趙威后 齊人見田駢 管燕得罪齊王 蘇秦自燕之齊 蘇秦謂齊王 卷十二齊五 蘇秦說齊閔王 卷十三齊六 齊負郭之民有孤狐咺者 王孫賈年十五事閔王 燕攻齊取七十餘城 燕攻齊齊破 貂勃常惡田單 田單將攻狄 濮上之事 齊閔王之遇殺 齊王建入朝於秦 齊以淖君之亂 卷十四楚一 齊楚構難 五國約以伐齊 荊宣王問群臣 昭奚恤與彭城君議於王前 邯鄲之難 江尹欲惡昭奚恤於楚王 魏氏惡昭奚恤於楚王 江乙惡昭奚恤 江乙欲惡昭奚恤於楚 江乙說於安陵君 江乙為魏使於楚 郢人有獄三年不決 城渾出周 韓公叔有齊魏 楚杜赫說楚王以取趙 楚王問於范環 蘇秦為趙合從說楚威王 張儀為秦破從連橫 張儀相秦 威王問於莫敖子華 卷十五楚二 魏相翟強死 齊秦約攻楚 術視伐楚 四國伐楚 楚懷王拘張儀 楚王將出張子 秦敗楚漢中 楚襄王為太子之時 女阿謂蘇子 卷十六楚三 蘇子謂楚王 蘇秦之楚三日 楚王逐張儀於魏 張儀之楚貧 楚王令昭雎之秦重張儀 張儀逐惠施於魏 五國伐秦 陳軫告楚之魏 秦伐宜陽 唐且見春申春 卷十七楚四 或謂楚王 魏王遺楚王美人 楚王后死 莊辛謂楚襄王 齊明說卓滑以伐秦 或謂黃齊 長沙之難 有獻不死之藥於荊王者 客說春申君 天下合從 汗明見春申君 楚考烈王無子 虞卿謂春申君 卷十八趙一 知伯從韓魏兵以攻趙 知伯帥趙韓魏而伐范中行氏 張孟談既固趙宗 晉畢陽之孫豫讓 魏文侯借道於趙攻中山 秦韓圍梁燕趙救之 腹擊為室而鉅 蘇秦說李兌 趙收天下且以伐齊 齊攻宋奉陽君不欲 秦王謂公子他 蘇秦為趙王使於秦 甘茂為秦約魏以攻韓宜陽 謂皮相國 或謂皮相國 趙王封孟嘗君以武城 謂趙王曰三晉合而秦弱 卷十九趙二 蘇秦從燕之趙始合從 秦攻趙 張儀為秦連橫說趙王 武靈王平晝間居 王立周紹為傅 趙燕後胡服 王破原陽 卷二十趙三 趙惠文王三十年 趙使机郝之秦 齊破燕趙欲存之 秦攻趙藺離石祁拔 富丁欲以趙合齊魏 魏因富丁且合於秦 魏使人因平原君請從於趙 平原君請馮忌 平原君謂平陽君 秦攻趙於長平 秦攻趙平原君使人請救於魏 秦趙戰於長平 秦圍趙之邯鄲 說張相國 鄭同北見趙王 建信君貴於趙 衛靈公近雍疸彌子瑕 或謂建信君之所以事王者 苦成常謂建信君 希寫見建信君 魏魁謂建信君 秦攻趙鼓鐸之音聞於北堂 齊人李伯見孝成王 卷二十一趙四 為齊獻書趙王 齊欲攻宋 齊將攻宋而秦楚禁之 五國伐秦無功 樓緩將使伏事辭行 虞卿請趙王 燕封宋人榮蚡為高陽君 三國攻秦趙攻中山 趙使趙莊合從 翟章從梁來 馮忌為廬陵君謂趙王 馮忌請見趙王 客見趙王 秦攻魏取寧邑 趙使姚賈約韓魏 魏敗楚於陘山 秦召春平侯 趙太后新用事 秦使王剪攻趙 卷二十二魏一 知伯索地於魏桓子 韓趙相難 樂羊為魏將而攻中山 西門豹為鄴令 文侯與虞人期獵 魏文侯與田子方飲酒而稱樂 魏武侯與諸大夫浮於西河 魏公叔痤為魏將 魏公叔痤病 蘇子為趙合從說魏王 張儀為秦連橫說魏王 齊魏約而伐楚 蘇秦拘於魏 陳軫為秦使於齊 張儀惡陳軫於魏王 張儀欲窮陳軫 張儀走之魏 張儀欲以魏合於秦韓 張子儀以秦相魏 張儀欲并相秦魏 魏王將相張儀 楚許魏六城 張儀告公仲 徐州之役 秦敗東周 齊王將見燕趙楚之相於衛 魏令公孫衍請和於秦 公孫衍為魏將 卷二十三魏二 犀首田盼欲得齊魏之兵以伐趙 犀首見梁君 蘇代為田需說魏王 史舉非犀首於王 楚王攻梁南 魏惠王死 五國伐秦 魏文子田需周宵相善 魏王令惠施之楚 魏惠王起境內眾 齊魏戰於馬陵 惠施為韓魏交 田需貴於魏王 田需死 秦召魏相信安君 秦楚攻魏圍皮氏 龐蔥與太子質於邯鄲 梁王魏嬰觴諸侯於范臺 卷二十四魏三 秦趙約而伐魏 芒卯謂秦王 秦敗魏於華走芒卯而圍大梁 秦敗魏於華魏王且入朝於秦 華軍之戰 齊欲伐魏 秦將伐魏 魏將與秦攻韓 葉陽君約魏 秦使趙攻魏 魏太子在楚 卷二十五魏四 獻書秦王 八年謂魏王 魏王問張旄 客謂司馬食其 魏秦伐楚 穰侯攻大梁 白珪謂新城君 秦攻韓之管 秦趙構難而戰 長平之役 樓梧約秦魏 芮宋欲絕秦趙之交 為魏謂楚王 管鼻之令翟強與秦事 咸陽君欲以韓魏聽秦 秦拔寧邑 秦罷邯鄲 魏王欲攻邯鄲 周肖謂宮他 周最善齊 周最入齊 秦魏為與國 信陵君殺晉鄙 魏攻管而不下 魏王與龍陽君共船而釣 秦攻魏急 秦王使人謂安陵君 卷二十六韓一 三晉已破智氏 大成午從趙來 魏之圍邯鄲 申子請仕其從兄官 蘇秦為楚合從說韓王 張儀為秦連橫說韓王 宣王謂 東周〔校一〕鮑本東周漢志,河南鞏,東周君所居。正曰:東周當從舊,居卷首,說見前。大事記云,東周惠公班秉政洛陽,采邑在鞏。漢志說非。餘見前。 〔校一〕此卷鮑本列為卷二,而將《西周》列為卷一。 秦興師臨周而求九鼎秦興師臨周〔一〕而求九鼎,周君患之,以告顏率〔二〕。顏率曰:「大王勿憂,臣請東借救於齊。」顏率至齊,謂齊王〔三〕曰:「夫秦之為〔四〕無道也,欲興兵臨周而求九鼎,周之君臣,內自盡〔五〕計〔六〕,與秦,不若歸之大國〔七〕。夫存危國〔八〕,美名也;得九鼎,厚寶〔九〕也。願大王圖之。」齊王大悅〔一0〕,發師五萬人,使陳臣思〔一一〕將以救周,而秦兵罷。 〔一〕姚本續:周顯王,后語。 〔二〕姚本續:率,名也。當如字。或云,力出切,后語註。鮑本周人。 〔三〕姚本續:齊宣王,后語。鮑本閔。正曰:大事記云,姚氏考春秋后語,周顯王、齊宣王也。今附載於顯王三十三年宋太丘社亡之前。 〔四〕鮑本「為」作「於」。○ 〔五〕姚本劉、曾、集,一作「畫」,錢作「盡」。鮑本盡其心思。 〔六〕鮑本計,猶謀。 〔七〕鮑本謂齊。 〔八〕鮑本周有秦兵,危。 〔九〕鮑本厚,猶重。札記今本「寶」作「實」,鮑本作「寶」。 〔一0〕鮑本無「悅」字。○補曰:一本「大說」。 〔一一〕鮑本即後田臣思,凡陳、田皆齊公族。 齊將求九鼎,周君又患之。顏率曰:「大王勿憂,臣請東解之。〔一〕」顏率至齊,謂齊王曰:「周賴大國之義,得君臣父子相保也,願獻九鼎,不識大國何塗之〔二〕從而致之齊?」齊王曰:「寡人將寄徑〔三〕於梁。」顏率曰:「不可。夫梁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暉臺〔四〕之下,少海〔五〕之上,其日久矣。鼎入梁,必不出。」齊王曰:「寡人將寄徑於楚〔六〕。」對曰:「不可。楚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於葉庭之中〔七〕,其日久矣。若入楚,鼎必不出。」王曰:「寡人終何塗之從而致之齊?」顏率曰:「弊邑固竊為大王患之。夫鼎者,非效 西周鮑本西周漢志,河南、洛陽、穀城、平陰、偃師、鞏、緱氏,皆周地也。正曰:按大事記,周貞定王二十八年考王初立,封其弟揭於河南,是為河南桓公。河南即郟鄏。武王遷九鼎,周公營以為都,是為王城。洛陽,周公所營下都,以遷頑民,是為成周。平王東遷,定都王城。王子朝之亂,敬王徙都成周。至是考王以王城故地封桓公焉。平王東遷之後,所謂西周者,豐鎬也;東周者,東都也。威烈王以後,所謂西周者,河南也;東周者,洛陽也。何以稱河南為西周?自洛陽下都視王城,則在西也。何以稱洛陽為東周?自河南王城視下都,則在東也。河南桓公卒,子威公立。威公卒,子惠公立。考王十五年,河南惠公復自封其少子班於鞏以奉王,號東周,沒亦謚惠。是時東、西周雖未分治,河南惠公既號奉王者為東周,亦必自號西周矣。顯王二年,趙與韓分周為二,於是東西各為列國。顯王雖在東周,特建空名。是後史傳所載致伯賜胙之類,周王也。征伐謀策稱東、西周君者,皆謂二周也。周本紀云,赧王時,東、西周分治,非也。赧王特徙都西周耳,當以趙世家為正(以上并大事記文)。按高誘注,西周王城,今河南;東周成周,今洛陽。世本云,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東周惠公名班,居洛陽。及索隱、正義所載甚詳。獨邵子經世書紀赧王為西周君與東周惠公並,而不紀西周公,仍舊誤也。鮑考之不精,即以西周為王,謂之正統,謂東不得先於西,亂易舊次,此開卷第一繆。近時陳振孫書錄,特舉其首西周為美,亦失考,所當改正從舊。又考春秋,書王城、成周。公羊傳曰,王城者何?西周也;成周者何?東周也。說亦甚明。昭二十六年,天王入于成周。左傳以十二月入王城,三十二年,城成周。蓋敬王定遷,在既城之後,而孫莘老、胡康侯皆以成周即京師,亦未考王城、成周之實,而誤合為一也。要之,此文古今說者,多以迷瞀致誤。故大事記辨之甚詳,且實因鮑氏而發。近有著東西周辨者,其說亦然,而不引呂子,豈未之見邪?徐廣云,周地亡,凡七縣,河南止緱氏。此是合東、西周地言之。今總注,蓋因正統之說而誤者。 薛公以齊為韓魏攻楚薛公〔一〕以齊為韓、魏攻楚〔二〕,又與韓、魏攻秦〔三〕,而藉兵乞食於西周〔四〕。韓慶〔五〕為西周〔六〕謂薛公曰:「君以齊為韓、魏攻楚,九年而〔七〕取宛、葉〔八〕以北以〔九〕強韓、魏,今又攻秦以益之〔一0〕。韓、魏南無楚憂,西無秦患,則地廣而益重〔一一〕,齊必輕矣〔一二〕。夫本末更〔一三〕盛,虛實有時〔一四〕,竊為君危之〔一五〕。君不如令弊邑〔一六〕陰合於〔一七〕秦而君無攻〔一八〕,又無藉兵乞食〔一九〕。君臨函谷而無攻〔二0〕,令弊邑以君之情〔二一〕謂秦王〔二二〕曰:「薛公必〔二三〕破秦以張〔二四〕韓、魏,所以進兵者,欲王令楚割東國以與齊也〔二五〕。」秦王出楚王以為和〔二六〕,君令弊邑以此忠〔二七〕秦,秦得無破〔二八〕,而以楚之東國〔二九〕自免也,必欲之。楚王出,必德齊〔三0〕,齊得東國而益強〔三一〕,而薛世世無患。秦不大弱〔三二〕,而處之三晉之西〔三三〕,三晉必重齊〔三四〕。」薛公曰:「善。」因令韓慶入秦,而使三國無攻秦,而使不藉兵乞食於西周。〔三五〕〔一〕姚本薛,齊邑也。齊公子田嬰也,孟嘗君田文之父也。封於薛,號靖郭毛君,今屬魯國也。鮑本靖郭君田嬰之子孟嘗君田文也。襲其父封薛。薛屬魯國。 〔二〕鮑本楚懷二十六年,齊、韓、魏攻楚,此十二年也。 〔三〕鮑本齊閔二十六年為韓、魏攻秦,此十七年也。正曰:此據史。按通鑑、大事記,赧王二年,當閔王元年。此當作十六年。 〔四〕姚本食,糧也。鮑本藉,猶借。 〔五〕姚本韓慶,西周臣也。鮑本凡韓皆韓人,其在周,去韓仕周也。凡非本國人,皆自其國求仕者也。 〔六〕姚本續:史記,蘇代為西周。 〔七〕鮑本「年」下無「而」字。○「九」字誤,當云「六」或「五」。 〔八〕鮑本二縣屬南陽。補曰:宛,於袁反,鄧州縣。葉,舒涉反,汝州縣。 〔九〕鮑本「以」作「為」。○補曰:一本「而取宛、葉以北以強韓、魏」。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以」,無「而」字。 〔一0〕姚本益韓、魏之強也。鮑本益其強。 〔一一〕姚本廣,多也。重,尊也。 〔一二〕姚本益韓、魏,韓、魏重而齊輕也。 〔一三〕鮑本更,猶迭。 〔一四〕鮑本言不可常。 〔一五〕姚本謂薛公。危,不安也。鮑本并言齊、薛今雖善,韓、魏復或為患。 〔一六〕鮑本周也。 〔一七〕姚本陰,私也。鮑本「於」作「為」。○札記丕烈案:史記作「於」。 〔一八〕姚本無攻秦也。鮑本但出兵臨秦,不用攻也。 〔一九〕姚本勿示秦以少兵少糧也。鮑本勿示秦以弱。 〔二0〕姚本臨,猶守也。函谷,關名也,在弘農城北,今在新安東。無攻秦。鮑本臨,言以兵至其地。補曰:正義云,陝州桃林縣西南有洪溜澗,古函谷也。今屬靈寶縣。 〔二一〕鮑本心所欲也。 〔二二〕鮑本昭襄。 〔二三〕鮑本「必」下補「不」字。○補曰:史,下有「不」字,是。 〔二四〕姚本張,彊也。鮑本張,去音,大之也。 〔二五〕鮑本「也」作「而」。○補曰:史作「而」。楚之東地,即楚策「下東國」云。 〔二六〕姚本出,歸也。是時張儀誘楚懷王令召秦,秦使質之,故曰歸楚王以為和。鮑本懷。楚懷三十年,張儀誘楚王會秦,秦留之。此十六年也。 〔二七〕鮑本「忠」作「患」。○札記今本「忠」作「惠」,鮑本作「患」。丕烈案:史記作「惠」。 〔二八〕鮑本「破」作「攻」。○秦得無攻,周之力也。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破」。「破秦」,上文有。鮑改誤甚。 〔二九〕姚本楚東國,近齊南境者也。 〔三0〕鮑本齊出之,齊之恩也。 〔三一〕姚本恩德齊,使得歸,楚王必以東國與齊也。 〔三二〕鮑本無三國之兵故。 〔三三〕姚本三晉,晉三卿韓氏、魏氏、趙氏分晉而君之,故曰三晉也。 〔三四〕鮑本秦居晉西,不弱而善齊,三晉畏秦,故齊重。 〔三五〕鮑本孟嘗傳有。今按楚記,三國攻楚,秦救之,引去。與此言取宛、葉小駁。正曰:大事記,穎濱蘇氏云,秦昭王欺楚懷王,要之割地。諸侯孰視,無敢一言問秦者。惟田文怨秦,借楚為名,與韓、魏伐秦,自山東難秦,未有若此其壯者也。惜其聽蘇代之計,臨函谷而無攻,以求楚東國,而名義索然以盡。由此觀之,秦惟不遇桓、文之君,故橫行而莫之制,世豈有以大義而屈於不義者哉?「為強」、「為和」之「為」,如字,餘去聲。 秦攻魏將屖武軍於伊闕秦攻魏將屖武軍於伊闕〔一〕,進兵而攻周〔二〕。為周最謂李兌〔三〕曰:「君不如禁〔四〕秦之攻周。趙之上計,莫如令秦、魏復戰〔五〕。今秦攻周而得〔六〕之,則眾必多傷矣。秦欲待〔七〕周之得,必不攻魏;秦若攻周而不得,前有勝魏之勞,後有攻周之敗,又必不攻魏。今君禁之,而秦未與魏講〔八〕也。而〔九〕全趙令其止,必不敢不聽,是君卻〔一0〕秦而定周也。秦去周,必復攻魏,魏不能支〔一一〕,必因君而講〔一二〕,則君〔一三〕重矣。若魏不講,而疾支之,是君存周而戰秦、魏也。重亦盡在趙。」 〔一〕鮑本唐志,為縣,屬河南。注,北有伊闕故關。此役秦昭十四年,此二十二年。補曰:正義云,水經注,禹疏龍門以通水,兩山相對若闕,故謂之伊闕。今洛南猶謂之龍門也。諸本「犀」作「屖」,當正。札記丕烈案:「屖」即「犀」別體耳。後策文殺屖武,史記作「仆師武」,集解引此作「犀師」。「犀」者,聲之轉也。 〔二〕姚本秦攻魏將屖武軍於伊闕,秦遂進攻周。伊闕,在洛陽西南六十里,禹所辟也,水所由此流入于洛川也。 〔三〕姚本李兌,趙將也。鮑本趙司寇。 〔四〕姚本禁,止也。 〔五〕鮑本趙,魏鄰也。魏有秦兵,則趙無事。 〔六〕鮑本得,猶勝。正曰:得其土地人民也。 〔七〕鮑本「待」作「持」。○補曰:字有訛。札記今本「待」作「持」。 〔八〕姚本講,和也。一曰「戰」。鮑本講,和解也。補曰:史甘茂傳索隱云,鄒氏「講」讀曰「媾」。又曰漢、史「媾」、「講」兩字常雜。愚按,「搆」、「構」、「購」(韓世家有)亦然。今凡為和解之義者,定讀從「媾」;為交結之義者,字當從「 秦一鮑本秦蘇、張說,外自弘農故關以西,京兆、扶風、馮翊、北地、上郡、西河、安定、天水、隴西皆秦地。南有巴、蜀、廣漢、犍為、武都,西有金城、武威、張掖、酒泉、燉煌,又西南有牂牁、越嶲、益州,皆屬焉。 衛鞅亡魏入秦衛鞅〔一〕亡魏入秦〔二〕,孝公以為相,封之於商〔三〕,號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四〕,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五〕,賞不私親近〔六〕,法及太子〔七〕,黥劓其傅〔八〕。期年之後,道不拾遺〔九〕,民不妄取〔一0〕,兵革〔一一〕大強,諸侯畏懼。然刻深寡恩〔一二〕,特以強服之耳。 〔一〕鮑本衛之庶孽公子,姓公孫氏。 〔二〕姚本衛鞅,衛公子叔痤之子也。痤仕魏,相惠王。痤病,惠王視之曰,「若疾不諱,誰可與為國者」?痤曰,「臣庶子鞅可也」。王不聽。又曰,「王若不能用,請殺之,無令他國得用也」。鞅由是亡奔秦,秦孝公封之於商,曰商鞅。衛公之後孫也,或曰公孫鞅也。鮑本鞅事魏相公叔痤為庶子,見魏策。正曰:此據史。愚謂,公孫,衛之公孫也。庶孽公子,恐非。蓋因為中庶子而生此文。 〔三〕鮑本屬弘農。補曰:盧藏用後語注,今商州上洛之地。又見後章注。 〔四〕姚本至,猶大也。鮑本至,猶極。 〔五〕桃本諱,猶辟也。詩云,仲山甫不辟強禦,不侮鰥寡。此其一隅也。鮑本諱,猶避也。強宗大族。 〔六〕姚本私,猶曲也。 〔七〕姚本太子卒為惠王。 〔八〕姚本太子犯法,刑之不赦,故曰「法及太子」,并罪其傅。刻其顙,以墨實其中,曰黥;截其鼻,曰劓也。鮑本墨涅其顙,曰黥;截鼻,曰劓。太子犯法,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九〕姚本遺物在道,不敢拾也。 〔一0〕姚本民非其物,不敢取也。 〔一一〕姚本革,猶甲也。鮑本革,甲也,以革為札。 〔一二〕姚本刻,急也;寡,少也;深,重也。言少恩仁也。鮑本刻,猶深也。刻金木者,有深而已。 孝公行之〔一〕八年,疾且不起,欲傳〔二〕商君〔三〕,辭不受。孝公已死,惠王代後〔四〕,蒞政有頃〔五〕,商君告歸〔六〕。 〔一〕姚本一本下有「十」字。 〔二〕姚本劉作「欲傅」。 〔三〕姚本傳,猶禪也。「傳」,或作「傅」也。鮑本傳位與之。 〔四〕姚本惠王,孝公太子也。 〔五〕姚本蒞,臨也。有頃,言未久。鮑本蒞,臨也。集韻,頃,少選。 〔六〕姚本懼惠王誅之,欲還歸魏也。鮑本懼誅歸商。 人說惠王曰:「大臣太重者國危,左右太親者身〔一〕危。今秦婦人嬰兒〔二〕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三〕。是商君反為主,大王更〔四〕為臣也。且夫商君,固大王仇讎也〔五〕,願大王圖之〔六〕。」商君歸還〔七〕,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八〕。 〔一〕鮑本君之身。 〔二〕鮑本集韻,女曰嬰,男曰兒。補曰:釋名,人始生曰嬰。嬰,胸前也。投之胸前乳養,故曰嬰。 〔三〕姚本莫,無也。 〔四〕鮑本補曰:更,平聲。 〔五〕鮑本「王」下有「之」字。○ 〔六〕姚本圖,謀也。 〔七〕鮑本時自商欲歸魏,不得,故還秦。 〔八〕姚本商君懼誅,欲之魏,商人禁之曰,「商君之法急」。不得出,窮而還。一曰,魏以其譎公子卬而沒其軍,魏人怨而不納。故(曾下有「還而」字)惠王車裂之也。鮑本無念之者。 蘇秦始將連橫蘇秦始將連橫〔一〕說秦惠王曰:「大王之國,西有巴、蜀、漢中之利〔二〕,北有胡貉、代〔三〕馬之用〔四〕,南有巫山〔五〕、黔中之限〔六〕,東有肴、函之固〔七〕。田肥美,民殷富〔八〕,戰車萬乘,奮擊百萬〔九〕,沃野千里〔一0〕,蓄積饒多,地勢形便〔一一〕,此所謂天府〔一二〕,天下之雄〔一三〕國也。以大王之賢,士民之眾,車騎之用〔一四〕,兵法之教〔一五〕,可以并諸侯,吞天下〔一六〕,稱帝而治。願大王少留意,臣請奏其效〔一七〕。」 〔一〕姚本合關東從,通之於秦,故曰連橫者也。鮑本文穎曰,關東為從,西為橫。孟康曰,南北為從,東西為橫。瓚曰,以利合曰從,以威勢相脅曰橫。正曰:高注,連關中之為橫,合關東之為從。大事記取。 〔二〕姚本利,饒也。鮑本三郡並屬益州。 〔三〕鮑本胡,樓煩、林胡之類。集韻,貉似狐。代,幽州郡。 〔四〕姚本用,用武也。 〔五〕鮑本在南郡巫。補曰:正義云,夔州巫山縣。 〔六〕姚本皆有塞險要也,故曰「之限」也。鮑本黔,故楚地。秦地距此二郡耳,故言「限」。秦昭三十年始定為黔中郡,後為武陵郡。見後志。補曰:大事記,今黔、辰、施、元等州。正曰:高注,皆有塞險,故謂「之限」。 〔七〕姚本肴,在澠池西。函關,舊在弘農城北門外,今在新安東。固,牢堅,難攻易守也。鮑本始皇紀注,殽,二殽;函,函關也。在弘農。補曰:左氏,殽有二陵。杜注,在澠池縣西。函,見周策。 〔八〕鮑本殷,盛也。 〔九〕鮑本士之能奮擊者。 〔一0〕姚本關中沃野千里,故田美民富。鮑本沃,言其肥潤。 〔一一〕姚本攻之不可得,守之不可壞,故曰形便也。鮑本地勢與形便於攻守。 〔一二〕姚本府,聚也。鮑本言蓄聚之富,非人力也。 〔一三〕鮑本物之雄者強。 〔一四〕鮑本騎士之便馬者。 〔一五〕姚本教,習也。 〔一六〕姚本吞,滅也。 〔一七〕姚本奏,事。效,驗也。鮑本奏,進。效,功也。 秦王曰:「寡人聞之,毛羽不豐滿者不可以高飛,文章〔一〕不成者不可以誅罰〔二〕,道德不厚者不可以使民〔三〕,政教不順〔四〕者不可以煩大臣〔五〕。今先生儼然不遠千里而庭教之,願以異日〔六〕。」 〔一〕鮑本文章,法令也。 〔二〕姚本文章,旌旟文章。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也。 〔三〕姚本厚,猶大也。 〔四〕鮑本逆人之心。 〔五〕姚本煩,勞也。鮑本逆人心,則行之難,故大臣勞。 〔六〕姚本儼然,矜莊貌。不以千里之道為遠而來在秦庭,寡人願以他日敬承之也。鮑本教之於廣庭。異,猶他也。俟成順然後承教,以此知為惠王初。補曰:史,時方誅商鞅,疾辯士弗用。 蘇秦曰:「臣固疑大王之不能用也。昔者神農伐補遂〔一〕,黃帝伐涿鹿而禽蚩尤〔二〕,堯伐驩兜〔三〕,舜伐三苗〔四〕,禹伐共工〔五〕,湯伐有夏,文王伐崇,武王伐紂〔六〕,齊桓任戰而伯天下〔七〕。由此觀之,惡有不戰者乎〔八〕?古者使車轂擊馳〔九〕,言語相結〔一0〕,天下為一〔一一〕;約從連橫,兵革不藏;〔一二〕文士並飭〔一三〕,諸侯亂惑〔一四〕;萬端俱起,不可勝理〔一五〕;科條〔一六〕既備,民多偽態;書策稠濁〔一七〕,百姓不足;上下相愁,民無所聊〔一八〕;明言章理,兵甲愈起〔一九〕;辯言偉服,戰攻不息〔二0〕;繁稱文辭〔二一〕,天下不治;〔二二〕舌弊耳聾,不見成功;行義約信,天下不親〔二三〕。於是,乃廢文任武,厚養死士〔二四〕,綴甲厲兵,效勝於戰場〔二五〕。夫徒處而致利,安坐而廣地〔二六〕,雖古五帝、三王、五伯〔二七〕,明主賢君,常欲坐而致之,其勢〔二八〕不能,故以戰續之。〔二九〕寬則兩軍相攻,迫則杖戟相橦〔三0〕,然後可建大功〔三一〕。是故兵勝於外,義強於內〔三二〕;威立於上,民服於下。今欲并天下,凌萬乘,詘敵國〔三三〕,制海內,子元元〔三四〕,臣諸侯〔三五〕,非兵不可〔三六〕!今之嗣主〔三七〕,忽於至道,皆惛〔三八〕於教,亂於治,迷於言,或於語,沈於辯,溺於辭〔三九〕。以此論之,王固不能行也〔四0〕。」 〔一〕姚本神農,炎帝號也,少典之子也。補遂,國名也。續:後語,輔遂。 〔二〕姚本蚩尤,九黎民之君子(子,劉、錢作好兵)也。鮑本涿鹿,屬上谷。蚩尤,九黎氏之後,事見史。 〔三〕姚本翼善傳聖曰「堯」。鮑本書止言憂之,豈嘗伐之而不服邪?正曰:書,放驤兜。又堯伐驩兜,禹伐共工,見荀子。此游士之辭。下言五帝、三王,不能坐而致地,故以戰續之,此不過欲售其攻戰之說耳。凡戰國言帝王事,類如此,皆不足辨。後放此。 〔四〕姚本仁聖盛明曰「舜」。驩兜、三苗皆國名。鮑本國名,縉雲氏之後。正曰:事見書,不必泛引。 〔五〕姚本共工,官名也,霸於水火之間,任知訓(一無訓字)刑之後子孫也。鮑本伐,乃流之。 〔六〕姚本夏桀為無道,故成湯伐之。崇侯虎為紂卿士,道紂為惡,故文王伐之。紂淫虐,故武王伐之。 〔七〕姚本齊桓公小白,僖公之子也。用兵戰而尚仁義,師諸侯朝天子,故曰「伯天下」。鮑本任,猶用也。作內政,寄軍令是也。 〔八〕姚本惡,安也。 〔九〕鮑本轂,輻所湊也。相擊而馳,言其眾。補曰:轂擊,說見齊策。 〔一0〕姚本錢、劉本無「語」字。鮑本約親也。補曰:後語注,結,音吉,此古韻協也。下文悉然橫,黃;態,替;濁,●玉反;聊,留;服,蒲北反;信,新;兵,聊莛反。 〔一一〕姚本擊一也。兵車之轂比相當,馳傳言語相約結,使天下知同為一。 〔一二〕姚本藏,戢也。 〔一三〕姚本一作「飭」。(食芳),巧也。鮑本文,謂辨也。「(食芳)」,「飭」同。 〔一四〕姚本惑,疑也。 〔一五〕姚本理,治也。 〔一六〕鮑本科,程也。集韻,條,件也。 〔一七〕姚本稠,多。濁,亂也。鮑本策,簡也,大事書之。稠,多也,言有司文書多,閱者昏亂。 〔一八〕姚本上下,君臣也。刑罰失中故相愁。愁(錢、劉作「愁怨」)則民無所聊賴者也。鮑本集韻,聊,賴也。 〔一九〕姚本愈,益也。鮑本文章,法理。正曰:章亦明也。謂明著之言,章顯之理。下句「文辭」,謂辭之文者。三語文勢同。 〔二0〕姚本息,休。鮑本偉,奇也。補曰:偉,一作「偽」。 〔二一〕鮑本游說也。正曰:明言者,教令;辯言者,游說;文辭者,書策。明言章理,即科條既備;辯言偉服,即言語相結;繁稱文辭,即書策稠濁。 〔二二〕姚本去本事末,多攻文辭以相加誣,故曰,天下不治也。 〔二三〕姚本不能使天下相親也。 〔二四〕姚本死士,勇戰之士也。鮑本敢死之士。 〔二五〕姚本綴,連也。厲,利也。利其兵器,致其勝功於戰鬥之場也。鮑本集韻,厲,嚴也。正曰:厲,即礪。效,致其功也。 〔二六〕姚本徒處、安坐,不修其兵事,欲以利國廣地,不可得者也。鮑本徒,猶空也。言無所為。 〔二七〕姚本劉、錢無「五伯」字,集有。 〔二八〕姚本勢,力也。 〔二九〕姚本續,猶備其勢也。 〔三0〕姚本攻,擊。橦,刺。鮑本「橦」作「撞」。○迫,近也。杖,如杖劍。戟,謂持戟,戟有支矛。撞,手擣也。正曰:杖,持執也,直亮反。戟有支兵。 〔三一〕姚本建,立。 〔三二〕姚本故仁義而行,故強於內也。鮑本論戰故獨言義。 〔三三〕姚本詘,服也。鮑本集韻,凌,侵尚也,當從 秦二齊助楚攻秦齊助楚攻秦,取曲沃〔一〕。其後,秦欲伐齊〔二〕,齊、楚之交善〔三〕,惠王患之,謂張儀曰:「吾欲伐齊,齊、楚方懽,子為寡人慮之,柰何〔四〕?」張儀曰:「王其為臣約車并幣〔五〕,臣請試之〔六〕。」 〔一〕姚本曲沃,晉桓叔所封也,在今弘農縣東三十五里,道北曲沃城是。戰國時秦兼有之,故齊助楚攻秦取之也。鮑本晉桓叔所封,漢屬河東,為聞喜。此時屬秦,與上取皮氏卒同義。 〔二〕姚本伐齊,報曲沃也。 〔三〕姚本善,猶親也。 〔四〕姚本慮,計也。 〔五〕鮑本言并,則幣非一物。正曰:并,合也。 〔六〕姚本約,具也。幣,貨。試,猶嘗視也。鮑本不自必之辭。 張儀南見楚王〔一〕曰:「弊邑之王所說〔二〕甚者,無大〔三〕大王〔四〕;唯儀之所甚願為臣者,亦無大大王〔五〕。弊邑之王所甚憎者,亦〔六〕無先〔七〕齊王〔八〕;唯儀之〔九〕甚憎者,亦無大〔一0〕齊王。今齊王之罪,其於弊邑之王甚厚〔一一〕,弊邑欲伐之,而大國與之懽〔一二〕,是以弊邑之王不得事令〔一三〕,而儀不得為臣也。大王苟能閉關絕齊〔一四〕,臣請使秦王獻商於之地〔一五〕,方六百里。若此,齊必弱〔一六〕,齊弱則必為王役〔一七〕矣。則是北弱齊,西德於秦〔一八〕,而私商於之地以為利也〔一九〕,則此一計而三利俱至。」 〔一〕姚本楚懷王也。 〔二〕姚本說,敬也。 〔三〕鮑本大,猶過。 〔四〕姚本大王,楚王也。 〔五〕姚本唯,獨也。願為王臣,無有與大王比者也。鮑本唯,辭也。傳稱往相楚是也。 〔六〕鮑本衍「亦」字。補曰:疑衍。札記丕烈案:史記無「亦」字。 〔七〕鮑本「先」作「大」。○札記丕烈案:「大」字當是。 〔八〕姚本齊威王也。鮑本閔。 〔九〕鮑本「甚」上補「所」字。○札記今本「甚」上有「所」字,乃誤涉鮑也。丕烈案:史記有。 〔一0〕札記今本「大」作「先」。丕烈案:史記四字皆作「先」,當是。與策文皆作「大」者不同也。 〔一一〕姚本厚,重也。鮑本言得罪於秦重也。 〔一二〕姚本懽,猶合也。 〔一三〕姚本令,善也。不得善事於楚王也。鮑本事,猶聽從。 〔一四〕姚本苟,誠也。關,楚北方城之塞也。絕齊懽合之交也。 〔一五〕姚本商於,秦邑。獻,貢也。鮑本楚記注,在今順陽郡南鄉、丹水二縣,有商城在於中,故名。弘農商縣是也。 〔一六〕姚本齊無援必弱也。鮑本失楚援故。 〔一七〕鮑本「役」作「沒」。○補曰:役,言為楚役使。 〔一八〕鮑本秦因楚絕齊,得報曲沃之役,楚之惠也。 〔一九〕姚本曾,一作「己利」。錢、劉,一作「利」也。德,恩也。楚與齊絕,為施恩德於秦,私得秦地以為己利也。 楚王大說,宣〔一〕言之於朝廷,曰:「不穀得商於之田,方六百里。」群臣聞見者畢賀〔二〕,陳軫〔三〕後見,獨不賀。楚王曰:「不穀不煩一兵,不傷一人,而得商於之地六百里,寡人自以為智矣!諸士大夫皆賀,子獨不賀,何也?」陳軫對曰:「臣見商於之地不可得,而患必至也,故不敢妄賀〔四〕。」王曰:「何也?」對曰:「夫秦所以重王者,以王有齊也。今地未可得而齊先絕,是楚孤也〔五〕,秦又〔六〕何重孤國?且先出地絕齊,秦計必弗為也。先絕齊後責地,且必受欺於張儀〔七〕。受欺於張儀,王必惋之〔八〕。是西生秦患,北絕齊交,則兩國〔九〕兵必至矣。」楚王不聽,曰:「吾事善矣!子其弭口無言〔一0〕,以待吾事〔一一〕。」楚王使人絕齊,使者未來〔一二〕,又重絕之。 〔一〕姚本宣,偏也。 〔二〕姚本畢,盡。鮑本「田」作「地」。○ 〔三〕姚本軫仕楚,為楚懷王臣。鮑本時去秦在楚。 〔四〕姚本妄,猶空也。 〔五〕鮑本無援故。 〔六〕姚本曾、錢、劉「夫秦有」。 〔七〕姚本言張儀必欺王也。鮑本言儀必背約。 〔八〕鮑本惋,猶恨。 〔九〕姚本兩國,秦與齊也。 〔一0〕姚本弭,止。鮑本集韻,彌,止也,通作「弭」。 〔一一〕鮑本軫之策此,可謂明矣,而懷王不聽,愚而好自用者也。其死秦,宜哉! 〔一二〕姚本來,猶還也。 張儀反〔一〕,秦使人使齊,齊、秦之交陰合〔二〕。楚因使一將軍受地於秦。張儀至〔三〕,稱病不朝。楚王曰:「張子以寡人不絕齊乎?」乃使勇士往詈齊王〔四〕。張儀知楚絕齊也,乃出見使者曰:「從某至某,廣從〔五〕六里。」使者曰:「臣聞六百里,不聞六里。」儀曰:「儀固以小人〔六〕,安得六百里?」使者反報楚王,楚王大怒,欲興師伐秦。陳軫曰:「臣可以言乎〔七〕?」王曰:「可矣。」軫曰:「伐秦非計也,王不如因而賂之一名都〔八〕,與之伐齊〔九〕,是我亡於秦而取償於齊也〔一0〕。楚國不尚全事。〔一一〕王今已絕齊,而責欺於秦,是吾合齊、秦之交也,固〔一二〕必大傷〔一三〕。」 〔一〕姚本反,還也。鮑本絕句。 〔二〕姚本陰,私也。 〔三〕鮑本前反而今至也。 〔四〕姚本詈,罵也。 〔五〕姚本錢、劉作「從」。曾一作「袤」。鮑本橫度為廣,直為從。 〔六〕鮑本小人,貧寠之稱,言不能多與。 〔七〕姚本王初使弭口,今可以言未也。 〔八〕姚本名,大也。都,邑。鮑本無「因而」二字。○都邑有聞於時者。札記丕烈案:史記,「不如因賂之一名都」。 〔九〕姚本與秦俱伐齊也。 〔一0〕姚本言失邑於秦,而大得報償於齊也,故曰「是我亡於秦也」。鮑本償,還也。言勝齊則得地,雖亡所賂,足以相償。 〔一一〕姚本不尚,尚也。全,空也。「事」,一云「乎」。鮑本不尚,尚也,言無所喪。正曰:高注,「事」一云「乎」,「乎」字是。 〔一二〕姚本曾「固」作「國」。鮑本「固」作「國」。○補曰:史作「國」。 〔一三〕姚本傷,病也。 楚王不聽〔一〕,遂舉兵伐秦〔二〕。秦與齊合,韓氏從之〔三〕。楚兵大敗於杜陵〔四〕。故楚之土壤士民非削弱,僅〔五〕以救亡者,計失於陳軫〔六〕,過〔七〕聽於張儀〔八〕。 〔一〕鮑本是亦明計也而不聽,是以知楚王之悍也。彼豈能用屈原哉! 〔二〕鮑本正曰:史云「使屈句將」。 〔三〕姚本韓王見齊、秦合為一,故復合之也。 〔四〕姚本杜陵,楚邑。鮑本屬京兆。 〔五〕鮑本集韻,僅,劣也。 〔六〕姚本僅,猶裁。得不滅大者,坐不從陳軫之計故也。 〔七〕姚本過,誤也,聽於張儀之欺六百里地。 〔八〕鮑本記懷十六年有,此十二年也。補曰:張儀商於之欺,雖豎子猶能知之,以陳軫之智,固不為難也。儀之肆意而無忌者,知懷王之愚,而軫之言必不入也。不然,他日楚之請,儀將懼其甘心焉。而儀請自往,卒不能害,豈非中其所料也哉!洪邁云,賂秦攻齊,策尤乖謬不義。齊本與國,宜割地致幣,卑詞謝罪,復求其援,而反欲攻之,軫說謬矣。「子為」、「為臣」之「為」,「使者」、「使齊」之「使」,並去聲。 楚絕齊齊舉兵伐楚楚絕齊,齊舉兵伐楚。陳軫謂楚王〔一〕曰:「王不如以地東解於齊,西講〔二〕於秦。」 〔一〕鮑本懷。 〔二〕鮑本補曰:講,當從「媾」讀,說見前。 楚王使陳軫之秦,秦王謂軫曰:「子秦人也〔一〕,寡人與子故也〔二〕,寡人不佞〔三〕,不能親國事也〔四〕,故子棄〔五〕寡人事楚王。今齊、楚相伐〔六〕,或謂救之便,或謂救之不便〔七〕,子獨不可以忠為子主計〔八〕,以其餘為寡人乎〔九〕?」陳軫曰:「王獨不聞吳人之遊〔一0〕楚者乎?楚王〔一一〕甚愛之,病,〔一二〕故使人問之〔一三〕,曰〔一四〕:「誠病乎?意亦思乎?〔一五〕」左右曰:「臣不知〔一六〕其思與不思,誠思則將吳吟。〔一七〕」今軫將為王吳吟〔一八〕。王不聞夫管與之說乎〔一九〕?有兩虎諍〔二0〕人而鬥者〔二一〕,管莊子將刺之〔二二〕,管與止之曰:「虎者,戾蟲〔二三〕;人者,甘餌也〔二四〕。今兩虎諍人而鬥,小者必死,大者必傷。子待傷虎而刺之,則是一舉而兼〔二五〕兩虎也。無刺一虎之勞,而有刺兩虎之名〔二六〕。」齊、楚今戰,戰必敗〔二七〕。敗〔二八〕,王起兵救之,有救齊之利,而無伐楚之害〔二九〕。計聽知覆逆者〔三0〕,唯王可也。計者,事之本也;聽者,存亡之機〔三一〕。計失而聽過,能有國者寡也〔三二〕。故曰:「計有一二者難悖也〔三三〕,聽無失本末者難惑〔三四〕。」」〔三五〕 〔一〕姚本軫先仕於秦,故言秦人也。 〔二〕姚本故,舊。 〔三〕鮑本佞,高才也。 〔四〕姚本親,猶知也。鮑本弟親治國。 〔五〕姚本棄,去也。 〔六〕鮑本軫傳言韓、魏。 〔七〕姚本便,利也。 〔八〕鮑本主,懷王。 〔九〕姚本以餘計為寡人計也。 〔一0〕姚本遊,仕也。 〔一一〕鮑本楚先王。 〔一二〕鮑本吳人。 〔一三〕鮑本楚王使問。 〔一四〕鮑本使者還,主問之。 〔一五〕姚本思,思吳乎? 〔一六〕鮑本「不」作「又」。○注家說「有」為「又」,則「又」亦「有」也。此言有以知之。正曰:劉辰翁云,「又知」猶「安知」。愚謂,終缺「安」字。按姚本作「不知」,是。 〔一七〕姚本吟,歌吟也。鮑本作吳人呻吟。 〔一八〕鮑本言不忘秦。 〔一九〕姚本曾「管」作「卞」。管,姓也。說,言也。鮑本軫傳作「館豎子」。 〔二0〕姚本一作「爭」。鮑本「諍」作「爭」。○補曰:字與「爭」通,下同。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爭」。 〔二一〕鮑本無「者」字。○ 〔二二〕鮑本傳「管」作「卞」。刺,有傷也。補曰:索隱引策作「館」。館,謂逆旅舍,其人字莊子。札記丕烈案:今史記作「辨」。索隱又云,或作「卞」。吳氏所引索隱,困學紀聞引同。今王震澤本如此,與單本不同,單本不引戰國策正文,即作「館莊子」。此文下「管與止之」,史記作「館豎子止之」。當依單本為是。乃史記作「館」,策文作「管」也。 〔二三〕姚本戾,貪也。鮑本戾,猶暴。 〔二四〕鮑本無「也」字。○以餅餌喻之。 〔二五〕姚本兼,得也。 〔二六〕姚本刺,殺也。 〔二七〕鮑本必有一敗。 〔二八〕姚本錢、劉,一無下「敗」字。 〔二九〕姚本害,危也。鮑本今詳秦王言「為子主計」,則以齊、楚正相伐故也。今軫言「無伐楚」,亦并以忠為主也。 〔三0〕鮑本能計善聽,知二國之覆逆。覆逆,言不順於理。正曰:覆,謂反覆;逆,謂逆料。「覆」即下文「一二」;「逆」即下文「本末」。 〔三一〕姚本機,要也。鮑本機主發矢,喻事之要也、先也。 〔三二〕姚本寡,少也。 〔三三〕姚本悖,誤也。一本無「也」字。鮑本無「也」字。○「一二」,言反覆計之。集韻,悖,亂也。 〔三四〕姚本惑,亂也。鮑本軫傳有。無「計聽」。補曰:蒯通說韓信曰,「聽者事之候也,計者事之機也。聽過計失而能久安者鮮矣。聽不失一二者不可亂以言,計不失本末者不可紛以辭」。 〔三五〕鮑本軫為是媾於秦,而勸秦收齊、楚之敝,豈所以忠為主哉?或疑史作韓、魏者,是。考秦惠時,唯十三年,韓舉趙護帥師與魏戰,敗績。去楚絕齊時遠甚,他不見韓、魏相攻事。且策言甚時。竊意楚已遣人解齊,軫之媾秦,欲其不助齊耳。當識其意,不可泥於辭也! 秦惠王死公孫衍欲窮張儀秦惠王死,公孫衍〔一〕欲窮〔二〕張儀。李讎〔三〕謂公孫衍曰:「不如召甘茂於魏,召公孫顯〔四〕於韓,起〔五〕樗里子於國。三人者,皆張儀〔六〕之讎也〔七〕,公用之,則諸侯必見張儀之無秦矣!」〔八〕〔一〕姚本公孫衍,魏人也,仕於秦,當六國時號曰犀首。 〔二〕姚本窮,困也。 〔三〕姚本李讎,秦人也。鮑本秦人。正曰:李讎,據高注,此無據。 〔四〕鮑本秦人。 〔五〕姚本起,猶舉也。 〔六〕鮑本「儀」作「子」,下句同。○ 〔七〕姚本讎,仇也。 〔八〕姚本公,謂公孫衍。用此三人,則諸侯知張儀無權寵於秦(一下有「也」字)。 義渠君之魏義渠君〔一〕之〔二〕魏,公孫衍謂義渠君曰:「道遠,臣不得復過矣〔三〕,請謁事情〔四〕。」義渠君曰:「願聞之。」對曰:「中國無事於秦〔五〕,則秦且燒 秦三薛公為魏謂魏冉薛公〔一〕為魏謂魏冉曰:「文聞秦王欲以呂禮收齊〔二〕,以濟天下,君必輕矣。齊、秦相聚以臨三晉,禮必并相之〔三〕,是君收齊以重呂禮也。齊免於天下之兵,其讎君必深〔四〕。君不如勸秦王令弊邑〔五〕卒攻齊之事。齊破,文請以所得封君。齊破晉強〔六〕,秦王畏晉之強也,必重君以取晉〔七〕。齊予晉弊邑〔八〕,而不能支秦〔九〕,晉必重君以事秦。是君〔一0〕破齊以為功,操〔一一〕晉以為重也。破齊定封,而秦、晉皆重君;若齊不破,呂禮復用〔一二〕,子必大窮矣。」 〔一〕鮑本田文。 〔二〕鮑本收,猶取也。禮時相齊,親禮所以取齊。昭十三年,禮奔魏。其相齊,見周策及孟嘗傳。後至十九年歸秦,明年齊伐宋,伐宋後,文乃相魏。此事合在禮歸秦之前。此時文未相魏,其言為魏,意親之矣。正曰:失考,辨并見周策。 〔三〕鮑本相齊及秦。 〔四〕鮑本齊讎冉也,欲得陶故。故下章曰,「攻齊不成,陶為鄰恤」。然齊未免於兵,亦不敢爾。正曰:齊無兵患,則可以肆志於冉,與秦得天下則伐齊深文意同,但言其事理當爾。 〔五〕鮑本薛也。文以此十三年奔薛。 〔六〕鮑本晉,謂魏。 〔七〕鮑本文親魏而重冉,故欲取晉,必重冉。 〔八〕鮑本「予」作「與」。○薛雖文舊封,而屬齊,齊破畏魏,且取薛予魏。 〔九〕鮑本魏得薛,秦必害之,而魏實弱,不能當秦。 〔一0〕姚本一本無「君」字。 〔一一〕鮑本「操」作「採」。○補曰:姚本「操晉」,是。「採」字訛,義不通。札記丕烈案:史記是「挾」字。 〔一二〕鮑本禮雖亡秦之齊,秦方以禮收齊,則復親之。今齊不破,是秦收齊之功遂也。禮為有功於秦,秦必用之,並相齊、秦也。 秦客卿造謂穰侯秦客卿造〔一〕謂穰侯曰:「秦封君以陶〔二〕,藉君天下〔三〕數年矣。攻齊之事成,陶為萬乘〔四〕,長小國,率〔五〕以朝天子,天下必聽,五伯之事也;攻齊不成,陶為鄰恤〔六〕,而莫之據也〔七〕。故攻齊之於陶也,存亡之機也。 〔一〕鮑本造,其名。 〔二〕鮑本冉別封也。越記注,陶,今濟陰定陶。補曰:說見趙策。 〔三〕鮑本借以制天下之權。 〔四〕鮑本國大也。 〔五〕鮑本無「率」字。○ 〔六〕鮑本言近於憂。 〔七〕鮑本無緩國可持。正曰:言攻齊不成,則陶且有為鄰國得之之憂。 「君欲成之,何不使人謂燕相國曰:「聖人不能為時〔一〕,時至而〔二〕弗失。舜雖賢,不遇堯也,不得為天子;湯、武雖賢,不當桀、紂不王。故以舜、湯、武之賢,不遭時不得帝王。令〔三〕攻齊,此君之大時也已〔四〕。因天下之力,伐讎國之齊,報惠王〔五〕之恥,成昭王之功〔六〕,除萬世之害,此燕之長利,而君〔七〕之大名也。書〔八〕云,樹德莫如滋〔九〕,除害莫如盡。吳不亡越,越故亡吳;齊不亡燕,燕故亡齊〔一0〕。齊亡於燕,吳亡於越,此除疾不盡也。以非〔一一〕此時也,成君之功,除君之害,秦卒〔一二〕有他事而從齊,齊、趙〔一三〕合,其讎君必深矣。挾君之讎〔一四〕以誅於燕〔一五〕,後雖悔之,不可得也已。君悉燕兵而疾僣〔一六〕之,天下之從君也,若報父子之仇。誠能亡齊,封君於河南〔一七〕,為萬乘,達途於中國,南與陶為鄰,世世無患。願君之專志於攻齊,而無〔一八〕他慮也〔一九〕。」」 〔一〕鮑本時,天時,非人所能為。 〔二〕鮑本無「而」字。○ 〔三〕鮑本「令」作「今」。○ 〔四〕鮑本得時之利無大於此。 〔五〕鮑本田單破燕,燕惠王之初。 〔六〕鮑本燕昭王二十八年,樂毅伐齊,入臨淄。三十二年,下齊七十餘城。明年,田單復之。補曰:「惠王」,字疑有誤,且不當在昭王前。札記丕烈案:吳說非也,此不誤,便文而不依世次也。 〔七〕鮑本君,謂燕相。 〔八〕鮑本「書」作「詩」。○逸詩。補曰:泰誓,「樹德務滋,除惡務本」。札記丕烈案:吳氏云泰誓,非也。東晉古文以為泰誓耳。策文當本作「詩」,后人誤依古文,改作「書」也。此與范睢稱詩曰「木實繁者披其枝」,黃歇稱詩云「大武遠宅不涉」,趙武靈王稱詩云「服難以勇,治亂以知,事之計也。立傅以行,教少以學,義之經也」,及謂秦王稱詩云「行百里者,半於九十」同例。「詩」字皆有訛。「遠宅不涉」者,周書「大武遠宅不薄也」。高誘注逸詩,當亦有誤。 〔九〕鮑本滋,益也。 〔一0〕鮑本齊閔八年,蘇代為齊說燕噲讓子之,燕幾亡矣,而不卒功,故有樂毅臨淄之役。正曰:齊宣二十七年。注「讓子之」下,宜云「於是燕亂,齊伐之」云云。 〔一一〕鮑本「以非」作「非以」。○正曰:「以非」至「之害」句,或「以」「已」字通,屬上句,上下文兩有此。 〔一二〕鮑本卒,猝同,忽也。 〔一三〕鮑本「趙」作「秦」。○ 〔一四〕鮑本讎,謂齊。 〔一五〕鮑本使燕誅相。 〔一六〕鮑本「僭」作「攻」。○正曰:字誤,當作「攻」,下文可證。札記今本「僭」作「攻」,乃誤涉鮑也。 〔一七〕鮑本亦河之南,非郡,此蓋寓封。 〔一八〕姚本「無」一作「毋」。 〔一九〕鮑本補曰:後「為萬乘」之「為」,去聲。 魏謂魏冉魏〔一〕謂魏冉〔二〕曰:「公聞東〔三〕方之語乎?」曰:「弗聞也。」曰:「辛、張陽、毋澤〔四〕說魏王〔五〕、薛公〔六〕、公叔也,曰:「臣戰〔七〕,載主契國〔八〕以與王約〔九〕,必無患矣。若有敗之者,臣請挈領〔一0〕。然而臣有患也〔一一〕。夫楚王之以其臣請挈領然而臣有患也〔一二〕。夫楚王〔一三〕之以其國依冉也,而事臣之主〔一四〕,此臣之甚患也〔一五〕。」今公東而因言於楚〔一六〕,是令張儀〔一七〕之言為禹〔一八〕,而務敗公之事也〔一九〕。公不如反公國〔二0〕,德楚〔二一〕而觀薛公之為公也〔二二〕。觀三國之所求於秦而不能得者,請以號三國以自信也〔二三〕。觀張儀〔二四〕與澤之所不能得於薛公者也〔二五〕,而公請之以自重也〔二六〕。」 〔一〕姚本曾、錢本有「文」字。鮑本「魏」上補「為」字。○ 〔二〕鮑本楚人,宣太后弟,后封穰侯。傳言其用事武王時,此時冉欲如楚,魏恐其合也。 〔三〕鮑本東,山東。 〔四〕鮑本辛,疑韓人。張,張儀。毋澤,疑齊人。正曰:此章多難通,此類尤難知。下文云,「觀張儀與澤」,又不云「毋澤」,當闕。 〔五〕鮑本哀。正曰:襄。 〔六〕鮑本田嬰。 〔七〕鮑本與楚戰。 〔八〕鮑本主,木主,軍行載之,禱且告焉。契,言以國為約。 〔九〕鮑本王,魏王。 〔一0〕鮑本領,項也。言欲請誅,持其項以受鈇鉞。 〔一一〕鮑本患楚與秦合。下衍十六字。 〔一二〕鮑本一無以上十六字。 〔一三〕鮑本懷。 〔一四〕鮑本事,征伐也。臣,辛、張陽;主,韓、魏、齊也。此二人之辭,非說冉者,故名冉。 〔一五〕鮑本「之」下有「所」字。○此下乃說者之辭。 〔一六〕鮑本公,謂冉。東,東之楚也。因與楚好言。 〔一七〕姚本一本無「儀」字。 〔一八〕鮑本儀以武二年死,故此章必次之此。禹善謨,今儀言楚依冉,而冉果與楚合,是儀之謀侔於禹也。 〔一九〕鮑本三國是儀之說,必欲敗冉合楚之事。 〔二0〕鮑本謂秦。 〔二一〕鮑本但施恩惠,而不之楚。 〔二二〕鮑本觀其於冉如何。 〔二三〕鮑本為韓、魏、齊請其所欲於秦,因宣言之,所以信於三國。 〔二四〕姚本一本無「儀」字。 〔二五〕鮑本衍「也」字。補曰:恐衍。 〔二六〕鮑本薛公所不與儀者,冉為之請而得,則儀重冉。儀時相魏,為儀請,亦所以為魏,魏亦重冉也。補曰:「為公」之「為」,去聲。 謂魏冉曰和不成謂魏冉曰:「和不成〔一〕,兵必出。白起者,且〔二〕復將。戰勝,必窮公;不勝,必事趙從公。公又輕〔三〕,公不若毋多〔四〕,則疾到〔五〕。」 〔一〕鮑本與趙和秦也。此二十七年白起擊趙,因伐光狼。正曰:無攷。 〔二〕鮑本無「且」字。○ 〔三〕鮑本不能窮冉,故從冉而和。然先和,則冉重;今不勝而和,故輕。 〔四〕鮑本謂專志於和,毋他務也。 〔五〕姚本續云:「到」,恐作「封」字。鮑本趙歸我也。此蓋冉欲和,而起欲戰也。起,冉所薦,其言「窮公」,起似不爾。補曰:語不可曉,有缺誤。 謂穰侯謂穰侯曰:「為君慮封〔一〕,若〔二〕於除宋罪,重齊怒〔三〕;須殘伐亂宋〔四〕,德強齊,定身封。此亦百世之時也已〔五〕!」 〔一〕鮑本謀所以定其封。 〔二〕鮑本「若」作「苦」。○補曰:此連下,有缺誤。札記丕烈案:「除」乃「陶」字誤,句絕。「若」上當有「莫」字,鮑所說全謬。趙策云,「莫若於宋」,是其證。 〔三〕鮑本宋,齊所惡也,故除宋罪則齊怒,齊怒則冉之封不定,故以為苦。除,解免也。 〔四〕鮑本補曰:「須殘」字有衍誤。趙策作「宋罪重,齊怒深,殘伐亂宋」云云;又作「宋之罪重,齊之怒深,殘亂宋」云云。凡兩見。彼言為奉陽君定封,說見彼策。札記丕烈案:「須」即「深」字誤,句絕。 〔五〕鮑本「時」上有「一」字,「時」下無「也」字。○札記今本「時」上有「一」字。 謂魏冉曰楚破秦謂魏冉曰:「楚破秦〔一〕,不能與齊縣衡矣〔二〕。秦三世積節於韓、魏〔三〕,而齊之德新加〔四〕與〔五〕。齊、秦交爭,韓、魏東聽〔六〕,則秦伐矣。齊有東國之地,方千里。楚苞九夷〔七〕,又方千里,南有符離之塞〔八〕,北有甘魚〔九〕之口。權縣宋、衛〔一0〕,宋、衛乃當阿、甄耳〔一一〕。利有千里者二〔一二〕,富擅越隸〔一三〕,秦烏能與齊縣衡韓、魏〔一四〕,支分方城膏腴之地〔一五〕以薄〔一六〕鄭〔一七〕?兵休復起,足以傷秦,不必待齊。」 〔一〕鮑本「秦」下補「秦」字。○正曰:「秦」下宜復有「秦」字。 〔二〕鮑本懸衡,輕重等也。此言秦輕於齊。 〔三〕鮑本節,猶事也。言累有戰伐之事。正曰:劉辰翁云,積往來之節也。 〔四〕鮑本加於韓、魏。 〔五〕姚本「與」一作「焉」。 〔六〕鮑本衍「秦」上「齊」字,「韓魏」下復有「韓魏」字。○正曰:姚本「齊秦交爭,韓魏東聽」,自通。札記今本重「韓魏」,乃誤涉鮑也。鮑本有「魏」字,補「韓」字,衍「秦」上「齊」字,吳氏有正。丕烈案:「與」字本上屬,鮑誤下屬也。 〔七〕鮑本補曰:索隱曰,屬楚之夷。 〔八〕鮑本屬沛。 〔九〕鮑本未詳,疑為濟陰高魚。正曰:王應麟云,鮑說非,左氏昭十三年傳「次於魚陂」注,竟陵縣城西北甘魚陂。 〔一0〕鮑本言較其輕重。 〔一一〕鮑本莊十三年注,阿,今濟北東阿,齊之阿邑。甄,屬濟陰。莊十四年會于鄄,史作甄。此言二國如齊邑爾。補曰:鄄本濮州鄄城。 〔一二〕鮑本謂齊、楚。正曰:恐非,此句正指楚。 〔一三〕鮑本越,勾踐國。隸,猶禮之秋官肆隸,征伐所獲之民也。擅,專有之事。正曰:越有三,皆屬楚。隸,徒隸,賤稱。此言楚之強。 〔一四〕鮑本無「魏」字。○正曰:此句與策首不同,當與上「權縣宋、衛」為比。一本「權縣韓、魏」者,是「支分」字上或缺「楚」字。如此,義乃稍通。 〔一五〕鮑本支,言細散取之。腴,腹肥也。言肥沃如之。 〔一六〕鮑本薄,猶迫也。 〔一七〕鮑本鄭屬長安,在秦、漢之間。正曰:西都咸林,鄭舊封,去方城遠。新鄭榮陽,是時已為韓。策凡言鄭者,韓也。 五國罷成睪五國罷成睪〔一〕,秦王欲為成陽君〔二〕求相韓、魏,韓、魏弗聽。秦太后〔三〕為魏冉〔四〕謂秦王曰:「成陽君以王之故,窮而居於齊,今王見其達而收之,亦能翕其心乎〔五〕?」王曰:「未也。」太后曰:「窮而不收,達而報之,恐不為王用;且收成陽君,失韓、魏之道也〔六〕。」 〔一〕鮑本「睪」作「皋」。○屬河南。詳見趙策惠文十三年,此二十一年也。史不書。補曰:「皋」,姚本作「睪」。前漢志,皋,故虎牢,亦名制,左傳所謂巖邑也。正義引括地志云,成皋故縣在洛州氾水縣西南。「氾」音似。札記今本「睪」作「皋」。丕烈案:「睪」即「皋」字也。 〔二〕鮑本以趙、魏策知為韓人。此十七年入朝時在其國。 〔三〕鮑本宣。 〔四〕鮑本冉,后弟,時主五國之成,后恐成陽害其事,故為之言。 〔五〕鮑本翕,猶收也。言收之晚。 〔六〕鮑本其窮在齊,亦必韓、魏所惡。 范子因王稽入秦范子〔一〕因王稽〔二〕入秦,獻書昭王曰:「臣聞明主蒞正,〔三〕有功者不得不賞,有能者不得不官;勞大者其祿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眾者其官大。故不能者不敢當其職焉,能者亦不得蔽隱。使以臣之言為可,則行而益利其道〔四〕;若將弗行,則久留臣無為也〔五〕。語曰:「人主〔六〕賞所愛,而罰所惡。明主則不然,賞必加於有功,刑必斷於有罪。」今臣之胸不足以當椹質〔七〕,要不足以待斧鉞〔八〕,豈敢以疑事嘗〔九〕試於王乎?雖以臣為賤而輕辱臣,獨不重任臣者後無反覆於王前耶〔一0〕! 〔一〕鮑本名睢,字叔,后封應侯。凡范,皆晉舊姓,故史云魏人。補曰:睢,音雖。 〔二〕鮑本秦謁者令,時使魏還。 〔三〕鮑本史作「政」,字通。 〔四〕鮑本利,猶達。 〔五〕鮑本「為」作「謂」。○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為」,鮑改誤。 〔六〕鮑本后語作「庸主」。鮑本補曰:姚云后語作「庸主」,史同。 〔七〕鮑本集韻,「椹,斫木鑕」。鑕, 秦四秦取楚漢中秦取楚漢中,再戰於藍田,大敗楚軍。韓、魏聞楚之困,乃南襲至鄧,楚王引歸。後三國〔一〕謀攻楚,恐秦之救也,或說薛公:「可發使告楚曰:「今三國之兵且去楚,楚能應而共攻秦,雖〔二〕藍田豈難得哉〔三〕!況於楚之故地〔四〕?」楚疑於秦之未必救己也,而今三國之辭去〔五〕,則楚之應之也必勸〔六〕,是楚與三國謀出秦兵矣〔七〕。秦為知之,必不救也〔八〕。三國疾攻楚,楚必走秦以急〔九〕;秦愈不敢出〔一0〕,則是我離秦而攻楚也〔一一〕,兵必有功〔一二〕。」 〔一〕姚本齊、韓、魏。 〔二〕鮑本無「秦取楚漢中再戰於藍田大敗楚軍韓魏聞楚之困乃南襲至鄧楚王引歸後三國謀攻楚恐秦之救也或說薛公可發使告楚曰今三國之兵且去楚楚能應而共攻秦雖」六十六字。○補曰:姚氏本章首有此六十六字。札記丕烈案:無者脫。 〔三〕姚本去,舍也。舍楚而往攻秦。藍田,秦邑也,攻秦則得之矣,故曰「豈難得哉」。藍田,今長安東南。鮑本屬京兆。此策上有脫簡,蓋三國攻楚,楚求秦救,薛公時在魏,說者欲使薛公遣使之楚,告以舍楚攻秦,以疑秦使不救楚。此言三國既舍楚攻秦,藍田可得也 〔四〕鮑本藍田,秦近邑也,尚可得,而況楚地?謂秦且以漢中予楚。 〔五〕鮑本「去」作「云」。○三國攻楚,史不書。「辭云」,上所言者也。補曰:當作「云」。 〔六〕姚本應,和也。勸,進也。鮑本勸,樂之也,言樂從,從三國攻秦。此一說也。 〔七〕鮑本出兵敵三國也,其謀自楚。 〔八〕姚本知楚與三國謀,故必不肯救之(一無「肯」、「之」二字)。 〔九〕姚本一本以下有「告」字。走,去也。告急求救也。鮑本趨秦告急。 〔一0〕姚本秦益疑,故不敢出兵。鮑本畏三國也,此又一說。 〔一一〕鮑本我,三國也。離,言絕其交。 〔一二〕姚本離,絕也。使秦疑楚而不救也。三國得專勢攻楚,故兵出必有功也。 薛公曰:「善。」遂發重使之楚,楚之應之果勸〔一〕。於是三國并力攻楚,楚果告急於秦,秦遂不敢出兵。大臣〔二〕有功〔三〕。〔四〕 〔一〕姚本果,竟。 〔二〕姚本「臣」,曾作「勝」。鮑本衍「臣」字。補曰:姚氏云,曾作「勝」。高注亦作「大勝」。 〔三〕姚本三國伐楚大勝有功也。 〔四〕鮑本此章應屬齊若魏,然附之齊,則薛公時在魏;附之魏,則無薛公事。以其事不完不明,而齊、魏無所適屬也,故次之此。正曰:秦惠王後十三年,取楚漢中,非薛公在魏時事。鮑不見脫簡文,故其說妄謬而次之此。 薛公入魏而出齊女〔校一〕〔校一〕此篇姚本與《秦取楚漢中》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薛公入魏而出齊女〔一〕。韓春謂秦王曰:「何不取為妻,以齊、秦劫〔二〕魏〔三〕,則上黨,秦之有也〔四〕。齊、秦合而立負 秦五謂秦王謂秦王〔一〕曰:「臣竊惑王之輕齊易楚,而卑畜韓也。臣聞,王兵勝而不驕〔二〕,伯主約而不忿〔三〕。勝而不驕,故能服世;約而不忿,故能從鄰〔四〕。今王廣〔五〕德魏、趙,而輕失齊,驕也;戰勝宜陽,不恤楚交,忿也〔六〕。驕忿非伯主〔七〕之業也。〔八〕臣竊為大王慮之而不取也。 〔一〕姚本秦始皇也。 〔二〕姚本驕,驕慢。 〔三〕姚本忿,怨也。伯主約儉勞謙,故不有所忿怨。鮑本主天下之要約。正曰:斂約也。 〔四〕姚本王者德大不驕逸,故能服鄰國(一本作「服世從鄰」)。服,慊也。鮑本使鄰國服從。 〔五〕姚本曾一作「得」。劉一作「失」。鮑本大施恩惠。 〔六〕姚本恤,顧。鮑本言不以交楚為意。 〔七〕鮑本「主」作「王」。○ 〔八〕姚本業,事。 「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一〕。」故先王之所重者,唯始與終〔二〕。何以知其然?昔智伯瑤殘范、中行,圍逼晉陽,卒為三家笑〔三〕;吳王夫差棲越於會稽〔四〕,勝齊於艾陵〔五〕,為黃池〔六〕之遇,無禮於宋〔七〕,遂與〔八〕勾踐禽,死於干隧;〔九〕梁君伐楚勝齊,制趙、韓〔一0〕之兵,驅十二諸侯以朝天子於孟津〔一一〕,後子〔一二〕死,身布冠〔一三〕而拘於秦〔一四〕。三者非無功也,能始而不能終也〔一五〕。 〔一〕鮑本大雅蕩詩。 〔二〕姚本先王,聖王也。敬始慎終,故曰「唯始與終」也。鮑本「始」、「終」互易,「然」下有「也」字。○補曰:一本「唯始與終,何以知其然。」 〔三〕姚本智伯,智襄子也。殘,滅也。范,范吉射,昭子也。中行,中行寅,文子也。二子之後,以苛為察,以剋下為功,於晉六卿中,薄德前衰。智伯滅而兼之,志意驕盛,求地於趙襄子,襄子不與,故率韓圍晉陽,以伐趙氏。趙氏與韓、魏通謀,韓、魏為反間,令趙氏囗得殺智伯,故曰「三家笑」也。鮑本無「逼」字。○范吉射、中行寅,晉兩卿。趙、魏、韓三家也。事見韓策。晉出公十七年。晉陽屬太原,故許唐國。補曰:大事記,晉陽,漢太原郡所治,龍山在西北,晉水所出。北齊分晉陽,置龍山縣,隋改龍山曰晉陽,而以晉陽為太原縣。正曰:大事記,晉出公十七年,晉荀瑤與趙、韓、魏氏分范、中行之地,反攻,出公奔齊,道死。晉哀公四年,趙約韓、魏攻荀瑤,滅之。 〔四〕鮑本故越國,揚州郡,亦山名。事見哀元年。 〔五〕鮑本杜注,齊地。哀十一年。補曰:正義云,艾山在兗州博縣南。 〔六〕鮑本陳留外黃注,縣有黃溝。又魏內黃注,吳會諸侯于黃池。今黃溝是。哀十三年。正曰:哀十三年杜注,陳留封丘縣南有黃亭,近濟水。按,外黃、小黃、封丘皆屬陳留。外黃有黃溝,故指為黃池;而內黃隸相者,亦有黃溝。水經注所謂河水決通濮、濟、黃溝者也。相與封丘殊遠,當以杜注為正。路史同杜注。 〔七〕鮑本並哀十三年。吳欲伐宋,殺其大夫,囚其婦人。 〔八〕鮑本「與」作「為」。○補曰:當作「為」。 〔九〕姚本「隧」,一作「隊」。吳王夫差伐越,勝之。勾踐奔走,棲於會稽山之上。遂北伐齊,勝長求平。勾踐起兵伐其國,遽救之,越人殺之干隧。干隧,邑名。鮑本無「於干隧」三字。○補曰:一本「死于干遂」。勾踐禽死,二十二年。 〔一0〕鮑本「趙韓」作「韓趙」。○ 〔一一〕姚本梁君,梁惠王也。伐楚、齊,勝之,制御趙、韓之兵,驅使十二諸侯魯、衛、曹、宋、鄭、陳、許之君,朝天子于孟津。鮑本在河內河陽縣南。魏記,惠王二年,敗韓于馬陵,敗趙于懷。十五年,魯、衛、宋、鄭君來朝。二十八年,中山君為相。不見齊、楚及朝天子事。正曰:年表,二十九年。 〔一二〕鮑本太子申也。三十年齊敗魏馬陵,虜申。 〔一三〕鮑本以喪禮自居也。 〔一四〕姚本後東伐齊,敗于馬陵,太子見殺,故「布冠」而拘執于秦也。鮑本拘,猶制。 〔一五〕姚本終,終難也。 「今王破宜陽,殘三川〔一〕,而使天下之士不敢言〔二〕;雍〔三〕天下之國,徙兩周之疆〔四〕,而世主不敢交〔五〕陽侯之塞〔六〕;取黃棘〔七〕,而韓、楚之兵不敢進。王若能為此尾〔八〕,則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九〕。王若不能為此尾,而有後患,〔一0〕則臣恐諸侯之君,河、濟〔一一〕之士,以王為吳、智之事也〔一二〕。 〔一〕姚本初秦昭王滅東、西周,置宜陽及三川郡,故曰「破宜陽,殘三川」也。 〔二〕姚本言,議。 〔三〕姚本雍,有也。鮑本「雍」,「擁」同,言據有之。 〔四〕姚本兩周,東、西周也。杆宜陽界而東之,故曰「徒兩周之疆」也。鮑本侵逼之。 〔五〕姚本世主,謂諸侯也。鮑本「交」作「窺」。○ 〔六〕姚本諸侯懾怖畏秦,不敢交會。陽侯,諸侯(一下有「之」字)。塞,隘處也。鮑本河東陽注,陽侯國。 〔七〕鮑本秦紀、楚記,懷王與昭王盟于黃棘,皆不地。正曰:正義云,蓋在房、襄二州。 〔八〕姚本尾,後也。鮑本言善其後。正曰:尾,終也。即上文能終之說。 〔九〕姚本言王為策討之,始得之矣。如能終卒沒,則王伯之道立也。故曰「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 〔一0〕姚本有滅亡之患也。 〔一一〕鮑本濟水在溫西北,此言中國爾。正曰:濟水出絳州垣曲縣王屋山,伏流至孟州濟源縣,出二源,合流,至溫縣入河,出河南溢而為滎,自鄭以東貫滑、曹、鄆、濟、齊、青入于海。 〔一二〕姚本吳,吳王夫差。智,智伯也。事,滅亡之事。 「詩云:「行百里者半於九十。」此言末路之難〔一〕。今大王皆有驕色,以臣之心觀之,天下之事,依〔二〕世主之心〔三〕,非楚受兵,必秦也〔四〕。何以知其然也?秦人援魏以拒楚,楚人援韓以拒秦〔五〕,四國之兵敵〔六〕,而未能復戰也〔七〕。齊、宋在繩墨之外以為權〔八〕,故曰先得齊、宋者伐秦〔九〕。秦先得齊、宋,則韓氏鑠〔一0〕;韓氏鑠,則楚孤而受兵也〔一一〕。楚先得齊〔一二〕,則魏氏鑠;魏氏鑠,則秦孤而受兵矣〔一三〕。若隨此計而行之,則兩國〔一四〕者必為天下笑矣。」〔一五〕 〔一〕姚本逸詩言之。百里者,已行九十里,適為行百里之半耳。譬若強弩至牙上,甫為上弩之半耳。終之尤難,故曰「末路之難」也。 〔二〕鮑本依,猶據。 〔三〕姚本心,驕約之心也。 〔四〕姚本言不伐楚,則伐秦也。秦、楚之驕侈故也。鮑本皆驕強故。 〔五〕姚本援,助。鮑本「秦」下有「王」字。○ 〔六〕鮑本秦、楚、韓、魏也。韓、魏雖弱,以得援,故與之敵。 〔七〕姚本敵,強弱等也。未,無也。鮑本敵,故不敢輕戰。 〔八〕姚本權,援助之勢也。鮑本外,言四國不以為意。權,言能輕重四國。 〔九〕鮑本此言魏、韓得之。正曰:下文楚先得齊可見。 〔一0〕姚本鑠,消鑠也。言其弱。鮑本以銷金喻。 〔一一〕姚本韓弱而楚失援,故孤而受兵。 〔一二〕鮑本「齊」作「之」。○ 〔一三〕姚本魏為秦與國。魏弱,故秦失援而孤,受諸侯兵也。 〔一四〕姚本兩國,秦、楚也。 〔一五〕鮑本彪謂:此策,孟軻之徒也,惜其不名。正曰:孟子曰,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五伯者三王之罪人。今策云伯王之業,五伯不足六,孟子而有是言歟?驕者必敗,亦論之常。其言先得齊、宋與失之,揣量事勢,計較強弱,不過以力服人而已!豈可與孟子同日語哉?補曰:「為大」之「為」去聲。 秦王與中期爭論秦王與中期〔一〕爭論,不勝。秦王大怒,中期徐行而去。或為〔二〕中期說秦王曰:「悍人〔三〕也。中期適遇明君故也,向者遇桀、紂,必殺之矣〔四〕。」秦王因不罪〔五〕。 〔一〕姚本中期,秦辨士也。 〔二〕鮑本「為」作「與」。○ 〔三〕鮑本悍,勇也。勇者多迕。補曰:當曰「中期悍人也」,有錯文。札記丕烈案:中期下屬為句,吳說未是。 〔四〕姚本有人為中期說,言遭遇明君,不罪勝己臣,故不見誅也。若其遇桀、紂,則必(一下有「誅」字)殺也。 〔五〕姚本言桀殺逄蒙,紂殺比干,惡其勝己也。秦王恥襲桀、紂之闕,故不罪。 獻則謂公孫消獻則〔一〕謂公孫消〔二〕曰:「公,大臣之尊者也,數伐有功〔三〕。所以不為相者,太后〔四〕不善公也〔五〕。辛戎〔六〕者,太后之所親也〔七〕。今亡於楚,在東周〔八〕。公何不以秦、楚之重,資而相之於周乎〔九〕?楚必便之矣〔一0〕。是辛戎有秦、楚之重,太后必悅公,公相必矣〔一一〕。」 〔一〕鮑本楚人,為羋戎游說者。 〔二〕姚本皆公孫消。鮑本秦人。 〔三〕姚本公,謂公孫消也。尊,重也。數行戰伐有功勞也。鮑本伐,戰伐。 〔四〕鮑本宣太后。 〔五〕姚本不為秦相者,不為羋太后不善者也。 〔六〕姚本辛戎,楚人,自楚亡在東周。鮑本「辛」作「羋」。○補曰:當作「羋」,下同。札記丕烈案:此形近之訛。韓策,「謂羋戎曰,廢公叔」,不誤。 〔七〕姚本太后,楚女,孝文皇后,莊襄王母也,號華陽夫人者也。鮑本穰侯傳,后同父弟羋戎為華陽君。凡羋皆楚人。 〔八〕姚本東周,洛陽成周也。 〔九〕姚本使辛戎為周相也。 〔一0〕鮑本戎雖以罪去楚,楚既與秦共資之,必為楚用,故楚利之。 〔一一〕姚本言必見用為秦相也。 樓梧約秦魏〔校一〕〔校一〕此篇鮑本列在《魏策》。 樓梧〔一〕約秦、魏,魏太子為質〔二〕,紛彊欲敗之〔三〕。謂太后曰:「國與還者也〔四〕,敗秦而利魏,魏必負之〔五〕,負秦之日,太子為糞矣〔六〕。」太后坐王而泣〔七〕。王因疑於太子〔八〕,令之留〔九〕於酸棗。樓子患之。昭衍為周之梁,樓子告之〔一0〕。昭衍見梁王,梁王曰:「何聞?」曰:「聞秦且伐魏〔一一〕。」王曰:「為期〔一二〕與我約矣〔一三〕。」曰:「秦疑於王之約,以太子之留酸棗而不之秦。秦王〔一四〕之計曰:「魏不與我約,必攻我;我與其處而待之見攻,不如先伐之。」以秦彊折節而下與國〔一五〕,臣恐其害於東周〔一六〕。」 〔一〕姚本續:啎,管子七臣七主篇云,「事無常而法令申,不●則國失勢」。注,「●」,古「伍」字,謂偶合也。言雖申布法令,於事不合。他字書無之。鮑本「啎」作「牾」。○魏人。後又作「梧」。補曰:一本作「●」,姚同。愚按,玉篇無「●」字,有「牾」字,五故反,觸也,逆也。策後作「梧」。韻書,牾、忤;梧、午。荀子,「午其軍蘁」。莊子,「悟」。燕策,「韓于迕」。前漢,走逜、●梧、牾、捂、梧、枝梧,凡十一字,典籍往往通借,上、去聲。札記丕烈案:此「啎」,「梧」同字,吳補詳之矣。 〔二〕姚本質于秦也。鮑本此十一年朝秦。正曰:世家,襄王十二年,太子朝于秦,秦來拔我皮氏,未拔而解。此策云太子為質,既而留於酸棗,昭衍說後,不云復遣,當缺。 〔三〕姚本紛彊,魏臣也。敗,害也。 〔四〕姚本還,周旋於利也。鮑本還,猶反也。兩國相與好惡,循環不定。 〔五〕姚本負,昔也。鮑本負,言魏得利而強,將不事秦,所謂還反。 〔六〕鮑本即所謂糞之。正曰:糞,棄除也。 〔七〕鮑本使王坐而泣於前。札記今本「王而」誤「而王」。 〔八〕姚本疑,不欲令太子質秦。鮑本不決遣。 〔九〕姚本留,止。 〔一0〕姚本告昭衍魏太子止酸棗意。 〔一一〕姚本梁,魏都也。故將伐魏。 〔一二〕姚本「期」,曾作「其」。 〔一三〕鮑本言期以太子結約而不遣,為此故伐邪?正曰:言與我結約矣,何為而伐? 〔一四〕鮑本昭。正曰:無考。 〔一五〕鮑本與與國共伐魏。 〔一六〕姚本昭衍不欲正言害魏也,故詭言恐害東周也。秦來伐,必徑東周故也。鮑本不欲正言魏受伐。魏與周鄰,言周,則魏可知。元在秦策。正曰:交載秦、魏事,從舊可。補曰:「為周」之「為」,去聲。 濮陽人呂不韋賈於邯鄲濮陽〔一〕人呂不韋賈於邯鄲,見秦質子異人〔二〕,歸而謂父〔三〕曰:「耕田之利幾倍?」曰:「十倍。」「珠玉之贏〔四〕幾倍?」曰:「百倍。」「立國家之主贏幾倍?」曰:「無數〔五〕。」曰:「今力田疾作,不得煖衣餘〔六〕食;今建國立君,澤可以遺世〔七〕。願往事之〔八〕。」 〔一〕鮑本屬東郡。 〔二〕姚本異人,秦莊襄王之孫,孝文之子,昭王時質於趙,時不韋賈邯鄲而見也。鮑本子楚初名,孝文王子。 〔三〕姚本曾本有「母」。 〔四〕姚本贏,利。 〔五〕姚本多不可數也。 〔六〕姚本餘,饒。 〔七〕姚本世,後世也。鮑本遺,猶貽。世,後世。 〔八〕鮑本事,猶為。補曰:不韋鄙耕田珠玉之小贏,而圖建國立君之大利,自以為計得矣!徙蜀飲酖之時,能無悔乎? 秦子異人質於趙,處於聊城〔一〕。故往說之曰:「子傒〔二〕有承國之業,又有母在中〔三〕。今子無母於中,外託於不可知之國〔四〕,一日倍約,身為糞土〔五〕。今子聽吾計事〔六〕,求歸,可以有秦國。吾為子使秦,必來請子〔七〕。」 〔一〕姚本聊城,趙邑。鮑本趙地,缺。補曰:字書無「●」字。龍龕手鑑云,音腳。札記丕烈案:史記呂不韋傳正義引此作「聊」。 〔二〕姚本子傒,秦太子也,異人之異母兄弟。鮑本異人異母兄。札記今本「傒」誤「徯」。 〔三〕姚本中,猶內也。鮑本異人母曰夏姬,無寵,如無母然。 〔四〕姚本謂秦託子於趙,安危吉凶不可知也。鮑本史言趙不禮之,故禍福未可知也。 〔五〕鮑本棄死且賤也。 〔六〕姚本事,治。鮑本以求歸為事。正曰:劉辰翁云,計事,猶謀事。求歸,別句。 〔七〕姚本子,異人也。言必使秦來請子於趙。 乃說秦王后〔一〕弟陽泉君曰:「君之罪至死,君知之乎〔二〕?君之門下無不居高尊位,太子〔三〕門下無貴者。君之府藏珍珠寶玉,君之駿馬盈外廄,美女充後庭。王之春秋高〔四〕,一日山陵崩,太子用事〔五〕,君危於累卵,而不壽於朝生〔六〕。說有可以一切〔七〕而使君富貴千萬歲,其〔八〕寧於太山四維〔九〕,必無危亡之患矣〔一0〕。」陽泉君避席〔一一〕,請聞其說。不韋曰:「王年高矣,王后無子,子傒有承國之業,士倉又輔〔一二〕之。王一日山陵崩,子傒立,士倉用事,王后之門,必生蓬蒿。子〔一三〕異人賢材也,棄在於趙,無母於內,引領西望,而願一得歸。王后〔一四〕誠請而立之,是子異人無國而有國,王后無子而有子也。」陽泉君曰:「然。」入說王后,王后乃請趙而歸之。 〔一〕姚本秦王后,孝文皇帝華陽夫人也,時昭王時也,或言后耳。 〔二〕姚本不韋云,君有不遠圖之罪,知不? 〔三〕姚本太子,子傒。 〔四〕姚本言昭王年老也。鮑本春秋,舉成歲。此言其年高。 〔五〕姚本一日,猶一旦也。山陵,喻尊高也。崩,死也。用事,即位治國事。鮑本山陵,喻高且固。崩,喻死。 〔六〕姚本君,謂陽泉君也。累卵,至危也。朝生,木堇也,朝榮夕落。真為短命不壽也,命將不至終日也。鮑本木槿也,朝榮夕死。令又不如。 〔七〕鮑本權宜也。 〔八〕鮑本衍「其」字。 〔九〕姚本四維,持之也。鮑本四方之隅,不可移也。正曰:以太山為四維。 〔一0〕姚本患,憂。 〔一一〕鮑本離席前請。 〔一二〕姚本輔,猶助也。 〔一三〕姚本子,異人名。 〔一四〕姚本王后,華陽夫人耳。札記今本「西」誤「四」。 趙未之遣,不韋說趙曰:「子異人,秦之寵子也,無母於中,王后欲取而子之〔一〕。使秦而欲屠趙,不顧一子以留計〔二〕,是抱空質也〔三〕。若使子異人歸而得立,趙厚送遣之,是不敢倍德〔四〕畔施,是自為德講〔五〕。秦王老矣,一日晏駕〔六〕,雖有子異人,不足以結〔七〕秦。」趙乃遣之〔八〕。 〔一〕姚本欲為己子。 〔二〕鮑本留,不決也。 〔三〕姚本抱,持。鮑本此質本以交好,今不能然,故曰「空」。 〔四〕姚本德,恩。 〔五〕姚本講,誠。曾本作「誠講」。鮑本必以恩德講好于趙。正曰:講,即「媾」字。 〔六〕姚本晏,晚也。日暮而駕歸大陰也,謂死亡也。鮑本天文志,天子當早作,而方崩隕,臣子之心猶謂宮車晚出。 〔七〕姚本結,固。 〔八〕鮑本不韋傳,秦圍邯鄲,趙欲殺子楚,子楚脫亡歸,與此駁。札記丕烈案:此策文與史記多不同,詳在小司馬索隱也。 異人至,不韋使楚服〔一〕而見。王后悅其狀〔二〕,高其知,〔三〕曰:「吾楚人也。」而自子之〔四〕,乃變其名曰楚。王使子誦〔五〕,子曰:「少棄捐在外,嘗無師傅所教學,不習〔六〕於誦。」王罷之,乃留止〔七〕。間〔八〕曰:「陛下嘗軔車於趙矣〔九〕,趙之豪桀,得知名者不少〔一0〕。今大王反國,皆西面〔一一〕而望。大王無一介之使以存〔一二〕之,臣恐其皆有怨心。使邊境早閉晚開〔一三〕。」王以為然,奇其計。王后勸立之。王乃召相,令之曰:「寡人子莫若楚。」立以為太子。 〔一〕姚本楚服,盛服。鮑本以王后楚人,故服楚製以說之。 〔二〕姚本狀,兒。 〔三〕姚本高,大。 〔四〕姚本夫人,楚女也,故曰「吾楚人」。而自子之,以異人為己子。 〔五〕姚本誦經。鮑本誦所習書。 〔六〕姚本習,曉。鮑本補曰:大事記,不習於誦,此焚書之兆也。愚按,昭王問荀卿,儒無益於人之國,其來久矣。 〔七〕姚本止,曾作「請」。鮑本止宮中。 〔八〕姚本間,須臾也。鮑本間政事之隙。 〔九〕姚本陛下,謂孝文王也。昔嘗質趙。軔車,止仕也。不欲言其質,故住車,故止於趙敢國。鮑本高紀五年注「陛者」云云。軔,碾車木。 〔一0〕鮑本以名見知於王。 〔一一〕姚本面,向。 〔一二〕姚本存,勞問也。鮑本昭二十八年注,一介,單使也。存,問也,問其存亡。 〔一三〕鮑本有警則然。 子楚立〔一〕,以不韋為相,號曰文信侯,食藍田十二縣〔二〕。王后為華陽太后,諸侯皆致秦邑〔三〕。 〔一〕鮑本是為莊襄王。 〔二〕姚本官祿。 〔三〕鮑本致邑,為太后養地也。按,此是子楚以孝文王立後,不韋說使歸之。不韋傳則言孝文為安國君時歸,與此駁。彪謂:不韋,賈人也,彼安能知義?欲圖贏而奪嫡立庶,秦國之不亂敗者幸也!以是得贏,而飲酖於蜀,於是知有天道矣!凡不韋所立,於時皆喪身滅國之事。周衰,士之陰險傾邪,無輩於不韋者。不足筭也,不足筭也!子楚之計平平耳,孝文稱為奇而立之,非老悖乎? 文信侯欲攻趙以廣河間文信侯欲攻趙以廣河間,使剛成君蔡澤事燕三年,而燕太子〔一〕質於秦。文信侯因請張唐〔二〕相燕〔三〕,欲與燕共伐趙,以廣河間之地〔四〕。張唐辭曰:「燕者必徑〔五〕於趙,趙人得唐者,受百里之地。」文信侯去而不快〔六〕。少庶子甘羅〔七〕曰:「君侯何不快甚也?」文信侯曰:「吾令剛成君蔡澤事燕三年,而燕太子已入質矣。今吾自請張卿〔八〕相燕,而不肯行。」甘羅曰:「臣行之〔九〕。」文信君叱去〔一0〕曰:「我自行之而不肯,汝安能行之也?」甘羅曰:「夫項櫜〔一一〕生七歲而為孔子師,今臣生十二歲於茲矣!君其試臣,奚以遽言叱也〔一二〕?」 〔一〕姚本太子,燕僖王之子子丹也。 〔二〕鮑本秦人。 〔三〕姚本曾作「往相燕」。 〔四〕鮑本無「欲與燕共伐趙以廣河間之地」十二字。○札記丕烈案:無者是也。策文在首,史記取之而移於此。有者,乃依史記添入而誤複耳。 〔五〕鮑本徑者,道所出也。 〔六〕姚本快,樂。 〔七〕姚本少庶子,官名。甘羅,文相家臣也。鮑本禮,庶子,掌諸侯卿大夫之庶子。羅,茂之孫。正曰:索隱引策甘羅事呂不韋為庶子,即指此也。注以周制言秦官,誤。庶子說,又見後。 〔八〕姚本張卿,即唐。 〔九〕姚本一本「臣」下有「請」字。 〔一0〕姚本曾作「曰去」,劉作「去曰」。鮑本「君」作「侯」。○正曰:以羅所事言,故稱君。札記丕烈案:史記作「文信侯叱曰去」。 〔一一〕姚本續:史記作大項橐,司馬貞音「託」。尊其道德,故曰「大」。鮑本「櫜」作「橐」。○列子有問日出者,豈其人乎?正曰:無稽。札記丕烈案:「橐」字是也。史記作「橐」。 〔一二〕姚本奚,何。叱,呵。 甘羅見張唐曰:「卿之功,孰與武安君〔一〕?」唐曰:「武安君戰勝攻取,不知其數;攻城墮邑,不知其數〔二〕。臣之功不如武安君也。」甘羅曰:「卿明知功之不如武安君歟?」曰:「知之。」「應侯之用秦也〔三〕,孰與文信侯專〔四〕?」曰:「應侯不如文信侯專。」曰:「卿明知為不如文信侯專歟?」曰:「知之。」甘羅曰:「應侯欲伐趙,武安君難之,去咸陽七里,絞而殺之〔五〕。今文信侯自請卿相燕,而卿不肯行,臣不知卿所死之處矣〔六〕!」唐曰:「請因孺子而行〔七〕!」令庫具車,廄具馬,府具幣〔八〕,行有日矣。甘羅謂文信侯曰:「借臣車五乘,請為張唐先報〔九〕趙。」 〔一〕姚本武安君,秦將白起。 〔二〕姚本言眾多不可數知也。 〔三〕鮑本見用于秦。 〔四〕姚本專,權重也。 〔五〕姚本難應侯,二萬眾還歸於郿陽(曾作「二萬眾解於郿陽」),賜死于杜郵也。鮑本起傳言賜劍。 〔六〕姚本言白起死于杜郵,但未知卿死何處(「處」一作「所」)。 〔七〕姚本請,聽也。言行(「行」一作「因」)之燕也。鮑本因之請於文信。離婁注,孺子,童子。 〔八〕姚本幣,貨財也。 〔九〕姚本報口也,往為張唐先說趙王也。 見趙王〔一〕,趙王郊迎。謂趙王曰:「聞燕太子丹之入秦與?」曰:「聞之。」「聞張唐之相燕與?」曰:「聞之。」「燕太子入秦者,燕不欺秦也。張唐相燕者,秦不欺燕也。秦、燕不相欺,則伐趙,危矣。燕、秦所以不相欺者,無異故〔二〕,欲攻趙而廣河間也。今王齎臣五城以廣河間,請歸燕太子,與強趙攻弱燕。」趙王立割五城以廣河間,歸燕太子。趙〔三〕攻燕,得上谷〔四〕三十六縣,與秦什一〔五〕。 〔一〕鮑本悼襄。 〔二〕姚本異,怪。 〔三〕鮑本「趙」上補「與」字。○札記丕烈案:史記無,鮑補誤。 〔四〕鮑本幽州郡。 〔五〕姚本續:史記,得上谷三十城,令秦有十一。後語,三十餘城,令秦有其十二。鮑本以十之一與秦也,羅傳有。補曰:史云,得上谷二十城,令秦有十一。索隱云,謂以十一城予秦也。二說未知孰是? 文信侯出走〔校一〕〔校一〕此篇鮑本列在《趙策》。 文信侯出走〔一〕,與司空馬〔二〕之趙,趙以為守相〔三〕。秦下甲而攻趙〔四〕。 〔一〕鮑本始皇十年免相就國,十二年徙蜀,飲酖死。 〔二〕鮑本不韋吏也。補曰:「與」字疑衍。札記吳氏補曰「與」字疑衍,是也。 〔三〕姚本守相,假也。鮑本守,假官也,馬為之。 〔四〕姚本甲,兵。 司空馬說趙王曰:「文信侯相秦,臣事之,為尚書〔一〕,習秦事。今大王使守〔二〕小官,習趙事。請為大王設秦、趙之戰〔三〕,而親觀其孰勝。趙孰與秦大?」曰:「不如。」「民孰與之眾?」曰:「不如。」「金錢粟孰與之富?」曰:「弗如。」「國孰與之治?」曰:「不如。」「相孰與之賢?」曰:「不如。」「將孰與之武?」曰:「不如。」「律令孰與之明?」曰:「不如。」司空馬曰:「然則大王之國,百舉而無及秦者,大王之國亡。」趙王曰:「卿不遠趙,而悉教〔四〕以國事,願於因計〔五〕。」司空馬曰:「大王裂趙之半以賂秦,秦不接刃而得趙之半,秦必悅。內惡趙之守〔六〕,外恐諸侯之救,秦必受之〔七〕。秦受地而 齊一鮑本齊東有菑川、東萊、瑯邪、高密、膠東;南有泰山、城陽;北有千乘、清河以南勃海之高樂、高城、重合、信陽;西有濟南、平原。 楚威王戰勝於徐州楚威王〔一〕戰勝於徐州〔二〕,欲逐嬰子〔三〕於齊〔四〕。嬰子恐,張丑〔五〕謂楚王曰:「王戰勝於徐州也,盼子〔六〕不用也。盼子有功於國〔七〕,百姓為之用。嬰子不善〔八〕,而用申縳〔九〕。申縳者,大臣與〔一0〕百姓弗為用〔一一〕,故王勝之也。今嬰子逐〔一二〕,盼子必用。復整其士卒以與王遇,必不便〔一三〕於王也。」楚王因弗逐〔一四〕。 〔一〕姚本威王,楚元王之子,懷王之父也。 〔二〕姚本徐州,或作舒州,是時屬齊。鮑本「徐」作「?」,下同。○後志,魯之薛,六國時曰?州,事在楚威七年,此十年。補曰:?,詞余反。正義云,紀年梁惠王三十年,下邳遷于薛,改名?州。「?」,左氏作「舒」,說文作「 齊二韓齊為與國韓、齊為與國〔一〕。張儀以秦、魏伐韓〔二〕。齊王〔三〕曰:「韓,吾與國也。秦伐之,吾將救之。」田臣思〔四〕曰:「王之謀過矣,不如聽〔五〕之。子噲與子之國〔六〕,百姓不戴,諸侯弗與。秦伐韓,楚、趙必救之,是天下〔七〕以燕賜我〔八〕也。」王曰:「善。」乃許韓使者而遣〔九〕之。 〔一〕姚本相與為黨與也,有患難相救助也。 〔二〕鮑本儀復相時。補曰:「伐韓」下有缺文,必著韓之請救,以下文許韓使者知之。 〔三〕姚本宣王也。 〔四〕姚本田臣思,齊臣也。 〔五〕姚本聽伐韓也。 〔六〕姚本子噲,燕易王子,昭王之父也。子之,其相也。蘇代為子之說之於子噲曰,「堯以天下讓許由,許由不受,堯有讓天下之名」。子噲慕之,故與子之國也。鮑本子噲,燕王。之,燕相。 〔七〕姚本劉無「下」字。鮑本補曰:「下」字衍。一本無。大事記從之。 〔八〕姚本我,臣思自謂也。鮑本我,我齊。 〔九〕鮑本「遣」作「還」。○補曰:一本作「遣」,是。 韓自以得交於齊,遂與秦戰。楚、趙果遽起兵而救韓,齊因起兵攻燕,三十日而舉燕國〔一〕。〔二〕 〔一〕姚本舉,拔也。孟子曰,子噲無王命而與子之國,子之無王命擅受子噲國,故齊宣王伐而取之也。 〔二〕鮑本燕噲七年,此十年。補曰:此齊宣王所謂五旬而舉之者。大事記改「三」為「五」。補曰:按史田齊世家,桓公五年,秦、魏攻韓,韓求救於齊。桓公召大臣而謀,騶忌曰,「不若勿救」。段干朋曰,「不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田臣思曰,「秦、魏攻韓,楚、趙救之,是天以燕與齊也」。因襲燕取桑丘。策即本章。齊威王一十六年,魏圍邯鄲,趙求救於齊。威王召大臣而謀,騶忌曰「不如勿救」。段干朋曰,「不救則不義且不利」云云,「不如南攻襄陵以弊魏,邯鄲拔而乘魏之敝」。王從其計,敗魏桂陵。策邯鄲之難章。「威王」作「田侯」,「段干朋」作「綸」,餘略同。宣王二年,魏伐趙,「趙」當作「韓」,說見前。趙與韓親,共擊魏。趙不利,戰于南梁,韓請救於齊,宣王召大臣而謀。騶忌子曰,「不如勿救」。田忌曰,「不如早救之」。孫子曰云云。宣王曰,「善」。起兵擊之,敗之馬陵。策南梁之難,韓請救於齊,田侯召大臣而謀,張丐曰,「不如早救」,田臣思曰云云。餘皆略同。史凡三節,與策三章互有同異。邯戰之難與威王條合。南梁之難與宣王條合。但史為張丐、田臣思,策為騶忌、孫子。唯桓公取桑丘,與威王伐魏、宣王伐燕相亂。按威王二十一年,鄒忌始相,上距桓公取桑丘之歲二十餘年,忌豈得已為大臣?史誤以邯鄲一章勦入之,明矣。田臣思即田忌,宣王二年戰馬陵,後出奔。至二十九年之、噲之役,凡二十七年,不應復見。使忌果在齊,則王安得棄之而將章子?策或誤載其名也。且桓公時,秦、魏攻韓,楚、趙救之,齊不救,因而襲燕。宣王時,秦、魏伐韓,楚、趙救之,齊不救,因而舉燕。何其事之吻合如此?是必可疑。考之桓公時,秦、魏攻韓事無見。年表,魏、韓、趙伐齊至桑丘。齊伐燕取桑丘,意者齊取桑丘,而韓、魏、趙伐之。韓且與趙、魏攻齊,則與求救於齊之文戾。且田臣思之辭曰「是天以燕與齊」,而僅為取桑丘乎?是史亦誤以宣王伐燕章附之桓公也。故大事記書韓、魏、趙伐田齊至桑丘,而不書齊取桑丘。於宣王伐燕,則引策之文;謂秦伐韓,楚、趙救韓,即岸門之戰。而齊之取燕,雖因之、噲之亂,亦由諸侯連兵不解,無與競者也。故愚具列史、策所載,而著大事記之說,俾覽者得以考正焉。正義云,桑丘在易州遂城縣東。札記丕烈案:此當各依本書,改者非。 張儀事秦惠王張儀事秦惠王〔一〕。惠王死,武王立。左右惡張儀,曰:「儀事先王不忠。」言未已〔二〕,齊讓又至〔三〕。 〔一〕姚本惠王,秦孝公之子也。 〔二〕姚本已,畢也。 〔三〕姚本齊王使赴(劉無「赴」字)責于秦武王任用張儀之罪(一罪下有「也」字),又使至(一無「又使至」字)。鮑本儀嘗曰,「儀之所甚憎無大齊王」。則儀,齊所惡也,而秦任之,故齊以此責秦。 張儀聞之〔一〕,謂武王曰:「儀有愚計,願效〔二〕之王。」王曰:「奈何?」曰:「為社稷計者,東方有大變〔三〕,然後王可以多割地〔四〕。今齊王甚憎張〔五〕儀,儀之所在,必舉兵而〔六〕伐之。故儀願乞不肖身而之梁〔七〕,齊必舉兵而〔八〕伐之。齊、梁之兵連於城下〔九〕,不能相去〔一0〕,王以其間伐韓,入三川,出兵函谷〔一一〕而無伐,以臨周,祭器必出〔一二〕,挾天子,案圖籍,此王業也〔一三〕。」王曰:「善。」乃具革車〔一四〕三十乘,納之梁〔一五〕。 〔一〕鮑本無「聞之」二字。○補曰:一本有「聞之」字。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張儀懼誅,乃因謂秦武王曰。 〔二〕姚本效,致。 〔三〕鮑本言有兵。 〔四〕姚本割,取。鮑本割諸侯地。 〔五〕姚本一無「張」字。鮑本衍「張」字。札記丕烈案:史記無。 〔六〕鮑本無「而」字。○札記丕烈案:史記無。 〔七〕姚本梁,魏都也。 〔八〕鮑本無「而」字。○札記丕烈案:史記「而伐梁」。 〔九〕姚本於梁城下。鮑本連,謂不解。 〔一0〕姚本去,離。 〔一一〕姚本三川,宜陽邑也,從函谷關東出也。函谷在弘農城北,故言出函谷關。 〔一二〕鮑本周有先周宗社禮器,諸侯所不備,今必出以賂秦。 〔一三〕姚本周,西周王城也,天子所都。以兵臨之,祭器可出,而挾天子,案其圖籍,故曰此王業也。 〔一四〕姚本革車,兵車也。 〔一五〕姚本納張儀於梁也。 齊果舉兵伐之。梁王大恐〔一〕。張儀曰:「王勿患,請令罷齊兵〔二〕。」乃使其舍人馮喜之楚,藉使之齊。齊、楚之事〔三〕已畢,因謂齊王:「王甚憎張儀,雖然,厚矣王之託儀於秦王也。」齊王曰:「寡人甚憎儀〔四〕,儀之所在,必舉兵伐之,何以託儀也?」對曰:「是乃王之託儀也。儀之出秦,因〔五〕與秦王約曰:「為王計者,東方有大變,然後王可以多割地。齊王甚憎儀,儀之所在,必舉兵伐之。故儀願乞不肖身〔六〕而之梁,齊必舉兵伐梁。梁、齊之兵連於城下不能去,王以其間伐韓,入三川,出兵函谷而無伐,以臨周,祭器必出,挾天子,案圖籍,是王業也。」秦王以為然,與革車三十乘而納儀於梁。而果伐之,是王內自罷〔七〕而伐與國,廣鄰敵以自臨,而信儀於秦王也〔八〕。此臣之所謂託儀也。」王曰:「善。」乃止〔九〕。〔一0〕 〔一〕鮑本補曰:後語作魏襄王。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哀王。恐史記之哀王,世本謂之襄王,後語依世本也。此秦武元年,魏襄九年。 〔二〕姚本患,憂也。言今能令齊兵罷去也。 〔三〕鮑本事,使事。 〔四〕鮑本「儀」上有「張」字。○札記丕烈案:史記無。 〔五〕姚本「因」,劉作「固」。 〔六〕鮑本「身」上有「之」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七〕鮑本罷,音疲,勞師故。 〔八〕姚本使儀言信於秦王也。 〔九〕姚本止,不伐梁也。 〔一0〕鮑本儀傳有。彪謂:此計之必售,策之必行者也。儀之所謨,於時有妾婦之所羞,市人之所不為者。若譽南后以取金,欺商於以賣楚,皆可鄙也。唯此為文無害,儀亦明年死矣,宜其言之善歟!補曰:大事記,秦惠王死,公孫衍欲窮張儀,見秦策。儀之逐,其衍之力歟!正曰:鮑謂將死言善爾!反覆詭詐之術,死猶未已,何善之可稱? 犀首以梁為齊戰於承匡而不勝犀首〔一〕以梁〔二〕為〔三〕齊戰於承匡〔四〕而不勝。張儀謂梁王〔五〕不用臣言以危國。梁王〔六〕因〔七〕相儀〔八〕,儀以秦、梁之齊合橫親〔九〕。犀首欲敗〔一0〕,謂衛君〔一一〕曰〔一二〕:「衍非有怨於儀也〔一三〕,值所以為〔一四〕國者不同耳。君必解衍〔一五〕。」衛君為告儀,儀許諾,因與之參〔一六〕坐於衛君之前。犀首跪行,為儀千秋之祝〔一七〕。明日張子行,犀首送之至於齊疆。齊王聞之,怒於儀,曰:「衍也吾讎〔一八〕,而儀與之俱〔一九〕,是必與衍〔二0〕鬻吾國矣。」遂不聽〔二一〕。〔二二〕〔一〕姚本犀首,公孫衍也。 〔二〕姚本梁,魏惠王所都。 〔三〕鮑本「為」作「與」。○ 〔四〕姚本承匡,邑名。鮑本本宋地,見陳留襄邑注。補曰:大事記,襄陵,故宋之承匡、襄牛之地,宋襄公所築,故曰襄陵。 〔五〕鮑本哀。正曰:襄。 〔六〕姚本曾、劉作「魏王」。 〔七〕姚本「因」,一本作「困」。 〔八〕鮑本魏九年,此十四年。正曰:此四年。 〔九〕姚本合秦之橫,與山東六國從親也。鮑本補曰:猶言從親。 〔一0〕姚本欲敗張儀合橫親之事也。 〔一一〕鮑本嗣君。 〔一二〕鮑本時儀過衛。 〔一三〕鮑本無「也」字。○ 〔一四〕姚本為,理。鮑本值,適當也。 〔一五〕姚本解說衍於張儀也。鮑本解說衍於儀,使之釋怨。 〔一六〕姚本參,三人並也。鮑本三人合坐。 〔一七〕姚本祝,祈。 〔一八〕姚本讎,仇。鮑本衍嘗與齊戰故。 〔一九〕姚本俱,偕。 〔二0〕鮑本「衍」作「儀」。○補曰:一本「與衍」。 〔二一〕姚本一本「聽」下有「也」字。鬻,賣。 〔二二〕鮑本彪謂:此一時岌乎殆哉!一言一動,盡為機 齊三楚王死楚王死〔一〕,太子在齊質〔二〕。蘇秦〔三〕謂薛公〔四〕曰〔五〕:「君何不留楚太子,以市其下東國〔六〕。」薛公曰:「不可。我留太子,郢中〔七〕立王,然則是我抱空質〔八〕而行不義於天下也。」蘇秦曰:「不然。郢中立王,君因謂其新王曰:「與我下東國,吾為王殺太子。不然,吾將與三國共立之〔九〕。」然則下東國必可得也。」 〔一〕姚本懷王也。為張儀所欺,西與秦昭王會武關,秦脅與歸,而死於秦也。 〔二〕鮑本楚二十九年,使太子質於齊,名橫,是為頃襄王。按史,楚三十年,懷王入秦,秦留之,明年頃襄王立,立三年懷王乃死。與此駮。 〔三〕鮑本「秦」作「子」。○秦死至是二十年矣,此非代則厲也。補曰:字誤,下並同。 〔四〕姚本薛公,田嬰也,田文之父。鮑本田文。 〔五〕札記今本誤重「曰」字。 〔六〕姚本市,猶求也。下東國,楚東邑,近齊也。鮑本楚策云,「與我東地」。蓋楚國之東,其地近齊,楚地高而此下。 〔七〕姚本郢,楚都也。 〔八〕姚本楚自立王,質之無益,故曰「抱空質」也。 〔九〕鮑本齊嘗與秦、韓、魏敗楚,三國謂此。重立。 蘇秦之事〔一〕,可以請行;可以令楚王〔二〕亟入〔三〕下東國;可以益割〔四〕於楚;可以忠太子而使楚益入地;可以為楚王走太子;可以忠太子使之〔五〕亟去;可以惡蘇秦於薛公;可以為蘇秦請封於楚;可以使人說〔六〕薛公以善蘇子;可以使蘇子自解於薛公。 〔一〕鮑本此著書者敘說。 〔二〕鮑本並新王。 〔三〕姚本亟,速也。入,猶致也。 〔四〕姚本益,多。割,取。 〔五〕姚本一本無「之」字。 〔六〕姚本一本無「人說」二字。 蘇秦謂薛公曰:「臣聞謀泄者事無功,計不決者名不成。今君留太子〔一〕者,以市下東國也。非亟得下東國者,則楚之計變,變則是君抱空質而負名於天下也〔二〕。」薛公曰:「善。為之奈何?」對曰:「臣請為君之楚,使亟入下東國之地。楚得成〔三〕,則君無敗矣。」薛公曰:「善。」因遣之〔四〕。 〔一〕姚本太子,懷王太子也。鮑本「太」上有「楚」字。○ 〔二〕姚本變,改也。負天下不義之名。 〔三〕鮑本得,猶與也。齊求地而楚與之,為得成。 〔四〕姚本故曰「可以請行」也(曾,此七字不作注)。鮑本「之」下有「故曰可以請行也」七字。○元作注字。此類亦著書者敘說。補曰:敘說者分其文而屬之,故以此著例。 謂楚王〔一〕曰:「齊欲奉太子而立之〔二〕。臣觀薛公之留太子者,以市下東國也。今王不亟入下東國,則太子且倍〔三〕王之割而使齊奉己〔四〕」。楚王曰:「謹受命。」因獻下東國。故曰可以使楚亟入地也。 〔一〕鮑本以為懷王,則上言已死;以為頃襄,則頃襄即太子也;以為新立王,則頃襄外無他王。未詳。 〔二〕姚本蘇秦請行至楚,說楚王曰,所立頃襄王也。言楚所欲立懷王。 〔三〕鮑本倍,多於前。 〔四〕姚本己,太子也。使齊奉己,立以為王也。 謂薛公曰:「楚之勢可多割也。」薛公曰:「奈何?」「請告太子其故〔一〕,使太子謁之君〔二〕,以忠太子〔三〕,使楚王聞之,可以益入地。」故曰可以益割於楚。 〔一〕鮑本謂告蘇子辭也,告以楚獻地之故。 〔二〕鮑本君,薛公也。使太子白以亦欲割地。 〔三〕姚本告,致。致故,謂太子倍割楚以許齊也。謁,告。告齊君也。齊得割則歸太子,故曰「以忠太子」。 謂太子曰:「齊奉太子而立之,楚王請割地以留太子,齊少其地〔一〕。太子何不倍楚之割地而資〔二〕齊,齊必奉太子。」太子曰:「善。」倍楚之割而延齊〔三〕。楚王聞之恐,益割地而獻之,尚恐事不成。故曰可以使楚益入地也。 〔一〕姚本割地與齊,使留太子,齊嫌其少也。 〔二〕姚本資,與。 〔三〕姚本延,猶饒也,及也。鮑本延,長行也,故有饒益意。 謂楚王曰:「齊之所以敢〔一〕多割地者,挾太子也。今已得地而求不止者,以太子權〔二〕王也。故臣能去太子〔三〕。太子去,齊無辭,必不倍〔四〕於王也〔五〕。王因馳〔六〕強齊而為交,齊辭〔七〕,必聽王。然則是王去讎〔八〕而得齊交也。」楚王大悅,曰:「請以國因〔九〕。」故曰可以為楚王使太子亟去也。 〔一〕鮑本無「敢」字。○ 〔二〕姚本權,重。鮑本權者,輕重所在。 〔三〕鮑本使人去齊。 〔四〕鮑本多割。 〔五〕姚本齊無立太子辭,必不倍求地於王也。 〔六〕鮑本馳,亟往。 〔七〕姚本一作「而為交於齊,齊辭」。鮑本齊之說。 〔八〕姚本讎,為太子。 〔九〕鮑本因蘇子交齊。 謂太子曰:「夫剬楚者王也〔一〕,以空名巿者太子也,齊未必信太子之言也,而楚功見矣〔二〕。楚交成,太子必危矣。太子其圖之。」太子曰:「謹受命。」乃約車而暮去。故曰可以使太子急去也。 〔一〕鮑本剬,斷,齊也,猶制。補曰:剬,本多丸反。史、漢作「制」字。正義論字例云。 〔二〕姚本齊未必信太子言也,而楚便致地,故曰「楚功見」。鮑本功,謂入地。 蘇秦使人請薛公曰:「夫勸留太子者蘇秦也。蘇秦非誠以為君也,且以便楚也〔一〕。蘇秦恐君之知之,故多割楚以滅跡也〔二〕。今勸太子者〔三〕又蘇秦也,而君弗知,臣竊為君疑之。」薛公大怒於蘇秦。故曰可〔四〕使人惡蘇秦於薛公也。 〔一〕鮑本太子去楚之便也。 〔二〕鮑本沒其便楚之跡。 〔三〕鮑本「者」上補「去」字。○補曰:一本標晁本有。 〔四〕鮑本「可」下有「以」字。○ 又使人謂楚王曰:「夫使薛公留太子者蘇秦也,奉王而代立楚太子者〔一〕又蘇秦也,割地固〔二〕約者又蘇秦也,忠王而走太子者又蘇秦也。今人惡蘇秦於薛公,以〔三〕其為齊薄而為楚厚也。願王之〔四〕知之。」楚王曰:「謹受命。」因封蘇秦為武貞君〔五〕。故曰可以為蘇秦請封於楚也。 〔一〕鮑本代太子立為王。 〔二〕鮑本「固」作「因」。○因為之約齊。補曰:一本「固約」。 〔三〕鮑本「以」上有「之」字。○ 〔四〕姚本劉無「之」字。 〔五〕姚本武貞,楚邑。鮑本封以美名,非邑。 又使景鯉〔一〕請薛公曰:「君之所以重於天下者,以能得天下之士而有齊權也〔二〕。今蘇秦天下之辯士也,世與少有〔三〕。君因〔四〕不善蘇秦,則是圍塞天下士而不利說途也〔五〕。夫不善君者且奉蘇秦,而於君之事殆矣〔六〕。今蘇秦善於楚王,而君不蚤親,則是身與楚為讎也〔七〕。故君不如因而親之,貴而重之,是君有楚也。」薛公因善蘇秦。故曰可以為蘇秦說薛公以善蘇秦〔八〕。〔九〕 〔一〕姚本景,姓;鯉,名也。楚懷王相也。 〔二〕姚本言薛公所見重於天下者,能得天下士之心,故有齊國權勢也。 〔三〕鮑本言如之者少。 〔四〕姚本劉作「固」。 〔五〕姚本途,道。 〔六〕姚本於,治。曾本無此二字注。鮑本於,猶與。 〔七〕鮑本此亦非薛公之恐。楚王立,未能自定,安能難齊哉?故彪於楚策謂蘇子以此策干薛公,不見用,世猶載其語也。正曰:謂不親楚則與楚為讎,以事理言爾。于薛公不用,世猶載其語,亦臆度之辭。 〔八〕姚本蘇秦巧辭反覆,且在此以上也。 〔九〕鮑本按:此則懷王死,楚立新王,太子卒不得立。而頃襄非太子也。史不謂然,故其書東國之事亦略。補曰:史稱懷王入秦,而頃襄立;策獨以為懷王死,而頃襄立,前後屢見。竊以事勢言之,楚人知懷王之必不歸,而秦要之以割地,故立王以絕君。而喪君有君,所以靖國,頃襄之立,非懷王死後明矣。史謂,當時以詐赴之,策猶仍之爾,特所謂新王及太子不可曉。然以逐節考之,皆有事實,又非飾說也。或者太子未返之時,郢中立王邪!姑缺所疑。「為之」、「為交」、「為武」、「為讎」之「為」,如字。 齊王夫人死齊王〔一〕夫人死,有七孺子〔二〕皆〔三〕近〔四〕。薛公欲知王所欲立〔五〕,乃獻七珥〔六〕,美其一,明日視美珥所在,勸王立為夫人〔七〕。〔八〕〔一〕姚本齊威王子宣王也。 〔二〕姚本孺子,幼艾美女也。 〔三〕鮑本「皆」上有「者」字。○札記丕烈案:韓子作「中有十孺子,皆貴於王」。 〔四〕姚本近,幸也。鮑本言其親幸。 〔五〕姚本立為夫人。 〔六〕鮑本瑱也,所以充耳。 〔七〕姚本服美珥,則知王之所愛矣,故勸王立之也。 〔八〕鮑本補曰:與楚策謂昭魚云云類,韓非子、淮南子皆有。 孟嘗君將入秦孟嘗君〔一〕將入秦〔二〕,止者千數而弗聽。蘇秦〔三〕欲止之,孟嘗曰〔四〕:「人事者,吾已盡知之矣;吾所未聞〔五〕者,獨鬼事耳。」蘇秦曰:「臣之來也,固不敢言人事也,固且以鬼事見君。」 〔一〕姚本一作孟嘗。 〔二〕姚本孟嘗君,薛公田嬰號靖郭君,子(「子」一作「又」)文號孟嘗君也。鮑本傳言,秦昭王聞其賢,求見之,故將入。 〔三〕鮑本「秦」作「代」。○補曰:字誤,宜作「代」,下同。後語並作「代」。札記今本「秦」作「代」,乃誤涉鮑也。丕烈案:風俗通祀典引此文亦作「秦」。鮑以史記孟嘗君列傳改為「代」,未是也。李善注文選引蘇秦說孟嘗君曰「秦四塞之國」,高誘注云「四面有山關之固,故曰四塞之國也」,在此篇,亦其證。說苑載作「客」,當是改也。 〔四〕鮑本「曰」上有「君」字。○ 〔五〕姚本聞,知。 孟嘗君見之。謂孟嘗君曰:「今者〔一〕臣來,過於淄上〔二〕,有土偶人〔二〕與桃梗〔四〕相與語。桃梗謂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挺〔五〕子以為人,至歲八月,降雨下〔六〕,淄水至,則汝殘〔七〕矣。」土偶曰:「不然。吾西岸之土也,土則〔八〕復西岸耳。今子,東國之桃梗也,刻削子以為人,降雨下,淄水至,流子而去,則子漂漂者將何如耳〔九〕。」今秦四塞之國〔一0〕,譬若〔一一〕虎口,而君入之,則臣不知君所出矣。」孟嘗君乃止〔一二〕。〔一三〕 〔一〕鮑本無「者」字。○札記丕烈案:風俗通引作「臣之來也」。說苑同。 〔二〕鮑本淄水出太山萊蕪原。 〔三〕鮑本偶,相人也,比土為之。正曰:索隱云,偶,類於人也。 〔四〕姚本東海中有山,名曰度朔,上有大桃,屈槃三千里,其卑枝間東北曰鬼門,萬鬼所由往來也。上有二神人,一曰荼與,一曰鬱雷,主治害鬼。故使世人刻此桃梗,畫荼與與鬱雷首,正歲以置門戶,辟號之門。荼與、鬱雷,皆在東海中,故曰「東國之桃梗」也。鮑本集韻,梗,略也,荒也。正曰:梗,枝梗也。趙策蘇秦說李兌作「土梗」、「木梗」。謂木梗曰,「汝非木之根,則木之枝」。是枝、根皆可言梗。此謂刻桃木為人也。史及說苑作「土偶人」、「木偶人」。索隱謂,以土偶比涇陽君,木偶比孟嘗君。時秦昭王使涇陽君為質以求孟嘗。高誘注,「荼」一本作「余」。 〔五〕姚本挺,治。鮑本挺,拔也,拔於土中。正曰:挺,他鼎反,有也。藝文類聚及晁本作「埏」。札記今本「挺」誤「梃」。丕烈案:風俗通引作「埏」。此字當作「挻」。「挻」、「埏」同字,形近而訛作「挺」耳。說苑作「持」,亦誤字。 〔六〕鮑本降,大雨自上下也,異於飄洒。 〔七〕姚本殘,壞。 〔八〕姚本一作「吾殘則」。 〔九〕鮑本「何如」作「如何」。○如,往也。不知其所在。正曰:如,恐止是語助。札記丕烈案:風俗通引「將何如矣」。 〔一0〕姚本四面有山關之固,故曰「四塞之國」也。 〔一一〕鮑本「若」作「如」。○札記丕烈案:風俗通引作「若」。 〔一二〕姚本止,猶還也。 〔一三〕鮑本傳有。補曰:此時不行,其入秦蓋在後。 孟嘗君在薛孟嘗君在薛〔一〕,荊人攻之。淳于髡為齊使於荊,還反過薛。而孟嘗〔二〕令人體〔三〕貌而親〔四〕郊迎之。謂淳于髡曰:「荊人攻薛,夫子弗憂,文〔五〕無以復侍矣〔六〕。」淳于髡曰:「敬聞命〔七〕。」 〔一〕鮑本史言文代立在薛,時未相也。補曰:代立在薛,歸老亦在薛,此不可知為何時。 〔二〕姚本一作「孟嘗君」。鮑本「而孟嘗」作「孟嘗君」。○札記丕烈案:呂氏春秋作「孟嘗君」。 〔三〕姚本「體」一作「禮」。劉作「體」。鮑本有禮容也。 〔四〕鮑本無「親」字。○札記丕烈案:呂氏春秋有。 〔五〕姚本文,孟嘗君名也。 〔六〕鮑本言且死。 〔七〕姚本下一有「矣」字。 至於齊,畢報〔一〕。王曰:「何見於荊?」對曰:「荊甚固,〔二〕而薛亦不量其力。」王曰:「何謂也?」對曰:「薛不量其力,而為先王〔三〕立清廟〔四〕。荊固而攻之,清廟必危。故曰薛不量力,而荊亦甚固。」齊王〔五〕和其顏色曰:「譆〔六〕!先君之廟在焉!」疾興兵救之。 〔一〕鮑本以使事悉報齊王。 〔二〕鮑本言其不通。 〔三〕姚本先王,威王。 〔四〕鮑本詩注,祭有清德之宮。正曰:按本文,有清明之德者之宮。 〔五〕姚本齊宣王也,威王之子。 〔六〕鮑本集韻,痛也。正曰:徐云,痛而呼之言也。和其顏色,聽其言也;痛而呼之,傷宗廟也。初不相礙。 顛蹶之請〔一〕,望拜之謁〔二〕,雖得則薄矣〔三〕。善說者,陳其勢,言其方〔四〕,人之急也〔五〕,若自在隘〔六〕窘之中,豈用強力哉〔七〕! 〔一〕鮑本此著書者詞也。言善說者,不勞而功。顛,倒;蹶,僵也。言其請救之遽。 〔二〕鮑本望而拜之,言謁之恭。 〔三〕姚本言雖顛蹶而走,請救於齊,望仰而訴告之,而得齊救,比淳于之辭,則為薄也。鮑本言他人請,謂雖有得,不如髡之厚。 〔四〕鮑本方,大略也。 〔五〕鮑本言應之疾。 〔六〕鮑本隘,險也。 〔七〕姚本言辯者之說,人急其如己自在阨窘之中,欲速免脫也。故曰「豈強力也哉」! 孟嘗君奉夏侯章孟嘗君奉夏侯章〔一〕以四馬百人之食〔二〕,遇之甚懽。夏侯章每言未嘗不毀〔三〕孟嘗君〔四〕也。或以告孟嘗君,孟嘗君曰:「文有以事夏侯公矣,勿言〔五〕,董之。」繁菁〔六〕以問夏侯公,夏侯公曰:「孟嘗君重〔七〕非諸侯也,而奉我四馬百人之食。我無分寸之功而得此,然吾毀之以為之也〔八〕。君所以得為長者〔九〕,以吾毀之者也〔一0〕。吾以身為孟嘗君,豈得持言也〔一一〕。」〔一二〕〔一〕鮑本齊人。正曰:無考。下同。 〔二〕鮑本言饗之厚。 〔三〕姚本毀,謗。 〔四〕鮑本「孟嘗君」三字作「之」。○ 〔五〕姚本言,道也。鮑本言事之厚,彼不害我。 〔六〕姚本「菁」,曾作「青」。鮑本「繁」作「蘩」。○齊人。 〔七〕姚本重,尊。 〔八〕姚本欲以為分寸之功也。 〔九〕鮑本賢有容之稱。高祖曰,為其母不長者。 〔一0〕姚本以吾毀之無憾言,故得為長者。鮑本無下「者」字。○補曰:一本「以吾毀之者也」。「者」字,恐是「長者」字下脫衍在此。 〔一一〕姚本劉作「豈特言也哉」。鮑本「持」作「待」。○補曰:「持」者「待」之訛,「得」者「待」之訛衍。 〔一二〕鮑本彪謂:君子所以報知我者,亦多術矣,豈必毀之而後為之哉?此其說有似侯嬴而不及嬴,非正議也。 孟嘗君讌坐孟嘗君讌〔一〕坐,謂三先生〔二〕曰:「願聞先生有〔三〕以補〔四〕之〔五〕闕者〔六〕。」一人曰:「訾天下之主〔七〕,有侵君者〔八〕,臣請〔九〕以臣之血湔〔一0〕其衽。」田瞀〔一一〕曰:「車軼〔一二〕之所能至,請掩足下之短者〔一三〕,誦足下之長;千乘之君與萬乘之相,其欲有〔一四〕君也,如使而弗及也。〔一五〕」勝(上股下目)〔一六〕曰:「臣願以足下之府庫財物,收天下之士,能為君決疑應卒〔一七〕,若魏文侯之有田子方、段干木也〔一八〕。此臣之所為君取矣〔一九〕。」 〔一〕鮑本讌,合語也。正曰:「讌」即「燕」。 〔二〕姚本先生,長老,先己以生者也。 〔三〕姚本劉無「有」字。 〔四〕姚本一本有「文」字。 〔五〕鮑本「之」作「文」。○ 〔六〕姚本願聞賢者之善言,常補己缺失也。鮑本「者」下有「也」字。○ 〔七〕鮑本訾,不稱意也。言孟嘗有不得意於諸侯。 〔八〕鮑本侵,淩之也。 〔九〕姚本「請」,集、曾、劉作「輕」。 〔一0〕姚本湔,汙也。湔灑。鮑本「湔」,「濺」同。集韻,水激也。 〔一一〕姚本瞀,晉、鄭游眅。續:「瞀」恐作「●」。春秋傳,鄭游眅字子明,或作「●」。 〔一二〕姚本軼也。轍曰軼。 〔一三〕鮑本無「者」字。○補曰:疑當在「至」字下。 〔一四〕姚本「有」或作「又」。鮑本有,言欲得之。 〔一五〕鮑本若有使之,如恐弗及。 〔一六〕鮑本「勝」作「滕」,「(上股下目)」,作「臀」。○字書無之,亦可作「股」,齊人。補曰:姚云,恐作「●」。札記丕烈案:姚校在上「田瞀」下,乃據高注。吳誤以當此「(上股下目)」字,亦有誤。但所改未是。 〔一七〕鮑本與「猝」同。 〔一八〕姚本文敬交田子方,而敬段干木也。鮑本二人文侯師友。 〔一九〕鮑本求以此為孟嘗所取。正曰:為孟嘗取此人也。 孟嘗君舍人有與君之夫人相愛者孟嘗君舍人有與君之夫人〔一〕相愛〔二〕者。或以問〔三〕孟嘗君曰:「為君舍人而內與夫人相愛,亦甚不義矣,君其殺之〔四〕。」君曰:「睹貌而相悅者,人之情也,其錯〔五〕之勿言也。」 〔一〕鮑本夫人,姬媵之過稱,非其配也。與下十妃同。 〔二〕姚本愛,猶通也。 〔三〕姚本曾作「聞」。問,告。 〔四〕姚本傳曰,淫為大罰。故曰殺之。 〔五〕姚本錯,置。鮑本「錯」,「措」同也。 居期年,君召愛夫人者而謂之曰:「子與文游久矣,大官未可得,小官公又弗欲。衛君〔一〕與文布衣交〔二〕,請具車馬皮幣〔三〕,願君以此從衛君遊。」於〔四〕衛甚重。 〔一〕鮑本嗣君。 〔二〕鮑本言交於未貴時。 〔三〕姚本皮,鹿皮。幣,束帛也。鮑本皮,羔狐之屬。宗伯,孤執皮帛。正曰:羔乃生贄,狐皮無據。禮注,皮帛者,束帛而表以虎豹皮為飾。宗伯之制,恐難引以言此。 〔四〕鮑本「於」上補「舍人遊」三字。○ 齊、衛之交惡〔一〕,衛君甚欲約天下之兵以攻齊。是人謂衛〔二〕君曰:「孟嘗君不知臣不肖,以臣欺君〔三〕。且臣聞齊、衛先君,刑馬壓羊〔四〕,盟曰:「齊、衛後世無相攻伐,有相攻伐者,令其命如此〔五〕。」今君約〔六〕天下之兵以攻齊,是足下倍先君盟約而欺孟嘗君也。願君勿以齊為心〔七〕。君聽臣則可;不聽臣,若臣不肖也〔八〕,臣輒以頸血湔足下衿〔九〕。」衛君乃止。 〔一〕姚本惡,不睦也。 〔二〕鮑本無「衛」字。○ 〔三〕鮑本欺者,己不肖,而孟嘗言其賢也。 〔四〕姚本殺馬、羊,喢出其血,以相盟誓也。壓,亦殺也。鮑本殺馬歃其血,又壓羊殺之以盟,使諭者如此。 〔五〕姚本如此馬與羊也。 〔六〕姚本約,結。 〔七〕姚本無以伐齊為心。 〔八〕鮑本言或以此人為不肖。補曰:「若」疑「者」字訛。 〔九〕鮑本交衽也。 齊人聞之曰:「孟嘗君可語〔一〕善為事矣,轉禍為功〔二〕。」〔三〕 〔一〕姚本集、劉作「謂」。鮑本言可與語。正曰:姚云,「語」,劉作「謂」,宜至「矣」字句。 〔二〕姚本不殺其舍人,是轉禍;使齊不伐,是為功? 〔三〕鮑本彪謂:周衰,禮義消亡,以若孟嘗者,為能愛士。愛則愛矣,然非禮之愛也。以若舍人者,為能強爭。強則強矣,然亦非義之強也。補曰:事亦可醜,而論著者以為美談邪!袁盎從史事類此。 孟嘗君有舍人而弗悅孟嘗君有舍人而弗悅〔一〕,欲逐之。魯連〔二〕謂孟嘗君曰:「猿獮猴錯木據水〔三〕,則不若魚鱉〔四〕;歷險乘危,則騏驥不如狐狸〔五〕。曹沫之〔六〕奮三尺之劍,一軍不能當〔七〕;使曹沫釋其三尺之劍,而操銚鎒與農夫居壟畝之中〔八〕,則不若農夫。故物舍其所長,之〔九〕其所短,堯亦有所不及矣〔一0〕。今使人而不能,則謂之不肖;教人而不能,則謂之拙。拙則罷之,不肖則棄之,使人有棄逐,不相與處〔一一〕,而來害相報者〔一二〕,豈非世之立教首也哉〔一三〕!」孟嘗君曰:「善。」乃弗逐。〔一四〕〔一〕姚本悅,敬。 〔二〕鮑本齊人仲連。 〔三〕姚本錯,置也。據,處也。猿彌猴置木而處於水,則不如魚鱉之便也。鮑本言自置木上。據,猶處。補曰:「錯木據水」一句。錯,舍置也。 〔四〕鮑本「鱉」下有「處」字。○補曰:姚本無。或上「據」字訛而脫在此,作「處水」勝。札記丕烈案:此高注字之誤入正文者。 〔五〕姚本各有所宜。 〔六〕姚本曹沫,魯莊公士也。傳曰,曹劌也。鮑本衍「之」字。 〔七〕鮑本魯記,莊公與齊桓公會柯,沫執匕首劫桓公,歸魯侵地。 〔八〕鮑本壟,田埒。補曰:銚,七遙反,與鍬同。鎒,呼高反,說文,拔去田草也,即薅。 〔九〕鮑本之,猶於。 〔一0〕姚本舍,收也。之,猶用也。收所長者,用所短者,故堯有所不能及為也。 〔一一〕鮑本言黨友以此士見棄逐,不屑與處。 〔一二〕鮑本棄逐者必之他國,自彼來而害我,報其棄逐之怨。 〔一三〕鮑本言後人視此為戒。 〔一四〕鮑本彪謂:仲連,立言士也,言必有中。 孟嘗君出行國至楚孟嘗君出行國〔一〕,至楚,獻象床〔二〕。郢之登徒〔三〕,直使送之,不欲行〔四〕。見孟嘗君門人公孫戍〔五〕曰:「臣,郢之登徒也,直送象床。象床之直千金,傷此若髮漂〔六〕,賣妻子不足償之。足下〔七〕能使僕無行,先人有寶劍,願得獻之。」公孫〔八〕曰:「諾〔九〕。」 〔一〕鮑本按,行,之。行,兼相他國故。正曰:行,當去聲。 〔二〕鮑本象齒為床。 〔三〕鮑本楚官也。好色賦登徒子注,以為姓,非。正曰:屈平為左徒,考烈王以左徒為令尹。鮑見此,故以登徒為官名,未見所據。然彼云大夫登徒子,則非官名。 〔四〕姚本直,當,曰直使也。登徒直使,不欲行送象床。 〔五〕鮑本「戍」作「戌」。○補曰:戌音恤。札記丕烈案:吳氏音恤者非。 〔六〕姚本續:別本「髮沖」。通鑑「毫髮」。鮑本「漂」,「飄」同,言其細若絲髮。 〔七〕姚本足下,謂公孫戍。 〔八〕鮑本「孫」下補「戌」字。○ 〔九〕姚本獻,獻公孫戍也。故曰「諾」。 入見孟嘗君曰:「君豈受楚象床哉?」孟嘗君曰:「然。」公孫戍曰:「臣願君勿受。」孟嘗君曰:「何哉?」公孫戍曰:「小國〔一〕所以皆致相印於君者,聞君於齊能振達貧窮,有存亡繼絕之義。小國英桀〔二〕之士,皆以國事累君〔三〕,誠〔四〕說君之義,慕君之廉也。今君到楚而受象床,所未至之國,將何以待君〔五〕?臣戍願君勿受。」孟嘗君曰:「諾。」 〔一〕鮑本補曰:「小國」疑當作「大國」。後語作「五國」,蓋首句作「出行五國」也。 〔二〕姚本才勝萬人曰「英」,千人曰「桀」。 〔三〕姚本累,屬。鮑本累,猶諉。諉之以事,所以累之。 〔四〕鮑本無「誠」字。○ 〔五〕姚本待,猶共也。 公孫戍趨而去。未出,至中閨〔一〕,君召而返之,曰:「子教文無受象床,甚善〔二〕。今何舉足之高,志之揚也?」公孫戍曰:「臣有大喜三,重〔三〕之寶劍一。」孟嘗君曰:「何謂也?」公孫戍曰:「門下百數,莫敢入諫,臣獨入諫,臣一喜;諫而得聽,臣二喜;諫而止君之過,臣三喜。輸〔四〕象床,郢之登徒不欲行,許戍以先人之寶劍。」孟嘗君曰:「善。受之乎?」公孫戍曰:「未敢。」曰:「急受之。」因書門版曰:「有能揚文之名,止文之過,私得寶於外者,疾入諫。」〔五〕 〔一〕姚本閨,閎也。鮑本特立之戶,上圜下方。 〔二〕姚本善,快。 〔三〕鮑本重,言三喜外,復有此。 〔四〕鮑本輸,亦送也。 〔五〕鮑本彪謂:孟嘗君於是能立德矣!吾知欲止吾過而已,彼得寶,於我庸何傷?且諫者,士之所難,因得寶而摧折之,後孰敢以過聞乎吾哉? 淳于髡一日而見七人於宣王淳于髡〔一〕一日而見七人〔二〕於宣王。王曰:「子來,寡人聞之,千里而一士,是比肩而立〔三〕;百世而一聖,若隨踵而至〔四〕也〔五〕。今子一朝而見七士,則士不亦眾乎?」淳于髡曰:「不然。夫鳥同翼者而聚居,獸同足者而俱〔六〕行〔七〕。今求柴葫、桔梗於沮澤〔八〕,則累世不得一焉。及之睪黍、梁父之陰〔九〕,則 齊四齊人有馮諼者齊人有馮諼〔一〕者,貧乏不能自存,使人屬〔二〕孟嘗君,願寄食門下。孟嘗君曰:「客何好?」曰:「客無好也。」曰:「客何能?」曰:「客無能也。」孟嘗君笑而受之曰:「諾。」左右以君賤之也,食以草具〔三〕。 〔一〕鮑本「諼」作「煖」。○補曰:即「諼」。故「諼」或作「喧」。札記丕烈案:史記作「驩」。集解云,復作「煖」。鮑本當出此注也。 〔二〕鮑本「屬」,「囑」同。 〔三〕鮑本草,不精也。具,饌具。正曰:草,菜也。陳平傳「惡草具」注,去肴肉云云。 居有頃,倚柱彈其〔一〕劍〔二〕,歌曰:「長鋏歸來乎〔三〕!食無魚。」左右以告。孟嘗君曰:「食之,比門下之客〔四〕。」居有頃,復彈其鋏,歌曰:「長鋏歸來乎!出無車。」左右皆笑之,以告。孟嘗君曰:「為之駕,比門下之車客〔五〕。」於是乘其車,揭〔六〕其劍,過其友曰:「孟嘗君客我〔七〕。」後有頃,復彈其劍鋏,歌曰:「長鋏歸來乎!無以為家〔八〕。」左右皆惡之,以為貪而不知足。孟嘗君問:「馮公有親乎?」對曰:「有老母。」孟嘗君使人給其食用,無使乏。於是馮諼不復歌。 〔一〕姚本一本無「其」字。 〔二〕鮑本補曰:以下文例之,疑當有「鋏」字。札記丕烈案:此文三句各不同,吳說未是。 〔三〕鮑本鋏,劍把也。欲與俱去。補曰:莊子音義,鋏,從棱向刃。 〔四〕姚本一本「客」上文有「魚」字。鮑本補曰:列士傳,孟嘗君廚有三列,上客食肉,中客食魚,下客食菜。一本「比門下之魚客」。 〔五〕鮑本乘車之客。 〔六〕鮑本集韻,揭,舉也,擔也。 〔七〕鮑本待我以客。 〔八〕鮑本補曰:吳氏韻補,家,湊工乎反。 後孟嘗君出記〔一〕,問門下諸客:「誰習計會〔二〕,能為文收責〔三〕於薛者乎?」馮諼署〔四〕曰:「能。」孟嘗君怪之,曰:「此誰也?」左右曰:「乃歌夫長鋏歸來者也。」孟嘗君笑曰:「客果有能也〔五〕,吾負之,未嘗見也。」請而見之,謝曰:「文倦於事〔六〕,憒於憂〔七〕,而性懧〔八〕愚,沉〔九〕於國家之事,開罪於先生〔一0〕。先生不羞,乃有意欲為收責於薛乎?」馮諼曰:「願之。」於是約車治裝,載券契〔一一〕而行,辭曰:「責畢收,以何市而反?」孟嘗君曰:「視吾家所寡有者。」 〔一〕鮑本記,疏也。 〔二〕鮑本計會,會,總合也。正曰:會,古外反。周禮「司會」注,大計也。小宰「要會」注,計最之簿書,月計曰要,歲計曰會。 〔三〕鮑本「責」,「債」同。集韻,逋財也。 〔四〕鮑本署,書也。 〔五〕鮑本言果,則孟嘗固意其能也。 〔六〕鮑本「事」作「是」。○是,謂國事。正曰:一本「是」作「事」,蓋因音而訛。說閔王章「則是」作「則事」,亦此類。 〔七〕鮑本「憒」,「貴」同。憒,亂也,以憂思昏亂。 〔八〕鮑本「懧」,當作「儜」。集韻,弱也。 〔九〕鮑本補曰:沉,沒溺也。下「沉於」義同。 〔一0〕鮑本得罪於煖,自我啟之。 〔一一〕鮑本券,亦契。契別書之,以刀判其旁。 驅而之薛,使吏召諸民當償者,悉來合券。券遍合〔一〕,起〔二〕矯命〔三〕以責賜諸民,因燒其券,民稱萬歲〔四〕。 〔一〕鮑本凡券,取者、與者各收一。責則合驗之,遍合矣,乃來聽命。 〔二〕鮑本「起」作「赴」。○補曰:一本「赴」作「起」,則「起」屬下文。謂作起而矯命也。「合」讀,「起」句,亦通。 〔三〕鮑本汲黯傳注,矯,託也。託言孟嘗之命。 〔四〕鮑本祝孟嘗也。 長驅到齊〔一〕,晨而求見。孟嘗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見之,曰:「責畢收乎?來何疾也!」曰:「收畢矣。」「以何市而反〔二〕?」馮諼曰:「君云「視吾家所寡有者」。臣竊計,君宮中積珍寶,狗馬實外廄,美人充下陳〔三〕。君家所寡有者以義耳!竊以為君市義。」孟嘗君曰:「市義柰何?」曰:「今君有區區之薛,不拊〔四〕愛子其民,因而賈利之。臣竊矯君命,以責賜諸民,因燒其券,民稱萬歲。乃臣所以為君巿義也。」孟嘗君不〔五〕說,曰:「諾,先生休〔六〕矣!」 〔一〕鮑本行不留也。 〔二〕鮑本孟嘗問也。 〔三〕鮑本陳,猶列。 〔四〕鮑本拊,循,猶摩也。 〔五〕鮑本「不」作「乃」。○補曰:一本作「不」。 〔六〕鮑本休,息也。 後期年,齊王謂孟嘗君曰:「寡人不敢以先王之臣為臣〔一〕。」孟嘗君就國於薛,未至百里,民扶老攜幼,迎君道中〔二〕。孟嘗君顧謂馮諼〔三〕:「先生所為文市義者,乃今日見之。」馮諼曰;「狡兔有三窟,僅〔四〕得免其死耳。今君〔五〕有一窟,未得高枕而臥也。請為君復鑿二窟。」孟嘗君予車五十乘,金五百斤,西遊於梁,謂惠〔六〕王曰:「齊放其大臣孟嘗君於諸侯〔七〕,諸侯先迎之者,富而兵強。」於是,梁王虛上位,以故相為上將軍〔八〕,遣使者,黃金千斤,車百乘,往聘孟嘗君。馮諼先驅誡孟嘗君曰:「千金,重幣也;百乘,顯使也。齊其聞之矣。」梁使三反,孟嘗君固辭不往也。齊王聞之,君臣恐懼,遣太傅〔九〕 齊五蘇秦說齊閔王蘇秦〔一〕說齊閔王曰:「臣聞用兵而喜先天下者〔二〕憂,約結而喜主怨者孤〔三〕。夫後起者藉〔四〕也,而遠怨者時〔五〕也。是以聖人從事,必藉於權〔六〕而務興於時。夫權藉者,萬物之率〔七〕也;而時勢者,百事之長也。故無權籍,倍〔八〕時勢,而能事成者寡矣。 〔一〕姚本一本無「蘇秦」二字。鮑本「秦」作「子」。○補曰:字誤。說見後。札記今本「秦」作「子」,乃誤涉鮑也。鮑改「秦」為「子」。吳氏補曰,此策舊為蘇秦,實誤。前章代誤為秦,或遂以此為代,則亦不然。一本無章首二字者是矣。丕烈案:吳說甚詳此,最是。今本乃反依鮑改,致為誤也。 〔二〕鮑本為天下先。 〔三〕鮑本為約以結與國而伐人,人必怨之。又為之主,眾所不與也,故孤。 〔四〕鮑本藉,言有所資權是也。 〔五〕鮑本得其時也。人怨之,則雖欲乘時不能也。 〔六〕鮑本權者,事之宜,重之所在也。上言「后起者藉」,藉此而已。 〔七〕鮑本率,帥同,猶長也。 〔八〕鮑本倍,背同。 「今雖干將、莫邪〔一〕,非得人力,則不能割劌〔二〕矣。堅箭利金,不得弦機之利,則不能遠殺矣。矢非不銛〔三〕,而劍非不利也,何則?權藉不在焉。何以知其然也?昔者趙氏襲衛,車舍人〔四〕不休傅〔五〕,衛國城割平〔六〕,衛八門土而二門墮〔七〕矣,此亡國之形也。衛君跣行,告 齊六齊負郭之民有孤狐咺者齊負〔一〕郭之民有孤狐咺者〔二〕,正議閔王,斮之檀衢〔三〕,百姓不附。齊孫室子〔四〕陳舉直言,殺之東閭,宗族離心。司馬穰苴為政者也〔五〕,殺之,大臣不親。以故燕舉兵,使昌國君〔六〕將而擊之。齊使向子〔七〕將而應〔八〕之。齊軍破,向子以〔九〕輿一乘亡。達子收餘卒,復振,與燕戰,求所以償〔一0〕者,閔王不肯與,軍破走。 〔一〕鮑本負,猶背。 〔二〕姚本續云:古今人表,狐爰。師古曰,即狐咺也,齊人,見戰國策。鮑本補曰:孤狐咺,「孤」因「狐」字誤衍,大事記去之。呂氏春秋貴直論狐援云云,即謂此正議也。古今人表作狐爰。札記今本「咺」誤「喧」。丕烈案:咺、援、爰,皆聲之轉也。 〔三〕鮑本斮,斬也。檀衢,蓋齊巿名。 〔四〕鮑本公孫家子,猶宗室云。 〔五〕姚本續云:子由古史以此為閔王時事,刪史記穰苴傳。通鑑全引此段,不入穰苴事。鮑本田完之裔,為景公將,去此時遠甚,蓋誤其名。正曰:大事記引蘇氏,謂史稱齊景公時,晉伐阿鄄,燕侵河上,晏子薦穰苴斬監軍莊賈,因以成功。春秋左氏無此事,意穰苴嘗為閔王卻燕、晉,而戰國雜記妄以為景公時。 〔六〕鮑本樂毅,魏樂羊之後。 〔七〕鮑本及下達子,史不書。補曰:呂氏春秋作觸子。 〔八〕鮑本後起為應。 〔九〕鮑本無「以」字。○ 〔一0〕鮑本「償」作「賞」。○補曰:呂氏春秋作「賞」。札記今本「償」作「賞」,乃誤涉鮑也。丕烈案:此以「償」為「賞」字耳,不當輒改。 王奔莒〔一〕,淖齒數之曰:「夫千乘〔二〕、博昌之間〔三〕,方數百里,雨血沾衣,王知之乎?」王曰:「不知。」「嬴、博〔四〕之間,地坼至泉,王知之乎?」王曰:「不知。」「人有當闕〔五〕而哭者,求之則不得,去之則聞其聲,王知之乎?」王曰:「不知〔六〕。」淖齒曰:「天雨血沾衣者,天以告也;地坼至泉者,地以告也;人有當闕而哭者,人以告也。天地人皆以告矣,而王不知戒焉,何得無誅乎?」於是殺閔王於鼓里〔七〕。 〔一〕鮑本此四十年。正曰:三十年。 〔二〕鮑本青州郡。 〔三〕鮑本屬千乘。 〔四〕鮑本二縣屬太山。補曰:禮檀弓注,今泰山縣。 〔五〕鮑本闕,門觀。 〔六〕鮑本補曰:三「不知」字,春秋後語皆作「知之」。通鑑從之。 〔七〕鮑本莒中里也。 太子〔一〕乃解衣免服,逃太史之家為溉園〔二〕。君王后,太史氏女〔三〕,知其貴人,善事之。田單以即墨之城,破亡餘卒,破燕兵,紿騎劫〔四〕,遂以復齊〔五〕,遽迎太子於莒,立之以為王〔六〕。襄王即位〔七〕,君王后以為后,生齊王建。〔八〕 〔一〕鮑本名法章,是為襄王。 〔二〕鮑本溉,灌注。 〔三〕鮑本「氏」上有「后」字。○「后」,姓也。以其姓「后」,不可曰「后后」,故曰「君王后」也。正曰:姚本作「太史氏女」,無「后」字。後策正云「太史氏」。 〔四〕鮑本紿,敗也。劫,燕將,代樂毅者。毅傳言,單設詐誑燕軍。 〔五〕鮑本襄五年。 〔六〕鮑本時立五年矣,迎而立之齊耳。 〔七〕姚本一作「立」。鮑本「位」下有「立」字。○補曰:「位」下有缺字。 〔八〕鮑本補曰:「雨」,音預;「為溉」之「為」,去聲。 王孫賈年十五事閔王王孫賈年十五,事閔王。王出走,失王之處。其母曰:「女朝出而晚來,則吾倚門而望;女暮出而不還,則吾倚閭而望。女今事王,王出走,女不知其處,女尚何歸〔一〕?」 〔一〕鮑本責其親王不如我之親女。 王孫賈乃〔一〕入市中,曰:「淖齒亂齊國,殺閔王〔二〕,欲與我誅者,袒右〔三〕!」市人從者四百人,與之誅淖齒,刺而殺之。〔四〕 〔一〕姚本一本添「反」字。 〔二〕鮑本無「閔」字。○正曰:追書之辭。 〔三〕鮑本右肩。 〔四〕鮑本補曰:袒,蕩旱反,今循習作徒案反。說文,裼也。露臂。 燕攻齊取七十餘城燕攻齊,取七十餘城,唯莒、即墨不下〔一〕。齊田單以即墨破燕,殺騎劫。 〔一〕鮑本「不」作「未」。○ 初,燕將〔一〕攻下聊城〔二〕,人或讒之〔三〕。燕將懼誅,遂保守聊城,不敢歸。田單攻之歲餘,士卒多死,而聊城不下。 〔一〕鮑本史亦不名。 〔二〕鮑本屬東郡。高紀注,在平原。正曰:括地志云,故聊城在博州聊城縣西。 〔三〕姚本三同。集無此「初燕將攻下聊城人或讒之」十一字。史記有。鮑本補曰:姚氏曰,三同,集無「初燕」止「讒之」十一字,則知此章首有誤脫。正曰:自「燕攻齊」止「殺騎劫」二十五字,或他策脫簡。而「初燕將」止「讒之」十一字,亦他本所無也。札記丕烈案:史記無「燕攻齊」至「殺騎劫」,有「燕將攻下聊城,人或讒之」,當是。策文本與史記不同,校者以史記文記其異同,遂羼入也。吳所說甚詳,然仍多不可通者,不若衍其羼入,餘均依舊,以存策文與史記之異說。 魯連乃書〔一〕,約之矢〔二〕以射城中,遺燕將曰:「吾聞之,智者不倍〔三〕時而棄利,勇士不怯〔四〕死而滅名,忠臣不先身而後君。今公行一朝之〔五〕忿,不顧燕王〔六〕之無臣,非忠也;殺身亡聊城,而威不信於齊,非勇也;功廢名滅,後世無稱,非知也。故知者不再計,勇士不怯死〔七〕。今死生榮辱,尊卑貴賤,此其一時也〔八〕。願公之詳計而無與俗同也。且楚攻南陽〔九〕,魏攻平陸〔一0〕,齊無南面之心〔一一〕,以為亡南陽之害,不若得濟北之利,故定計而堅守之。今秦人下兵〔一二〕,魏不敢東面〔一三〕,橫秦之勢合〔一四〕,則楚國之形危。且〔一五〕棄南陽,斷右壤〔一六〕,存濟北,計必為之。今楚、魏交退〔一七〕,燕救不至〔一八〕,齊無天下之規〔一九〕,與聊城共據〔二0〕期年之弊,即臣見公之不能得〔二一〕也。齊必決之於聊城,公無再計。彼燕國大亂,君臣過計〔二二〕,上下迷惑,栗腹〔二三〕以百萬〔二四〕之眾,五折於外,萬乘之國,被圍於趙,壤削主困,為天下戮〔二五〕,公聞之乎?今燕王方寒心獨立,大臣不足恃,國弊?多,民心無所歸。今公又以弊聊〔二六〕之民,距全齊之兵〔二七〕,期年不解,是墨翟之守也〔二八〕;食人炊骨,士無反北之心,是孫臏、吳起之兵也。能以〔二九〕見於天下矣! 〔一〕鮑本「書」上補「為」字。○札記今本「書」上有「為」字,乃誤涉鮑也。丕烈案:史記有。 〔二〕鮑本纏束書於矢上。 〔三〕鮑本倍,背同。 〔四〕鮑本補曰:史記作「卻」。札記丕烈案:單本索隱是「卻」字,王震澤本是「怯」字。 〔五〕姚本一作「亡」。 〔六〕鮑本惠王。 〔七〕姚本錢、劉,「勇士不再劫」。鮑本補曰:一本云,晁本無此「故智者不再計,勇士不怯死」二句,而云「此三者,世主不臣,說士不載」。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三者,世主不臣,說士不載,故智者不再計,勇士不怯死」。 〔八〕鮑本此釋上「不再計」,故史云「時不再至」。 〔九〕鮑本史云,「齊之南陽」。然則此荊州郡,時屬齊。補曰:索隱云,「南陽即齊淮北、泗上之地也」。 〔一0〕鮑本補曰:平陸,見前。 〔一一〕鮑本楚、魏在齊之南,齊有燕難,不急此二縣,故不南面與爭。補曰:正義云,「齊無南面攻楚、魏之心,以為南陽、平陸之害小,不如聊城之利大」。 〔一二〕鮑本此時齊善秦,故下兵救之。 〔一三〕鮑本不攻齊也。 〔一四〕鮑本齊善秦為橫。 〔一五〕姚本一本添「齊」字。 〔一六〕鮑本謂平陸。斷亦棄也。 〔一七〕鮑本言其皆退。 〔一八〕鮑本不救聊城。 〔一九〕鮑本規,猶謀也。秦救之,而楚、魏退,無謀齊者。 〔二0〕鮑本據,相持也。 〔二一〕姚本錢、劉一作「待」。鮑本不能勝齊。 〔二二〕鮑本過,猶失。 〔二三〕鮑本燕將。 〔二四〕鮑本「百」作「十」。○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十」。 〔二五〕鮑本按:燕王喜四年,趙孝成十五年,廉頗圍破燕,殺栗腹,在齊襄、燕惠聊城事二十八年。以為此時,則自騎劫敗死外,不書他將及趙國也。正曰:說見章末詳之。 〔二六〕鮑本「弊聊」作「聊城」。○補曰:一本以「敝聊」。札記丕烈案:史記作「敝聊」。 〔二七〕鮑本距,拒同,捍也。 〔二八〕鮑本墨子曰,「公輸般為雲梯,將以攻宋。墨子聞之,見般,以帶為城,以牒為械。般九設機變,墨九距之。般之械盡,墨之守固有餘」。 〔二九〕鮑本「以」作「已」。○札記丕烈案:史記無此字。 「故為公計者〔一〕,不如罷兵休士,全車甲,歸報燕王,燕王〔二〕必喜。士民見公,如見父母,交游攘臂而議於世〔三〕,功業可明矣。上輔孤主,以制群臣;下養百姓,以資說士〔四〕。矯國革俗於天下〔五〕,功名可立也。意者〔六〕,亦捐〔七〕燕棄世,東游於齊乎?請裂地定封,富比陶、衛〔八〕,世世稱孤寡〔九〕,與齊久存〔一0〕,此亦一計也。二者顯名厚實也,願公熟計而審處一也〔一一〕。 〔一〕鮑本無「者」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二〕姚本三本同一「燕王」字。 〔三〕鮑本攘,言推臂前也。正曰:漢書鄒陽傳「攘袂」,顏云:「猶今人言將臂」。按,「攘臂」字見孟子,即此義。 〔四〕鮑本辯說之士,資以藉口。正曰:資給說士。 〔五〕鮑本矯革,言變其國俗。 〔六〕姚本曾無「意者」字,史記有。 〔七〕鮑本捐亦棄。 〔八〕姚本續:延篤注戰國策云,陶,陶朱公也;衛,衛公子荊也。非也。王邵曰,魏冉封陶,商君姓衛。富比陶、衛,謂此。鮑本陶,穰侯邑。衛,自梁襄王後稱君。正曰:索隱引延篤云,陶,陶朱;衛,衛公子荊。非也。 〔九〕姚本錢作「寡人」。鮑本無「孤」字。○補曰:一本「稱孤寡」。札記丕烈案:史記無「寡」字。 〔一0〕姚本劉作「左齊據右」。 〔一一〕鮑本補曰:下無歷數之辭,疑「一」字訛或衍。札記丕烈案:吳誤讀也,指上所云「二者」。史記作「而審處一焉」,可證。 「且吾聞,傚小節者不能行大威,惡小恥者不能立榮名。昔管仲射桓公中鉤,篡也;遺〔一〕公子糾而不能死,怯也;束縛桎桔〔二〕,辱身也。此三行者,鄉里不通也,世主不臣也。使管仲終窮抑,〔三〕幽囚而不出,慚恥而不見,窮年沒壽,不免為辱人賤行矣。然而〔四〕管子并〔五〕三行之過,據齊國之政,一匡天下,九合諸侯,為五伯首,名高天下,光照鄰國。曹沫為魯君將,三戰三北,而喪地千里。使曹子之足不離陳,計不顧後,出必死而不生〔六〕,則不免為敗軍禽將。曹子以敗軍禽將,非勇也;功廢名滅,後世無稱,非知也。故去三北之恥,退而與魯君計也,曹子〔七〕以為遭〔八〕。齊桓公有天下,朝諸侯〔九〕。曹子以一劍之任,劫桓公於壇位之上,顏色不變,而辭氣不悖。三戰之所喪,一朝而反之,天下震動〔一0〕驚駭,威信吳、楚,傳名後世。若此二公者,非不能行小節,死小恥也,以為殺身絕世,功名不立,非知也。故去忿恚〔一一〕之心,而成終身之名;除感忿之恥,而立累世之功。故業與三王爭流,名與天壤相敝也〔一二〕。公其圖之!」 〔一〕鮑本遺,忘也。 〔二〕鮑本「桔」作「梏」。○桎,足械;梏,手械。札記今本「桔」誤「梧」。鮑本作「梏」。 〔三〕鮑本抑,按也。人所按,故為困。 〔四〕鮑本無「而」字。○ 〔五〕鮑本補曰:一本云「并」,晁作「棄」。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兼」。 〔六〕鮑本出,計所出也。 〔七〕姚本曾無「也曹子」三字。 〔八〕鮑本正曰:「遭」字句。謂曹沫忍恥,而與魯君計,以為遭遇也。史無此句則尤明。 〔九〕鮑本此霸者之事。欲興霸則可責以義,故沫與魯君計言此。正曰:說見上。補曰:「有天下」,「有」字恐誤。史作「朝天下,會諸侯」。「朝天下」,謂率天下朝王也。 〔一0〕姚本續:別本有「諸侯」二字。 〔一一〕鮑本恚,恨也。 〔一二〕鮑本言天壤敝,此名乃敝。 燕將曰:「敬聞命矣!」因罷兵到讀〔一〕而去。故解齊國之圍,救百姓之死,仲連之說也〔二〕。 〔一〕鮑本「到讀」作「倒韣」。○韣,弓衣。倒,示無弓。正曰:未詳,或誤字衍文。札記今本「讀」作「櫝」。丕烈案:鮑改、吳補皆非也。「到」即「倒」字,又以「讀」為「櫝」字耳。不當輒改。 〔二〕鮑本仲連傳有。彪按:此書以齊閔為宣王,蘇代為蘇秦,事時不合如此者甚眾,得為後人傳錄之誤?至於此章引栗腹之事說聊城之將,則非後人謬矣。蓋好事者聞約矢之說,惜其書不存,擬為之以補亡;而其人意氣橫溢,肆筆而成,不暇檢校細處。太史公亦愛其千里,而略其牝牡驪黃。至于今二千歲,莫有知其非者也!又按:燕昭二十八年,書齊之不下者,惟聊、莒、即墨。聊即聊城也。徐廣注,此栗腹事去長平十年,而不論其在聊城事後。蘇氏古史亦因之疏矣。故備論之。正曰:魯仲連說燕將下聊城,史不著年。其書引栗腹之敗,此事在其後,故通鑑、大事記載於秦孝文元年,當燕王喜五年,齊王建十五年。自赧王三十一年,燕率五國伐齊,閔王死,襄王立;三十六年,燕昭王卒;明年,惠王立。越武成王、孝王而至王喜,凡三十四年。此蓋二事誤亂為一。自「燕攻齊」止「殺騎劫」二十五字,或他策脫簡;而「初燕將」止「讒之」十一字,亦他本所無也。且單由即墨起七十餘城,即復為齊,不聞聊城尚為燕守。以齊之事勢,豈有舍之三十餘年而不攻,單之兵力,三十餘年而不能下歟?今曰「攻之歲餘不下」,可見為此時燕將守聊城事也。史稱,毅破齊不下者,獨莒、即墨;單縱反間,亦言二城。而燕世家書聊、莒、即墨,策亦有三城不下之言,果一時事,則聊城亦為齊守,而非燕將為燕守者。此誤因聊城不下,而引與莒、即墨亂也。考之單傳,自復齊之後,無可書之事。齊襄王十九年,當趙孝成王元年,趙割地求單為將;次年遂相趙,必不復返齊矣。距聊城之役,凡十六年,單豈得復為齊將哉?此因「歲餘不下」之言,聊、莒、即墨之混,而誤指以為單也。夫仲連之言,正謂栗腹敗,燕國亂,聊城孤守,齊方併攻,勢將必拔。其言初不涉湣、襄、昭、惠之際。所謂「楚攻南陽,魏攻平陸」,閔王時,楚取淮北,單復齊後,蓋已復之,不聞楚、魏交攻之事,二事必在後也。燕將被讒懼誅,連書亦無此意,此因樂毅而訛也。史又稱,燕將得書自殺,單遂屠聊城,尤非事實。齊前所殺燕將,惟騎劫爾,不聞其他,此因騎劫而訛也。連之大意,在於罷兵息民。而其料事之明,勸以歸燕降齊,亦度其計之必可者。排難解紛,又素所蓄積也!迫之於窮,而致之於死,豈其心哉?夫其勸之,正將以全聊城之民,而忍坐視屠之哉!燕將死,聊城屠,連何功美之稱,而齊欲爵之哉?策所云解兵而去者,當得其實,而史不可信也。故論此事者,一考之仲連之書,則史、策之舛誤殽混者,皆可得而明矣。鮑不此之察,見其不通,遂謂好事者聞約矢之說,惜其書不存,擬之以補亡,二千餘年,莫有覺者,何其謬哉?史誤因策,通鑑、大事記稱田單誤因史。真文忠公反據鮑氏為斷,而謂魯連之說不可為訓,皆失考也。 燕攻齊齊破燕攻齊,齊破。閔王奔莒,淖齒殺閔王。田單守即墨之城,破燕兵,復齊墟。襄王為太子徵〔一〕。齊以〔二〕破燕,田單之立疑,〔三〕齊國之眾,皆以田單為自立也。襄王立,田單相之。 〔一〕鮑本徵,猶信也。太子初易姓名為庸,人疑之,至是始有狀可信也。 〔二〕鮑本「以」作「已」。○ 〔三〕鮑本人疑單也。 過菑〔一〕水,有老人涉菑〔二〕而寒,出不能行,坐於沙中。田單見其寒,欲使後車分〔三〕衣,無可以分者,單解裘而衣之。襄王惡之,曰:「田單之施,將欲以取我國乎?不早圖〔四〕,恐後之〔五〕。」左右顧無人,巖下〔六〕有貫珠者〔七〕,襄王呼而問之曰:「女聞吾言乎?」對曰:「聞之。」王曰:「女以為何若?」對曰:「王不如因以為己善。王〔八〕嘉單之善,下令曰:「寡人憂民之饑也,單收而食之;寡人憂民之寒也,單解裘而衣之;寡人憂勞百姓,而單亦憂之,稱寡人之意〔九〕。」單有是善而王嘉之,善單之善,亦王之善已〔一0〕」王曰:「善!」乃賜單牛酒,嘉其行。 〔一〕鮑本菑,淄同。 〔二〕姚本曾一作「菑水」。 〔三〕姚本一本下有「之」字。 〔四〕鮑本「圖」下有「之」字。○ 〔五〕鮑本恐單先發。 〔六〕姚本續:別本「巖」字作「聲」,句絕。通鑑作「巖下」。 〔七〕姚本續:元和姓纂引戰國策,「齊有貫殊」。則貫姓殊名,非貫珠者。鮑本齊人。 〔八〕姚本劉,「曰:奈何?曰」。 〔九〕鮑本稱,猶副。 〔一0〕札記今本「已」誤「也」。 後數日,貫珠者復見王曰:「王至朝日,宜召田單而揖之於庭,口勞之。乃布令求百姓之“饑寒者,收穀〔一〕之。」乃使人聽於閭里,聞丈夫之相□與語,舉□□□□曰〔二〕:「田單之愛人!嗟,乃王之教澤也!」〔三〕 〔一〕鮑本穀,猶養。 〔二〕姚本「相」下空一字,「舉」下空四字。○鮑本「舉」字在「與」字上。○補曰:此因「與」字誤衍在此,姚本在「曰」字上。札記今本不空,鮑本不空。丕烈案:所空,疑本有姚氏校語而刪去者。 〔三〕鮑本彪謂:單之取疑,所謂威震主者歟?襄王亦不明甚矣!使單有異志,闔城陽而王,孰敢不聽,豈俟今日哉?貫珠者,可謂君子人矣!為是言也,上足以掩王之非,下足以救單之死,一言而齊國定。君子哉!補曰:斯人者,又能免其身。不然,王懼其以前言告單,必殺之矣。 貂勃常惡田單貂勃〔一〕常惡田單,曰:「安平〔二〕君,小人也。」安平君聞之,故為酒而召貂勃,曰:「單何以得罪於先生,故常見譽〔三〕於朝〔四〕?」貂勃曰:「跖之狗吠堯〔五〕,非貴跖而賤堯也,狗固吠非其主也。且今使公孫子賢,而徐子不肖。然而使公孫子與徐子鬥,徐子之狗,猶時〔六〕攫公孫子之腓〔七〕而噬之也〔八〕。若乃得去不肖者,而為賢者狗,豈特攫其腓而噬之耳哉?」安平君曰:「敬聞命。」明日,任之於王〔九〕。 〔一〕鮑本貂勃,齊人。 〔二〕鮑本補曰:徐廣云,此海東安平。正義云,在青州臨淄縣東,古紀國之●邑。索隱云,單初起安平,故以為號。 〔三〕姚本曾一作「惡」。 〔四〕鮑本不欲正言其毀。 〔五〕鮑本跖,柳下季之弟盜跖。正曰:此莊生寓言,惠、跖時不相及。蒯通之言出於此。 〔六〕鮑本「猶」作「由」,「時」作「將」。○補曰:「由」,「猶」通。一本作「猶」。 〔七〕姚本錢、劉一作「●」。 〔八〕鮑本攫,持。腓,脛●。噬,啗也。正曰:噬,齧也。 〔九〕鮑本白王使任用之。 王有所幸臣九人之屬,欲傷安平君,相與語於王曰:「燕之伐齊之時,楚王〔一〕使將軍〔二〕將萬人而佐齊。今國已定,而社稷已安矣,何不使使者謝於楚王?」王曰:「左右孰可?」九人之屬曰:「貂勃可〔三〕。」貂勃使楚。楚王受而觴之,數日不反。九人之屬相與語於王曰:「夫一人〔四〕身,而牽留萬乘者,豈不以據勢也哉〔五〕?且安平君之與王也,君臣無禮〔六〕,而上下無別。且其志欲為不善〔七〕。內牧〔八〕百姓,循撫其心,振〔九〕窮補不足,布德於民;外懷戎翟、天下之賢士〔一0〕,陰結諸侯之雄俊豪英。〔一一〕其志欲有為也〔一二〕。願王之察之。」異日,而王曰:「召相單來。」田單免冠徒跣肉袒而進〔一三〕,退而請死罪。五日,而王曰:「子無罪於寡人,子為子之臣禮,吾為吾之王禮而已矣。」 〔一〕鮑本頃襄。 〔二〕鮑本淖齒也。 〔三〕鮑本欲去單之助。 〔四〕姚本一本下有「之」字。 〔五〕鮑本言勃據單勢。正曰:言單據勢。 〔六〕鮑本補曰:通鑑,「君臣無異」。 〔七〕鮑本謂反畔。 〔八〕鮑本「牧」作「收」。○ 〔九〕鮑本振,舉救也。 〔一0〕鮑本懷翟與士。 〔一一〕鮑本諸侯之人。 〔一二〕鮑本為不善。 〔一三〕鮑本肉袒,露肢體,示欲受刑。正曰:袒,即裼也。去上衣曰裼。 貂勃從楚來,王賜諸前〔一〕,酒酣〔二〕,王曰:「召相田單而來。」貂勃避席稽首曰:「王惡得此亡國之言乎?王上者孰與周文王?」王曰:「吾不若也。」貂勃曰;「然,臣固知王不若也。下者孰與齊桓公?」王曰:「吾不若也〔三〕。」貂勃曰:「然,臣固知王不若也。然則周文王得呂尚〔四〕以為太公,齊〔五〕桓公得管夷吾以為仲父,今王得安平君而獨曰「單」。且自天地之闢〔六〕,民人之治〔七〕,為人臣之功者,誰有厚於安平君者哉?而王曰「單,單」。惡得此亡國之言乎?且王不能守先〔八〕王之社稷,燕人興師而襲齊墟,王走而之城陽〔九〕之山中。安平君以惴惴〔一0〕之即墨,三里之城,五里之郭,敝卒七千,禽其司馬〔一一〕,而反千里之齊,安平君之功也。當是時也,闔城陽而王〔一二〕,城陽、天下〔一三〕莫之能止。然而計之於道,歸之於義,以為不可,故為棧道木閣〔一四〕,而迎王與后於城陽山中,王乃得反,子臨百姓。今國已定,民已安矣,王乃曰「單〔一五〕」。且嬰兒之計不為此。王不亟殺此九子者以謝安平君,不然,國危矣!」王乃殺九子而逐其家,益封安平君以夜〔一六〕邑萬戶。 〔一〕鮑本補曰:一本「王觴賜諸前」,愚恐「賜」乃「觴」之訛。 〔二〕鮑本酣,酒樂。 〔三〕鮑本無下「貂勃曰然臣固知王不若也」十一字。○補曰:此下姚本有。 〔四〕鮑本「尚」作「望」。○ 〔五〕鮑本無「齊」字。○ 〔六〕鮑本開也。 〔七〕姚本曾作「始」字。 〔八〕鮑本「先」作「乎」。○ 〔九〕鮑本城陽,兗州國,莒其縣也。 〔一0〕鮑本惴惴,憂懼也。 〔一一〕鮑本主兵之官,謂騎劫。 〔一二〕鮑本不通王而自王。補曰:春秋後語,「闔」作「舍」。 〔一三〕鮑本城陽與天下之人。正曰:「城陽」二字因上文衍。 〔一四〕鮑本木閣、棧道,皆以通險。 〔一五〕鮑本補增一「單」字。○正曰:與前連舉不同。札記今本「單」下復有「單」字,乃誤涉鮑也。 〔一六〕姚本「夜」一作「劇」。鮑本「夜」,一作「劇」,屬淄川。又東萊有掖,有不夜。疑「夜」字為「掖」不全,或「不夜」省「不」。補曰:括地志,劇城在青州壽光縣南三十里。顏師古云,齊地記,古有日夜出,見於東萊,故萊子立此邑,以不夜為名。「使者」、「使楚」之「使」,去聲。 田單將攻狄田單將〔一〕攻狄〔二〕,往見魯仲子〔三〕。仲子曰;「將軍攻狄,不能下也。」田單曰:「臣以五里之城,七里之郭,破亡餘卒,破萬乘之燕,復齊墟。攻狄而不下,何也?」上車弗謝而去。遂攻狄,三月而不克之也。 〔一〕鮑本為大將。 〔二〕鮑本狄,北胡。正曰:史,田儋,狄人。徐廣注,今樂安臨淄縣。正義云,淄州高苑縣西北,狄故城。札記今本「狄」誤「翟」。 〔三〕鮑本連也。 齊嬰兒謠曰:「大冠若箕〔一〕,脩劍拄頤,攻狄不能〔二〕,下壘枯丘〔三〕。」田單乃懼,問魯仲子曰:「先生謂單不能下狄,請聞其說。」魯仲子曰:「將軍之在即墨,坐而織蕢〔四〕,立則丈插〔五〕,為士卒倡〔六〕曰:「可〔七〕往矣!宗廟亡矣!云曰尚矣〔八〕!歸於何黨矣〔九〕!」當此之時,將軍有死之心,而士卒無生之氣,聞若言〔一0〕,莫不揮泣奮臂而欲戰,此所以破燕也。當今將軍東有夜邑〔一一〕之奉,西有菑上之虞,黃金橫帶,而馳乎〔一二〕淄、澠〔一三〕之間,有生之樂,無死之心,所以不勝者也。」田單曰:「單有心,先生志之矣。」明日,乃厲〔一四〕氣循〔一五〕城,立於矢石之所,乃〔一六〕援枹鼓〔一七〕之,狄人乃下。〔一八〕 〔一〕鮑本箕,簸器。 〔二〕姚本續云:能,音泥。 〔三〕姚本續云:丘,音谿,古湊音。晁改作「壘於梧丘」。說苑同。鮑本壘,軍壁也。言大不能降一壘,小不能枯一丘。言無人物。補曰:吳氏韻補,能,湊年題反。丘,湊法其反。廬陵劉氏,「請壘枯丘」,謂空守一丘為壘。說苑,「攻狄不能下,壘於梧丘」。齊景公田於梧,地名也。一本引北堂書鈔同說苑,無「能」字。一本「壘枯骨成丘」。通鑑從之。各有不同,似「梧丘」義長。 〔四〕鮑本蕢,草器。 〔五〕鮑本「丈」作「杖」。○插,鍤同,刺土器。 〔六〕鮑本倡,導也。 〔七〕札記今本「可」誤「何」。 〔八〕姚本一作「去日」。鮑本「云曰」作「亡日」。○尚,猶久也。言見亡之兆,其日已久。札記今本「云曰」作「亡日」。丕烈案:此「曰」字當作「白」。「云白」者,「魂魄」之省文。尚,讀為戃,即說苑之「魂魄喪矣」也。作「亡日」者,非。 〔九〕姚本續:別本無「可往矣,宗廟亡矣,今日尚矣,歸何黨矣(湊音,「往」、「尚」皆有平聲,「黨」亦當平讀)」。說苑「宗廟亡矣,魂魄喪矣,歸何黨矣」。鮑本黨,猶鄉也。言無所歸。 〔一0〕鮑本若,如此也。 〔一一〕姚本說苑作「掖邑」。 〔一二〕姚本說苑作「馳聘」。 〔一三〕鮑本昭十二年注,澠水出臨淄,入時水。 〔一四〕鮑本厲,激昂也。 〔一五〕姚本一作「脩」。 〔一六〕姚本劉本作「及」。 〔一七〕鮑本枹,擊鼓杖。 〔一八〕鮑本補曰:馬謖對諸葛亮曰,「用兵之道,攻心為上,攻城為下」。其言出於此。「夜」,說苑作「掖」,澠音黽,枹音浮。按史,趙孝成王元年,田單將攻燕,拔中陽;又攻韓注,又拔之。次年,單為相。孝成之元年,齊襄之十九年也,趙王新立,秦攻趙,求救於齊,齊人使以長安君為質,齊師乃出,秦師退。又策云,趙王割濟東三城城邑市五十七與齊,求安平君為將攻燕,亦是年事。蓋齊、趙方睦也。考之史,單自復齊之後,唯有伐狄之戰。大事記併書於一年。而襄王十年,趙、燕、周取齊昌國、高唐。十三年,藺相如伐齊,至平邑,秦客卿灶暨楚,仍歲攻剛壽。以單之在齊而喪地被兵,不聞其卻戰而克敵也。而一為趙用,遂以立功。意者,單以功高被讒,齊襄雖為之殺譖者,所以任單者,不能展盡歟?不然,則單之懼禍持怯而自晦也。秦策云,田單將齊之良,橫行於中十四年,終身馳於封內。考之殺騎劫之歲,至襄王十八年,凡十四年。次年,而單為趙將。是年,襄王死,單不復返齊。明年,遂為相。然單之在趙,自二戰之後,不聞他功。蓋既試其端,而亦終不忍背宗國以為趙用也!單之心亦可見矣! 濮上之事濮上〔一〕之事,贅子死,章子〔二〕走,盼子〔三〕謂齊王曰:「不如易〔四〕餘糧於宋,宋王〔五〕必說,梁氏不敢過宋伐齊。齊固〔六〕弱,是以餘糧收宋也。齊國復強,雖復責之宋〔七〕,可〔八〕;不償,因以為辭而〔九〕攻之,亦可。」〔一0〕〔一〕鮑本此東郡濮水之上,實衛地。 〔二〕鮑本皆以名子之,猶嬰子、文子。章,匡章。 〔三〕鮑本田盼也。威王言使守高唐者,並齊將。 〔四〕鮑本易,移與之。 〔五〕鮑本辟公。正曰:辟公說,見宋策。桓公未嘗稱王,宋偃十一年稱王,當齊宣王二十五年,此非威王時。 〔六〕鮑本固,猶信。 〔七〕姚本劉添「不」字。 〔八〕鮑本可責其償。 〔九〕鮑本無「而」字。○ 〔一0〕鮑本盼子,威王臣。威自九年後,未嘗敗撓。此言二子死,蓋九年前也。正曰:盼子雖見稱於威王,宣王二年馬陵之役,盼為將;十年,楚敗齊,令齊逐田嬰,張丑說楚王云,「嬰逐,盼子必用」,則盼尤著於宣王之世。伐燕之役,章子將兵,亦宣王時。且策有「齊國復強」之言,決非威王時也。 齊閔王之遇殺〔校一〕〔校一〕此篇姚本與《濮上之事》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齊閔王之遇殺,其子法章變姓名,為莒太史家庸夫〔一〕。太史 楚一鮑本楚今之南郡、江夏、零陵、桂陽、武陵、長沙、漢中、汝南,皆其分也。江陵故郢都,西通巫、巴,東有雲夢之饒。 齊楚構難齊、楚構難,宋請中立。齊急宋〔一〕,宋許之。子象〔二〕為楚謂宋〔三〕王〔四〕曰:「楚以緩失宋,將法齊之急也。齊以急得宋,後將常急矣。是從齊而攻楚,未〔五〕必利也。齊戰勝楚,勢必危宋;不勝,是以弱宋干強楚也〔六〕。而令兩萬乘之國,常以急求所欲,國必危矣。」 〔一〕鮑本告急於宋。補曰:「請」字宜在「急」下,殽脫於此。中立豈待請耶? 〔二〕鮑本楚人。 〔三〕鮑本無「宋」字。○ 〔四〕姚本劉作楚王。一作宋王。鮑本公剔成。正曰:剔成未嘗稱王。此偃也,與懷、襄相接。 〔五〕鮑本「未」上有「之」字。○ 〔六〕鮑本言以助齊犯楚之怒。補曰:將法齊之急,言楚今結於宋;齊後將常急,言楚之攻齊未已;齊戰勝楚,勢必危宋,言齊強必併宋。 五國約以伐齊五國約以伐齊〔一〕。昭陽謂楚王曰:「五國以破齊〔二〕秦,必南圖〔三〕楚。」王〔四〕曰:「然則奈何?」對曰:「韓氏輔國〔五〕也,好利而惡難。好利,可營也〔六〕;惡難,可懼也。我厚賂之以利,其心必營。我悉兵以臨之,其心必懼我〔七〕。彼懼吾兵而營我利,五國之事必可敗也。約絕之後,雖勿與地可。」 〔一〕姚本劉作「約秦」。鮑本「齊」下有「秦」字,原注「衍齊字」。○秦惠後七年,趙、韓、魏、燕、齊共攻秦,此十一年。補曰:「齊」字疑誤衍。五國伐秦可考,策併言齊,不可考。懷王為從長,率五國伐秦之明年,齊敗魏、趙于觀津,即策所謂齊反趙、魏者歟? 〔二〕鮑本無「齊」字,「以」作「已」。○ 〔三〕鮑本圖楚。 〔四〕鮑本補曰:楚句。 〔五〕姚本錢、集「轉國」。鮑本言可為楚之助。 〔六〕鮑本營,猶求。可使求我。 〔七〕鮑本無「我」字。○ 楚王曰:「善。」乃命大公事〔一〕之韓,見公仲曰:「夫牛闌之事〔二〕,馬陵之難〔三〕,親王之所見也〔四〕。王苟無以五國用兵,請效列城五,請悉楚國之眾也〔五〕,以廧〔六〕於齊。」 〔一〕鮑本楚人。補曰:無考。一本「大」作「太」。 〔二〕鮑本未詳。 〔三〕鮑本魏三十年,齊破魏馬陵。正曰:注缺「惠王」字。 〔四〕鮑本「王」作「主」。○主謂公仲。此言齊強不可使益強。補曰:「親」字疑當在「見」字上。一本「主」作「王」。 〔五〕鮑本衍「也」字。 〔六〕鮑本「廧」作「圖」。○補曰:字訛,當作「圖」,上有「圖楚」。札記今本「廧」作「圖」,乃誤涉鮑也。 齊〔一〕之〔二〕反趙、魏之後,而楚果弗與地,則五國之事困也。 〔一〕鮑本此下著書者云。 〔二〕鮑本「之」作「人」。○ 荊宣王問群臣荊〔一〕宣王問群臣曰:「吾聞北方之畏昭奚恤也,果誠何如?」群臣莫對。江一〔二〕對曰:「虎求百獸而食之,得狐。狐曰:「子無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長百獸,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為不信,吾為子先行,子隨我後,觀百獸之見我而敢不走乎?」虎以為然,故遂與之行。獸見之皆走。虎不知獸畏己而走也,以為畏狐也。今王之地方五千里,帶甲百萬,而專屬之昭奚恤;故北方之畏奚恤也,其實畏王之甲兵也,猶百獸之畏虎也。」〔三〕〔一〕姚本劉,一無「荊」字。 〔二〕鮑本「一」作「乙」。○札記今本「一」作「乙」。 〔三〕鮑本補曰:大事記,江乙之言如此,則昭奚恤為敵國所畏可知。一本標十二國史、春秋後語「食我」作「噉我」。又云,人臣見畏者,君威也,君不用,而威亡矣。注,尹文子有。札記丕烈案:新序有此文,作「食我」,末有「故人臣而見畏者,是見君之威也,君不用,則威亡矣」。 昭奚恤與彭城君議於王前昭奚恤與彭城君〔一〕議於王前,王召江乙而問焉。江乙曰:「二人之言皆善也,臣不敢言其後〔二〕。此謂慮賢也〔三〕。」 〔一〕鮑本彭城屬楚,知為楚人。 〔二〕姚本一本下更有「言其後」三字。 〔三〕鮑本慮,猶疑也。賢者言善,己復言之,將使王疑彼思慮之也。正曰:謂使我疑慮賢者。為疑詞以兩傾之也。 邯鄲之難邯鄲之難〔一〕,昭奚恤謂楚王曰:「王〔二〕不如無救趙,而以強魏〔三〕。魏強,其割趙必深矣。趙不能聽,則必堅守,是兩弊也〔四〕。」 〔一〕姚本劉,連。〔校一〕鮑本趙成侯二十一年,魏拔邯鄲,此十六年。補曰:大事記,昭奚恤為相,附宣王十五年,謂此章爭論,乃明年事。按史年表,圍邯鄲在此年;拔邯鄲,齊敗魏,在次年。 〔二〕鮑本「王」作「里」,又改作「王」。○ 〔三〕鮑本使魏為強。 〔四〕鮑本兩國相持必俱敝。 〔校一〕劉,謂劉敞本;連,謂此篇與《昭奚恤與彭城君議於王前》連篇。 景舍曰:「不然。昭奚恤不知也。夫魏之攻趙也,恐楚之攻其後〔一〕。今不救趙,趙有亡形,而魏無楚憂,是楚、魏共趙也〔二〕,害必深矣〔三〕!何以兩弊也?且魏令兵以深割趙〔四〕,趙見亡形,而有〔五〕楚之不救己也〔六〕,必與魏合而以謀楚。故王不如少出兵,以為趙援。趙恃楚勁,必與魏戰。魏怒於趙之勁,而見楚救之不足畏也,必不釋趙。趙、魏相弊,而齊、秦應楚〔七〕,則魏可破也。」 〔一〕鮑本「後」下有「也」字。○ 〔二〕鮑本如與魏共攻之。 〔三〕鮑本趙之害。 〔四〕鮑本無「深」字。○補曰:一本「以深割趙」。 〔五〕鮑本「有」,劉作「知」。 〔六〕鮑本言雖有楚而不見救。正曰:「見」、「有」二字恐殽亂,上下文可證。 〔七〕鮑本應,言乘此起兵耳,非與楚合也。 楚因使景舍起兵救趙。邯鄲拔〔一〕,楚取睢、濊之間〔二〕。 〔一〕鮑本楚兵少故。 〔二〕鮑本後志梁國睢陽注,征北記,南淮有睢陵,梁國有濊陽,南臨濊水。補曰:大事記,取濊陽,作睢陽。濊,呼外、烏外反。 江尹欲惡昭奚恤於楚王江尹〔一〕欲惡昭奚恤於楚王,而力不能〔一〕,故為梁山陽君〔三〕請封於楚。楚王曰:「諾。」昭奚恤曰:「山陽君無功於楚國,不當封。」江尹因得山陽君與之共惡昭奚恤〔四〕。 〔一〕鮑本乙也。 〔二〕姚本曾下有「之」字。 〔三〕鮑本山陽屬魏,知為魏人。正曰:策文明曰梁山陽君,注贅。 〔四〕鮑本知其無功,奚恤必諫,而山陽怨,可以為黨。 魏氏惡昭奚恤於楚王〔校一〕〔校一〕姚本此篇與《江尹欲惡昭奚恤於楚王》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魏氏惡昭奚恤於楚王〔一〕,楚王告昭子。昭子曰:「臣朝夕以事聽命〔二〕,而魏入吾君臣之間〔三〕,臣大懼。臣非畏魏也!夫泄吾君臣之交,而天下信之,是其為人也近苦矣〔四〕。夫苟不難為之外〔五〕,豈忘為之內乎?臣之得罪無日矣〔六〕。」王曰:「寡人知之,大夫何患?」 〔一〕鮑本以山陽君故。補曰:疑即山陽君。 〔二〕鮑本言其親近。 〔三〕鮑本以惡奚恤之言入。 〔四〕鮑本苦,猶惡也。此指江乙。 〔五〕鮑本為其泄外,謂魏也。 〔六〕鮑本無幾日也。 江乙惡昭奚恤江乙惡昭奚恤,謂楚王曰:「人有以其狗為有執〔一〕而愛之。其狗嘗溺〔二〕井。其鄰人見狗之溺井也,欲入言之。狗惡之,當門而噬之。鄰人憚之,遂不得入言。邯鄲之難,楚進兵大梁,取〔三〕矣。昭奚恤取魏之寶器,以〔四〕居魏知之,故昭奚恤常惡臣之見王〔五〕。」 〔一〕鮑本執,言善守。 〔二〕鮑本溺,去音。正曰:奴弔反。 〔三〕姚本曾作「拔」。 〔四〕姚本曾作「以臣」。鮑本「以」作「臣」。○ 〔五〕鮑本此言邯鄲事,在乙居魏時。 江乙欲惡昭奚恤於楚江乙欲惡昭奚恤於楚,謂楚王曰:「下比周,則上危;下分爭,則上安〔一〕。王亦知之乎?願王勿忘也。且人有好揚人之善者,於王何如?」王曰:「此君子也,近之。」江乙曰:「有人好揚人之惡者,於王何如?」王曰:「此小人也,遠之。」江乙曰:「然則且有子殺其父,臣弒其主者,而王終已〔二〕不知者,何也?以王好聞人之美而惡聞人之惡也。」王曰:「善。寡人願兩聞之〔三〕。」 〔一〕鮑本分則不比,爭則不周,為揚惡張本。 〔二〕姚本「已」,曾、劉作「己」。 〔三〕鮑本彪謂:兩聞之,是也,然必以明。夫苟不明,則適為江乙讒口之資耳。補曰:大事記曰,乙之言,術數家之論也。下比周,上固危矣。苟下皆紛爭,如齊之田闞,唐之牛、李,上亦豈能安乎?愚按,此與前章言諸侯云云意同。 江乙說於安陵君江乙說於安陵君〔一〕曰:「君無咫尺之地〔二〕,骨肉之親,處尊位,受厚祿,一國之眾,見君莫不斂衽而拜,撫委而服〔三〕,何以也?」曰:「王過舉而已〔四〕。不然,無以至此。」 〔一〕姚本新序作「纏」。鮑本名壇,失其姓,楚之幸臣。按魏記注,召陵有安陵,應屬楚。而魏策亦有同號者,別一人也。正曰:按說苑作「安陵纏」,藝文類聚同。「壇」,「纏」字有訛。彼以為得幸於楚共王,今次之宣王,非也。正義云,鄢陵故城,在許州鄢陵縣西北。李奇謂,六國時為安陵。按鄢陵、召陵皆屬魏。又按元和姓纂,安陵,小國,後氏之。安陵纏,楚王妃,則以為女子。札記丕烈案:說苑在權謀。姚校所云新序作「纏」,即其誤。新序無此文。「壇」、「纏」同字。古今人表中下有「安陵繵」。師古曰,「繵」即「纏」字,可為證。 〔二〕鮑本「地」作「功」。○ 〔三〕鮑本撫物、委物,必下其手,皆卑下意。正曰:撫,猶傴也;委,曲也。補曰:衽,衣衿也。 〔四〕姚本曾,「已」作「己」。一作「色」。鮑本「而已」作「以色」。○言謬以色見舉。正曰:一本「而已」。姚云「已」一作「色」。按,「已」、「以」通,「色」、「已」字類,恐當作「而以色」為文。 江乙曰:「以財交者,財盡而交絕;以色交者,華落而愛渝〔一〕。是以嬖女不敝席〔二〕,寵臣不避軒〔三〕。今君擅楚國之勢,而無以深〔四〕自結於王,竊為君危之。」安陵君曰:「然則奈何?〔五〕」「願君必請從死,以身為殉,如是必長得重於楚國〔六〕。」曰:「謹受令。」 〔一〕鮑本華,菁華。渝,變也。 〔二〕鮑本「女」作「色」。○嬖,賤而幸者。席不及敝而愛弛。 〔三〕姚本續:不敝席,言不久之意。不「避」,是「敝」字無疑。真誥曰,「女寵不弊席,男愛不盡輪」,或出於此。「軒」、「輪」相近。鮑本避,猶退。軒,曲輈藩車也。車敝則退去,今不及然。 〔四〕鮑本無「深」字。○ 〔五〕姚本曾,下有「江乙曰」三字。 〔六〕鮑本此乙辭。 三年而弗言。江乙復見曰:「臣所為君道,至今未效〔一〕。君不用臣之計,臣請不敢復見矣。」安陵君曰:「不敢忘先生之言,未得間也。」 〔一〕姚本三同,「未有效」。 於是,楚王游於雲夢〔一〕,結駟千乘〔二〕,旌旗蔽日〔三〕,野火之起也若雲蜺〔四〕,兕〔五〕虎嗥之聲若雷霆,有狂兕 楚二魏相翟強死魏相翟強死。為甘茂謂楚王曰:「魏之幾相者〔一〕,公子勁也〔二〕。勁〔三〕也相魏,魏、秦之交必善〔四〕。秦、魏之交完,則楚輕矣。故王不如與齊約,相甘茂於魏。齊王〔五〕好高人以名,今為其行人〔六〕請魏之相,齊必喜。魏氏不聽,交惡於齊;齊、魏之交惡,必爭事楚。魏氏聽,甘茂與樗里疾,貿首〔七〕之讎也;而魏、秦之交必惡〔八〕,又交重楚也。」 〔一〕鮑本言危欲相之。 〔二〕鮑本秦人。 〔三〕姚本劉,一無下「也」字。 〔四〕鮑本勁,秦人而魏相之故。正曰:俱無考。 〔五〕鮑本閔。 〔六〕鮑本楚為齊請如其使者。禮,行人使適四方。 〔七〕鮑本貿,言欲易取其首。 〔八〕鮑本疾相秦,茂相魏故。 齊秦約攻楚齊、秦約攻楚,楚令景翠以六城賂齊〔一〕,太子為質〔二〕。昭雎謂景翠曰:「秦恐且因景鯉、蘇厲而效地於楚。公出地以取〔三〕齊,鯉與厲且以收地取秦〔四〕,公事必敗〔五〕。公不如令王重賂景鯉、蘇厲,使入秦〔六〕,秦〔七〕恐〔八〕,必不求地〔九〕而合於楚。若齊不求,是公與約也。」〔一0〕〔一〕姚本一本下有「以」字。 〔二〕鮑本此二十九年,太子橫。 〔三〕姚本「取」一作「收」,別本作「牧」。鮑本取,猶收,猶悅。 〔四〕鮑本收前所效者。蓋二人之辭。曰楚出地取齊,楚既弱矣,何足與地。秦收所效,必悅二人也。正曰:景鯉乃楚臣,秦可因之以責地。見楚弱,而勸秦收所效之地,恐非。 〔五〕鮑本楚不得秦地,景翠賂齊,楚必怨翠。 〔六〕鮑本二人得楚賂,不復為秦收地矣。 〔七〕姚本一本下有「齊」字。札記吳氏正曰,「秦」字疑當作「齊」,是也。 〔八〕鮑本以齊、楚合故。 〔九〕鮑本不收所效。 〔一0〕鮑本兩國各不取地而止攻,是約者復和也。與,如與國之與,和好也。言翠能和兩國之約。正曰:戰國之時,秦之割地希矣,惟赧王十七年割三城和齊、韓、魏一事爾。懷王末年,楚益以弱,雖合齊,秦未必遞懼而割也。效地於楚者,令楚效地。恐者,恐或如此之辭也。景翠必與景鯉、蘇厲不合者,故雎言翠既以地賂齊,則秦恐或且因蘇厲、景鯉而令楚效地,是翠出地取齊,而二人收所出之地以取秦,翠事豈不敗乎?今不如重賂二人,使入秦為解,則秦恐或必不求地而與楚合。齊見秦、楚之合,若不求地,則是公能和好結約也。「秦恐必不求地」,「秦」字疑當作「齊」字。謂重賂二人入秦,則齊和。秦、楚之和,恐不敢求所賂地。若果不求,是公能和好結約也。說亦通。 術視伐楚術視〔一〕伐楚,楚令昭鼠以十萬軍漢中。昭雎勝秦於重丘〔二〕,蘇厲謂宛公昭鼠〔三〕曰:「王〔四〕欲昭雎之乘〔五〕秦也,〔六〕必分公之兵以益之。秦知公兵之分也,必出漢中〔七〕。請為公令辛戎〔八〕謂王〔九〕曰:「秦兵且出漢中。」則公之兵全矣。〔一0〕」 〔一〕鮑本秦人。 〔二〕姚本別本「丘」作「兵」。鮑本屬平原。正曰:恐非。 〔三〕鮑本鼠為宛尹。 〔四〕鮑本王,楚王。 〔五〕鮑本乘,猶凌。 〔六〕鮑本無「也」字。○ 〔七〕鮑本出兵伐此。 〔八〕鮑本「辛」作「羋」。○戎,楚人,貴於秦。補曰:當作「羋」。 〔九〕鮑本如以私告楚王者。 〔一0〕鮑本欲其備秦,故不分其兵。 四國伐楚〔校一〕〔校一〕姚本此篇與《術視伐楚》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四國伐楚〔一〕,楚令昭雎將以距〔二〕秦。楚王欲擊秦,昭侯〔三〕不欲。桓臧為昭雎謂楚王曰:「雎戰勝〔四〕,三國惡楚之強也,恐秦之變而聽楚也,必深攻楚以勁秦〔五〕。秦王〔六〕怒於戰不勝,必悉起而擊楚,是王與秦相罷〔七〕,而以〔八〕利三國也。戰不勝秦,秦進兵而攻。不如益昭雎之兵,令之示秦必戰。秦王惡與楚相弊而令天下〔九〕,秦可以少割而收害也〔一0〕。秦、楚之合,而燕、趙、魏不敢不聽,三國可定也。」 〔一〕鮑本楚記,二十八年,秦、齊、韓、魏共攻楚。 〔二〕鮑本拒同。 〔三〕鮑本「侯」作「雎」。○ 〔四〕姚本一本下有「秦」字。 〔五〕鮑本堅其伐楚之心。 〔六〕鮑本昭。 〔七〕鮑本音疲。 〔八〕姚本一本無「以」字。 〔九〕鮑本「下」下補「利」字。○正曰:謂以相弊,令以天下使知。札記今本「下」下有「利」字,乃誤涉鮑也。丕烈案:「令」乃「全」字之訛,吳說亦未是。 〔一0〕鮑本秦見楚將必戰,必割地與楚和,戰伐之害可息也。收,猶息。正曰:秦惡與楚相敝而不戰,則楚可以少割地而收秦。一本無「害」字,是。札記吳氏正曰,一本無「害」字,是。丕烈案:此因上文「割」字而誤衍。「害」、「割」同字。 楚懷王拘張儀楚懷王拘張儀〔一〕,將欲殺之。靳尚〔二〕為儀謂楚王曰:「拘張儀,秦王必怒。天下見楚之無秦也,楚必輕矣。」又謂王之幸夫人鄭袖曰:「子亦自知且賤於王乎?」鄭袖曰:「何也?」尚曰:「張儀者,秦王〔三〕之忠信有功臣也。今楚拘之,秦王欲出之。秦王有愛女而美,又簡擇宮中佳翫麗好翫習音者〔四〕,以懽從之;資之金玉寶器,奉以上庸六縣為湯沐邑〔五〕,欲因張儀內之楚王。楚王必愛,秦女依強秦以為重,挾寶地以為資,勢〔六〕為王妻以臨于楚。王惑於虞樂,必厚尊敬親愛之而忘子,子益賤而日疏矣。」鄭袖曰:「願委之於公,為之奈何?」曰:「子何不急言王,出張子。張子得出,德子無已時,秦女必不來,而秦必重子。子內擅楚之貴,外結秦之交,畜張子以為用,子之子孫必為楚太子矣,此非布衣之利也。〔七〕」鄭袖遽說楚王出張子。〔八〕〔一〕鮑本以其欺楚以商於故。 〔二〕鮑本楚人。 〔三〕鮑本惠。 〔四〕鮑本原注衍上「翫」字。○好翫,人之可好可翫者。書曰,「翫人喪德」。習音,所謂懽也,以從愛女。補曰:一本無上「翫」字。正曰:習於音聲者。 〔五〕鮑本以邑為女湯沐之具。 〔六〕鮑本「勢」下補「必」字。○補曰:此下疑有缺字。札記丕烈案:鮑、吳皆非。此無缺,讀以「勢為王妻以臨于楚」八字為一句。 〔七〕鮑本利在為王。 〔八〕鮑本此十八年。補曰:史,楚願得張儀而獻黔中,秦王欲遣之,口弗忍言。儀請行,曰,「臣善靳尚,尚得事鄭袖,袖所言皆從」。遂使楚。儀固已料是謀之必中矣。 楚王將出張子楚王將出張子,恐其敗己也〔一〕,靳尚謂楚王曰:「臣請隨之。儀事王不善,臣請殺之。」 〔一〕姚本「敗」一作「欺」。 楚小臣,靳尚之仇也,謂張旄〔一〕曰:「以張儀之知,而有秦、楚之用,君必窮矣。君不如使人微要靳尚而刺之〔二〕,楚王必大怒儀也。彼儀窮,則子重矣。楚、秦相難,則魏無患矣。」 〔一〕鮑本魏之用事者。 〔二〕鮑本「刺」作「殺」。○微,不顯也,使若儀殺之。 張旄果令人要靳尚刺之。楚王大怒,秦構〔一〕兵而戰。秦、楚爭事魏,張旄果大重。〔二〕 〔一〕鮑本「構」上補「楚」字。○ 〔二〕鮑本彪謂:張旄欲窮儀,則如殺儀斯已矣。今不殺儀,顧從說者殺尚,以之智,為足以免於死也。補曰:大事記,靳尚之出張儀,欲以求福也,反以殺身。事變之來,可迎隨哉?此可為小人之戒。屈原曰,「前大王見欺於張儀,儀至,臣以為大王烹之」。吁!豈惟屈原,雖庸人孰不謂然?懷王聽靳尚,隨袖之言而出之。既出之,又恐其欺己,而使尚隨之,不悟其誑。尚之見殺,則雖怒而終不能誅儀也。杜忠言,惑邪說,玩弄於儀掌股之上,召寇衄師,喪國亡身,死有餘責。特以為秦人詐誘天下,反從而憐之,計其愚闇強愎,六國之主,無與輩也。 秦敗楚漢中秦敗楚漢中〔一〕。楚王入秦,秦王〔二〕留之。游騰為楚謂秦王曰:「王挾楚王,而與天下攻楚,則傷行矣。不與天下共攻之,則失利矣。王不如與之盟而歸之。楚王畏〔三〕,必不敢倍〔四〕盟。王〔五〕因與三國攻之,義也。」〔六〕〔一〕鮑本此三十年,秦伐我,取入城,宜得漢中。 〔二〕鮑本昭。 〔三〕鮑本畏,畏秦。 〔四〕鮑本「倍」作「背」。○ 〔五〕鮑本「王」下補「背盟」二字。○補曰:宜復有「背盟」二字。 〔六〕鮑本彪謂:此言亦可聽也。而秦志在亂楚,不為之動,所以卒併天下。後人守此。 楚襄王為太子之時楚襄王為太子之時,質於齊。懷王薨,太子辭於齊王〔一〕而歸。齊王隘〔二〕之:「予我東地五百里,乃歸子。子不予我,不得歸。」太子曰:「臣有傅,請追〔三〕而問傅。」傅慎子曰:「獻之地,所以為身也。愛地不送死父,不義。臣故曰,獻之便〔四〕。」太子入,致命齊王曰〔五〕:「敬獻地五百里。」齊王歸楚太子。 〔一〕鮑本閔。 〔二〕鮑本隘,猶阻。未即許,求地也。補曰:隘,從阨音,下同。 〔三〕鮑本「追」作「退」。○補曰:「退」字訛。札記今本「追」作「退」,乃誤涉鮑也。 〔四〕姚本「便」一作「使」。曾作「便」。 〔五〕鮑本致命,歸誠之言。正曰:送致命令,如項羽使人致命懷王。 太子歸,即位為王。齊使車五十乘,來取東地於楚。楚王告慎子曰:「齊使來求東地,為之奈何?」慎子曰:「王明日朝群臣,皆令獻其計。」 上柱國子良入見。王曰:「寡人之得求反〔一〕,王〔二〕墳墓、復〔三〕群臣、歸社稷也,以東地五百里許齊。齊令〔四〕使來求地,為之奈何?」子良曰:「王不可不與也。王身出玉聲,許強萬乘之齊而不與,則不信,後不可以約結諸侯。請與而復攻之。與之信,攻之武。臣故曰與之。」 〔一〕鮑本求反國而得。 〔二〕鮑本「王」作「主」。○札記今本「王」作「主」。 〔三〕鮑本復,見之。 〔四〕姚本「令」一作「今」。 子良出,昭常入見。王曰:「齊使來求東地五百里,為之奈何?」昭常曰:「不可與也。萬乘者,以地大為萬乘。今去東地五百里,是去戰國之半也,有萬乘之號而無千乘之用也,不可。臣故曰勿與。常請守之」。 昭常出,景鯉入見。王曰:「齊使來求東地五百里,為之奈何?」景鯉曰:「不可與也。雖然,楚不能獨守。王身出玉聲,許萬乘之強齊也而不與,負不義於天下。楚亦不能獨守〔一〕。臣請西索救於秦。」 〔一〕姚本曾圈去「王身」至「獨守」二十七字。 景鯉出,慎子入,王以三大夫計告慎子曰:「子良見寡人曰:「不可不與也,與而復攻之。」常見寡人曰:「不可與也,常請守之。」鯉見寡人曰:「不可與也,雖然楚不能獨守也,臣請索救於秦。」寡人誰用於三子之計?」慎子對曰:「王皆用之。」王怫然作色〔一〕曰:「何謂也?」慎子曰:「臣請效其說,而王且見其誠然也。王發上柱國子良車五十乘,而北獻地五百里於齊。發子良之明日,遣昭常為大司馬,令往守東地。遣昭常之明日,遣景鯉車五十乘,西索救於秦。」王曰:「善。」乃遣子良北獻地於齊。遣子良之明日,立昭常為大司馬,使守東地。又遣景鯉西索救於秦。 〔一〕鮑本怫,鬱也。正曰:怫,音拂,當與孟子「艴然」之「艴」同義,怒變色也。 子良至齊,齊使人以甲受東地。昭常應齊使曰:「我典主東地,〔一〕且與死生〔二〕。悉五尺至六十,三十餘萬弊甲鈍兵,願承下塵〔三〕。」齊王謂子良曰:「大夫來獻地,今常守之何如?」子良曰:「臣身受命弊邑之王,是常矯也。王攻之。」齊王大興兵,攻東地,伐昭常。未涉疆,秦以五十萬臨齊右壤。曰:「夫隘楚太子弗出,不仁;又欲奪之東地五百里,不義。其縮甲則可〔四〕,不然,則願待戰。」齊王恐焉。乃請子良南道楚,西使秦,解齊患。士卒不用,東地復全。〔五〕 〔一〕鮑本典,猶職。主,猶守。 〔二〕鮑本地有則生,無地死之。 〔三〕鮑本凡人相趨則有塵,戰亦有塵。不敢與齊抗,故言下。 〔四〕鮑本縮,蹙也。蓋東之。 〔五〕鮑本彪謂:此四臣皆國士也。襄王無若人,豈能反國?慎子能兼用之,其最優乎?方之晉五臣,其舅犯歟?此書三書懷王薨而太子歸。史記獨謂「太子歸而王乃薨」,又謂「王逃歸不達,薨」。夫秦能劫留之,豈不能衛之?孟嘗之逃,先以計免,猶危不脫。楚王何以能逃?可疑也。楚王亡死,太子在外,郢中必立王以絕秦望。太子以齊之重,歸義嗣也,其誰敢干之?於是王乃定。齊策乃云,「忠王而走太子」,則是太子卒不得位,亦非也。蓋郢中立王時,蘇子以此策干田文,而語人以九可,文不之用,世猶載其語也。正曰:頃襄之辭於齊,齊隘之以割地,雖不讎,非不信也。齊使之來,當直拒之,昭常之不與,是矣。然不知出地而較計於大小之間,抑末矣。子良之與而復攻,繆矣。景鯉為之索救於秦,夫不共戴天之讎,在所當絕,尚忍乞哀而求援哉!鯉罪特甚也。慎子不知擇其是非,決以大義,請皆用之,則兼其失矣。且秦之責齊曰,「隘楚太子不仁,奪東地不義」。斯言也,出於讎國之口,而四人皆無一語及之,尚何足稱乎?餘說並見齊策。春秋、戰國之時,在他國而逃歸者多矣,豈無衛之者邪?以此疑懷王之逃不可也。補曰:「使車」、「使人」之「使」,如字。「為身」之「為」,去聲。 女阿謂蘇子女阿謂蘇子曰〔一〕:「秦栖楚王〔二〕,危太子者,公也。今楚王歸〔三〕,太子南〔四〕,公必危。公不如令人謂太子曰:「蘇子知太子之怨己也,必且務不利太子。太子不如善蘇子,蘇子必且為太子入矣〔五〕。」」蘇子乃令人謂太子。太子復請善於蘇子〔六〕。 〔一〕鮑本未詳。補曰:疑此乃齊策「蘇子說薛公」章脫簡。首「女阿」二字,又他章錯脫。又「說薛公」策末,欠蘇子自解於薛公一節,此為蘇子自解於太子也。疑亦有差舛。札記丕烈案:吳說誤。女阿者,太子之阿,內則所謂可者,與齊策不相涉。 〔二〕姚本「栖」,別本作「西」。鮑本懷王見劫,客秦如栖。 〔三〕鮑本以此書及史考之,王皆不歸。今此蓋其喪歸。正曰:此謀度之言。 〔四〕鮑本自齊歸楚為南。 〔五〕鮑本入,言其歸之之深。正曰:使太子得入也。 〔六〕鮑本詳此,亦無走太子之事。 楚三蘇子謂楚王蘇子謂楚王曰:「仁人之於民也,愛之以心,事之以善言。孝子之於親也,愛之以心,事之以財。忠臣之於君也,必進賢人以輔之。今王之大臣父兄,好傷賢以為資〔一〕,厚賦斂諸臣百姓,使王見疾於民,非忠臣也。大臣播王之過於百姓,多賂諸侯以王之地,是故退王之所愛〔二〕,亦非忠臣也,是以國危。臣願無聽群臣之相惡也,慎大臣父兄〔三〕;用民之所善,節身之嗜欲,以〔四〕百姓。人臣莫難於無妒而進賢。為主死易,垂沙之事〔五〕,死者以千數〔六〕。為主辱易,自令尹以下,事王者以千數。至於無妒而進賢,未見一人也。故明主之察其臣也,必知其無妒而進賢也。賢〔七〕之事其主也,亦必無妒而進賢。夫進賢之難者,賢者用且使己廢,貴且使己賤,故人難之。」〔八〕〔一〕鮑本為己資藉。 〔二〕鮑本王所愛者,必不播割,與大臣異趣,故大臣退之。 〔三〕鮑本言不輕用之。 〔四〕鮑本「以」下補「與」字。○補曰:此下有缺文。札記今本「以」下有「與」字,乃誤涉鮑也。 〔五〕鮑本未詳。兵略訓,「楚兵殆於垂沙」,亦不注。 〔六〕鮑本補曰:「為主死易」止「千數」,下句同。如此則意明。 〔七〕鮑本「賢」下有「臣」字。○ 〔八〕鮑本此策本次蘇秦之楚之上,知蘇子,秦也。然不可先於之楚,故次之此。彪謂:此策,人主所當先務,人臣之上節也。蘇氏弟兄言之若此者,二三策而已。正曰:蘇子未知果秦否?序次無據。進賢之說,而出於蘇氏,不過欲時君用己而發,言是而意則非也。 蘇秦之楚三日蘇秦之楚,三日〔一〕乃得見乎王。談卒,辭而行。楚王曰:「寡人聞先生,若聞古人。今先生乃不遠千里而臨寡人,曾不肯留,願聞其說。」對曰:「楚國之食貴於玉,薪貴於桂,謁者難得見如鬼,王難得見如天帝。今令臣食玉炊桂,因鬼見帝。」王曰:「先生就舍,寡人聞命矣。」〔二〕〔一〕鮑本補曰:一本標後語、十二國史皆作「三年」。 〔二〕鮑本正曰:一本標類要引北堂書鈔作「宣王」。 楚王逐張儀於魏楚王逐張儀於魏〔一〕。陳軫曰:「王何逐張子?」曰:「為臣不忠不信。」曰:「不忠,王無以為臣;不信,王勿與為約。且魏臣不忠不信,於王何傷?忠且信,於王何益?逐而聽則可,若不聽,是王令困也。且使萬乘之國免其相,是城下之事也〔二〕。」 〔一〕鮑本使魏逐之。儀初相魏時,此七年。 〔二〕鮑本此言魏恥之。桓十三年,主城下之盟,諸侯所恥。正曰:十二年。 張儀之楚貧張儀之楚,貧〔一〕。舍人怒而〔二〕歸。張儀曰:「子必以衣冠之敝,故欲歸。子〔三〕待我為子見楚王。」當是之時,南后〔四〕、鄭袖〔五〕貴於楚。 〔一〕鮑本初至,王未之重。 〔二〕鮑本「而」下有「欲」字。○ 〔三〕鮑本無「子」字。○ 〔四〕鮑本懷王后。 〔五〕鮑本美人。補曰:「袖」,「袖」同。周紫芝楚辭說云「鄭國之女多美而善舞。楚懷王幸姬鄭袖,當是善舞,故名。袖者,所以舞也」。 張子見楚王,楚王不說〔一〕。張子曰:「王無所用臣,臣請北見晉君。」楚王曰:「諾。」張子曰:「王無求於晉國乎?」王曰:「黃金珠璣〔二〕犀象出於楚,寡人無求於晉國。」張子曰:「王徒不好色耳?」王曰:「何也?」張子曰:「彼鄭、周之女,粉白墨黑〔三〕,立於衢閭,非知而見之者,以為神。」楚王曰:「楚,僻陋之國也,未嘗見中國之女如此其美也。寡人之獨何為不好色也〔四〕?」乃資之以珠玉。 〔一〕鮑本前嘗欲逐之於魏。正曰:彼此前后不可考。疑此為初見楚王時事,當在前。 〔二〕鮑本璣,珠不圓者。 〔三〕姚本別本作「黛黑」。鮑本黑,言其髮。正曰:墨,別本作「黛」,畫眉墨也。 〔四〕鮑本「之」上補「見」字。○補曰:此當有「見」字。札記今本「之」上有「見」字,乃誤涉鮑也。丕烈案:鮑、吳皆非,讀以十字為一句。 南后、鄭袖聞之大恐。令人謂張子曰:「妾聞將軍之晉國,偶有金千斤,進之左右,以供芻秣〔一〕。」鄭袖亦以金五百斤。 〔一〕鮑本 楚四或謂楚王或謂楚王曰:「臣聞從者欲合天下以朝大王,臣願大王聽之也。〔一〕夫因詘為信〔二〕,舊患有成〔三〕,勇者義之。攝禍為福,〔四〕裁少為多,知者官之〔五〕。夫報報之反〔六〕,墨墨之化,〔七〕唯大君能之。禍與福相貫〔八〕,生與亡為鄰,不偏於死〔九〕,不偏於生〔一0〕,不足以載大名〔一一〕。無所寇艾〔一二〕,不足以橫世〔一三〕。夫秦捐德絕命之日久矣,而天下不知。今夫橫人嚂口利機〔一四〕,上干主心,下牟〔一五〕百姓,公舉〔一六〕而私取利,是以國權輕於鴻毛,而積禍重於丘山。」〔一七〕〔一〕鮑本燕昭末年,用蘇代說,復約從。此二十二年。春申遂為從長。正曰:此策時不可考,以為春申合從,無明據,與下章不同。 〔二〕鮑本詘,謂懷王劫死。正曰:不專指此。 〔三〕鮑本「舊」作「奮」。○奮於患難,以能有成。札記今本「舊」作「奮」。 〔四〕鮑本補曰:攝,收也。 〔五〕鮑本官,尊榮之稱。正曰:栽之,謂制其宜也;官之,謂主其事也。 〔六〕鮑本報,猶反也。言屈申禍福,相反不一。 〔七〕鮑本墨,默同。化,猶治也。言治之其未著。正曰:報報之反,言反復相尋。墨墨之化,言變化無形。惟大君能之者,言其轉旋變化之妙,又非勇智者所可及也。新序,「晉平公謂師曠,甚矣,子之墨墨也。曠曰,天下有五墨墨」。史商君傳,「殷紂墨墨以亡」。漢書竇嬰傳,「墨墨不得意」。皆同。此字義或有異。 〔八〕鮑本貫,猶通。 〔九〕鮑本偏,猶專也。死,謂患難。 〔一0〕鮑本專于衛生,加兩臂重於天下者。 〔一一〕姚本「載」一作「戴」。鮑本正曰:載,承也。不專一於致死,不專一於求生者,不足以承載大名。 〔一二〕鮑本寇,外兵。艾,己所懲創。正曰:寇,猶賊害。艾即刈。不遭賊害而懲創,則不足以橫行於世。 〔一三〕鮑本橫,言莫之敵。 〔一四〕鮑本集韻,嚂,聲也。言聲說所利之事。正曰:嚂,力暫切,食貌。利機者,利其發動之機。 〔一五〕鮑本牟,取也。 〔一六〕鮑本舉,謂舉措。 〔一七〕鮑本補曰:此主從而黜橫者之說。然意多未詳。 魏王遺楚王美人魏王〔一〕遺楚王美人,楚王說之。夫人鄭袖知王之說新人也,甚愛新人。衣服玩好,擇其所喜而為之;宮室臥具,擇其所善〔二〕而為之。愛之甚於王。王曰:「婦人所以事夫者,色也;而妒者,其情也。今鄭袖知寡人之說新人也,其愛之甚於寡人,此孝子之所以事親,忠臣之所以事君也。」 〔一〕鮑本哀。正曰:無考。 〔二〕姚本「善」一作「喜」。 鄭袖知王以己為不妒也,因謂新人曰:「王愛子美矣。雖然,惡子之鼻。子為見王,則必掩子鼻〔一〕。」新人見王,因掩其鼻。王謂鄭袖曰:「夫新人見寡人,則掩其鼻,何也?」鄭袖曰:「妾知也。」王曰:「雖惡必言之。」鄭袖曰:「其似惡聞君王之臭也〔二〕。」王曰:「悍哉!」令劓之,無使逆命〔三〕。 〔一〕鮑本為此惡鼻故。正曰:為,如字。 〔二〕鮑本無「君」字。○王蓋有臭疾。札記丕烈案:韓子無。 〔三〕鮑本不通新人之言。補曰:「雖惡」之「惡」,如字。 楚王后死楚王后死〔一〕,未立后也。謂昭魚曰:「公何以不請立后也?」昭魚曰:「王不聽,是知〔二〕困而交絕於后〔三〕也。」「然則〔四〕不買〔五〕五雙珥,令其一善而獻之王,明日視善珥所在,因請立之。」〔六〕〔一〕鮑本自張儀拘時,獨言鄭袖,則后死久矣。正曰:無據。使真為懷王,鄭袖必不待視珥所在矣。 〔二〕鮑本「知」作「智」。○ 〔三〕鮑本「於」作「立」。○補曰:一本「立」作「於」。新所立后。 〔四〕鮑本說者辭。 〔五〕鮑本補曰:「不買」上宜有「何」字。 〔六〕鮑本補曰:說見齊策。此等何足記載! 莊辛謂楚襄王莊辛謂楚襄王〔一〕曰:「君王左州侯,右夏侯,輦從鄢陵君與壽陵君〔二〕,專淫逸侈靡,不顧國政,郢都必危矣。」襄王曰:「先生老悖乎〔三〕?將以為楚國祅祥乎?」莊辛曰:「臣誠見其必然者也,非敢以為國祅祥也。君王卒幸四子者不衰,楚國必亡矣。臣請辟於趙,淹留以觀之〔四〕。」莊辛去之趙,留五月,秦果舉鄢、郢、巫、上蔡、陳之地〔五〕,襄王流揜於城陽〔六〕。於是使人發騶〔七〕,徵〔八〕莊辛於趙。莊辛曰:「諾。」莊辛至,襄王曰:「寡人不能用先生之言,今事至於此,為之奈何?」 〔一〕姚本荀子,「莊辛謂楚莊王」。鮑本楚人。補曰:元和姓纂,莊辛,楚莊王之後,以謚為號。 〔二〕鮑本皆楚之寵幸臣也。輦從,謂輦出則二人從之。 〔三〕鮑本悖,背道也。正曰:悖,亂也,言老而耄亂也。 〔四〕鮑本淹,亦留。 〔五〕鮑本此二十一年,白起拔郢,置南郡。 〔六〕鮑本「城」作「成」。○流,謂走;揜,覆也,謂自匿。成陽,屬汝南;若城陽,乃齊也。補曰:史,「東北保於陳城」,當是指此城爾。 〔七〕鮑本騶,車御也。 〔八〕鮑本徵,謂召也。 莊辛對曰:「臣聞鄙語曰:「見兔而顧犬,未為晚也;亡羊而補牢〔一〕,未為遲也。」臣聞昔湯、武以百里昌,桀、紂以天下亡。今楚國雖小,絕長續短,猶以數千里,豈特百里哉? 〔一〕鮑本牢,閉養之圈。 「王獨不見夫蜻蛉〔一〕乎?六足四翼,飛翔乎天地之間,俛啄蚊虻而食之,仰承甘露而飲之,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不知夫五尺童子,方將調鈆〔二〕膠絲〔三〕,加己乎四仞之上,而下為螻蟻食也。蜻蛉其小者也〔四〕,黃雀因是以。俯噣〔五〕白粒,仰棲茂樹,鼓翅〔六〕奮翼,自以為無患,與人無爭也。不知夫公子王孫,左挾彈,右攝丸〔七〕,將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類為招〔八〕。晝游乎茂樹,夕調乎酸鹹〔九〕,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一0〕。 〔一〕鮑本蟲,一名「桑根」。 〔二〕鮑本「鈆」作「飴」。○補曰:「鈆」當作「飴」。飴,米糱所煎,調以餌之。又施膠於絲以繫之。正曰:顏師古急就章注,「以糱消末,取汁而煎之,渜弱者為飴,形怡怡然。此謂調以膠絲也」。淮南子,「柳下惠見飴曰,「可以養老」;盜跖見飴曰,「可以黏牡」」。呂氏春秋,「仁人得飴,以養疾侍老;跖、蹻得飴,以開閉取楗,皆以黏也」。札記今本「鈆」作「飴」,乃誤涉鮑也。 〔三〕鮑本補曰:一本標「膠」或作「繆」,言糾繆纏繞也。札記丕烈案:新序作「膠絲竿」。 〔四〕鮑本無「蜻蛉其小者也」六字。○札記丕烈案:新序有。 〔五〕鮑本噣,啄也。蓋以喙啄。補曰:一本「噣」作「囑」。札記丕烈案:新序作「啄」。 〔六〕鮑本翅,強羽。 〔七〕鮑本攝,引持也。 〔八〕鮑本補曰:一本標後語云「以其頸為的」。「的」,或為「招」。札記丕烈案:「類」字形近之訛也。李善注詠懷詩引作「以其頸為的」。「的」、「招」同義。齊策所謂「今夫鵠的」,魏策所謂「兵為招質」者也。 〔九〕鮑本以為饌也。 〔一0〕姚本三同。集無以上十字。曾本云,一本有此十字。 「夫雀〔一〕其小者也,黃鵠〔二〕因是以。游於江海,淹乎大沼,府噣(魚卷)〔三〕鯉,仰嚙 趙一鮑本趙初分晉,得趙國。北有信都、真定、常山、中山,又得涿郡之高陽鄚州鄉。東有廣平、鉅鹿、清河、河間、渤海之東平、舒、中邑、文安、束州、成平、章武河以北。南至浮水、繁陽、內黃、斥丘。西有太原、定原、上黨。 知伯從韓魏兵以攻趙知伯從韓、魏兵〔一〕以攻趙,圍晉陽而水之,城下〔二〕不沉者三板。郤疵〔三〕謂知伯曰:「韓、魏之君必反矣。」知伯曰「何以知之?」郗疵曰:「以其人事知之。夫〔四〕從韓、魏之兵〔五〕而攻趙,趙亡,難必及韓、魏矣。今約勝趙〔六〕而三分其地。今城不沒者三板,臼灶生蛙,人馬相食,城降有日,而韓、魏之君無 趙二蘇秦從燕之趙始合從蘇秦從燕之趙〔一〕,始合從,說趙王曰:「天下之卿相人臣,乃至布衣之士,莫不高賢大王之行義,皆願奉教陳忠於前之日久矣。雖然,奉陽君妒〔二〕,大王不得任事,是以外〔三〕賓〔四〕客遊談之士,無敢盡忠於前者。今奉陽君捐館舍〔五〕,大王乃今然後得與士民相親,臣故敢獻其愚,效愚忠〔六〕。為大王計,莫若安民無事,請無庸有為也。安民之本,在於擇交〔七〕。擇交而得則民安,擇交不得則民終身〔八〕不得安。請言外患:齊、秦為兩敵〔九〕,而民不得安;倚秦攻齊,而民不得安;倚齊攻秦,而民不得安。故夫謀人之主,伐人之國,常苦〔一0〕出辭斷絕人之交〔一一〕,願大王慎無出於口也。 〔一〕鮑本此十六年。 〔二〕鮑本秦傳言肅侯令其弟成為相,號奉陽君。妒,嫉賢也。正曰:奉陽君,說見後。 〔三〕鮑本外,疏之也。 〔四〕姚本錢、劉去「賓」字。 〔五〕鮑本禮,婦人死曰捐館舍,蓋亦通稱。 〔六〕鮑本「獻」作「進」,無「效愚」二字。○札記丕烈案:史記作「進其愚慮」。此策文當是「獻其愚」下脫「慮」字。「效愚忠」三字別為句。 〔七〕鮑本與諸侯交。 〔八〕鮑本終趙王身。 〔九〕鮑本為趙敵。 〔一0〕鮑本苦,言其力。 〔一一〕鮑本橫人蓋然。 「請屏左右,曰〔一〕言所以異,陰陽〔二〕而已矣。大王誠能聽臣,燕必致 趙三趙惠文王三十年趙惠文王三十年,相都平君田單〔一〕問趙奢曰:「吾非不說將軍之兵法也,所以不服者,獨將軍之用眾。用眾者,使民不得耕作,糧食輓賃〔二〕不可給也。此坐而自破之道也,非單之所為也。單聞之,帝王之兵,所用者不過三萬,而天下服矣。今將軍必負十萬、二十萬之眾乃用之,此單之所不服也。」 〔一〕鮑本「都平」作「平都」,下同。○按史,單無都平之稱。魏策三言平都,今從之。又按,孝成元年,單將趙師攻燕,二年為相。蓋相平都而將之,實自惠文。至孝成,乃攻燕復相也。正曰:史趙世家,惠文王三十三年卒,孝成王元年,田單將趙師攻燕及韓,二年,田單為相。此稱都平君,是仍齊相之稱。都平,即安平也,故大事記俱作安平君。魏策長平之役,平都君云云,不言是田單也。惠文三十年,正趙奢破秦軍閼與後一歲,單未至趙也。疑三十年下有缺文。 〔二〕鮑本賃,所稅於民者。 馬服曰〔一〕:「君非徒不達於兵也〔二〕,又不明其時勢〔三〕。夫吳干之劍〔四〕,肉試則斷牛馬,金試則截盤匜〔五〕;薄之柱上而擊之〔六〕,則折為三,質〔七〕之石上而擊之,則碎為百。今以三萬之眾而應強國之兵,是薄柱擊石之類也〔八〕。且夫吳干之劍材,難〔九〕夫毋〔一0〕脊之厚,而鋒不入;無脾〔十一〕之薄,而刃不斷。兼有是兩〔一二〕者,無釣咢鐔蒙須〔一三〕之便,操其刃而刺,則未入而手斷。君無十餘〔一四〕、二十萬之眾,而為此釣咢鐔蒙須之便,而徒以三萬行於天下,君焉能乎?且古者,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一五〕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者。而以集〔一六〕兵三萬,距此奚難哉!今取古之為萬國者,分以為戰國七,能〔一七〕具數十萬之兵,曠日持久,數歲,即君之齊已〔一八〕。齊以二十萬之眾攻荊,五年乃罷。趙以二十萬之眾攻中山,五年乃歸〔一九〕。今者,齊、韓相方〔二0〕,而國圍攻焉,〔二一〕豈有敢曰,我其以三萬救是者乎哉?今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也,而索〔二二〕以三萬之眾,圍千丈之城,不存其一角〔二三〕,而野戰不足用也〔二四〕,君將以此何之?」都平君喟然太息曰:「單不至也〔二五〕!」 〔一〕鮑本「曰」上有「君」字。○補曰:馬服,注見秦策。張華曰,趙奢家在邯鄲西山上,謂之馬服山。札記丕烈案:馬服,即馬服君也。后有。 〔二〕鮑本兵,則吳干之喻。 〔三〕鮑本時勢,則萬國、七國之異。 〔四〕姚本續云:荀子注引作「吳干將之劍」。鮑本吳王使干將鑄之,故云。 〔五〕鮑本匜,盥器。補曰:荀子作「劙盤盂」。注,銅器,引策文。 〔六〕鮑本薄,猶迫。補曰:薄,音搏。 〔七〕鮑本質,以石為鑕。 〔八〕鮑本「類」作「謂」。○補曰:言劍雖利,然薄之於柱,質之於石而擊之,則不敵於柱石之堅,必折且碎。一本,「之謂」作「之類」。荀子注引「吳干將」。 〔九〕鮑本材,謂脊脾之類,不易得也。 〔一0〕鮑本「毋」作「無」○補曰:「無」通。札記丕烈案:吳補亦未是也。下句乃以「無」為「毋」。「難」字屬此句讀,連上者非。 〔一一〕鮑本脾,近刃處。 〔一二〕鮑本「兩」作「二」。○ 〔一三〕姚本曾作「頃」,下同。鮑本「釣」作「鉤」。「咢」作「罕」,又改作「竿」。○鉤,劍頭鐶。竿,與「●」同。集韻,柄也。鐔,珥鼻也。蒙須,疑為劍繩,猶蒯緱也。爾雅,「草有夫須」,蓋以草為繩。正曰:鉤,亦劍屬。一本作「●」,是,下同。「咢」與「鍔」同,刃鋒也。姚云,曾本「須」作「頃」,亦未詳。補曰:鐔,徐心反。札記今本「釣」作「鉤」。 〔一四〕鮑本正曰:恐即上文「萬」字。札記丕烈案:吳說非是也,此不當改。 〔一五〕姚本集作「三丈」。 〔一六〕鮑本集,言平時團集,非烏合也。 〔一七〕鮑本「能」上補「不」字。○ 〔一八〕鮑本言以三萬拒數十萬,必敗亡也。齊嘗為燕昭所破,故云。正曰:「能具」云云,即下云齊以二十萬眾攻荊五年之事。 〔一九〕鮑本此言雖眾猶不亟得志,況三萬乎? 〔二0〕鮑本方,猶比,猶敵。 〔二一〕鮑本兩國或圍或攻。 〔二二〕鮑本索,猶求。 〔二三〕鮑本言城大兵少,曾不處城之一角,豈能合圍? 〔二四〕鮑本既不能圍,亦不可戰。 〔二五〕鮑本至,猶及也,言慮不及此。彪謂:兵不期少多,●敵為數耳。單也以少擊眾,奇兵也。奢也以眾敵眾,正兵也。論兵者當以正為常,而用之則務出奇。奇不可論也。單也狃於即墨之勝,欲以奇為常而廢正,此其論所以屈也。補曰:兵不期少多,●敵為數,此論是矣。而有所未盡,以其論兵而不論將也。單之破燕,蓋乘眾之憤懈,而設奇駭之。奢之救閼與,曰道遠險狹,猶兩鼠鬥穴中,將勇者勝。其後卒以計敗秦。而長平之役,括以四十五萬之眾,而不免於白起。將善則能以少而勝,不善則雖多而亦敗爾。雖然,人知少之害而未知多之累。曹操以八十萬而敗于赤壁,將非不善也。故韓信之論高帝曰,「不過能將十萬」,而多多益辦,獨信能之。論兵者可以不知將哉? 趙使机郝之秦趙使机郝〔一〕之秦,請相魏冉。宋突〔二〕謂机郝曰:「秦不聽,樓緩必怨公〔三〕。公不若陰辭〔四〕樓子曰:「請無急秦王。〔五〕」秦王見趙之相魏冉之不急也〔六〕,且不聽公言也〔七〕,是事而不成〔八〕,魏冉固德公矣。」〔九〕〔一〕鮑本「机郝」作「仇赫」。○下同。史作「仇液」。補曰:「仇」訛。札記丕烈案:東周策有「仇赫之相宋」,鮑所據也。此文史記作「仇液」。索隱曰,戰國策作「朹郝」。蓋一人而記別也。考後策有「齊人戎郭、宋突謂仇郝曰」,又有「令仇郝相宋」,即此。「机」者,「朹」之別體,於「仇」為同字。「郝」、「赫」、「液」,聲之轉也。 〔二〕鮑本齊人,郝客。正曰:無據。史作「宋公」,索隱引策云「宋交」。 〔三〕鮑本秦時已相緩。 〔四〕鮑本辭,告之也。 〔五〕鮑本昭王。言為緩故,請之不力。 〔六〕鮑本無「也」字。○ 〔七〕鮑本公,謂郝。 〔八〕鮑本「成」下補「以德樓子事成」六字。○以史補此六字。補曰:史此下有「以德樓子事成」六字,恐策有缺文。 〔九〕鮑本穰侯傳有,云秦昭七年。此二十六年。補曰:史,趙人樓緩來相秦,數不利,乃使仇液云云。於是仇液從之,而秦果免樓緩,而魏冉相。 齊破燕趙欲存之齊破燕〔一〕,趙欲存之。樂毅謂趙王曰:「今無約而攻齊,齊必讎趙〔二〕。不如請以河東易燕地於齊〔三〕。趙有河北,齊有河東〔四〕,燕、趙必不爭矣。是二國親也。以河東之地強齊〔五〕,以燕以〔六〕趙輔之〔七〕,天下憎之〔八〕,必皆事王以伐齊。是因天下以破齊也。」王曰:「善。」乃以河東易齊,楚、魏憎之,令淖滑、惠施之趙,請伐齊而存燕。〔九〕〔一〕鮑本之、噲之亂。燕七年,此十二年。 〔二〕鮑本不約與國而獨攻齊,故齊怨。若有與同攻,則怨有所分矣。 〔三〕鮑本齊破燕,所謂地近趙,趙以河東易之。 〔四〕鮑本此二非郡。 〔五〕鮑本言齊得河東則益強。 〔六〕姚本劉去「以」字。 〔七〕鮑本與之易地,是助之也。 〔八〕鮑本害其強。 〔九〕鮑本補曰:大事記,按樂毅傳,毅賢好兵,趙人舉之。及武靈王有沙丘之亂,乃去趙適魏。毅嘗事趙也。又云,趙納公子職于燕,世家不書其立,蓋燕人不受也。 秦攻趙藺離石祁拔秦攻趙,藺、離石、祁拔。趙以公子郚〔一〕為質於秦,而請內焦〔二〕、黎〔三〕、牛狐之城〔四〕,以易藺、離石、祁於趙〔五〕。趙背秦,不予焦、黎、牛狐。秦王〔六〕怒,令公子繒請地。趙王乃令鄭朱對曰:「夫藺、離石、祁之地,曠遠於趙,而近於大國。有先王之明與先臣之力,故能有之。今寡人不逮〔七〕,其社稷之不能恤,安能收恤藺、離石、祁乎?寡人有不令之臣,實為此事也,非寡人之所敢知。」〔八〕卒倍秦。 〔一〕鮑本補曰:音吾。 〔二〕姚本一作「應」。鮑本弘農郡有焦城。正曰:大事記據此。愚疑非此地。 〔三〕鮑本東郡有黎,即黎陽。 〔四〕鮑本地缺。 〔五〕鮑本「趙」作「秦」。○札記今本「趙」作「秦」,乃誤涉鮑也。 〔六〕鮑本昭。 〔七〕鮑本不及先王。 〔八〕鮑本補曰:鄭朱之對,辭氣類左氏。 秦王大怒,令衛胡易〔一〕伐趙,攻閼與〔二〕。趙奢將救之。〔三〕魏令公子咎以銳師居安邑,以挾秦〔四〕。秦敗於閼與,反攻魏幾〔五〕,廉頗救幾,大敗秦師。〔六〕 〔一〕鮑本史無「易」字。補曰:秦紀,「中更胡傷」,說見後。札記丕烈案:「易」當作「昜」,「昜」「傷」同字。 〔二〕鮑本後志,上黨涅有閼與。補曰:大事記,潞州絧鞮縣西北,閼與震。閼,阿葛切。與,音預。 〔三〕鮑本此二十九年,破趙閼與下。 〔四〕鮑本挾,牽制之。正曰:夾持之。 〔五〕鮑本魏將。正曰:幾,邑名。正義云,或屬齊,或屬魏,當在相、潞之間。幾音機,一音祈。 〔六〕鮑本補曰:按西周策,蘇厲謂周君曰,敗韓、魏,殺犀武,攻趙,取藺、離石、祁者,皆白起。則此舉乃起將也。按顯王四十一年,秦敗趙,殺趙相,取離石。赧王二年,秦拔趙藺,虜趙莊藺引。而此言取二城,在伊闕戰後,史載於赧王三十四年。豈戰國地里不常,後復屬趙,而今為秦所拔歟?赧之三十四年,當惠文十八年。前一年秦拔我兩城,是年秦拔我石城。豈即此三邑,而石城即離石邪?末言戰閼與攻幾事,皆因此。按史,趙奢攻秦閼與,在惠文二十九年,廉頗攻幾,在惠文二十三年。今策戰閼與而後攻幾,前後不同。大事記謂,幾本屬魏,廉頗取之,自是遂屬趙。秦師既為趙奢所敗,師還,因擊幾,故下文稱救幾也。又按,秦紀,中更胡傷攻趙閼與,在趙奢破秦次年。年表,秦擊我閼與,城不拔,是再攻閼與也。與策亦舛。大事記從史書之而不辨,當詳之。 富丁欲以趙合齊魏富丁〔一〕欲以趙合齊、魏,樓緩欲以趙合秦、楚。富丁恐主父之聽樓緩而合秦、楚也。 〔一〕鮑本趙人。 司馬淺〔一〕為富丁謂主父曰:「不如以順齊〔二〕。今我不順齊伐秦,秦、楚必合而攻韓、魏〔三〕。韓、魏告急於齊,齊不欲伐秦〔四〕,必以趙為辭〔五〕,則〔六〕伐秦者趙也,韓、魏必怨趙。齊之兵不西〔七〕,韓必聽秦違齊〔八〕。違齊而親〔九〕,兵必歸於趙矣。今我順而齊不西,韓、魏必絕齊,絕齊則皆事我。且我順齊,齊無而西〔一0〕。日者〔一一〕,樓緩坐魏〔一二〕三月,不能散齊、魏之交〔一三〕。今我順而齊、魏果西,是罷〔一四〕齊敝秦也,趙必為天下重國。」主父曰:「我與三國攻秦〔一五〕,是俱敝也」。曰:「不然。我約三國而告之秦〔一六〕,以未構〔一七〕中山也〔一八〕。三國欲伐秦之果也,必聽我,欲和我〔一九〕。中山聽之,是我以王因〔二0〕饒中山而取地也〔二一〕。中山不聽,三國必絕之,是中山孤也。三國不能和我,雖少出兵可也。我分兵而孤樂〔二二〕中山,中山必亡〔二三〕。我已亡中山,而以餘兵與三國攻秦,是我一舉而兩取地於秦、中山也。」〔二四〕 〔一〕鮑本趙人。 〔二〕鮑本齊本欲伐秦,今順之。 〔三〕鮑本無齊之難,因得取其鄰也。 〔四〕鮑本上言順齊伐秦,此又言齊不欲伐者,前時秦、楚未合,今合故也。 〔五〕鮑本以趙不順齊伐秦告二國。 〔六〕鮑本「則」下補「不」字。○補曰:「則」下宜有「不」字。 〔七〕鮑本不伐秦。 〔八〕鮑本畏秦故。 〔九〕鮑本秦親韓。 〔一0〕鮑本「而」作「不」。○補曰:字訛,或上文有誤。札記今本「而」作「不」,乃誤涉鮑也。 〔一一〕鮑本言昔日。 〔一二〕鮑本時欲離齊、魏。坐,言有所待。 〔一三〕鮑本言二國本親,宜與之伐秦。 〔一四〕鮑本「罷」,「疲」同。 〔一五〕鮑本韓、魏、齊為三。 〔一六〕鮑本衍「秦」字。補曰:恐衍。 〔一七〕鮑本「構」作「講」。○元作御名。 〔一八〕鮑本此言可以少出兵也。此二十七年,趙破中山,未滅也,趙宜自備。 〔一九〕鮑本使趙與中山講。 〔二0〕鮑本「王因」作「三國」。○補曰:當作「三國」,字訛。 〔二一〕鮑本饒,猶益也。以三國欲和我,故益得取地於中山。 〔二二〕鮑本衍「樂」字。補曰:字誤,或衍。 〔二三〕鮑本「亡」作「之」。○之,猶去。補曰:一本「之」作「亡」,是。 〔二四〕鮑本補曰:中山,說見齊策。此策當在上章之前,多誤字。「為富」之「為」,去聲。 魏因富丁且合於秦〔校一〕〔校一〕此篇姚本與《富丁欲以趙合齊魏》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魏因富丁且合於秦〔一〕,趙恐,請效地於魏而聽薛公〔二〕。教子欬〔三〕謂李兌曰:「趙畏橫之合也〔四〕,故欲效地於魏而聽薛公。公不如令主父以地資周最,而請相之於魏。周最以天下辱〔五〕秦者也,今相魏,魏、秦必虛矣〔六〕。齊、魏雖勁,無秦不能傷趙。魏王〔七〕聽,是輕齊也〔八〕。秦、魏雖勁,無齊不能得趙。此利於趙而便於周最也。」 〔一〕鮑本丁本欲以趙合齊、魏,今魏欲因以合秦,趙不聽故。 〔二〕鮑本文,時合齊、魏。 〔三〕鮑本或者「教之欬」,趙人。正曰:無考。 〔四〕鮑本合秦,故言橫。 〔五〕鮑本「辱」作「厚」。○札記丕烈案:「厚」字誤。 〔六〕鮑本厚秦而舍之相魏,秦必惡之,故二國不合。虛,言其不合也。 〔七〕鮑本哀。正曰:襄。 〔八〕鮑本齊亦重最故。正曰:最於齊厚,語見周策。魏用齊所厚以為相,是輕齊也。 魏使人因平原君請從於趙魏使人因平原君請從於趙。三言之,趙王不聽。出遇虞卿曰:「為〔一〕入必語從。」虞卿入,王曰:「今者平原君為魏請從,寡人不聽。其於子何如?」虞卿曰:「魏過矣。」王曰:「然,故寡人不聽。」虞卿曰:「王亦過矣。」王曰:「何也?」曰:「凡強弱之舉事,強受其利,弱受其害。今魏求從,而王不聽,是魏求害,而王辭利也。臣故曰,魏過,王亦過矣〔二〕。」 〔一〕鮑本為,為我。 〔二〕鮑本「過」下無「矣」字。○虞卿傳有。彪謂:虞卿之言,為皆不倍道,非反覆揣摩為人緩頰人也。從之利害正爾。雖微平原之說,卿亦必云爾。終之趙利魏亦利矣。惟不能必趙聽己,從而先有輕發,則是有受害之形也。 平原君請馮忌平原君請〔一〕馮忌〔二〕曰:「吾欲北伐上黨,出兵攻燕,何如?」馮忌對曰:「不可。夫以秦將武安君公孫起〔三〕乘七勝之威〔四〕,而與馬服之子戰於長平之下,大敗趙師,因以其餘兵,圍邯鄲之城。趙以亡敗之餘眾,收破軍之敝守〔五〕,而秦罷於邯鄲之下,趙守而不可拔者〔六〕,以〔七〕攻難而守者易也。今趙非有七克之威也,而燕非有長平之禍也。今七敗之禍未復,而欲以罷〔八〕趙攻強燕,是使弱趙為強秦之所以攻,而使強燕為弱趙之所以守。而強秦以休兵〔九〕承趙之敝,此乃強吳之所以亡,而弱越之所以霸。故臣未見燕之可攻也。」平原君曰:「善哉!」 〔一〕姚本劉本,「請」作「謂」。鮑本「請」作「謂」。○ 〔二〕鮑本後稱「外臣」,知非趙人。 〔三〕鮑本補曰:即白起,前有。 〔四〕鮑本勝趙。 〔五〕鮑本敝守,守邯鄲。 〔六〕鮑本「者」上有「然」字。○言所以然。札記丕烈案:「然者」,上有。 〔七〕鮑本無「以」字。○ 〔八〕鮑本罷,音疲。 〔九〕鮑本休息之兵。 平原君謂平陽君平原君謂平陽君曰:「公子牟〔一〕游於秦,且東〔二〕,而辭應侯〔三〕。應侯曰:「公子將行矣,獨無以教之乎?」曰:「且微君之命命之也,臣固且有效於君。夫貴不與富期,而富至;富不與粱肉期,而粱肉至;粱肉不與驕奢期,而驕奢至;驕奢不與死亡期,而死亡至。累世以前,坐此者多矣。」應侯曰:「公子之所以教之者厚矣。」僕〔四〕得聞此,不忘於心。願君之亦勿忘也。」平陽君曰:「敬諾。」〔五〕〔一〕鮑本魏公子。即下魏牟。若莊子所稱中山者,不與應侯同時。正曰:按莊子,「中山公子牟謂瞻子」下云,「魏牟,萬乘之公子也」。是中山公子牟,即魏牟,非二人也。又云「公孫龍問於魏牟」。公孫龍,平原君之門,正應侯同時也。史,赧王四十九年,范睢為相,封應侯。赧王之元年,之、噲死,莊子書及稱之、噲。則魏牟之上及莊子,下及應侯,無疑。 〔二〕鮑本東歸魏。 〔三〕鮑本正曰:說苑載此,以為公子牟謂穰侯。 〔四〕鮑本僕,平原自稱。 〔五〕鮑本彪謂:此言者,富貴之金石也。有能書諸紳,銘之几杖,勒之盤盂,則何亡國敗家之有?補曰:魏牟嘗言身居江海,心在魏闕。瞻子告以重生則利輕,則曰雖知而未能自勝,於是又得夫重傷之說焉。故莊子許其雖未至道,可謂有其意,其人可知矣。所以告范睢者,亦以富貴驕奢警之。是時,睢方擅秦權,廣身封,快意恩讎,沉於富貴。公子特自其所急者言之,其微旨固非睢所得聞也。正曰:此五章平原君,皆當與平原君不受封諸章相次,舊策所載是矣。 秦攻趙於長平秦攻趙於長平,大破之,引兵而歸。因使人索六城於趙而講〔一〕。趙計未定。樓緩新從秦來,趙王與樓緩計之曰:「與秦城何如?不與何如?」樓緩辭讓曰:「此非人〔二〕臣之所能知也。」王曰:「雖然,試言公之私。」樓緩曰:「王亦聞夫公甫文伯母乎?公甫文伯官於魯,病死。婦人為之自殺於房中者二八。其母聞之,不肯哭也。相室曰:「焉有子死而不哭者乎?」其母曰:「孔子,賢人也,逐於魯,是人〔三〕不隨。今死,而婦人為死者十六人〔四〕。若是者,其於長者薄,而於婦人厚?」故從母言之,之〔五〕為賢母也;從婦言之,必不免為妒婦也。故其言一也,言者異,則人心變矣。今臣新從秦來,而言勿與,則非計也;言與之,則恐王以臣之為秦也。故不敢對。使臣得為王計之,不如予之。」王曰:「諾。」 〔一〕鮑本「講」作「媾」,又改作「講」。○史書此事在邯鄲圍解後。按邯鄲之圍,非秦德趙而解也,趙賴魏之力爾。何事朝秦而講以六城?此策以長平破,懼而賂之,是也。 〔二〕鮑本衍「人」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新序無。 〔三〕鮑本稱是人,不子之也。 〔四〕鮑本補曰:正義云,相室、傅姆之類。愚按,檀弓文伯之喪,敬姜據其床而不哭曰云云,與樓緩之言相出入。辯士之言或過。史及新序並作「二人」,是。上文「八」字,乃「人」字之訛。札記丕烈案:吳說非也。史記、新序「二人」,皆「二八」之訛。 〔五〕鮑本「之」字不重。○札記丕烈案:史記作「故從母言之,是為賢母;從妻言之,是必不免為「妒妻」。新序有兩「是」字,無兩「之」字。此當「必」上脫一「之」字。 虞卿聞之,入見王,王以樓緩言告之。虞卿曰:「此飾說也〔一〕。」秦既解邯鄲之圍,而趙王入朝,使趙郝〔二〕約事於秦,割六縣而講〔三〕。王曰:「何謂也?」虞卿曰:「秦之攻趙也,倦而歸乎?王以〔四〕其力尚能進,愛王而不攻乎?」王曰:「秦之攻我也〔五〕,不遺餘力矣,必以倦而歸也。」虞卿曰:「秦以其力攻其所不能取,倦而歸。王又以其力之所不能攻以資之,是助秦自攻也。來年秦復攻王,王無以救矣。」 〔一〕鮑本猶飾辯。 〔二〕姚本音釋,作「赦」。 〔三〕鮑本原注衍「秦既解邯鄲之圍而趙王入朝使趙郝約事於秦割六縣而講」二十四字。○補曰:此二十四字脫簡誤在此,史以為章首者。此策實非邯鄲圍解後事也。札記丕烈案:史記以此篇列後秦趙戰長平趙不勝篇之下,首有此二十四字。此下至「其勢必無趙矣」,「樓緩」盡為「趙郝」,列於前;下接「趙計未定」,至「此飾說也」;下接「王必無與」,至末。新序亦如此。考此,乃策文先後,本不與史記同,或就此間標史記文而誤入正文,遂致與「趙計未定」上文複出。吳氏以為脫簡者,非是。當刪此二十四字。其餘次序仍策文之舊。 〔四〕姚本錢、劉去「王以」字,添「亡」字。 〔五〕札記今本「攻」誤「伐」。 王又以虞卿之言告樓緩〔一〕。樓緩曰:「虞卿能盡知秦力之所至乎〔二〕?誠知秦力之不至〔三〕,此彈丸之地,猶不予也,令秦來年復攻王,得無割其內而媾乎?」王曰:「誠聽子割矣,子能必來年秦之不復攻我乎?」樓緩對曰:「此非臣之所敢任也。昔者三晉之交於秦,相善也。今秦釋韓、魏而獨攻王,王之所以事秦必不如韓、魏也。今臣為足下解負親之攻〔四〕,啟關通敝〔五〕,齊交韓、魏〔六〕。至來年而王獨不取於秦〔七〕,王之所以事秦者,必在韓、魏之後也。此非臣之所敢任也。」 〔一〕鮑本史云樓緩事。正曰:史云趙郝,新序同,止「其勢必無趙矣」。札記丕烈案:此策文與史記不同,策無趙郝。新序出史記,說見上。 〔二〕鮑本至,猶及也。虞卿言秦力倦而歸,謂秦力所及止是耳。秦力豈止是而已乎? 〔三〕鮑本「誠」下補「不」字,「之」下「不」作「所」。○札記今本「誠」下有「不」字,「之」下有「所」字,乃誤涉鮑也。丕烈案:史記、新序作「誠知秦力之所不至」。 〔四〕鮑本趙嘗親秦而復負之,故秦攻之,今為媾所以解也。 〔五〕鮑本「敝」作「弊」。○正曰:當作「幣」。札記今本「敝」作「幣」,乃誤涉鮑也。丕烈案:新序作「幣」,史記作「弊」。 〔六〕鮑本使其交秦與韓、魏等。 〔七〕鮑本不為秦所取。 王以樓緩之言告。虞卿曰〔一〕:「樓緩言不媾,來年秦復攻王,得無更割其內而媾。今媾,樓緩又不能必秦之不復攻也,雖割何益?來年復攻,又割其力之所不能取而媾也,此自盡之術也。不如無媾。秦雖善攻,不能取六城;趙雖不能守,而不至失六城〔二〕。秦倦而歸,兵必罷〔三〕。我以五城〔四〕收天下以攻罷秦,是我失之於天下,而取償於秦也。吾國尚利,孰與坐而割地,自弱以強秦?今樓緩曰:「秦善韓、魏而攻趙者,必王之事秦不如韓、魏也。」是使王歲以六城事秦也,即坐而地盡矣。來年秦復求割地,王將予之乎?不與,則是棄前貴〔五〕而挑秦禍也〔六〕;與之,則無地而給之。語曰:「強者善攻,而弱者不能自守。」今坐而聽秦,秦兵不敝而多得地,是強秦而弱趙也。以益愈〔七〕強之秦,而割愈弱之趙,其計固不止矣〔八〕。且秦虎狼之國也,無禮義之心。其求無已,而王之地有盡。以有盡之地,給無已之求,其勢必無趙矣。故曰:此飾說〔九〕也。王必勿與。」王曰:「諾。」 〔一〕鮑本「虞卿」下補「虞卿」二字。○補曰:史此下復有「虞卿」二字。札記丕烈案:新序有。 〔二〕鮑本上「媾」皆作「講」,「而」作「亦」。○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終不失」,新序作「亦不失」。 〔三〕鮑本並音疲。 〔四〕鮑本「五」作「六」。○下同。正曰:此五城,與後「五城賂齊」、「得王五城」之「五」,且當從本文。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六城」,新序作「五縣」。考此,當策文作「城」,史記作「縣」,新序出史記。今本史記「城」「縣」錯出。新序後二處亦作「六城」。皆有誤。 〔五〕鮑本「貴」作「資」。○補曰:恐作「資」。史作「功」。札記今本「貴」作「資」,乃誤涉鮑也。丕烈案:新序作「功」。 〔六〕鮑本史注「挑戰」為「致師」,則此言禍自我致也。 〔七〕鮑本衍「愈」字。正曰:新序同,史作「益強」,然有「愈」字亦通。益,謂增益之也。 〔八〕鮑本言割不止。 〔九〕鮑本補曰:按此「飾說」二字,與前相應,則文有亂脫無疑。札記丕烈案:說見上。 樓緩聞之,入見於王,王又以虞卿言告之。樓緩曰:「不然,虞卿得其一,未知其二也。夫秦、趙構難,而天下皆說,何也?曰「我將因強而乘〔一〕弱」。今趙兵困於秦,天下之賀戰者〔二〕,則必盡〔三〕在於秦矣。故不若亟割地求和,以疑天下,慰秦心。不然,天下將因秦之怒,秦〔四〕趙之敝而瓜分之〔五〕。趙且亡,何秦之圖?王以此斷之,勿復計也。」 〔一〕鮑本乘,猶陵。 〔二〕鮑本「者」上補「勝」字。○正曰:史有「勝」字。札記丕烈案:新序有。 〔三〕鮑本無「盡」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新序有。 〔四〕姚本一作「乘」。鮑本「秦」作「乘」。○ 〔五〕鮑本分其地如破瓜然。 虞卿聞之,又入見王曰:「危矣,樓子之為秦也〔一〕!夫趙兵困於秦,又割地為和,是愈疑天下,而何慰秦心哉?是不亦大示天下弱乎?且臣曰勿予者,非固勿予而已也。秦索六城於王,王以五城賂齊。齊,秦之深讎也〔二〕,得王五城,并力而西擊秦也〔三〕,齊之聽王,不待辭之畢也。是王失於齊而取償於秦〔四〕,一舉結三國之親〔五〕,而與秦易道也。」趙王曰:「善。」因發虞卿東見齊王〔六〕,與之謀秦。 〔一〕鮑本為秦計深,而趙勢危。 〔二〕鮑本嘗爭為帝。正曰:不特此。 〔三〕姚本劉本去「也」字。 〔四〕姚本孫本抹去此十字。 〔五〕鮑本韓、魏本趙與國,與齊為三。 〔六〕鮑本王建。 虞卿未反,秦之使者已在趙矣。樓緩聞之,逃去。〔一〕 〔一〕鮑本虞卿傳有,次第不同。先云「秦既解邯鄲」,與今所衍二十四字同。次「虞卿謂趙王曰,秦之攻王也倦而歸乎」止「勢必無趙矣」。次「趙王計未定,樓緩從秦來」止「此飾說也」。次「王必勿與,樓緩聞之」止「緩聞之逃去」。彪謂:虞卿可謂見善明者矣。當趙以四十萬覆於長平之下,凡在趙庭之臣,孰不魄奪氣喪,顧講秦以偷須臾之寧?卿獨為之延慮卻顧,折樓緩之口,挫強秦之心,反使秦人先趙而講。於此亦足以見從者,天下之勢。七國辯士,策必中,計必得,而不失其正,唯卿與陳軫有焉。賢矣哉!正曰:大事記引蘇氏云,虞卿終始事趙,專持從說,非說客也。鮑以卿與陳軫並稱,軫料事明切,不下於卿,其勸懷王賂秦而取償於齊,意亦類此。他雖辯給可善,而言稍浮。至其往來秦、楚,爭寵張儀,徼貴犀首,未離說客之習也!豈卿比哉? 秦攻趙平原君使人請救於魏秦攻趙,平原君使人請救於魏。信陵君發兵至邯鄲城下,秦兵罷。虞卿為平原君請益地,謂趙王曰:「夫不鬥一卒,不頓〔一〕一戟,而解二國患者,平原君之力也〔二〕。用人之力,而忘人之功,不可。」趙王曰:「善。」將益之地。公孫龍〔三〕聞之〔四〕,見平原君曰:「君無覆軍殺將之功〔五〕,而封以東武城。趙國豪傑之士,多在君之右〔六〕,而君為相國者以親故〔七〕。夫君封以東武城不讓無功〔八〕,佩趙國相印不辭無能,一解國患,欲求益地,是親戚受封,而國人計功也〔九〕。為君計者,不如勿受便。」平原君曰:「謹受令。」乃不受封。〔一0〕〔一〕鮑本頓劍之頓。正曰:頓,義見秦策。 〔二〕鮑本無「也」字。○補曰:一本有「也」字。 〔三〕鮑本趙人,著守白論,莊子稱之。距是遠甚,豈同姓名如公孫弘者乎?正曰:莊子稱公孫龍之學「合同異,離堅白」。而史平原傳,稱公孫龍善為堅白同異之辨。荀卿傳末以為趙人。又見列子等書,同此人也。史稱莊子與梁惠、齊宣同時,楚威王欲以為相。威王元年,當顯王三十年,故大事記以楚相之事附見。下至赧王十七年,趙勝封平原君,則周距平原未遠也。莊子書稱之、噲。之、噲事當宣王末年,赧王元年也。下至魏破秦軍邯鄲時,以為赧王五十八年。則周之稱公孫龍,龍之在平原君門,皆相及也。惟以為仲尼弟子公孫龍者,則誤。蓋相去遠爾。 〔四〕姚本劉添「聞」字。鮑本原無「聞」字,補「聞」字。○補曰:史有。 〔五〕鮑本言初封時以公子耳。 〔六〕鮑本右者,人道所尊。補曰:秦、漢以前,用右為上,如云「位在廉頗右」。 〔七〕鮑本「親」下補「也」字。○正曰:「故」句。史作「親戚故也」。 〔八〕鮑本不以無功辭之。 〔九〕鮑本國人受封,必計其功,與平原異。補曰:勝本無功,向之受封也,已不當得,今又欲益地。是在親戚,則無功受封,國人則計功乃受賞,輕重不倫也。漢光武封陰識,識引此語。 〔一0〕鮑本彪謂:平原失計於馮亭,以挑秦禍,幾喪趙國之半,馴致邯鄲之圍,何功之足論哉?然因人成事,亦有桑榆之收,不可忘也。虞卿之請,帝王懋賞之舉;公孫龍之辭,明哲讓功之誼。皆君子之善言也。正曰:趙勝功不贖罪,虞卿此為失言。 秦趙戰於長平秦、趙戰於長平,趙不勝〔一〕,亡一都尉〔二〕。趙王召樓昌與虞卿曰:「軍戰不勝,尉復死〔三〕,寡人使卷甲而趍之〔四〕,何如?」樓昌曰:「無益也,不如發重使而為媾〔五〕。」虞卿曰:「夫言媾者,以為不媾者軍必破,而制媾者在秦〔六〕。且王之論秦也,欲破王之軍乎?其不邪?」王曰:「秦不遺餘力矣,必且破趙軍。」虞卿曰:「王聊聽臣,發使出重寶以附楚、魏。楚、魏欲得王之重寶,必入吾使。趙使入楚、魏,秦必疑天下合從也,且必恐。如此,則媾乃可為也。」 〔一〕鮑本無「不勝」二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新序有。 〔二〕鮑本軍尉也。 〔三〕鮑本「復」作「係」。○係,尉名。正曰:史同。札記新序作「係」。徐廣注史記云,「復」一作「係」。 〔四〕鮑本「趍」作「趨」。○襲之也。 〔五〕鮑本「媾」作「講」。○從女從冓,求和也,與「講」無異義。而此書兩字互用。今以御名,並作「講」。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媾」,新序作「構」。 〔六〕鮑本制,言聽否由之。 趙王不聽,與〔一〕平陽君為媾,發鄭朱入秦,秦內之。趙王召虞卿曰:「寡人使平陽君媾秦,秦已內鄭朱矣,子以為奚如?」虞卿曰:「王必不得媾,軍必破矣,天下之賀戰勝者皆在秦矣。鄭朱,趙之貴人也,而入於秦,秦王〔二〕與應侯必顯重以示天下。楚、魏以趙為媾,必不救王。秦知〔三〕天下不救王,則媾不可得成也〔四〕。」趙卒不得媾,軍果大敗。王入秦,秦留趙王而后許之媾。〔五〕 〔一〕鮑本與,從之也。 〔二〕鮑本昭。 〔三〕姚本一本去「秦知」字。 〔四〕姚本一無「成」字。 〔五〕鮑本虞卿傳有。 秦圍趙之邯鄲秦圍趙之邯鄲〔一〕。魏安釐王使將軍晉鄙救趙。畏秦,止於蕩陰〔二〕,不進。魏王使客將軍新〔三〕垣衍〔四〕間〔五〕入邯鄲,因平原君謂趙王曰:「秦所以急圍趙者,前與齊湣王〔六〕爭強為帝,已而復歸帝,以齊故〔七〕。今齊湣王已益弱〔八〕。方今唯秦雄天下,此非必貪邯鄲,其意欲求為帝。趙誠發使尊秦昭王為帝〔九〕,秦必喜,罷兵去。」平原君猶豫未有所決。 〔一〕鮑本此九年。 〔二〕姚本錢、劉改「蕩」作「湯」。鮑本屬河內。補曰:正義云,蕩,天郎反。相州縣。 〔三〕鮑本「新」作「辛」。○札記史記作「新」。此涉之而誤也。下文盡作「辛」。 〔四〕鮑本稱客,則衍他國人仕魏也。補曰:元和姓纂,衍,畢公高之後。 〔五〕鮑本間,謂微行。 〔六〕鮑本「湣」作「閔」。○札記丕烈案:史記作「湣」。此涉之而誤也。齊策作「閔」。 〔七〕鮑本由齊不稱,秦亦失之。 〔八〕鮑本無「已」字,原注衍「閔王」二字。○今乃襄王爾,史亦誤。正曰:謂今之齊,視閔王已益弱。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今齊湣王已益弱」。 〔九〕鮑本稱謚,非當時語。補曰:追書之辭。 此時魯仲連適游趙,會秦圍趙。聞魏將欲令趙尊秦為帝,乃見平原君曰:「事將奈何矣?」平原君曰:「勝也何敢言事?百萬之眾折於外,今又內圍邯鄲而不能〔一〕去。魏王使〔二〕將軍辛垣衍令趙帝秦。今其人在是,勝也何敢言事?」魯連曰:「始吾以君為天下之賢公子也,吾乃今然后知君非天下之賢公子也。梁客辛垣衍安在?吾請為君責而歸之。」平原君曰:「勝請召而見之於先生〔三〕。」平原君遂見辛垣衍曰:「東國有魯連先生〔四〕,其人在此,勝請為紹介〔五〕而見之於將軍〔六〕。」辛垣衍曰:「吾聞魯連先生,齊國之高士也。衍,人臣也,使事有職。吾不願見魯連先生也。」平原君曰:「勝已泄之矣〔七〕。」辛垣衍許諾。 〔一〕姚本曾本添「能」字。鮑本無「能」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二〕鮑本「使」下有「客」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三〕姚本錢、劉作「為召而見之」。鮑本「召」上有「為」字。○札記丕烈案:史記作「請為紹介」。 〔四〕鮑本東國,謂齊。補曰:一本「先生者」。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五〕鮑本郭璞曰,紹介,相佑助也。補曰:索隱曰,禮,賓至,必因介以傳辭。紹者,繼也。故禮云,介紹而傳命。 〔六〕姚本錢、劉作「請為紹交之於將軍」。 〔七〕鮑本泄,言已白之。 魯連見辛垣衍而無言。辛垣衍曰:「吾視居北〔一〕圍城之中者,皆有求於平原君者也。今吾視先生之玉貌,非有求於平原君者,曷為久居此〔二〕圍城之中而不去也?」魯連曰:「世以鮑焦〔三〕無從容而死者,皆非也〔四〕。今眾人不知,則為一身〔五〕。彼秦者〔六〕,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七〕。權使其士,虜使其民〔八〕。彼則肆然而為帝,過而遂正於天下〔九〕,則連有赴東海而死矣。〔一0〕吾不忍為之民也!所為見將軍者,欲以助趙也。」辛垣衍曰:「先生助之奈何?」魯連曰:「吾將使梁及燕助之。齊、楚則〔一一〕固助之矣。」辛垣衍曰:「燕則吾請以從矣。若乃梁,則吾乃梁人也,先生惡能使梁助之耶?」魯連曰:「梁未睹秦稱帝之害故也,使梁睹秦稱帝之害,則必助趙矣。」辛垣衍曰:「秦稱帝之害將奈何?」魯仲連曰:「昔齊威王嘗為仁義矣,率天下諸侯而朝周。周貧且微,諸侯莫朝,而齊獨朝之。居歲餘,周烈王崩,諸侯皆弔,齊後往。周怒,赴於齊曰:「天崩地坼,天子下席。東藩之臣田嬰齊後至,則斮之。」威王勃然怒曰:「叱嗟〔一二〕,而母婢也〔一三〕。」卒為天下笑。故生則朝周,死則叱之,誠不忍其求也。彼天子固然,〔一四〕其無足怪。」辛垣衍曰:「先生獨未見夫僕乎?十人而從一人者,寧力不勝,智不若耶?畏之也。」魯仲連曰:「然梁之比於秦若僕耶?」辛垣衍曰:「然。」魯仲連曰:「然吾將使秦王烹醢梁王〔一五〕。」辛垣衍怏然不悅曰:「嘻,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一六〕!先生又惡能使秦王烹醢梁王?」 〔一〕鮑本「北」作「此」。○札記今本「北」作「此」。丕烈案:「此」字是也。史記作「此」。 〔二〕鮑本「此」原作「若」,又改作「此」。○補曰:「若」疑「居」字訛衍。史作「此」,無亦可。 〔三〕鮑本鮑焦,周之介士,見莊子。補曰:韓詩外傳云,周時隱者,無子胤,不臣天子,不友諸侯。 〔四〕鮑本其人介,故人謂之然。 〔五〕鮑本不知者,以其抱木死為無以自養,不知其非世也。明己今亦然。 〔六〕鮑本無「者」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七〕鮑本秦制爵二十等,戰獲首級者,計功受爵,時所尊上也。 〔八〕鮑本視民如所虜獲。 〔九〕鮑本過,猶不幸。補曰:正義云,舊讀「帝過」句,謂遍行天子之禮。過,失也。愚按,此句亦難通。過,即過甚之義。史作「過而為政」。 〔一0〕鮑本「矣」作「耳」。○補曰:史作「耳」。 〔一一〕鮑本無「則」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一二〕鮑本嗟,咨也。 〔一三〕鮑本補曰:正義云,赴,告也。今文作「訃」。索隱云,下席,言其寢苫居廬,謂烈王太子安王驕也。正義云,「而母婢」,罵烈王后也。 〔一四〕鮑本固,猶必。 〔一五〕鮑本「然」下補「則」字。○醢,肉醬也。札記丕烈案:史記無「然」字。凡古言「然」,與今言「然則」同。鮑本誤。 〔一六〕鮑本補曰:嘻,嘆;言也,句。 魯仲連曰:「固也,待吾言之。昔者,鬼侯〔一〕之〔二〕鄂侯〔三〕、文王,紂之三公也。鬼侯有子而好,故入之於紂,紂以為惡,醢鬼侯。鄂侯爭之急,辨之疾,故脯鄂侯。文王聞之,喟然而歎,故拘之於牖里〔四〕之車〔五〕,百日而欲舍〔六〕之死。曷為與人俱稱帝王,卒就脯醢之地也?齊閔王將之魯,夷維子執策而從〔七〕,謂魯人曰:「子將何以待吾君?」魯人曰:「吾將以十太牢待子之君。」維子〔八〕曰:「子安取禮而來待吾君?彼吾君者,天子也。天子巡狩,諸侯辟舍,納於〔九〕筦鍵〔一0〕,攝衽抱几〔一一〕,視膳於堂下,天子已食,退而聽朝也〔一二〕。」魯人投其籥〔一三〕,不果納。不得入於魯,將之薛,假塗於鄒。當是時,鄒君死,閔王欲入弔。夷維子謂鄒之孤曰:「天子弔,主人必將倍殯柩〔一四〕,設北面於南方,然后天子南面弔也。」鄒之群臣曰:「必若此,吾將伏劍而死。」故不敢入於鄒。鄒、魯之臣,生則不得事養〔一五〕,死則不得飯含〔一六〕。然且欲行天子之禮於鄒、魯之臣,不果納。今秦萬乘之國,梁亦萬乘之國。俱據萬乘之國〔一七〕,交有稱王之名,賭〔一八〕其一戰而勝,欲從而帝之,是使三晉之大臣不如鄒、魯之僕妾也。且秦無已而帝〔一九〕,則且變易諸侯之大臣。彼將奪其所謂不肖,而予其所謂〔二0〕賢;奪其所憎,而與其所愛。彼又將使其子女讒妾為諸侯妃姬,處梁之宮,梁王安得晏然而已乎?而將軍又何以得故寵乎?」 〔一〕鮑本徐曰,鄴縣有九侯城,「九」一作「鬼」。 〔二〕鮑本「鬼侯」下無「之」字。○札記丕烈案:史記無。 〔三〕鮑本鄂,屬江夏。正曰:左傳隱六年「納諸鄂」注,晉別邑。路史云,在大夏。世本云,叔虞居鄂。未知即此否? 〔四〕鮑本牖里,在蕩陰。 〔五〕鮑本「車」作「庫」。○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庫」。 〔六〕姚本錢本添「舍」字。鮑本「舍」作「令」。○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令」。 〔七〕鮑本策,馬策也。補曰:索隱云,維,東萊之邑。其居夷也,號夷維子。故晏子為萊之夷維人。愚按,維即維地。志,維水出密州莒縣東北維山,北至今維州昌邑入海。萊夷,即今萊州也。 〔八〕鮑本「維」上有「夷」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九〕鮑本衍「於」字。補曰:疑衍,史無。 〔一0〕鮑本筦,鑰也。鍵,其牡。避納者,示不敢有其國。 〔一一〕鮑本几,所據也。 〔一二〕鮑本「退」在「聽」下。○補曰:一本「天子已食,退而聽朝也」。史同,「退」上有「乃」字。 〔一三〕鮑本「籥」,「鑰」同,關下牡也。投者,下其牡。 〔一四〕鮑本倍,言背之去。正曰:索隱云,主人不在殯東,將背其殯棺,立西階上,北面哭,是倍也。天子乃於阼階上,南面弔之也。 〔一五〕鮑本齊時強,二國不納,必見伐,國人不得養老事幼。正曰:索隱云,謂時君弱臣強,鄒、魯君生時,臣不得盡事養,死不得行賻襚之禮。然齊欲行天子禮於鄒、魯,其臣皆不果納之,是猶秉禮而有大體也。 〔一六〕鮑本以珠玉實死者之口曰含。此謂鄒。補曰:飯,扶晚反。含,胡紺反。 〔一七〕鮑本無「俱據萬乘之國」六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一八〕鮑本「賭」作「睹」。○札記今本「賭」作「睹」。丕烈案:「睹」字是也。 〔一九〕鮑本無已,言無止之者。正曰:無已,必欲為之而不止也。 〔二0〕鮑本補曰:史無兩「謂」字。 於是,辛垣衍起,再拜謝曰:「始以先生為庸人,吾乃今日而〔一〕知先生為天下之士也。吾請去,不敢復言帝秦。」秦將聞之,為郤軍五十里。 〔一〕姚本曾本無「而」字。 適會魏公子無忌〔一〕奪晉鄙軍以救趙擊秦,秦軍引而去〔二〕。於是平原君欲封魯仲連。魯仲連辭讓者三,終不肯受。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為魯連壽。魯連笑曰:「所〔三〕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取也。即有所取者,是商賈之人也,仲連不忍為也。」遂辭平原君而去,終身不復見。〔四〕 〔一〕鮑本無「魏」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二〕鮑本補曰:秦將聞仲連之言,為卻軍五十里。說者以為辯士夸辭,愚竊以為信。蓋仲連毅然不肯帝秦,則魏救必至。聲天下之大義,以作三軍之氣,不戰而自倍矣。是時公子無忌且至,連之智,足以知其事之克濟。不然,則且有俶儻非常之畫,以佐趙之急,彼秦將者,必聞其言而憚其謀故爾。不然,豈為虛言卻哉? 〔三〕鮑本「所」作「此」。○補曰:史作「所」。 〔四〕鮑本仲連傳有。彪謂:仲連,孔子之所謂逸民,非周衰辯者之囿也。太史公贊之貶矣。夫說人者不可一概,或委而順之若觸讋,或折而服之若仲連,然後濟天下之務。不然,諛且愎矣。正曰:史遷論仲連,謂指意不合大義,固未當。鮑以為孔子所謂逸民,連雖貧賤肆志,然時出而救時,亦非逸也。大事記引蘇氏曰,辯過儀、秦,氣凌髡、衍,從橫之利,不入於口,因事放言,切中機會,排難解紛,不終日而成功,逃避爵賞,脫屣而去,戰國一人而已。斯言蔑以加矣。愚謂,仲連事皆可稱,而不肯帝秦一節尤偉。戰國之士,皆以勢為強弱,而連獨以義為重輕,此其所以異爾。補曰:「請為」、「所為」、「為卻」之「為」,去聲。 說張相國說張相國〔一〕曰:「君安能少趙人,而令趙人多君〔二〕?君安能憎趙人,而令趙人愛君乎?夫膠漆,至(黍刃)也〔三〕,而不能合遠;鴻毛,至輕也,而不能自舉。夫飄於清風〔四〕,則橫行四海。故事有簡而功成者,因也。今趙萬乘之強國也,前漳、滏〔五〕,右常山,左河間,北有代,帶甲百萬,嘗抑強齊〔六〕,四十餘年而秦不能得所欲〔七〕。由是觀之,趙之於天下也不輕。今君易萬乘之強趙,而慕思不可得之小梁〔八〕,臣竊為君不取也。」君〔九〕曰:「善。」自是之後,眾人廣坐之中,未嘗不言趙人之長者也,未嘗不言趙俗之善者也。 〔一〕鮑本蓋梁人相趙,嘗懷梁而鄙趙者。正曰:無考。 〔二〕鮑本少多,猶薄厚。 〔三〕鮑本「(黍刃)」作「黏」。○補曰:「黏」,一本作「●」,女乙反。周禮注,●,黏也。 〔四〕鮑本舉鴻毛以見膠漆。 〔五〕鮑本後志,滏水,在鄴。札記今本「滏」作「釜」。丕烈案:此誤涉魏策「釜」字耳。 〔六〕鮑本「齊」作「秦」。○此言蘇秦從時也。 〔七〕鮑本正曰:此不可知為何時。考之史,自慎靚王四年,齊敗魏、趙觀津軍二事,在武靈九年。是後,趙伐齊則有之,惠文之世,而不聞齊伐趙也。所謂強齊,當是指閔王。蘇秦約從擯秦,不久而解。趙雖強,非秦敵。不得所欲,亦大言耳。然與抑強齊之言,不能無輕重矣。 〔八〕鮑本不可復得歸也。意者相國以罪亡梁歟?正曰:無考。 〔九〕鮑本「君」字誤。正曰:相國稱君。 鄭同北見趙王鄭同〔一〕北見趙王。趙王曰:「子南方之傳士也〔二〕,何以教之?」鄭同曰:「臣南方草鄙之人也〔三〕,何足問〔四〕?雖然,王致之於前,安敢不對乎?臣少之時,親嘗教以兵。」趙王曰:「寡人不好兵〔五〕。」鄭同因撫手〔六〕仰天而笑之曰:「兵固天下之狙喜也〔七〕,臣故〔八〕意大王不好也。臣亦嘗以兵說魏昭王,〔九〕昭王亦曰:「寡人不喜。」臣曰:「王之行能如許由乎?許由無天下之累,故不受也〔一0〕。今王既受先王之傳,欲宗廟之安,壤地不削,社稷之血食乎?」王曰:「然。」今〔一一〕有人操隨侯之珠,持丘之環〔一二〕,萬金之財,時〔一三〕宿於野,內無孟賁之威,荊慶之斷〔一四〕,外無弓弩之禦,不出宿夕〔一五〕,人必危之矣。今有強貪之國,臨王之境,索王之地,告以理則不可,說以義則不聽。王非戰國守圉之具〔一六〕,其將〔一七〕何以當之?王若無兵,鄰國得志矣。」趙王曰:「寡人請奉教。」〔一八〕〔一〕鮑本同,鄭人。鄭在趙之南。 〔二〕姚本「傳」,一作「博」。鮑本「傳」作「博」。○博士,辯博之士。補曰:秦官有博士。或戰國儒士有此稱。 〔三〕鮑本鄙,猶野。 〔四〕札記今本「問」誤「間」。 〔五〕鮑本補曰:故為反辭也。 〔六〕鮑本撫,摩也。 〔七〕鮑本狙,玃屬而狡黠,言兵家如之而可喜。正曰:狙,猶楊雄所謂狙詐也。言此固詐者之所喜。 〔八〕姚本「故」,一作「固」。鮑本補曰:「故」,「固」通。 〔九〕鮑本昔日。 〔一0〕鮑本「受」作「愛」。○札記丕烈案:受堯天下也。鮑改誤甚。 〔一一〕鮑本此下同對。 〔一二〕鮑本「持」下脫一字。「丘之環」,未詳。札記鮑「持」下云脫一字。丕烈案:非也。「持丘」不可考,二字與上「隋侯」為對文。 〔一三〕鮑本補曰:一本標作「特」。札記丕烈案:「特」字當是。特宿,謂獨宿。 〔一四〕鮑本荊,成荊。范睢傳注,古勇士。又「慶」、「卿」,古字通。道應訓,荊有佽非斬蛟,孔子聞之。博物志以為荊軻,非也。又或是成荊、慶忌二人。說林訓曰,王子慶忌,足躡麋鹿,手博兕虎。補曰:吳越春秋,慶忌,吳王僚子。 〔一五〕鮑本一宿一夕。夕,初夜。 〔一六〕鮑本「圉」作「圄」。○圄,亦守。 〔一七〕鮑本無「將」字。○ 〔一八〕鮑本彪謂:鄭同陳喻甚高,然自春秋至是,天下未嘗無兵。故孔、孟皆以兵為諱。今舍俎豆之事,仁義之說,而專談兵,此益多之論也。 建信君貴於趙〔校一〕〔校一〕此篇姚本與下篇《衛靈公近雍疸彌子瑕》連篇,列在《趙策》。鮑本分列兩篇,此篇在《趙策》,《衛靈公近雍疸彌子瑕》在《衛策》。今據鮑本分成兩篇,據姚本皆列在《趙策》。 建信君貴於趙。公子魏牟過趙,趙王迎之,顧反至坐〔一〕,前有尺帛,且令工以為冠。工見客來也,因辟〔二〕。趙王曰:「公子乃驅後車,幸以臨寡人,願聞所以為天下。」魏牟曰:「王能重王之國若此尺帛,則王之國大治矣。」趙王不說,形於顏色,曰:「先生〔三〕不知寡人不肖,使奉社稷,豈敢輕國若此?」魏牟曰:「王無怒,請為王說之。」曰:「王有此尺帛,何不令前郎中以為冠?」王曰:「郎中不知為冠〔四〕。」魏牟曰:「為冠而敗之,奚虧〔五〕於王之國?而王必待工而后乃使之。今為天下之工〔六〕,或非也,社稷為虛戾〔七〕,先王不血食,而王不以予工,乃與幼艾〔八〕。且王之先帝〔九〕,駕犀首而驂馬服〔一0〕,以與秦角逐〔一一〕。秦當時適其鋒〔一二〕。今王憧憧〔一三〕,乃輦建信以與強秦角逐,臣恐秦折王之椅〔一四〕也。」〔一五〕 〔一〕鮑本迎客面之,有顧則反。 〔二〕鮑本「辟」作「避」。○補曰:句。 〔三〕姚本一作「王」。鮑本「生」作「王」。○ 〔四〕鮑本補曰:郎中,官,不獨秦。 〔五〕鮑本虧,猶損。 〔六〕鮑本所與治國之人。 〔七〕鮑本補曰:虛戾,見秦策。 〔八〕鮑本趙岐曰,艾,美好。 〔九〕鮑本帝、王、皇,人君之尊稱,此與稱秦孝公為先王者同也。 〔一0〕鮑本駕、驂,以御馬喻也。陳軫傳言衍與燕、趙之王有故,蓋衍雖相魏,實趙任之為外相也。 〔一一〕鮑本角,有鬥爭意。 〔一二〕鮑本「適」作「避」。○補曰:「適」,恐當作「避」。札記丕烈案:鮑改吳補皆非也。「適」即「敵」字。此以車為喻,或「鋒」字有誤。 〔一三〕鮑本往來不絕貌。 〔一四〕鮑本「椅」作「 趙四為齊獻書趙王為齊獻書趙王,使臣與復丑〔一〕曰:「臣一見,而能令王坐而天下致名寶〔二〕。而臣竊怪王之不試見臣,而窮〔三〕臣也。群臣必多以臣為不能者,故王重〔四〕見臣也。以臣為不能者非〔五〕他,欲用王之兵,成其私〔六〕者也。非然〔七〕,則交有所偏者也;〔八〕非然,則知不足者也;非然,則欲以天下之重恐王,而取行於王〔九〕者也〔一0〕。臣以齊循〔一一〕事王,王能亡燕,能亡韓、魏,能攻秦,能孤秦。臣以為〔一二〕齊致尊名於王,天下孰敢不致尊名於王?臣以齊致地於王,天下孰敢不致地於王?臣以齊為王求名於燕及韓、魏,孰敢辭之?臣之能也,其前可見已〔一三〕。齊先重王,故天下盡重王〔一四〕;無齊,天下必盡輕王也。秦之彊,以無齊之〔一五〕故重王,燕〔一六〕、魏自以無齊故重王〔一七〕。今王無齊獨安得無重天下〔一八〕?故勸王無齊者,非知不足也〔一九〕,則不忠者也。非然,則欲用王之兵成其私者也;非然,則欲輕王以天下之重,取行於王者也;非然,則位尊而能卑者也〔二0〕。願王之熟慮無齊之利害也。」〔二一〕〔一〕姚本曾無此以上五字。鮑本無「使臣與復丑」五字。○補曰:愚按,其文未詳,恐他簡脫誤。 〔二〕鮑本「寶」作「實」。○即下「致地」。 〔三〕鮑本窮,猶困也。困於不得見。 〔四〕鮑本重,猶難。 〔五〕鮑本非,若無也。 〔六〕鮑本無「成其私」三字。○ 〔七〕鮑本無「非然」二字。○ 〔八〕鮑本言賣趙與諸國,焉私? 〔九〕鮑本無「於王」二字。○補曰:姚本云,「欲用王之兵,成其私者也。非然,則交有所偏者也;非然,則知不足者也;非然,則欲以天下之重恐王,而取行於王者也」。愚按,此文為是。 〔一0〕鮑本王畏懼之,必行其說。 〔一一〕姚本曾作「脩」。 〔一二〕鮑本衍「為」字。 〔一三〕鮑本言可見於未效之前。 〔一四〕鮑本「王」下復有「重王」二字,原注「衍重字」。○ 〔一五〕鮑本無「之」字。○ 〔一六〕鮑本「燕」下補「韓」字。○ 〔一七〕鮑本趙得齊,故四國無齊。 〔一八〕鮑本猶四國重趙。 〔一九〕鮑本無「也」字。○ 〔二0〕鮑本補曰:能卑者,才能卑下也。 〔二一〕鮑本此策時不可考。 齊欲攻宋齊欲攻宋〔一〕,秦令起賈〔二〕禁之。齊乃捄〔三〕趙以伐宋〔四〕。秦王〔五〕怒,屬怨於趙。李兌約五國〔六〕以伐秦,無功,留天下之兵於成皋,而陰構〔七〕於秦。又欲與秦攻魏,以解其怨〔八〕而取封〔九〕焉。 〔一〕鮑本閔三十八年,此十三年。正曰:閔二十八年。 〔二〕鮑本人姓名。 〔三〕姚本一作「收」。鮑本「捄」作「援」。○補曰:姚云,「捄」一作「收」,大事記取。 〔四〕鮑本以趙自助。補曰:齊欲攻宋,乃收趙以助己,實未伐也,故趙李兌合五國以伐秦。大事記,赧王二十九年,先書趙李兌約五國伐秦,後書齊滅宋。解題云,此大事也,見於策者,前後非一章。史遺略不載,策亦不載伐秦之年,然兵端起於秦怨趙助齊伐宋,故附齊滅宋年。 〔五〕鮑本昭。 〔六〕鮑本韓、趙、魏、燕、齊也。史不書,獨趙策見之。補曰:大事記書楚、齊、趙、韓、魏。按魏策「五國約而攻秦,楚王為從長,不能傷秦,兵罷而留成皋」,與此李兌約五國攻秦無功,留天下兵於成皋語合。又謂兌雖主謀,楚猶以大國為從長,據此故也。按楚王為從長,乃懷王十一年,蘇秦約楚、齊、趙、韓、魏、燕伐秦也。秦紀無楚,年表無齊,故以五國稱。楚世家書特詳。諸侯至函谷關,擊秦不勝而歸,其事又相類。兵罷留成皋一語,記者遂誤附之,非李兌合從時也。按兌伐秦時,當楚頃襄王十二年,十年楚迎婦于秦,十四年與秦昭王好會于宛,中間未嘗搆兵。大事記據下章書楚、齊、趙、韓、魏,又據魏策,因遂長楚。考之下章,雖有楚而不明言在五國之數,後亦屢言燕,是時固有燕矣。又此章勸齊劫天下,未及秦而後楚。下章云,齊將攻宋,秦、楚禁之,可見秦、楚方睦,必無楚伐秦之事矣。鮑以五國為韓、趙、魏、燕、齊者得之,然趙當首書。 〔七〕姚本曾作「講」字。鮑本「搆」作「講」。○補曰:大事記同,以下有「已講」字故也。 〔八〕鮑本解秦怨。 〔九〕鮑本自封之封,非封地。正曰:下文言取陰定封。 魏王〔一〕不說。之齊〔二〕,謂齊王曰:「臣為足下謂魏王曰:「三晉皆有秦患。今之攻秦也,為趙也〔三〕。五國伐趙,趙必亡矣〔四〕。秦逐李兌〔五〕,李兌必死。今之伐秦也,以救李子之死也。今趙留天下之甲於成皋,而陰鬻之於秦,已講,則令秦攻魏以成其私封,王之事趙也何得矣?且王嘗濟於漳,而身朝於邯鄲,抱陰、成〔六〕,負蒿〔七〕、葛、薜〔八〕,以〔九〕為趙蔽,而趙無為王行也。今又以何〔一0〕陽、姑密〔一一〕封其子〔一二〕,而乃令秦攻王,以便取陰〔一三〕。人比然而後如〔一四〕賢不,如王〔一五〕若用所以事趙之半收齊,天下有敢謀王者乎?王之事齊也,無入朝之辱,無割地之費。齊為王之故,虛國〔一六〕於燕、趙之前,用兵於二千里之外,故攻城野戰,未嘗不為王先被矢石也。得二都,割河東,盡效之於王。自是之後,秦攻魏,齊甲〔一七〕未〔一八〕嘗不歲至於王之境也。請問王之所以報齊者可乎?韓呡〔一九〕處於趙〔二0〕,去齊三千里,王以此疑齊〔二一〕,曰有秦陰〔二二〕。今王又挾故薛公以為相〔二三〕,善韓徐以為上交,尊虞商以為大〔二四〕客,王固可以反疑〔二五〕齊乎〔二六〕?」於〔二七〕魏王聽此言也甚詘〔二八〕,其欲事王〔二九〕也甚循〔三0〕。其怨於趙〔三一〕。臣願王〔三二〕之曰〔三三〕聞魏〔三四〕而無庸見惡也,臣請為王推其怨於趙〔三五〕,願王之陰重〔三六〕趙,而無使秦之見王之重趙也。秦見之且亦重趙〔三七〕。齊、秦交重趙,臣必見燕與韓、魏亦且重趙也,皆且無敢與趙治〔三八〕。五〔三九〕國事趙,趙從親以合於秦,必為王高矣〔四0〕。臣故欲王之偏劫天下,而皆私甘之也〔四一〕。王使臣以韓、魏與燕劫趙,使丹〔四二〕也甘之;以趙劫韓、魏〔四三〕,使臣〔四四〕也甘之;以三晉劫秦,使順也甘之;以天下劫楚,使呡也甘之。則天下皆偪秦以事王,〔四五〕而不敢相私也。交定,然〔四六〕後王擇焉。」〔四七〕 〔一〕鮑本昭。 〔二〕鮑本「齊」下補「人」字。○正曰:大事記,魏王不說,齊人謂王云云。愚謂,「之齊」上有缺文,當是人姓名。 〔三〕鮑本本以秦屬怨於趙故。 〔四〕鮑本此設辭也。言趙初約伐秦,今乃與秦講,若同伐趙,趙可亡也。 〔五〕鮑本「秦」作「齊」。○講秦、背齊、不伐宋者,兌也。正曰:姚本作「秦逐」。大事記取。 〔六〕鮑本成屬涿郡。又孔子世家注,太山鉅平有武城。正曰:陰、成未詳,鮑注皆非魏地。 〔七〕鮑本地缺。 〔八〕鮑本「薜」作「薛」,又改作「孽」。○趙記注,在馬丘。又葛城在高陰,屬涿郡。補曰:當作「孽」。正曰:抱、負言其勢。按魏策,葉陽君約魏,魏王將封其子,謂魏王曰,「王嘗身濟漳,朝邯鄲,抱葛、薛、陰、成以為趙養邑」。據此文,則「蒿」字因「葛」而誤衍。四邑皆魏地。趙世家,「遇于葛孽」,則知此文「薛」字誤也。徐廣云者,在馬丘。正義引括地志云也□□□□□魏縣西南。札記丕烈案:「薛」即「孽」字也。 〔九〕鮑本無「以」字。○ 〔一0〕鮑本「何」作「河」。○屬河內。札記今本「何」作「河」。 〔一一〕鮑本「密」,「蔑」同。魯卜縣有姑蔑城,地未詳。 〔一二〕鮑本兌子。正曰:說見後。 〔一三〕鮑本正曰:以下三章俱有。三其文,則時欲文木而取此乃宋地也。傳昭十九年,公尹赤遷陰于下陰,乃襄之□□□□□非此所指也。齊策,三子說齊王伐宋之三曰,有大平陸則梁門不啟。□□□□南陽則亦指在六成者誤矣。史記作陶、平陸。蓋平陸,兗州縣;定陶,今會州。皆大梁之東,時皆有宋也之定□□□□□□也。濟陰之名後出,抑□□□□□歟?按史□□□封陶,徐廣曰,「陶」一作□□□□□曰「陰必亡」,史作「陶邑必亡」。魏策「陰啟」,史作「陶人」。是云「陶」、「陰」字易惑。定陶見有魏冉冢。作陰者誤。是直以□字誤,此說是也。劉歆七略云,古文□□以陶為陰,然則陰之為陶信矣。〔校一〕 〔一四〕鮑本「如」作「知」。○言人必以類比乃可知。 〔一五〕鮑本言如今王者。正曰:下有「若」字,「如王若用」不成語,當以「王」字句。言人類相比,知賢以如王。札記丕烈案:吳說未是。此「如」、「若」二字,當衍其一。 〔一六〕鮑本虛國,謂悉出兵。 〔一七〕鮑本無「甲」字。○補曰:一本「齊甲」。 〔一八〕姚本曾、劉作「不」。 〔一九〕姚本劉「呡」一作「岷」。鮑本「呡」作「 魏一鮑本魏自高陵以東,盡河東、河內;南有陳留及汝南之召陵、隱彊、新汲、西華、長平,穎川之舞陽、郾、許、傿陵,河南之開封、中牟、陽武、酸棗、卷。 知伯索地於魏桓子知伯索地於魏桓子,魏桓子弗予。任章〔一〕曰:「何故弗予?」桓子曰:「無故索地,故弗予。」任章曰:「無故索地,鄰國必恐;重〔二〕欲無厭,天下必懼。君予之地,知伯必憍〔三〕憍〔四〕而輕敵,鄰國懼而相親。以相親之兵,待輕敵之國,知氏之命不長矣!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五〕。」君不如與之,以驕知伯。君何釋〔六〕以天下圖知氏,而獨以吾國為知氏質乎〔七〕?」君曰:「善。」乃與之萬家之邑一。知伯大說。因索蔡、皋梁〔八〕於趙,趙弗與,因圍晉陽。韓、魏反於外,趙氏應之於內,知氏遂亡。 〔一〕鮑本魏人。 〔二〕鮑本重,猶多。 〔三〕鮑本「憍」作「驕」。○札記丕烈案:韓子作「驕」。「憍」即「驕」字。下文「君不如與之,以驕知伯」,疑本亦是「憍」。 〔四〕鮑本「憍」上有「彼」字,「憍」作「驕」。○ 〔五〕鮑本補曰:王應麟曰,周書云云,此豈蘇秦所讀周書陰符者歟?老氏之言出于此。朱子曰,老子為柱下史,故見此書。 〔六〕鮑本釋,猶舍也。何舍此而不為? 〔七〕鮑本「質」作「資」。○舍此不圖。適足為智氏來伐之資。正曰:當音致。與之以地,猶質也。札記今本「質」下有「一作資」三小字,乃以鮑記于旁而誤入也。丕烈案:吳說亦未是。質,的也。下卷「兵為招質」,與此同義。吳氏以為「招質」未詳,非也。韓子有此文,亦作「質」。又存韓篇有「則秦必為天下兵質矣」之語,皆可互證也。 〔八〕鮑本「梁」作「狼」。○補曰:趙策作「狼」。 韓趙相難〔校一〕〔校一〕此篇姚本與《知伯索地於魏桓子》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韓、趙相難。韓索兵於魏曰:「願得借師以伐趙。」魏文侯曰:「寡人與趙兄弟,不敢從。」趙又索兵以攻韓,文侯曰:「寡人與韓兄弟,不敢從。」二國不得兵,怒而反。已乃知文侯以〔一〕講於己也〔二〕,皆朝魏。 〔一〕鮑本「以」作「已」。○補曰:一本「以講」。札記丕烈案:韓子作「以」。 〔二〕鮑本二國不伐,知魏和之。 樂羊為魏將而攻中山樂羊為魏將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羹,樂羊坐於幕下而啜〔一〕之,盡一盃。文侯謂睹師〔二〕贊曰:「樂羊以我之故,食其子之肉。」贊對曰:「其子之肉尚〔三〕食之,其〔四〕誰不食!」樂羊既罷中山,文侯賞其功而疑其心。〔五〕〔一〕鮑本啜,飲也。 〔二〕姚本續云:後語作「堵」。鮑本魏人。補曰:姚云,後語作「堵師」。愚案,左傳,褚師段,宋共公子石,食采于褚。其後可師號褚師,後因氏焉。又有褚師比。「堵」亦姓也,鄭有堵汝父。但此作「堵師」,則恐字有訛。 〔三〕姚本一本無此以上三字。 〔四〕姚本一作「且」。 〔五〕鮑本彪謂:樂羊所謂隱忍以成就功名者也。子則既烹矣,敵人遺之羹,將以亂其心也。有如不忍而以慈愛沮其殺敵之心,則大事去矣,何救於亡子。故羊忍為此以怒眾而成功,乃其情則非恝然無以天性為者也。睹師贊之言,其謗書之渠乎?雖然,羊之義,視分羹為有餘,比覆醢為不足,使其投盃慷慨,一鼓而攄家國之憤,亦收功必矣。介冑之士,未可望之以聖人之地也。正曰:舜竊負而逃,林回棄千金之璧,輕重之分審矣。豈肯以彼易此哉?劉子政以此事與「西巴放麑」並載,而曰「巧詐不如拙誠」,真名言也。鮑雖為之曲說萬端,奚救哉!項羽坐太公俎上,高祖杯羹一語,貽愧千古,亦幸而不殺爾!不然,何以自立於天下乎? 西門豹為鄴令西門豹為鄴〔一〕令,而辭乎魏文侯。文侯曰:「子往矣〔二〕,必就子之功,而成子之名。」西門豹曰:「敢問就功成名,亦有術乎?」文侯曰:「有之。夫〔三〕鄉邑老者而先受坐之士〔四〕,子入而問其賢良之士而師事之,求其好掩人之美而揚人之醜者〔五〕而參驗之。夫物多相類而非也,幽莠之幼也似禾〔六〕,驪牛〔七〕之黃也似虎,白骨疑象,武夫類玉〔八〕,此皆似之而非者也。」〔九〕〔一〕鮑本鄴,屬魏郡 〔二〕鮑本補曰:一本「子往子往矣」。 〔三〕鮑本「夫」作「矣」。○補曰:一本「有之夫」,「夫」屬下句。 〔四〕鮑本老者坐先于眾。 〔五〕姚本曾、劉無「者」字。 〔六〕鮑本莠,禾下生草。幽,言其色茂。正曰:說文本云,禾粟下生莠,今狗尾也。 〔七〕鮑本「驪」作「黧」。○黧,黑黃色也。驪,乃深黑馬耳。正曰:驪牛,猶言犛牛、狸牛,不必拘以色論。黧,亦黑色也。爾雅,「倉庚,黧黃」,蓋言倉庚色黧黑而黃。增韻注,「黧黑而黃」,誤也。 〔八〕鮑本武夫石似玉。補曰:武夫即武砆。 〔九〕鮑本補曰:夫子曰,「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文侯之言亦此類。而曰,「求其好掩人之美而揚人之醜者參驗之」,則其好賢也不誠,而且將以來讒賊之徒,意則異矣。 文侯與虞人期獵文侯與虞人〔一〕期獵。是日,飲酒樂,天雨。文侯將出,左右曰:「今日飲酒樂,天又雨,公將焉之?」文侯曰:「吾與虞人期獵,雖樂,豈可不〔二〕一會期哉〔三〕!」乃往,身自罷之。魏於是乎始強。 〔一〕鮑本虞人,掌山澤之官。正曰:孟子注,守苑囿之吏。鮑誤以書注「虞」言之。 〔二〕姚本曾作「無」。 〔三〕鮑本昔與之期,今往會之。 魏文侯與田子方飲酒而稱樂魏文侯與田子方飲酒而稱樂〔一〕。文侯曰:「鍾聲不比〔二〕乎,左高〔三〕。」田子方笑。文侯曰:「奚笑?」子方曰:「臣聞之,君明則樂官〔四〕,不明則樂音。今君審於聲〔五〕,臣恐君之聾於官也。」文侯曰:「善,敬聞命。」〔六〕〔一〕鮑本音岳。 〔二〕鮑本比,猶協。正曰:比,音毗。不比,言不和也。 〔三〕鮑本言左方之聲高。 〔四〕鮑本音洛,以治官為樂。正曰:通鑑無兩「則」字。樂,仍音岳,下文二語甚明,可推。愚恐「則」乃「明」字訛衍。札記丕烈案:此不誤。吳說非是。 〔五〕鮑本審,言聽之察。 〔六〕鮑本彪謂:周衰,世主無如魏文侯之賢者。夫其師友淵源,有子方、子夏之徒,誨誘規切之,雖欲無賢可得乎!然則用真儒無敵於天下,信矣!補曰:大事記,史以田子方為文侯師。說苑載翟璜謂子方曰,「公孫成進子夏而君師之,進段干木而君友之,進先生而君敬之」,蓋得其實,故書曰,「晉魏斯好賢,師卜商,友段干木,敬田子方」。 魏武侯與諸大夫浮於西河魏武侯與諸大夫浮於西河〔一〕,稱曰:「河山之險,豈〔二〕不亦信固哉!」王鍾〔三〕侍王〔四〕,曰:「此晉國之所以強也。若善脩之,則霸王之業具矣。」吳起對曰:「吾君之言,危國之道也;而子又附之,是〔五〕危也。」武侯忿然曰:「子之言有說乎?」 〔一〕鮑本補曰:正義云,西河,即龍門河也。 〔二〕鮑本無「豈」字。○ 〔三〕姚本一作「錯」。 〔四〕鮑本「王」作「坐」。○ 〔五〕鮑本「是」下補「重」。○札記丕烈案:有者當是。 吳起對曰:「河山之險,信〔一〕不足保也;是〔二〕伯王之業,不從此也。昔者,三苗之居,左〔三〕彭蠡〔四〕之波,右有〔五〕洞庭之水,文山〔六〕在其南,而衡山〔七〕在其北。恃此險也,為政不善,而禹放逐之。夫〔八〕夏桀之國,左天門〔九〕之陰,而右天谿之陽〔一0〕,廬〔一一〕、睪在其北,伊、洛〔一二〕出其南。有此險也,然為政不善,而湯伐之。殷紂之國,左孟門〔一三〕而右漳、釜〔一四〕,前帶河,後被山。有此險也,然為政不善,而武王伐之。且君親從臣而勝降城,城非不高也〔一五〕,人民非不眾也,然而可得并者,政惡故也。從是觀之,地形險阻,奚足以霸王矣!」 〔一〕姚本一本無「信」字。 〔二〕姚本一本無「是」字。 〔三〕鮑本「左」下補「有」字。○正曰:姚云下句一本無「有」字,是。按史及下文可見。 〔四〕鮑本彭蠡湖在豫章彭澤。 〔五〕姚本一本無「有」字。 〔六〕鮑本「文」作「汶」。○補曰:「文」未詳。史以「岷」作「汶」,此或遠言之。札記丕烈案:文山即汶山,見管子、國語。又韓詩外傳云「岐山在北」,「岐」字訛。 〔七〕鮑本衡,南岳,在長沙湘南。 〔八〕鮑本衍「夫」字。 〔九〕鮑本後志,高都有天井關。注云,戰國策,桀居天門,即此關也。 〔一0〕鮑本今按天門,即史太華、伊闕,彼言右,故此言左之陰。天谿即河、濟,彼言左,故此言右之陽。正曰:按史,左河、濟,右泰(即太)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文不同。 〔一一〕姚本曾作「盧」。鮑本「廬」作「盧」。○地缺。補曰:一本「盧」作「廬」,未詳。 〔一二〕鮑本孔曰,伊水出陸渾洛水之上洛。正曰:伊水出今商州上洛縣南熊耳山,至洛陽縣入洛。洛水出今商州洛南縣冢領山,至鞏縣入河。 〔一三〕鮑本太公世家註,晉山險。補曰:索隱云,在朝歌東北。 〔一四〕鮑本「釜」作「滏」。○補曰:「滏」通借。 〔一五〕姚本劉本添「也」字。鮑本無「也」字。○ 武侯曰:「善。吾乃今日聞聖人之言也!西河之政,專委之子矣。」〔一〕 〔一〕鮑本起傳有,小異。補曰:起傳與說苑文同。末云,「由此觀之,在德不在險。君若不修德,舟中之人盡為敵國也」。史遷曰,吳起說武侯以形勢不如德,然行之於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軀。楊雄曰,美哉言乎!使起之用兵每若斯,則太公何以加諸?二子論之當矣。然其言不可以人廢也。西河,龍門之河。地即同、華等州,魏之險阨也。一傳惠王,其地日削于秦,至納上郡之時盡矣。險豈足恃也哉?起之言於是乎驗矣。 魏公叔痤為魏將魏公叔痤為魏將,而與韓、趙戰澮北〔一〕,禽樂祚〔二〕。魏王說,迎郊,以賞田百萬祿之〔三〕。公叔痤反走,再拜辭曰:「夫使士卒不崩,直而不倚〔四〕,撓揀而〔五〕不辟者,此吳起餘教也,臣不能為也。前脈形 魏二犀首田盼欲得齊魏之兵以伐趙犀首、田盼欲得齊、魏之兵以伐趙,梁君與田侯〔一〕不欲。犀首曰:「請國出五萬人,不過五月而趙破。」田盼曰:「夫輕用其兵者,其國易危;易用其計者,其身易窮。公今言破趙大易,恐有後咎。」犀首曰:「公之不慧也。夫二君者,固已不欲矣。今公又言有〔二〕難以懼之,是趙不伐,而二士〔三〕之謀困也。且公直言易,而事已去矣。夫難搆而兵結,田侯、梁君見其危,又安敢釋卒不我予乎?」田盼曰:「善。」遂勸兩君聽犀首。犀首〔四〕、田盼遂得齊、魏之兵。兵未出境,梁君、田侯恐其至而戰敗也,悉起兵從之,大敗趙氏。 〔一〕鮑本閔王。正曰:事在齊宣十一年,魏惠後三年,趙肅侯十八年。公孫衍欲敗從,田盼本非與謀,故其聞衍之說,猶能以用兵難之。既而訹於其言,勸兩君以聽衍而身將齊、魏之兵,蓋狃於戰鬥之習,墮衍計中,以成其欺,以敗和好,快讎秦之欲,皆盼之為也。觀馬陵之役,魏客之言,張丑說楚之辭,知盼為鄰國所畏,百姓所服。今以此事觀之,盼亦優於勇而短於謀者也。 〔二〕姚本曾添「有」字。鮑本無「有」字。○ 〔三〕姚本一作「君」。鮑本二士,衍、盼。 〔四〕鮑本「犀首」二字不重。○補二字。 犀首見梁君犀首見梁君曰:「臣盡力竭知,欲以為王廣土取尊名,田需〔一〕從中敗君〔二〕,王又聽之,是臣終無成功也。需亡,臣將侍;需侍,臣請亡。」王曰:「需,寡人之股掌〔三〕之臣也。為子之不便也,殺之亡之〔四〕,毋謂天下何,內之無若群臣何也〔五〕!今吾為子外之,令毋敢入〔六〕子之事。入子之事者,吾為子殺之亡之,胡〔七〕如?」犀首許諾。於是東見田嬰,與之約結;召文子〔八〕而相之魏,身相於韓。〔九〕〔一〕姚本前作田繻,今直言需。 〔二〕鮑本補曰:一本標「君」一作「臣」,又作「之」。札記今本「君」作「臣」。 〔三〕鮑本猶股肱。 〔四〕鮑本補曰:一本標云,有「外之」字。札記丕烈案:有者當是。此讀「外之毋謂天下何」七字為一句,與下「內之」為對文,涉「今吾為子外之」而脫。 〔五〕鮑本內,謂親之。稱「群臣」,則衍與焉。正曰;言殺之亡之,天下之人與內之群臣,皆不以為然也。 〔六〕姚本入,猶與也。曾、劉無此注。 〔七〕鮑本胡,猶何。 〔八〕鮑本田文。 〔九〕姚本曾題,劉連。〔校一〕鮑本補曰:田文為魏相,蓋犀首約結於嬰,召其子而相之也。下章與此同。事宜在襄王時,非文奔魏相昭王事也。身相韓,衍欲相韓也。下言置田需以稽二人,則衍仍留魏矣。一本此下別為一章。〔校一〕曾鞏本,另篇。劉敞本,此篇與下篇《蘇代為田需說魏王》連篇,鮑本亦同。 蘇代為田需說魏王蘇代為田需說魏王曰:「臣請問文之為〔一〕魏,孰與其為齊也?」王曰:「不如其為齊也。」「衍之為魏,孰與其為韓也〔二〕?」王曰:「不如其為韓也。」而〔三〕蘇代曰:「衍將右韓而左魏,〔四〕文將右齊而左魏。二人者,將用王之國,舉事於世,中道〔五〕而不可,王且無所聞之矣〔六〕。王之國雖滲〔七〕樂而從〔八〕之可也〔九〕。王不如舍〔一0〕需於側,以稽二人者之所為。二人者曰:「需非吾人也〔一一〕,吾舉事而不利於魏,需必挫我於王。」二人者必不敢有外心矣。二人者之所為之〔一二〕,利於魏與不利於魏,王厝〔一三〕需於側以稽之,臣以為身利〔一四〕而〔一五〕便於事〔一六〕。」王曰:「善〔一七〕。」果厝需於側。〔一八〕〔一〕姚本為,助也。曾、劉無此注。 〔二〕鮑本衍,陰晉人,時屬韓,故下蘇代說昭魚亦云。正曰:陰晉,魏地,衍實魏人,其善韓非以此。 〔三〕鮑本衍「而」字。 〔四〕姚本右,近;左,遠。曾、劉無此注。鮑本右,言助之力。正曰;時尚右,說見趙策。 〔五〕鮑本中道,猶中立也,言不能兩全二國。 〔六〕鮑本不聞所以救之。正曰:彼有外心,王不得而聞之。 〔七〕鮑本言浸微浸弱,如漏器然。 〔八〕姚本曾作「後」。 〔九〕鮑本言如漏器,尚足樂,雖從二子可也。然從二子必亟亡,不得如是也。補曰:「滲樂」未詳。札記丕烈案:此當作「操藥」,形近之訛也。言國病甚。鮑所讀非。 〔一0〕鮑本舍,猶厝。 〔一一〕鮑本需非二人之黨。 〔一二〕姚本劉去「之」。 〔一三〕鮑本「厝」,「措」同。 〔一四〕姚本劉去「身利」字。鮑本身,王身。 〔一五〕姚本一本無「而」字。 〔一六〕鮑本「而」下有「國」字。○補曰:一本「而便於事」。又姚注云,劉去「身利」字,一無「而」字,似義長。 〔一七〕札記今本「善」誤「然」。 〔一八〕鮑本彪謂:哀王於是有人君之言,不亡需是也。惜其不旋踵,需不入衍之事,蘇代入之矣!待衍如是可也,如得賢而付之閫外,若此者不亦殆乎!正曰:魏王始聽犀首而欲外田需,復因蘇代而置需以稽二人。賢否之不知,用舍之不能,熒惑於游士之言,而拱手以聽之,其孱昏甚矣! 史舉非犀首於王史舉〔一〕非犀首於王。犀首欲窮之,謂張儀曰:「請令王讓先生以國〔二〕,王為堯、舜矣;而先生弗受,亦許由也。衍請〔三〕因令王致萬戶邑於先生〔四〕。」張儀說,因令史舉數見犀首。王聞之而弗任也〔五〕,史舉不辭而去。〔六〕〔一〕鮑本即甘茂所事。 〔二〕鮑本衍以此說儀,使之為己解舉,故舉後見之。 〔三〕鮑本無「請」字。○ 〔四〕鮑本弗受國,故致邑。 〔五〕鮑本任,猶信也。舉既非之,而數見之,故王疑之。 〔六〕鮑本補曰:據此,讓國之說,不特鹿毛壽之愚燕噲也。此恐惠王時事。 楚王攻梁南楚王〔一〕攻梁南,韓氏因圍薔〔二〕。成恢〔三〕為犀首謂韓王〔四〕曰:「疾攻薔,楚師必進矣。魏不能支,交臂而聽楚,韓氏必危,故王不如釋薔。魏無韓患,必與楚戰,戰而不勝,大梁不能守,而又況存薔乎?若戰而〔五〕勝,兵罷〔六〕敝,大王之攻薔易矣。」〔七〕〔一〕鮑本懷。 〔二〕姚本一本作「薔」。鮑本「●」作「黃」。○下同。補曰:未詳。一本作「薔」。札記今本「●」作「薔」。 〔三〕鮑本魏人。 〔四〕鮑本襄。 〔五〕姚本劉添「而」字。鮑本無「而」字。 〔六〕鮑本罷,音疲。 〔七〕鮑本正曰:此策時不可考。 魏惠王死魏惠王死,葬有日矣。天大雨雪,至於牛目〔一〕,壞城郭,且為棧道而葬。群臣多諫太子者,曰:「雪甚如此而喪行,民必甚病之。官費又恐不給,請弛期〔二〕更日。」太子曰:「為人子,而以民勞與官費用之故,而不行先王之喪,不義也〔三〕。子勿復言。」 〔一〕鮑本駕車用牛,故以及其目為深候。 〔二〕鮑本弛,解也。昔約今解。 〔三〕姚本一本無「也」字。 群臣皆不敢言,而以告犀首。犀首曰:「吾未有以言之也〔一〕,是其唯惠公〔二〕乎!請告惠公〔三〕。」 〔一〕鮑本未得其說以說。 〔二〕姚本一作薛公。旁出云,一本皆惠子。然其後與此本皆直言惠子,恐惠子者是。鮑本施也。 〔三〕姚本一作「子」。 惠公〔一〕曰:「諾。」駕而見太子曰:「葬有日矣。」太子曰:「然。」惠公曰:「昔王季歷葬於楚山〔二〕之〔三〕尾,欒(木改水) 水齧其墓〔四〕,見棺之前和〔五〕。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見群臣百姓也夫,故使欒(木改水)水見之。」於是出而為之張於朝〔六〕,百姓皆見之,三日而後更葬。此文王之義也。今葬有日矣,而雪甚,及牛目,難以行,太子為及日之故,得毋嫌於欲亟葬乎?願太子更日。先王必欲少留而扶社稷、安黔首〔七〕也,故使雪甚。因弛期而更為〔八〕日,此文王之義也。若此而弗為,意者羞法文王乎?」太子曰:「甚善。敬弛期,更擇日。」 〔一〕姚本一作「子」。 〔二〕姚本續云:呂氏春秋作「惠公」、「渦山」。 〔三〕姚本一本無「之」字。 〔四〕姚本續云:後語作「蠻水」。注,盛弘之荊楚記曰,「宜都縣有蠻水,即烏水也。今襄州南有烏水」。按,古公亶父以修德為百姓所附,遂杖策去之,與太姜踰梁山而止於岐山之陽。故詩曰,「率西水許,至于岐下。」是為太王。太王生季歷,季歷卒,葬鄠縣之南,今之葬山名。而皇甫謐云,「楚山一名潏山,鄠縣之南山也」。縱有楚山之名,不宜得蠻水所齧,雖惠子之書五車,未為稽古也。續云:欒(木改水),音鸞。說文云,漏流也,一曰漬也。墓為漏流所漬,故曰「欒(木改水)水齧其墓」,不必譏惠子也。鮑本補曰:呂氏春秋作「葬於渦水之尾」,後云「天故使明水見之」。初學記引一作「渦山」,論衡作「滑山」。札記丕烈案:「初學記引」四字乃吳氏自注語,吳本注中有注,今刻本多誤,說已見齊策。 〔五〕鮑本和,棺兩頭木。補曰:玉篇作「●」,胡戈、戶臥二反;廣韻作「●」,皆云棺頭也。此作「和」,蓋音通。 〔六〕姚本後語,「張帳以朝」。鮑本無「於」字。○張幕帟如朝廷然。補曰:姚本「張於朝」注,後語,「張帳以朝」。按周禮,「掌次以待張事」。札記「於」,鮑本無。丕烈案:呂氏春秋、論衡作「張朝」。 〔七〕鮑本秦稱民「黔首」,非此時語也。正曰:禮祭義亦有「黔首」字,非始於秦。 〔八〕鮑本為,猶撰。正曰:下文有。 惠子非徒行其說也,又令魏太子未葬其先王而因又〔一〕說文王之義。說文王之義以示天下,豈小功也哉!〔二〕 〔一〕鮑本「因又」作「又因」。○札記丕烈案:呂氏春秋作「因有」。 〔二〕鮑本補曰:雨,去聲。「為之」、「為及」之「為」,去聲。張,之亮反。 五國伐秦五國伐秦〔一〕,無功而還。其後,齊欲伐宋,而秦禁之。齊令宋郭之秦,請合而以伐宋。秦王〔二〕許之。魏王畏齊、秦之合也,欲講於秦。 〔一〕鮑本成皋之役。此十年。 〔二〕鮑本昭。 謂魏王曰:「秦王謂宋郭曰:「分宋之城,服宋之強者,六國也。乘宋之敝,而與王〔一〕爭得者,楚、魏也。請為王毋禁楚之伐魏也,而王獨舉宋。王之伐宋也,請剛柔而皆用之〔二〕。如宋者,欺之不為逆者〔三〕,殺之不為〔四〕讎者也。王無與之講以取 魏三秦趙約而伐魏秦、趙約而伐魏〔一〕,魏王患之。芒卯〔二〕曰:「王勿憂也。臣請發張倚〔三〕使謂趙王〔四〕曰,夫鄴,寡人固刑〔五〕弗有也。今大王收秦而攻魏,寡人請以鄴事大王。」趙〔六〕王喜,召相國而命之曰:「魏王請以鄴〔七〕事寡人,使寡人絕秦。」相國曰:「收秦攻魏,利不過鄴。今不用兵而得鄴,請許魏。」 〔一〕鮑本「趙約」作「約趙」。○ 〔二〕姚本淮南子注,孟卯,齊人也,戰國策作「芒卯」。 〔三〕鮑本魏人。 〔四〕鮑本惠文。 〔五〕姚本一作「形」。鮑本「刑」作「形」。○形,猶勢也。高注為刑法,雖通,而此書多作「形」。 補曰:此書「刑」、「形」字通。 〔六〕姚本一本無「趙」字。 〔七〕姚本曾、劉一作「國」。 張倚因謂趙王曰:「敝邑之吏效城者,已在鄴矣。大王且何以報魏?」趙王因令閉關絕秦。秦、趙大惡。 芒卯應趙使曰:「敝邑所以事大王者,為完鄴也。今郊〔一〕鄴者,使者之罪也,卯不知也。」趙王恐魏承秦之怒,遽割五城以合於魏而支秦。〔二〕 〔一〕姚本孫一作「效」。鮑本「郊」作「效」。○補曰:當從上文。札記今本「郊」作「效」,乃誤涉鮑也。丕烈案:作「效」自是,但與姚氏校語矛盾也。 〔二〕鮑本此六年,書卯以詐重者此也。彪謂:此馮亭上黨之事也,惠文失之於魏,孝成失之於韓,雖所喪敗有多寡之差,其貪而不明,真父子也。 芒卯謂秦王芒卯謂秦王〔一〕曰:「王之士未有為之中〔二〕者也。臣聞明王不胥〔三〕中而行。王之所欲於魏者,長羊〔四〕、王屋〔五〕、洛林〔六〕之地也。王能使臣為魏之司徒〔七〕,則臣能使魏獻之。」秦王曰:「善。」因任之〔八〕以為魏之司徒。 〔一〕鮑本昭。 〔二〕鮑本中,謂用事於諸國之中,猶內應云。 〔三〕鮑本「胥」作「咠」,又改作「背」。○補曰:一本作「●」,俱未詳。「胥」,說見趙策。札記今本「胥」作「背」,乃誤涉鮑也。 〔四〕鮑本「羊」作「平」。○下同,屬汝南。補曰:地未詳,或字誤。 〔五〕鮑本在河東垣縣東北。 〔六〕鮑本即蘇代所謂林中,河南宛陵林鄉也。 〔七〕鮑本本周官,此所謂為之中。 〔八〕鮑本無「之」字。○ 謂魏王曰:「王所患者上地〔一〕也。秦之所欲於魏者,長羊、王屋、洛林之地也。王獻之秦,則上地無憂患。因請以下兵東擊齊,攘地必〔二〕遠矣。」魏王曰:「善。」因獻之秦。 〔一〕鮑本上流之地,近秦。正曰:未知所指。 〔二〕鮑本「必」下有「不」字。○ 地入數月,而秦兵不下。魏王謂芒卯曰:「地已入數月,而秦兵不下,何也?」芒卯曰:「臣有死罪。雖然,臣死,則契折於秦〔一〕,王無以責秦。王因赦其罪,臣為王責約於秦。」 〔一〕鮑本折,毀也,言不可有責於秦。 乃之秦,謂秦王曰:「魏之所以獻長羊、王屋、洛林之地者,有意〔一〕欲以下大王之兵東擊齊也。今地已入,而秦兵不可下,臣則死人也。雖然,後山東之士,無以利事王者矣。」秦王戄〔二〕然曰:「國有事,未澹〔三〕下兵也,今以兵從。」後十日,秦兵下。芒卯并將秦、魏之兵,以東擊齊,啟地二十二縣。 〔一〕鮑本無「有意」二字。○ 〔二〕鮑本「戄」作「懼」。○補曰:姚本作「戄」。札記丕烈案:「懼」、「瞿」同字,作懼亦可通。 〔三〕鮑本「澹」作「贍」。○贍,給也。補曰:即贍。前漢志「澹」用□。 秦敗魏於華走芒卯而圍大梁秦敗魏於華〔一〕,走芒卯而圍大梁。須賈〔二〕為魏謂穰侯曰:「臣聞魏氏大臣父兄皆謂魏王曰:「初〔三〕時惠王伐趙,戰勝乎三梁〔四〕,十萬之軍拔邯鄲〔五〕,趙氏不割,而邯鄲復歸。齊人攻燕,殺子之,破故國〔六〕,燕不割,而燕國復歸。燕、趙之所以國全兵勁,而地不并乎諸侯者,以其能忍難而重出地也。宋、中山數伐數割,而隨以亡。臣〔七〕以為燕、趙可法,而宋、中山可無為也。夫秦貪戾之國而無親,蠶食魏,盡晉國,戰勝睾子〔八〕,割八縣,地未畢入而兵復出矣。夫秦何厭之有哉!今又走芒卯,入北地〔九〕,此非但攻梁也,且劫王以多割也,王必勿聽也。今王循楚、趙而講〔一0〕,楚、趙怒而與王爭事秦,秦必受之。秦挾楚、趙之兵以復攻,則國救亡不可得也〔一一〕已。願王之必無講也。王若欲講,必少割而有質〔一二〕;不然必欺〔一三〕。」是臣之所聞於魏也,願君之以是慮事也。 〔一〕鮑本華山。在弘農華陰。秦紀作華陽。註,亭名,在密縣。事在此二年。正曰:華陰之「華」,去聲。華下、華陽,史無音。 〔二〕鮑本魏人。 〔三〕札記今本「初」誤「幼」。 〔四〕鮑本春秋,秦取梁,漢夏陽也。河內有梁,周小邑也。陳留、浚儀、大梁為三,皆魏地。正曰:索隱云云,梁即南梁,又說見齊策。 〔五〕鮑本秦十二年攻趙,虜莊賈。正曰:魏惠王十八年拔趙邯鄲,二十年歸趙邯鄲。 〔六〕鮑本補曰:通鑑、大事記在宣王二十九年。 〔七〕姚本曾本無「臣」字。鮑本此臣,魏大臣所稱。 〔八〕姚本史記作「暴子」。鮑本「睾」作「睪」。○地缺。正曰:皋,上刀反;睪,羊益反。又「●」作「澤」。古書三字皆通,此未有據。史「睾」作「暴」,下同。徐廣云,暴鳶也。大事記作「暴吏」。未詳。 〔九〕鮑本梁之北,非郡。正曰:史記作「宅」,策字訛,下同。正義引竹書云,宅陽一名北宅。括地志云,故城在鄭州滎陽縣西。札記丕烈案:北宅,徐廣云,宅陽也。張守節同。 〔一0〕鮑本循,猶順也。以下文考之,秦時蓋合楚、趙共攻魏,魏見二國為秦用,遂欲講秦,不反覆思之也。正曰:「循」即「徇」。札記丕烈案:吳說未是也。史記「循」作「有」,謂魏方有楚、趙之救,此當與之同意。「循」必誤字也。下句「楚趙怒而與王爭事秦」,史記「而」下多「去王」二字,意尤明。鮑說則更誤矣。 〔一一〕鮑本衍「也」字。 〔一二〕鮑本亦事驗也。正曰:索隱云,少割地而求秦質子。 〔一三〕鮑本補曰:索隱云,必稱秦欺。 「周書曰:「維命不于常。」此言幸之不可數也。夫戰勝睾子,而割八縣,此非兵力之精,非計之工〔一〕也,天幸〔二〕為多矣。今又走芒卯,入北地,以攻大梁,是以天幸自為常也。知者不然。 〔一〕鮑本「工」作「功」。○ 〔二〕鮑本漢史「天幸」語,本此。 「臣聞魏氏悉其百縣〔一〕勝兵,以止戍大梁,臣以為不下三十萬。以三十萬之眾,守十仞之城,臣以為雖湯、武復生,弗易攻也。夫輕信楚、趙之兵,陵十仞之城,戴〔二〕三十萬之眾,而志必舉之,臣以為自天下之始分以至于今,未嘗有之也。攻而不能拔,秦兵必罷〔三〕,陰〔四〕必亡,則前功必棄矣。今魏方疑,可以少割收也。願〔五〕之及楚、趙之兵未任於大梁也〔六〕,亟以少割收。魏〔七〕方疑,而得以少割為和,必欲之,則君得所欲矣。楚、趙怒於魏之先己講也〔八〕,必爭事秦。從〔九〕是以散,而君後擇焉〔一0〕。且君之嘗割晉國取地也,何必以兵哉〔一一〕?夫兵不用,而魏效絳、安邑,又為陰啟〔一二〕兩機,盡〔一三〕故宋,衛效尤憚。〔一四〕秦兵〔一五〕已令〔一六〕,而君制之,何求而不得?何為而不成?臣願君之熟計而無行危也。」 〔一〕姚本曾本作「姓」。 〔二〕鮑本補曰:一本標孫作「戰」。札記丕烈案:作「戴」者誤也。史記作「戰」。 〔三〕鮑本音疲。 〔四〕鮑本陰,穰侯別邑。正曰:陰即陶,說見趙策。札記丕烈案:史記作陶邑。 〔五〕鮑本「願」下補「君」字。○補曰:史,願君逮楚、趙。札記今本「願」下有「君」字,乃誤涉鮑也。 〔六〕鮑本未以攻梁自任。 〔七〕鮑本「魏」字重。○札記丕烈案:重者當是。 〔八〕鮑本己兵未至,而與秦講。 〔九〕鮑本從橫之「從」。 〔一0〕鮑本擇其所與於散從之後。 〔一一〕鮑本先割取時不用兵。 〔一二〕鮑本言得亡國以拓陰之封地。補曰:「又為」止「己令」,策文有脫誤,見後。 〔一三〕鮑本兩,謂得縣啟封。盡,無遺也。 〔一四〕鮑本「尤憚」作「憚尤」。○魏自比小國,二國,小國也。 〔一五〕鮑本出地而小,故愈畏秦。 〔一六〕姚本續云:史,衛效單父,秦兵已全。鮑本「令」作「合」。○魏合秦。補曰:史云,「又為陶開兩道,幾盡故宋,衛必效單父,秦兵可全」云云。按此文明順,姚註亦宜引從之。正義云,「故宋及單父,是陶南道;魏安邑及絳,是陶北道」。索隱云,「穰侯封陶,魏效絳、安邑,是得河東地,言從秦通陶,開河西、河東之兩道」。此時宋已滅,是秦將盡得宋地也。愚謂「可全」,即上言不用之意。 穰侯曰:「善。」乃罷梁圍。〔一〕 〔一〕鮑本彪謂:賈之說,不足以已秦也,為其為魏也過深,而說秦者不切。夫以秦為天幸,而欲其無行危也,秦豈信之哉!秦行是何危之有?且其為魏之過深也,適足以疑秦,豈沮於是哉!梁圍之解,將別有故,非賈力也。正曰:大事記略載此章及穰侯攻大梁章,謂同一術。愚謂,魏利於少割,穰侯喜得此地而罷兵,亦無不可。大事記,周赧王四十年,秦昭三十二,魏安釐二,韓釐二十一,趙惠文二十四年,秦以魏冉為相國,伐韓,暴鳶救魏,魏冉破之,斬首四萬,鳶走開封,魏割八縣以和。魏冉復伐魏,走芒卯,入北宅,遂圍大梁,魏割溫以和。四十一年,魏背秦與齊從親,秦魏冉伐魏,拔四城,斬首四萬。四十二年,趙、魏伐韓華陽,秦魏冉、白起、客卿胡傷救韓,敗魏將芒卯華陽,斬首十三萬,取卷、蔡陽、長社。又敗趙將賈偃,沉其卒二萬於河,取觀津。魏予秦南陽以和。以其地為南陽郡,遷免臣居之。通鑑綱目書略同,不著暴鳶、芒卯等及以地為南陽郡一節。補曰:按史,魏安釐王二年、三年、四年,連歲魏冉將兵來伐。二年之戰,韓暴鳶救魏敗走。年表、秦紀、魏世家、魏冉傳皆云兵至大梁。次年之戰不地。最後華陽之戰,趙、魏伐韓,秦救韓,敗趙、魏,走芒卯。但史所載有差互,紀以擊芒卯華陽,傳以走暴鳶,並為次年事。華陽之戰,或云得三晉將,或云攻趙、韓、魏。八縣、三縣之殊,十萬、十五萬之舛。故大事紀參定書之。今考此策,須賈之辭,謂戰勝暴子,割八縣,地未畢而兵復出。此大事記所以書此役繼於走暴鳶之後。但策首書秦敗魏於華,恐「於華」二字因下章誤衍也。又按秦紀,昭王三十四年,書秦與魏韓上庸地為一郡南陽,免臣遷居之。三十五年初,置南陽郡。大事記於魏予秦南陽後,書以其地為南陽郡,遷免臣居之,即以此為是年事。按南陽凡二,其一河南之脩武,其一鄧州之堵陽。免臣者,以罪免,遷守新邊。秦不信敵國之民,故徙其國人使錯居之。前此二十七年,攻楚,赦罪人遷之南陽。大事記必謂前已備楚,故今以新得之南陽,而不知紀書乃謂秦與魏韓上庸地為一郡於南陽。上庸屬漢中,今房州竹山縣,則正鄧之南陽也。次年乃書置南陽郡。秦南陽郡即鄧,而脩武更置河內郡,不聞兩南陽也。昭王四十四年,秦白起攻韓取南陽,絕大行道,使秦已置郡,不應復云爾。大事記亦書之矣。此條蓋因魏入南陽以和,偶與下文南陽免臣相次,而致誤爾。因上論大事記文附于此。 秦敗魏於華魏王且入朝於秦秦敗魏於華,魏王且入朝於秦。周訢〔一〕謂王曰:「宋人有學者,三年反而名其母。其母曰:「子學三年,反而名我者,何也?」其子曰:「吾所賢者,無過堯、舜,堯、舜名。吾所大者,無大天地,天地名。今母賢不過堯、舜,母大不過天地,是以名母也。」其母曰:「子之於學者〔二〕,將盡行之乎?願子之有以易名母也。子之於學也,將有所不行乎〔三〕?願子之且以名母為後也。」今王之事秦,尚有可以易入朝者乎?願王之有以易之,而以入朝為後。」魏王曰:「子患寡人入而不出邪?許綰為我祝曰:「入而不出,請殉寡人以頭。」」周訢對曰:「如臣之賤也,今人有謂臣曰,入不測之淵而必出,不出,請以一鼠首為女殉者,臣必不為也。今秦不可知之國也,猶不測之淵也;而許綰之首,猶鼠首也。內王於不可知之秦,而殉王以鼠首,臣竊為王不取也。且無梁孰與無河內急?」王曰:「梁急。」「無梁孰與無身急?」王曰:「身急。」曰:「以三者,身,上也;河內,其下也。秦未索其下,而王效其上,可乎?」 〔一〕鮑本「訢」作「訴」。補曰:一本「訴」作「訢」,是,下同。 〔二〕鮑本於其所學。 〔三〕鮑本「乎」作「也」。○ 王尚未聽也。支期曰:「王視楚王〔一〕。楚王入秦〔二〕,王以三乘先之〔三〕;楚王不入,楚、魏為一,尚足以捍秦。」王乃止。王謂支期曰:「吾始已諾於應侯矣,今不行者欺之矣。」支期曰:「王勿憂也。臣使長信侯〔四〕請無內王,王待臣也。」 〔一〕鮑本頃襄。 〔二〕鮑本絕句。 〔三〕鮑本先楚至秦。 〔四〕鮑本魏相之善應侯者。 支期說於長信侯曰:「王命召相國。」長信侯曰:「王何以臣為?」支期曰:「臣不知也,王急召君。」長信侯曰:「吾內王於秦者,寧以為秦邪?吾以為魏也。」支期曰:「君無為魏計,君其自為計。且安〔一〕死乎?安生乎?安窮乎?安貴乎?君其先自為計,後為魏計。」長信侯曰:「樓公將入矣〔二〕,臣今從。」支期曰:「王急召君,君不行,血濺君襟矣!」 〔一〕鮑本問何所安。 〔二〕鮑本緩也。俟其入欲與之議。正曰:無考。樓緩、樓鼻,韓策並見樓梧,皆此時人。 長信侯行,支期隨其後。且見王,支期先入謂王曰:「偽病者乎而見之〔一〕,臣已恐之矣。」長信侯入見王,王曰:「病甚奈何!吾始已諾於應侯矣,意雖道死〔二〕,行乎〔三〕?」長信侯曰:「王毋行矣!臣〔四〕能得之於應侯〔五〕,願王無憂。」〔六〕 〔一〕鮑本令王見而辭疾。 〔二〕姚本曾本作「雖欲道死」,劉本作「意雖死」。 〔三〕鮑本雖死於路,猶將行。 〔四〕姚本劉本作「且」。 〔五〕鮑本「侯」下有「矣」字。○能使應侯止王之行。 〔六〕鮑本彪謂:周訴之愛王也甚忠,其論王也甚切,賢智人也。釐王不能聽而聽支期,期豈賢於訴哉?蓋期之所效者事,而訴之所諭者理,庸人固可示以事,而難以理諭也。微二臣者釐其為楚懷與!補曰:「為我」、「為王」、「以為秦」、「以為魏」之「為」,去聲。 華軍之戰華〔一〕軍之戰,魏不勝秦。明年,將使段干崇割地而講。 〔一〕姚本一本有「陽」字。鮑本「軍」作「陽」。○ 孫臣〔一〕謂魏王曰:「魏不以敗之上〔二〕割,可謂善用不勝矣;而秦不以勝之上割,可謂不能〔三〕用勝矣。今處期年乃欲割,是群臣之私〔四〕而王不知也。且夫欲璽者〔五〕,段干子也,王因使之割地;欲地者,秦也,而王因使之受〔六〕璽。夫欲璽者制地,而欲地者制璽,其勢必無魏矣。且夫姦臣〔七〕固皆欲以地事秦。以地事秦,譬猶抱薪而救火也。薪不盡,則火不止。今王之地有盡,而秦之求〔八〕無窮,是薪火之說也。」 〔一〕鮑本並魏人。 〔二〕鮑本上,謂當其時。 〔三〕鮑本「能」作「善」。○ 〔四〕鮑本計不及也。 〔五〕鮑本得秦封,受其璽。 〔六〕鮑本「受」作「授」。○ 〔七〕鮑本「臣」作「人」。○ 〔八〕鮑本「之求」作「求之」。○ 魏王曰:「善。雖然,吾已〔一〕許秦矣,不可以革〔二〕也。」對曰:「王獨不見夫博者之用梟邪〔三〕?欲食則食,欲握則握。〔四〕今君劫於群臣而許秦,因曰不可革,何用智之不若梟也?」魏王〔五〕曰:「善。」乃案其行〔六〕。 〔一〕鮑本「已」作「以」。○ 〔二〕鮑本革,更也。 〔三〕鮑本猶上善用勝矣。補曰:正義云,博頭有刻為梟鳥形者,擲得梟者,合食其子。若不便,則為餘行也。 〔四〕鮑本握,不食也。食者行棋,握不行也,故史曰,「便則行,不便則止」。 〔五〕札記今本脫「王」字。 〔六〕鮑本按,猶止。記四年有。補曰:史,安釐王四年,華陽戰敗後,段干子請予南陽以和。此策云「按其行」。通鑑綱目云,「王不聽,卒以南陽為和」。 齊欲伐魏〔校一〕〔校一〕此篇鮑本在《齊策》。 齊欲伐魏,魏使人謂淳于髡曰:「齊欲伐魏,能解魏患,唯先生也。敝邑有寶璧二雙,文馬二駟〔一〕,請致之先生。」淳于髡曰:「諾。」入說齊王曰:「楚,齊之仇敵也;魏,齊之與國也〔二〕。夫伐與國,使仇敵制其餘敝〔三〕,名醜而實危〔四〕,為王弗取也。」齊王曰:「善。」乃不伐魏。 〔一〕鮑本文,毛色成文。馬四匹為駟。 〔二〕鮑本魏策,馬陵之敗,魏請臣畜朝齊,楚王怒,伐齊,則此所言也。 〔三〕鮑本言楚將因齊兵勞而伐之。 〔四〕鮑本伐與國,醜也,而有楚伐之危。 客謂齊王曰:「淳于髡言不伐魏者,受魏之璧、馬也。」王以謂淳于髡曰:「聞先生受魏之璧、馬,有諸?」曰:「有之。」「然則先生之為寡人計之何如?」淳于髡曰:「伐魏之事不便〔一〕,魏雖刺髡,於王何益?若誠不〔二〕便,魏〔三〕雖封髡,於王何損?且夫王無伐與國之誹,魏無見亡之危,百姓無被兵之患,髡有璧、馬之寶,於王何傷乎?」〔四〕 〔一〕鮑本伐魏不便,魏所欲也,而髡止之,故魏刺之。雖刺髡而齊實不便,非益也。此設辭也。正曰:強注終不通,說見下。 〔二〕姚本劉無「不」字。鮑本補曰:姚云,「若誠」下劉本無「不」字。愚案,上句當無「不」字,義乃通,恐有訛舛。 〔三〕姚本曾無「魏」字。 〔四〕鮑本原在魏策。正曰:為魏而說,當從舊。 秦將伐魏秦將伐魏。魏王聞之,夜見孟嘗君〔一〕,告之曰:「秦且攻魏,子為寡人謀,奈何?」孟嘗君曰:「有諸侯之救,則國可存也。」王曰:「寡人願子之行也。」重為之約車百乘。 〔一〕鮑本本傳,齊閔驕,故奔魏,魏相之。此十一年。正曰:見後。 孟嘗君之趙,謂趙王〔一〕曰:「文願借兵以救魏。」趙王曰:「寡人不能。」孟嘗君曰:「夫敢借兵者,以忠王也。」王曰:「可得聞乎?」孟嘗君曰:「夫趙之兵,非能〔二〕彊於魏之兵;魏之兵,非能〔三〕弱於趙也。然而趙之地不歲危,而民不歲死;而魏之地歲危,而民歲死者,何也?以其西為趙蔽〔四〕也。今趙不救魏,魏歃〔五〕盟於秦,是趙與強秦為界也,地亦且歲危,民亦且歲死矣。此文之所以忠於大王也。」趙王許諾,為起兵十萬,車三百乘。 〔一〕鮑本惠文。 〔二〕姚本曾無「能」字。 〔三〕姚本曾無「能」字。 〔四〕鮑本魏在趙西,為之蔽秦。 〔五〕鮑本歃之血也。 又北見燕王〔一〕曰:「先日公子〔二〕常約兩王〔三〕之交矣。今秦且攻魏,願大王之救之。」燕王曰:「吾歲不熟二年矣,今又行數千里而以助魏,且奈何?」田文曰:「夫行數千里而救人者,此國之利也。今魏王出國門而望見軍,雖欲行數千里而助人,可得乎?」燕王尚未許也。田文曰:「臣效便計於王,王不用臣之忠計,文〔四〕請行矣。恐天下之將有大變也。」王曰:「大變可得聞乎?」曰:「秦攻魏未能克之也,而臺已燔,游已奪矣〔五〕。而燕不救魏,魏王折節割地,以國之半與秦,秦必去矣。秦已去魏,魏王悉韓、魏之兵,又西借秦兵,以因趙之眾〔六〕,以四國攻燕,王且何利?利行數千里而助人乎?利出燕南門而望見軍乎?則道里近而輸〔七〕又易矣,王何利〔八〕?」燕王曰:「子行矣,寡人聽子。」乃為之起兵八萬,車二〔九〕百乘,以從〔一0〕田文。 〔一〕鮑本昭。 〔二〕鮑本稱其父嬰。 〔三〕鮑本「王」作「主」。○ 〔四〕札記今本「文」誤「臣」。 〔五〕鮑本不暇游觀。 〔六〕札記今本「趙之」誤「之趙」。 〔七〕鮑本輸以餉軍。 〔八〕姚本曾添「入乎」字。 〔九〕鮑本「二」作「三」。○ 〔一0〕姚本一本無「從」字。 魏王大說,曰:「君得燕、趙之兵甚眾且亟矣。」秦王〔一〕大恐,割地請講於魏〔二〕。因歸燕、趙之兵,而封田文。〔三〕 〔一〕鮑本昭。 〔二〕姚本一本添「魏」字。 〔三〕鮑本彪謂:田文可謂善言者矣。其說趙也,邇而不偪。其說燕也,直而不倨。與夫嚂口虛喝者,異矣。補曰:孟嘗相魏,在齊滅宋前。大事記附見於昭王十年,詳見周策。此事實昭王十三年。秦紀,秦昭二十四年取魏安城至大梁,燕、趙救之,秦軍去。 魏將與秦攻韓魏將與秦攻韓,朱己〔一〕謂魏王曰:「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戾好利而無信,不識禮義德行。苟有利焉,不顧親戚兄弟,若禽獸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非所施厚〔二〕積德也。故太后母也,而以憂死〔三〕;穰侯舅也,功莫大焉,而竟逐之;兩弟無罪,而再奪之國。此於其親戚兄弟若此,而又況於仇讎之敵國也〔四〕。 〔一〕鮑本史作無忌。補曰:史,魏王以秦救之故,欲親秦而伐韓,以求故地,無忌謂魏王曰云云。大事記據之。以其辭云秦太后母也,以憂死,故附載於宣太后之薨之後,在赧王五十年。按朱己,即無忌,字訛也。札記丕烈案:策文「無」多作「 魏四獻書秦王闕文獻書秦王〔一〕曰:「昔竊聞大王之謀出事於梁〔二〕,謀恐不出於計矣〔三〕,願大王之熟計之也。梁者,山東之要〔四〕也。有蛇於此〔五〕,擊其尾,其首救;擊其首,其尾救;擊其中身,首尾皆救。今梁王,天下之中身也〔六〕。秦〔七〕攻梁者,是示天下要斷山東之脊也〔八〕,是山東首尾皆救中身之時也。山東見亡必恐,恐必大合,山東尚強,臣見秦之必大憂可立而待也。臣竊為大王計,不如南出。事於南方〔九〕,其兵弱,天下必能救〔一0〕,地可廣大〔一一〕,國可富,兵可強,主可尊。王不聞湯之伐桀乎?試之弱密須氏〔一二〕以為武教,得密須氏而湯之〔一三〕服桀矣。今秦國〔一四〕與山東為讎,不先以弱為武教,兵必大挫,國必大憂。」秦果南攻藍田、鄢、郢〔一五〕。 〔一〕鮑本昭。正曰:無考。 〔二〕鮑本「昔」作「臣」。○謂攻之。 〔三〕鮑本非得計也。 〔四〕鮑本腰。人身之中。 〔五〕鮑本兵法所謂「率然」。補曰:見孫武書及李靖問答。 〔六〕鮑本「皆」作「俱」,「王」作「者」,「中身」作「脊」。○補曰:一本「今梁王,天下之中身也」。 〔七〕鮑本「秦」上有「夫」字。○ 〔八〕鮑本要,猶欲。正曰:要,同上義。「山東脊」、「天下要」,與上互言之。示者,顯取之之意。 〔九〕鮑本謂楚。 〔一0〕鮑本「必」上補「不」字。○補曰:作「必不」語順。又「必」字,恐當作「不」。 〔一一〕姚本曾無「大」字。鮑本言秦地。 〔一二〕鮑本試,謂先之以其弱,可必克也。周紀註,密須在安定陰密。補曰:密,姞姓國,在今寧州。史周紀「西伯伐密須」,詩所謂「密人不恭」者也。此誤以為湯,又云「試之於弱」。戰國游士言聖賢事多妄謬,此尤顯然者也。 〔一三〕鮑本「之」作「知」。○札記丕烈案:「知」字當是。 〔一四〕鮑本「國」作「欲」。○札記丕烈案:「欲」字當是。 〔一五〕鮑本藍田,秦地,疑衍文。彪謂:征伐先後,理正應爾。故司馬為秦議,以伐蜀為先。而我藝祖欲平太原諸國,亦先平蜀。正曰:秦之攻楚,多道藍田、武關以出攻,如敗楚藍田之云。秦人善遠交近攻之策,蠶食諸侯,先三晉而後齊、楚,卒以成功,其用兵之序可考矣。此策,魏畏秦攻,移禍於楚,故飾為之辭。而鮑謂「征伐先後,理正應爾」,夫豈識當時大勢哉!又以司馬錯先伐蜀,宋欲平太原,亦先平蜀,為試於弱之徵,謬矣。 八年謂魏王八年〔一〕,闕文謂魏王曰:「昔曹〔二〕恃齊而輕晉,齊伐釐、莒〔三〕而晉人亡曹〔四〕。繒恃齊以悍越〔五〕,齊和子〔六〕亂而越人亡繒〔七〕。鄭恃魏以輕韓,伐〔八〕榆關〔九〕而韓氏亡鄭。原恃秦、翟以輕晉,秦、翟年穀大凶而晉人亡原〔一0〕。中山恃齊、魏以輕趙,齊、魏伐楚而趙亡中山〔一一〕。此五國所以亡者,皆其〔一二〕所恃也。非獨此五國為然而已也,天下之亡國皆然矣。夫國之所以不可恃者多,其變不可勝數也。或以政教不脩,上下不輯,而不可恃者;或有諸侯鄰國之虞,而不可恃者;或以年穀不登, 自此卷復有錢本。 韓一鮑本韓分晉得南陽及潁川之父城、定襄、襄城、穎陽、潁陰、長社、陽翟。東接汝南,西接弘農。得新安、宜陽。正曰:鄭,今河南之新鄭及成皋、榮陽,潁川之崇高、城陽。鮑引漢地理志為言,鄭亦韓地,而獨遺不取,誤矣。 三晉已破智氏三晉已破智氏,將分其地。段規謂韓王曰:「分地必取成皋〔一〕。」韓王曰:「成皋,石溜〔二〕之地也,寡人無所用之。」段規曰:「不然,臣聞一里之厚,而動千里之權者,地利也。萬人之眾,而破三軍者,不意〔三〕也。王用臣言,則韓必取鄭矣〔四〕。」王〔五〕曰:「善。」果取成皋。至韓之取鄭也,果從成皋始。 〔一〕鮑本補曰:見秦策。 〔二〕鮑本溜,言其無積潤。補曰:溜,言多山石,水所溜也。 〔三〕鮑本言地薄,鄭人不備。正曰:言地險,寡足破眾。 〔四〕鮑本正曰:取鄭在哀侯二年。 〔五〕鮑本諸稱王,皆非當時語。 大成午從趙來〔校一〕〔校一〕此篇姚本與《三晉已破智氏》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大成午〔一〕從趙來,謂申不害〔二〕於韓曰:「子以韓重我於趙,請以趙重子於韓,是子有兩韓,而我〔三〕有兩趙也。」 〔一〕鮑本「大」字在上篇《三晉已破智氏》末「果從成皋始」下。○札記丕烈案:吳讀亦如此,然誤也。當以「大」字下別為一章。此策文亦見韓子內儲說下,可證也。大成午又見趙世家、古今人表。 〔二〕鮑本補曰:史,申不害者,荊人也。故鄭之賤臣,學術以干韓昭侯,用為相。 〔三〕札記今本「我」誤「子」。 魏之圍邯鄲魏之圍邯鄲也。申不害始合於韓王,然未知王之所欲也,恐言而未必中於王也。王問申子曰:「吾誰與而可〔一〕?」對曰:「此安危之要,國家之大事也。臣請深惟〔二〕而苦思之。」乃微謂趙卓、韓 韓二楚圍雍氏五月楚圍雍氏〔一〕五月。韓令使者求救於秦,冠蓋相望也,秦師不下殽。韓又令尚靳使秦,謂秦王〔二〕曰:「韓之於秦也,居為隱蔽,出為鴈行。今韓已病矣,秦師不下殽。臣聞之,脣揭〔三〕者其齒寒,願大王之熟計之。」宣太后曰:「使者來者眾矣,獨尚子之言是。」召尚子入。宣太后謂尚子曰:「妾事先王也〔四〕,先王以其髀〔五〕加妾之身,妾困不疲〔六〕也;盡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七〕。今佐韓,兵不眾,糧不多,則不足以救韓。夫救韓之危,日費千金,獨不可使妾少有利焉。」 〔一〕鮑本此十二年。補曰:圍雍氏,見周策。 〔二〕鮑本昭。 〔三〕鮑本揭,猶反。 〔四〕鮑本「也」作「日」。○補曰:一本「日」作「也」。 〔五〕鮑本股也。 〔六〕姚本錢、劉本作「支」。鮑本「疲」作「支」。○ 〔七〕鮑本補曰:宣太后之言汙鄙甚矣!以愛魏醜夫欲使為殉觀之,則此言不以為恥,可知秦母后之惡,有自來矣! 尚靳歸書〔一〕報韓王,韓王遣張翠。張翠稱病,日行一縣。張翠至,甘茂曰:「韓急矣,先生病而來。」張翠曰:「韓未急也,且急矣。」甘茂曰:「秦重國知〔二〕王也,韓之急緩〔三〕莫不知。今先生言不急,可乎?」張翠曰:「韓急則折而入於楚矣,臣安敢來?」甘茂曰:「先生毋復言也。」 〔一〕鮑本以書歸。 〔二〕姚本錢改作「之」。鮑本「知」作「智」。○補曰:一本「智」作「知」。札記丕烈案:凡「知」音「智」者,鮑本多即作「智」,此非有異本。 〔三〕鮑本「急緩」作「緩急」。○ 甘茂入言秦王曰:「公仲柄得秦師〔一〕,故敢捍楚。今雍氏圍,而秦師不下殽,是無韓也。公仲且抑首而不朝〔二〕,公叔且以國南合於楚。楚、韓為一,魏氏不敢不聽,是楚以三國謀秦也。如此則伐秦之形成矣。不識坐而待伐〔三〕,孰與伐人之利?」秦王曰:「善。」果下師於殽以救韓。〔四〕 〔一〕鮑本柄,猶持。補曰:史記「枋有得秦」。按字書「枋」與「柄」同,此恐字訛。 〔二〕鮑本抑首,不意貌。 〔三〕札記今本「伐」誤「我」。 〔四〕鮑本甘茂傳有「茂入言」下。補曰:大事記,赧王十五年,楚圍雍氏,引此章云,此即周紀所載之事。楚前圍雍氏,在赧王三年,秦惠王猶在位,安得有宣太后?楚後圍雍氏,甘茂出奔已數年,兩者皆不合。 楚圍雍氏韓令冷向借救於秦楚圍雍氏,韓令冷向借救於秦,秦為發使公孫昧〔一〕入韓。公仲曰:「子以秦為將救韓乎?其不乎?」對曰:「秦王〔二〕之言曰,請道於南鄭〔三〕、藍田以入攻楚,出兵於三川以待公,殆不合,軍於南鄭矣〔四〕。」公仲曰:「柰何?」對曰:「秦王必祖張儀之故謀〔五〕。楚威王攻梁,張儀謂秦王〔六〕曰:「與楚攻梁,魏折而入於楚。韓固其與國〔七〕也,是秦孤也。故不如出兵以勁魏〔八〕。」於是攻皮氏〔九〕。魏氏勁,威王怒,楚與魏大戰,秦取西河之外以歸〔一0〕。今也其將揚〔一一〕言救韓,而陰善楚,公恃〔一二〕秦而勁,必輕與楚戰。楚陰得秦之不用也〔一三〕,必易與公相支也。公戰勝楚,逐與公乘〔一四〕楚,易三川而歸。公戰不勝楚〔一五〕,塞三川而守之,公不能救也。臣甚惡其事。司馬康〔一六〕三反之郢矣,甘茂與昭獻遇於境,其言曰收璽〔一七〕,其實猶有約也〔一八〕。」公仲恐曰:「然則柰何?」對曰:「公必先韓而後秦,先身而後張儀〔一九〕,以〔二0〕公不如亟以國合於齊、楚,秦必委國於公以解伐。是公之所以外者儀而已〔二一〕,其實猶之不失秦也。」〔二二〕〔一〕鮑本補曰:昧,當音莫葛反。公子昧、唐昧皆然。 〔二〕鮑本昭。 〔三〕鮑本屬漢中。 〔四〕鮑本不與楚戰。正曰:正義云,南鄭,梁州縣。藍田,雍州縣。秦王言或出雍州西南至鄭,或出雍東南歷藍田出嶢關,俱繞楚北境以待韓使而東救雍氏。如此遲緩,殆不合於楚矣。按史止作「殆不合矣」,無「軍於南鄭」四字。竊謂史為是。蓋雍氏在陽翟,而此言合軍南鄭,殊不相涉。且上文請道南鄭,而此曰「不合軍於南鄭」,豈非誤乎?札記丕烈案:索隱曰「殆不合於南鄭」,依策文為說也。詳史記,與策文不同。此當讀「殆不合」為一句,「軍於南鄭矣」為一句,言待楚、韓之勝也。 〔五〕鮑本昔者所謀。補曰:秦策有,說見本條。 〔六〕鮑本惠。 〔七〕鮑本「與」下無「國」字。○韓、魏之與。補曰:一本「固其與國也」。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八〕鮑本陽為助魏,實欲其與楚戰。 〔九〕鮑本楚攻之。 〔一0〕鮑本惠八年。補曰:說亦見秦策。 〔一一〕鮑本「揚」作「陽」。○札記丕烈案:史記「將揚」作「狀陽」。 〔一二〕札記「恃」,鮑本作「待」。丕烈案:史記作「待」。 〔一三〕鮑本不為韓用。 〔一四〕鮑本乘,因取之也。 〔一五〕鮑本「楚」下復有「楚」字。○札記丕烈案:史記有,然實衍字。此謂秦塞三川也。鮑本當是誤依史記添入耳。 〔一六〕鮑本秦人。補曰:「康」,史作「庚」。札記丕烈案:徐廣曰,一作「唐」。 〔一七〕鮑本璽,軍符。收之者,言欲止楚之攻韓。正曰:收,取也;璽,印也。如楚置相璽之云。索隱以為昭獻欲得秦官之印璽。 〔一八〕鮑本疑秦、楚約攻韓。 〔一九〕鮑本先己所見,後儀之故智。言欲秦之救己,而不欲其勁韓也。徐註欲以為儀在之日而云,非也。正曰:先韓者,急圖其國;後秦者,不望其救。先身者,善己之謀;後儀者,不墮人之詐。徐說見後。 〔二0〕姚本劉去「以」字。鮑本「以」上補「臣」字。○札記丕烈案:史記無「以」字。 〔二一〕鮑本外,猶後也。此言不恃秦耳。承上故言儀。正曰:不墮儀之故智,為外於儀耳。 〔二二〕鮑本雖合齊、楚,圖國事耳,秦無辭怨之。記十二年有。正曰:即上文秦委國於公云云。補曰:徐廣云,秦紀惠王後十三年,楚圍雍氏。紀年於此亦說楚景翠圍雍氏,韓宣惠王卒,秦助韓共敗楚屈 韓三或謂韓公仲或謂韓公仲〔一〕曰:「夫孿〔二〕子之相似者,唯其母知之而已;利害〔三〕之相似者,唯智者知之而已。今公國,其利害之相似,正如孿子之相似也。得以〔四〕其道為之,則主尊而身安;不得其道,則主卑而身危。今秦、魏之和成〔五〕,而非公適〔六〕束〔七〕之,則韓必謀〔八〕矣。若韓隨魏以善秦,是為魏從也〔九〕,則韓輕矣〔一0〕,主卑矣。秦已善韓,必將欲〔一一〕置其所愛信者,令用事於韓以完之〔一二〕,是公危矣。今公與安成君〔一三〕為秦、魏之和,成固為福,不成亦為福。秦、魏之和成,而公適〔一四〕束之,是韓為秦、魏之門戶也〔一五〕,是韓重而主尊矣。安成君東重於魏,而西貴於秦,操右契〔一六〕而為公責德於秦、魏之主,〔一七〕裂地而為諸侯,公之事也〔一八〕。若夫安韓、魏而終身相,公之下服〔一九〕,此主尊而身安矣。秦、魏不終相聽者也〔二0〕。齊怒於不得魏,必欲善韓以塞魏;魏不聽秦,必務善韓以備秦,是公擇布而割也〔二一〕。秦、魏和,則兩國德公;不和,則兩國爭事公。所謂成為福,不成亦為福者也。願公之無疑也。」 〔一〕姚本曾作「中」。 〔二〕鮑本孿,一乳兩子。補曰:孿,來戀、力員二反。 〔三〕鮑本「利」上有「夫」字。○補曰:一本「利害」,無「夫」字。 〔四〕鮑本無「以」字。○ 〔五〕鮑本轉則二國和。 〔六〕鮑本「適」下有「兩」字。○札記今本「適」下有「兩」字。 〔七〕鮑本束,猶約。 〔八〕鮑本謀,謂和不堅而復議之。 〔九〕鮑本從人而已,非自約也。 〔一0〕鮑本無「矣」字。○補曰:一本「韓輕矣」。 〔一一〕鮑本無「欲」字。○ 〔一二〕鮑本全秦之事。 〔一三〕鮑本韓人。 〔一四〕鮑本「適」下有「兩」字。○札記今本「適」下有「兩」字。 〔一五〕鮑本喻兩國由之。 〔一六〕鮑本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責取。 〔一七〕鮑本「主」作「王」。○公仲制和,為德於秦,今責其報。 〔一八〕鮑本言當務此。 〔一九〕鮑本服,猶事。以侯國為上,則相猶為下也。 〔二0〕姚本劉有「者」字。鮑本後必有違。 〔二一〕姚本錢作「擇豨而割之」,曾、劉作「擇布」。鮑本布,喻齊、魏。割,喻制之。補曰:「齊怒」,詳文意當作「秦怒」。 或謂公仲或謂公仲曰:「今有一舉而可以忠於主,便於國,利於身,願公之行之也。今天下散而事秦,則韓最輕矣;天〔一〕下合而離秦,則韓最弱矣;合離之相續,則韓最先危矣。此君國長民之大患也。今公以韓先合於秦,天下隨之,是韓以天下事〔二〕秦,秦之德韓也厚矣。韓與天下朝秦,而獨厚取德焉,公行之〔三〕計,是其於主也至忠矣。天下不合秦,秦令而不聽,秦必起兵以誅不服。秦久與天下結怨構〔四〕難,而兵不決,韓息士民以待其亹〔五〕,公行之計,是其於國也,大便也。昔者,周佼以西周善於秦,而封於梗陽〔六〕;周啟以東周善於秦,而封於平原。今公以韓善秦,韓之重於兩周也無計〔七〕,而秦之爭機也〔八〕,萬於周之時。今公以韓為天下先合於秦,秦必以公為諸侯,以明示天下,公行之計,是其於身大利也。願公之加務也。」 〔一〕鮑本「天」上有「今」字。○ 〔二〕姚本錢作「予」。 〔三〕鮑本之,猶此。 〔四〕鮑本「構」作「搆」。○御名。 〔五〕鮑本亹,罅也。 〔六〕鮑本太原榆次有梗陽鄉。 〔七〕鮑本「無」下有「先」字。○札記丕烈案:策文「無」多作「 燕一鮑本燕東有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西有上谷、代郡、鴈門;南有涿郡之易、容城、范陽;北有新城、故安、涿縣、良鄉、新昌。及勃海之安次、樂浪、玄菟亦屬焉。 蘇秦將為從北說燕文侯蘇秦將為從〔一〕,北說燕文侯曰:「燕東有朝鮮〔二〕、遼東〔三〕,北有林胡、樓煩〔四〕,西有雲中、九原〔五〕,南有呼沱、易水〔六〕。地方二千餘〔七〕里,帶甲數十萬,車七百乘,騎六千疋,粟支十年〔八〕。南有碣石、鴈門〔九〕之饒,北有棗粟〔一0〕之利,民雖不由田作,棗栗之實,足食於民矣。此所謂天府也。夫安樂無事,不見覆軍殺將之憂,無過燕矣。大王知其所以然乎?夫燕之所以不犯寇被兵者,以趙之為蔽於南也。秦、趙五戰〔一一〕,秦再勝而趙三勝。秦、趙相弊,而王以全燕制其後,此燕之所以不犯難也。且夫秦之攻燕也,踰雲中、九原,過代、上谷,彌 燕二秦召燕王秦召燕王,燕王欲往。蘇代約〔一〕燕王曰:「楚得枳〔二〕而國亡〔三〕,齊得宋而國亡〔四〕,齊、楚不得以有枳、宋事秦者,何也?是則有功者,秦之深讎也〔五〕。秦取天下,非行義也,暴也。 〔一〕鮑本約,猶止。 〔二〕鮑本屬巴郡。 〔三〕鮑本皆謂失地。秦昭廿七、八、九年,連拔楚郡。 〔四〕鮑本即此二十八年入臨淄,三十二年下七十城。 〔五〕鮑本言此以見克齊者,秦之所惡也。 「秦之行暴於天下,正告楚曰〔一〕:「蜀地之甲,輕舟浮於汶〔二〕,乘夏水〔三〕而下江,五日而至郢。漢中之甲,乘舟出於巴,乘夏水而〔四〕下漢,四日而至五渚〔五〕。寡人積甲宛,東下隨〔六〕,知者不及謀,勇者不及怒,寡人如射隼矣〔七〕。王乃待天下之攻函谷,不亦遠乎?」楚王為是之故,十七年事秦。 〔一〕鮑本無「於」字,「正告楚曰」作「正告天下告楚曰」。○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秦之行暴,正告天下,告楚曰」,或鮑本依之改耳。 〔二〕鮑本汶江水出岷山。補曰:汶,眉貧反,即岷。 〔三〕鮑本江夏註,●水自江別至南郡華容,為夏水。正曰:索隱云,夏音暇,謂夏潦之水盛漲時也。下文「乘夏水」兩出,可見。 〔四〕鮑本無「而」字。○補曰:一本「而下」。姚同。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五〕鮑本史注,在洞庭。正曰:今詳本文「下漢而至五渚」,則五渚乃漢水下流。洞庭在江之南,非其地也。 〔六〕鮑本屬南陽。 〔七〕鮑本隼,祝鳩,喻易也。正曰:射隼,見易解卦。正義云,隼,今之鶻也。 「秦正告韓曰:「我起乎少曲〔一〕,一日而斷太行〔二〕。我起乎宜陽而觸平陽〔三〕,二日而莫不盡繇〔四〕。我離兩周而觸鄭,五日而國舉。」韓氏以為然,故事秦。 〔一〕鮑本韓地。范睢傳,「伐韓少曲」。補曰:本文少曲,高平。正義云,相近高平,在懷州河陽縣西北。 〔二〕鮑本補曰:正義云,太行山羊腸阪道北過韓上黨也。 〔三〕鮑本補曰:宜陽,見前。平陽,即近武遂,韓墳墓所在者。 〔四〕鮑本「繇」,「由」同。正曰:索隱云,繇,音搖,搖動也。「我」屬下句。 「秦正告魏曰:「我舉安邑,塞女戟,韓氏、太原卷〔一〕。我〔二〕下枳,道〔三〕南陽、封、冀〔四〕,包兩周,乘夏水,浮輕舟,強弩在前,銛戈〔五〕在後,決榮口〔六〕,魏無大梁;決白馬之口,魏無濟陽;決宿胥之口〔七〕,魏無虛、頓丘〔八〕。陸攻則擊河內,水攻則滅大梁。」魏氏以為然,故事秦。 〔一〕鮑本不通此四處。正曰:安邑、女戟見前。太原在河東,時屬趙。卷,見魏策。正義云,卷,猶斷絕,軌免反。太原當為太行。蓋曰秦舉魏之安邑,塞魏之女戟,則韓氏、太行斷絕也。按趙策,秦舉安邑而塞女戟,韓氏、太原絕。正義以「卷」為「絕」,據此。 〔二〕姚本舊無「我」字,曾有。鮑本無「我」字。○ 〔三〕鮑本「枳」作「軹」,「道」下復有「道」字。○道,道所由也。補曰:按枳道即河內軹。「枳」、「軹」字通。札記丕烈案:史記作「我下軹,道南陽」。索隱以為言「道」者,衍字。今詳其文,乃「下枳」句絕,「道」字下屬,復有者誤。 〔四〕鮑本後志,河東皮氏有冀亭,註引此。補曰:南陽即修武。封,封陵,杜預云,在蒲州。 〔五〕鮑本「包」上有「兼」字,「戈」作「戟」。○札記丕烈案:史記作「錟戈」。 〔六〕姚本一作「滎陽之口」。鮑本「榮」作「滎」。○滎澤之口。補曰:索隱曰,滎澤口與今汴河口通,其水深,可以灌大梁。公子無忌亦云然。大事記,灌大梁之策,戰國以來,人皆知之,秦卒用此策。 〔七〕鮑本徐註,紀年曰,魏救山塞集胥口。 〔八〕鮑本補曰:大事記云,水經註,河水舊在白馬縣南,決通濟陽、黃溝。白馬,本衛之曹邑,今滑州縣。史作「外黃、濟陽」。大事記作「黃、濟陽」。說又見秦策。宿胥、虛、頓丘,並見秦、魏策。 「秦欲攻安邑,恐齊救之〔一〕,則以宋委於齊,曰:「宋王無道,為木人以寫〔二〕寡人,射其面。寡人地絕兵遠,不能攻也。王苟能破宋有之,寡人如自得之。」已得安邑,塞女戟,因以破宋為齊罪。 〔一〕鮑本「救」作「據」。○札記丕烈案:史記作「救」。 〔二〕鮑本「寫」作「象」。○補曰:一本作「寫」,蓋古「象」字作「●」訛也。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寫」,「寫」字是。 「秦欲攻齊〔一〕,恐天下救之,則以齊委於天下曰:「齊王〔二〕四與寡人約,四欺寡人,必〔三〕率天下以攻寡人者三。有齊無秦,無齊有秦,必伐〔四〕之,必亡之!」已得宜陽、少曲,致藺、石〔五〕,因以破齊為天下罪。 〔一〕鮑本「齊」作「韓」。○ 〔二〕鮑本「王」作「人」。○補曰:一本「人」作「王」。姚同。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王」。 〔三〕鮑本必,言攻之決。 〔四〕姚本劉作「代」。 〔五〕姚本三本同作「君」。鮑本「石」上補「離」字。○補曰:「藺、離石」見前。據文恐有「離」字。姚註,「石」字三本同作「君」,詳此當缺。札記丕烈案:史記作「致藺、石」。 「秦欲攻魏,重楚〔一〕,則以南陽〔二〕委於楚曰:「寡人固與韓且絕矣!殘均陵〔三〕,塞鄳隘〔四〕,苟利於楚,寡人如自有之。」魏棄與國而合於秦,因以塞鄳隘為楚罪。 〔一〕鮑本恐楚擊其後。 〔二〕鮑本補曰:鄧之南陽。 〔三〕鮑本地缺。正曰:正義云,均州故城在隨州西南,蓋均陵也。 〔四〕鮑本「鄳」作「黽」。○補曰:見楚策。札記丕烈案:史記作「鄳」,下同。 「兵困於林中〔一〕,重燕、趙,以膠東〔二〕委於燕,以濟西委於趙。趙〔三〕得講於魏,至〔四〕公子延〔五〕,因犀首屬行而〔六〕攻趙。兵傷於離石〔七〕,遇敗於馬陵,而重魏,則以葉、蔡〔八〕委於魏。已得講於趙,則劫魏,魏不為割。困則使太后、穰侯為和,羸則兼欺舅〔九〕與母。適〔一0〕燕者曰:「以膠東。」適趙者曰:「以濟西。」適魏者曰:「以葉、蔡。」適楚者曰:「以塞鄳隘〔一一〕。」適齊者曰:「以宋。」此〔一二〕必令其言如循環〔一三〕,用兵如刺蜚繡〔一四〕,母不能制〔一五〕,舅不能約。龍賈之戰〔一六〕,岸門之戰,封陸之戰〔一七〕,高商之戰〔一八〕,趙莊之戰〔一九〕,秦之所殺三晉之民數百萬。今其生者,皆死秦之孤也〔二0〕。西河之外、上雒之 燕三齊韓魏共攻燕〔校一〕〔校一〕鮑本此篇在《楚策》。 齊、韓、魏共攻燕〔一〕,燕使太子請救於楚。楚王使景陽將而救之〔二〕。暮舍,使左右司馬各營壁〔三〕地,已,稙〔四〕表。〔五〕景陽怒曰:「女所營者,水皆至滅〔六〕表。此焉可以舍!」乃令徙。明日大雨,山水大出,所營者,水皆滅表。軍吏乃服。於是遂不救燕,而攻魏雝丘〔七〕,取之以與宋〔八〕。三國懼,乃罷兵。魏軍其西,齊軍其東,楚軍欲還不可得也。景陽乃開西和門,晝以車騎,暮以燭見〔九〕,通〔一0〕使於魏。齊師怪之,以為燕、楚與魏謀之,乃引兵而去。齊兵已去,魏失其與國,無與共擊楚,乃夜遁。楚師乃還。〔一一〕 〔一〕鮑本燕惠七年書韓、魏、楚共伐燕,他不書,則楚當是齊。此二十七年。正曰:策有宋,蓋宋未滅時,豈得改楚為齊? 〔二〕鮑本景陽後至考烈六年猶為將,見史。補曰:楚世家。景陽救楚,齊滅宋,當頃襄十三年,至考烈王六年,凡三十年,猶相及。唐裴行儉討突厥徙營事,類此。 〔三〕鮑本壁,軍壘。 〔四〕鮑本「稙」作「植」。○札記今本「稙」作「植」。 〔五〕鮑本如華表,以別所舍。 〔六〕鮑本滅,猶沒也。此欲用其眾,因以示神。 〔七〕鮑本「雝」,「雍」同。屬陳留。 〔八〕鮑本宋時已為齊,未曉。 〔九〕鮑本無「見」字。○補曰:姚本「車」作「軍」。 〔一0〕鮑本補曰:姚本「通」作「見」。 〔一一〕鮑本元在燕策。正曰:以救燕,故在燕。補曰:「雝」及通使之「使」,去聲。 張丑為質於燕張丑為質於燕〔一〕,燕王欲殺之,走且出境,境吏得丑。丑曰:「燕王所為將殺我者,人有言我有寶珠也,王欲得之。今我已亡之矣,而燕王不我信。今子且致我,我且言子之奪我珠而吞之,燕王必當殺子,刳〔二〕子腹及子之腸〔三〕矣。夫欲得之君,不可說以利。吾要且死,子腸亦且寸絕。」境吏恐而赦之。〔四〕〔一〕鮑本正曰:丑,見齊、韓、魏、中山等策,與楚威王、田嬰、公仲、張儀相涉,恐非惠王之世。 〔二〕鮑本刳,判也。 〔三〕姚本續云:別本作「反子之腸」。鮑本補曰:姚本作「反」。 〔四〕鮑本補曰:韓非子記子胥語楚邊候,同此。 燕王喜使栗腹以百金為趙孝成王壽燕王喜使栗腹以百金為趙孝成王壽,酒三日,反報曰:「趙民其壯者皆死於長平,其孤未壯,可伐也。」王乃召昌國君樂間〔一〕而問曰:「何如?」對曰:「趙,四達之國也,其民皆習於兵,不可與戰。」王曰:「吾以倍攻之,可乎?」曰:「不可。」曰:「以三,可乎?」曰:「不可。」王大怒。左右皆以為趙可伐,遽起六十萬以攻趙。令栗腹以四十萬攻鄗,使慶秦〔二〕以二十萬攻代。趙使廉頗以八萬遇栗腹於鄗,使樂乘〔三〕以五萬遇慶秦於代。燕人大敗。樂間入趙〔四〕。 〔一〕鮑本毅子。補曰:史,毅奔趙後,燕王復以其子樂間為昌國君。索隱云,間,紀閑反。 〔二〕鮑本補曰:史作「卿秦」。一本標後語作「慶奉」。 〔三〕鮑本毅之族。 〔四〕鮑本燕記元年有。正曰:史在王喜四年,餘說見下。 燕王以書且謝焉,曰:「寡人不佞,不能奉順君意,故君捐國而去,則寡人之不肖明矣。敢端其願〔一〕,而君不肯聽,故使使者陳愚意,君試論之。語曰:「仁不輕絕,智不輕怨。」君之於先王也,世之所明知也。寡人望有非則君掩蓋之〔二〕,不虞〔三〕君之明罪之也;望有過則君教誨之,不虞君之明罪之也〔四〕。且寡人之罪,國人莫不知,天下莫不聞,君微出明怨〔五〕以棄寡人,寡人必有罪矣。雖然,恐君之未盡厚也。諺曰:「厚者不毀人以自益也,仁者不危人以要名。」以〔六〕故掩人之邪者,厚人之行也;救人之過者,仁者之道也。世有掩寡人之邪,救寡人之過,非君心所望之〔七〕?今君厚受位於先王以成尊,輕棄寡人以快心,則掩邪救過,難得於君矣。且世有薄於故厚施〔八〕,行有失而故惠用〔九〕。今使寡人任〔一0〕不肖之罪,而君有失厚之累,於為君擇〔一一〕之也,無所取之。國之有封疆,猶〔一二〕家之有垣牆,所以合好掩惡也〔一三〕。室不能相和,出語鄰家,未為通計也。怨惡未見而明棄之,未〔一四〕盡厚也。寡人雖不肖乎,未如殷紂之亂也;君雖不得意乎,未如商容、箕子之累也。然則不內蓋〔一五〕寡人,而明怨於外,恐其適足以傷於高而薄於行也,非然也。苟可以明君之義,成君之高,雖任惡名〔一六〕,不難受也。本欲以為明寡人之薄,而君不得厚;揚寡人之辱,而君不得榮,此一舉而兩失也。義者不虧人以自益,況傷人以自損乎!願君無以寡人不肖,累往事之美。昔者,柳下惠吏於魯,三黜而不去。或謂之曰:「可以去。」柳下惠曰:「苟與人之異,惡往而不黜乎?猶且黜乎,寧於故國爾〔一七〕。」柳下惠不以三黜自累,故前業不忘;不以去為心,故遠近無議。今寡人之罪,國人未知,而議寡人者遍天下。語曰:「論不脩心,議不累物〔一八〕,仁不輕絕,智不簡〔一九〕功。」棄〔二0〕大功者,輟也〔二一〕;輕絕厚利者,怨也。輟而棄之,怨而累之,宜在遠者〔二二〕,不望之乎君也。今以寡人無罪,君豈怨之乎?願君捐怨,追惟先王,復以教寡人!意君曰〔二三〕,余且慝心〔二四〕以成而過,不顧先王以明而惡,使寡人進不得脩功,退不得改過,君之所揣〔二五〕也,唯君圖之!此寡人之愚意也。敬以書謁之。」 〔一〕鮑本端,猶專也。願,欲復用之。 〔二〕鮑本有非而蔽覆之,王喜所望也。 〔三〕鮑本虞,猶圖。 〔四〕鮑本「罪」作「棄」。○札記丕烈案:「棄」字當是,異於上句也。新序上句作「棄」,此句作「罪」,互易。 〔五〕鮑本言間雖無出之趙,以明有怨於我,人亦知之。 〔六〕鮑本無「以」字。○補曰:此當有「也」字。姚本作「以」,訛。札記丕烈案:吳說非也。考新序無「也」字,亦無「以」字,「以故」即「故」耳。 〔七〕鮑本「心」作「恐」,又改作「孰」,無「所」字。○補曰:字有誤。一本「心所」。札記丕烈案:考新序作「惡」字。「心」即「惡」之壞。 〔八〕鮑本「於」作「而」。○世雖薄我,我反厚施之。札記丕烈案:此及下句,新序文全異。 〔九〕鮑本行與我不合,反惠愛任用之。正曰:有過失,當棄,反順用之。 〔一0〕鮑本任,猶負。 〔一一〕鮑本擇其所處。 〔一二〕鮑本無「猶」字。○補曰:一本此有「猶」字。姚同。札記丕烈案:新序有。 〔一三〕鮑本補曰:惡如字。 〔一四〕鮑本「未」下有「為」字。○札記丕烈案:新序有。 〔一五〕鮑本「蓋」一作「盡」。札記丕烈案:新序作「盡」。 〔一六〕鮑本所謂任不肖之罪。 〔一七〕鮑本補曰:此論語所記便不及。 〔一八〕鮑本凡有脩者,先必有失,而善論者不然。補曰:「脩」字必有誤。札記丕烈案:新序無此二句,「脩」或「循」字訛也。 〔一九〕鮑本簡,與附反,猶棄也。 〔二0〕鮑本「棄」上有「簡」字。○札記丕烈案:新序作「簡功棄大者,仇也」。全異。 〔二一〕鮑本輟,止也。 〔二二〕鮑本疏遠之臣可爾。 〔二三〕鮑本意度其然。 〔二四〕鮑本待之以不善之心。 〔二五〕姚本曾作「剬」。鮑本言間量我也。 樂間、樂〔一〕乘怨不用其計,二人卒留趙,不報。〔二〕 〔一〕鮑本無「樂」字。○ 〔二〕鮑本彪謂:過而不改,然後為過。燕王喜過在於愎諫伐趙,其於間未見其有可絕之處,而能悔如此。禮不云乎,「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何間絕之深也?抑其書辭條達明麗婉乎,孰復天下之偉文也。正曰:責其出奔以明怨,薄己而揚過,悔文懲創之意少,未見其果可以釋憾而反國也。補曰:新序以此為燕惠王遺樂毅書。考之毅答惠王書云,「今足下使人數之以罪」,而史所載惠王讓毅,無數罪之語。前章燕王使人讓毅,且謝之曰云云,當是此章之首,蓋錯簡也。且策以此為樂間答書,而末云「間、乘怨不用其計」,於乘何與?史趙世家,孝成王十五年,廉頗破殺栗腹,虜卿秦、樂間,則是間為將而被虜。燕世家則云奔趙。又趙孝成王十六年,廉頗圍燕,以樂乘為武襄君。二十一年孝成王卒,廉頗將,攻繁陽,取之,使樂乘代之,頗攻乘,乘走。據策,史所記多舛,故知此書非樂間事,而新序之說為是云。札記丕烈案:策文與史記樂毅傳事同,新序當係別記,吳氏所說未是。 秦并趙北向迎燕秦并趙,北向迎燕〔一〕。燕王聞之,使人賀秦王〔二〕。使者過趙,趙王〔三〕繫之。使者曰:「秦、趙為一,而天下服矣。茲〔四〕之所以受命於趙者,為秦也〔五〕。今臣使秦,而趙繫之,是秦、趙有 宋衛鮑本宋沛、梁、楚、山陽、濟陰、東平及東郡之須昌、壽張。補曰:漢志,壽張下有「今之睢陽」四字。 鮑本衛東郡及魏郡黎陽,河北之野王、朝歌。後文公徙楚丘,黎陽是也。 齊攻宋宋使臧子索救於荊齊攻宋,宋使臧子索救於荊。荊王〔一〕大說,許救甚勸〔二〕。臧子憂而反。其御曰:「索救而得,有憂色何也?」臧子曰:「宋小而齊大。夫救於小宋而惡於大齊,此王之所憂也;而荊王說甚,必以堅我。我堅而齊弊,荊之利也。」臧子乃歸。齊王〔三〕果〔四〕攻,拔宋五城,而荊王不至。〔五〕〔一〕鮑本威。 〔二〕姚本勸,力也。 〔三〕鮑本宣。 〔四〕鮑本「果」下無「攻」字。○ 〔五〕鮑本此四章有蘇秦語,得為君偃?而君偃弒立怒鄰,宜不能曲折如此,故係之剔成。然則孟子所稱,審亦皆剔成也。正曰:此章時不可考,缺之可也。鮑妄為傅會,至謂孟子所稱皆剔成。孟子謂戴不勝「子之王」、「薛居州居王所」,王非偃而誰? 公輸般為楚設機公輸般〔一〕為楚設機〔二〕,將以攻宋。墨子〔三〕聞之,百舍重繭〔四〕,往見公輸般,謂之曰:「吾自宋聞子〔五〕。吾欲藉子殺王〔六〕。」公輸般曰:「吾義固不殺王。」墨子曰:「聞公為雲梯〔七〕,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八〕?義不殺王而攻國,是不殺少而殺眾。敢問攻宋何義也?」公輸般服焉,請見之王〔九〕。 〔一〕姚本公輸般,魯班之號也。鮑本魯之巧人。補曰:它書或作「班」,古字通。漢書,班師。 〔二〕姚本機,械。雲梯之屬也。鮑本天地疏,機關也。雲梯之屬。補曰:索隱云,械者,飛梯、撞車、飛石、車弩之具。 〔三〕姚本墨子,墨翟也。鮑本宋人,名翟。 〔四〕姚本百舍,百里一舍也。重繭,累胝也。鮑本補曰:莊子「百舍」注,百日止宿也。按,繭即趼字,吉典反。增韻,謂足胝起如繭,胝音支。 〔五〕鮑本聞其善。 〔六〕鮑本正曰:一本三「殺王」並作「殺生」,云人、●並而鄰反。集韻云,唐武后字作「●」,如臣字作「●」,「●」即人也。札記丕烈案:下文「吾義固不殺王」,墨子公輸篇正作「人」,此句云「北方有侮臣,請藉子殺之」,可證「●」字是也。 〔七〕姚本梯長而高,上至於雲,故曰雲梯也。鮑本梯之高上如雲。 〔八〕姚本楚欲廣土,而起伐宋,宋非有罪也,故曰宋何罪之有乎? 〔九〕鮑本見翟於王。 墨子見楚王〔一〕曰:「今有人於此,舍其文軒〔二〕,鄰有弊輿而欲竊之;舍其錦繡,鄰有短〔三〕褐而欲竊之;舍其梁肉,鄰有糟糠而欲竊之。此為何若人也〔四〕?」王曰:「必為有竊疾〔五〕矣。」 〔一〕鮑本非昭即惠。正曰:當缺。 〔二〕姚本文軒,文錯之車也。鮑本車有雕飾者。 〔三〕姚本一作「裋」。鮑本「短」作「裋」。○豎使之衣。補曰:一本「短褐」。姚本注,「短」一作「裋」。韓文考異云,「裋褐」一作「短」。方云,貨殖傳用「裋」字。董彥遠、洪慶善皆辨古無「短褐」字。按「裋褐」字,賈誼、貢禹、貨殖傳,班彪、劉平、張衡傳凡六見。班彪論漢書作「裋」。文選則用丁管切。是唐儒兩用之。故少陵以長纓短褐為對,而史記孟嘗傳、國策墨子語皆傳寫之訛。今按國策「短」一作「裋」,史「安不得短褐」,司馬貞亦音豎。班彪王命論「短」字,韋昭云當作「裋」,襦也。又淮南子,「巫馬期絻衣短褐」,而高誘無說,未必皆傳寫之訛。柳子厚亦嘗用之,安知韓公之必不然乎?兩存以俟知者。 〔四〕姚本言名此為何等人也。 〔五〕鮑本疾,猶癖。 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宋方五百里,此猶文軒之與弊輿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盈之,江、漢魚鱉黿鼉為天下〔一〕饒,宋所謂無雉兔鮒〔二〕魚者也,此猶梁肉之與糟糠也。荊有長松、文梓、楩、柟、豫樟〔三〕,宋無長木,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惡〔四〕以王吏之攻宋,為與此同類也。」王曰:「善哉!請無攻宋。」〔五〕 〔一〕姚本下民也。 〔二〕鮑本鮒,魚之小者。正曰:爾雅翼,鮒,鰿也。今作鯽。 〔三〕姚本皆大木也。鮑本「柟」作「楠」,「樟」作「章」。○大小凡五。補曰:楩、楠、豫章,書注,楩,梓。一本「楠」作「柟」,「章」作「樟」。姚同。「楠」即「柟」。 〔四〕鮑本「惡」作「臣」。○補曰:疑字誤。札記今本「惡」作「臣」,乃誤涉鮑也。丕烈案:此「●字耳。 〔五〕鮑本彪謂:翟之說美矣。然此時諸侯固有竊疾,強吞弱,大并小,直患其力不給爾,豈為若說止攻哉?意者,墨守之嚴,輸般服病焉。假此說以縮兵則有之,彼楚國非止足而無有竊疾者也!補曰:墨子云,公輸般為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墨子聞之,至于郢,見,公輸般之攻械盡,墨子之守固有餘。般詘而言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者,吾不言」。楚王問其故,墨子曰,「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宋莫能守。雖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圍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城矣」。史云,墨翟,宋之大夫,或云並孔子時,或云在其後。索隱云,按別錄,墨翟書有文子。文子,子夏弟子,問於墨子。如此,則墨子在七十子後。愚按,孔子以敬王四十一年卒,景公以元王七年卒,相去十一年。檀弓,季康子母死,般請以機封,則般亦與孔子相及。大事記云,揚、墨之說,肆行於天下,必在春秋後。蓋異端之說,非王教盡廢,不能興也。 犀首伐黃犀首〔一〕伐黃〔二〕,過衛,使人謂衛君〔三〕曰:「弊邑之師過大國之郊,曾無一介之使以存之乎?敢請其罪。今黃城將下矣,已〔四〕,將移兵而造大國之城下〔五〕。」衛君懼,束組三百緄,〔六〕黃金三百鎰,以隨使者。南文子〔七〕止之曰:「是勝黃城,必不敢來;不勝,亦不敢來〔八〕。是勝黃城,則功大名美,內臨其倫〔九〕。夫在中者〔一0〕惡臨,議其事〔一一〕。蒙〔一二〕大名,挾成功,坐御〔一三〕以待中之議,犀首雖愚,必不為也。是不勝黃城,破心〔一四〕而走,歸,恐不免於罪矣!彼安敢攻衛以重其不勝之罪哉?」果勝黃城,帥師而歸,遂不敢過衛。 〔一〕鮑本魏官也,非公孫衍。正曰:據左傳,南文子相衛悼公。悼公與智伯並時,則犀首非公孫衍矣。司馬彪謂「犀首」為魏官。以此策考之,悼公元年,當貞定王元年,至威烈王二十三年,三晉始為諸侯時六十餘年。是時已有犀首,非魏官矣。意嘗其為姓名或號,說見秦策。然則此犀首者,亦三晉之臣歟? 〔二〕姚本黃,國名也。鮑本補曰:舊註,黃,國名。按策言黃不一處,此未詳。 〔三〕鮑本此策以南文子與智伯同時,知為悼公。補曰:左傳,「公之入也,奪南氏邑」,杜註,子南之子公孫彌牟。彌牟與褚師比等逐公,越皋如等將納公,文子致眾而問曰「彌牟亡有益」云云,遂立悼公,南氏相之,事在哀公二十五年、二十六年。 〔四〕鮑本已,言已下黃城。 〔五〕姚本造,詣也。言至衛國之城下。 〔六〕姚本組,斜文紛綬之屬也。十首為一緄也。鮑本補曰:組,屢見前。緄,古本反,說文,帶也。詩,緄縢。傳,繩也。皆與此不協。鮑引高注。 〔七〕姚本南文子,衛大夫。 〔八〕姚本來,敢移兵來至城也。 〔九〕姚本倫,等。鮑本臨,言以功處其上;倫,其輩類。 〔一0〕鮑本國中之臣。 〔一一〕姚本惡其臨己,故將議其事也。鮑本議,謂譖短之。 〔一二〕鮑本蒙,冒處之也。 〔一三〕鮑本坐其御。言不營為。 〔一四〕鮑本破心,懼罪也。 梁王伐邯鄲梁王〔一〕伐邯鄲,而徵〔二〕師於宋。宋君使使者請於趙王〔三〕曰:「夫梁兵勁〔四〕而權重,今徵師於弊邑,弊邑不從,則恐危社稷;若扶〔五〕梁伐趙,以害趙國,則寡人不忍也。願王之有以命弊邑〔六〕。」 〔一〕鮑本襄。正曰:惠。 〔二〕姚本徵,召也。 〔三〕鮑本武靈。正曰:成侯。 〔四〕姚本勁,強也。 〔五〕姚本扶,助也。鮑本扶,謂助之。 〔六〕姚本弊邑,宋也。 趙王曰:「然。夫宋之不足如〔一〕梁也,寡人知之矣。弱趙以強梁,宋必不利也〔二〕。則吾何以告子而可乎〔三〕?」使者曰:「臣〔四〕請受邊城〔五〕,徐其攻而留其日〔六〕,以待下吏之有城而已〔七〕。」趙王曰:「善」。 〔一〕姚本如,當也。鮑本「不」下無「足」字。○補曰:一本「不足如梁」。 〔二〕姚本梁必兼宋,故宋不利之矣。 〔三〕鮑本雖知宋不助梁,然無辭使宋不聽梁。 〔四〕姚本曾、錢作「●」。自此至卷尾,曾本皆作「●」。 〔五〕鮑本請得攻一城應梁。 〔六〕姚本徐,緩。留其日,稽留其日也。 〔七〕鮑本攻之不力,使趙無失城。 宋人因遂舉兵入趙境,而圍一城焉。梁王甚說,曰:「宋人助我攻〔一〕矣。」趙王亦說曰〔二〕:「宋人止於此矣〔三〕。」故兵退難解,德施於梁而無怨於趙。故名有所加而實有所歸。〔四〕 〔一〕姚本以宋人圍趙一城,故云「助我攻」。 〔二〕鮑本「曰」上無「說」字。○補曰:一本「趙王亦說曰」。 〔三〕姚本以宋使者言徐攻留其日,趙王亦說,言宋人止於此。 〔四〕鮑本君偃宜無此善。以在犀首伐黃下,蘇秦論攻宋前,故次之此。正曰:大事記,周顯王十五年,梁惠十七年,宋公剔成十六年,宋伐趙圍一城。解題曰,梁惠王伐邯鄲,引策云云。又按史世家,景公六十四年卒。左傳,景公在位四十八年卒。大事記定從左氏。景公卒當元王七年。鮑以此次之景公,繆甚。 謂大尹曰謂大尹〔一〕曰:「君〔二〕日長矣,自知政〔三〕,則公無事。公不如令楚賀君之孝,則君不奪太后之事矣〔四〕,則公常用宋矣〔五〕。」 〔一〕姚本大尹,宋卿也。鮑本宋卿。正曰:左傳哀二十六年,宋景公無子,取得與啟畜諸公宮,於是云云,六卿三族降聽政,因大尹以達。杜註,近官有寵者。鮑因「大尹」字,遂傅會為景公時,蓋無稽之言也。 〔二〕鮑本君,宋君。 〔三〕姚本言宋王年日長大,自能制法布政也,則大尹無復有專政之事也。鮑本言親國事。 〔四〕姚本事,政事也。鮑本后時與政。 〔五〕姚本太后,尹母也。與后共為政。太后不見奪政,則大尹亦不見廢也,故云「常用於宋也」。鮑本見用於宋,尹蓋太后之人。正曰:皆無考。 宋與楚為兄弟宋與楚為兄弟。齊攻宋,楚王〔一〕言救宋。宋因賣〔二〕楚重以求講於齊〔三〕,齊不聽。蘇秦為宋謂齊相曰:「不如與之〔四〕,以明宋之賣〔五〕楚重於齊也。楚怒〔六〕,必絕於宋而事齊,齊、楚合,則攻宋易矣。」〔七〕〔一〕鮑本威。 〔二〕鮑本賣,謂衒鬻之。 〔三〕姚本齊伐宋,楚將救宋,宋恃楚之重求和於齊者。 〔四〕姚本不如與之和也。鮑本聽其講。 〔五〕鮑本「賣」作「資」,又改作「賣」。○補曰:一本作「賣」。 〔六〕鮑本怒其背己而與齊講。 〔七〕鮑本蘇秦與剔成、齊宣同時,知非閔時。正曰:此必非景公時。 魏太子自將過宋外黃〔校一〕〔校一〕此篇姚本與《宋與楚為兄弟》連篇,鮑本分為兩篇,將此篇置於《魏策》。現據文義,從鮑本分為兩篇,仍將此篇歸入《宋衛策》。 魏太子〔一〕自將,過宋外黃〔二〕。外黃徐子〔三〕曰:「臣有百戰百勝之術,太子能聽臣乎?」太子曰:「願聞之。」客〔四〕曰:「固願效之。今太子自將攻齊,大勝并莒,則富不過有魏,而貴不益為王〔五〕。若戰不勝,則萬世無魏〔六〕。此臣之百戰百勝之術也。」太子曰:「諾。請必從公之言而還。」客曰:「太子雖欲還,不得矣。彼利太子之戰攻,而欲滿其意者眾〔七〕,太子雖欲還,恐不得矣。」太子上車請還。其御曰:「將出而還,與北同〔八〕,不如遂行。」遂行〔九〕。與齊人戰而死,卒不得魏〔一0〕。〔一一〕 〔一〕姚本魏惠王太子申也,自將攻齊。 〔二〕姚本外黃,今陳留外黃,故宋城也,後徙睢陽也。 〔三〕鮑本劉向別錄,徐子,外黃人。 〔四〕姚本客,徐子也。 〔五〕姚本益,亦過也。鮑本為王之外,無加也。 〔六〕姚本不勝,則太子滅,復何魏之有?故云「萬世無魏」也。 〔七〕姚本彼,謂魏戰士也。欲使太子戰,得其利,以盈滿其志意。眾,多也。鮑本希賞也。 〔八〕姚本北,退走也。與退走者同罪。 〔九〕札記今本脫「遂行」二字。 〔一0〕姚本齊人敗之馬陵,虜龐涓,而殺太子申。故云「卒不得魏」也。 〔一一〕鮑本原在宋策。魏記三十年有。彪謂:此申生伐皋落之例,晉國之覆轍也。里克之諫,惠王非忘之而忍為之,故孟子以為不仁。補曰:以過宋而徐子言之,從舊可。 宋康王之時有雀生鸇宋康王〔一〕之時,有雀生(鳥旃)〔二〕於城之陬〔三〕。使史占之,曰:「小而生巨,必霸天下〔四〕。」康王大喜。於是滅滕〔五〕伐薛,取淮北之地,乃愈自信,欲霸之亟〔六〕成,故射天笞地,斬社稷而焚滅之,曰:「威服天下鬼神。」罵國老諫曰〔七〕,為無顏之冠〔八〕,以示勇。剖〔九〕傴之背,鍥朝涉之脛〔一0〕,而國人大駭〔一一〕。齊聞而伐之,民散,城不守。王乃逃倪侯〔一二〕之館,遂得而死〔一三〕。見祥而不為祥,反為禍〔一四〕。〔一五〕〔一〕姚本康王,辟公之子,剔成之弟。鮑本衍「康」字,下同。按史,君偃在年表、世家、傳並不書謚。正曰:索隱云,戰國策、呂氏春秋皆以偃謚康王。札記丕烈案:新序亦作「康」也。 〔二〕姚本(鳥旗)。王鵬也,羽蟲之孽也。續云:新序,爵生鸇,通鑑作●。鮑本集韻音欺。今江東呼鵂鶹為鵋●。正曰:此與爾雅「鵅,鵋●」註同文。鵅音格,鵋音忌,●音欺。按史記,「好射鶀鴈」。鶀,小鴈也,音期。愚按,策文云「小而生巨」,以雀生鴈言可也;云「見祥而不祥」,鵂鶹,非祥也。黃公紹韻會,「鶀」、「●」並為一字,音期者非。新序作「鸇」,所載比策文為詳,今通鑑作「●」。札記丕烈案:新序云,鸇,黑色,食爵,大于爵,害爵也。為「鸇」明甚。此必本作「(鳥旃)」,「(鳥旃)」、「鸇」同字也。作「(鳥旗)」者,形近之訛。 〔三〕姚本陬,隅也。五行傳,「思心之不容,是謂不聖,時則有黃眚」。黃,祥也。 〔四〕姚本史,太史。曰能辨吉凶之妖祥。康王無道,不敢正對,故云「必霸天下」。危行言遜,太史有焉。鮑本蓋言遜也。 〔五〕鮑本隱七年注,在沛國公丘縣。補曰:大事記云,杜氏世族譜,滕為齊滅。觀孟子所載滕定公、文公,則杜說誤,策所記是也。 〔六〕姚本亟,速也。鮑本「亟」作「速」。○札記丕烈案:鮑本誤,高注其證也,新序亦作「亟」。 〔七〕鮑本「曰」作「臣」。○補曰:疑字誤。札記今本「曰」作「臣」,乃誤涉鮑也。丕烈案:新序作「罵國老之諫者」。「曰」即「者」壞字耳。 〔八〕鮑本冠不覆額。補曰:史,王偃盛血以革囊,縣而射之,命曰射天。淫於酒、婦人,群臣諫者,輒射之。諸侯皆曰桀宋。 〔九〕姚本剖,劈也。 〔一0〕鮑本鍥,刻。脛,胻也。 〔一一〕姚本駭,亂憂也。 〔一二〕鮑本侯,其臣也。正曰:無稽。 〔一三〕鮑本補曰:世家云,殺王偃。年表云,死於溫。溫,魏地。新序「得」下有「病」字。札記丕烈案:新序誤衍也。得,獲也,即世家殺王偃事。 〔一四〕姚本禍,謂齊湣王與魏、楚共伐宋,殺康王而滅國,三分其地也。 〔一五〕鮑本補曰:家語,「昔者殷王帝辛之世,有雀生大鳥於城隅,占之曰,「凡以小生大,則國家必正而名益昌」。於是帝辛介雀之德,不修國政,亢暴無極,朝臣莫救,外寇乃至,殷國以亡」。又說苑,孔子曰昔者殷王帝辛云云一段,亦同。愚按,宋,殷後也。疑即此一事,而記者不同。 智伯欲伐衛智伯欲伐衛,遺衛君野馬四百,白璧一〔一〕。衛君大悅,群臣皆賀,南文子有憂色。衛君曰:「大國大懽,而子有憂色何?」文子曰:「無功之賞,無力之禮,不可不察也。野馬四,百璧一,此小國之禮也〔二〕,而大國致之,君其圖之。」衛君以其言告邊境。智伯果起兵而襲衛,至境而反〔三〕曰:「衛有賢人,先知吾謀也。」〔四〕〔一〕姚本野馬,騊駼也。四百乘也。璧,玉環也。肉倍好曰璧。鮑本「璧」上無「白」字。○補曰:一本「白璧」。札記丕烈案:此當以「野馬四」為句,「白璧一」為句,「百」即「白」字誤衍。下文「野馬四,百璧一」,誤同。考其注云,「四百,乘也」,「百」是「一」字誤。說苑有此事,作「智伯欲襲衛,故遺之乘馬,先之一璧」,與此可相證明。 〔二〕鮑本「禮」下無「也」字。○補曰:一本有「也」字。 〔三〕姚本反,還。 〔四〕鮑本補曰:說苑,吳赤市使智氏及趙簡子以乘璧遺衛事相類。 智伯欲襲衛〔校一〕〔校一〕此篇姚本與《智伯欲伐衛》連篇,鮑本分為兩篇。據文義,從鮑本。 智伯欲襲衛,乃佯亡其太子,使奔衛。南文子曰:「太子顏〔一〕為君〔二〕子也,甚愛而有寵〔三〕,非有大罪而亡,必有故〔四〕。」使人迎之於境,曰:「車過五乘,慎勿納也。」智伯聞之,乃止〔五〕。〔六〕 〔一〕鮑本顏,太子名。 〔二〕鮑本君,謂智伯。 〔三〕姚本智伯甚愛顏而寵祿之。 〔四〕姚本不有大罪而亡來,必有他故者也。 〔五〕姚本止太子顏也。 〔六〕鮑本彪謂:南文子,衛之賢智人也,慮無遺筭。補曰:大事記,貞定王十二年,晉荀瑤襲衛。解題曰,失其年。國語序「藍臺之宴」云,還自衛。姑載于此,未必果此年也。戰國策云云,並載此二年。 秦攻衛之蒲秦攻衛之蒲〔一〕。胡衍謂樗里疾曰:「公之伐蒲,以為秦乎?以為魏乎?為魏則善,為秦則不賴〔二〕矣。衛所以為衛者,以有蒲也。今蒲入於魏,衛必折於魏〔三〕。魏亡西河之外〔四〕,而弗能復取者〔五〕,弱也。今并衛於魏,魏必強。魏強之日,西河之外必危〔六〕。且秦王〔七〕亦將觀公之事。害秦以善〔八〕魏,秦王必怨公。」樗里疾曰:「柰何?」胡衍曰:「公釋蒲勿攻,臣請為公入戒蒲守〔九〕,以德衛君。」樗里疾曰:「善。」 〔一〕姚本蒲,衛邑也。鮑本秦昭四年,取蒲阪。此二十三年。正曰:年表、世家,拔魏蒲阪。蒲阪在河東,非衛地。世家,衛嗣君時獨有濮陽。按史,秦昭王元年,樗里子伐蒲。索隱云,樗里疾圍蒲,不克,而秦惠王薨。事與此合。正義云,蒲故城在滑州匡城縣,此即子路作宰地。 〔二〕姚本賴,利也。 〔三〕姚本衛知必失蒲,必自入於魏,以求救也。鮑本衛恐秦取蒲,必自入之魏。補曰:一本「蒲入於秦」。司馬貞引策云,「今蒲入於秦,衛必折而入於魏」。樗里疾傳有,亦作「入於秦」。札記丕烈案:索隱曰相反也。今吳校末「魏」字作「秦」,乃誤刊。 〔四〕鮑本秦惠六年。正曰:秦惠八年,魏納河西地。後二年,魏入上郡於秦,而河西濱洛之地盡。 〔五〕姚本西河,魏邑也,秦兼取之。魏弱於秦,故云「不能取」。鮑本「能」下無「復」字。○補曰:一本有「復」字。 〔六〕姚本魏得衛而強,必更取西河之外,故云「西河之外必危」。 〔七〕鮑本昭。 〔八〕鮑本「善」作「害」,又改為「善」。○補曰:一本作「善」。 〔九〕鮑本戒告之以釋攻。 胡衍因入蒲,謂其守曰:「樗里子知蒲之病也〔一〕,其言曰:「吾必取蒲。」今臣能使釋蒲勿攻。」蒲守再拜,因效金三百鎰〔二〕焉,曰:「秦兵誠去,請厚子於衛君。」胡衍取金於蒲,以自重於衛。樗里子亦得三百金而歸,又以德衛君也。〔三〕 〔一〕姚本病,困也。 〔二〕鮑本「鎰」作「溢」,又改為「鎰」。○補曰:鎰通。 〔三〕鮑本補曰:史樗里子傳有。 衛使客事魏衛使客事魏,三年不得見。衛客患之,乃見梧下先生〔一〕,許之以百金。梧下先生曰:「諾。」乃見魏王〔二〕曰:「臣聞秦出〔三〕兵,未知其所之。秦、魏交而不脩〔四〕之日久矣。願王博〔五〕事秦,無有佗計。」魏王曰:「諾。」 〔一〕姚本先生,長者有德者稱。家有大梧樹,因以為號,若柳下惠。鮑本蓋以所居為號。補曰:藝文類聚作「梧丘」。 〔二〕鮑本哀。正曰:無考。 〔三〕鮑本「出」作「入」,又改為「出」。○正曰:一本作「人」,「兵」下有「出」字。 〔四〕姚本溫故曰修。 〔五〕鮑本「博」作「專」。○補曰:字當作「專」。札記丕烈案:此以「搏」為「專」,因訛為「博」也。 客〔二〕趨出,至郎門〔二〕而反曰:「臣恐王事秦之晚〔三〕。」王曰:「何也?」先生曰:「夫人於事己者過急〔四〕,於事人者過緩。今王緩於事己者,安能急於事人。」「奚以知之〔五〕?」「衛客〔六〕曰,事王三年不得見。臣以是〔七〕知王緩也。」魏王趨見衛客。〔八〕 〔一〕姚本客,梧下先生也。 〔二〕姚本續:作「郭門」。鮑本補曰:按韓非子,「使郎中日聞道於郎門之內」。愚恐「郎」即「廊」,見秦策。 〔三〕姚本出、反,乃說事者而以亦不故為此事秦也,若偶思念得之,故還而言也。鮑本佯若不為衛客,偶思念得之。 〔四〕鮑本過,猶多。 〔五〕鮑本王問。 〔六〕鮑本梧下稱之。 〔七〕札記今本「以是」誤「是以」。 〔八〕鮑本彪謂:此一時氣俗,無不沒於利者。以先生稱於世,其人不薄矣!而以百金諾人,為之行狡獪之計,況小子乎?彼哉,彼哉!正曰:此策時不可考,何得附之嗣君? 衛嗣君病衛嗣君〔一〕病。富術謂殷順且〔二〕曰:「子聽吾言也以說君,勿益損也〔三〕,君必善子〔四〕。人生之所行,與死之心異。始君之所行於世者,食高麗也〔五〕;所用者, 中山鮑本中山漢為國,有盧奴、北平、北新城、唐、深澤、苦陘、安國、曲逆、望都、新市。補曰:索隱云,中山,故鮮虞國,姬姓也。路史,杜佑云,常山靈壽,中山國,有故城,城中有山,故號中山。漢中山王靖始移居盧奴。大事記,威烈王十二年,中山武公初立。又按左傳,昭公十二年,晉荀吳假道於鮮虞,滅肥。是冬,晉復伐鮮虞。杜預云,鮮虞,白狄別種,在中山新市縣。中山名始見定公四年。晉合諸侯召陵,謀為蔡伐楚,荀寅曰,諸侯方貳,中山不服,無損於楚,而失中山,不如辭蔡侯。則是時勢已漸強,能為晉之輕重矣。史趙世家是年書中山武公初立。意者其國益強,遂建國備諸侯之制,與中夏伉歟? 魏文侯欲殘中山魏文侯〔一〕欲殘〔二〕中山。常莊談〔三〕謂趙襄子〔四〕曰:「魏并中山,必無趙矣〔五〕。公何不請公子傾以為正妻,因封之中山,是中山復立也〔六〕。」 〔一〕姚本文侯,魏桓子之孫也。 〔二〕姚本殘,滅之也。 〔三〕姚本襄子臣也。鮑本趙人。 〔四〕鮑本「襄」作「桓」。○正曰:按大事記,威烈王元年,趙襄子卒,以兄伯魯之孫獻子浣為後。襄子之弟桓子逐浣自立。二年,桓子卒,獻子復位。魏桓子卒,子斯立,亦在威烈王元年。十七年獻子卒,子籍立,是年文侯使樂羊伐中山,克之。此策云文侯欲殘中山,必在前,恐是獻子之時,桓子止下年,未可定為其時也。 〔五〕姚本并,兼也。兼有中山,必復以次取趙。 〔六〕姚本公子傾,魏君之女,封之於中山以為邑,是則中山不殘也。故云「中山復立」,猶存也。 犀首立五王犀首立五王〔一〕,而中山後持〔二〕。齊謂趙、魏曰:「寡人羞與中山並為王,願與大國伐之,以廢其王。」中山聞之,大恐。召張登〔三〕而告之曰:「寡人且王,齊謂趙、魏曰,羞與寡人並為王,而欲伐寡人。恐亡其國,不在索王〔四〕。非子莫能吾救。」登對曰:「君為臣多車重幣,臣請見田嬰。」中山之君遣之齊。見嬰子曰:「臣聞君欲廢中山之王,將與趙、魏伐之,過矣。以中山之小,而三國伐之,中山雖益廢王,猶且聽也〔五〕。且中山恐,必為趙、魏廢其王而務附焉〔六〕。是君為趙、魏驅羊也〔七〕,非齊之利也。豈若中山廢其王而事齊哉?」 〔一〕姚本立五國使稱王,齊、趙、魏、燕、中山也。鮑本秦、韓、燕、宋、中山也。楚,春秋時王。齊宣、魏惠,顯王三十五年王。趙武靈獨不王。其後秦惠十二年,韓宣惠、燕易王王。明年,秦惠始王。秦惠改元之七年,宋偃始王。故武靈八年書五國相王,即秦七年也。正曰:大事記,周顯王四十六年,韓、燕、中山皆稱王,趙獨稱君,其後亦稱王。解題按,戰國策犀首立五王,高氏以為齊、趙、魏、燕、中山,鮑氏以為秦、韓、燕、宋、中山,二家之說皆非也。齊、魏王已久,秦之王出於張儀,宋、中山俱小國。使宋是時稱王,齊何為獨怒中山?況偃之稱王,又在慎靚之三年乎?然則犀首所立五王,其可考者,韓、燕、趙、中山,其一則不可考也。趙武靈王初稱君,世家十一年書王召公子職於韓,則是時已稱王矣。七國惟楚僭王,遠在春秋之世。其餘六國,魏最先,趙最後。又顯王三十五年,齊宣王、魏惠王與諸侯會于徐州以相王。解題云齊、魏之王,以國策考之,蓋在魏拔邯鄲之歲,顯王十六年。而秦紀今年又書齊、魏為王,未知孰是?然策所載,似得其實。蓋魏以邯鄲之勝,齊以桂陵之勝,各僭稱王。若今歲魏方衰弱,齊亦未有大功,何為驟稱王乎?今年書相王者,齊、魏僭王已久,至是共會諸侯,欲其皆王,以同己之僭也。秦紀所書,或者齊、魏前此稱王於其國,至此名號始通於諸侯乎?又顯王四十四年,秦初稱王,解題云,張儀之請也。秦紀書魏君稱王,衍一「魏」字。愚按,趙世家武靈王十年,五國相王,趙獨否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己曰君。十一年始云王召公子職也。然則云五國相王者,謂五國皆稱王,非謂在此年也。鮑誤。 〔二〕姚本持中山小,故後立之。鮑本持,猶疑也,立之後而復疑。 〔三〕姚本張登,中山臣也。 〔四〕鮑本今所謀者救亡爾,不求為王。 〔五〕姚本益,大也。猶,尚也。雖大,廢之,尚且聽命,不敢貳也。鮑本益,猶甚也,言事有甚於此者。 〔六〕姚本務附,親也。必為趙、魏不敢稱王,而親附趙、魏以自?也。鮑本附趙、魏也。主廢者齊,故不附之。 〔七〕姚本言君以趙、魏伐中山,中山恐亡,必受命於趙、魏,是君為趙、魏驅羊,而使得食之。 田嬰曰:「柰何?」張登曰:「今君召中山,與之遇而許之王,中山必喜而絕趙、魏。趙、魏怒而攻中山,中山急而為君難其王〔一〕,則中山必恐,為君廢王事齊〔二〕。彼患亡其國,是君廢其王而亡〔三〕其國,賢於為趙、魏驅羊也。」田嬰曰:「諾。」張丑曰:「不可。臣聞之,同欲者相憎,同憂者相親。今五國相與王也,負海不與焉〔四〕。此是欲皆在為王。而憂在負海〔五〕。今召中山,與之遇而許之王,是奪五〔六〕國而益負海也〔七〕。致中山而塞四國,四國寒心。必先與之王而故親之,是君臨中山而失四國也。且張登之為人也,善以微計薦中山之君久矣〔八〕,難信以為利〔九〕。」 〔一〕鮑本難,則所謂「羞與為王」。 〔二〕鮑本不王中山,齊志也。今為廢之,所以事齊。 〔三〕鮑本「亡」作「立」。○ 〔四〕姚本負海,齊也。五國之中,齊不欲與之同王也。鮑本負海,齊也,先已王。補曰:高註「齊不欲與之同王」,則「與」如字。 〔五〕鮑本憂齊廢之。 〔六〕鮑本「五」作「四」。○下同。正曰:一本下三處作「四」,姚同。疑此有誤。 〔七〕鮑本中山與四國同欲,今與齊遇,是奪彼而益我也。 〔八〕姚本薦,進也。張登善以微計進其君也。 〔九〕姚本不可信其言以為己利也。 田嬰不聽〔一〕。果召中山君而許之王。張登因謂趙、魏曰:「齊欲伐河東〔二〕。何以知之?齊羞與中山之〔三〕為王甚矣,今召中山,與之遇而許之王,是欲用其兵也。豈若令大國先與之王,以止其遇哉?」趙、魏許諾,果與中山王而親之。中山果絕齊而從趙、魏。 〔一〕姚本不聽張丑之言也。 〔二〕鮑本河東,魏地。 〔三〕鮑本「之」作「並」。○ 中山與燕趙為王中山與燕、趙為王,齊閉關不通中山之使,其言曰:「我萬乘之國也,中山千〔一〕乘之國也,何侔〔二〕名於我?」欲割平邑〔三〕以賂燕、趙,出兵以攻中山。 〔一〕鮑本「千」作「百」。○補曰:一本作「千」。 〔二〕姚本侔,等。 〔三〕姚本平邑,燕邑。鮑本屬代郡。正曰:正義引括地志,平邑故城在魏州昌樂縣東北。見趙世家。 藍諸君〔一〕患之。張登謂藍諸君曰:「公何患於齊?」藍諸君曰:「齊強,萬乘之國,恥與中山侔名,不憚割地以賂燕、趙,出兵以攻中山。燕、趙好位〔二〕而貪地,吾恐其不吾據也。大者危國,次者廢王,柰何吾弗患也?」張登曰:「請令燕、趙固〔三〕輔中山而成其王,事遂定。公欲之乎?」藍諸君曰:「此所欲也。」曰:「請以公為齊王〔四〕而登試說公。可,乃行之。」藍諸君曰:「願聞其說。」 〔一〕鮑本中山相也。補曰:索隱云,戰國策「望諸」作「藍諸」。愚按,燕策,「望諸相中山」,恐即此人,與樂毅同號者。索隱指為毅,則誤矣。 〔二〕姚本一作「倍」。曾作「位」。鮑本「位」作「倍」。○倍,謂背約。 〔三〕鮑本固,言輔之堅。 〔四〕鮑本閔。 登曰:「王之所以不憚割地以賂燕、趙,出兵以攻中山者,其實欲廢中山之王也。王曰:「然。」然則王之為費且危。夫割地以賂燕、趙,是強敵也;出兵以攻中山,首〔一〕難也。王行二者,所求中山未必得。王如用臣之道,地不虧而兵不用,中山可廢也。王必曰:「子之道柰何?」」藍諸君曰:「然則子之道柰何?」張登曰:「王發重使,使告中山君曰:「寡人所以閉關不通使者,為中山之獨與燕、趙為王,而寡人不與聞焉〔二〕,是以隘〔三〕之。王苟舉趾〔四〕以見寡人,請亦佐君。」中山恐燕、趙之不己據也,今齊之辭云「即佐王」,中山必遁燕、趙,與王相見〔五〕。燕、趙聞之,怒絕之〔六〕,王亦絕之,是中山孤,孤何得無廢。以此說齊王,齊王聽乎?」藍諸君曰;「是則必聽矣,此所以廢之,何在其所存之矣〔七〕。」張登曰:「此王〔八〕所以存者也。齊以是辭來,因言告燕、趙而無往〔九〕,以積厚於燕、趙。燕、趙必曰:「齊之欲割平邑以賂我者,非欲廢中山之王也;徒欲以離我於中山,而己親之也。」雖百平邑,燕、趙必不受也。」藍諸君曰:「善。」 〔一〕姚本首,始也。鮑本首為攻伐之難。 〔二〕鮑本此王此君皆中山。正曰:「王發重使」之王,指齊王。 〔三〕鮑本隘,亦不通也。補曰:隘,當讀作「阨」。 〔四〕鮑本「趾」上補「玉」字。○ 〔五〕鮑本此并齊王。補曰:「王苟舉趾」與「即佐王」之王,指中山王。 〔六〕姚本絕中山也。鮑本「怒」上有「必」字。○ 〔七〕姚本言以此說齊,齊必從。然適足廢其王耳,何所以存之利。鮑本「所」下有「以」字。○札記今本「所」下有「以」字。 〔八〕鮑本此王,中山。 〔九〕鮑本以齊王言告之,而不往齊。 遣張登往,果以是辭來。中山因告燕、趙而不往,燕、趙果俱輔中山而使其王。事遂定。〔一〕 〔一〕鮑本彪謂:張登億則屢中,言之必可行者也。雖其用智有捭闔風氣,而文無害,亦狡獪可喜,非君子之所排也。正曰:捭闔狡獪,豈非君子之所排者?因其文之可喜,而謂其術之無害,悖矣! 司馬 劉向書錄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所校中戰國策書,中書餘卷,錯亂相糅莒。又有國別者八篇,少不足。臣向因國別者,略以時次之,分別不以序者以相補,除復重,得三十三篇。本字多誤脫為半字,以「趙」為「肖」,以「?」為「立」,如此字〔一〕者多。中書本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脩書。臣向以為戰國時,游士輔所用之國,為之策謀,宜為戰國策。其事繼春秋以後,訖楚、漢之起,二百四十五年間之事皆定,以殺青,書可繕寫。 〔一〕姚本「字」,一本作「類」字。 敘曰〔一〕:周室自文、武始興,崇道德,隆禮義,設辟雍泮宮庠序之教,陳禮樂弦歌移風之化。敘人倫,正夫婦,天下莫不曉然。論孝悌之義,惇篤之行,故行義之道滿乎天下,卒致之刑錯四十餘年。遠方慕義,莫不賓服,雅頌歌詠,以思其德。下及〔二〕康、昭之後,雖有衰德,其綱紀尚明。及春秋時,已四五百載矣,然其餘業遺烈,流而未滅。五伯之起,尊事周室。五伯之後,時君雖無德,人臣輔其君者,若鄭之子產,晉之叔向,齊之晏嬰,挾君輔政,以並立於中國,猶以義相支持,歌說以相感,聘覲以相交,期會〔三〕以相一,盟誓以相救。天子之命,猶有所行。會享之國,猶有所恥。小國得有所依,百姓得有所息。故孔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周之流化,豈不大哉!及春秋之後,眾賢輔國者既沒,而禮義衰矣。孔子雖論詩、書,定禮、樂,王道粲然分明,以匹夫無勢,化之者七十二人而已,皆天下之俊也,時君莫尚之。是以王道遂用不興。故曰:「非威不立,非勢不行。」 〔一〕姚本集,「曰」下有「夫」字。 〔二〕姚本劉作「其德下及」。曾作「德下及」。錢作「以思其德下及」。集作「其恩德下及」。記本「以思其德」,一作「恩德其上」。「下及」,一無「下」字。 〔三〕姚本集作「朝會」。 仲尼既沒之後,田氏取齊,六卿分晉,道德大廢,上下失序。至秦孝公,捐禮讓而貴戰爭,棄仁義而用詐譎,苟以取強而已矣。夫篡盜之人,列〔一〕為侯〔二〕王;詐譎之國,興立〔三〕為強。是以傳〔四〕相放效,後生師之,遂相吞滅,并大兼小,暴師經歲,流血滿野,父子不相親,兄弟不相安,夫婦離散,莫保其命,湣然道德絕矣。晚世益甚,萬乘之國七,千乘之國五,敵侔爭權,蓋〔五〕為戰國。貪饕無恥,競進無厭;國異政教,各自制斷;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力功〔六〕爭強,勝者為右;兵革不休,詐偽並起。當此之時,雖有道德,不得施謀;有設之強〔七〕,負阻而恃固;連與交質,重約結誓,以守其國。故孟子、孫卿儒術之士,棄捐於世,而游說權謀之徒,見貴於俗。是以蘇秦、張儀、公孫衍、陳軫、代、厲之屬,生從橫短長之說,左右傾側。蘇秦為從,張儀為橫;橫則秦帝,從則楚王;所在國重,所去國輕。 〔一〕姚本錢、劉同。曾作「例」。 〔二〕札記今本誤重「侯」字。 〔三〕姚本錢、集作「立」。曾作「兵」。 〔四〕姚本一作「轉」。鮑本「傳」作「轉」。○ 〔五〕鮑本「蓋」作「盡」。○ 〔六〕姚本曾、集作「巧」。劉作「功」。 〔七〕鮑本「不得施謀,有設之強」作「不得施設,有謀之強」。○ 然當此之時,秦國最雄,諸侯方弱〔一〕,蘇秦結〔二〕之,時六國為一,以儐背秦。秦人恐懼,不敢闚兵於關中,天下不交兵者,二十有九年。然秦國勢便形利,權謀之士,咸先馳之。蘇秦初欲橫,秦弗用,故東合從。及蘇秦死後,張儀連橫,諸侯聽之,西向事秦。是故始皇因四塞之固〔三〕,據崤、函之阻,跨隴、蜀之饒,聽眾人之策,乘六世之烈,以蠶食六國,兼諸侯〔四〕,并有天下。杖於謀詐〔五〕之弊,終於〔六〕信篤之誠,無道德之教,仁義之化,以綴天下之心。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以為道。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上小堯、舜,下邈三王。二世愈甚,惠不下施,情不上達;君臣相疑,骨肉相疏;化道淺薄,綱紀壞敗;民不見義,而懸於不寧。撫天下十四歲,天下大潰,詐偽之弊也。其比王德,豈不遠哉!孔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七〕。」夫使天下有所恥,故化可致也。苟以詐偽偷活取容,自上為之,何以率下?秦之敗也,不亦宜乎! 〔一〕姚本集、曾無「弱」字。 〔二〕姚本錢、劉,「結」下有「從」字。 〔三〕鮑本「固」作「國」。○ 〔四〕姚本一本下有「而」字。 〔五〕鮑本「謀詐」作「詐謀」。○ 〔六〕鮑本「於」作「無」。○札記今本「於」作「無」。丕烈案:「無」字是也。 〔七〕札記今本「格」誤「假」。 戰國之時,君德淺薄,為之謀策者,不得不因勢而為資,據時而為〔一〕。故其謀,扶急持傾,為一切之權,雖不可以臨國〔二〕教化,兵革〔三〕救急之勢也。皆高才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出奇策異智,轉危為安,運亡為存,亦可喜。皆可觀。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所校戰國策書錄。 〔一〕姚本脫字。 〔二〕鮑本無「國」字。○ 〔三〕姚本錢,「革」下有「亦」字。 曾子固序劉向所定著戰國策三十三篇,崇文總目稱十一篇者闕。臣訪之士大夫家,始盡得其書,正其誤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後戰國策三十三篇復完。 敘曰:向敘此書,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後,詐謀用而仁義之路塞,所以大亂。其說既美矣。率〔一〕以謂此書,戰國之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則可謂惑於流俗而不篤於自信者也。 〔一〕鮑本「率」作「卒」。○ 夫孔、孟之時,去周之初,已數百歲,其舊法已亡,其舊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獨明先王之道,以為不可改者,豈將強天下之主以後世之所不可為哉?亦將因其所遇之時,所遭之變,而為當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也〔一〕。二帝三王之治,其變固殊,其法固異,而其為國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後未嘗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蓋法者所以適變也,不必盡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豈好為異論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謂不惑於流俗而篤於自信者也。 〔一〕鮑本無「也」字。○ 戰國之游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於說之易合。其設心注意,偷為一切之計而已。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卒至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諸侯及秦用之,亦滅其國。其為世之大禍明矣,而俗猶莫之悟也。惟先王之道,因時適變,法〔一〕不同而考之無疵,用之無敝,故古之聖賢,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一〕鮑本「法」上有「為」字。○ 或曰,邪說之害正也,宜放而絕之。則此書之不泯,不泯〔一〕其可乎?對曰,君子之禁邪說也,固將明其說於天下。使當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從,然後以禁則齊;使後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為,然後以戒則明。豈必滅其籍哉?放而絕之,莫善於是。故孟子之書,有為神農之言者,有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於此書之作,則上繼春秋,下至秦、漢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間,載其行事,固不得而廢也。 〔一〕鮑本「不泯」兩字不重。○札記今本「不泯」兩字不重。 此書有高誘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總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云。編校史館書籍臣曾鞏序。〔一〕 〔一〕札記今本在首,鮑本在劉向序錄下。吳氏識此序後云:「國策劉向校定本,高誘注,曾鞏重校,凡浙、建、括蒼本,皆據曾所定。剡川姚宏續校注最后出。予見姚注凡兩本,其一冠以目錄、劉序,而置曾序于卷末;其一冠以曾序,而劉序次之。蓋先劉氏者,元本也;先曾氏者,重校本也。」丕烈案:當在此與下李文叔諸跋連者為是。今本在首,影抄梁溪安氏本如此。據吳氏云,知為姚氏一本,然亦非鮑本,尤誤。 孫元忠書閣〔一〕本戰國策後臣自元祐元年十二月入館,即取曾鞏三次所校定本,及蘇頌、錢藻等不足本。又借劉敞手校書肆印賣本參考。比鞏所校,補去是正凡三百五十四字。八年,再用諸本及集賢院新本校,又得一百九十六字,共五伯〔二〕五十籤。遂為定本,可以修寫黃本入秘閣。集賢本最脫漏〔三〕,然亦間得一兩字。癸酉歲臣朴校定。右十一月十六日書閣本後孫元忠〔一〕札記今本「閣」誤「閤」。下同。吳引不誤。 〔二〕札記今本「伯」作「百」。吳引作「百」。 〔三〕札記今本「漏」誤「誤」。吳引不誤。 孫元忠記劉原〔一〕父語此書舛誤特多,率一歲再三讀,略以意屬之而已。比劉原父云:「吾老當得定本正之否耶?」 〔一〕札記今本「原」誤「元」。吳引不誤。 姚宏題右戰國策,隋經籍志:三十四卷,劉向錄;高誘注,止二十一卷;漢京兆尹延篤論一卷。唐藝文志,劉向所錄已闕二卷,高誘注乃增十一卷,延叔堅之論尚存。今世所傳三十三卷。崇文總目高誘注八篇,今十篇,第一、第五闕。前八卷,後三十二、三十三,通有十篇。武安君事,在中山卷末,不知所謂。叔堅之論,今他書時見一二。舊本有未經曾南豐校定者,舛誤尤不可讀。南豐所校,乃今所行。都下建陽刻本,皆祖南豐,互有失得。 余頃於會稽得孫元忠所校於其族子愨,殊為疏略。後再扣〔一〕之,復出一本,有元忠跋,并標出錢、劉諸公手校字,比前本雖加詳,然不能無疑焉。如用「 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帛書中,有一種類似於今本《戰國策》的書。全書二十七篇,一萬七千多字。其中十一篇的內容見於今本《戰國策》和《史記》,文字也大體相同,另外十六篇則為佚書。原書未標書名,為便於稱引,我們暫時稱之為帛書《戰國策》。這裏發表的是這一種書的釋文。 為了便於閱讀,釋文盡可能用今體字排印。假借字下加圓括號注明是今之某字。原文明顯的錯字,下加尖括號注明本字。缺文以方框為記;如所缺過多,用小注說明所缺字數。缺文可以補出的,以方括號為記。釋文中加圓括號的號碼為原件行次。個別錯簡處於行內加小字夾注加以說明。 一自趙獻書燕王曰:始臣甚惡事。恐趙足缺二十餘字(一)臣之所惡也,故冒趙而欲說丹與得,事非囗缺五六字臣也。今奉陽〔君〕缺十餘字(二)封秦也,任秦也,比燕於趙。令秦與莌(兌)缺五六字宋不可信,若□□□□我其從徐□□□□□□(三)制事,齊必不信趙矣。王毋憂事,務自樂也。臣聞王之不安,臣甚願□□□□□之中重齊□□□□□(四)齊,秦毋惡燕粱(梁)以自持(恃)也。今與臣約,五和,入秦使,使齊韓粱(梁)缺七八字約●(卻)軍之日無伐齊、外齊焉。(五)事之上,齊趙大惡;中,五和,不外燕;下,趙循合齊秦以謀燕。今臣欲以齊大〔惡趙〕而去趙,胃(謂)齊王,趙之禾(和)也,陰(六)外齊、謀齊,齊趙必大惡矣。奉陽君徐為不信臣,甚不欲臣之之齊也,有(又)不欲臣之之韓粱(梁)也,燕事小大之諍(爭),(七)必且美矣。臣甚患趙之不出臣也。知(智)能免國,未能免身。願王之為臣故此也。使田伐若使使孫疾召(八)臣,自辭於臣也。為予趙甲因在粱(梁)者。 二